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位商鋪租賃合同書(通用3篇)
廣告位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本廣告位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廣告位基本情況:
1、廣告位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廣告牌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廣告牌制作材料:鋼骨架、面貼鍍鋅鐵皮
4、廣告畫面:370高精度電腦噴畫
第二條租賃期限:
該廣告位租賃期限為一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合同總額和付款方式:
1、廣告牌發布費總金額共計人民幣:
2、上述費用包括乙方對該廣告的建造、報建、年審、制作、發布、維護、維修、電費等。
3、廣告發布費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即付50%預付款,即元整,廣告發布十五天內付清余款。
第四條雙方責權:
甲方責任:
1、甲方須及時提供乙方報批報建所需的文件資料,否則因此引發的一切責任乙方概不負責。
2、甲方有權決定廣告發布內容,但必須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3、甲方須及時向乙方繳交廣告發布租金。
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廣告發布、制作的有關規定,一切制作、報批手續及費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合同期內,除初始畫面外,乙方可根據甲方需要,免費提供更換兩次廣告畫面。并免費在廣告畫面上對廣告主題語進行霓虹燈勾邊。
3、廣告牌的外打燈,必須保證有充足的光源,保證每晚亮燈4小時,即夏天亮燈時間為晚上7:00至11:00時,冬天亮燈時間為晚上6:30至10:30時
4、廣告其制作材料、施工費、用電增容、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支付,施工安裝均需達到安全生產要求及廣告牌美觀、完整。乙方負責做廣告維修和保養工作。如光源出現故障,乙方應于一天內修復廣告畫面出現損壞,乙方應于三天內修復電纜被盜,乙方應于三天內修復。
5、乙方在發布廣告時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廣告規定辦理好有關手續及繳交有關費用。
6、乙方必須在雙方約定的時間七日內發布廣告,否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乙方壹仟元整作為滯納金逾期一個月未完工,則甲方有權取消合同。
租用期內,甲、乙雙方不能無故終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規劃要求等原因導致甲方廣告位不能使用時,則雙方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實際時間計算。如果雙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簽補充合同。
如因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行合約的,雙方免責。
第五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甲方對此廣告位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如甲方續租,須提前兩個月書面向乙方提出申請。
第六條違約責任:
雙方簽訂合同必須信守,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違約方需按當年度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
第七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廣告位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方:
承租人:
類別
租賃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x項目商鋪租賃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 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四川省及x市等頒布的有關法規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租賃 項目的商鋪(以下簡稱“商鋪”)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下簡稱“本租賃合同”)。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字蓋章之前,對本協議之所有條款(特別是免責條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詳細了解雙方權利義務。對違約責任的承擔,乙方亦有足夠預見。雙方均認為本協議已反映其真實意思。
第一條 釋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x項目:是指由甲方在x市開發的地產項目,四至分別為:東臨xx街(路)號,南臨東臨xx街(路)號,西臨東臨xx街(路)號,北臨東臨xx街(路)號。包括:大型商場(以下簡稱“購物中心”)、酒店、辦公寫字樓等
1.3商鋪: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場地。該租賃場地并非具備獨立的產權證明文件,僅由甲方參考乙方的需求及x項目的各項特性而向乙方指定的特定面積和位置之場地。
1.4租金:指甲方將商鋪出租給乙方經營時,按約定金額向乙方收取的款項。
1.5租賃保證金: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納的款項,它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以及其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應交納的其他費用,而是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物業管理費:是指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方為維護購物中心的正常運作,而對x項目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綠化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空調費(店
鋪內空調費,由乙方按本合同或物業管理合同約定承擔)等費用。
1.7水電費押金: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納的款項,它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以及其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應交納的其他費用,而是僅作為乙方按時交納水電費的保證。
1.8裝修押金: 指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納的或者依據物業管理合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的用于裝修保證的款項,以確保乙方按照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要求裝修。
1.10制度與規定: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并通告乙方知曉的包括但不限于租戶手冊、管理規約等在內的與x項目(包括本合同項下商鋪)使用、運營、管理、服務、收費等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同意甲方及/或商場物業管理方有權根據x項目的實際管理需要對相關制度規定進行修訂,并以修訂后的x項目制度規定為準。
1.11公用事業費:指商鋪因經營需要使用公用設施如水、電、氣(如有)、電話(如有)而產生的等費用。
1.12其他費用:指乙方應支付給政府的各項費用(如垃圾清運費等)以及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應向甲方或甲方物業管理公司交納的除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外的費用。
