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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發布時間:2024-03-18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通用33篇)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方(建筑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為完成某建筑工程而確立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點:

  1.具有國際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合同的當事人是屬于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公司、法人;二是承包人須在外國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合同義務,即合同的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屬國以外的其它國家或地區,故涉及到復雜的法律適用問題。

  2.需要巨額資金,故合同標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種各樣的銀行擔保。

  3.履約期長。

  4.風險較大。為減少風險,合同中除預訂有貨幣條款和不可抗力條款外,通常還含有價格調整條款、艱難情勢條款等。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為總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總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以下列舉的是一個總承包合同:

  土木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第一章?一般條款

  定義和釋義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義者外,下列詞語應解釋如下:

  “業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權利合法繼承人,但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某個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繼承人和業經認可的受讓人。

  “工程師”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師,或由業主隨時任命且書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師履行合同職責的其它工程師。

  “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或由業主或工程師隨時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職責的任何工程現場監督,其權限上工程師書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還可指標書、接受證書以及承包協議(如已完成)。

  “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本合同以下條款規定增減。

  “建筑設備”指工程施工和維修中或有關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或物品,不論任何性質,但不包括旨在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臨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維修或有關工程施工或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任何標書更改中提及的規范,或由工程師隨時可能增加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圖紙”指技術規范中規定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對此種圖紙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同的其他圖紙。

  “工地”指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過部分,以及由業主所提供的用作臨時儲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場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規定構成工地的組成部分。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單數含義的單詞也可據有復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一樣。

  1.3?合同條款的標題和邊注不得視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慮解釋條款或合同。

  1.4?“費用”一詞應視為含工地上或以外發生的間接費用。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2.1?工程師必須按合同明文規定,履行作決斷、頒發證書和發出指令等職責。如業主簽發的工程師任命書中規定其某些職責的履行得經業主專門認可,其要件應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規定。

  2.2?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職權,但必須將所有此種授權書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和業主。在授權范圍內,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令或認可(僅限于此)對承包人和業主具有與工程師的指令或認可同樣的效力。以下規定屬于例外:

  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認,不得影響工程師此后否認以及命令拆毀、移動或拆除此種工程或材料的權力。

  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決定不滿意,其有權將此決定提交工程師確認、取消或更改。

  轉讓和分包3.未經業主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規定或依合同而產生的任何收益轉讓,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按本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款項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轉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工程師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種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擔的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或義務,他必須對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不履行和過失負完全責任,如同這些行為、不履行或過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所為。以計件方式提供勞力不得視為是本條所規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規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以及用哪個國家的法律解釋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作成,用以解釋合同的語言也必須在第二部分中規定,且將被定為“主體語言”。

  6.3?如工程師不在適當時間內再提供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工程計劃或進展便可能被延誤或中斷時,承包人必須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書中應詳細說明所需的圖紙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不及時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誤和中斷。

  6.4?如承包人按本條第3款規定索要圖紙或命令,由于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從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承擔費用,工程師必須考慮此種延誤,以決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條規定延長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擔的此種費用必須得到補償。

  7.在施工期間,工程師全權負責隨時進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和指示,以滿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維護所需。承包人必須執行且受圖紙和指示的約束。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必須根據合同條款,對工程的施工和維護予以應有注意,且提供此種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包括勞動管理在內的所有勞力(包括勞力監督)、材料、施工成套設備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臨時或長期性質,只要合同明文規定需要或根據合同合理推斷需要。

  8.2?承包人必須對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當、穩定及安全性負全部責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或臨建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概不負責。

  9.如經要求,承包人必須簽署一承包協議,該協議由業主制定并承擔費用,協議應附帶必要的修正條款。

  11.業主必須在招標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其代理人在進行工程考察時獲得的水文及地質情況資料,標書必須視為是基于此種資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須對資料的理解自行負責。

  12.承包人得被視為在投標前已對其工程標書,對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單價和價格的正確性和完善性感到滿意,此種投標價格必須貫穿其所有的合同義務,適用于所有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然而,在施工期間,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氣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依他所見,此種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也無法預見的,承包人必需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如工程師確認此種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無法合理預見的,工程師必需作證且業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種情況而承擔的額外費用,包括因遇到此種情況或阻礙而:(1)為執行工程師可能向承包人發出的與此情況有關的任何指示而發生的正當合理的費用,以及(2)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時,承包人可能采取業經工程師認可的恰當和合理措施而發生的正當合理費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施工和維護工程,使工程師感到滿意,且必須遵守和嚴格執行工程師有關任何事項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規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從工程師處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據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標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條款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其計劃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師的認可。承包人還得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計劃安排和方法的說明書,以供其參考。

  14.2?不論何時,只要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本條第1款規定的業經認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對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證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條規定的期限內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交或經其認可此種方案或因提供此種細節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責任或義務。

  15.在施工期間,以及其后在工程師認為是為正常履行合同義務而必需時,承包人必須行使一切監督權。承包人,或其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全權代理人或代表(此種認可可隨時撤銷)應當隨時在工地,一直進行監督管理。如工程師撤銷對代理人的認可,在接到書面撤銷通知后,承包人必須盡快根據撤換規定,將其撤離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傭他,且用另外一位經工程師認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種授權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須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與施工和工程維護有關的:

  (1)對本專業熟悉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規定監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頭和領班,以及

  (2)為正常和及時施工和維護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16.2?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雇來進行或有關施工或工程維護的任何人員行為不軌、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職責、或認為其雇傭純屬不必要,工程師有權反對雇傭,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其從工地解雇,未經工程師書面同意,此種人員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從工地解雇人員的職位應盡快由工程師認可的稱職人選接替。

  17.承包人負責按工程師提交的書面參考原圖的有關點、線和面的規定,忠實恰當地進行測定放線,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正確無誤,并校準工程的各部分,且負責提供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必要工具、設備和勞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時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現差錯,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須改正錯誤以使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滿意,改正費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擔,此種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的書面資料差錯而導致的除外,在這種情況下,須由業主承擔改正費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任何位置測定或任何線或任何水平面的檢查而免去確保其正確無誤的責任,承包人必須仔細保護和保存工程位置測定中使用過的水準點、觀測桿、測標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師如在任何時間要求承包人鉆孔或進行挖掘勘探,此種要求必須作成書面,且得視為是根據本合同第51條規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數量清單中已經列有有關此種預計工程的備用款。

  19.凡有必要或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處的要求,承包人必須自費提供和維護與工程有關的所有燈光、警衛、柵欄和看護以保衛工程,或保障公眾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從開工至按本合同第48條中的竣工證書規定的日期為止,承包人都得對工程全權負責。只要工程師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簽發了竣工證書,承包人?從部分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負責,此部分的責任則轉至業主。此外,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權維護負責,直至此種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現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不論何種原因,除本條第2款規定的除外風險外,承包人均得自費負責修理和修補,以確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時處于狀態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因除外風險而導致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發生,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條的規定,如上所述,進行修理和修補,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也必須對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條規定的義務,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

  20.2?“除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狀態(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外國敵人行為、_____、_____、起義或兵變或篡權、內戰、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員、其轉包人單獨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發生的_____、_____或混亂、或因業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純屬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廢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裝置或核裝置部件的其它危險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它飛行物的壓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種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為有經驗的承包商所預見,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資或投保與之對抗,所有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稱為“除外風險”。

  21.承包人必須以業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為防止合同規定的應由承包人負責的除除外風險外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投保,不論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種投保不得減少本合同第20條所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業主和承包人的_____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條規定的期限外,還包括因維護期開始前發生的原因而在維護期內產生的損失或損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條或50條規定的義務而開展任何工作期間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投保項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價值,或按21條第2款可能規定的附加款額,連同按替換價值計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帶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設備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換價值投保。

  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2.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維護而產生或導致的任何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而受任何損失和作任何賠償,且不因所有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對下列事項所作或與之有關的補償或損害賠償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業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經過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權利;

  按合同規定施工或維護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員或財產損失;

  因業主、其代理人、雇員或其它不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員或代理人承擔的,但原本應當由業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負責的那部分涉及損失或傷害的賠償。

  22.2?業主必須保護承包人不因與本條第1款規定事項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

  23.1?在開工前,在不減少本合同第22條規定給他的義務和責任條件下,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給包括業主的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以及給包括業主的雇員在內的任何人員造成的重大或實質性損害、損失或傷害進行責任_____,本合同第22條規定的事項除外。

  23.2?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_____金額不得少于標書附件規定的數額。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3.3?_____條款中必須規定,承包人不得對可能得到_____賠償的有關事項對業主提出任何索賠,_____公司應保護業主免受索賠損失,且賠償其有關的任何訴訟費及開支和費用。

  26.1?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或州一切有關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規、或任何條例、或當地或其它合法當局的地方法規以及所有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發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費用。

  26.3?如工程師證實業主應償還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種費用,業主應償付或同意償付承包人所有此種金額。

  27.所有在工地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遺址或物品,均應被業主和承包共同認定為是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必須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轉移或破壞任何此種物品,并在物品發現后不待轉移,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并執行工程師代表的有關處置命令,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28.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設備、機械加工、或材料,從而侵犯與之有關的專利權、外觀設計、_____或商號或其它應受保障的權利而遭索賠或被起訴,并必須保護業主免受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支出或費用的損害。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頭、沙子、砂礫、泥土或其他材料的運費、沙石產地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或補償(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動,凡符合合同許可證的規定,必須開展,從而保證不無故妨礙公眾的便利,或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無論道路是通向或是在業主或其他人的地產上。倘若發生此類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事件,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30.1?承包人必須采取各種合理手段,防止連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橋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轉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尤其必須挑選路線、選擇使用_____,限制和分散裝載量,從而使因往來于工地的設備和材料的運輸而必然造成的異常交通盡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對公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30.3?如果在施工期間或以后任何時間,承包人因施工損壞公路或橋梁而被索賠,他必須立即報告工程師,其后,業主將商洽解決并支付索賠款,并保護承包人免受該索賠以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此種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沒有履行本條第1和2款規定的義務,由工程師確認的因此種不履行而損失的款額必須由承包人支付給業主。

  31.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的要求,為業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開展工作的機會,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從事不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工作或由業主簽訂的與工程有關或附屬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規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書面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提供由他負責維護的道路,或準許使用其在工地的腳手架或其他設備,或提供其它任何類似性質的服務,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支付有關此種使用或服務的費用,只要工程師認為合理。

  32.在施工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地沒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或處置建筑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將所有殘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應將所有建筑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設施清理出工地,使整個工地和工程顯得整潔合乎標準,讓工程師滿意。

  勞工

  34.1?承包人必須自己安排雇用所有當地或其他地方的勞工,并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應視當地情況,向工地的職員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飲水和其他用水,讓工程師代表感到滿意。

  34.3?除非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進口、銷售、贈予、以物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許或讓其轉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參與任何此種物品的進口、銷售、贈予、交換或處置。

  34.4?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贈予、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武器或彈藥,也不得準許或容忍同樣行為發生。

  34.5?在處理與雇工的關系時,承包人應適當注意公認的節假日和宗教或其他習俗。

  34.6?一旦爆發傳染病,承包人必須遵守并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此種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制造或在雇員中發生違法、_____或混亂行為,以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條就所有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件作出規定。

  35.如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和時間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匯報其在工地隨時雇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勞工的數量,以及工程師代表可能要求的有關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36.1?所有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令,且應隨時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體規定的其它地點,同時或在某一處,接受工程師可能命令進行的檢驗。承包人要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檢查、測量和檢驗提供正常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承包人還必須應工程師可能的選擇或要求,在材料應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36.2?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樣品的費用應承包人自己承擔,否則應由業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一切檢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對于僅是負載檢測和確認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本合同作有詳盡規定,可確保或準許承包商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中。

  36.4?凡是工程師命令所作的檢驗,而

  合同沒有默示或規定,或

  雖有默示或規定,但卻是由工程師命令_____個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該檢驗物資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點進行的,

  如檢驗結果表明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工程師指令,檢驗費由承包人承擔,否則由業主支付。

  37.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有權到工程現場,到任何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機械獲得地,承包人應為其行使或獲得此種到場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38.1?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認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應為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充分機會,以檢查和測量即將被覆蓋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在任何此種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工程師代表必須參加此種工程或地基的檢查,不得無故拖延,除非他認為檢查沒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隨時作出的指示,打開業已覆蓋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并負責使之完好復原而讓工程師滿意。凡任何此種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條第1款之規定后被覆蓋或遮掩的,則打開和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復原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39.1?在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命令:

  把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體規定的時間從工地換走,用恰當合適的材料予以替換和把工程師認為不合符合同規定的材料或工藝換掉或適當重新施工,無論其在之前是否經過檢查或作過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執行此種命令,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執行,業主應從承包人處收回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雜費,或從應付給或即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須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以其認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師認為必要,還必須在停工期間妥善保護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據本條款執行工程師指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業主承擔,除非此種停工是:

  合同另行規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種違約而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為正常施工或為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師或業主的任何行為或違約而產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條規定的任何除外風險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師命令后__天內應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賠償,否則將無權得到額外費用。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須按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處理并決定此種支付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和/或停工時間。

  40.2?如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師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師作出的復工命令,除非此種停工屬本條第1款第1、2、3或4項規定范圍之內,否則承包人可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內準許對整個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開工,如在此期間仍未獲得開工許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須,再作書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條的規定將只影響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視為是對該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視其為是業主廢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41.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開工通知后,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在工地施工,且必須迅速,不得延誤,工程師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無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2?承包人應承擔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權而產生的費用。承包人也得支付為施工而應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

  43.除按合同規定,工程整體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須按時完工外,根據合同第48條的規定,整個工程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期限應從標書附錄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而準許的延期時間為準。

  44.除承包人違約外,如因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誤原因、或特別惡劣的氣候、或其它可能發生的任何特殊情況而使得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師應決定延期時間,并由此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種工程開工后、或此種情況一發生、或按實情在其發生后的__天內,沒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說明他認為有權延期的報告而讓此陳述當時便得到調查,工程師可不予考慮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況。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規定外,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間或星期天進行,同時也不得在其他被當地認作是假日的時間進行,但下列情況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為挽救生命、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而絕對必要,在這種情況,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的規定不適用于按傳統需輪班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46.不論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讓工程師覺得太慢,因而無法確保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只要該原因不至于讓承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工程師必須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無權因采取此種措施而要求額外付款。如因工程師按本條款所作的通知的緣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師準許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其在當地被當做假日,或在其它被當地當做是假日的時間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不準許。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承包人應因違約而向業主支付合同所規定之款額,此款額為定額賠償金,而不是根據第43條規定的期限與實際完工時間之差按天數進行處罰。業主可在不損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況下,從他手中掌握的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種賠償金。此種賠償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48條確認為完工,且已被業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現任何延誤,而本合同又無另行規定,因延誤本應處罰的定額賠償金則應按已完工的工程的價值所占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予以扣減。

  47.3?如要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獎勵支付事項,此規定應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條中。

  48.1?當工程全部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所有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發出有關通知,并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種通知和承諾必須作成書面形式,且應被視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師發放工程竣工證書的要求。工程師應在此種通知送出后__天內或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并交業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認為工程已按合同規定圓滿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發出書面指示,具體說明他認為在發放此種證書前承包人還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發出此種指示后,工程師還應通知承包人關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現且影響工程實際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權在__天之內收到竣工證書。

  48.2?同樣,根據本條第1款規定的程序,就以下情況,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師應頒發竣工證書:

  合同中單獨作有完工期限規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體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實質性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工程師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頒發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頒發此種證書,承包人應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內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發放竣工證書,并不視為已經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還原工作,證書中明文規定的除外。

  維修及欠缺

  49.2?為按合同規定條件在維修期滿時或其后盡快將工程交給業主,除合理損耗外,為讓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必須盡快完成本合同第48條中規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__天內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在維護期滿前的檢查而可能書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諸如修理、修正、再建、調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縮誤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師認為此種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義務(明示或默示不論)所至,一切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如工程師認為此種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則應對此種工作進行估價,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變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師認為必要,他應對整個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工作量作相應變更,且他有權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須作出以下變更:

  增減合同所規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或類別,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線、位置和面積,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額外工程,

  但此種變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種變更所需的一切費用(如果有)應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51.2?如無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種變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減不屬本條規定的應作命令的范疇,而是因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的規定所至,則不要求有書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師因任何原因認為有必要口頭作此種命令,承包人必須服從,且工程師對該口頭命令的確認書,不論在命令執行前或后給予,都應被視作是本條款所指的書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內書面向工程師要求確認,而工程師在__天內未用書面駁回此確認,其應被視為是工程師所作的書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師命令增減的工程,如工程師認為可行,均應按合同價格予以估價。如合同所列的價格不適用所增減的工程,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協商出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52.2?如工程師認為,涉及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質或量的增減,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項目的價格因此種增減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實際,工程師和承包人則應協商一個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盡快,如是額外或增加工程,則在工程動工前或之后盡快以書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要求額外支付或更改價格,或

  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否則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價格。

  52.3?竣工驗證時,如發現增減工程的費用超過驗收證書所注明數額的__%,除去所有的規定費用、臨時費用和零工補貼外,如有任何是因:

  變動命令累計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臨時費用、零工補貼和本合同第70條第1款規定的價格調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協商予以調整,或,如協商不果,則由工程師在考慮所有材料及相關的,包括承包人的場地及合同的一般間接費用在內的因素的基礎上予以決定。

  52.4?如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將增加或替換的工程按零工計價。此種工程承包人所得報酬應根據合同中的零工細目表的條件,按其標書中所附的價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實其支出,并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單以求批準。

  52.5?承包人應每月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報告,盡可能全面詳盡地索要他所認為有權要求的一切額外費用,以及陳述上月他按工程師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額外工作。

  設備、臨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抵達工地后,應視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動它們或其任何部分,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將它們從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師不得無故不予同意。

  53.5?業主應在需要時協助承包人為工程所需的建筑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結關。

  53.6?其他任何影響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的條件必要時應在第二部分的第53條予以規定。

  54.本合同第53條的執行不得視為默示工程師認可該條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項,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使用任何此種材料。

  測定55.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工程量為估計數量,不應視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56.如無另行規定,工程師應通過測定判斷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價值。如他要求對某部分或某些工程進行測定,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授權代理人或代表,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進行此種測定,并提供工程師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情況。倘若承包人未參加或忽略或忘記派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所作的測定或他認可的測定應被視為是對工程所作的正確測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記錄和圖紙進行測定,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應書面要求,承包人應當在__天內與工程師代表一起檢查并認可此種記錄和圖紙,一經認可,承包人應在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與檢查,記錄和圖紙應被視為正確無誤。如檢查完此種記錄和圖紙后,承包人不予認可或雖認可但不簽字,該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視為正確無誤,除非承包人在此種檢查后__天內書面告知工程師代表,他認為記錄和圖紙中哪些不正確,并要求工程師予以裁決。

  57.工程測定應采用凈值,不管一般習慣或當地慣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

  暫列款

  58.1?“暫列款”是指合同中規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單上的,按工程師的指令及自由處置的一筆用于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額,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與暫列款有關的工程、供應或服務的款項,只有經工程師按本合同規定同意或決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價格。

  58.2?就每一筆備用款,工程師有權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應由承包人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合同第52條規定用于此種施工或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費用。

  由下文所規定的指定轉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由此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的規定確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購買的貨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確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提供與暫列款有關的開支的所有報價單、發票憑證、帳目或收據。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暫列款項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貨物、材料或服務的已由或將由業主或工程師指定或挑選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據合同規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人,均應被視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稱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被認為有任何義務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對的,或不與其簽署含有下列規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貨物、材料或服務,分包合同當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將對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承包人應對業主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不讓承包人再履行此義務和責任,且不讓其受因履行此種義務和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或因不履行此種義務或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以及

  59.3?如暫列款項下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任何設計事項或對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詳細規定,或說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設備的規格,此種要求應在合同中明文規定,且寫進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應明確規定,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不讓承包人承擔此種服務,且不讓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種義務或因履行此種義務而引起的或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進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而言,應納入合同價格中的有:

  按工程師的指令及根據分包合同,已實際由或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項;

  涉及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或可能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58條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據本合同第52條確定的款項;

  就所有其他費用和收益而言,應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即將支付的款額所得出款項計算,如建筑工程清單已有對有關暫定款列定一個比率的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就該項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計算,如無此種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在標書附錄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單已就該具體項目作出認可的比率計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條出具任何證書前,若其包括有有關任何指定轉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任何付款,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證據,證明包括在先前證書中的有關該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償,否則將視為拖欠,除非承包人:

  書面通知工程師,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絕此種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證明他已就此書面通知該指定分包人,

  業主有權在工程師出具證書后,向該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規定應由承包人向該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卻沒有支付的所有款項,留置款除外,然后從業主應支付或即將支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將此筆付款抵銷。

  59.6?如上所規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期限超過本合同所規定的維修期,承包人應在維修期滿后,隨時把此種義務在期滿前所產生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讓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付款

  60.1?除另有規定外,付款應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分月進行。

  60.2?如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有關建筑設備和材料的款項,付款和還款的條件應在第二部分第60條中予以規定。

  60.3?如因施工需從施工所在地國的他國進口材料、設備,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種他國輸入的勞務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況必需或必要,合同項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條的規定用有關外匯進行支付,支付條件應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處理。?61.除本合同第62條所述的維修證書外,任何證書不得視為是對工程的認可。

  62.1?只有工程師簽發了維修證書且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維修情況令他滿意,才能視合同已經完全履行。工程師應在維修期滿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修期,在最后一個維修期滿后__天內簽發維修證書,或在所有在此維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條規定,命令進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師滿意后立即簽發,本條款必須全面執行,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維修證書的簽發不得作為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留置款的前提條件。

  62.2?業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對承包人負責,除非承包人在簽發本條款規定的維修證書前,就此種事項已提出書面索賠。

  62.3?盡管簽發了維修證書,承包人以及業主(但應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仍應對發生在證書簽發前而在證書簽發時尚未履行的合同義務負責,為決定此種義務的性質及范疇,應視本合同繼續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和權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被法院下達了破產者產業管理接收令,或遞交了破產申請,或因債權人而處置或轉讓財產,或同意在債權人決議委任的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其是一個公司,將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組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工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已經撤銷合同,或

  沒有正當理由但卻不開工,或在收到工程師要求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方(建筑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為完成某建筑工程而確立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點:

  1.具有國際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合同的當事人是屬于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公司、法人;二是承包人須在外國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合同義務,即合同的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屬國以外的其它國家或地區,故涉及到復雜的法律適用問題。

  2.需要巨額資金,故合同標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種各樣的銀行擔保。

  3.履約期長。

  4.風險較大。為減少風險,合同中除預訂有貨幣條款和不可抗力條款外,通常還含有價格調整條款、艱難情勢條款等。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為總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總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以下列舉的是一個總承包合同:

