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產品購銷合同(精選3篇)
設備產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產品購銷及有關問題,雙方一秉誠意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以下產品:(單位:人民幣元)序號設備名稱型號柜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 額備 注
項目總合計:
人民幣大寫: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甲方將按照乙方提供的文件進行供貨,該文件作為合同的一部分;該技術文件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如有補充或更改的,以書面形式,雙方簽字確認為準;如因乙方的原因提出補充、修改的,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包裝方式: 紙皮包裝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自合同簽訂后,預付款到賬并且乙方已經提供技術文件 30個工作日內 交發貨;
2、交貨地點: ;
3、運輸方式: ;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日內乙方向甲方預付合同總價款30%貨款(合同開始生效),即人民幣 ,其中20%做為定金;甲方通知乙方產品已經生產好之日起,提貨前兩日內乙方必須支付合同總價款40%的貨款,即人民幣 整 (¥ ),甲方才開始發貨,剩余貨款在安裝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最遲在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三個月內,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貨款。甲方收到全款后一周內開具含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乙方。
2、質保期:年(交貨之日起開始)
3、貨款匯到甲方指定的賬戶:戶名:開戶行: 賬號:
六、驗收標準:
乙方按照雙方簽字確認的圖紙及技術驗收。乙方在收到貨物時及時對該產品進行驗收。如有異議,需在收到貨之日起叁天內書面告知甲方,甲方經查證確實屬甲方原因導致產品與訂單不符的,甲方則實行包退包換;逾期則視為交付的產品符合驗收標準。乙方自提接貨后因運輸、倉儲保存不當等各種原因引發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交貨延期延誤,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價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乙方自提產品已生產完成但未進行提貨的除外)。
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再交付尚未交付的貨物或者取回此前已經交付的貨物,所收取的貨款不予以退還。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貨物的,甲方不退還已收貨款,乙方承擔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三十的違約責任。
八、乙方自提產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提貨的,延期期間每日加收合同總價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同時每日還需要承擔合同總價款萬分之叁的的代為倉儲、保管費用。
九、違約糾紛處理:雙方平等協商解決,難以達成一致的,由合同簽訂地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裁決。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含但并不限于律師費、鑒定費、勘驗費,差旅費等各項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包括傳真件),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法人代表:全春發 法人代表:
委 托 人: 委 托 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設備產品購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次產品的具體購銷情況,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誠實信用、自愿的基礎。雙方就 購銷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以下產品:
二、 質量標準及驗收:
乙方按甲乙雙方協商的品牌規格技術要求生產,保質保量,決不偷工減料,產品經乙方檢驗合格后交甲方當場驗收。
三、交貨及運輸:
本批產品乙方交貨期為收定金之日起 天內,運輸費用由甲方自理、甲方于交貨期起
四、銘牌及包裝要求:
所提供產品 為, 有限公司。包裝為簡易包裝。
五、供貨方對質量保證要求:
乙方對產品必須調試合格后交付甲方,產品運行中如由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費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擔。產品保修期 年。
六、售后服務:
甲方如需乙方現場調試,乙方派技術人員現場庫決,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元( 元整)。剩余款項¥( 元整)產品抵達現場后一次付清。
八、違約處理: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違約按總金額的 付給對方違約金,如雙方協商不成交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有效,在合作期限內雙方沒有違約和發生重大責任的情況下,本協議有效。
十、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
十一、協議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設備產品購銷合同 篇3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需方向供方購買如下貨物,并達成如下各項和約:
一、訂貨內容及金額:
41所依愛消防自動報警系統設備壹套(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單價詳見合同附件)合同總金額為RMB 元,(大寫):人民幣 元 整。 如工程最終出現設備增減,雙方則按合同附件中的單價及優惠比例進行結算。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所提供產品滿足國家有關標準及消防規范。
三、保修期及售后服務:供方對所提供產品免費保修12個月(其中備電保修三個月)。保修期自設備調試開通之日起計算。供方對所提供的設備終身維護;超過保修期或保修期內因人為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設備損壞,供方在維修時向需方收取維修費、材料費及差旅費。供方及時配合需方做好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務。
四、產品包裝及交貨地點、時間:產品包裝按供方企業標準,由供方負責,包裝物由需方回收。需方指定交貨地點: ,指定收貨人: 。由收貨人當面清點驗貨,如在收貨后15日內沒有提出異議則雙方默認為已按清單交接。
五、運輸方式、運費承擔:廠家至供方運輸及保險費用由 供方 承擔,供方至需方交貨地點及其他中轉費用由需方承擔,需方指定運輸方式: 。
六、設備所有權:本合同所涉及設備的所有權自設備交付需方時起轉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其設備的所有權屬于供方所有。
七、驗收標準及方法:根據有關國家標準、消防規范及工程設計要求,由需方組織驗收,供方積極配合。并且供方僅對所提供設備的質量問題負責。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后,需方預付貨款 %,供方根據需方訂貨清單備貨發貨,款到發貨,設備款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雙方貨款兩清并且雙方都履行完本合同的約定條款后自動解除。
十、違約責任:
1、雙方按經濟合同法執行。如需方不履行付款義務,則供方有權維護自身利益。
2、簽約方延期交貨或延期提貨付款,違約方按合同額的千分之三每天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且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應通過下列兩種方式之一解決:□提交供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供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另附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及合同附件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4.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書面文件,這些文件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