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精選32篇)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1
1、貫徹執行國家藥品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及藥房質量方針,及時落實關于門店藥品質量與銷售管理的各項精神。
2、自覺遵守門店各項規章制度,門店商品到貨質量驗收,對門店所有商品質量負責。
3、負責門店藥品質量管理,嚴格做好在柜商品養護工作及效期管理。
4、定期培訓門店營業人員,協助門店做好基礎知識的再培訓,保證營業人員對所有品種的熟知程度,協助柜臺人員做好問病售藥工作。
5、對門店顧客用藥、薦藥咨詢負責,指導顧客合理用藥,保證安全有效服用藥品。
6、在第一時間內正確處理顧客關于門店售出商品的質量查詢、質量投訴及藥品不良反應情況,并按時按規定做好相關記錄;如遇在門店無法解釋清楚,必須抽樣化驗或出示商品有效證明的.嚴重事件,應及時與店長聯系,協助妥善解決。
7、嚴格執行處方審核工作,確保顧客用藥安全。
8、對藥品陳列擺設嚴格按要求執行,指導新增經營品種的上架,每周檢查一次。
9、對經營的藥品發生的不良反應,應詳細記錄和調查處理,每季向店長匯報一次。
10、日常工作接受門店店長的統一安排,與店長協作處理門店相關事務。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2
1、熟練掌握藥理的基本作用和合理使用;
2、已取得執業/主管藥師資格證書,具有對中藥/西藥的.鑒別、藥材的養護、倉儲的經驗;
3、能夠指導顧客安全用藥,具有GSP經營質量管理經驗及藥品批發企業管理經驗,有藥品批發及零售工作經驗者優先;
4、年齡不限,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5、證書無單位掛靠。
營業員崗位職責:
1、接待顧客的咨詢,了解顧客的需求并達成銷售;
2、負責做好貨品銷售記錄、盤點、賬目核對等工作,按規定完成各項銷售統計工作;
3、完成商品的來貨驗收、上架陳列擺放、補貨、退貨、防損等日常營業工作;
4、做好所負責區域的衛生清潔工作;
5、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任職資格:
1、高中以上學歷;
2、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3、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及服務意識,吃苦耐勞;
4、年齡18-35歲,身體健康。工作時間:
根據不同崗位工作時間不同(不超過國家法定工作時間)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3
1、負責對顧客的用藥指導;
2、按照GSP標準及制度要求對門店工作提供專業指導;
3、對門店員工進行藥品知識及藥事法規的培訓;
4、及時掌握國家醫藥法規及政策動態,并按要求及時調整;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4
1、負責公司證照管理,包括申報、變更、延續等相關工作;
2、負責配合質量負責人完成各項質量管理工作;
3、負責公司質量管理人員上崗證、職業藥師注冊證的辦理工作;
4、定期對公司及藥店實施GSP情況進行檢查;
5、負責商品信息的完善工作;
6、指導藥品驗收、養護、保管和運輸工作;
7、配合藥監局日常檢查工作;
8、及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9、有連鎖藥業公司工作經驗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5
1、負責按照GSP標準及公司制度要求開展門店的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2、負責對顧客的用藥進行指導,對門店處方藥的銷售進行審核并記錄;
3、對門店員工進行藥品知識及藥事法規的培訓;
4、及時掌握國家醫藥法規及政策動態,并按要求及時調整;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6
熟悉《藥品管理法》等藥品零售相關法規、條例;
· 積極參與藥品全面質量管理各環節管理,規章制度執行、切實履行各項操作規程;
· 負責門店日常質量管理工作,監督門店GSP執行情況;
· 負責門店會員保健食品指導與用藥指導,為會員提供健康咨詢;
· 負責門店養護工作,對藥品質量負責;
· 負責門店收貨、盤點、結賬、活動宣傳工作。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7
1、熟練掌握藥理的基本作用和合理使用;
2、已取得執業/主管藥師資格證書,具有對中藥/西藥的鑒別、藥材的`養護、倉儲的經驗;
3、能夠指導顧客安全用藥,具有GSP經營質量管理經驗及藥品批發企業管理經驗,有藥品批發及零售工作經驗者優先;
4、年齡不限,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5、證書無單位掛靠。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8
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職稱,包括執業(中)藥師、從業(中)藥師、(中)藥師,其中外省(中)藥師需通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統一考試,初級職稱的能通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聘約;
2、具有符合要求的身體條件;
3、參加繼續教育并取得登記學分 ;
4、良好的專業技術工作能力和職業態度。
5、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
6、有相關工作經驗優先考慮。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9
1、掌握有關藥品知識、有關藥事法規和藥店的有關規定,熟記各種藥品的特點、藥理、配伍禁忌、用法用量、注意事項及藥品的擺放位置;
2、負責中、西藥的審方、處方管理或質量管理工作
3、指導和監督營業員藥品的銷售工作并參與藥品銷售;
4、協助門店質量負責人進行藥品用藥知識的培訓和顧客投訴的處理;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10