  土木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第一章?一般條款

  定義和釋義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義者外,下列詞語應解釋如下:

  “業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權利合法繼承人,但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某個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繼承人和業經認可的受讓人。

  “工程師”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師,或由業主隨時任命且書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師履行合同職責的其它工程師。

  “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或由業主或工程師隨時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職責的任何工程現場監督,其權限上工程師書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還可指標書、接受證書以及承包協議(如已完成)。

  “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本合同以下條款規定增減。

  “建筑設備”指工程施工和維修中或有關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或物品,不論任何性質,但不包括旨在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臨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維修或有關工程施工或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任何標書更改中提及的規范,或由工程師隨時可能增加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圖紙”指技術規范中規定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對此種圖紙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同的其他圖紙。

  “工地”指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過部分,以及由業主所提供的用作臨時儲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場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規定構成工地的組成部分。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單數含義的單詞也可據有復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一樣。

  1.3?合同條款的標題和邊注不得視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慮解釋條款或合同。

  1.4?“費用”一詞應視為含工地上或以外發生的間接費用。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2.1?工程師必須按合同明文規定,履行作決斷、頒發證書和發出指令等職責。如業主簽發的工程師任命書中規定其某些職責的履行得經業主專門認可,其要件應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規定。

  2.2?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職權,但必須將所有此種授權書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和業主。在授權范圍內,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令或認可(僅限于此)對承包人和業主具有與工程師的指令或認可同樣的效力。以下規定屬于例外:

  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認,不得影響工程師此后否認以及命令拆毀、移動或拆除此種工程或材料的權力。

  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決定不滿意,其有權將此決定提交工程師確認、取消或更改。

  轉讓和分包?3.未經業主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規定或依合同而產生的任何收益轉讓,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按本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款項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轉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工程師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種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擔的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或義務,他必須對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不履行和過失負完全責任,如同這些行為、不履行或過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所為。以計件方式提供勞力不得視為是本條所規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規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以及用哪個國家的法律解釋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作成,用以解釋合同的語言也必須在第二部分中規定,且將被定為“主體語言”。

  6.3?如工程師不在適當時間內再提供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工程計劃或進展便可能被延誤或中斷時,承包人必須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書中應詳細說明所需的圖紙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不及時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誤和中斷。

  6.4?如承包人按本條第3款規定索要圖紙或命令,由于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從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承擔費用,工程師必須考慮此種延誤,以決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條規定延長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擔的此種費用必須得到補償。

  7.在施工期間,工程師全權負責隨時進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和指示,以滿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維護所需。承包人必須執行且受圖紙和指示的約束。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必須根據合同條款,對工程的施工和維護予以應有注意,且提供此種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包括勞動管理在內的所有勞力(包括勞力監督)、材料、施工成套設備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臨時或長期性質,只要合同明文規定需要或根據合同合理推斷需要。

  8.2?承包人必須對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當、穩定及安全性負全部責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或臨建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概不負責。

  9.如經要求,承包人必須簽署一承包協議,該協議由業主制定并承擔費用,協議應附帶必要的修正條款。

  11.業主必須在招標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其代理人在進行工程考察時獲得的水文及地質情況資料,標書必須視為是基于此種資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須對資料的理解自行負責。

  12.承包人得被視為在投標前已對其工程標書,對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單價和價格的正確性和完善性感到滿意,此種投標價格必須貫穿其所有的合同義務,適用于所有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然而,在施工期間,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氣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依他所見,此種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也無法預見的,承包人必需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如工程師確認此種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無法合理預見的,工程師必需作證且業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種情況而承擔的額外費用,包括因遇到此種情況或阻礙而:(1)為執行工程師可能向承包人發出的與此情況有關的任何指示而發生的正當合理的費用,以及(2)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時,承包人可能采取業經工程師認可的恰當和合理措施而發生的正當合理費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施工和維護工程,使工程師感到滿意,且必須遵守和嚴格執行工程師有關任何事項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規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從工程師處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據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標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條款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其計劃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師的認可。承包人還得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計劃安排和方法的說明書,以供其參考。

  14.2?不論何時,只要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本條第1款規定的業經認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對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證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條規定的期限內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交或經其認可此種方案或因提供此種細節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責任或義務。

  15.在施工期間,以及其后在工程師認為是為正常履行合同義務而必需時,承包人必須行使一切監督權。承包人,或其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全權代理人或代表(此種認可可隨時撤銷)應當隨時在工地,一直進行監督管理。如工程師撤銷對代理人的認可,在接到書面撤銷通知后,承包人必須盡快根據撤換規定,將其撤離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傭他,且用另外一位經工程師認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種授權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須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與施工和工程維護有關的:

  (1)對本專業熟悉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規定監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頭和領班,以及

  (2)為正常和及時施工和維護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16.2?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雇來進行或有關施工或工程維護的任何人員行為不軌、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職責、或認為其雇傭純屬不必要,工程師有權反對雇傭,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其從工地解雇,未經工程師書面同意,此種人員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從工地解雇人員的職位應盡快由工程師認可的稱職人選接替。

  17.承包人負責按工程師提交的書面參考原圖的有關點、線和面的規定,忠實恰當地進行測定放線,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正確無誤,并校準工程的各部分,且負責提供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必要工具、設備和勞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時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現差錯,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須改正錯誤以使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滿意,改正費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擔,此種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的書面資料差錯而導致的除外,在這種情況下,須由業主承擔改正費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任何位置測定或任何線或任何水平面的檢查而免去確保其正確無誤的責任,承包人必須仔細保護和保存工程位置測定中使用過的水準點、觀測桿、測標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師如在任何時間要求承包人鉆孔或進行挖掘勘探,此種要求必須作成書面,且得視為是根據本合同第51條規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數量清單中已經列有有關此種預計工程的備用款。

  19.凡有必要或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處的要求,承包人必須自費提供和維護與工程有關的所有燈光、警衛、柵欄和看護以保衛工程,或保障公眾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從開工至按本合同第48條中的竣工證書規定的日期為止,承包人都得對工程全權負責。只要工程師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簽發了竣工證書,承包人?從部分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負責,此部分的責任則轉至業主。此外,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權維護負責,直至此種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現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不論何種原因,除本條第2款規定的除外風險外,承包人均得自費負責修理和修補,以確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時處于狀態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因除外風險而導致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發生,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條的規定,如上所述,進行修理和修補,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也必須對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條規定的義務,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

  20.2?“除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狀態(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外國敵人行為、_____、_____、起義或兵變或篡權、內戰、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員、其轉包人單獨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發生的_____、_____或混亂、或因業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純屬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廢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裝置或核裝置部件的其它危險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它飛行物的壓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種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為有經驗的承包商所預見,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資或投保與之對抗,所有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稱為“除外風險”。

  21.承包人必須以業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為防止合同規定的應由承包人負責的除除外風險外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投保,不論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種投保不得減少本合同第20條所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業主和承包人的_____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條規定的期限外,還包括因維護期開始前發生的原因而在維護期內產生的損失或損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條或50條規定的義務而開展任何工作期間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投保項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價值,或按21條第2款可能規定的附加款額,連同按替換價值計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帶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設備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換價值投保。

  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2.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維護而產生或導致的任何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而受任何損失和作任何賠償,且不因所有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對下列事項所作或與之有關的補償或損害賠償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業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經過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權利;

  按合同規定施工或維護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員或財產損失;

  因業主、其代理人、雇員或其它不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員或代理人承擔的,但原本應當由業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負責的那部分涉及損失或傷害的賠償。

  22.2?業主必須保護承包人不因與本條第1款規定事項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

  23.1?在開工前,在不減少本合同第22條規定給他的義務和責任條件下,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給包括業主的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以及給包括業主的雇員在內的任何人員造成的重大或實質性損害、損失或傷害進行責任_____,本合同第22條規定的事項除外。

  23.2?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_____金額不得少于標書附件規定的數額。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3.3?_____條款中必須規定,承包人不得對可能得到_____賠償的有關事項對業主提出任何索賠,_____公司應保護業主免受索賠損失,且賠償其有關的任何訴訟費及開支和費用。

  26.1?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或州一切有關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規、或任何條例、或當地或其它合法當局的地方法規以及所有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發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費用。

  26.3?如工程師證實業主應償還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種費用,業主應償付或同意償付承包人所有此種金額。

  27.所有在工地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遺址或物品,均應被業主和承包共同認定為是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必須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轉移或破壞任何此種物品,并在物品發現后不待轉移,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并執行工程師代表的有關處置命令,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28.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設備、機械加工、或材料,從而侵犯與之有關的專利權、外觀設計、_____或商號或其它應受保障的權利而遭索賠或被起訴,并必須保護業主免受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支出或費用的損害。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頭、沙子、砂礫、泥土或其他材料的運費、沙石產地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或補償(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動,凡符合合同許可證的規定,必須開展,從而保證不無故妨礙公眾的便利,或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無論道路是通向或是在業主或其他人的地產上。倘若發生此類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事件,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30.1?承包人必須采取各種合理手段,防止連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橋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轉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尤其必須挑選路線、選擇使用_____,限制和分散裝載量,從而使因往來于工地的設備和材料的運輸而必然造成的異常交通盡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對公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30.3?如果在施工期間或以后任何時間,承包人因施工損壞公路或橋梁而被索賠,他必須立即報告工程師,其后,業主將商洽解決并支付索賠款,并保護承包人免受該索賠以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此種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沒有履行本條第1和2款規定的義務,由工程師確認的因此種不履行而損失的款額必須由承包人支付給業主。

  31.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的要求,為業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開展工作的機會,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從事不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工作或由業主簽訂的與工程有關或附屬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規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書面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提供由他負責維護的道路,或準許使用其在工地的腳手架或其他設備,或提供其它任何類似性質的服務,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支付有關此種使用或服務的費用,只要工程師認為合理。

  32.在施工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地沒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或處置建筑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將所有殘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應將所有建筑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設施清理出工地,使整個工地和工程顯得整潔合乎標準,讓工程師滿意。

  勞工

  34.1?承包人必須自己安排雇用所有當地或其他地方的勞工,并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應視當地情況,向工地的職員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飲水和其他用水,讓工程師代表感到滿意。

  34.3?除非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進口、銷售、贈予、以物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許或讓其轉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參與任何此種物品的進口、銷售、贈予、交換或處置。

  34.4?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贈予、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武器或彈藥,也不得準許或容忍同樣行為發生。

  34.5?在處理與雇工的關系時,承包人應適當注意公認的節假日和宗教或其他習俗。

  34.6?一旦爆發傳染病,承包人必須遵守并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此種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制造或在雇員中發生違法、_____或混亂行為,以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條就所有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件作出規定。

  35.如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和時間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匯報其在工地隨時雇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勞工的數量,以及工程師代表可能要求的有關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36.1?所有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令,且應隨時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體規定的其它地點,同時或在某一處,接受工程師可能命令進行的檢驗。承包人要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檢查、測量和檢驗提供正常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承包人還必須應工程師可能的選擇或要求,在材料應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36.2?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樣品的費用應承包人自己承擔,否則應由業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一切檢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對于僅是負載檢測和確認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本合同作有詳盡規定,可確保或準許承包商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中。

  36.4?凡是工程師命令所作的檢驗,而

  合同沒有默示或規定,或

  雖有默示或規定,但卻是由工程師命令_____個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該檢驗物資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點進行的,

  如檢驗結果表明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工程師指令,檢驗費由承包人承擔,否則由業主支付。

  37.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有權到工程現場,到任何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機械獲得地,承包人應為其行使或獲得此種到場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38.1?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認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應為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充分機會,以檢查和測量即將被覆蓋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在任何此種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工程師代表必須參加此種工程或地基的檢查,不得無故拖延,除非他認為檢查沒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隨時作出的指示,打開業已覆蓋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并負責使之完好復原而讓工程師滿意。凡任何此種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條第1款之規定后被覆蓋或遮掩的,則打開和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復原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39.1?在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命令:

  把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體規定的時間從工地換走,用恰當合適的材料予以替換和把工程師認為不合符合同規定的材料或工藝換掉或適當重新施工,無論其在之前是否經過檢查或作過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執行此種命令,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執行,業主應從承包人處收回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雜費,或從應付給或即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須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以其認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師認為必要,還必須在停工期間妥善保護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據本條款執行工程師指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業主承擔,除非此種停工是:

  合同另行規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種違約而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為正常施工或為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師或業主的任何行為或違約而產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條規定的任何除外風險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師命令后__天內應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賠償,否則將無權得到額外費用。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須按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處理并決定此種支付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和/或停工時間。

  40.2?如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師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師作出的復工命令,除非此種停工屬本條第1款第1、2、3或4項規定范圍之內,否則承包人可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內準許對整個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開工,如在此期間仍未獲得開工許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須,再作書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條的規定將只影響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視為是對該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視其為是業主廢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41.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開工通知后,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在工地施工,且必須迅速,不得延誤,工程師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無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2?承包人應承擔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權而產生的費用。承包人也得支付為施工而應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

  43.除按合同規定,工程整體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須按時完工外,根據合同第48條的規定,整個工程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期限應從標書附錄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而準許的延期時間為準。

  44.除承包人違約外,如因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誤原因、或特別惡劣的氣候、或其它可能發生的任何特殊情況而使得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師應決定延期時間,并由此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種工程開工后、或此種情況一發生、或按實情在其發生后的__天內,沒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說明他認為有權延期的報告而讓此陳述當時便得到調查,工程師可不予考慮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況。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規定外,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間或星期天進行,同時也不得在其他被當地認作是假日的時間進行,但下列情況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為挽救生命、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而絕對必要,在這種情況,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的規定不適用于按傳統需輪班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46.不論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讓工程師覺得太慢,因而無法確保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只要該原因不至于讓承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工程師必須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無權因采取此種措施而要求額外付款。如因工程師按本條款所作的通知的緣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師準許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其在當地被當做假日,或在其它被當地當做是假日的時間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不準許。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承包人應因違約而向業主支付合同所規定之款額,此款額為定額賠償金,而不是根據第43條規定的期限與實際完工時間之差按天數進行處罰。業主可在不損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況下,從他手中掌握的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種賠償金。此種賠償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48條確認為完工,且已被業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現任何延誤,而本合同又無另行規定,因延誤本應處罰的定額賠償金則應按已完工的工程的價值所占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予以扣減。

  47.3?如要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獎勵支付事項,此規定應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條中。

  48.1?當工程全部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所有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發出有關通知,并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種通知和承諾必須作成書面形式,且應被視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師發放工程竣工證書的要求。工程師應在此種通知送出后__天內或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并交業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認為工程已按合同規定圓滿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發出書面指示,具體說明他認為在發放此種證書前承包人還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發出此種指示后,工程師還應通知承包人關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現且影響工程實際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權在__天之內收到竣工證書。

  48.2?同樣,根據本條第1款規定的程序,就以下情況,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師應頒發竣工證書:

  合同中單獨作有完工期限規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體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實質性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工程師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頒發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頒發此種證書,承包人應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內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發放竣工證書,并不視為已經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還原工作,證書中明文規定的除外。

  維修及欠缺

  49.2?為按合同規定條件在維修期滿時或其后盡快將工程交給業主,除合理損耗外,為讓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必須盡快完成本合同第48條中規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__天內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在維護期滿前的檢查而可能書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諸如修理、修正、再建、調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縮誤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師認為此種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義務(明示或默示不論)所至,一切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如工程師認為此種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則應對此種工作進行估價,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變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師認為必要,他應對整個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工作量作相應變更,且他有權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須作出以下變更:

  增減合同所規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或類別,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線、位置和面積,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額外工程,

  但此種變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種變更所需的一切費用(如果有)應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51.2?如無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種變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減不屬本條規定的應作命令的范疇,而是因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的規定所至,則不要求有書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師因任何原因認為有必要口頭作此種命令,承包人必須服從,且工程師對該口頭命令的確認書,不論在命令執行前或后給予,都應被視作是本條款所指的書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內書面向工程師要求確認,而工程師在__天內未用書面駁回此確認,其應被視為是工程師所作的書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師命令增減的工程,如工程師認為可行,均應按合同價格予以估價。如合同所列的價格不適用所增減的工程,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協商出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52.2?如工程師認為,涉及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質或量的增減,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項目的價格因此種增減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實際,工程師和承包人則應協商一個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盡快,如是額外或增加工程,則在工程動工前或之后盡快以書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要求額外支付或更改價格,或

  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否則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價格。

  52.3?竣工驗證時,如發現增減工程的費用超過驗收證書所注明數額的__%,除去所有的規定費用、臨時費用和零工補貼外,如有任何是因:

  變動命令累計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臨時費用、零工補貼和本合同第70條第1款規定的價格調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協商予以調整,或,如協商不果,則由工程師在考慮所有材料及相關的,包括承包人的場地及合同的一般間接費用在內的因素的基礎上予以決定。

  52.4?如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將增加或替換的工程按零工計價。此種工程承包人所得報酬應根據合同中的零工細目表的條件,按其標書中所附的價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實其支出,并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單以求批準。

  52.5?承包人應每月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報告,盡可能全面詳盡地索要他所認為有權要求的一切額外費用,以及陳述上月他按工程師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額外工作。

  設備、臨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抵達工地后,應視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動它們或其任何部分,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將它們從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師不得無故不予同意。

  53.5?業主應在需要時協助承包人為工程所需的建筑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結關。

  53.6?其他任何影響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的條件必要時應在第二部分的第53條予以規定。

  54.本合同第53條的執行不得視為默示工程師認可該條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項,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使用任何此種材料。

  測定?55.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工程量為估計數量,不應視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56.如無另行規定,工程師應通過測定判斷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價值。如他要求對某部分或某些工程進行測定,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授權代理人或代表,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進行此種測定,并提供工程師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情況。倘若承包人未參加或忽略或忘記派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所作的測定或他認可的測定應被視為是對工程所作的正確測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記錄和圖紙進行測定,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應書面要求,承包人應當在__天內與工程師代表一起檢查并認可此種記錄和圖紙,一經認可,承包人應在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與檢查,記錄和圖紙應被視為正確無誤。如檢查完此種記錄和圖紙后,承包人不予認可或雖認可但不簽字,該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視為正確無誤,除非承包人在此種檢查后__天內書面告知工程師代表,他認為記錄和圖紙中哪些不正確,并要求工程師予以裁決。

  57.工程測定應采用凈值,不管一般習慣或當地慣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

  暫列款

  58.1?“暫列款”是指合同中規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單上的,按工程師的指令及自由處置的一筆用于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額,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與暫列款有關的工程、供應或服務的款項,只有經工程師按本合同規定同意或決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價格。

  58.2?就每一筆備用款,工程師有權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應由承包人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合同第52條規定用于此種施工或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費用。

  由下文所規定的指定轉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由此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的規定確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購買的貨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確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提供與暫列款有關的開支的所有報價單、發票憑證、帳目或收據。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暫列款項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貨物、材料或服務的已由或將由業主或工程師指定或挑選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據合同規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人,均應被視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稱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被認為有任何義務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對的,或不與其簽署含有下列規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貨物、材料或服務,分包合同當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將對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承包人應對業主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不讓承包人再履行此義務和責任,且不讓其受因履行此種義務和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或因不履行此種義務或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以及

  59.3?如暫列款項下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任何設計事項或對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詳細規定,或說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設備的規格,此種要求應在合同中明文規定,且寫進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應明確規定,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不讓承包人承擔此種服務,且不讓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種義務或因履行此種義務而引起的或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進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而言,應納入合同價格中的有:

  按工程師的指令及根據分包合同,已實際由或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項;

  涉及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或可能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58條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據本合同第52條確定的款項;

  就所有其他費用和收益而言,應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即將支付的款額所得出款項計算,如建筑工程清單已有對有關暫定款列定一個比率的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就該項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計算,如無此種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在標書附錄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單已就該具體項目作出認可的比率計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條出具任何證書前,若其包括有有關任何指定轉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任何付款,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證據,證明包括在先前證書中的有關該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償,否則將視為拖欠,除非承包人:

  書面通知工程師,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絕此種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證明他已就此書面通知該指定分包人,

  業主有權在工程師出具證書后,向該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規定應由承包人向該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卻沒有支付的所有款項,留置款除外,然后從業主應支付或即將支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將此筆付款抵銷。

  59.6?如上所規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期限超過本合同所規定的維修期,承包人應在維修期滿后,隨時把此種義務在期滿前所產生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讓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付款

  60.1?除另有規定外,付款應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分月進行。

  60.2?如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有關建筑設備和材料的款項,付款和還款的條件應在第二部分第60條中予以規定。

  60.3?如因施工需從施工所在地國的他國進口材料、設備,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種他國輸入的勞務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況必需或必要,合同項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條的規定用有關外匯進行支付,支付條件應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處理。?61.除本合同第62條所述的維修證書外,任何證書不得視為是對工程的認可。

  62.1?只有工程師簽發了維修證書且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維修情況令他滿意,才能視合同已經完全履行。工程師應在維修期滿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修期,在最后一個維修期滿后__天內簽發維修證書,或在所有在此維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條規定,命令進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師滿意后立即簽發,本條款必須全面執行,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維修證書的簽發不得作為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留置款的前提條件。

  62.2?業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對承包人負責,除非承包人在簽發本條款規定的維修證書前,就此種事項已提出書面索賠。

  62.3?盡管簽發了維修證書,承包人以及業主(但應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仍應對發生在證書簽發前而在證書簽發時尚未履行的合同義務負責,為決定此種義務的性質及范疇,應視本合同繼續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和權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被法院下達了破產者產業管理接收令,或遞交了破產申請,或因債權人而處置或轉讓財產,或同意在債權人決議委任的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其是一個公司,將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組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工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已經撤銷合同,或

  沒有正當理由但卻不開工,或在收到工程師要求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

  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說明某些材料不適用或某工程應予否決后__天內未從工地搬走這些材料,或未拆毀此種工程重建,或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3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方(建筑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為完成某建筑工程而確立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點:

  1.具有國際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合同的當事人是屬于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公司、法人;二是承包人須在外國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合同義務,即合同的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屬國以外的其它國家或地區,故涉及到復雜的法律適用問題。

  2.需要巨額資金,故合同標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種各樣的銀行擔保。

  3.履約期長。

  4.風險較大。為減少風險,合同中除預訂有貨幣條款和不可抗力條款外,通常還含有價格調整條款、艱難情勢條款等。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為總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總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以下列舉的是一個總承包合同:

  土木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第一章 一般條款

  定義和釋義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義者外,下列詞語應解釋如下:

  “業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權利合法繼承人,但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某個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繼承人和業經認可的受讓人。

  “工程師”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師,或由業主隨時任命且書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師履行合同職責的其它工程師。

