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員崗位職責(通用4篇)
建筑工程質量員崗位職責 篇1
負責對工程的檢驗批驗收、協助項目經理作好分項工程、分部工程的自查予驗;
負責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的分項工程驗收,參與質量事故的處理;
負責進場材料、半成品、構件的檢驗工作,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技術復核工作,負責對班組的技術交底;
完成項目部、分公司、集團公司組織的定期質量大檢查,接待省、市質量監督站等有關部門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并進行整改;
協助上級領導或項目經理對進場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和質量意識培訓。
建筑工程質量員崗位職責 篇2
根據照明工程施工圖紙對施工現場已施工部分的施工工藝進行質量監查;
對工程報驗資料、工作日志進行定期監查;
根據對施工現場施工情況、工程資料、日志等的檢查情況撰寫工作日志及工作報告;
建筑工程質量員崗位職責 篇3
(1)負責核查建筑材料及設備質量并進行抽樣復驗。
(2)對工程質量嚴格控制,避免施工質量通病的發生并能及時糾正整改措施,嚴把質量把關。
(3)負責并參與檢驗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及評定工作,并能對質量事故的進行調查、分
析且對工程質量缺陷的進行有效處理。
(4)負責質量檢查的記錄,匯總、整理并編制質量文件資料。
建筑工程質量員崗位職責 篇4
1、在質量主管的指導下,貫徹執行國家和地區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有關規定;
2、協助質量主管編寫工程 質量監督計劃;
3、深入施工現場,對工程質量進行現場巡檢和檢查評價;
4、負責主導項目經理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向質量監督部門報送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以及和工程質量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5、參與配合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6、參與工程質量創優的組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