1.13 開業:指乙方按照其提交并經甲方和/或相關政府管理部門同意的設計方案完成商鋪裝修(如須消防驗收的,需取得消防部門驗收合格意見書)和外觀展示,對租賃場地的經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并對外開門營業。
1.14起租日: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的開始日,租金計算的起始日。
1.15損失:本合同所指損失系指違約方因違反合同約定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包括守約方因追償賠償而發生的保全費、訴訟費、律師費),但不包括間接損失(如預期利益損失)。
1.16工作日: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規定的正常工作之日,即扣除了星期六和星期日(不包括經政府調休后應正常工作的星期六和星期日)以及政府規定的固定和經調休的節假日之后的日歷日。
第二條 出租商鋪
2.1甲方將位于在x市開發的地產項目自編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該商鋪的承租實際面積約為 平方米(自相鄰店鋪分隔墻中心線為界計算承租面積,該面積含店鋪內建筑結構柱體),承租建筑面積約為平方米(該商鋪建筑面積含x項目公共部分區域等面積的分攤),按照房地產面積測繪規范以最終實際測量的為準;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予以書面確認,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2.4面積誤差:上述建筑面積與最終測量面積存在誤差的,以最終測量的建筑面積來計算租金、管理費以及其他費。
2.5該商鋪最終測量的面積與本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不一致的,由雙方另行以補充協議確定。甲乙最后確定的該商鋪建筑面積,在任何情況下作為雙方履行本合同及其他與租賃相關協議的唯一面積數據及計算基準,雙方不再就該商鋪實際交付的建筑面積、分攤面積及/或套內建筑面積作任何調整。
第三條 商業用途
3.1該商鋪作為乙方的 品牌經營之用。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該商鋪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或者改變經確定的商號/名稱、品牌、類別、經營項目。如乙方擅自更改該商鋪的用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糾正。乙方不改正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租賃合同,收回該商鋪另行出租,并對乙方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和物業管理費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因此提前終止合同的,乙方不得就該商鋪的投入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索賠。
3.2乙方明確該商鋪的用途,且負責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該商鋪用途變更的報批(如有)和二次消防申報手續,所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但甲方提供其法定義務范圍內的協助義務(包括提供相關資料)。
3.3 乙方經營商品須取得合法授權,對商品的來源、質量、商標、專利使用的合法性負責,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
3.4 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5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如法律、法規要求)等,甲方可提供其法定義務范圍內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第四條 租賃期限及裝修免租
4.1租期:本合同的租期為 年,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該租賃期限包含裝修免租期。
4.2裝修免租期共天,自甲方交房之日開始計算,乙方應進場裝修。在裝修免租期內,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租金,但仍須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免租期物業管理費為 元/平方米·月)、相關公用事業費和其他費用。本合同的裝修免租期僅只一次。
4.3 乙方在裝修免租期屆滿仍未能完成裝修的,裝修免租期不作順延。從裝修免租期屆滿的次日,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交納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若乙方在裝修免租期內提前完成裝修開業的,則乙方從開業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交納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4.4若甲方商場整體統一開業日晚于裝修免租期屆滿日的,乙方在甲方商場統一開業日未完成裝修的,每遲延一日須向甲方支付2倍日租金直至該商鋪開業為止;若乙方在甲方商場整體統一開業日后60日仍未完成裝修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租賃合同收回該商鋪另行出租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對乙方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和物業管理費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因此提前終止合同的,乙方不得就該商鋪的裝修投入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索賠。
4.5續約:本合同在租期屆滿時自動終止。若乙方希望繼續承租,須在租期屆滿3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在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就承租條件達成一致時可另行簽訂書面合同續約。
第五條 商鋪交付與驗收
5.1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年 月 日(暫定交付日),具體交付日期由甲方另行于暫定交付日前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為準。雙方書面確認該交付日期,并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后。乙方應當按甲方通知交付日期的一周內接受交付。如通知內沒有特殊載明,則交付地點為x項目現場。
5.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附件中交付標準之約定,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項下租賃場地。
5.3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該商鋪之狀況;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4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期為商鋪交付日。
5.5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商場的公共部分。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6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7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8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 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9若乙方原因,乙方沒有在通知載明的交付日期一周內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通知載明的交付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通知載明的交付日期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該日起計算裝修免租期。
