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零件加工合同(精選3篇)
機械設備零件加工合同 篇1
一、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訂立的,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合同條款:(共12條)
1、合同簽定雙方就以下 加工零件簽定加工合同。
2、自合同簽定生效之日起,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按合同總額20%支付乙方加工預付款。
3、乙方完成加工向甲方交貨時,所有加工的產品零件必須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圖紙尺寸。
4、所加工的零件經過甲方復檢合格后,甲方可按合同總額的50%支付乙方。
5、所余合同總額的30%在零件裝配調試完成,乙方開具稅率為17%的全額增值稅發票后,15日內甲方酌情付清余款。
6、合同的交貨日期根據雙方要求確定,若乙方推遲交貨,違約金每天合同總額的1%從總額中扣除。
7、加工件所需材料由乙方負責,加工完畢后,乙方負責加工件運送至甲方所在地的運費。
8、甲方復檢時,出現加工件不符合圖紙要求、不合格的現象,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負責及時修復或補件;如甲方通知后,乙方未做出補救工作,甲方代替乙方修復或補加工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從合同總額中扣除。
9、若乙方在一次性完成零部件不合格率在5%以上時,不合格件處理方法除按合同條款的第六項、第八項執行外,再處以合同總額10%的扣款。
10、本合同附件:甲方外協加工檢驗格式書及加工圖紙,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乙方必須妥善保存甲方所提供的圖紙,不得外泄,同零件一同交還甲方。 12、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互敬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月日
機械設備零件加工合同 篇2
供方:______地址:____市____街_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___
需方:_______地址:____市_____街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協商同意,由供方組織生產,需方負責收購下列商品,為保證協商的條款嚴格履行,特簽訂此合同,共同遵守。
1.本合同總產值、具體品名、規格、分期、分批交貨計劃詳見附表。供方要根據合同要求,組織生產,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需方也要根據合同要求按時、按量接貨,并及時支付貨款,不得影響供方的生產。
2.產品的質量標準和數量詳見附表。以供方檢驗為主,需方配合抽驗,如有異議,寫出抽驗記錄,雙方簽字備查。生產中的質量和保修期出現的問題由供方負責,交貨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由需方負責。產品交貨前,供方應嚴格檢驗,附合格證,裝箱單,以示負責。抽驗,如有不符合標準,有關調換、挑選降價等損失,由供方承擔,接受罰則。
3.產品價格規定。根據國家的有關物價政策。按上級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執行,詳見附表。對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標準的,本著合情合理、以質論價解決。
4.產品交貨結算。產品實行送貨制。供方將貨送到需方指定倉庫,運費由需方負責,點驗入庫簽章后,當即在需方財會股付款。
5.包裝規定。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為準繩。如因包裝不當,在運輸中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負。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需方查詢供方應給予解決。
6.罰則。供方無故延期交貨或提供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由此造成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付需方延期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未經雙方協商同意,變更產品數量、質量、品種、規格,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標準,影響需方銷售部分,向供方賠罰金__%。由于計劃不周,安排不當,或無正當原因造成延期收貨付款影響供方資金使用,向需方索賠罰金___%。需方中途退貨,應付給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違約金及其他損失賠償額總和應當相當于用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當事人可請求有關機構予以適當調整。
7.附則。如因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法律變更不能履行合同,應于____日內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變更或解除合同。
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規定的有效期結束止。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一份,副本若干份,送有關部門。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訂。在執行中如有爭議,報仲裁機關解決。
供方:需方:
年月日
機械設備零件加工合同 篇3
需方: 合 同 號:
簽訂地點: 供方: 簽訂時間:
二、供貨范圍:(可以合同附件形式表示,列出具體的供貨清單)
三、主要技術參數: (可以合同附件形式表示,列出具體的技術參數) 四、使用環境和運行條件:
五、主要配套件產地和廠家:
六、整機鋼結構顏色:
七、設計規范、制造和檢驗標準:
八、交貨和運輸方式:
九、技術資料交付:
1、合同簽定后 天內提供總圖及部件圖,以便需方核對各設備的布置是否符合工藝要求等。
2、交貨時隨機附產品合格證、隨機附圖(包括但不限于總圖、部件圖、易損件圖、電器原理圖、接線圖)、使用說明書各壹份。
十、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設計標準、質量合格的產品。
2、嚴格檢查和控制原材料、原器件、配套件的進廠質量。
3、保證所供產品加工工藝完善、檢測手段完備。產品不帶缺陷出廠。
4、對涉及分包商的供貨、質量、設備性能、技術接口、服務等方面問題負全部責任。按合同規定的關鍵部件分包商必須符合有關資質的要求,并經需方認可。
5、在設備的安裝、調試過程中以及今后在設備運行中發現的質量問題,如屬供方原因,供方將承擔責任。 6、產品質保期:從開始使用之日算起(特種設備從取得使用登記證后算起)十二個月,但不超過自貨到需方簽收之日起十八個月。
7、遵守國家《產品質量法》的規定,保證產品安全正常使用。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供方負責免費修理或更換零部件:
7.1產品質量或使用性能不符合合同規定時; 7.2產品在用戶妥善保養、正確安裝和正確使用條件下在質保期內不能正常使用時。
8、對設備在安裝和運行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先處理問題,再分清責任,一切以滿足工程進度需要為準則。
9、接到需方反映的質量問題信息后,供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或派出服務人員,盡快到達現場,做到用戶對質量不滿意,服務工作不停止。 10、隨時滿足需方對備品備件的要求。
十一、結算方式:需方于合同簽訂后 日內(以銀行匯出底單為準)預付款 %;貨發到施工現場后付 %進度款(如龍門吊、電機車等設備還可以增加一項安裝調試合格后的進度款);余 %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時付清(需方可以承兌匯票方式支付進度款,質保金不計利息)。
十二、違約責任
1、 供方不能按時交貨時,不得超過 天,每延遲1天,供方應向對方償付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 %的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 %。
2、 需方不能按時付款,除交貨期順延外,每延遲1天,還須向對方償付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 %的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 %。
十三、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武漢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注意:外部單位的糾紛解決單位一律為武漢鐵路運輸法院,集團公司內部單位的合同糾紛,如與六公司簽訂的門吊合同等,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為:提交集團公司調解。)
十四、合同附件名稱: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十六、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十七、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