  “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或由業主或工程師隨時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職責的任何工程現場監督,其權限上工程師書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還可指標書、接受證書以及承包協議(如已完成)。

  “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本合同以下條款規定增減。

  “建筑設備”指工程施工和維修中或有關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或物品,不論任何性質,但不包括旨在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臨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維修或有關工程施工或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任何標書更改中提及的規范,或由工程師隨時可能增加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圖紙”指技術規范中規定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對此種圖紙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同的其他圖紙。

  “工地”指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過部分,以及由業主所提供的用作臨時儲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場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規定構成工地的組成部分。

  1.2 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單數含義的單詞也可據有復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一樣。

  1.3 合同條款的標題和邊注不得視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慮解釋條款或合同。

  1.4 “費用”一詞應視為含工地上或以外發生的間接費用。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2.1 工程師必須按合同明文規定,履行作決斷、頒發證書和發出指令等職責。如業主簽發的工程師任命書中規定其某些職責的履行得經業主專門認可,其要件應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規定。

  2.2 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職權,但必須將所有此種授權書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和業主。在授權范圍內,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令或認可(僅限于此)對承包人和業主具有與工程師的指令或認可同樣的效力。以下規定屬于例外:

  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認,不得影響工程師此后否認以及命令拆毀、移動或拆除此種工程或材料的權力。

  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決定不滿意,其有權將此決定提交工程師確認、取消或更改。

  轉讓和分包

  3.未經業主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規定或依合同而產生的任何收益轉讓,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按本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款項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轉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工程師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種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擔的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或義務,他必須對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不履行和過失負完全責任,如同這些行為、不履行或過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所為。以計件方式提供勞力不得視為是本條所規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 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規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以及用哪個國家的法律解釋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作成,用以解釋合同的語言也必須在第二部分中規定,且將被定為“主體語言”。

  6.3 如工程師不在適當時間內再提供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工程計劃或進展便可能被延誤或中斷時,承包人必須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書中應詳細說明所需的圖紙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不及時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誤和中斷。

  6.4 如承包人按本條第3款規定索要圖紙或命令,由于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從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承擔費用,工程師必須考慮此種延誤,以決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條規定延長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擔的此種費用必須得到補償。

  7.在施工期間,工程師全權負責隨時進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和指示,以滿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維護所需。承包人必須執行且受圖紙和指示的約束。

  一般義務

  8.1 承包人必須根據合同條款,對工程的施工和維護予以應有注意,且提供此種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包括勞動管理在內的所有勞力(包括勞力監督)、材料、施工成套設備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臨時或長期性質,只要合同明文規定需要或根據合同合理推斷需要。

  8.2 承包人必須對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當、穩定及安全性負全部責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或臨建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概不負責。

  9.如經要求,承包人必須簽署一承包協議,該協議由業主制定并承擔費用,協議應附帶必要的修正條款。

  11.業主必須在招標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其代理人在進行工程考察時獲得的水文及地質情況資料,標書必須視為是基于此種資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須對資料的理解自行負責。

  12.承包人得被視為在投標前已對其工程標書,對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單價和價格的正確性和完善性感到滿意,此種投標價格必須貫穿其所有的合同義務,適用于所有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然而,在施工期間,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氣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依他所見,此種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也無法預見的,承包人必需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如工程師確認此種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無法合理預見的,工程師必需作證且業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種情況而承擔的額外費用,包括因遇到此種情況或阻礙而:(1)為執行工程師可能向承包人發出的與此情況有關的任何指示而發生的正當合理的費用,以及(2)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時,承包人可能采取業經工程師認可的恰當和合理措施而發生的正當合理費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施工和維護工程,使工程師感到滿意,且必須遵守和嚴格執行工程師有關任何事項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規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從工程師處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據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 中標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條款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其計劃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師的認可。承包人還得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計劃安排和方法的說明書,以供其參考。

  14.2 不論何時,只要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本條第1款規定的業經認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對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證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條規定的期限內完工。

  14.3 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交或經其認可此種方案或因提供此種細節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責任或義務。

  15.在施工期間,以及其后在工程師認為是為正常履行合同義務而必需時,承包人必須行使一切監督權。承包人,或其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全權代理人或代表(此種認可可隨時撤銷)應當隨時在工地,一直進行監督管理。如工程師撤銷對代理人的認可,在接到書面撤銷通知后,承包人必須盡快根據撤換規定,將其撤離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傭他,且用另外一位經工程師認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種授權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 承包人必須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與施工和工程維護有關的:

  (1)對本專業熟悉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規定監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頭和領班,以及

  (2)為正常和及時施工和維護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16.2 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雇來進行或有關施工或工程維護的任何人員行為不軌、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職責、或認為其雇傭純屬不必要,工程師有權反對雇傭,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其從工地解雇,未經工程師書面同意,此種人員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從工地解雇人員的職位應盡快由工程師認可的稱職人選接替。

  17.承包人負責按工程師提交的書面參考原圖的有關點、線和面的規定,忠實恰當地進行測定放線,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正確無誤,并校準工程的各部分,且負責提供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必要工具、設備和勞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時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現差錯,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須改正錯誤以使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滿意,改正費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擔,此種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的書面資料差錯而導致的除外,在這種情況下,須由業主承擔改正費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任何位置測定或任何線或任何水平面的檢查而免去確保其正確無誤的責任,承包人必須仔細保護和保存工程位置測定中使用過的水準點、觀測桿、測標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師如在任何時間要求承包人鉆孔或進行挖掘勘探,此種要求必須作成書面,且得視為是根據本合同第51條規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數量清單中已經列有有關此種預計工程的備用款。

  19.凡有必要或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處的要求,承包人必須自費提供和維護與工程有關的所有燈光、警衛、柵欄和看護以保衛工程,或保障公眾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 從開工至按本合同第48條中的竣工證書規定的日期為止,承包人都得對工程全權負責。只要工程師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簽發了竣工證書,承包人 從部分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負責,此部分的責任則轉至業主。此外,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權維護負責,直至此種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現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不論何種原因,除本條第2款規定的除外風險外,承包人均得自費負責修理和修補,以確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時處于狀態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因除外風險而導致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發生,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條的規定,如上所述,進行修理和修補,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也必須對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條規定的義務,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

  20.2 “除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狀態(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外國敵人行為、_____、_____、起義或兵變或篡權、內戰、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員、其轉包人單獨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發生的_____、_____或混亂、或因業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純屬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廢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裝置或核裝置部件的其它危險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它飛行物的壓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種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為有經驗的承包商所預見,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資或投保與之對抗,所有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稱為“除外風險”。

  21.承包人必須以業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為防止合同規定的應由承包人負責的除除外風險外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投保,不論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種投保不得減少本合同第20條所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業主和承包人的_____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條規定的期限外,還包括因維護期開始前發生的原因而在維護期內產生的損失或損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條或50條規定的義務而開展任何工作期間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投保項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價值,或按21條第2款可能規定的附加款額,連同按替換價值計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帶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設備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換價值投保。

  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2.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維護而產生或導致的任何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而受任何損失和作任何賠償,且不因所有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對下列事項所作或與之有關的補償或損害賠償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業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經過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權利;

  按合同規定施工或維護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員或財產損失;

  因業主、其代理人、雇員或其它不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員或代理人承擔的,但原本應當由業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負責的那部分涉及損失或傷害的賠償。

  22.2 業主必須保護承包人不因與本條第1款規定事項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

  23.1 在開工前,在不減少本合同第22條規定給他的義務和責任條件下,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給包括業主的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以及給包括業主的雇員在內的任何人員造成的重大或實質性損害、損失或傷害進行責任_____,本合同第22條規定的事項除外。

  23.2 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_____金額不得少于標書附件規定的數額。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3.3 _____條款中必須規定,承包人不得對可能得到_____賠償的有關事項對業主提出任何索賠,_____公司應保護業主免受索賠損失,且賠償其有關的任何訴訟費及開支和費用。

  26.1 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或州一切有關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規、或任何條例、或當地或其它合法當局的地方法規以及所有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發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費用。

  26.3 如工程師證實業主應償還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種費用,業主應償付或同意償付承包人所有此種金額。

  27.所有在工地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遺址或物品,均應被業主和承包共同認定為是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必須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轉移或破壞任何此種物品,并在物品發現后不待轉移,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并執行工程師代表的有關處置命令,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28.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設備、機械加工、或材料,從而侵犯與之有關的專利權、外觀設計、_____或商號或其它應受保障的權利而遭索賠或被起訴,并必須保護業主免受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支出或費用的損害。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頭、沙子、砂礫、泥土或其他材料的運費、沙石產地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或補償(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動,凡符合合同許可證的規定,必須開展,從而保證不無故妨礙公眾的便利,或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無論道路是通向或是在業主或其他人的地產上。倘若發生此類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事件,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30.1 承包人必須采取各種合理手段,防止連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橋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轉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尤其必須挑選路線、選擇使用_____,限制和分散裝載量,從而使因往來于工地的設備和材料的運輸而必然造成的異常交通盡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對公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30.3 如果在施工期間或以后任何時間,承包人因施工損壞公路或橋梁而被索賠,他必須立即報告工程師,其后,業主將商洽解決并支付索賠款,并保護承包人免受該索賠以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此種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沒有履行本條第1和2款規定的義務,由工程師確認的因此種不履行而損失的款額必須由承包人支付給業主。

  31.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的要求,為業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開展工作的機會,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從事不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工作或由業主簽訂的與工程有關或附屬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規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書面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提供由他負責維護的道路,或準許使用其在工地的腳手架或其他設備,或提供其它任何類似性質的服務,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支付有關此種使用或服務的費用,只要工程師認為合理。

  32.在施工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地沒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或處置建筑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將所有殘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應將所有建筑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設施清理出工地,使整個工地和工程顯得整潔合乎標準,讓工程師滿意。

  勞工

  34.1 承包人必須自己安排雇用所有當地或其他地方的勞工,并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4.2 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應視當地情況,向工地的職員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飲水和其他用水,讓工程師代表感到滿意。

  34.3 除非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進口、銷售、贈予、以物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許或讓其轉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參與任何此種物品的進口、銷售、贈予、交換或處置。

  34.4 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贈予、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武器或彈藥,也不得準許或容忍同樣行為發生。

  34.5 在處理與雇工的關系時,承包人應適當注意公認的節假日和宗教或其他習俗。

  34.6 一旦爆發傳染病,承包人必須遵守并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此種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34.7 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制造或在雇員中發生違法、_____或混亂行為,以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34.9 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條就所有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件作出規定。

  35.如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和時間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匯報其在工地隨時雇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勞工的數量,以及工程師代表可能要求的有關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36.1 所有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令,且應隨時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體規定的其它地點,同時或在某一處,接受工程師可能命令進行的檢驗。承包人要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檢查、測量和檢驗提供正常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承包人還必須應工程師可能的選擇或要求,在材料應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36.2 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樣品的費用應承包人自己承擔,否則應由業主支付。

  36.3 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一切檢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對于僅是負載檢測和確認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本合同作有詳盡規定,可確保或準許承包商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中。

  36.4 凡是工程師命令所作的檢驗,而

  合同沒有默示或規定,或

  雖有默示或規定,但卻是由工程師命令_____個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該檢驗物資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點進行的,

  如檢驗結果表明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工程師指令,檢驗費由承包人承擔,否則由業主支付。

  37.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有權到工程現場,到任何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機械獲得地,承包人應為其行使或獲得此種到場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38.1 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認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應為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充分機會,以檢查和測量即將被覆蓋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在任何此種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工程師代表必須參加此種工程或地基的檢查,不得無故拖延,除非他認為檢查沒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 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隨時作出的指示,打開業已覆蓋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并負責使之完好復原而讓工程師滿意。凡任何此種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條第1款之規定后被覆蓋或遮掩的,則打開和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復原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39.1 在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命令:

  把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體規定的時間從工地換走,用恰當合適的材料予以替換和把工程師認為不合符合同規定的材料或工藝換掉或適當重新施工,無論其在之前是否經過檢查或作過中期支付。

  39.2 如承包人未執行此種命令,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執行,業主應從承包人處收回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雜費,或從應付給或即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1 收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須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以其認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師認為必要,還必須在停工期間妥善保護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據本條款執行工程師指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業主承擔,除非此種停工是:

  合同另行規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種違約而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為正常施工或為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師或業主的任何行為或違約而產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條規定的任何除外風險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師命令后____天內應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賠償,否則將無權得到額外費用。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須按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處理并決定此種支付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和/或停工時間。

  40.2 如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師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師作出的復工命令,除非此種停工屬本條第1款第1、2、3或4項規定范圍之內,否則承包人可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__天內準許對整個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開工,如在此期間仍未獲得開工許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須,再作書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條的規定將只影響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視為是對該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視其為是業主廢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

  41.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開工通知后,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在工地施工,且必須迅速,不得延誤,工程師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無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2 承包人應承擔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權而產生的費用。承包人也得支付為施工而應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

  43.除按合同規定,工程整體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須按時完工外,根據合同第48條的規定,整個工程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期限應從標書附錄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而準許的延期時間為準。

  44.除承包人違約外,如因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誤原因、或特別惡劣的氣候、或其它可能發生的任何特殊情況而使得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師應決定延期時間,并由此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種工程開工后、或此種情況一發生、或按實情在其發生后的____天內,沒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說明他認為有權延期的報告而讓此陳述當時便得到調查,工程師可不予考慮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況。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規定外,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間或星期天進行,同時也不得在其他被當地認作是假日的時間進行,但下列情況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為挽救生命、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而絕對必要,在這種情況,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的規定不適用于按傳統需輪班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46.不論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讓工程師覺得太慢,因而無法確保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只要該原因不至于讓承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工程師必須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無權因采取此種措施而要求額外付款。如因工程師按本條款所作的通知的緣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師準許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其在當地被當做假日,或在其它被當地當做是假日的時間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不準許。

  47.1 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承包人應因違約而向業主支付合同所規定之款額,此款額為定額賠償金,而不是根據第43條規定的期限與實際完工時間之差按天數進行處罰。業主可在不損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況下,從他手中掌握的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種賠償金。此種賠償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47.2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48條確認為完工,且已被業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現任何延誤,而本合同又無另行規定,因延誤本應處罰的定額賠償金則應按已完工的工程的價值所占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予以扣減。

  47.3 如要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獎勵支付事項,此規定應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條中。

  48.1 當工程全部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所有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發出有關通知,并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種通知和承諾必須作成書面形式,且應被視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師發放工程竣工證書的要求。工程師應在此種通知送出后____天內或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并交業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認為工程已按合同規定圓滿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發出書面指示,具體說明他認為在發放此種證書前承包人還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發出此種指示后,工程師還應通知承包人關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現且影響工程實際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權在____天之內收到竣工證書。

  48.2 同樣,根據本條第1款規定的程序,就以下情況,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師應頒發竣工證書:

  合同中單獨作有完工期限規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體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占有或使用。

  48.3 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實質性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工程師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頒發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頒發此種證書,承包人應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內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發放竣工證書,并不視為已經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還原工作,證書中明文規定的除外。

  維修及欠缺

  49.2 為按合同規定條件在維修期滿時或其后盡快將工程交給業主,除合理損耗外,為讓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必須盡快完成本合同第48條中規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____天內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在維護期滿前的檢查而可能書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諸如修理、修正、再建、調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縮誤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 如工程師認為此種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義務(明示或默示不論)所至,一切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如工程師認為此種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則應對此種工作進行估價,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變更、增加和省略

  51.1 如工程師認為必要,他應對整個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工作量作相應變更,且他有權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須作出以下變更:

  增減合同所規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或類別,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線、位置和面積,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額外工程,

  但此種變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種變更所需的一切費用(如果有)應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51.2 如無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種變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減不屬本條規定的應作命令的范疇,而是因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的規定所至,則不要求有書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師因任何原因認為有必要口頭作此種命令,承包人必須服從,且工程師對該口頭命令的確認書,不論在命令執行前或后給予,都應被視作是本條款所指的書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__天內書面向工程師要求確認,而工程師在____天內未用書面駁回此確認,其應被視為是工程師所作的書面命令。

  52.1 凡由工程師命令增減的工程,如工程師認為可行,均應按合同價格予以估價。如合同所列的價格不適用所增減的工程,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協商出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52.2 如工程師認為,涉及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質或量的增減,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項目的價格因此種增減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實際,工程師和承包人則應協商一個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盡快,如是額外或增加工程,則在工程動工前或之后盡快以書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要求額外支付或更改價格,或

  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否則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價格。

  52.3 竣工驗證時,如發現增減工程的費用超過驗收證書所注明數額的____%,除去所有的規定費用、臨時費用和零工補貼外,如有任何是因:

  變動命令累計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臨時費用、零工補貼和本合同第70條第1款規定的價格調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協商予以調整,或,如協商不果,則由工程師在考慮所有材料及相關的,包括承包人的場地及合同的一般間接費用在內的因素的基礎上予以決定。

  52.4 如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將增加或替換的工程按零工計價。此種工程承包人所得報酬應根據合同中的零工細目表的條件,按其標書中所附的價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實其支出,并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單以求批準。

  52.5 承包人應每月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報告,盡可能全面詳盡地索要他所認為有權要求的一切額外費用,以及陳述上月他按工程師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額外工作。

  設備、臨建工程和材料

  53.1 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抵達工地后,應視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動它們或其任何部分,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將它們從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師不得無故不予同意。

  53.5 業主應在需要時協助承包人為工程所需的建筑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結關。

  53.6 其他任何影響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的條件必要時應在第二部分的第53條予以規定。

  54.本合同第53條的執行不得視為默示工程師認可該條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項,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使用任何此種材料。

  測定

  55.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工程量為估計數量,不應視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56.如無另行規定,工程師應通過測定判斷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價值。如他要求對某部分或某些工程進行測定,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授權代理人或代表,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進行此種測定,并提供工程師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情況。倘若承包人未參加或忽略或忘記派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所作的測定或他認可的測定應被視為是對工程所作的正確測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記錄和圖紙進行測定,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應書面要求,承包人應當在____天內與工程師代表一起檢查并認可此種記錄和圖紙,一經認可,承包人應在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與檢查,記錄和圖紙應被視為正確無誤。如檢查完此種記錄和圖紙后,承包人不予認可或雖認可但不簽字,該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視為正確無誤,除非承包人在此種檢查后____天內書面告知工程師代表,他認為記錄和圖紙中哪些不正確,并要求工程師予以裁決。

  57.工程測定應采用凈值,不管一般習慣或當地慣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

  暫列款

  58.1 “暫列款”是指合同中規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單上的,按工程師的指令及自由處置的一筆用于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額,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與暫列款有關的工程、供應或服務的款項,只有經工程師按本合同規定同意或決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價格。

  58.2 就每一筆備用款,工程師有權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應由承包人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合同第52條規定用于此種施工或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費用。

  由下文所規定的指定轉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由此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的規定確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購買的貨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確定并支付。

  58.3 凡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提供與暫列款有關的開支的所有報價單、發票憑證、帳目或收據。

  指定分包人

  59.1 所有在合同暫列款項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貨物、材料或服務的已由或將由業主或工程師指定或挑選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據合同規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人,均應被視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稱為“指定分包人”。

  59.2 承包人不得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被認為有任何義務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對的,或不與其簽署含有下列規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貨物、材料或服務,分包合同當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將對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承包人應對業主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不讓承包人再履行此義務和責任,且不讓其受因履行此種義務和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或因不履行此種義務或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以及

  59.3 如暫列款項下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任何設計事項或對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詳細規定,或說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設備的規格,此種要求應在合同中明文規定,且寫進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應明確規定,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不讓承包人承擔此種服務,且不讓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種義務或因履行此種義務而引起的或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害。

  59.4 就指定分包人所進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而言,應納入合同價格中的有:

  按工程師的指令及根據分包合同,已實際由或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項;

  涉及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或可能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58條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據本合同第52條確定的款項;

  就所有其他費用和收益而言,應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即將支付的款額所得出款項計算,如建筑工程清單已有對有關暫定款列定一個比率的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就該項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計算,如無此種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在標書附錄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單已就該具體項目作出認可的比率計算。

  59.5 在按本合同第65條出具任何證書前,若其包括有有關任何指定轉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任何付款,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證據,證明包括在先前證書中的有關該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償,否則將視為拖欠,除非承包人:

  書面通知工程師,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絕此種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證明他已就此書面通知該指定分包人,

  業主有權在工程師出具證書后,向該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規定應由承包人向該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卻沒有支付的所有款項,留置款除外,然后從業主應支付或即將支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將此筆付款抵銷。

  59.6 如上所規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期限超過本合同所規定的維修期,承包人應在維修期滿后,隨時把此種義務在期滿前所產生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讓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付款

  60.1 除另有規定外,付款應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分月進行。

  60.2 如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有關建筑設備和材料的款項,付款和還款的條件應在第二部分第60條中予以規定。

  60.3 如因施工需從施工所在地國的他國進口材料、設備,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種他國輸入的勞務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況必需或必要,合同項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條的規定用有關外匯進行支付,支付條件應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處理。

  61.除本合同第62條所述的維修證書外,任何證書不得視為是對工程的認可。

  62.1 只有工程師簽發了維修證書且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維修情況令他滿意,才能視合同已經完全履行。工程師應在維修期滿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修期,在最后一個維修期滿后____天內簽發維修證書,或在所有在此維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條規定,命令進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師滿意后立即簽發,本條款必須全面執行,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維修證書的簽發不得作為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留置款的前提條件。

  62.2 業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對承包人負責,除非承包人在簽發本條款規定的維修證書前,就此種事項已提出書面索賠。

  62.3 盡管簽發了維修證書,承包人以及業主(但應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仍應對發生在證書簽發前而在證書簽發時尚未履行的合同義務負責,為決定此種義務的性質及范疇,應視本合同繼續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和權力

  63.1 如果承包人破產,或被法院下達了破產者產業管理接收令,或遞交了破產申請,或因債權人而處置或轉讓財產,或同意在債權人決議委任的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其是一個公司,將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組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工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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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4

  第一章一般條款

  定義和釋義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義者外,下列詞語應解釋如下:

  “業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權利合法繼承人,但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某個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繼承人和業經認可的受讓人。

  “工程師”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師,或由業主隨時任命且書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師履行合同職責的其它工程師。

  “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或由業主或工程師隨時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職責的任何工程現場監督,其權限上工程師書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還可指標書、接受證書以及承包協議(如已完成)。

  “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本合同以下條款規定增減。

  “建筑設備”指工程施工和維修中或有關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或物品,不論任何性質,但不包括旨在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臨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維修或有關工程施工或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任何標書更改中提及的規范,或由工程師隨時可能增加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圖紙”指技術規范中規定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對此種圖紙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同的其他圖紙。

