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語文老師的崗位職責(通用3篇)
中小學語文老師的崗位職責 篇1
崗位職責:
1、針對學生的實際情況與課程要求,制定教學輔導計劃和方案;
2、按照輔導計劃備課,寫好教案;
3、能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教師培訓或教研活動;
4、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組織能力,具有一定的經驗和教學方法;
5、對所教學科具有系統、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
6、及時整理學生學習情況及問題,及時與家長溝通。
任職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師范類院校畢業優先;
2、具有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證書者優先;
3、熟悉江蘇中小學語文課程設置;
4、熱愛教育事業,對學生有耐心、有較強的責任心,具有團隊協作精神;
5、1-3年以上教齡,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中小學語文老師的崗位職責 篇2
崗位職責:1、參加語文學科教學教研活動,提升自身學術素養和講解技巧;
2、幫助學員提高學習興趣,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掌握高效的學習方法;
3、不斷提升自己的教學風格以及個人魅力,為學校提供高質量的教學資源/特色教案。
4、完成學校領導安排的其他與教研教學相關工作。
任職要求:
1、熱愛教育事業,認同企業價值觀,誠信負責;
2、具有良好的中文表達能力,普通話標準,形象氣質佳;
3、具有良好親和力,講課活潑生動,知識面廣,幫助學生快樂學習和成長;
4、持有教師資格證,師范類專業、有一定教學經驗優先。
中小學語文老師的崗位職責 篇3
1.結合學校安全工作目標和任務,開展學生德育工作,維護校園教育教學秩序、穩定師生情緒。
2.組織落實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依據部門安全崗位職責,對年級組長和班主任開展針對性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年級和班級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演練活動。
3.定期召開年級主任和班主任安全工作會議,組織年級主任和班主任進行校園安全隱患自查互查活動,跟蹤每節課學生異動情況,增強年級主任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
4.在學生會和班委會設立安全委員,設“學生110”和班級安全員,協助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5.學校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做好教育活動安全預案和活動前師生安全教育工作。
6.利用升旗、廣播操等時間,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7.通過板報、櫥窗、廣播、網絡等開展對師生安全宣傳教育。
8.聘請消防、治安、交通、衛生等專家開展對師生的專題安全教育。
9.通過家長會、家長信、短信等多種形式向家長宣傳安全知識,提出安全要求,發揮家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主體作用。
10.做好安全教育、家長接待、事故處理及相關材料的整理歸檔。
11.負責住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2.負責衛生、防疫安全工作。
13.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