普通職工崗位職責(精選3篇)
普通職工崗位職責 篇1
1,全面主持院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2,協助院領導認真貫徹上級的方針和政策,督促檢查落實情況,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做好院領導的助手和參謀。
3,協助領導組織落實院務委員會會議,院辦公室會議和院級行政會議,組織議題,做好會議記錄,檢查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
4,協助做好工作總結,起草學院文件,處理來函文件,保管學院和學院辦公室印章。
5,做好人事工作,組織教師做好技術職務職稱的評審工作,相關的培訓,考證等工作,以及年度的考核工作;掌握學院各類人員的編制,根據學院事業發展的需要,協助學院領導對各科室人員進行調整,并經辦人事調配手續。
6,帶領辦公室人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為師生員工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務工作。
7,做好教職工考勤工作,并按規定辦理教職員工的請假事宜,并做好學院相關人員的工資,獎金報表的統計工作。
8,協助做好綜合治理工作。
9,及時完成院領導布置的其它工作。
普通職工崗位職責 篇2
負責對外聯絡,對外宣傳以及辦公室的外勤工作,負責校文件,信件的領取和報送工作。
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發放及管理工作。
負責學院代理人員保險工作的辦理工作。
做好學院值班工作的安排。
做好日常事務工作和領導布置的其它工作。
普通職工崗位職責 篇3
1、信訪接待
熱忱接待職工來訪,仔細處理職工來信來電,受理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申請;
2、困難幫扶
對因災因病生活困難的職工、勞動模范提出的求助,經核實符合救助條件,由“中心”為其供應肯定的`資助,包括資金幫助、助學、舉薦掛鉤幫扶、舉薦結對幫扶;
3、就業幫助
“中心”建立就業信息庫,對職工提出求職要求的,免費為其供應就業詢問、中介服務。“中心”通過工會就業維權聯盟,幫助企業招工牽線搭橋;
4、法律救濟
對開發區各類企事業單位起訴到人民法院或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中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的職工、勞動模范和因履行工會職責受到非法侵害的工會工作者以及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工會組織供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詢問和調解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