  “工地”指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過部分,以及由業主所提供的用作臨時儲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場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規定構成工地的組成部分。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單數含義的單詞也可據有復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一樣。

  1.3合同條款的標題和邊注不得視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慮解釋條款或合同。

  1.4“費用”一詞應視為含工地上或以外發生的間接費用。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2.1工程師必須按合同明文規定,履行作決斷、頒發證書和發出指令等職責。如業主簽發的工程師任命書中規定其某些職責的履行得經業主專門認可,其要件應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規定。

  2.2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職權,但必須將所有此種授權書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和業主。在授權范圍內,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令或認可(僅限于此)對承包人和業主具有與工程師的指令或認可同樣的效力。以下規定屬于例外:

  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認,不得影響工程師此后否認以及命令拆毀、移動或拆除此種工程或材料的權力。

  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決定不滿意,其有權將此決定提交工程師確認、取消或更改。

  轉讓和分包3.未經業主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規定或依合同而產生的任何收益轉讓,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按本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款項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轉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工程師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種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擔的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或義務,他必須對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不履行和過失負完全責任,如同這些行為、不履行或過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所為。以計件方式提供勞力不得視為是本條所規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規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以及用哪個國家的法律解釋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作成,用以解釋合同的語言也必須在第二部分中規定,且將被定為“主體語言”。

  6.3如工程師不在適當時間內再提供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工程計劃或進展便可能被延誤或中斷時,承包人必須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書中應詳細說明所需的圖紙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不及時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誤和中斷。

  6.4如承包人按本條第3款規定索要圖紙或命令,由于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從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承擔費用,工程師必須考慮此種延誤,以決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條規定延長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擔的此種費用必須得到補償。

  7.在施工期間,工程師全權負責隨時進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和指示,以滿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維護所需。承包人必須執行且受圖紙和指示的約束。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必須根據合同條款,對工程的施工和維護予以應有注意,且提供此種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包括勞動管理在內的所有勞力(包括勞力監督)、材料、施工成套設備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臨時或長期性質,只要合同明文規定需要或根據合同合理推斷需要。

  8.2承包人必須對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當、穩定及安全性負全部責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或臨建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概不負責。

  9.如經要求,承包人必須簽署一承包協議,該協議由業主制定并承擔費用,協議應附帶必要的修正條款。

  11.業主必須在招標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其代理人在進行工程考察時獲得的水文及地質情況資料,標書必須視為是基于此種資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須對資料的理解自行負責。

  12.承包人得被視為在投標前已對其工程標書,對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單價和價格的正確性和完善性感到滿意,此種投標價格必須貫穿其所有的合同義務,適用于所有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然而,在施工期間,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氣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依他所見,此種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也無法預見的,承包人必需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如工程師確認此種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無法合理預見的,工程師必需作證且業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種情況而承擔的額外費用,包括因遇到此種情況或阻礙而:(1)為執行工程師可能向承包人發出的與此情況有關的任何指示而發生的正當合理的費用,以及(2)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時,承包人可能采取業經工程師認可的恰當和合理措施而發生的正當合理費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施工和維護工程,使工程師感到滿意,且必須遵守和嚴格執行工程師有關任何事項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規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從工程師處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據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標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條款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其計劃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師的認可。承包人還得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計劃安排和方法的說明書,以供其參考。

  14.2不論何時,只要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本條第1款規定的業經認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對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證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條規定的期限內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交或經其認可此種方案或因提供此種細節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責任或義務。

  15.在施工期間,以及其后在工程師認為是為正常履行合同義務而必需時,承包人必須行使一切監督權。承包人,或其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全權代理人或代表(此種認可可隨時撤銷)應當隨時在工地,一直進行監督管理。如工程師撤銷對代理人的認可,在接到書面撤銷通知后,承包人必須盡快根據撤換規定,將其撤離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傭他,且用另外一位經工程師認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種授權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須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與施工和工程維護有關的:

  (1)對本專業熟悉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規定監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頭和領班,以及

  (2)為正常和及時施工和維護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16.2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雇來進行或有關施工或工程維護的任何人員行為不軌、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職責、或認為其雇傭純屬不必要,工程師有權反對雇傭,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其從工地解雇,未經工程師書面同意,此種人員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從工地解雇人員的職位應盡快由工程師認可的稱職人選接替。

  17.承包人負責按工程師提交的書面參考原圖的有關點、線和面的規定,忠實恰當地進行測定放線,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正確無誤,并校準工程的各部分,且負責提供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必要工具、設備和勞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時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現差錯,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須改正錯誤以使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滿意,改正費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擔,此種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的書面資料差錯而導致的除外,在這種情況下,須由業主承擔改正費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任何位置測定或任何線或任何水平面的檢查而免去確保其正確無誤的責任,承包人必須仔細保護和保存工程位置測定中使用過的水準點、觀測桿、測標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師如在任何時間要求承包人鉆孔或進行挖掘勘探,此種要求必須作成書面,且得視為是根據本合同第51條規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數量清單中已經列有有關此種預計工程的備用款。

  19.凡有必要或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處的要求,承包人必須自費提供和維護與工程有關的所有燈光、警衛、柵欄和看護以保衛工程,或保障公眾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從開工至按本合同第48條中的竣工證書規定的日期為止,承包人都得對工程全權負責。只要工程師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簽發了竣工證書,承包人從部分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負責,此部分的責任則轉至業主。此外,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權維護負責,直至此種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現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不論何種原因,除本條第2款規定的除外風險外,承包人均得自費負責修理和修補,以確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時處于狀態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因除外風險而導致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發生,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條的規定,如上所述,進行修理和修補,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也必須對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條規定的義務,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

  20.2“除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狀態(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外國敵人行為、_____、_____、起義或兵變或篡權、內戰、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員、其轉包人單獨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發生的_____、_____或混亂、或因業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純屬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廢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裝置或核裝置部件的其它危險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它飛行物的壓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種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為有經驗的承包商所預見,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資或投保與之對抗,所有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稱為“除外風險”。

  21.承包人必須以業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為防止合同規定的應由承包人負責的除除外風險外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投保,不論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種投保不得減少本合同第20條所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業主和承包人的_____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條規定的期限外,還包括因維護期開始前發生的原因而在維護期內產生的損失或損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條或50條規定的義務而開展任何工作期間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投保項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價值,或按21條第2款可能規定的附加款額,連同按替換價值計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帶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設備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換價值投保。

  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2.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維護而產生或導致的任何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而受任何損失和作任何賠償,且不因所有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對下列事項所作或與之有關的補償或損害賠償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業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經過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權利;

  按合同規定施工或維護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員或財產損失;

  因業主、其代理人、雇員或其它不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員或代理人承擔的,但原本應當由業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負責的那部分涉及損失或傷害的賠償。

  22.2業主必須保護承包人不因與本條第1款規定事項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

  23.1在開工前,在不減少本合同第22條規定給他的義務和責任條件下,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給包括業主的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以及給包括業主的雇員在內的任何人員造成的重大或實質性損害、損失或傷害進行責任_____,本合同第22條規定的事項除外。

  23.2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_____金額不得少于標書附件規定的數額。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3.3_____條款中必須規定,承包人不得對可能得到_____賠償的有關事項對業主提出任何索賠,_____公司應保護業主免受索賠損失,且賠償其有關的任何訴訟費及開支和費用。

  26.1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或州一切有關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規、或任何條例、或當地或其它合法當局的地方法規以及所有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發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費用。

  26.3如工程師證實業主應償還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種費用,業主應償付或同意償付承包人所有此種金額。

  27.所有在工地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遺址或物品,均應被業主和承包共同認定為是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必須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轉移或破壞任何此種物品,并在物品發現后不待轉移,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并執行工程師代表的有關處置命令,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28.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設備、機械加工、或材料,從而侵犯與之有關的專利權、外觀設計、_____或商號或其它應受保障的權利而遭索賠或被起訴,并必須保護業主免受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支出或費用的損害。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頭、沙子、砂礫、泥土或其他材料的運費、沙石產地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或補償(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動,凡符合合同許可證的規定,必須開展,從而保證不無故妨礙公眾的便利,或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無論道路是通向或是在業主或其他人的地產上。倘若發生此類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事件,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30.1承包人必須采取各種合理手段,防止連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橋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轉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尤其必須挑選路線、選擇使用_____,限制和分散裝載量,從而使因往來于工地的設備和材料的運輸而必然造成的異常交通盡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對公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30.3如果在施工期間或以后任何時間,承包人因施工損壞公路或橋梁而被索賠,他必須立即報告工程師,其后,業主將商洽解決并支付索賠款,并保護承包人免受該索賠以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此種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沒有履行本條第1和2款規定的義務,由工程師確認的因此種不履行而損失的款額必須由承包人支付給業主。

  31.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的要求,為業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開展工作的機會,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從事不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工作或由業主簽訂的與工程有關或附屬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規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書面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提供由他負責維護的道路,或準許使用其在工地的腳手架或其他設備,或提供其它任何類似性質的服務,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支付有關此種使用或服務的費用,只要工程師認為合理。

  32.在施工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地沒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或處置建筑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將所有殘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應將所有建筑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設施清理出工地,使整個工地和工程顯得整潔合乎標準,讓工程師滿意。

  勞工

  34.1承包人必須自己安排雇用所有當地或其他地方的勞工,并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應視當地情況,向工地的職員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飲水和其他用水,讓工程師代表感到滿意。

  34.3除非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進口、銷售、贈予、以物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許或讓其轉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參與任何此種物品的進口、銷售、贈予、交換或處置。

  34.4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贈予、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武器或彈藥,也不得準許或容忍同樣行為發生。

  34.5在處理與雇工的關系時,承包人應適當注意公認的節假日和宗教或其他習俗。

  34.6一旦爆發傳染病,承包人必須遵守并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此種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制造或在雇員中發生違法、_____或混亂行為,以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條就所有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件作出規定。

  35.如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和時間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匯報其在工地隨時雇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勞工的數量,以及工程師代表可能要求的有關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36.1所有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令,且應隨時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體規定的其它地點,同時或在某一處,接受工程師可能命令進行的檢驗。承包人要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檢查、測量和檢驗提供正常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承包人還必須應工程師可能的選擇或要求,在材料應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36.2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樣品的費用應承包人自己承擔,否則應由業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一切檢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對于僅是負載檢測和確認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本合同作有詳盡規定,可確保或準許承包商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中。

  36.4凡是工程師命令所作的檢驗,而

  合同沒有默示或規定,或

  雖有默示或規定,但卻是由工程師命令_____個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該檢驗物資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點進行的,

  如檢驗結果表明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工程師指令,檢驗費由承包人承擔,否則由業主支付。

  37.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有權到工程現場,到任何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機械獲得地,承包人應為其行使或獲得此種到場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38.1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認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應為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充分機會,以檢查和測量即將被覆蓋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在任何此種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工程師代表必須參加此種工程或地基的檢查,不得無故拖延,除非他認為檢查沒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隨時作出的指示,打開業已覆蓋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并負責使之完好復原而讓工程師滿意。凡任何此種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條第1款之規定后被覆蓋或遮掩的,則打開和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復原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39.1在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命令:

  把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體規定的時間從工地換走,用恰當合適的材料予以替換和把工程師認為不合符合同規定的材料或工藝換掉或適當重新施工,無論其在之前是否經過檢查或作過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執行此種命令,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執行,業主應從承包人處收回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雜費,或從應付給或即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須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以其認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師認為必要,還必須在停工期間妥善保護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據本條款執行工程師指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業主承擔,除非此種停工是:

  合同另行規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種違約而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為正常施工或為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師或業主的任何行為或違約而產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條規定的任何除外風險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師命令后__天內應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賠償,否則將無權得到額外費用。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須按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處理并決定此種支付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和/或停工時間。

  40.2如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師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師作出的復工命令,除非此種停工屬本條第1款第1、2、3或4項規定范圍之內,否則承包人可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內準許對整個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開工,如在此期間仍未獲得開工許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須,再作書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條的規定將只影響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視為是對該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視其為是業主廢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41.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開工通知后,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在工地施工,且必須迅速,不得延誤,工程師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無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2承包人應承擔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權而產生的費用。承包人也得支付為施工而應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

  43.除按合同規定,工程整體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須按時完工外,根據合同第48條的規定,整個工程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期限應從標書附錄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而準許的延期時間為準。

  44.除承包人違約外,如因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誤原因、或特別惡劣的氣候、或其它可能發生的任何特殊情況而使得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師應決定延期時間,并由此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種工程開工后、或此種情況一發生、或按實情在其發生后的__天內,沒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說明他認為有權延期的報告而讓此陳述當時便得到調查,工程師可不予考慮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況。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規定外,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間或星期天進行,同時也不得在其他被當地認作是假日的時間進行,但下列情況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為挽救生命、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而絕對必要,在這種情況,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的規定不適用于按傳統需輪班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46.不論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讓工程師覺得太慢,因而無法確保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只要該原因不至于讓承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工程師必須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無權因采取此種措施而要求額外付款。如因工程師按本條款所作的通知的緣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師準許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其在當地被當做假日,或在其它被當地當做是假日的時間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不準許。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承包人應因違約而向業主支付合同所規定之款額,此款額為定額賠償金,而不是根據第43條規定的期限與實際完工時間之差按天數進行處罰。業主可在不損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況下,從他手中掌握的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種賠償金。此種賠償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48條確認為完工,且已被業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現任何延誤,而本合同又無另行規定,因延誤本應處罰的定額賠償金則應按已完工的工程的價值所占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予以扣減。

  47.3如要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獎勵支付事項,此規定應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條中。

  48.1當工程全部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所有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發出有關通知,并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種通知和承諾必須作成書面形式,且應被視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師發放工程竣工證書的要求。工程師應在此種通知送出后__天內或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并交業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認為工程已按合同規定圓滿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發出書面指示,具體說明他認為在發放此種證書前承包人還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發出此種指示后,工程師還應通知承包人關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現且影響工程實際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權在__天之內收到竣工證書。

  48.2同樣,根據本條第1款規定的程序,就以下情況,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師應頒發竣工證書:

  合同中單獨作有完工期限規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體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實質性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工程師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頒發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頒發此種證書,承包人應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內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發放竣工證書,并不視為已經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還原工作,證書中明文規定的除外。

  維修及欠缺

  49.2為按合同規定條件在維修期滿時或其后盡快將工程交給業主,除合理損耗外,為讓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必須盡快完成本合同第48條中規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__天內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在維護期滿前的檢查而可能書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諸如修理、修正、再建、調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縮誤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師認為此種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義務(明示或默示不論)所至,一切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如工程師認為此種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則應對此種工作進行估價,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變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師認為必要,他應對整個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工作量作相應變更,且他有權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須作出以下變更:

  增減合同所規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或類別,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線、位置和面積,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額外工程,

  但此種變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種變更所需的一切費用(如果有)應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51.2如無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種變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減不屬本條規定的應作命令的范疇,而是因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的規定所至,則不要求有書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師因任何原因認為有必要口頭作此種命令,承包人必須服從,且工程師對該口頭命令的確認書,不論在命令執行前或后給予,都應被視作是本條款所指的書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內書面向工程師要求確認,而工程師在__天內未用書面駁回此確認,其應被視為是工程師所作的書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師命令增減的工程,如工程師認為可行,均應按合同價格予以估價。如合同所列的價格不適用所增減的工程,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協商出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52.2如工程師認為,涉及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質或量的增減,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項目的價格因此種增減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實際,工程師和承包人則應協商一個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盡快,如是額外或增加工程,則在工程動工前或之后盡快以書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要求額外支付或更改價格,或

  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否則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價格。

  52.3竣工驗證時,如發現增減工程的費用超過驗收證書所注明數額的__%,除去所有的規定費用、臨時費用和零工補貼外,如有任何是因:

  變動命令累計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臨時費用、零工補貼和本合同第70條第1款規定的價格調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協商予以調整,或,如協商不果,則由工程師在考慮所有材料及相關的,包括承包人的場地及合同的一般間接費用在內的因素的基礎上予以決定。

  52.4如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將增加或替換的工程按零工計價。此種工程承包人所得報酬應根據合同中的零工細目表的條件,按其標書中所附的價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實其支出,并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單以求批準。

  52.5承包人應每月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報告,盡可能全面詳盡地索要他所認為有權要求的一切額外費用,以及陳述上月他按工程師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額外工作。

  設備、臨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抵達工地后,應視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動它們或其任何部分,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將它們從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師不得無故不予同意。

  53.5業主應在需要時協助承包人為工程所需的建筑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結關。

  53.6其他任何影響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的條件必要時應在第二部分的第53條予以規定。

  54.本合同第53條的執行不得視為默示工程師認可該條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項,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使用任何此種材料。

  測定55.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工程量為估計數量,不應視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56.如無另行規定,工程師應通過測定判斷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價值。如他要求對某部分或某些工程進行測定,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授權代理人或代表,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進行此種測定,并提供工程師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情況。倘若承包人未參加或忽略或忘記派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所作的測定或他認可的測定應被視為是對工程所作的正確測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記錄和圖紙進行測定,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應書面要求,承包人應當在__天內與工程師代表一起檢查并認可此種記錄和圖紙,一經認可,承包人應在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與檢查,記錄和圖紙應被視為正確無誤。如檢查完此種記錄和圖紙后,承包人不予認可或雖認可但不簽字,該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視為正確無誤,除非承包人在此種檢查后__天內書面告知工程師代表,他認為記錄和圖紙中哪些不正確,并要求工程師予以裁決。

  57.工程測定應采用凈值,不管一般習慣或當地慣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

  暫列款

  58.1“暫列款”是指合同中規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單上的,按工程師的指令及自由處置的一筆用于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額,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與暫列款有關的工程、供應或服務的款項,只有經工程師按本合同規定同意或決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價格。

  58.2就每一筆備用款,工程師有權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應由承包人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合同第52條規定用于此種施工或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費用。

  由下文所規定的指定轉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由此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的規定確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購買的貨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確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提供與暫列款有關的開支的所有報價單、發票憑證、帳目或收據。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暫列款項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貨物、材料或服務的已由或將由業主或工程師指定或挑選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據合同規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人,均應被視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稱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被認為有任何義務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對的,或不與其簽署含有下列規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貨物、材料或服務,分包合同當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將對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承包人應對業主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不讓承包人再履行此義務和責任,且不讓其受因履行此種義務和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或因不履行此種義務或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以及

  59.3如暫列款項下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任何設計事項或對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詳細規定,或說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設備的規格,此種要求應在合同中明文規定,且寫進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應明確規定,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不讓承包人承擔此種服務,且不讓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種義務或因履行此種義務而引起的或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進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而言,應納入合同價格中的有:

  按工程師的指令及根據分包合同,已實際由或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項;

  涉及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或可能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58條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據本合同第52條確定的款項;

  就所有其他費用和收益而言,應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即將支付的款額所得出款項計算,如建筑工程清單已有對有關暫定款列定一個比率的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就該項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計算,如無此種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在標書附錄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單已就該具體項目作出認可的比率計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條出具任何證書前,若其包括有有關任何指定轉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任何付款,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證據,證明包括在先前證書中的有關該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償,否則將視為拖欠,除非承包人:

  書面通知工程師,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絕此種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證明他已就此書面通知該指定分包人,

  業主有權在工程師出具證書后,向該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規定應由承包人向該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卻沒有支付的所有款項,留置款除外,然后從業主應支付或即將支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將此筆付款抵銷。

  59.6如上所規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期限超過本合同所規定的維修期,承包人應在維修期滿后,隨時把此種義務在期滿前所產生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讓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付款

  60.1除另有規定外,付款應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分月進行。

  60.2如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有關建筑設備和材料的款項,付款和還款的條件應在第二部分第60條中予以規定。

  60.3如因施工需從施工所在地國的他國進口材料、設備,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種他國輸入的勞務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況必需或必要,合同項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條的規定用有關外匯進行支付,支付條件應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處理。61.除本合同第62條所述的維修證書外,任何證書不得視為是對工程的認可。

  62.1只有工程師簽發了維修證書且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維修情況令他滿意,才能視合同已經完全履行。工程師應在維修期滿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修期,在最后一個維修期滿后__天內簽發維修證書,或在所有在此維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條規定,命令進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師滿意后立即簽發,本條款必須全面執行,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維修證書的簽發不得作為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留置款的前提條件。

  62.2業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對承包人負責,除非承包人在簽發本條款規定的維修證書前,就此種事項已提出書面索賠。

  62.3盡管簽發了維修證書,承包人以及業主(但應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仍應對發生在證書簽發前而在證書簽發時尚未履行的合同義務負責,為決定此種義務的性質及范疇,應視本合同繼續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和權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被法院下達了破產者產業管理接收令,或遞交了破產申請,或因債權人而處置或轉讓財產,或同意在債權人決議委任的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其是一個公司,將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組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工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已經撤銷合同,或沒有正當理由但卻不開工,或在收到工程師要求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說明某些材料不適用或某工程應予否決后__天內未從工地搬走這些材料,或未拆毀此種工程重建,或不按合同施工,或長期或公然不履行其合同義務,盡管工程師已書面提出警告,或不顧工作質量,或無視工程師的指示,轉包任何合同部分,

  此時,業主可在書面通知承包人_______天后進駐工地,并將承包人逐出,由此不會造成合同無效,或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義務或責任,或影響合同賦予業主或工程師的權利和權力,業主可自己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為完成工程,業主和其他承包人可充分使用其認為合適的,按本合同規定被視為是專門為施工而保留的建筑設備、臨建工程和材料,業主可隨時出售上述任何建筑設備、臨建工程和未使用的材料,并將出售收人抵付按合同規定承包人應支付或可能支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63.2業主進駐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之后,工程師應盡快單方面,或通過了解雙方當事人,或在作過他所認為恰當的調查或咨詢之后作出安排或決定,并證明到此種進駐與被逐時為止,按事實上已完成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已獲得或理應獲得的款項(如果有),以及計算出上述任何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建筑設備和臨建工程的價值。

  63.3如果業主按本條規定進駐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他應在維修期滿,且所有施工和維修費、延誤完工賠償費(如果有)、和業主所發生的其他費用被核實,且經工程師證明后,方才負責對承包人按合同進行支付。此時,承包人有權得到的款額(如果有)僅為工程師證明,因他妥善完工而應得的款額減去上述款項之差。如上述費用超過承包人妥善完工應得的款額,經要求,承包人得向業主支付此超出部分款額,超出部分應視為承包人對業主的負債,且可照此收回。

  64.如在施工或維修期間,因工程或部分工程發生或涉及任何意外、或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認為需馬上進行補救或其他工作或修理,以保證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無法或不愿馬上進行此種工作或修理,業主可雇用并支付他人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認為必要的此種工作或修理。如工程師認為,業主所進行的此種工作屬于承包人按合同規定應自己付費完成的工作,業主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應由業主向承包人收回,或從其應付給或可能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在此種任何緊急事件發生后,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應根據情況,盡快書面告知承包人。

