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門窗項目型材料購銷合同(通用3篇)
鋼門窗項目型材料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我公司香邑漫步塑鋼門窗項目所需海螺型材特訂立此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要求、數量、單價(人民幣計價)、交貨及計重方式
1產品要求:以甲方訂單為準;
2數量:總量約
3單價:雙色共擠型材單價為噸、白色型材單價為元噸,以上含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格,乙方提供型材之單價,以本合同所定的價格為準,之后雙方均不得隨意調整。
4型材表面處理:詳見訂單。
5交貨地點:,
6交貨期限:至收到甲方訂單之日起10天內供貨,15日內共期。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下達準確詳細的訂貨計劃和提貨計劃,并按合同
約定的時間準時支付貨款。
2、乙方須嚴格按合同約定的產品要求、數量、交貨期等履行供貨計
劃。
3、質量保證:乙方保證本合同所提供的海螺型材符合國標
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提供所送產品有關的質檢報告和產品合格證(隨貨同行),保證到場的產品必須和甲方訂貨計劃規定的產品一致,在甲方正確使用的情況下保證質量,屬質量問題乙方應免費負責包退包換、調換周期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如調換周期延誤甲方工期,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由乙方負責甲方所購買產品的一切運輸費用及運輸保險,甲方負
責產品到場的卸貨事宜。
5、驗收質量合格情況以青島市相關質量檢測部門的抽檢復檢報告為
準。
三、付款方式:款到發貨。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訂單數量供貨,不得有材料不配套現象,否
則應賠償給甲方拖延工期所造成的損失伍萬元整人民幣。
2、甲方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貨款,如甲方未按照合同付款,甲方應承擔訂單總額的3‰作為違約金。
3、乙方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供貨周期送到甲方指定地點,每拖延一天,乙方應承擔訂單總額的3‰作為違約金。
4、乙方應保證生產的型材無其它任何質量問題,如因乙方產品的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支付給甲方訂單總額的兩倍人民幣作為賠償金。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月代表人:簽約日期:年月日日
鋼門窗項目型材料購銷合同 篇2
甲方: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 材料名稱
1.1材料(產品或設備)名稱: 詳見材料清單
1.2規格型號: 詳見材料清單
1.3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 符合國家相應產品質量標準
1.4所購材料附送服務項目還包括第 3和4 項。
1.4.1. 可就所購材料、設備的安裝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詢。
1.4.2. 可派技術人員到場指導甲方施工。
1.4.3. 乙方負責安裝到位,并指導甲方或材料、設備使用者正確使用及一般維護。
1.4.4. 乙方負責所購材料的售后服務及維修工作。(保修時間按所購材料或設備的保修單規定或依甲方與業主所簽承包合同的相關規定)
5. 其它 :
第2條 材料包裝
2.1包裝標準: 一般
2.2包裝費用: 由乙方承擔
2.3包裝物的處理方法:選擇以下第 1和3 種處理方法。
1. 甲方負責自行回收
2. 包裝物隨產品歸乙方所有
3. 其它方法:現場所產生的其它與產品包裝有關的垃圾及其相關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負責
第3條 材料數量
3.1采購數量: 詳見材料清單
3.2計量單位: 詳見材料清單
3.3合同數量確認方法: 以甲方材料入庫耗用單所確認數量為準
第4條 收貨規定
4.1交貨單位: x有限公司
4.2收貨單位: x有限公司
4.3收貨地點:
4.4收貨方法: 以甲方相關人員確認為準
4.5運輸方式: 汽運
4.6運輸費用的承擔: 由乙方承擔
4.7收貨時間: 以甲方通知為準確性
第5條 收貨時間
5.1本合同起止時間: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期間具體節點,見甲方提供的相關文件。
5.2若屬乙方原因而使合同逾期,則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總價款的萬分之二在采購結算時扣除。
5.3如遇下列情況乙方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后,材料供應可作相應順延。
5.3.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5.3.2甲方提出重大設計變更;新增項目或材料供應量大幅增加。
5.3.3施工期間遇到不可抗力(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
5.3.4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三天內,將延誤內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需甲方簽證認可,逾期不予確認。
5.4乙方若違反合同及其附件對材料供應時間及附加服務進度的規定,甲方有權對合同范圍內的材料及服務范圍進行調整。
第6條 合同價款
6.1本合同總價款為 元(大寫 元整)。作為支付材料預付款和逐批材料的每批貨款的依據。
6.2以上合同價款中含 稅 。
本工程竣工前,乙方收取的預付款和進度款總額,達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
6.3本合同價款為 固定價格合同 。材料采購總價包干,如因甲方要求更改造成材料采購的增減,則納入最終結算,其它原因甲方一律不予增減采購量及價格。
第7條 貨款支付
7.1材料預付款:按合同的 ?% 支付,發貨前 清。
7.2材料采購進度款:按每月甲方公司審核完畢后的乙方當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務的實際量支付80%的進度款。待甲方辦理好審計后,累計資金支付至最終結算價的 ?% 。留 ?% 作為材料質保金,一年后無息返還。
7.3乙方施工和生活用水、電及機械臺班、測量,由雙方按定額規定或按實結算。
7.4乙方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將工程竣工結算書送交甲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使結算拖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5乙方的預決算人員應有該單位的授權委托書,明確授權結算的工程項目、時間、金額、轉帳的銀行賬戶、賬號。沒有授權委托書的,不得與甲方辦理預決算。
7.6工程完工驗收后,乙方報送的工程預決算書(一式三份)只能作為支付進度款的依據,甲方收到乙方預算書一個月內審核完畢。
7.7結算書必須由雙方負責人簽字(乙方簽字人員應有法人授權書)并蓋單位公章。
7.8工程結算書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須有雙方負責人簽字,并蓋雙方修正章,否則為無效結算。
7.9付款依據:
7.9.1 合同、普通發票。
7.9.2 材料入庫耗用單、材料耗用匯總表、資金分配單(各種單證要求項目經理、主管工長等相關人員簽字俱全)。
7.9.3 甲方收到業主當月進度款后,甲方按不高于甲方自身收款比例同比例支付乙方貨款。最高不得高于總價款的80%。
7.10支付方式:轉帳支票,不支付現金,乙方支領進度款所用印鑒與簽定本合同所使用的印鑒單位相符。
第8條 工程質量與竣工驗收
8.1本工程質量應根據設計施工圖、修改圖、變更通知、施工說明及有關技術文件資料,
鋼門窗項目型材料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產品名稱:廣告材料
第二條數量:一批
第三條貨款總費用:___元整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貨款總額的40%,乙方運貨到甲方指定場所經甲方驗收合格后7天內,甲方再支付乙方貨款總額的50%,待本合同期滿后一個月內甲方支付乙方貨款總額的10%。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五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的罰金。
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1%的罰金付給甲方。
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五的.罰金。
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五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五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五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
第六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