1、負責公司質量管理工作,協助質管部修訂質量管理制度,并督促質量管理
制度在門店貫徹與實施;
2、指導,督促質管驗收,養護,陳列,儲存,效期管理等質量工作;
3、按照GSP要求完成相關檔案工作,按要求完成質量管理報表,并上報;
4、指導顧客安全用藥及審核處方,并參與店內所有藥品的咨詢與銷售。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11
(1)負責處方審核、中藥抓藥、包藥、煎藥;庫房管理,中藥材管理及保養;負責藥房出入庫管理、藥品快遞;
(2)負責處方的審核及監督調配,提供用藥咨詢與信息,指導合理用藥,開展治療藥物的監測及藥品療效的評價;
(3)負責對中藥材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參與制定、實施藥品全面質量管理;
(4)遵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以對藥品質量負責、保證用藥安全有效為基本準則,對違規行為有責任提出勸告、制止、拒絕執行,并向上級報告;
(5)領導安排的其他事宜。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12
1、負責藥品GSP日常運營管理。
2、熟悉政府主管部門對醫藥行業檢查程序,并能按其要求完成工作。
3、完成門店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4、協助店長做好門店專業知識培訓工作。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13
1、協助店長完成門店當月各項任務指標;
2、根據GSP管理規定,建立藥品質量檔案;
3、跟蹤和維護客戶,健康狀態,用藥情況等;
4、收集、整理、及時反饋藥品質量信息;
5、負責人員培訓、健康檔案的記錄等;
6、完成店內的其他日常任務。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14
1、接待顧客的咨詢,了解顧客的`需求并達成銷售;
2、負責做好貨品銷售記錄、盤點、賬目核對等工作,按規定完成各項銷售統計工作;
3、完成商品的來貨驗收、上架陳列擺放、補貨、退貨、防損等日常營業工作;
4、做好所負責區域的衛生清潔工作;
5、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任職資格:
1、高中以上學歷;
2、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3、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及服務意識,吃苦耐勞;
4、年齡18-35歲,身體健康。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15
1、熟悉藥品管理規范,明確門店GSP相關工作,嚴格把關藥品質量
2、掌握醫藥相關知識,有豐富的藥品知識,做好門店顧客用藥的咨詢銷售工作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16
1、負責門店用藥咨詢工作;
2、 員工產品專業知識提升;
3、 負責門店GSP相關工作;
4、 協助門店完成產品銷售;
5、本崗位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17
根據公司質量方針與目標、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具體負責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并對本人所在門店的藥品進貨、驗收、陳列、養護、銷售等過程中的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監督與指導。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18
1、負責大藥房中藥、中成藥、西藥的購進、養護管理與炮制監管;
2、審核醫師處方、監管處方調配及藥材的流轉與銷售;
3、解答客戶用藥疑問,確保患者用藥安全、有效。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19
1、接待顧客的咨詢,了解顧客的需求并促成銷售;
2、負責所在藥店員工的專業知識培訓和解答顧客咨詢,門店gsp登記和管理;
3、負責做好貨品銷售記錄、盤點、賬目核對等工作,按規定完成各項銷售統計工作;
4、完成商品的來貨驗收、上架陳列擺放、補貨、退貨、防損等日常營業工作;
5、做好所負責區域的衛生清潔工作,并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20
1.熟練掌握藥理的基本作用和合理使用;
2.已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3.具有對中藥西藥的鑒別、藥材的養護、倉儲的經驗;
4.能夠指導顧客安全用藥,具有GSP經營質量管理經驗及藥品批發企業管理經驗。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21
1、負責藥學知識內容的整理、編輯;
2、負責公司藥學服務系統軟件的測試、培訓工作;
3、負責藥店需求調研等工作;
4、負責新媒體的營運。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22
1、負責藥品質量管理工作,有效行使質量監督管理職能;
2、負責質量信息、國家有關藥品法律法規文件的收集和傳遞;
3、協助部門領導完成其他相關質量管理工作。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23
(1)按照GSP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對購進藥品、銷售退回藥品逐批進行驗收;
(2)做好不合格藥品查驗工作,防止不合格藥品入庫;
(3)做好藥品檢驗報告書的收集、保管、歸檔工作;
(4)按照要求做好驗收記錄;
(5)收集整理冷鏈藥品的收貨運輸數據;
(6)配合質量管理員做好藥品質量管理工作;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24
1、負責藥店的經營管理工作;
2、負責藥店人員培訓及管理工作;
3、管理貨品銷售記錄、盤點、賬目核對等工作,按規定完成各項采購及銷售統計工作;
4、熟悉質量管理,做好各項GSP記錄。
