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室合作協議(通用3篇)
供應室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醫院(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醫院(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關于壓力蒸汽滅菌器、環氧乙烷滅菌器的資源共享有關事宜,經雙方代表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可有償使用甲方資源,共享壓力蒸汽滅菌器及配套設備。滅菌收費標準按大、中、小包收取(大包:_________________元/每包;中包:_________________元/每包;小包:_________________元/每包),包的規格是(大包_______________,小包指不超過,中包指介于大包與小包之間)。
2、乙方可有償使用甲方資源,共享環氧乙烷滅菌器及配套設備。滅菌收費標準按大、中、小、特小包裝收取(大包:_________________元/每件;中包:_________________元/每件;小包:_________________元/每件、特小包:_________________元/每件),包的規格同上(第1點)。
3、器械洗滌收費標準按1元/件,器械治療包的包布(含內外包布各一塊)成本合計:_________________元/次(含包布洗滌費、包布損耗費、人工包裝費)。
4、甲方按乙方需求,為乙方提供清洗消毒滅菌服務。乙方必須保證對使用后的污染器械進行初步處理后密閉存放,并由乙方按時送到。
5、甲方負責按照國家衛生部發布的《醫院消毒供應中心管理規范》《清洗消毒及滅菌技術操作規范》《清洗消毒及滅菌效果監測標準》要求進行全程的清洗消毒滅菌工作及滅菌效果監測工作,保證滅菌物品的合格。
6、乙方負責物品的運輸工作,并按國家有關規范要求進行運輸、儲存及使用。
7、甲乙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來做好此項工作。乙方在打開治療包使用時,如發現有器械數目不符時應立即電話反饋給甲方,且此包不能再使用,并交還甲方處理,如使用后才告知甲方器械數目不符的甲方不予負責。
8、甲乙雙方應做好各種物品的交接登記工作。
9、每月10日前,乙方應根據雙方工作人員認定的清洗滅菌物品的數量到甲方財務部門繳納上月的所有費用。
10、本協議書期限兩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應室合作協議 篇2
甲方:**大學機械工程學院科協(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吉安特自行車車行(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并經過友好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甲方的“機械創新設計大賽”的贊助項目達成以下協議:
(一)贊助項目說明
1、項目:20xx年機械科協之“機械創新設計大賽”;
2、贊助內容:系列活動期間活動經費支出;
3、活動時間:20xx年11月18日~20xx年12月17日;
4、活動地點:**大學**校區。
(二)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1、全程贊助甲方本次的“機械創意設計大賽”,合計¥1150.00元整人民幣(大寫:壹仟壹佰伍拾圓整人民幣);
2、協議簽訂后,三天內乙方先一次性付贊助總額的60%給甲方,即¥690.00元整人民幣(大寫:陸佰玖拾圓整人民幣),同時,甲方出具有效收據;
3、待整個活動結束前五天即12月12日,經雙方確認無誤,乙方再在三天內一次性付清另外的40%余款,即¥460.00元整人民幣(大寫:肆佰陸拾圓整人民幣)。
(三)乙方享有的回報:
1、乙方享有本次活動的冠名權(詳見補充協議);
2、甲方為乙方提供本次“機械創新設計大賽”活動的相應宣傳形式。主要包括:條幅宣傳、展板宣傳、邀請書宣傳、通告宣傳、傳單宣傳、車隊宣傳(需乙方提供自行車車隊)[詳細操作過程見下“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四)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1、活動冠名:“‘吉安特杯’機械創新設計大賽”;
2、條幅宣傳:條幅內容大致為“預祝**校區首屆‘吉安特杯’機械創新設計大賽圓滿成功”
條幅規格如下:20米×2條;
懸掛地點:重大第一、第二食堂旁或綜合樓道旁(人員集散地);
懸掛時間:11月18日~11月25日;12月10日~12月17日。
3、展板宣傳 應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甲方承諾以乙方認可的宣傳畫報作背景;
展板規格:100厘米×200厘米×1塊、80厘米×120厘米×1塊
展板安置地點:綜合樓1塊、第一食堂1塊(以上皆為人口最密集區); 展板宣傳時間:綜合樓處:11月18日~11月25日;
一食堂處:11月25日~12月2日
4、邀請函 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甲方承諾在邀請函后附帶乙方信息(包括店名、店址、品牌以及相關資訊)。 本邀請函規模:80個班級以上,分布如下:機械學院28×2=56個班級,其他土木等學院50個左右。
邀請函將在活動期間發放到各班班長手中并由班長召開班會通知同學參賽
5、通告宣傳 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本通告以行政方式張貼于各寢室樓公告欄上;
本通告規模:面向全校,除梅園一幢二幢屬后勤、物管不允許張貼外,其 于竹園、梅園、松園皆在本通告覆蓋面內;
通告張貼時間:11月20日~12月10日。
6、傳單(書簽) 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宣傳單的發放在11月19日
7、車隊宣傳 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同時需乙方提供自行車)宣傳時間為11月19日。
(五)約束機制:
如果乙方違約,甲方將追究相應責任并要求賠償因此甲方所受的一切損失; 如果甲方違約,如未按承諾提供條幅、展板等宣傳,或宣傳上未按承諾提供乙方的信息,乙方有權利減少(情節嚴重時可拒絕)支付剩余款額。
(六)附則:
1、本協議的合作時間為20xx年11月18日~20xx年12月17日。
2、在執行過程中,如果雙方有因不可預測的因素導致在雙方之間可能產生的一切爭論、異議和糾紛均雙方可協商解決。
3、保密條款:雙方應保守協議條款的秘密;
