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區現場管理制度(精選3篇)
廠區現場管理制度 篇1
為稟承對企業職工盡心負責的傳統,確保職工安全管理責任的貫徹執行,創造溫馨和諧、舒適健康的廠區環境。廠方領導在了解廠內工作、生活環境細節并顧及職工家屬切身狀況后,特作出如下規定,此制度一方面保證廠區能夠在有文何依、有章可循的制度下穩健發展,另一方面也為廣大工友們高效的工作環境和良好積極的身心狀態奠定厚實的'基礎,故要求職工及其家屬嚴格遵守。
第一條,嚴禁職工家屬及其小孩隨意進入工作辦公區域流竄、玩耍造成安全隱患,尤其是職工小孩要確保有專人(成年人)看管監護;
第二條,職工本人必須對其家屬加強教育廠區用水、用電、明火煮食等安全操作;
第三條,嚴禁高空墜物,職工本人應要清晰告知其家屬及小孩高空亂扔垃圾(任何物品)是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惡劣行為;
第四條,嚴禁攀爬廠區任何地帶,不準攜帶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工廠;
第五條,明確要求住宿職工應深刻教導其同住子女禁止在宿舍樓打鬧、大聲喧嘩、狂飆亂跑而滋擾他人正常休息;
第六條,職工家屬切勿隨便挪用及損壞工廠設施和物品,一經損壞,照價賠償。
第七條,如職工家屬或其小孩因自己違反工廠規定或監護不力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一切責任由職工本人負責承擔,廠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第八條,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輕則通報并作罰款,重則取消住宿資格、開除出廠。
第九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廠區現場管理制度 篇2
為了明確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家屬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著對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區內健康、安全負責的原則,依據公司的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公司有義務告知以下內容:
父母、家長是孩子成長道路上的法定監護人,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長,必須切實履行對孩子的教育、監護、管理的法律義務和責任。
1、所有員工家屬帶孩子進公司時必須在保衛部進行登記,登記時注明進公司時間,和初步居住計劃時間。
2、要掌握公司的相關安全和管理規定,加強對孩子在公司期間的交通、活動、飲食、用電、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員工的家屬及小孩嚴禁進入公司生產區域、施工區域及非生活區域。
4、對未成年小孩在公司生區活動要有成年人陪同、監護,嚴禁私自活動造成隱患。
5、嚴禁到公司礦井邊、車間、水塘邊、臨時建筑物下等容易對人造成損傷的地方活動。
6、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等物品進入公司。
7、嚴禁隨便動用及損壞公司的設施、設備及物品。
8、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的管理制度。
9、所有員工家屬及小孩進入公司暫時居住,都要到保衛科辦安全管理協議。
10、如有違反以上規定及因自己監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責任由當事員工自己負責。
廠區現場管理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完善安全技防設施,保障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校園,針對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校根據安全管理需要,在上級調撥的基礎上自行購置,安裝和配備必要的技防設備和用具。
目前主要配備的技防設備:
1、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在學校大門、教學樓等出入口安裝錄像監控設備。
2、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第二條對安裝的技防系統嚴格進行管理,確保其發揮有效防范作用。
(一)已經建成安裝的技防系統,應當保證系統正常運行,不得隨意中斷。
(二)技防系統所記錄的圖像信息資料及其他相關記錄資料,留存時間不得少于30日。
(三)不得擅自刪除、修改技防產品、系統的運行程序和記錄;
(四)不得擅自改變技防系統的用途和范圍;
(五)不得泄露技防系統的秘密;
(六)不得干擾、妨礙技防系統的.正常使用;
(七)不得利用技防產品或技防系統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使用技防系統,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建立專人管理制度,機柜應上鎖或密碼,鑰匙密碼由專人保管,不得隨意讓無關人員接觸、使用、改裝該設備和圖像信息;
(二)建立圖像信息使用登記制度,對圖像信息的錄制時間、錄制人員、用途和去向等事項進行登記,并妥善保管;
(三)不得擅自復制、查詢或者向公安機關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傳播圖像信息;
(四)不得擅自改變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的用途和攝像設備的位置;
(五)圖像資料應當按照規定期限留存備查;
(六)發現可疑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應該自覺做好保密工作,技術防范設施的相關數據和圖像資料,未經上級部門和公安部門批準不得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加強對技防系統的維護,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系統安全運行:
(一)對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維護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和操作培訓;
(二)加強日常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單位給予維修,及時排除故障,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三)確保圖像信息畫面質量清晰;
(四)建立應急處理制度。
(五)做好日常的清潔保養工作,定期除塵除灰,避免設備受潮、受撞擊、受雷擊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