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人員協議(精選3篇)
雇傭人員協議 篇1
雇傭方(甲方):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受傭方(乙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決定建立雇傭關系。本服務協議屬于雇傭協議,不在《勞動法》等勞動法律法規調整范圍內。甲乙雙方在充分明確知悉這一法律關系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雇傭內容和雇傭地點
乙方承擔的雇傭內容為_______
乙方的雇傭地點_______
三、雇傭要求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和要求。
2.乙方因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受雇期間給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雇傭時間、雇傭報酬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雇傭報酬為_____元/小時。乙方在正常履行雇傭義務后,有權獲得相應雇傭報酬。
2.乙方作為雇傭人員,在甲方雇傭期間,只享受本協議中約定的雇傭費,甲方的其他福利或待遇均不適用于乙方。
五、協議的解除與終止
1.在本協議期限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解除本協議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雇傭要求,可隨時與乙方解除本協議,此時,不需按上款規定提前通知乙方。
3.本協議到期,雙方可協商續簽。
4.本協議到期,如雙方未續簽,自行終止本協議,不需提前通知。
六、其他
1.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的關系是雇傭關系而不是勞動(合同)關系,因此,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所列條款與其他現行法律、法規有抵觸的,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乙方摁手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
雇傭人員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業務需要,委托乙方訪尋所需職位,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義務
乙方應在接受甲方委托后認真開展尋訪工作,按甲方需求在委托期內提供相應適合的人選供甲方選擇,并在10-3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人選。
乙方必須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的基本準確,并在甲方與候選人達成初步意向后,對甲方有意向的候選人進行更加全面深入的調查,確保其背景、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乙方應及時將訪尋工作情況及進展與甲方溝通,對尋訪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困難和新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協商對策乙方保證對在合作過程中接觸和了解到的甲.方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員工信息進行保密,該保密責任在協議因正常原因終止或期滿后都繼續存在。
乙方推薦的人選被甲方錄用后,如仍在甲方任職,半年內乙方不得再將此人推薦給另公司。
二、甲方義務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所需的職位需求信息,并保證尋獵職位信息的真實性;如在委托期內,尋獵需求有任何更改應及時通知乙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候選人資料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是否要求候選人面試,如果需要,應及時告知面試的時間和地點;或者通知乙方是否需要補充候選人其他方面的資料。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雇傭人員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 與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五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
1、 乙方要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服從分配,按甲方確定的工作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2、 若乙方為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特殊情況除外)或在安裝不當致使產品損傷,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會根據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措施。
3、 乙方在工作中表現出色,能按時,按量完成甲方所給定的工作,甲方根據情況給定相應的獎勵措施。
第七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八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 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四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