  特定風險

  65.本合同任何條款均服從以下規定:

  65.1任何責任,不論屬于賠償或其他,也不論其是有關或涉及工程(以下提及的任何特定風險發生前,已按本合同第39條宣布為不適用的工程除外)、業主或第三當事人的財產的毀壞或損壞,或有關或涉及人員傷亡,只要是因以下所規定的特定風險導致,承包人慨不負責。業主必須保證承包人不受上述情況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65.2如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從附近運往工地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于或旨在用于工地的任何財產因上述特定風險受到毀壞或損壞,承包人有權得到以下償付:

  因此而被毀壞或損壞的任何永久性工程或材料, 以及,只要工程師要求,或工程完工所必需,按成本費加上工程師證明合理的利潤為基準支付; 恢復或補償工程被如此毀壞或損壞的部分; 恢復或補償承包人用于或旨在于工程的此種材料或其他財產。

  65.3因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他射彈、導彈、彈藥、或軍用炸藥的爆炸或沖擊(不論時間和地點)所導致的毀壞、損害、受傷或死亡應被視為是上述特定風險的結果。

  65.4除本條以下關于戰爭爆發的規定外,業主應償還承包人因上述特定風險而發生的 任何施工額外或附加費用,在任何特定風險發生前按合同第39條視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不在此列,承包人一旦知道此種費用增加,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

  65.5特定風險指戰爭、戰爭狀態(不論宣戰予否)、侵略、外國敵對行為、本合同第20條第2款規定的核危險和聲波風險、或與正在或即將施工或維修的工程所在地國有關的反叛、革命、暴動、軍事政變、篡權、內戰,或(只是由承包人或其轉包人的雇員和因施工引起的除外)騷亂、動亂或混亂。

  65.6在合同執行時,如世界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宣戰與否,是否在財政或其他方面對工程造成了重大影響,除非和在本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前,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完成工程。業主在戰爭爆發后隨時有權書面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一旦此種通知發出,除本條所規定的雙方權利和第67條的規定外,合同應當終止,但不得損害任何一方與以前任何違約有關的一切權利。

  65.7如合同按上一款規定終止,承包人應迅速從工地移走所有建筑設備,并向其轉包人提供同樣的轉移設施。

  65.8如果合同如上終止,就承包人所得的暫付款項中尚未包括的在終止之日前已完成工作的款項,業主應按本合同所規定的價格支付給承包人,此外還應支付:

  所有有關臨時單據應予支付的款項,只要單據所含的工作或服務已經完成,如此種單據所含的工作或服務只完成一部分,則只支付經工程師確認的應予支付的那一部分款項。

  因工程而訂購的材料或貨物的合理費用,包括已運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義務接收的材料或貨物,業主向承包人付款后,這些材料或貨物即成為業主的財產。

  經工程師確認的,承包人為完成整個工程而發生的合理費用,只要本款上述各種費用未將此費用包括在內。

  本條第1、第2和第4款所規定的追加付款。

  本條第7款所規定的搬遷建筑設備的合理費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將此設備運回到承包人注冊國的主要設備堆置場的費用,或運至其他地點的費用,但此費用不得超過運回注冊國的費用。

  合同終止時,遣返承包人雇用在工程上或與之有關的職員和工人的合理費用。

  對本款項下業主應予支付的款項,業主有權用承包人的應付款來抵沖,包括建筑設備及材料的預付款的未償余額,以及其他任何在合同終止日按合同條款業主有權向承包人回收的款項。

  受挫失效

  66.如合同締結后爆發戰爭,或出現雙方無法控制的其他情況,使得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或根據合同適用的法律,雙方被解除了繼續履約的義務,由業主對已完成的工程而支付承包人的款額應當等于按本合同第65條規定之金額,即如果合同根據第65條之規定終止時,應當支付的金額。

  爭議的解決

  67.業主與承包人或工程師與承包人因合同或工程施工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分歧,無論是在施工中還是在完工后,無論是在合同終止、撤銷或違約前后,首先應當提交工程師解決,應任何一方要求后_______天內,工程師必須將其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除按以下規定提出仲裁外,此種有關上述所有事項的決定為最終決定,對業主和承包人均有約束力的,且立即對業主和承包人生效,承包人應繼續施工并盡一切應有的注意,無論他或業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按以下規定提請仲裁。在工程師將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后,如_______天內未收到業主或承包人的仲裁申請,上述決定應作為最終決定,對業主和承包人均有約束力。如工程師未按上述規定應要求在_______天內通知其決定,或業主或承包人對此種決定不滿意,在此后或此種情況下,業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決定通知_______天內,或在最先所說的_______天期滿后_______天內,視情況而定,將爭議事項按下述規定提交仲裁。所有爭議或分歧,凡工程師的有關決定(如果有)如上所述不再是最終和有約束力的,均應由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員按該規則規定予以最終解決。上述仲裁員(們)有權評論、修正和復審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過程中,任何一方均可不受限制地向仲裁員(們)提供當時供工程師作出決定而采用的證據或論據。不論工程師按上述規定曾作過何種決定,均不得剝奪其被傳喚作為證人,且就按上述規定提交仲裁的爭議或分歧的任何有關事項向仲裁員(們)提供證據的資格。不論工程尚未或認為尚未完工,均可提請仲裁,但業主、工程師和承包人的義務不得因在施工進程中提起仲裁而改變。

  通知

  68.1業主或工程師按合同條款給予承包人的所有證書、通知或書面命令均應郵寄或送 交至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訊地址。

  68.2所有按本合同條款給予業主或工程師的通知均應郵寄或送交至第二部分有關通知條款所指定的其各自的地址。

  68.3任何一方均可把一指定地址改為在施工地國的另外一個地址,但事先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師在改變地址前需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業主違約

  69.1如果業主:

  在工程師證書所認定的應付款項按合同條款到期_______天內未向承包人支付,業主按合同有權所作的扣除部分除外,或

  干涉或阻礙或拒絕同意頒發任何此種證書,或

  破產或、如為公司,即將被清算,而此種清算不是為了重組或合并,或 正式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鑒于經濟混亂,其無法再履行其合同義務, 承包人應有權在提前天書面通知業主,并將副本呈交工程師后,終止其合同雇傭關系。

  69.2本條第1款規定的_______天通知期限到期后,盡管本合同第53條第1款作有規定,承包人仍然應盡量迅速地從工地撤走他所帶來的所有建筑設備。

  69.3如果合同如此終止,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按第65條規定終止時一樣的支付義務,但除了第65條第8款所規定的款項外,業主還必須向承包人支付因合同由此終止而造成的或有關的或導致的滅失或損失費。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

  70.1合同價格的調整應與勞工或/和材料成本的增減,或其他任何影響施工費用的事項相關,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規定執行。

  70.2在提交工程標書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將施工工程所在地國的任何國家或州的法規、法令、政令或其他任何地方和其他權力機構的法律或條例或規章發生變化,或適用了使承包人的施工費用發生增減(非本條第1款所述的增減)的任何州的法規法令、政令、法律、條例或規章,此種費用增減應經工程師證明,且由業主支付或記人貸方,合同價格也應作相應調整。

  貨幣和匯率

  71.在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的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將施工工程所在地國的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合同價格計價貨幣實行貨幣管制和/或貨幣兌換管制,業主應補償由此對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承包人在此種情況下有權行使其他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不得由此而受影響。

  72.1如果合同規定,承包人的支付應全部或部分使用一種或多種外幣,此種支付不得受特定外幣與施工工程所在地國的貨幣間的匯率變化的影響。

  72.2如業主要求標書計價只用一種貨幣,而支付卻用多種貨幣,且承包人已說明他要求用其他貨幣支付的比例或數額,用于計算此種比例或數額支付的貨幣兌換率應為現行匯率,即由施工所在地國的中央銀行在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的天當日所決定的匯率,就此,業主必須在標書提交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文件中予以寫明。

  72.3如合同規定使用多種貨幣支付,凡涉及按本合同第58和第59條規定使用暫列款的項目,其用外匯支付的比例或數額應按本條第1和第2款制定的原則予以確定。

  (本部分以下所列規定是對第一部分條款在各種具體情況下的補充或修改。)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__置業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承包方: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本地塊地處江東,位于甬港飯店以北、甬港北路以東、河流以西,總用地面積約為1.93公頃,分為二個地塊。容積率1.8,綠化率30%,建筑密度34%。總建筑面積約5.6萬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約3.5萬平方米,為住宅及其配套設施、沿街商鋪,地下建筑約2.1萬平方米。土建及水電工程總造價約8千萬元,此造價不作為工程款付款依據。

  本工程建設單位為__置業有限公司,設計單位為浙江綠城東方建筑設計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__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土建及水電工程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總承包(不包括甲方單獨分包工程)。分包工程價款由甲方按分包工程進度和工程量單獨撥付由乙方簽字付至分包單位。

  1、甲方單獨分包工程主要包括:樁基、土方、門窗、外墻幕墻、鋼化玻璃雨蓬、電梯工程、防火卷簾門、智能化、有線電視、消防、人防、電信、自來水、供電、煤氣、公共部位裝飾裝修、戶內精裝修工程等必須由專業隊伍施工的其他工程。

  2、門窗安裝,乙方負責洞口四周粉刷及相關修補,并保證施工質量,如門窗四周滲漏,應由乙方負相應責任。

  3、自來水、消防、弱電、電梯、設備、煤氣等工程由專業施工隊伍分包,乙方預留好水表箱、消防箱、配電箱等洞口,預埋完成后乙方做好四周塞縫及背面修補并粉刷好,并做好成品保護工作。電梯安裝單位在井道內搭設腳手架費用自理。

  4、公共部位裝飾裝修、戶內精裝修工程等必須由專業隊伍施工的其他工程,乙方預留好相關洞口,預埋完成后粉刷好,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并保證施工質量。

  5、精裝修戶內分隔墻體及粉刷由乙方施工,圖紙按精裝修設計圖施工。如因市場變化甲方有權對精裝修范圍進行調整,如部分不做精裝修仍按原設計圖紙施工。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本工程按照“先做后付”的原則支付工程款,在本合同簽訂后,總承包人收到工程施工圖后,三個月內向甲方提供所承包項目的工程預算,經甲方在45個工作日審核確認后作為付款依據(工程聯系單結算時調整,鋼筋量差乙方上報經甲方審核確認后按實調整)。未按規定上報工程預算,甲方有權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款,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拖延工期和影響工程質量,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為保障材料款額、人員工資落到實處,乙方嚴格按甲方工程款撥付流程(詳見流程)規范操作,甲方準予撥付工程進度款,如乙方未嚴格按甲方工程款撥付流程操作,甲方有權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拖延工期和影響工程質量,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對甲方審核工程進度撥款有異議,應當場書面告知甲方,由甲、乙雙方重新核對,核對期間造成資金到位延期由乙方負責,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以甲方確認額作為付款依據,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拖延工期和影響工程質量,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工程進度款支付

  4.1工程進度款每月25日按實際工程量上報(包括單項5萬元以上聯系單),在15個工作日內經甲方審核后支付審定實際工程量的80%,并扣回當月全額水電費用。

  4.2土建符合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要求標準(含單體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經甲方、監理、精裝修分包單位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實際工程量的83%,單體竣工驗收通過竣工備案證明出具日后一個月內付至完成實際工程量的90%,未辦理結算前不能以支付民工工資、材料款或節日來臨等為由追加工程款。

  4.3竣工結算雙方確認后扣除各項應扣、未扣費用(工期、質量、安全文明等保證金),三個月內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5%,余結算總價的5%作為保修金,竣工驗收通過竣工備案證明出具日后一年后十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3%,二年后十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2%。

  四、工程款的結算

  1、工程結算規定

  1.1計價依據:《20_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_版浙江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20_版浙江省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取費定額》及浙江省和_市造價管理部門發布正刊信息價(綜合版)及有關文件;綜合費用地下室頂板以下(包括地下室頂板)及地下室頂板以上15層小高層(包括裙房)按民用建筑安裝工程二類的中值計取、地下室頂板以上11層小高層(包括裙房)和地下室頂板以上別墅按建筑安裝工程三類的中值取費;施工組織措施費中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檢驗試驗費均按中值計取其中夜間施工增加費、二次材料搬運費、縮短工期增加費不計取,規費和稅金按規定計取;人工費按甬發改投資[20_]400號文件調整按定額基價計入直接費,按所承包工作內容的施工工期前80%月份《_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正刊)發布的人工市場信息價平均值與定額人工單價的差額乘以定額人工消耗量計算價差,價差部分僅計取稅金,價差部分不作為計取施工組織措施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以及其他費用的基數。

  1.2工程量計算依據:按施工竣工圖、圖紙會審紀要和有效的變更聯系單按實結算;

  1.3、材料價格取定:材料價格(除合同條款明確及甲方定價外)取定依據《_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正刊),按《_市建設工程信息》(正刊)信息價實際施工工期前80%月份的信息價算術平均值計算進入結算(其中鋼筋、商品砼定牌,鋼筋、商品砼地下室頂板以下(包括地下室頂板)按各單體開工日至地下室頂板結構完成日信息價算術平均值計算,地下室頂板以上按地下室頂板結構完成日至主體備案證明出具日信息價算術平均值計算),價格采用先后順序:《_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正刊)、《浙江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正刊)、雙方協定價。

  1.4、施工技術措施費: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腳手架費、垂直運輸費、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費套用《20_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相應定額子目其他技術措施費按約定計算費用,另外不計取。

  1.5、乙方承諾按上述1~5計價原則,最終結算價乙方自愿讓利:地下室頂板以下(包括地下室頂板)結算總價下浮12.5%,地下室頂板以上15層小高層(包括裙房)結算總價下浮13%,地下室頂板以上11層小高層(包括裙房)結算總價下浮10%,地下室頂板以上別墅結算總價上浮3%。但甲方定價的材料除外,讓利方式為稅后結算總價下浮。工程結算總價=[直接工程費施工措施費(中值) 綜合費用(中值) 施工技術措施費 規費 稅金 人工費價差×(1 稅金)]×(1-下浮率) 獨立費總包管理配合費。合同簽訂后定額、費率、規費等有關政策變動,不作調整。

  2、為便于乙方對甲方分包工程的管理,總包管理配合費和設施使用費收取外墻幕墻工程按8元/平米(按外墻幕墻結算面積)、外門窗按8元/平米(按外門窗結算面積)、精裝修和公共部位裝修工程按5元平米(按精裝修工程套內凈面積)進入獨立費;防火門、進戶門、地下室人防、電梯安裝(僅按安裝費計取)按其結算造價的3%進入獨立費計總包管理配合費和設施使用費;消防按其結算造價的2%進入獨立費計總包管理配合費和設施使用費;智能化電信 有線電視其他分包工程等的總包管理配合費和設施使用費按建筑面積1元/㎡進入獨立費;挖土總包管理配合費和現有設施使用費及濕土排水費等挖土有關全部費用按5元/立方米進入獨立費。上述費用包含水電費、場地占用、道路通行、食堂、現場提供倉庫使用、水平垂直運輸機械使用費(人貨梯、塔吊)(包括駕駛費)、現有腳手架使用費、與分包方配合及交叉施工的損失費、甲方臨時要求的趕工技工措施費,除此之外乙方也不得再向分包單位和甲方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但乙方必須無條件做好各分包工程的配合工作,如乙方應根據自己的施工進度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各分包工程進場施工,并承擔各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全部責任。上述第、條不包括水電費、具體與分包單位自行結算。分包單位如需生活設施及辦公設施用房,應在總承包單位搭設臨時設施時統一搭設,費用由總承包向分包方按成本價收取。總承包人在單體竣工驗收通過日后(總承包人在施工腳手架和垂直運輸機械拆除前必須經發包人同意)如精裝修、外墻幕墻工程等單位仍需使用的,人貨兩用梯按10000元/臺.月計算。

  3、甲方定價定牌材料:甲方有權根據工程需要對甲方定價定牌的范圍進行調整,甲方定價定牌材料及結算方式:

  3.1定牌定價材料,具體材料:

  土建部分:各類陽臺(露臺、空調)欄桿、防水材料(各類高分子卷材、SBS卷材、防水涂料)、屋面保溫材料、保溫砂漿、耐堿纖維網格布、鋼絲網、外加劑、粘結劑、勾縫劑、普通裝飾材料(地磚等)、油漆涂料(外墻涂料、防霉涂料、耐磨地坪等)、界面劑、變壓式排煙道、排氣道、排煙帽、排氣帽、蓋板等。其他各類高檔裝飾材料如花崗巖、大理石等以及其他_市和浙江省無正刊信息價的材料和設備。

  水電安裝部分:甲供材料:所有甲供材料到場后的卸貨與保管均由承包方負責,僅計取1.6%采保費,其他費用不計,具體材料有:電表箱、配電箱(含非標箱)等政府部門要求以及甲方要求采用的材料和設備;定價定牌材料:安裝材料和設備包括生活水部分:給水管、排水管、雨水管及配件、閥門、法蘭、溝槽配件、水泵、水表及水表箱、銅質水龍頭、套管;生活電部分:電線電纜、電線管、金屬橋架、開關、插座、燈具;以及其他_市和浙江省無正刊信息價的材料和設備。

  3.2結算方式:定牌定價材料和設備統一按甲方定牌定價采購價×(110%)計取不下浮,包括綜合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等其他一切費用,所有定牌定價材料和設備的施工人工費、機械費等均按03定額及合同執行。

  4、甲方定牌定價材料,按施工圖定額用量進行結算,實際用量(按供貨單位提供數據為準)少于施工圖定額用量的,則按實際用量乘以定額損耗結算。

  5、工程所需材料信息價套用及定價:

  5.1圓鋼、螺紋鋼按各級別鋼筋(Ⅰ、Ⅱ、Ⅲ級鋼)綜合價;

  5.2水泥按70%散裝水泥價,30%袋裝水泥價;

  5.3黃砂套用淡化海砂價;

  5.4工程鋼砼結構與墻體拉結鋼筋采用環氧樹脂植筋或砌塊墻體采用鐵件拉結,按2.0元/根進入獨立費結算(包括墻體拉結鋼筋范圍內所有鋼筋或鐵件);

  5.5所有需做抹灰砼面及加氣砼砌塊墻面均批刷界面劑,界面劑材料按800元/噸結算;

  5.6如天棚不粉刷直接批嵌膩子增加砼板底表面整修費用,按天棚面積乘以1.5元/平方米;

  5.7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產生的零星點工,在工程結算時普工按60元/工日計算,技術工按90元/工日計算,工程量以甲方簽證的聯系單為準;1m3及以下挖機臺班單價按900元/臺班(機械進退場費不另計),1m3以上挖機臺班單價按1600元/臺班(機械進退場費不另計);因甲方要求需鑿混凝土、墻體的費用為:鑿鋼筋砼450元/立方米、鑿輕質砌體200元/立方米、鑿砼或粘土多孔磚250元/立方米。

  5.8本工程地下室基坑圍護梁工程按地下室頂板以下部分結算辦法結算,地下室基坑圍護、支撐梁等由乙方負責鑿除,鑿除及其他費用不再計取。

  6、給水管、排水管的管子配件不再另行簽證價格,其用量及單價按定額執行,其連接方式的不同,也不再另行調差。

  7、水、電費用支付:本工程中乙方所發生的所有施工、生活用水、用電均由乙方支付全部費用。

  8、結構實體檢測、室內空氣檢測費、保溫檢測費用乙方自行承擔支付(甲方分包工程檢測除外)。

  9、本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第三者人員生命財產保險和施工機械設備保險等,按區有關文件規定進行保險由乙方支付全部費用。

  10、工程結算資料交接和結算審計有關約定

  10.1、總承包單位應在所承接的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竣工結算,并向甲方上報竣工資料,未能按期交接結算資料的,每延期一天按總價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2、在工程結算申報時,總承包單位應完整準確的上報工程聯系單原件,不得涂改,經資料交接后不得補報,其中工程聯系單先上交甲方項目部核對并書面確認。

  10.3、作為竣工結算的竣工圖應由甲方現場監理、工程項目部、技術部認可簽字,未按要求編制的竣工圖,甲方有權不予辦理竣工決算;預結算書要求規范并加蓋單位公章和預算人員資格章,一經上報均不得修改、調換,并完整填寫《工程結算資料會審交接單》。未按合同約定的審批程序提交結算資料而造成結算延期或其他后果的應由總承包人承擔。擅自更改聯系單內容,影響工程造價的,聯系單視同無效,不予結算。

  10.4、乙方在結算編制過程中應收集完整聯系單等結算資料,自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書之日起,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結算資料,送審的結算書中若有遺漏項目均作為讓利給甲方,不作增加調整。

  10.5、總承包人應主動配合甲方安排的竣工結算的二審(第三方審計),對于不能主動配合審計的,甲方有權不予辦理竣工結算,并由總承包人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后果。

  10.6、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結算資料日起,應在5個月內向乙方書面回復,根據審計初稿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如乙方收到甲方審計初稿后14天內不書面回復意見并提供依據,視乙方同意甲方的審計結果,按此結算工程款;如乙方有異議,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乙方提交甲方由甲方指定_市甲級資質工程造價事務所審定。

  10.7、總承包人上報的結算經甲方或委托中介咨詢單位審計后,對核減金額超過上報總價5%的甲方有權按該超過部分造價的5%扣罰,對核減金額超過上報總價10%的甲方有權按該超過部分造價的10%扣罰,扣罰金額直接從工程結算款中扣回。對于結算精度高(核減金額在5%以內的)能主動配合結算的總承包單位,在以后項目擇選中作為優先的重要依據。

  五、工程質量

  1、凡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須達到國家有關施工規范,如達不到要求,導致的工期延誤及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進行檢驗,并由甲方、監理方簽證認可后方可用于工程,檢驗機構為_市質監站試驗中心及_市質監站認可的具有相應資質的試驗中心。

  3、乙方應配備與本項目規模相適應的常駐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計量員、專職造價員等九大員。其中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不能互相兼職,以上九大員必須在訂合同前經甲方確認,并足額到位,凡未經甲方同意,項目管理班子不到位或擅自調動的,則視為乙方違約。

  4、由甲方定牌定價材料乙方應根據自己施工工程的進度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采購,確認材料的質量和價格書。貨到工地,由乙方驗收材料質量、數量以書面確認。如乙方擅自使用,所造成一切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5、凡甲方直接分包的公共部位裝修、精裝修等分包工程,乙方必須嚴格履行總包責任,促使分包單位嚴格按國家有關施工規范要求施工。如甲方分包項目在竣工驗收時未能達到國家有關施工規范標準,總包方應承擔相應的質量等級處罰。

