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購房合同(精選3篇)
江西吉安購房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買賣相關法律,就甲方將所有權所屬的房屋出售給乙方等相關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狀況如下:房屋座落在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為磚混結構商品房,布局結構平方米,門面為________。
第二條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土地所有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為水泥地面,墻壁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自愿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方。
具體時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交付貳萬元;___年___月___日前付伍萬元;其余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以房產證交付為標志)。
第六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并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后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1、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
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1、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江西吉安購房合同 篇2
共同出資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共同出資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共同出資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友好充分協商,就三方共同投資購買天洋城商鋪及商鋪后續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基本情況
1.甲、乙、丙三方出資購買的商鋪位置位于,房屋建筑面積㎡。
2.房屋銷售價格元/㎡,總價款元人民幣,契稅為元、公共維修基金元,合計元人民幣,大寫其中稅費及公維部分以國家相關部門實際收取為準)。
二、甲乙丙三方出資額及比例
1.甲方首付出資元人民幣,占出資總額的33.34%
2.乙方首付出資元人民幣,占出資總額的33.33%
3.丙方首付出資元人民幣,占出資總額的33.33%
4.共計出資額為元,剩余部分申請銀行按揭貸款支付,貸款所產生的本息由甲、乙、丙三方根據《按揭貸款合同》的相關約定按本條前款的出資比例承擔并清償。
5.甲、乙、丙三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_無論《按揭貸款合同》是由三方共同簽訂,還是由本協議中的任意一方名義簽訂,所涉及的銀行貸款本息均由雙方按本協議的比例承擔和清償。如因一方未按約定承擔貸款的還本付息義務,導致貸款逾期或者另一方墊付的,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否則,守約方有權主張調整房屋的產權比例以彌補其損失。
三、產權比例
1.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出資比例各自享有所購房屋的產權。
2.甲、乙、丙三方對房屋的出資份額、還款份額及產權比例均不持異議,并自愿接受。
四、產權證署名、保管及物業文件簽署、款項支付、手續辦理
1.、方名下,承諾: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項所購買的房屋系甲、乙、丙三方共同所有,產權比例按本協議第三條和第二條的約定確定,、方產權比例由方代持,方承認并確認、方系本協議項下房屋的產權人地位。
2.《購房合同》及產權證由方保管。
3.、雙方委托《購房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簽署、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的辦理、及其他購置房屋的相關手續的辦理。
五、房款以外費用承擔
房屋、產權登記以及交房后所支出的正常費用,如:_________________交易稅費、產權登記費、公共維修基金、公證費、物業管理、水、電、燃氣及辦理相關手續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費用等,均有甲、乙、丙三方按各自出資比例承擔。
六、房產管理及決策
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出租、收益、占有、使用、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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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三方書面同意。
七、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1.如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并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丙三方按本協議第三條和第二條的約定的比例各自享有或承擔。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
2.甲、乙、丙三方其中一方未經另兩方同意均不得一方單獨決定出售房產,甲、乙、丙三方應在至少兩方同意的情款下方可進行本協議項下的房產轉讓,如果甲、乙、丙其中一方不同意出售房產,應書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應按公平價格(市場價或評估價)購買同意出售方的房產份額。如果接到出售房產通知后30日內不予書面答復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愿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并應給預積極配合。
3.房屋轉讓必須有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如果方未經、方決定同意,自行轉讓本協議項下的房屋,方應向、方賠償所產生的全部損失(轉讓房屋時的市場評估價_____本協議約定、方產權比例),并承擔相當于損失的30%違約金
4.本房屋未經甲、乙、丙三方決定,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抵押、擔保、,否則參照本條第3條執行。
八、收益分配
1.本協議項下房屋在實際出租過程中所產生的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本協議約定的產權比例分配。
2.房產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協議第三條和第二條的約定比例支付。高于貸款本息部分按照本條第1條執行。
九、爭議解決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產生的爭議,應先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如七日內協商無果,甲、乙、丙三方均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并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一次性的,甲、乙、丙三方均應嚴格遵守和執行。
十、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未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十二、其它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
2.本協議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江西吉安購房合同 篇3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
第八條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
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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