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通用19篇)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1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并結合湖南省永州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水電安裝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市公路局辦公新區項目水電安裝工程 (以下簡稱:本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市冷水灘區育才路與翠竹路交界處;
施工現場條件:以現場實際情況為準;
施工部位:本合同約定乙方施工部位為:中所有的水電安裝工程包含的全部內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圍及承包內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提供塔吊,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機具、包工期、包質量、包進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
2、承包范圍:包所有基儲主體結構、裝飾結構、維護性結構、各種構筑體、零星構件、花架、飄板、雨棚、女兒墻、各種預留洞孔、室內等所有一切給排水和強弱電預留預埋與安裝工作。
3、承包的主要內容:包施工圖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內水電安裝工程,包括室內給排水、弱電的全部安裝工程,消防、電信、電視、智能化系統、三表抄送等專業配套工程的預留孔洞、管道預埋,臨時用電用水設備電器,日常安全巡查。具體如下:
A、給排水部分:給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墻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給水工程安裝及系統試壓。排水部分:自室內排水起端起至小區排水管網第一個排水檢查井處所有排水工程安裝及排水試驗。
B、電氣部分:從小區低壓配電柜至住戶的所有橋架、配管、電纜、配線等按圖施工及電器元件的安裝(包括弱電的預埋、預留),以及從弱電井總箱出口后到燈具(含戶箱、開關、插座、電線、弱電井、和強電井的線槽)安裝結束,避雷帶,避雷網的施工;施工圖中從小區低壓配電柜至配電強電井、總箱等所有的鋼管、電線、電纜的預埋安裝,包括從進入第一個配電箱后的電纜敷設;弱電(包括電視電話、智能化、寬頻三表抄送等)依設計圖紙將線管敷設到位,穿好鐵絲,消防工程預埋套管、線管接口、線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組自帶工具及小型施工機具和所有檢驗試驗設備和輔助材料;橋架、電線電纜、排污泵、;排氣扇、燈具、閥門、水龍頭、衛生潔具及其它電動設備均按圖紙設計要求進行安裝。
4、甲方直接分包的專業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合同工期:
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組織施工,確保工期目標順利實現。
四、違約責任
1、 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應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_______萬元(________元)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2、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視作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 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2)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 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3、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視作乙方違約:
(1)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 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 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 對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安全、施工質量、拖延工期等問題,甲方有權采取罰款、責令整改等措施。
五、爭議解決
1、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合同解除
1、 甲方、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配合,并扣罰乙方現有工程投入未支付部分的工程款作為違約金: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出現質量、安全問題,又拒絕服從甲方、建設方及監理、設計單位要求整改的; 未經甲方同意,無故拖延工期的;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2、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八、合同份數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
1、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
2、 本合同雙方約定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后,并由乙方向甲方交齊________萬元合同履約金之時起生效,如乙方未能按時交齊合同履約金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______年___ 月___ 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 月___ 日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2
建筑工程投標書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歷日)內竣工并移交整個工程。
2.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3.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4.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行地址:
電 話: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3
發包方: 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
2.工程地點: ____省
3.承包范圍及工作內容: 主廠房1
2.6米層的集中控制室及鍋爐電子設備間、工程師室、交接班室、更衣室、過道、洗手間等相應附屬工程的裝飾裝修, 乙方服從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做出的具體安排。
4. 開工、竣工日期:開工、竣工日期據業主提供條件及甲方的施工需求。
第二條 分包方式 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分包本工程,但門窗、燈具由甲方購買乙方負責安裝,除此之外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第三條 合同價款 本工程結算依據:96版的;和與其配套的;(________年版)以及94版的;及相應的費用定額, 人工單價21元工日,按 Ⅲ 類工程 丙 級取費,取費后總結算值下浮 5 %。材料價格依據施工時由甲方材料科簽字認可的采購價格按實調整。 本合同價款中已包含乙方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工器具使用費 、管理費 、利潤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費用,但稅金不在其中由甲方代扣代繳。同時,下述費用也應被認為包含在乙方承包價款中:
(1) 與工程有關的風險、責任等;
(2) 預防一般性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費用;
(3) 辦理進入工程所在地施工的施工許可證、施工人員暫住證、施工人員上崗證、通行證等證件的費用;
(4) 因停水、停電、設計變更、質量檢驗、機械維修、天氣影響、圖紙、設備和材料遲供、施工協調不及時等其他任何因素可能造成的窩工、停工、待工費用;
(5) 現場材料、機械的保管發生的費用,施工用水用電的費用以及材料、機械的檢測試驗費用。
(6) 與工程有關的零星用工費用;
(7) 勞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的費用;
(8) 政策性調整;
(9) 其他不可預見費。 另外下述費用也已在費率下浮中充分考慮,不再另行計取:
1)各種不可預見的施工措施費用.