  6、乙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甲方、設計方、監理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基礎、主體結構工程一次性通過驗收,地下室、上部有防水要求的主體結構無滲漏現象,結構實體檢測、環境保護檢測符合相關規定、軸線、房間開間尺寸、板厚尺寸、垂直度、層高、全高等實測實量符合相關規定。

  7、為確保工程質量,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必須達到與甲方簽訂的施工合同質量等級。未達到或完成上述標準的甲方拒絕會同政府有關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直至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為止。

  8、定期接受甲方工程質量管理人員的檢查、管理、指導,由于乙方拒絕接受質量管理人員的檢查、管理、指導及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施工合同質量等級和承諾,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包括經濟、法律責任在內的一切相關責任。

  六、工程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為700日歷天(樁基施工另計,本工期已包括挖土和做圍護),20_年7月1日左右開始挖土做圍護(具體以開工報告為準,具體施工節點按開工報告作相應調整);20_年1月20日基礎完成,建到±0.000;20_年6月10日主體結頂,20_年6月15日前,保證外墻幕墻進場施工;20_年7月1日保證市政、景觀、綠化等后續工程進場施工。開工以開工報告日期為準,竣工日期以通過質監站竣工驗收為準。)

  2、本工程挖土開始之日,乙方必須在當天出具開工報告,否則視當天為開工日期。

  3、工期延期簽證: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乙方應在七日內要求監理單位現場監理員、總監簽字、甲方現場施工員、工程部經理、總工簽字并加蓋工程聯系單專用章,工期方可順延,否則,視為乙方無故停工。

  4、監理方或甲方發現乙方存在施工質量問題或其它問題時有權對乙方勒令停工整改,停工整改時間仍然計入工期,不得作為延期交付的理由。

  5、施工期間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修改施工圖紙增減工期計算:工期增減天數=(合同工期÷最終結算價)×聯系單結算價。

  七、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本工程爭創市文明標化工地。現場實際施工時,施工方均應按市文明標化工地標準實施。

  2、乙方對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嚴格按國家規范標準、甲方要求(詳見甲方標化方案)和公司規定組織實施,必須達到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并隨時接受甲方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管理、指導,確保安全標準化。堅持安全生產、不準違章操作,杜絕重大傷亡事故,如安全事故、發生工傷或影響人身安全(包括他人)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除承擔上級處罰外,還應承擔相應的包括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在內的一切相關責任。

  3、乙方對工程的文明施工,必須搞好環境宣傳和形象策劃,以良好的文明工地形象取得甲方和有關管理部門的驗收認可,否則必須整改,直到驗收通過為止,由此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如發生因不文明施工被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責令停工等情況,每發生一次按違約處理,甲方根據情況酌情處理,乙方每次支付違約金10萬元。

  5、乙方應按工程要求配備相應的塔吊等施工機械,還應配備發電機以防停電,費用由乙方自理。

  6、本工程施工現場只能作為鋼筋制作、模板制作、辦公場地用,男女廁所按甲方要求搭設,其余臨時設施均由乙方自行解決(費用乙方自負)。

  八、違約責任

  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機械的到位率、甲控材料付款情況、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履約保證金等保證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并在工程撥付進度款前四次付款時分期押留。

  1、質量:保證金為45萬元,達到或超出合同要求不獎不罰,并返還保證金,達不到合同要求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支付結算總價的2%違約金。

  2、工期:保證金為45萬元,工期違約金分兩部分,(1)節點工期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每個節點工期延遲一天支付壹萬元違約金;(2)合同總工期未按合同工期完成,除罰沒全部工期保證金外每延遲一天支付貳萬元違約金;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不予獎勵。

  3、文明標化:保證金為65萬元,達到本合同要求返還保證金,達不到合同要求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支付違約金結算總價的1%。

  4、其余部分如項目經理、施工人員、機械的到位率、甲控材料付款情況、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履約情況,保證金為45萬元,如達不到合同要求支付甲方45萬元違約金。

  5、所有保證金的結算均在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齊各項竣工資料,竣工驗收通過竣工備案證明出具日后,扣除違約金后,剩余部分無息退還。

  6、乙方向外采購的一切材料和實物、拖欠的貨款以及分包工程的拖欠工程款以及人工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及其他有關工程的一切費用,均應由乙方自行負責結算和承擔。如因乙方拖欠款項所發生的經濟糾紛,無論工程結束與否或拖欠多少,均由乙方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有權在應付的工程款中扣留糾紛爭議金額的款項及訴訟費、律師費,待糾紛處理完畢后根據處理結果與乙方結算。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通過有關執法機構對乙方財產進行查封拍賣等。

  7、根據省政府文件,要求建筑施工需要用散裝水泥及多孔磚,使用散裝水泥、多孔磚的信譽保證金由甲方代付,竣工驗收后乙方必須按圖紙施工及時提供相應用量發票和貨物簽收單,如提供不及時及不齊全,政府職能部門扣留部分金額由乙方承擔費用。

  8、綜合驗收前乙方必須按相關要求完成所有應辦手續,不得影響甲方的綜合驗收,由乙方原因造成損失按工程結算總價的3%支付甲方違約金。

  9、本工程小高層及高層部分外墻必須采用挑架施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外墻腳手架拆除后乙方接到甲方有關綠化、市政、自來水等配套工程進場的書面通知后,應在7天內及時組織場地內設備、材料退場。不得影響甲方配套工程施工。否則按每天三萬元支付甲方違約金。

  1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乙方無故停工達三天以上,且經甲方催促仍不復工的;

  (2)、因乙方原因出現安全、質量事故,或文明施工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經甲方通知整改后未能有效整改方案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包,分包工程的,甲方除追究責任外,乙方還必須支付本工程造價的15%違約金;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冒用甲方名義對外發生經濟活動的;

  (5)、其它嚴重違約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的。

  11、甲方終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款項或退還款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2、施工階段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換項目經理,工程例會、圖紙會審等項目經理必須參加,項目經理每星期到本項目現場至少五天,主要施工負責人員必須每天到位,項目經理按甲方規定參加工程協調會,未出席視為違約,特殊情況要書面請假,如有違規第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違規支付違約金1萬元每次。

  九、其它

  (一)、甲方工作

  1、工程開工前應先完成建筑規劃紅線以內的“三通一平”以及負責紅線外“三通一平”和正常維修。

  2、在工程開工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用電源(包括總水表、配電箱)必須滿足工程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量。(但乙方必須上報機電設備的容量、數量。)

  3、協議簽訂生效后十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筑施工圖捌套(包括返回竣工圖叁套),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勘察報告以及水準座標控制點)一份。

  4、與智能化、電信、有線電視及其他分包工程與甲方簽訂合同后抄送乙方。

  (二)、乙方工作

  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進度表:簽訂合同并提供完整圖紙后的十五天內,提交甲方。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形象進度情況、完成產值報表及下月計劃完成形象部位下月計劃完成工作量預算單計價,并由監理和甲方現場代表簽字認可。

  3、對施工現場交通、邊路開口、保潔押金、治安、環保、市政、市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并承擔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相關責任及費用。

  4、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乙方應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場地的清潔衛生、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材料、機械工具布置堆放有序,落實措施做好噪聲、紛塵、固體廢物排放的監測和記錄。

  5、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乙方負責做好房屋成品及相關設施移交前的保護工作,如有損壞應無償修復,對特殊設施要特別保護。

  6、雙方約定應做的其他工作: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工程資料向甲方蓋章后,必須留一份予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根據工程竣工資料檔案收集整理辦法有關規定,編制竣工資料,乙方必須提交符合歸檔要求的全套竣工資料叁套,其中一套送城建檔案館歸檔,另二套遞交甲方存檔。如提交的資料不規范(甲方分包工程資料應隨時配合,及時提供),不準辦理工程結算。

  7、分包工程資料管理要求:對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應履行總包管理責任,協助并督促各分包單位工程竣工資料的規范編制,承擔歸檔要求的責任。

  8、乙方負責保護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造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古木、并承擔相關費用。

  9、現場場地臨水、臨電、臨路、臨建、施工區域道路清整、場地圍檔,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管理費、招投標費、趕工費、夜間施工增加費、施工組織措施費、甲控材料管理費、勞保費、采保費、稅金等相關費用已含在計價原則中,小高層、高層均需采用挑架施工,具體措施費用也含在計價原則中,如現場發生擾民費用、環保費、排水費、渣土費、污染費、代掃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0、與甲方簽訂的總包示范文本合同僅作為政府或主管部門備案、施工相關手續辦理時用,總包示范文本合同條款內的有關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工程款結算等均按本施工合同執行。

  11、乙方對整個工程負責,對工期、質量、安全文明、現場管理全面負責,統一協調并對分包的成品保護負管理責任。

  (三)、監理工作

  1、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施工階段的預算、進度、質量、安全、撥款控制、合同管理、隱蔽工程驗收簽字、信息管理和組織協調的施工全過程監理,以及施工結束以后結算控制。

  2、每次月進度撥款前,除監理現場人員和總監在工程撥款單上簽字外,還應匯總項目經理本月對監理公司提出整改通知單整改情況、材料和工程質量情況、進度情況、安全投入情況等,根據監理月總結報告內容再由甲方審核決定是否撥款。

  3、工程結算必須經監理公司預算員和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確認,否則,乙方工程結算甲方將不予接收。

  4、乙方必須接受監理公司的監督,有權對乙方不符合規范行為進行處罰。

  (四)、工程變更

  1、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如遇設計或甲方要求工程變更,必須經監理公司、甲方經辦人員、成本管理部、項目總經理及總工程師共同簽字,并加蓋甲方技術聯系單專用章方可接受,并以此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非按上述手續辦理,乙方可拒絕變更,亦不得作為結算依據。

  2、在施工中乙方要求簽證的內容(必須注明修改原因、數量、價格),特別是作為竣工結算依據的簽證,須經監理公司經辦簽字加蓋公章和甲方經辦人員、成本管理部、項目總經理及總工程師同時簽字加蓋甲方技術聯系單專用章方可有效,作為工程竣工結算的依據之一。

  3、乙方必須按有效的變更聯系單進行施工,不得擅自變更施工。

  4、工程竣工驗收后,不予辦理工程變更簽證。

  (五)、工程保修與賠償責任

  1、單體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本工程保修期限,通過竣工驗收竣工備案證明出具日后,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8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基礎設施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專人負責,對反饋提交的問題必須在18小時內予以落實組織人員,進行針對性修補。

  3、乙方直接處理因乙方質量原因引起的甲方與業主糾紛,因施工質量如外墻滲水、屋面滲漏、層高誤差、樓板裂縫等質量通病造成及墻面保溫施工厚度不足,或者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沉降量、傾斜超出規范許可等影響建筑正常使用的工程質量問題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實際賠償金額。如果乙方不處理與業主的賠償事宜,費用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其他損失。

  (六)、承諾書(見附件1)

  (七)、施工分界面明細表(見附件2)

  (八)、市標化方案書(見附件3)

  (九、項目總進度(見附件4)

  (十)、成品保護:在工程未竣工驗收并移交甲方及物業之前,如發生材料、成品偷盜或損壞情況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且不得以防盜、防損為由拖延工期,因落實保管及防盜、防損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甲方分包工程除外)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商定條款與本合同同時有效,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伍份,乙方執五份,雙方簽字并交清保證金后生效,至工完場清保修金清償。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6

  甲方:青島建設集團建興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層)

  乙方:青島聯宇勞務有限公司(勞務層)

  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對20xx年10月26日簽訂的春城花園《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進行補充,在《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基礎上,就本工程具體施工事宜及有關細節達成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 竣工工期與進度控制節點:

  1、 竣工工期:20xx年9月30日

  2、 進度控制節點:

  8月份:屋面工程、樓地面工程,主要濕作業與修補作業,提供全部建設單位直包項目工作面,內墻膩子一遍完成。

  9月份:安裝工程,內墻膩子、樓梯抹灰、室外散水,竣工清理等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完成,具備初驗條件。

  二、 施工條件

  1、 8月5日之前,滿足9月30日具備初驗條件的各工種勞力全部到場。

  2、 乙方必須采取措施保證施工人員、機械的均衡連續施工,保證合同工期。

  3、 乙方須保證建設單位直包隊伍的垂直運輸等協調工作。

  三、 工程款支付

  1、 工程款支付條件:只有在全部按進度計劃控制節點要求的進度完成

  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支付。

  2、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階段:8月5日前支付工程預付款50萬元.若乙方勞力不能滿足施工條件的要求,不予支付。

  第二階段:9月5日前支付工程進度款50萬元.

  第三階段:10月8日前支付工程進度款60萬元.

  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9月底不具備初驗條件,第三階段工程款直到具備初驗條件時方可支付,同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四、 工程質量

  1、 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合格。

  2、 住宅使用功能及實體測量與觀感評定標準均應符合合格標準,滿足每戶驗收質量要求,不得出現超差現象。

  3、 在初驗之前,按照每戶驗收標準進行自檢,全部合格后方可報驗。

  五、本協議與《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有不同之處以本協議為準。其它事宜執行20xx年10月26日簽訂的《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的有關約定。

  六、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合同,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質量:合格。

  三、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工程結算:以建筑實際面積雙方會同丈量為準,每平方價格_________元整。

  六、 工程付款方式:一層封頂后付建筑面積的.50%工程款,二層封頂后付建筑面積的50%,三層封頂付建筑面積的5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七、 工程質量要求: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范》。材料要求按圖紙設計為準。

  八、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事故,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九、 本合同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平等互利原則,結合有關規定和工程實際情況,為明確雙方責、權、利,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訂本合同以利工程順利進展。

  一、工程名稱:金地紫薇花園14#樓

  二、承包形式及質量標準:包公不包料,合格工程

  三、承包范圍:主體結構,、泥工、鋼筋工施工項目

  A、泥工部分:基槽整邊,清底釬探,回填土平整,各部所有混凝土澆筑,磚砌體,補架眼,空心板安裝,吊灌板縫,內架搭設。屋面珍珠巖鋪設,水泥砂漿找平,機械操作與材料短距離運輸,場地清理及零星工程。

  B、木工部分:所有混凝土構件的模板加工,支、拆、整理及支撐、搭拆所需腳手架,機械操作及短距離運輸等。

  C、鋼筋構件加工、制作與安裝,機械操作及短距離運輸等。

  四、工程造價:

  A、泥 工:31.0元/平方 按實際面積計(基礎計一層面積),泵送混凝土每立方米扣10元。

  B、木 工:14.5元/平方 按實際面積計(基礎計一層面積);

  C、鋼筋工:7元/平方 按實際面積計(基礎計一層面積);

  D、零星借工:35元/日

  五、付款辦法:按所制定工程進度,每完成一層,經雙方驗收合格后付該層工資總款的80%,主體按期完成經交驗達標,除

  扣未完分項工資款外,其余一次付清,若因組織不力造成停工或拖延工期者,余款額甲方有權拒付,并處以相應罰款,基礎部分付60%。

  六、工期:

  七、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A、工程開工后,分批預付生活費

  B、及時提供材料、構件、機械設備

  C、派專人進行質量、安全監督及現場管理,及時對工人進行,對已完成分部分項工程及時組織驗檢。

  D、對乙方不按要求施工,發現不符合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標準和隱瞞隱患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返工或停工整改,嚴重者處以50---1000元罰款或按國家法規處理。

  E、所提供機械設備,工具如存在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告知乙方維修,機械、電器不得帶病運轉;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甲方負責。

  F、管理人員不得以甲方自居、隨意變更工序安排或亂指揮,由此造成乙方損失者,甲方負擔。

  2、乙方職責:

  A、施工期間要經常對工人進行法制、安全、職業道德教育,應教育工人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及管理制度。

  B、嚴格按照圖紙設計要求和現行規范、規程組織施工。

  C、必須派專人抓安全、質量、文明施工,應做到機械整潔,電器安全使用,材料分類碼放。

  D、應自覺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指導與監督,不得阻撓或有意刁難,若出現違規作業,違章指揮不聽勸阻,造成質量、安全事故者,乙方應賠償所有質量損失,并負擔一切由此造成的工傷事故費用。

  E、正確合理使用及保管材料,必須做到每天工完場清,不留

  F、機械電器設備操作使用要定人、訂證、定崗,要經常保養與維修,塔機運轉要有專人指揮杜絕超極限作業。

  G、所需小型工具,由承包人書面,憑條領取,用后按件交回,如有丟失或損壞,由承包人照價賠償。

  H、所需材料計劃必須提前兩天報專管人員。工地所有機械、電氣設備等存在問題,甲方應及時維修,否則造成停工,工期拖延等不良后果,甲方負責。因天氣變化,人力不可抗拒者造成工期拖延,乙方不負者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待實際發生時,另行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主體竣工驗收達標價款結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8

  建設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循環水零車間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施工圖紙設計改造內容,主要包括弧形篩池、氣浮池、第四級生物濾池、車間防滑地面和排水溝改造、設備間改造。

  二、工期要求

  本工程施工工期40日歷天,因設計變更、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響,經雙方協商一致,工期可相應順延。 工期無故延遲一天,扣工程款總額的5‰。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清工的方式進行承包,所有工程原材料及施工輔助材料由建設單位提供。

  本工程不得轉承包。

  四、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施工費51.5萬(伍拾壹萬伍仟)元整。如有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減,以實際發生工程量參照承包方報價進行調整。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施工單位確保按設計圖紙施工,建設單位確保原材料質量。

  3、隱蔽工程及單項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立即提交驗收通知,有建設單位進行工程質量驗收。

  六、雙方主要責任

  (一)甲方

  1、及時提供詳細的施工圖紙。

  2、及時供應原材料并保證質量。

  3、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用料、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協調現場發生的各類事宜。

  4、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承擔因拖欠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乙方

  1、施工界區內的用水、電線路架設。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3、積極配合甲方,協調解決現場發生的各類事宜。

  4、文明施工,工具材料擺放整齊,保證材料合理使用。造成原材料浪費,應按價賠償。

  5、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施工。如因違章操作發生工傷事故,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要求,提供施工日志,出具國家正式稅務發票,并配合甲方做好驗收工作。具體事宜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

  七、工程款支付

  完成全部合同內容,付至合同價款的95%。其他5%作為質量保證金,竣工之日起一年后不計息付清。

  八、違約責任

  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萊州市三山島街道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江西慧建裝璜有限公司將裝修工程承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項目承包并實施施工;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使工程施工順利完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愿制定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詳見工程預算、圖紙和甲方指定及要求

  四、甲方管理代表:

  五、工程款項結算方式及相關手續:

  1、項目經理的費用按占甲方商定的(費用承包、輔材包干認可)執行,施工期間可預領20%,在工程竣工交付后,甲方除扣留20__元作保修金(保修期為壹年),其余一次性付清。

  2、各班組工資的付給按甲方制定的工種班組合同書執行,不得超付及拖欠。

  3、工程的各種其他費用應在甲方的指導下及時把事情對接處理,不得弄虛作假(由承包人負責經辦),否則作相應經濟處罰(25倍以上)。

  六、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如無特殊情況,拖延工期按100元/日處罰;

  七、工程質量:本工程要求施工質量優良,經甲方相關部門驗收合格;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工程部的安排及相關管理去執行,及工程的各項工作進行,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按照施工圖及甲方的要求和《施工規范》施工。

  3、保修期間如有質量問題,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二天內到達并修復,除人為造成損壞外,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負任何經濟責任(如乙方未修復,則甲方按費用的雙倍另行安慰維修)。

  4、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含墊資、借資、引資)和法律責任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5、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的社會信譽及形象,如因工程質量或其他問題在用戶造成惡劣影響的除賠償用戶的損失外,甲方可對乙方罰款壹萬元,并在工程款項中扣除。

  6、乙方應認真做好安全施工,杜絕傷亡事故。如在施工期間一旦發生一切傷亡事故,按事故輕重直接扣除乙方所有承包款的80%以上,并及時向甲方報告。積極協助調解和處理。

  7、乙方不得拖欠勞務人員工資,如有拖欠工資導致投訴上訪或因違反《江西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其它情形而給甲方信譽造成不良影響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時,乙方應承擔全部相關責任,且甲方對乙方處以工程承包費用的20%的罰款。

  九、甲方責任:

  1、甲方應管理配合乙方與業主取得聯系,負責協調有關工程中出現的其它問題;

  2、具體管理配合工作以甲方業務部、工程部兩部門為主,技術上(工程量、圖紙)以甲方預算部、設計部為主,并指派專人負責工程跟蹤與配合。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建筑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方式承包 鋼結構工程的制作安裝,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順利完工,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松木C棟廠房屋面工程

  2、工程地點: 松 木 工 業 園

  3、工程內容:

  具體工程內容和范圍以該工程的施工圖、安裝圖、工程變更資料為準。

  二、承包方式:

  1、包工程質量和財物、人員安全。 2、以包工(人工費、工具費)方式承包。(包安裝施工人員)

  三、建設工期:

  1、合同簽訂后,具備開工條件之日起共天。

  2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停工的,工期順延。

  四、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為優良,符合設計、施工規范要求。

  五:工程造價:

  1、工程建筑面元/㎡,(其它 ),工程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

  2、中途增加或減少工程量則另計工程款。

  六:進度款支付和結算:

  1、人員進場,完成到鋼柱、鋼屋架吊裝完工程,支付進度款的 %,計¥: 元。

  2、完成到屋面、墻面檁條,具備蓋屋面、墻面瓦時,支付進度款的 %,計¥: 元。

  3、完成到屋面瓦、墻面瓦、包邊修角安裝完 時,支付進度款的 %,計¥: 元。

  4工程完工,初驗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總價款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總價款的95% ,(工程必須具備完工報告,保固書,結算書和竣工驗收報告)。

  5、余款5%,計¥: 元于工程俊工驗收之日起12個月的保修期滿后10天付清。

  七、竣工驗收、質量保修。

  1、乙方應無條件積極配合項目部進行完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對于發現問題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整改。

  2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及時回訪保修,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保修金。

  八、甲方義務。

  1、負責協調與業主和其它施工單位的關系,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2、保證施工材料的正常供應。

  3、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

  4、應由甲方承擔的其它施工合同義務。九、乙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按時開工,嚴格按照施工圖及說明書等技術資料進行施工。

  2、接受業主、監理公司,地方政府和公司項目部的監督,積極配合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等管理和其它施工事項。

  3、按合同規定的建筑工期和質量完工并交付工程、如因乙方原因超期完工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嚴格施工安全管理,乙方對施工安全負責全責任,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其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都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5、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的保修責任。

