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遺產的分割協議書(通用3篇)
交通事故遺產的分割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自愿原則就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產的遺產分割達成以下協議內容:
一、位于_______________房產(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于簽訂本協議當日一次性給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作為分割遺產補償款。
三、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并收取遺產補償款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以上房產主張任何權利。
四、乙方內部如何分配________萬元與甲方無關。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交通事故遺產的分割協議書 篇2
(一)首部
1.標題文書頂端標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字樣。
2.事故時間寫明事故發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3.事故地點即事故發生地的所在處所。如“__________省__________縣陽二線17km+473?5m。”
4.雙方當事人身份事項按順序分別列出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單位或住址、電話及本次事故中應負的責任。身份事項應按格式中的項目要求逐一填寫,力求準確、完整、明了。
(二)正文寫明以下三方面內容:
1.簡述事故經過及損失情況即用扼要的文字敘述出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地因何原因發生了何交通事故,造成了何后果(包括人員死亡、受傷、車輛毀壞、財物毀壞損失等),其作用是為底下的責任認定提供事實依據。
2.責任認定主要寫明責任的認定情況,即分析負有責任的人因為什么原因,造成什么交通事故后果,應負什么責任(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共同責任),這部分文字的來源應主要取材于責任認定書中的責任認定其內容。
3.協議內容繼責任認定之后,首先寫明如下一段文字:_______________“經調解協商,雙方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確定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寫明由肇事方(事故責任方)付給受損害方何種項目費用(如經濟補償費、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用具費、交通費、伙食費等)人民幣(或外幣)__________元。該項目的表述根據協商的具體要求。既可合并寫,也可分項獨立依次表述,如何寫應視情況而定。
(2)賠償費給付方式和結案日期。這項應寫明上述給付的數額是一次給付還是分期給付,如一次性給付應寫明給付的期限;如分期給付應寫明第一次給付的數額及期限,第二次給付的數額及期限,以利于按時履行。最后寫明結案日期,“本協議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處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就此結案。”
(三)尾部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如系單位應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之下寫明辦案人姓名,加蓋單位公章,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交通事故遺產的分割協議書 篇3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因一案,委托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各方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收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交通事故案的 壹審 、貳審 、再審、執行代理人。(如需特別說明,在本合同中第十一條“另行約定”處補充。)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四、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 元。律師辦案的差旅費、交通費、通訊費、文印費元。按照該種形式支付代理費用,甲方不得以判決結果未達到自身要求為由要求乙方退還費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一次付清。
2、分段支付:
2.1 固定費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律師辦案的差旅費、交通費、通訊費、文印費 元。
2.2 風險費用:律師代理的程序審結(收到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或原告撤訴、原被告各方自行達成和解等)時支付:按照勝訴(或調解協議約定)標的金額的 %。按照執行到位財產價值金額的 %。
2.3 為保證甲方能如期繳納風險費用,乙方自愿將2.2款費用預繳至甲方賬戶,如到期需退回,乙方三日內退回。
3、案件未經開庭即調解結案,乙方代理費用不予減免。
五、雙方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如因證據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案件審理無法達到甲方滿意,甲方不得無理要求乙方退還代理費用。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必須勤勉盡職、忠于職守、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中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甲方未繳納應繳代理費之前,乙方有權不開展代理工作。如超過應繳納期限,甲方仍未繳納全部代理費的,乙方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議,已收費用不退。
如乙方在甲方未繳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代理費外,還可以要求甲方按照每日百分之三支付未繳清款的違約金。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調解及撤銷訴訟等法律文書送達。)。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簽委托代理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如因本合同履行發生交通事故,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 。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須附書面委托書):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