2)各工種交叉作業施工費用.
3)成本保護及修復費。
4)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安全文明施工必須達到甲方和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工完場地清.
5)材料二次倒運費用.
6)職工勞動保險費。
7)場區內(圍墻內)設備、材料運輸費。
8)施工竣工期延長人工機械降效費。
9)現場垃圾清理費。
10)施工機具拆裝費及進出廠費.1
1)二次打孔打洞及修補費用。
第四條 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
1. 下列文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1) 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協議(如果有);
(2) 中標通知書;
(3) 招標文件及招標文件補遺;
(4) 乙方的投標文件;
(5) 標準、規范、有關技術文件和圖紙;
(6) 其他有關文件。
2. 上述各合同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應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及時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及其他相關資料、組織乙方進行圖紙會審。
(2) 甲方應及時檢查隱蔽工程,辦理工程量簽證,協調聯系。
(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技術資料等進行監督檢查;對于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議,乙方應予以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和付款。
(5) 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6)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對乙方的工期、質量、安全管理、履約能力、信譽等方面進行動態評價,公布評價結果。甲方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對乙方實施獎懲。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轉包或分包。如乙方未能遵守此條款,一經發現,根據情節的輕重,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5萬元-50萬元的處罰直至終止本合同。如甲方對乙方實施了處罰,乙方無條件接受,并將轉包或分包的工程按本合同的要求及時整改達到甲方滿意為止。如甲方終止了同乙方簽訂的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且乙方同意對已完成的工程量按80%向甲方結算,另外的20%用于對甲方的補償。
(2) 在簽訂合同后,按合同約定或甲方指定的日期及時開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乙方接受甲方依據
第五條
第一款
(6)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的評價。在質量、安全管理方面出現事故時,按事故的責任大小,甲方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其額度分別為結算額的3%-8%,乙方無條件接受。
(3) 嚴格按照施工圖及其他技術資料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和交付。
(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及相關資料提供給
第三方。
(5) 執行甲方的指令和變更。
(6) 乙方駐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乙方駐工地代表易人時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7) 乙方應將其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設計或技術規范中的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陷及時通知甲方。
(8) 及時向甲方報送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通知、結算資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資料。
(9) 隨時注意當地氣象部門的預報,做好預防風、雷、雨、震等自然災害的措施,以保證施工人員及機械、設備的安全。
(10) 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修復。 (1
1) 遵守甲方的《質量 環境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與體系程序》的要求,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衛生、質量、治安等管理規定,接受甲方對違反規定的乙方人員所做出的任何處罰,接受甲方的安全、質量、治安的監督檢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及質量缺陷。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令并不能減輕或免除乙方的安全和質量責任。 (1
2) 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遵守國家及各級政府的法令和規章,禁止實施有損甲方聲譽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
3) 乙方應及時向其雇傭的農民工支付工資,嚴禁拖欠農民工工資,應遵守《承包方員工工資支付協議》(詳見附件
一)。 (1
4) 乙方應配備本項目施工的規程、規范、和驗評標準。 (1
5) 乙方自購材料質量和價格必須在采購前報甲方相關管理部門備案,經簽字認可后方可購買。 (1
6)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包括材料采購、租賃設備和材料等業務在內的一切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并根據情節的輕重對乙方實施5萬元-50萬元的罰款,乙方無條件接受。罰款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
7) 乙方負責小型設備及車輛、材料的裝車、倒運、卸車、保管及設備的防風、防雨、防火以及腳手架、安全設施、自用材料倉庫的搭設拆除及其他輔助用工,上述費用包含在承包價中不再另行計取。 (1
8) 乙方自備施工人員需要的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及必需的安全設施,且必須合格有效且符合安規要求,同時施工人員必須配有本工種必須的合格安全防護用品,上述發生的費用包含在承包價中不再另行計取。
第六條 材料管理:詳見材料管理協議(附件
二)。
第七條 工期管理
1.乙方應按約定工期完成本工程,并接受甲方根據工程總進度提出的任何工期計劃修改。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代表認可的其他原因,工期相應順延外,其余不予順延。
2.乙方在施工中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配備足夠的技術、管理人員和足夠的施工人員。如甲方認為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按時完工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機械、加班加點趕工,因趕工增加的費用乙方自負,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仍不能按時完工時,甲方有權從乙方承包范圍內拿出部分工程,委托
第三方進行施工或終止合同,另擇施工單位施工。由此造成的費用增加,從乙方的已完工程費用中全額支付,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質量標準及其他要求