5、負責來貨驗收、分區陳列擺放、補貨、退貨、防損、衛生清潔等日常營業管理工作;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25
1、負責商品庫存合理和有效控制補貨及銷售工作;
2、負責商品的及時、準確、迅速驗收工作;
3、負責商品效期的管理工作;對店內近效期藥品,采用多種措施管理藥品效期;
4、負責商品的質量檔案有效期規范管理;
5、負責指導顧客正確選購商品,確認患者知道如何服藥,避免不良反應的發生和調整用藥,改進治療方案;
6、負責完整記錄顧客投訴的藥物不良反應,及時跟蹤處理并與顧客進行投訴反饋;
7、掌握醫藥管理法規和政策;使門店所有人員熟悉相應內容;
8、負責進行藥品的質量、療效、不良反應等內容的店內培訓;
9、按時完成公司及上級領導臨時交代的工作。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26
一、門診部主任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門診部的醫療、護理、科研,院內感染控制和行政的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門診部的工作計劃。經院長、分管副院長批準后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匯報。
3、負責領導組織、檢查門診病員的診治和急診、危重、疑難病員的會診和搶救工作,接受大批外傷、中毒、傳染病員時,要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4、定期召開門診系統會議,協調各科關系,督促檢查醫務人員貫徹各項規章制度、醫護常規、技術操作規程;整頓門診秩序,改進醫療作風,改善服務態度,簡化各種手續,方便病員就醫;做好門診質量控制工作,不斷提高門診醫療護理質量,嚴防差錯事故。
5、按照中西醫結合醫院特點,制定門診各項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服務態度,提高醫療質量,縮短病人候診時間。
6、負責安排“門診大廳一站式服務站”的管理、值班主任安排;做好病人蓋章、醫保咨詢、健康咨詢、電話咨詢等工作。
7、監督門診工作人員做好衛生宣教、清潔衛生,消毒隔離、疫情報告等工作。
8、組織所屬人員的業務訓練,妥善安排進修、實習人員的工作。
9、負責醫院的院內感染控制、傳染病防控、醫護人員防護等各項工作。
10、完成醫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門診部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門診部主任領導下,負責門診部護理行政管理,督促檢查護理人員和衛生員工作完成和落實。
2、制定工作計劃,負責護理人員分工排班,檢查護理質量,指導護士操作,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3、督促護理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避免交叉感染,嚴防差錯事故。檢查指導各診室診前準備及衛生宣傳工作。
4、提高護理人員服務質量,經常巡視候診病人,對較重病人應提前診治或按急診處理。
5、管理導診員為病人提供優質、便捷、高效、安全的護理服務。組織護士業務學習,指導實習護士。開展護理科學研究并及時總結經驗。
三、門診部護士職責
1、在門診部護士長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器械的消毒和開診前的準備工作。
3、協助醫師進行檢診,按醫囑給病人進行處置。
4、經常觀察候診病員的病情變化,對較重的病員應提前診治或送急診室處理。
5、負責診療室的'整潔、安靜,維持就診秩序,做好衛生宣教工作。
6、做好消毒隔離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7、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嚴格查對制度,做好交接班,嚴防差錯事故。
8、按照分工,負責領取、保管藥品器材和其它物品。
四、心理測查護士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負責心理門診部與心理測查有關的相關工作。
2、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
3、認真向病人講解心理測查時應注意的事項和操作方法。
4、協助開展個別心理治療、集體心理治療,及時填寫各種治療記錄單。
5、對病人要尊重,誠懇、熱情、耐心、建立良好的治療氣氛和協作關系。
6、認真進行各種心理評定量表的測評工作,測評結果應及時填寫報告、及時送報。
7、詳細了解病人的病情,密切觀察病人在測查過程中的行為表現和情緒變化,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8、對心理治療、心理測查中所暴露的問題,不得隨意泄露,嚴格保密。
9、對心理測查結果認真分析和解釋,不斷提高心理測查輔助診斷的符合率。
10、努力掌握國內外先進的心理治療技術及相關知識。
11、負責進修和實習人員的帶教工作,承擔一定的教學和科研任務。
12、重視儀器設備的使用和保養,防止差錯事故。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27
1、負責藥品GSP日常運營管理;
2、嚴格審核處方;
2、熟悉政府主管部門對醫藥行業檢查程序,并能按其要求完成工作;
3、完成門店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4、協助店長做好門店專業知識培訓工作。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28
1、根據項目總體課程安排,負責相關課程的講授以及后續的學員輔導等工作,保障教學任務的完成;
2、參與授課方向所需資料的編寫和研發;
3、承擔教學課題的研究,著力進行各專項命題趨勢、解題技巧以及教學方法與教學技巧的研究。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29
1、向顧客提供用藥咨詢和專業指導。
2、促成藥店銷售業績達成。
3、組織門店員工專業知識培訓。
4、熟悉千方百劑信息系統,負責門店質量管理工作。
5、熟悉國家法律法規,負責藥品的調劑、發放及藥物咨詢,處方審核等工作。
6、參與門店銷售、采購或驗收等相關工作。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30