  6、及時提交施工物資申請,以便于甲方進行材料組織(提前一周)。

  7、配合項目部的請款計劃和其它施工計劃。

  8、應由乙方承擔的其它施工合同義務。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單位終止合同,應向對方賠償本合同的工程總價款的10%的違約金。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20xx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的房屋建設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甲方與乙方在真實、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該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負責提供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乙方負責出工建設并自行解決建設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設備。

  二、甲方應提供建房所需原材料、場地等條件便利乙方按時完工。

  三、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的生活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負責找工人,組織、指揮工人施工,乙方及其工人與甲方不存在雇傭關系。

  五、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擬建房屋有效圖紙____________張,由甲方負責指導修建。甲方負責一切建房所需的原材料。施工所用的所有機器設備由乙方自行提供(包括攪拌機、吊預制板上樓的機器、搭架使用的全部設備、振動器、切割機等),并負責安裝、調試及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因施工設備的原因和乙方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乙方應在工地明顯位置懸掛"施工重地,嚴禁非施工人員入內"、"施工重地、注意安全"等警示語,安裝一切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進入施工工地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搭架、使用起重設備、使用電氣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檢查,必要的時候乙方最好請專業人員協助完成。乙方進入施工工地現場,掌門師傅應負責一切安全,監督一切安全操作要領,不違規危險操作,違規操作導致的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及其工人由于設備原因、違規操作、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施工管理不嚴等原因而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的賠償責任。由于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財產損害的,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如無違規操作造成的傷亡,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七、施工要求:一樓高____________米,室內凈高____________米。二樓高____________米,室內凈高____________米。一樓砌墻全是24墻。二樓以上(含二樓),兩邊外墻為18墻,內墻為24墻(承重墻和承受較大重力的墻均是24墻,圈梁和挑,澆注凝固后不應有蜂窩、麻面等,更不能出現鋼筋外漏現象。

  八、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建房質量要求保證施工質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進行驗收。如房屋出現建筑質量問題,乙方應重新修繕直至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為止,并賠償因建筑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重新修繕的費用(包括修繕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工程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公歷/農歷)—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公歷/農歷),按日歷工期計算。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誤除外。

  十、乙方應按時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減少工錢元。

  十一、付款方式:建筑承包價格為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正負零以下按混凝土立方計算,每立方米____________元,自開工日起到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主體完工。開工后,每修好一層,按該層工程款的____________%先行給付乙方。待房屋工程全部交工,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其余工程款。

  十二、違約責任。如果一方擅自違反本協議之規定,應向對方支付工程總價款2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保留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權利。因一方擅自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的,還應負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損失的計算范圍為:乙方遲延開工造成甲方建筑材料的功能減退或失效的損失、乙方施工中明顯超過一般同類工程所需的材料給甲方造成的施工原材料損失、乙方在房屋的主要部分施工中未按照甲方的施工質量要求、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等)。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該協議文本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如果甲乙雙方因施工過程中的實際情況變化致使施工發生改變,可以就改變的部分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再行商議,但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做出實質性變更。就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首選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十六、其他事宜還可以再行約定,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發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范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決算

  第十二條保修

  第十三條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發包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承包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3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范圍:

  五、合同價款:

  1.所有箱體兩棟樓總造價為( )元。不含稅,不開票。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為預收定金( )元,提箱殼付( )元提明箱時付( )元,提二層板電器時付( )元。剩余完工后付清。

  七、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按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八、專用條款:

  1.工程質量等級: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2.工期問題: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箱體時,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及時提供箱體。做門板時甲方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交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合同簽訂日期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圍和內容:_____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價:_____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_____人工費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開竣工日期:_____依照國家頒布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_____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2.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照完成。

  3.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之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2.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3.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立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托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簽訂協議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5.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6.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時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1.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2.工程款撥付與結算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備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2.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造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構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理銀行審查投資后,并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檢查,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并將該記錄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對該隱蔽工程進行檢查,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甲方負擔;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沒有通知甲方檢查,自行隱蔽工程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

  4.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理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1.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五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并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三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后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某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4.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并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并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6.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_____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后,應繪制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托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制竣工圖。

  7.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屬于民用建設項目應于竣工驗收后十五天內,屬于工業建設項目,應于竣工驗收后三十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后,民用建設十五天內,工業建設二十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理銀行審定撥款。

  8.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于專業性建筑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9.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違約金。

  2.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訂協議。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鑒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并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經辦理銀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備案。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簽):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簽):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5

  發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發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m

  2、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1)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有關說明進行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承包范圍包括本項目的土建、內粗裝修(僅包括室內墻面及天棚抹灰、樓梯踏步面層及欄桿安裝)、門(進戶門)窗安裝、外墻(含斜屋面)裝修、部分水電安裝(水、電到戶)以及完成本項目所必須完成的其他工作,對于增加的工程項目必須由甲方書面指定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并符合增加的條件,否則有關工程不計算價款。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給乙方。

  3、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

  4、質量驗收標準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單價及計價方式:________________

  6、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7、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對施工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8、質量及工期控制

  9、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

  按照本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證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本協議簽字前向發包人交齊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元)

  10、合同爭議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

  (1)請上級建設主管部門調解

  (2)采用第(1)種方式調解不了時,可向遵義市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11、合同生效期

  (1)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合同訂立地點: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人、承包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支付履約保證金之次日生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 乙雙方通過充分了解和協商,本著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一、甲方將座落在榔梨 住房建設工程交給乙方施工建設。

  二、工程結構:全框架,墻體采用粘土空心磚砌筑。

  三、工程款結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大包干形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按建筑面積乘以平方米單價。建筑面積計算方式以國家建筑預結算方式計算,在承包范圍內沒有任何預算外資金。

  四、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承建內容:

  1、本棟工程土建部分按甲方提供的正規設計院施工圖施工。第七層按標準層進行施工。除外墻保溫、門窗、內墻瓷磚、樓地面裝飾、樓梯扶手、內墻涂料外。內墻及地面砂漿抹灰。外墻為甲方認可的外墻磚。外墻磚要粘貼牢固美觀。所有工程質量按國家標準驗收,不合格立即返工至合格。

  2、本棟工程水電部分按施工圖的標準安裝施工。乙方負責強電弱電的電線管、按線盒、開關盒、防雷、落水管等,其余材料如電纜、開關箱、開關、燈具、給排水管及配件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安裝保管。

  六、建筑材料要求:所有建筑和安裝材料均為正規產家的合格材料,原材料的合格證及進貨憑證必須保留備查。所有水泥為“印山臺”牌水泥,所用鋼料為漣鋼、湘鋼、冷鋼品牌出廠鋼材,鋼筋為現場配架,落水管為聯塑pvc排水管。混凝土為商品混凝土,磚為合格粘土多孔磚。

  七、施工安全: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的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規范施工,指派專人負責,采取積極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一切安全事故隱患。

  2、乙方對所有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切記安全第一,人人、個個講安全。

  3、乙方必須給所有施工作業人員簽定勞動合同,購買足額保險。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其他損失。

  4、若姓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事故發生的費用一切由乙方承擔。

  八、工程價款: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

  1、簽定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拾萬元的質量保證金后進行開工建設。

  2、基礎完工、驗收合格后,

  3、工程款支付每完成一層樓面,甲方付給乙方 。

  4、屋面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總計付款達

  5、外墻磚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總計付款至 。 萬元。

  6、工程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7%,另3%作為質量保證金,一年后全部付清。

  十、其他要求:甲方在施工中如有變更,貳仟元以內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出任何費用,超過部分只計材料成本。乙方必須具備相應工程的建筑資質。配備合格的技術員和施工作業人員。確保優質、高效的.建設好本工程。乙方所需一切機械設備、工具、模板等生產生活設施均由乙方自備。乙方應聽從尊重甲方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和合理建議。乙方應與榔梨工業園工程管理人員多交流、多溝通,協調好周邊關系。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工程用電、用水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積極與供電、供水部門溝通好。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工。如有托延,按合同日期每日罰款壹仟元(1000元/天),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按2%的應付款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毀約、停工,甲方有權另請施工隊伍進場施工。

  2、甲于甲方工程款應未及時到位,引起的工人工資、設備租金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房屋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承包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同意,就下列承包建筑房屋事項,訂立本合同書,共同遵守。

  一、承包面積: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筑墻、內外筑水泥砂漿給乙方承包,一層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二層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三層為________平方米。

  二、承包價格:

  經雙方同意以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施工,包括屋頂筑墻壹米高,內外筑水泥砂漿,包住水泥柱壹米。屋頂水泥砂漿光面,二、三樓外墻筑水泥砂漿二次,窗四周水泥光面,窗下水泥混凝土掏制15公分,大窗上水泥鋼材混凝土掏制15公分。中、小窗水泥紅磚掏制,每個衛生間、廚房建筑物間面積貳平方左右,所有外墻筑18公分,內墻筑12公分,房屋前面筑腳臺30×20×1200公分。

  三、附加價格:

  筑紅磚每個________元,水泥砂漿,外墻每平方米________元,內墻每平方米________元。拉紅磚上三樓頂每個5分。

  四、質量要求:

  乙方保證建筑質量和按要求施工,聽從甲方指揮,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費用自負。

  五、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費用。

  六、付款方式:

  按施工進度付款。要求在20xx年前完工。每人每天補助5元。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8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愿將 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工期和施工安全,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圍:本標段內的所有漿砌石拱橋(共十座,施工圖紙內的所有施工內容)。

  二、承包方式:以每座漿砌石拱橋為單位,包清工,施工中需的所有機械、設備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價格及其他

  1.漿砌石拱橋/座。

  2.未包括的施工項目其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3.付款方式:施工過程中每座漿砌石拱橋主體完工后付工程款元,全部完工后付工程款 元,待業主驗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甲方責任:

  1.負責施工過程中各方關系的協調工作,但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糾紛除外。

  2.負責提供各主要分項工程的書面施工技術交底,并根據施工質量要求,監督檢查施工質量及施工安全。

  3.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提供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

  4.根據工程形象進度,及時撥付工程款。

  五、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的領導,尊重建設和監理人員,積極配合甲方和監理方做好

  各項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要求和甲方提供的技術交底,施工質量技術 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到達甲方與建設方約定的質量等級標準。

  3.積極組織工人進行安全、質量、施工技術的培訓工作,嚴格按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施工,確保施工安全,若出現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4.施工過程中,針對甲方、建設、監理及其他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或質量缺陷,應積極整改、修復,直至達到標準要求。

  5.根據施工具體情況,應積極組織施工力量,確保在甲方與建設方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乙方所承包的施工內容。

  六、其他:

  1.施工過程中若出現質量、工期等問題,根據雙方責任認定,由責任方負責。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出具補充合同說明。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4.本合同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9

  現經甲、乙雙方反復協商,就廣西x縣幼師1#樓砌磚一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一號樓的砌磚工程包給乙方施工,單價按砌磚的墻面平方計算,每平方米13.7元。此單價乙方負責運磚、拌漿、砌磚、清理落地漿及碎磚渣。施工線、漿桶、鐵鏟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供給斗車、砌磚架,二次構件的所有硂全部歸甲方負責施工。

  二. 結算方式:每砌完一層樓的磚可結算一次,按一層的總款結60%,每砌完三層并清完樓層可結算二層的總款90%,其余待全部砌完驗收合格后十天內全部付清。

  三. 質量及進度均按廣西一建一分公司的要求為準。

  四. 乙方進場后要服從甲方及公司的管理。如乙方做到中途無能力完成時,甲方要扣乙方總金額10%留做找人做尾工的費用。

  五、安全生產。乙方要確保安全生產,要按安全規范進行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地。如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另外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以本工程總造價的( )%罰款。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持

  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及結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 日期:

  -------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承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土建部分,水電等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六、工程包工總約:萬元左右。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包工包料,(多少錢每平方米)?還是按國家定額計算直接費加%25的管理費?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基礎完工付總造價的15% 以后每層付總造價的10%,余下的10%工款程待工程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憑稅務發票付清。留下5%為工程 質保金三年后,沒工程質量問題,一次性付給乙方。

  九、本工程由乙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簽證,方可使用。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后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并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各工種承包費用。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衛、防火等協議書。

  十四、甲、乙雙方就材料、設備、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五、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5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 ‰的違約金,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5000元的違約金 。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尚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六、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七、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自簽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后即失效。

  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

  三 份,甲方執 二 份,乙方執 一 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XX年 月 日簽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0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并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方兩套復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復制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雇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復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于不能復制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復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復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費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復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文件號:_________,工程項目表文件號:_________,申請建筑許可執照文件號:_________,計劃任務書文件號:_________,初步設計文件號:_________,總概算文件號: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

  5.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于承包方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承包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注明)。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歷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工程師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發包方委托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 ,甲方同意將本公司承攬的秀雅樓施工項目以內部責任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現就承包內容及辦法協商達成以下條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綜合大樓1棟,建筑面積約㎡

  (二)承包范圍

  1、甲方承攬的綜合大樓1棟的土建工程、裝飾工程、水電工程,建筑面積約㎡,具體內容按項目施工圖紙方法施工范圍有關內容按設計圖紙施工。

  2、裝飾標準約:室外外墻裝飾為墻面瓷磚,線子為真石漆,室內墻面天棚為現澆板面,地面為現澆板面。

  3、梯間為不銹鋼扶手、不貼瓷磚、不刮三零八;內外墻不做內外保溫、不做門窗。地下車庫不負責擋土墻,如需做按《99建筑工程定額》計算。

  4、水電工程為:現澆板設置暗管底盒,梯間預留穿線管道,戶外排水及給水按圖紙施工,戶外污水溝井、排水溝、管構從常規至化糞池出口打止。

  (三)承包方式

  按平方米造價包工包料費用包稅金的方式包干承包。

  (四)工程工期

  1、工程總施工工期為______ 日歷天,工程開工工期以開發商開出的《開工通知書》時間為準,開始計算施工工期。

  2、竣工時間以開工日期起至第 ______天為止。 3.以上工期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因素均考慮在內。

  (五)工程驗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備了竣工驗收條件,必須提前10天按國家有關規定向監理單位和開發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圖紙,相關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等,竣工驗收由甲方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分項工程由乙方負責。

  (六)工程質量

  質量要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有并《建筑施工規范操作規范》省市的有關規定和設計圖紙要求組織施工,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合格。

  二、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該注意哪些問題

  1、仔細閱讀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

  目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該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及合同附件四個部分組成。簽訂合同前仔細閱讀和準確理解“通用條款”十分重要。因為這一部分內容不僅注明合同用語的確切含義,引導合同雙方如何簽訂“專用條款”,更重要的是當“專用條款”中某一條款未作特別約定時,“通用條款”中的對應條款自動成為合同雙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約定。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主要有:《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資質等級標準》(試行)、《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等。

  2、嚴格審查發包人資質等級及履約信用

  施工單位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對發包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是簽約的一項重要的準備工作,它將不合格的主體排斥在合同的大門之外,將導致合同偽裝的坑穴和風險隱患排除在外,為將來合同能夠得到及時、正確地改造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從事房產開發的企業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等級,承包人承包的項目應當經依法批準的合法項目。違反這些規定,將因項目不合法而導致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因此,在訂立合同時,應先審查建設單位是否依法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和等級證書,審查建設單位簽約代表人的資格,審查工程項目的合法性。其次還應對發包方的履約信用進行審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2

  立合同人:益民面粉廠(甲方)

  濱海市第一建筑公司(乙方)

  為建筑益民面粉廠辦公樓,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修建辦公樓一座,由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圖樣(附件一)建造。

  二、全部修建費(包括材料費和人工費)為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

  三、甲方在訂立合同后五周內,先付給乙方全部修建費的百分之七十(一百零五萬元),其余的百分之三十〔四十五萬元)在辦公樓建成驗收合格后十夭內全部付清。

  四、工期二月一日開始到本年十二月三十日完工。

  五、建筑材料由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標準籌備(附件二)

  六、樓房質量標準按國家規定。如樓房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由乙方返修。使用的建筑材料質量低于商定標準時,乙方應按全部材料費的百分之二賠償損失。如不是由于無法抗拒的原因(如嚴重天災時),未能按期交工,每拖期一個月(超過十五夭按一個月計算,不足十五天按半個月計算),甲方扣除付給乙方的建筑費的百分之一(半個月為百分之零點五)。拖期超過一年,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回已付的修建費(含所購建筑材料)。

  七、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給乙方修建費,應以拖延時間的三倍計算推遲交工日期,并按全部修建費的百分之一賠償乙方損失。

  八、若遇到本合同沒有規定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益民面粉廠(公章)

  代表朱旭(私章)

  濱海市第一建筑公司(公章)

  代表馬斌(私章)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3

  為適應當前建筑市場,增強自身實力 ,擴大業務范圍,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一、 主合同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

  1.4承包方式:

  1.5工 期:

  1.6質量標準:

  1.7合同價款:

  1.8付款及結算方式: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2.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2.1.1甲方在該工程開工前,負責辦理一切手續及相關的費用。

  2.1.2甲方委派( )負責協調和業主相關工作。

  2.1.3該項目的所有施工名稱及內業資料的相關名稱均使用甲方名稱。

  2.1.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進度、質量、施工安全及財務進行定期檢查、督導,對發現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責令停工及經濟罰款。

  2.1.5甲方在工程開工前向乙方提供( )萬元的啟動資金,該工程款在第二次撥款時甲方有權一次性扣除。

  2.1.6甲方負責辦理一切資料整理及竣工驗收工作。

  2.1.7該工程的工程款劃撥由甲方與建設單位辦理手續,直接劃撥到甲方賬戶上,甲方扣除工程總造價2%(暫按大合同約定價,最后執行決算總價的2%)管理費用和合同稅收,其余工程款一次性劃撥給乙方。如果甲方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甲方管理或不具備施工能力,甲方有權終止撥款,嚴重者重新選用施工隊伍,一切損失乙方自負。

  2.1.8甲方在該項目中不承擔任何風險,一切風險乙方自行承擔。

  2.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2.1乙方負責組建項目部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且委派( )配合甲方做好各項工作。

  2.2.2該工程按照大合同約定一切勞力、機械、材料均有乙方自行組織及材料采購。

  2.2.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建設單位、監理及甲方的管理,對任何一方提出的問題都應及時整改、落實到位。

  2.2.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的進度、質量及安全應按照規范及合同的要求落實到位,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2.2.4乙方財務賬每月應及時上報甲方審閱,農民工工資必須及時發放到位,不得拖欠。

  2.2.5本協議中未說明之處均執行大合同的條款,該協議中有說明執行該協議。

  該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雙方各一份,以上條款是由雙方共同商定,自愿達成該協議,望雙方共同自覺遵守,如有一方不認真履行或違反該條約對方均可追究對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

  (公章)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4

  發包方: 豐匯大寨煤業公司

  承包方: 榆次城鄉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調度樓加層(圖紙:前進煤礦辦公室)

  2、工程地點:大寨煤礦。

  3、工程計劃批準單位:

  4、工程范圍和內容:主體磚混結構一層,建筑面積260M2。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2、本工程開工日期:年 竣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7 日。

  3、除遇不可抗力外,工期不得延誤。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發包方: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施工進度的控制。

  承包方:履行承包協議范圍內的施工內容并遵守國家現行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規。

  第五條 安全施工

  承包方在施工期間應做好各項安全預防措施,保護好現場使用的設備及材料。施工期間由承包方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由承包方負責;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施工期間由發包方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由發包方負責;承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質量驗收

  工程竣工按現行國家工程質量標準進行驗收,質量等級達到合格。

  第七條 質量保修

  在工程質量保修期內(一年),所發生的維修工程費用由質保金中扣除。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種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4 份,其中發包方執 3 份,承包方執 1 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承包方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20xx年 7月 20 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5

  發包人:

  承包人:

  簽訂日期:

  一、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以下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招標答疑文件等補充文件。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體詳見招標文件、招標答疑文件等補充文件。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時間: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五、合同價款

  本工程為總價包干合同,完成招標范圍規定的所有工程內容,中標價為合同價(除合同專款另有約定外);經相關部門審定的工程結算價為最終工程價。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結算。

  合同價為:金額(大寫) ¥ :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與承包人雙方簽訂的補充合同(協議)或修正文件

  (2)合同協議書 (3)中標通知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價款

  (6)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補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

  (7)投標書及其附件(含投標文件澄清等) (8)技術標準和要求 (9)圖紙

  (10)其他合同文件

  (11)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并提供履約保函后正式生效,至本工程竣工結算完畢且保修期滿,同時雙方的責任、義務履行完畢時終止。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審查意見:

  年 月 日

  傳 真: 開戶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意見 年 月 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6

  發包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芒市田園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裕豐家園南—A、B幢住宅樓,同意該裕豐家園南—A、B幢住宅樓的`鋼筋工程以單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

  2、工程地點:_____

  二、工程造價:

  總工程鋼筋9552.46平方,造價每平方37元,工程總造價為353441.00元(大寫:叁拾伍萬叁仟肆佰肆拾壹元整)。

  三、承包范圍: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

  2、乙方要承包鋼筋工程,按甲方工程進度施工,只管安裝附屬,帶鉛絲、焊條、不帶樹焊、制作。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進場后按每月進度撥付所完成工程量的工。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7

  發包發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方:本工程乙方包工不包料 ,包安全、質量、工期、以及施工中產生的垃圾清理。

  二、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進度款按完成工程量__________按月支付,竣工退場支付__________。

  五、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提供圖紙、平面放線、質量技術交底、施工中用大型機械、安全帽、購買施工期間員工意外保險、提供足夠材料。

  2、乙方責任:按圖施工,以甲方交底執行,并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范和工程質量要求施工,做好工程自檢,確保工程質量必須優良。如工程質量不符合施工圖紙及質量標準,造成返工一切材料、誤工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砌磚工程:磚必須濕水后方能砌筑,砌筑時確保地面干凈、濕水;墻面平整,垂直誤差正負3-5mm,灰縫厚度10-15mm,且平直均勻飽滿,墻體砌好4-6天才能頂磚、加氣磚,斷切時要平直,用鋸用刀砍。預留之前叉口時必須一凸一凹,拉垟助高距5000mm每排門窗、洞口尺寸預留準確。建筑垃圾及時清理并再利用,必須做到當天工完場清。

  內墻抹灰工程:硂柱、墻、梁、加氣塊墻面必須甩漿。柱、剪力垟、梁與磚接觸的垂直縫,頂縫必須掛網,先定點,現成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方能批灰,批灰過程中須先將垟濕水并確保批灰面、陰陽角平整,垂直通長誤差不草果3mm,且無空股裂縫,落地灰及時清理再利用,施工現場工完場清。