5.10若乙方原因,乙方超過通知載明的交付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和物業管理費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1 商鋪交付日遲于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租賃起始日的,則第四條約定的租賃期限作相應順延。
5.12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十八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 租金及費用
6.1 租金
6.1.1 固定租金。
6.1.1.1首個租賃年度固定租金為按該商鋪承租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 元,月固定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元)。
6.1.1.2固定租金遞增:固定租金遞增率為 %,具體固定租金遞增如下:(首年固定租金自起租日起計算,具體以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時間為準)
首個年度固定(不滿12個日歷月)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含天裝修免租期),每月固定租金每平方米¥ 元,月固定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元),年固定租金總額為¥元(大寫 元),已剔除 天裝修免租期租金;
第二個年固定度租金: 年月 日至 年月日,每月固定租金每平方米¥元,月固定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元),年固定租金總額為¥元(大寫元);
第三個年度固定租金: 年月 日至 年月日,每月固定租金每平方米¥元,
廣告位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鑒于:甲方已經合法途徑取得了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鋪的產權(或使用權),并同意租賃給乙方作商鋪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租賃場所地址: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物業”)。
二、租賃面積:雙方共同確認:該鋪按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計。
三、租賃用途:由乙方作經營________________之場所用。
四、租賃期限: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免租裝修期: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簽約之日起_____的免租裝修期,但在該裝修期限內乙方仍應按有關規定承擔除租金之外的其他費用。
六、租金及管理費標準:
1、每月每平方租金為_____元,合計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該租金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平方米為_____元月租金為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
3、該租金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收。
七、租賃押金:本合同簽訂的同時,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貳個月的租金作為租賃押金,共計人民幣______元。該租賃押金由甲方保管,保管期間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且乙方未發生違約的情況下,甲方將租賃押金免息退還乙方。
八、付款方式:租金按月結算。乙方須于每月伍號前向甲方財務部付訖每月租金。
九、乙方在租賃、裝修期間所耗用的水電費、治安費、電話費及政府等到有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租賃期間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時提供沒有權屬爭議的租賃場所給乙方使用;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遵守物業公司的有關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并對乙方的違規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法經營,并有權協同國家有關部門對乙方經營進行檢查,對于非法,違法經營者,可報請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民事責任。
4、乙方逾期未繳納應繳費用(含租金),每逾期一天,甲方可按逾繳金額的____計滯納金;逾期1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該鋪另作安排,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的權利義務:
1、租賃期內,乙方享有對該房的合法使用權;租賃期屆滿,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2、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和承擔其它應繳費用。
3、乙方對該鋪進行裝修時,必須提前向甲方書面申請辦理裝修許可證,并同時將裝修方案送甲方審議,在獲取甲方書面許可后方可開始施工。
4、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將該鋪轉租、轉借、分租或與他人更換使用。
5、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變更該鋪作商業經營之用途、以及該鋪的設施結構、布局,并不得閑置該房。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鋪進行擴、加、拆、改建等工程。
7、乙方在租賃期間應自行負責對該鋪的物業安全檢查和相關維護。否則,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該鋪進行經營前,應自行辦妥與經營有關的政府所需手續,并依法繳納各項費用。
9、乙方在使用該鋪開展業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0、租賃期滿,乙方必須完整交還該鋪,甲方有權視乎需要要求乙方保留或拆除該鋪的附屬裝修設施,同時乙方不得拆除該房內不可分離之裝修設施。乙方如有續租意愿應提前不少于貳個月與甲方進行協商,并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11、租賃期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及物業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協助和配合物業公司的`管理工作,不得擾亂公共秩序。
十二、特別約定:
1、如因不可抗力的緣故(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災、火災、雷擊等自然因素及戰爭等)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追究。
2、如因國家征用或拆遷,所得補償全部由甲方享有,本合同自行終止。
3、除前述第1、2種情況外,任一方違約的,應根據違約事實及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4、任一方如發生違反合同第十一、十二條規定之行為的,則另一方有權計收對方貳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并有權決定單方面終止合同抑或繼續履行合同。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代表: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聯系人:_______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