1、接待顧客的咨詢,了解顧客的需求并達成銷售;
2、負責做好貨品銷售記錄、盤點、賬目核對等工作;
3、負責門店的質量管控工作。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31
把對藥品質量負責與對用藥者的藥品服務質量負責作比較的話,執業藥師的職責應當表述為保證藥品的服務質量更為準確,對確保人民用藥安全、有效的作用更大。根據“執業資格是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較強、關系公共利益的專業(工種)實行準入控制,是依法獨立開業或從事某一特定專業(工種)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準”的原則,執業藥師的資格不論在開辦藥品零售企業或從事藥品零售工作,還是在醫療機構中從事醫院藥事工作都應當是必備的條件。由此,執業藥師應當對保證藥品服務質量負責。保證藥品服務質量是所有從事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等領域的執業藥師的出發點和最終的歸宿。
醫院藥師無論從傳統的調劑、制劑、藥品采購,還是到現代的臨床藥學、藥學監護,諸如指導合理用藥、逐步實現給藥個體化、特殊藥品的正確使用、臨床用藥咨詢、藥物配伍研究、建立藥物不良反應監測網絡以及治療藥物監測等等,均由醫院藥師將藥品用于臨床,以患者作為直接服務對象。在現階段,我國藥品的主要使用對象基本上都分布在醫院,醫院的執業藥師是提供藥品服務的直接參與者和指導者。因此,醫療機構內的執業藥師將承擔確保藥品服務質量最主要的責任。無疑,評價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是執業藥師所從事的藥品服務工作的水平和提供藥品服務的質量。
在執業藥師資格暫行規定中執業藥師的職責已經明確:
(1)執業藥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以對藥品質量負責、保征人民用藥安全有效為基本準則。
(2)執業藥師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藥品研究、生產、經營、使用的各項法規及政策。執業藥師對違反《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的行為或決定,有責任提出勸告、制止、拒絕執行,并向上級報告。
(3)執業藥師在執業范圍內負責對藥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參與制定、實施藥品全面質量管理,對本單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
(4)執業藥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及監督調配,提供用藥咨詢與信息,指導合理用藥,開展治療藥物的監測及藥品療效的評價等臨床藥學工作。
一、主要職責
1.執業藥師有權依法開辦或領辦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是申領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合格證的必備文件;
2.在醫藥生產、經營企業中,執業藥師必須對藥品質量負責;
3.執業藥師有權參與藥品全面質量管理各環節的標準、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的制訂及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處理;
4.執業藥師對企業和部門領導違反《藥品管理法》等法規的決定,有權提出勸告或拒絕執行并向上級報告;
5.執業藥師有責任對處方提出質疑,有查證處方的法律及職業責任;
6.執業藥師有指導患者用藥的責任;
7.一個執業藥師只能在一個單位執業,并對其所分工的業務負責。
二、政治素質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令、法規;
2.熱愛醫藥事業,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以確保藥品質量,維護人民身體健康為基本準則;
3.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堅持原則,不徇私情,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三、知識水平
1.熟悉《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GMP》、《GSP》等國家對藥品生產、銷售和流通環節的各項法規、條例和規范;
2.掌握醫藥專業理論和技能,掌握現代醫藥企業管理的基本理論與方法,并具有一定實踐經驗;
3.不斷更新知識,注意國內外醫藥信息收集和整理,掌握最新的醫藥知識和先進的醫藥技術,以保持較高的專業技術水準;
4.熟悉與醫藥相關的綜合知識;
5.掌握一門以上醫藥專業外語。
四、業務能力
1.正確理解、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醫藥工作的方針、政策,對企業生產、經營和質量管理的重大問題能正確分析判斷和及時處理;
2.具有獨立依法執行業務的能力;
3.善于吸取國內外經營管理經驗,結合企業實際和市場變化情況,改革創新,完善企業經營機制;
4.按照企業經營目標,科學地組織有關生產、經營活動;
5.對藥品生產、經營進行有效監督,確保人民用藥安全、有效。
五、文化程度、經歷與身體素質
1.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2.經考試或考核、認定合格,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3.符合《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有關規定條件;
4.身體健康,能適應本崗位工作需要。
駐點執業藥師崗位職責 篇32
1、熟練掌握藥理的基本作用和合理使用;
2、已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具有對中藥/西藥的鑒別、藥材的養護、倉儲的經驗;
3、能夠指導顧客安全用藥,具有GSP經營質量管理經驗及藥品批發企業管理經驗,有藥品批發及零售工作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