  外墻裝飾工程:柱、剪力墻、梁板、加氣塊平面甩漿,孔洞封堵,所有硂、磚觸面的垂直縫,頂縫全部掛網。外墻定點與現場管理人員配合施工,并經專業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方能批灰。批灰過程中,垟面須先濕水,沙漿比例達標,垟面、陰陽角垂直平整誤差低于3mm,且無空股、裂縫、沙眼。落地灰及時清理再利用,放線貼磚時門窗洞口要求整磚,特殊情況與現成管理人員配合處理。磚縫必須橫平豎直,縫大小均勻,所有窗臺、飄板等凸出構件,下口做滴水,上口做斜水,門窗洞口,硂磚迸縫沙漿嚴密飽滿,確保不滲水,滲水保修。

  室內粘貼:地板粘磚時,地面清理干凈,并掃防水沙漿,驗收后方能開始貼磚。粘貼時確保無空鼓,否則返工賠料,完成面必須水平直縫,衛生間、廚房等防水地面,按圖紙要求走水至地漏,地面無存水現象。

  施工過程中,如因做工馬虎偷工損料,造成外墻、衛生間、廚房、層面等滲水現象,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施工時嚴禁浪費材料,要合理利用各種材料,違者罰款由乙方全部承擔。

  中途不管任何原因私自罷工,停工一天,按照實際人數每人每天罰款一百元,停工1天以上按自動退場處理。工程款按實際工程量的70%結算。

  工期進度:

  乙方必須按以上進度準備足夠工人,若因乙方人員不足,拖延工期,拖延一天罰款1000元,拖延3填以上甲方有權另進班組,以保住工期按時完成。

  六、安全、質量罰款細則:

  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每人次罰款30元;

  乘坐提升架上落,每人次罰款5000元

  宿舍白天不關燈、用電燒水、做飯等違章用,每人次罰款500元,并沒收用電器具;

  廚房、沖涼房或施工中用水,用電完后不關,每人次罰款200-500元;

  施工中浪費材料,按原價十倍罰款;

  高層拋掉物罰款1000-3000元,造成嚴重后果全部由乙方負責decision的用法;

  違反本合同乙方責任中的任何安全質量問題,似情節輕重處以罰款不等,如多次出現質量問題,停工整頓,嚴重者甲方有權清退乙方出場,工程款按60%結算。

  工傷、工故乙方承擔30%。

  七、其他事項:

  1、本工地內打架每人次罰款1000元,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一切法律經濟責任自負,本工地員工在工地外發生一切事情與本工地無關。

  2、借領工具、損壞或原價賠償,違規操作損壞機械者,維修費用或造成其它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本合同安全、質量等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竣工時結算余款后自動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8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日期:

  建筑工程勞務施工分包合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確定乙方為本工程的勞務分包隊,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促使雙方創建條件,搞好配合,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合同,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況: 框架結構

  4、承包范圍和內容:

  包安全文明施工、包人工、包周轉材料及機械設備,不包含一次性材料或工具。從定位放線開挖基槽,基礎人工配合清理、破樁頭清理基地開始(破樁由甲方負責),墊層以上及主體結構的鋼筋作業綁扎、模板支設、混凝土的澆筑,人力夯實及地下室所有剛性防水層的面層,車庫二次澆筑,屋面除防水外的工程,砌墻、粉刷、地坪、壓力焊、(不包含:防水、保溫、水電安裝、電梯、鐵絲網、紗布網、油漆、涂料、陽臺扶手、樓梯扶、瓷磚、石材、地板磚粘貼、精裝修及其它附屬配套設施。

  第二條、承包價格

  1、上述面積計算實行單平方米包干,每平方 363元(不包含稅金和管理費)

  2、對于超出圖紙以外的設計變更的部分,按照河南省20_年預算定額100元/工日進行調整費用。(人防部分按照合同每平米增加材料人工費50元/㎡)

  第三條、工期

  1、該工程計劃于 20_ 年 9月 30 日開工。(主體日歷工期為 150 天)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主管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出現特殊情況不能及時提供施工材料。

  2)出現影響工期的設計變更。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24小時以上。

  4)因遇人為不可抗的自然災害而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工程面積計算規則:

  基礎筏板、屋面及屋面電梯機房按2700平方計算,地下室及地上按實際面積計算,車跑道等都不在計算面積。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主體結構:總建筑面積暫按21000平方米計,四層封頂支付200萬,主體封頂支付200萬,砌體和粉刷完成,經驗收合格各支付100萬。余款在總工程全部驗收合格三個月內支付到總工程款的95%,余5%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滿1個月內付清。

  (2) 保修期一年,余5%質保金帶保修期滿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無息付清。在合同約定款項支付前,發生的各項人工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將工程款撥付至乙方指定賬戶,由經乙方授權的專職財務人員辦理與甲方的一切財務往來。

  第六條、工程履約保證金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履約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安全質量保證金 五十萬元整,基礎施工到正負零,退十萬元,每層結頂退三萬元,余下質保金待本工程竣工,經有關部門驗收,無質量、安全事故后,保證金無息一次性退給勞務公司。

  第七條、建材及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及一級配電箱由甲方供應(如鋼板、混凝土、大砂、石子、水泥、磚、水、電等,不含施工設備)。乙方應用料前五天書面提出用料清單,交付甲方材料員,如不按期提供用料單造成乙方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2、乙方負責周轉材料、施工機械:

  1)本工程所需機械設備(如切斷機、切割機電焊機、對焊機、調 直機、彎曲機、振動棒、振動器、砼泵、木工用的電鋸、電刨、電鉆等)。

  2)周轉材料,除止水帶、直螺紋外,其它材料如模板、方木、竹笆、外架用鋼管(必須刷黃漆)、扣件、山形卡、墊塊、螺絲、螺帽、一次性人防止水螺桿等由乙方負責。

  3)小消耗材料(一級配電箱以外的電線、電纜、配電閘、電器開關、絕緣膠帶、照明燈具及燈管、鐵絲、鐵釘、膠帶、脫模劑、安全網、安全帽、膠鞋、雨衣、防護手套、粉筆、墨水等)

  4)施工工具(如架子車、手推車、鐵、水準儀、經緯儀、塔尺、 鋼卷尺等)

  3、乙方設專人受領甲方到場的各種建材,合理利用,接受甲方現場人員監督、不得浪費,如材料使用超出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損耗率時,超出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現場經理的監督檢查。

  2、質量等級:合格率達到100%,主體工程達到優質工程。

  3、乙方在施工中應按時按質進行施工,經驗收后如出現質量達不到標準,第一次無條件返工,并給予20_元罰款;第二次的要求糾正后,如還不能達到質量要求,給予5000元罰款;第三次驗收仍沒合格,給予10000元罰款,另外還應賠償甲方的原材料費用。

  4、乙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技術人員證件、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師或監理單位。

  5、工程質量,按圖紙按規范施工,一切工程質量按國家驗收標準。

  6、乙方接受現場指揮部、監理公司的管理,按受監理公司的合理罰款。

  第九條、現場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負責現場施工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并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及現場管理體制制度,安全生產的教育。保證工程所需的施工人員,并具備施工人員上崗技能及生產技能。

  2、乙方進場后,乙方的日常生活,生活費用乙方承擔,保證現場清潔衛生和施工現場的安全,如遇相關部門檢查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3、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用機具設備、周轉材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保證安全并滿足工程的質量標準。

  5、施工中乙方需要的安全防護設備由乙方自理購買。

  6、安全文明施工必須嚴格按照河南三豐公司的標準執行(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防護整改應及時落實到位,周轉材料除外。

  7、乙方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不打架斗毆、不聚賭、不偷盜、不留婦女和兒童,不在施工現場大小便,否則將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務治安責任書處理。

  8、乙方人員應遵守宿舍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搞好食堂及宿舍公共衛生,減少疾病防止中毒事件發生,有專人保潔。

  9、甲方應按要求給乙方參與本工程施工的人員上繳意外保險費用,因工負傷,在醫療期間的醫療費、住院費由乙方先處理,在住院期間務必保存好所有的醫療、醫藥原始憑證,等病情痊愈后,并根據勞動權威部門鑒定傷殘程度,經保險公司賠付后,甲方把保險公司的賠付費一次性轉給乙方傷殘者。保險公司一次性賠付費以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0、因不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令和不規范操作引起的工傷事故,醫療住院費及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11、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周轉材料,應按規定碼放整齊,嚴格執行標識制度。

  12、外架搭設應符合要求及安監站要求,保證使用安全。

  13、乙方應對現場日常安全保衛工作承擔起全部責任,確保現場安全,無偷盜,無火災等一切事故的發生。

  第十條、雙方責任

  1、甲方:

  1)免費提供施工用水、用電到施工現場內。

  2)及時提供所需建筑材料并及時到位,協調周邊關系及現場各個工程交叉施工隊伍的協調。

  3)合同簽訂后,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兩套;負責本工程標高基點及主軸線控制位置。

  4)派駐現場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安全施工、工程質量和合同執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簽證。

  5)按時給乙方結算支付工程款。

  2、乙方:

  1)施工現場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乙方在工地施工期間應節約用水、用電、如發現施工人員故意浪費用水用電,甲方現場監督人員可對其進行處罰;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進度計劃,需甲方提供建筑材料,設備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工通知書等,并及時送達。

  4)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交付和完工。

  5)乙方必須加強對農民工的管理工作,如到付款節點,甲方資金不到位,可以往后延遲一層,乙方不得發生農民工圍攻甲方辦公室、堵路和集體上訪鬧事等事件,每發生一次,甲方除向乙方收取壹萬元以上違約金外,并要求乙方期限自行處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出面解決,所發生的處理費用直接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中雙倍扣除,乙方無條件接受。

  6)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自行辦理建設主管部門要求的各種上崗證、特種作業操作證、暫住證、計劃生育證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的建筑從業人員各種證件。

  7)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招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殘人員,必須簽訂用工合同,切實保護廣大施工工人的合法權益;并承擔法律責任。

  8)乙方負責所轄工區(自己承包范圍內)的維護管理,若有損壞 及丟失現象均由乙方負責修復及賠償。

  9)對于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應做好配合工作,配合費用已包含 在本合同總價款中。

  10)單位工程外墻腳手架拆除后,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 按要求將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周轉材料等乙方物資運出工地,費用由乙方承擔。

  11)乙方為保證工期,無論采取什么樣的措施而發生的費用, 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2)因乙方組織不力造成的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或上級主管部 門的停工、罰款等各類處罰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13)負責場區宿舍、辦公室臨建基礎設施的施工、內部道路平整、基坑、現場排水和清理現場的用工。

  14)乙方人員進場前必須經過施工安全教育。遵紀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種管理制度。簽訂合同時,必須具有有效勞務公司資質。進場編制施工人員花名冊(一式三份)附后,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配合辦理勞務用工證等有關手續。

  15)乙方應保證農忙期間和節假日施工的勞動力,保證連續施工人員不得少于正常施工期間施工人數的80%(甲方約定人數),因勞動力缺少而影響施工進度給予1000元以上罰款。

  16)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各種成品和半成品、產品的保護工作,因保護不善而損壞的,照價賠償或無條件返修,乙方應對機械設備做到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17)乙方應設專職安全員,對乙方人員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檢查,確保安全生產。乙方施工人員因違章作業、野蠻操作,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甲方視情節給予10000-50000元的罰款,乙方應承擔全部安全責任和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18)乙方在接到甲方每層拆模通知后進行拆模,5日內完成本樓層的拆模工作,其周轉材料按甲方根據現場要求進行運轉,每完成一層必須清掃干凈。如果超出要求時間的,每層每天罰款1000元;乙方要保護模板的強度,防止漲模、跑模,起皮的模板要及時跟換。

  19)乙方在每層每層拆完模板后開始進行砼的修復工作,確保外觀質量,15日內將現澆砼修復務必完畢,每超過5天罰款500元,項目部如果聘請其他人員,此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每層接受罰款1000元;砼的漏振和爛根較為嚴重的甲方處罰乙方每處1000元,并及時處理。

  20)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后向甲方呈報管理班子及各種人員名單,教育單位職工遵紀守法,嚴禁以各種形式偷盜甲方施工各種相關財務,一經發現,甲方對乙方以一罰十的處罰。

  21)為保證質量,乙方承諾一層—四層使用新模板。22)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要求混凝土按圖計算量損耗控制在0%以內;鋼筋損耗按項目審核后的鋼筋下料表控制在1%以內;砌體損耗率控制在1.5%以內;水泥、砂、石根據設計圖紙及現場實際配合比控制在2%以內,吊籃腳手架及外架防護在乙方完工二個月內必須無條件提供給甲方使用,超過期限,甲方承擔租金費用;乙方拆除外架前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拆除。

  23)乙方各施工班組的服裝必須統一。否則,發現一次罰款50元。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及合同解決

  違約責任:

  1、由業主、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或甲方無力支付乙方承包費用,導致工程無法順利向下進行,甲方15日之內結清乙方全部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乙方退場。

  2、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若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交工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合同解決:

  具體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同意先退場后結算,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60%進行結算,乙方并且自愿放棄向當地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主張權利。

  1、乙方自行將承包工程轉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及另行組織施工隊伍,合同保證金不退,并且不賠償乙方的任何損失。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即沒有能力繼續完成施工)。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不能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進度,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無視文明施工的。

  4、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經多次勸說仍不改正的。

  5、多次拖延工期,多次驗收不合格。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為乙方粉刷完成后一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無條件進行質量保修,若因乙方不按照合同進行維修所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1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可直接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其他合同未說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 筑安裝工程勞務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 份,雙方已蓋章簽字, 乙方交納質保金后生效。

  發包方:

  代表人:

  年 月

  承包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9

  發包發: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方:本工程乙方包工不包料,包安全、質量、工期、以及施工中產生的垃圾清理。

  二、工程承包范圍:

  三、工程承包單價:

  四、付款方式:

  進度款按完成工程量__________按月支付,竣工退場支付__________。

  五、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提供圖紙、平面放線、質量技術交底、施工中用大型機械、安全帽、購買施工期間員工意外保險、提供足夠材料。

  2、乙方責任:按圖施工,以甲方交底執行,并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范和工程質量要求施工,做好工程自檢,確保工程質量必須優良。如工程質量不符合施工圖紙及質量標準,造成返工一切材料、誤工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砌磚工程:磚必須濕水后方能砌筑,砌筑時確保地面干凈、濕水;墻面平整,垂直誤差正負3-5mm,灰縫厚度10-15mm,且平直均勻飽滿,墻體砌好4-6天才能頂磚、加氣磚,斷切時要平直,用鋸用刀砍。預留之前叉口時必須一凸一凹,拉垟助高距5000mm每排門窗、洞口尺寸預留準確。建筑垃圾及時清理并再利用,必須做到當天工完場清。

  內墻抹灰工程:硂柱、墻、梁、加氣塊墻面必須甩漿。柱、剪力垟、梁與磚接觸的垂直縫,頂縫必須掛網,先定點,現成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方能批灰,批灰過程中須先將垟濕水并確保批灰面、陰陽角平整,垂直通長誤差不草果3mm,且無空股裂縫,落地灰及時清理再利用,施工現場工完場清。

  外墻裝飾工程:柱、剪力墻、梁板、加氣塊平面甩漿,孔洞封堵,所有硂、磚觸面的垂直縫,頂縫全部掛網。外墻定點與現場管理人員配合施工,并經專業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方能批灰。批灰過程中,垟面須先濕水,沙漿比例達標,垟面、陰陽角垂直平整誤差低于3mm,且無空股、裂縫、沙眼。落地灰及時清理再利用,放線貼磚時門窗洞口要求整磚,特殊情況與現成管理人員配合處理。磚縫必須橫平豎直,縫大小均勻,所有窗臺、飄板等凸出構件,下口做滴水,上口做斜水,門窗洞口,硂磚迸縫沙漿嚴密飽滿,確保不滲水,滲水保修。

  室內粘貼:地板粘磚時,地面清理干凈,并掃防水沙漿,驗收后方能開始貼磚。粘貼時確保無空鼓,否則返工賠料,完成面必須水平直縫,衛生間、廚房等防水地面,按圖紙要求走水至地漏,地面無存水現象。

  施工過程中,如因做工馬虎偷工損料,造成外墻、衛生間、廚房、層面等滲水現象,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施工時嚴禁浪費材料,要合理利用各種材料,違者罰款由乙方全部承擔。

  中途不管任何原因私自罷工,停工一天,按照實際人數每人每天罰款一百元,停工1天以上按自動退場處理。工程款按實際工程量的70%結算。

  工期進度:

  乙方必須按以上進度準備足夠工人,若因乙方人員不足,拖延工期,拖延一天罰款1000元,拖延3填以上甲方有權另進班組,以保住工期按時完成。

  六、安全、質量罰款細則:

  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每人次罰款30元;

  乘坐提升架上落,每人次罰款5000元

  宿舍白天不關燈、用電燒水、做飯等違章用,每人次罰款500元,并沒收用電器具;

  廚房、沖涼房或施工中用水,用電完后不關,每人次罰款200-500元;

  施工中浪費材料,按原價十倍罰款;

  高層拋掉物罰款1000-3000元,造成嚴重后果全部由乙方負責decision的用法;

  違反本合同乙方責任中的任何安全質量問題,似情節輕重處以罰款不等,如多次出現質量問題,停工整頓,嚴重者甲方有權清退乙方出場,工程款按60%結算。

  工傷、工故乙方承擔30%。

  七、其他事項:

  1、本工地內打架每人次罰款1000元,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一切法律經濟責任自負,本工地員工在工地外發生一切事情與本工地無關。

  2、借領工具、損壞或原價賠償,違規操作損壞機械者,維修費用或造成其它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本合同安全、質量等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竣工時結算余款后自動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3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范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決算;

  第十二條保修;

  第十三條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各執 份。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3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范圍:

  五、合同價款:

  所有箱體兩棟樓總造價為xx元。不含稅,不開票。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為預收定金xx元,提箱殼付xx元提明箱時付xx元,提二層板電器時付xx元。剩余完工后付清。

  七、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按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八、專用條款:

  1、工程質量等級: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2、工期問題: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箱體時,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及時提供箱體。做門板時甲方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交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3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施工方: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建住房工程,經雙方協商決定由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甲方計劃新建房屋一幢,在公平競爭中擇優將此房屋建修中的木工工程承包給乙方為完成甲方設計的木工工程任務,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此合同。為信守合同,并嚴格地履行,共同遵守些列條款:

  一、工程規模:甲方新建房屋為兩樓一底,門排兩個,鋼筋混磚結構,樓層面每層鋼筋水泥澆筑。

  二、木工工程價款:甲方以基墩每個________米元,樓層板面每平方米________元,地穿梁每米________元,立柱每個________元計價。

  三、質量要求:乙方必須保證立柱、基墩、地穿梁按照甲方房屋設計的`規格施工,同時保證每樓板面平整,每樓梯步均勻。

  四、安全事故責任: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時刻將安全意識放在重中之重。若出現安全事故,一旦甲方買了意外保險,按照國家規定的意外保險處理后,甲方概不負其它一切任何責任。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形成共識后,與本合同同等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在場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33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筑法》、《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就甲方修建私人住宅的建筑工程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王昌彥框混結構住房(共五層,頂樓坡屋面)。

  2、工程地點:高新區永興鎮華裕路社區居民區內。

  3、工程承包方式:甲方購買主材,乙方總包人工、周轉材料、機具設備和輔材等。

  4、工程承包范圍: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草圖),按照政府和甲方要求進行房屋基礎、土建、裝飾、水電及附屬配套工程施工(含水塔、散水、室內回填,門窗除外)。乙方須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特別要求及說明:

  ①基礎開挖深度及寬度按施工圖及地質情況現場確定。基礎施工含基礎槽挖掘和土方回填、夯實。

  ②樓板要求層層現澆(包括樓梯、坡屋面)。門、窗過梁乙方現場制作。

  ③全部給排水、電氣、弱電的電視、電話,防雷接地等。按施工圖及甲方現場確定位置及數量進行施工,所需安裝設備甲方現場確定。

  ④內墻及天棚全部抹灰,外墻正立面和側立面(含梁、構造柱、雨棚)、背立面全部貼面磚。一層地面鋪墊層上做水泥砂漿地坪(一樓臥室除外),一至五層衛生間及廚房地面全部貼防滑地磚并做防水處理、內墻面滿貼內墻瓷磚。一至五層除上述做法之外的樓地面(含樓梯)全貼地板磚及踢腳線。坡屋面鋪貼彩瓦和脊瓦并做防雷設施、防水處理。門窗補邊。

  ⑤每層衛生間便器、地漏等安裝。

  ⑥化糞池制作。

  ⑦工程內容如有變動,則變動后相關施工費用相應扣除,具體單價以市場價為準。

  5、工程質量等級:

  達到施工規范規定的驗收合格標準。在施工中個別部位若達不到質量要求的,返工重做。所造成的材料、人工損失均由乙方全部負責賠償。經整改后還達不到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另行發包,并按乙方已完工程人工費的50%結算清理出場。

  6、合同價款:

  本工程人工費按竣工房屋建筑面積以215.00元/平方米(大寫:貳佰壹拾伍元每平方米)包干計算,含安全施工費及其它各種費用在內。此價格包括門窗補邊、配合費及施工過程中的零星項目人工費在內。建筑面積按國家規定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計算。

  7、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草圖)。

  2、組織建筑材料及時到場。

  3、負責施工用水、電的接通。停電除外。

  三、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依照《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圖紙、政府和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圍所指全部工程內容。

  2、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購買材料計劃單。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合理、節約用料,嚴禁浪費。乙方每天完工后清理墻角灰,做到工完場清料凈,并按常規要求配比施工。在施工中若發現造成材料損失、浪費,甲方有權責令整改并罰款,在支付款中扣除。

  3、工程施工所需一切機械設備和工具以及安全防護設備、用具,如:架管、架板、攪拌機、升降設備、模板、模具、斗車、振動棒、焊接機、撮箕、桶、防護網等及焊條、切割片等輔材全部由乙方自行解決。

  4、做好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和保衛,安全文明施工。一切施工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5、乙方自行解決其員工的工資、勞保、保險、吃住生活等。

  6、工程不得轉包。

  7、按時竣工。除特殊情況外,逾期則按500元/天扣除包工費。

  四、付款方式和工程保修:

  1、付款方式:甲方墊付基礎挖掘費(具體數目待定,并在第一次付

  款時扣除)。一層完工,支付貳萬元。主體完工,再支付叁萬元。施工結束后,除質保金外予以結清。以上付款均在工程驗收合格的情況下支付。施工期間概不借支。

  2、工程保修:工程質保終身,保修期一年。工程質量保修金4500元(大寫:肆仟伍佰元整)。質保期內房屋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內進行返工或維修。若在規定時間內乙方未到場維修,甲方有權另請施工隊維修整改,所發生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違約責任:凡違反以上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賠償違約金,為總人工費的5%,損失另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鎮城建辦備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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