4、未盡事宜,如期間活動學校次序如有變動,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作相應協商;協商后所達成的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共二頁,簽字時協議為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約代表簽字并蓋章(或手印)后生效;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12月17日活動結束止;
(七)補充協議:
1、乙方對本次活動冠名如下“‘吉安特杯’機械創新設計大賽”;
2、在活動進行時,因人流量較大,學校活動、通知極多,各寢室樓下通告欄上的通告,以及室外展板難免會遺失,甲方有責任定期檢查條幅、展板、通告是否就位;同時,乙方在抽查過程中需基以一定基數,以免雙方產生不必要的不愉快;當乙方抽查到甲方的一些宣傳有失誤時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會根據條約馬上整改,履行條約內容。情節輕時不算違反合同。
3、甲乙雙方需保持經常聯系,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誤解;也應避免因一些小的失誤而刻意刁難對方,簽約雙方應友好合作。
4、乙方在活動進行時對甲方的宣傳有監督的權利。
5、甲方保留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
甲方:**大學機械工程學院科協 乙方:吉安特自行車車行
(蓋章) (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字日期: 年 月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供應室合作協議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規范商品泡沫混凝土保溫板購銷行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泡沫混凝土保溫板供需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保護甲乙雙方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泡沫混凝土保溫板的供需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合同履行期限:
供貨期為從 年 月 日至工程竣工。
三、EPS保溫板
注:以上材料單價包括材料價、運輸費用等。
四 材料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材料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按國家和建設部有關標準執行。
五 交貨地點、方式和運雜費負擔
交貨地點為 項目部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送貨,運費由乙方承擔。由甲方負責卸貨,卸貨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要求乙方發貨,必須提前1-2天向乙方下達發貨通知,并說明該批貨的規格、數量、厚度、交貨時間等事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1天后,配合甲方工程施工進度陸續向工地供貨。
六 驗收方法
貨到工地后接乙方通知,甲方必須派人在3小時內清點驗收完畢,并給乙方簽單。
七 對材料質量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一、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材料的品種、厚度、規格和質量不符合規定,一方面應妥為保管,另一方面在2天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和處理意見。
二、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異議的,視為所交材料符合合同規定。
三、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后,應在2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八 付款辦法和期限
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償付退貨或拒收部分貨款總值 10%的違約金,并承擔退貨的運輸費用及運輸損耗。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 5%的違約金,甲方款項未付清之前,乙方有權暫停供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10%的違約金;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1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材料厚度、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應重新為甲方提供合格材料。
十 爭議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協商、調解或調解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致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10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雙方均有過錯的按各自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4、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解決糾紛條款的效力。
十一 附則
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三、 本合同甲方、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材料款結清之日失效。
甲方(蓋章):授權代理人:電 話:手 機: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 電 話: 手 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