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供貨合同范本(精選3篇)
個人供貨合同范本 篇1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名稱、數量、金額及交貨期:
二、貨物質量要求:
1、 供方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產品,符合國家、部委或地方相關標準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 供方應在產品使用期限內,承擔所提供的貨物因自身質量原因產生的責任。
3、 如果所提供的商品是假冒產品,經過相關部門鑒定確認后,供方須以十倍價款賠償需方。
三、供方將貨物直接運至需方規定的地點。
四、貨物驗收:
到貨后,經安裝、調試后,由需方相關人員驗收。
五、售后服務:
1、 供方提供的貨物在正常使用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均實行“三包”,既:包換、包退、保修。(人為造成的及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質量問題不在保修范圍內)
2、 供方在接到用戶反饋信息后24小時內解決產品維修問題。
六、質量鑒定:因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許昌市技術監督局或指定機構進行質量鑒定,該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供需雙方均應當接受鑒定結論。
七、付款方式:需方所需貨物到貨后開出全額支票給供方,供方卸貨。
八、結算方式:需方將按實際使用數量給供方結算。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經雙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
十、本合同如需修改;修改部分需簽字并加蓋公章。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供貨合同范本 篇2
甲方(全稱): ________(需方)
乙方(全稱):________ (供方)
日 期: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甲方: 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苗木采購供應合同,共同履行。結合本項目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 項目情況
1、名稱:________
2、內容:________
3、按實際苗木量清單結算。
二、 供苗時間:
1、開始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
2、結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
三、 合同約定:
1、 甲方向乙方訂購的綠化苗木品種,數量,規格,要求具體以雙方簽字認可的苗木清單為準。
2、 甲方必須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的苗木清單,讓乙方更好的準備苗木及運輸車輛,保證苗木按時供給。
3、 乙方負責組織甲方所需的苗木(按苗木清單要求),并根據苗木情況,聯系運輸車輛,負責裝好車,運費由甲方如實支付。
4、 甲方負責苗木上車時,對苗木質量,數量的審核,保證苗木質量。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甲方預付乙方20%苗木定金,乙方按甲方要求組織苗木出圃。苗木上車后,按上車的苗木總量支付60%,其余20%苗木款待苗木全部供應結束后,按實際供苗量結算,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按供給實際苗木量與已定苗木單價結算。變更的品種,規格雙方按實確定。
五、違約責任:
1 、甲方根據合同按時支付乙方苗木款,若延期30天以上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同期銀行利息賠付乙方。
2、 乙方根據合同要求必須按時保證苗木供給,若不按時保證苗木供給則承擔違約責任。
3、 若臨時改變方案和遇不可抗拒的自然條件而造成苗木供應不及時的情況不屬于雙方違約,雙方協商解決。
4、 違約金按合同價20%計算。
六、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全部苗木供應完成,結清費用后自動失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蓋章)負責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蓋章)負責人: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個人供貨合同范本 篇3
需方: 北京市花木公司西安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材料供貨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規格數量及價款:
主 要 材 料 匯 總 表
第二條: 交貨地點及方式、時間
供方應嚴格按照需方要求及供貨時間配送石材。貨物及缺補量貨物由供方負責免費運輸及裝卸至甲方指定地點,其費用由供方負責,如末按時交貨,每延誤一天給予合同總價款的1%罰款。部分定制加工由甲方提供圖紙,乙方負責加工,供貨期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條件
本合同無預付款。單價為固定綜合價格,中途不得調整。自簽訂合同之日,第一批貨需在支付預付款后十五天內到場,自第一批到貨起,供貨周期必須在60天內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材料到場驗收合格后,第二日結算貨款的80%。全部供貨齊全后支付至合同額的80%。余款待全部石材維護修復完成后,30天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質量要求及標準
以甲方確認樣品為準,破損負責更換,并提供現場損壞石材的修復。
第五條:貨物驗收交貨地驗收。隨貨帶有產品檢驗報告、合格證。同時需保證石材色差在國家規定標準以內。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后除不可抗因素外,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2天內給予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同意。
2.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種: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日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