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碎機供銷合同(精選3篇)
粉碎機供銷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之規定,結合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在供貨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供貨設備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注:上述價格為不含稅金及運費供貨價格。
二、付款方式:
1、從雙方在本合同書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甲方首先預付設備總款的15%,即: 元,大寫: ,給乙方作為購買設備預付貨款,同時本供貨合同正式生效(注明:當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項后,乙方開始籌備甲方所需設備,供貨周期為80天)。
2、乙方將甲方所需全部設備籌備齊前三天以書面及電話形式通知甲方后,甲方在乙方供貨所在地確認合同設備無誤后再付給乙方設備余款80%,即 元,大寫: ,乙方開始安排發貨,剩余尾款5%,即 元,大寫: ,于12個月內支付。
三、保修及售后服務:
乙方對所出售給甲方的上列全部產品提供一年內免費保修,一年后如需維修只收取相應配件成本費用;由于甲方使用不當,人為破壞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不在保修之內,乙方為此而提供的相應服務由甲方承擔費用。
四、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遲于合同規定時間付款,自超過付款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擔未支付部分10%的違約金,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0%。
2、如乙方遲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無論何種原因,自超過交貨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擔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0%。
五、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報經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它:
1、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在任何階段因為火災、水災、風暴、地震、爆炸、動亂、暴亂、戰爭、政府行為、或任何其它雙方無法控制的因素而未能履行其上述義務時,應盡彼此通知義務,并盡力避免損失的擴大,受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14日內,取得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雙方同意,可憑此免除全部或部分相關責任。
2、簽署人:簽署人均已閱讀、了解并同意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且簽署人具有簽署本合同的充分授權。
3、轉讓: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
4、修改:除非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對本合同條款的改變、修訂、放棄、刪除或任何其它改變均無效。
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授權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注:傳真件有效)。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協商,并形成補充條款,經雙方審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原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粉碎機供銷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及互優惠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供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執行
一、送貨:
1.乙方需提前兩天向甲方訂貨(特殊情況除外)
2.甲方根據乙方商品訂單及時準確的把貨送到乙方庫房;非人力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得終止對乙方的發貨;否則視甲方違約
3.甲方產品送達后,在乙方保管銷售期間發生的損壞,失竊等由乙方負責
二、簽收:
乙方庫房在收到甲方所送商品時,包裝進行驗收,無誤后在甲方的送發貨單上簽字;乙方收貨人指定上述代表人簽字有效
三、結款方式:
月結
甲乙雙方每月依據
1.甲方的送貨單和乙方的入庫單,每月6號核對單據,10號之前結清貨款
2.如果乙方在一個月之內未按要求甲方供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結清甲方賬款
3.乙方依照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支付貨款,乙方應依據甲方結款人所持有的甲方送貨/入庫單為貨證,方可結賬
四、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的規定的簽收人.承包人.經營人.經營范圍.地址及其它重大企業注冊事項更改均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就合同內容及時進行協商調整,如一方未盡以上通知義務,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無故停止銷售甲方產品,無故拖欠甲方貨款;與甲方合作期間銷售其他公司同類產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結清甲方的貨物貨款
3.如果乙方在經營的途中,有停業(因非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情況除外)在甲方合同未滿一年,乙方應按月百分比退還甲方的廣告費用甲方保證提供的洋酒產品全部為上級公司的正規品牌并提供酒水相關合法經營的文件,如因甲方所供的酒水被工商/酒管等執法部門認定為假酒而受到處罰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終止合同
5.甲方保證供給乙方酒水的價格是同類產品/娛樂行業最低價
6.乙方保證甲方擁有洋酒獨立銷售并由甲方提供場內洋酒7.乙方應保證對甲方的洋酒每月完成最低銷量箱
8.甲方根據乙方的銷量盡力爭取廠家的廣告支持,不定期提供節日活動支持(如圣誕/春節/情人節)
9.甲方業務員在乙方借款,借貨/簽單與甲方無關,如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概不負責
五、爭議解決的方式:
甲方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遵守以上協議,如有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管轄地方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應
六、合同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粉碎機供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加工生產及相關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石材供料
1、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150*300*1000及100*300*1000麻條石(紅砂巖)石材產品。
2、 交付時間為:20xx年10月15日開始供貨,20xx年10月25日交付完畢(水上碼頭用材)。
3、 交付地點為:瑞金市葉坪景區工地現場。
*工程量的結算以雙方現場共同驗收的數量為準。
表格內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質量要求及加工尺寸,表內價格為乙方運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點的落地價格,且石材的單價為凈尺單價(石材產品公差要求為:±2mm)。
第三條、 運輸與責任
1、 石材在往返運輸、裝車過程中發生的產品損毀及各類責任事故皆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驗收
1、 石材產品的規格尺寸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及設計圖紙進行加工,甲方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石材規格及品質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技術要求時,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進行退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沒有按時支付款項的情況下,造成乙方損失或延誤交貨期,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2、 乙方不能按時交貨(除不可抗力外),造成甲方損失或延誤工期而遭受損失,均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乙方每超期一天交貨,罰乙方20xx/日的違約金。
第六條、 附則
1、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分歧巨大雙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