1.本工程適用的規程、規范、標準: 《火電施工質量檢查及評定標準》、《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及甲方的《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乙方應嚴格按照規程、規范、標準進行施工。
2.工程的質量應達到 優良 標準,確保工程項目達標投產,實現省優部優工程,爭創國優工程。
3.其他質量要求:乙方應努力提高自身施工工藝水平,消除質量通病,嚴格貫徹徹執行甲方質量保證體系程序文件及相關文件
第九條 質量管理與驗收
1. 乙方應當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等設計文件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火電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合同約定規范標準及其他要求。
2. 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自檢合格后交甲方驗收;經自檢或甲方驗收不合格時,乙方應立即返工,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兩次驗收不合格,給予乙方一次性罰款 1000元。
3.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應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等。工程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如甲方未能按時參加檢查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并做好記錄。當甲方提出重新檢驗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如檢驗結果不符合合同要求,費用由乙方承擔;檢驗結果符合合同要求,費用由甲方承擔。
4.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質保文件《16工程質量管理辦法》《17 外包隊伍質量管理辦法》《19焊接管理辦法》和甲方或其項目工地的《工程質量管理獎懲辦法》及其它有關質量規定中的要求組織施工并承擔其責任。
5. 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手冊》中的要求,施工中杜絕質量通病的發生,施工工藝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直到達到要求為止。
6. 對于原電力部《火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和《火電、送變電工程重點項目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要求的質量監督項目,乙方應實施內部施工全過程質量監督活動。工程完工自檢合格后編寫自檢報告,提請甲方及質監站檢查驗收,并積極配合。
7. 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及監理的一切與質量有關的質量抽查、監督和中間檢驗,嚴格執行并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的質量監督檢查,并履行在質監檢查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嚴格執行并配合甲方或監理履行工程開工、停工、復工有關程序和手續,實施甲方或監理施工全過程的質量控制要求。
8. 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內,根據甲方和業主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給甲方,未提供資料的不予結算。
9. 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如工程施工質量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擇施工單位施工,因另擇施工單位施工而增加的工程費用由乙方承擔。
10. 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項目工地的有關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1
1. 因乙方的工期、質量問題使甲方被業主罰款時,甲方將按雙倍罰款對乙方進行處罰。 1
2. 乙方應建立技術、質量管理網絡,配備合格的人員常駐現場,滿足技術、質量管理要求。
第十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但不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有關損失。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保修
1. 在本合同條件中,“保修期”一詞指: 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竣工驗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2. 建筑工程保修期:按建筑法及建筑條例新規定執行。 本工程保修期為________年。建設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
3.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應立即趕到現場無償予以修復,否則甲方有權選擇其他施工隊伍進行修復工作,修復費用自保修金內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支付
1.乙方承擔的工程完工后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資料(包括經甲方施工負責人確認的工程量表),甲方審核確認后向乙方支付結算值的 95%,留 5%作為保修金。如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 ________年內無質量問題,甲方將在此后30天內無息支付保修金。
2. 進度款支付: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工程人員核實工程量及經甲方批準后,合同價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額乘以當月完成工程進度百分比得到的金額的70%支付,支付程序執行甲方規定。
第十三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結算以具體完成的工程量為準。
第十四條 安全管理:詳見安全管理協議(附件
三)。
第十五條 環境管理與文明施工
1.為保護工程建設環境,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環境法律法規,應接受甲方項目工地環境管理職能部門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實現環境管理目標,以保證甲方環境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行。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粉塵、噪音。乙方不能隨意丟棄施工垃圾、含油廢棄物、危險廢棄物,應將這些廢棄物放置到指定地點。乙方不能隨便排放污水,應將污水排放到指定地點。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盡量避免已完工程的二次污染。
4.在生活區,乙方應節約用水、用電,禁止“常流水”、“長明燈”。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 工程竣工后,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時間及時無償修理,乙方不能修復的應支付甲方的修復費用并承擔違約責任。
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按合同結算總價款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逾期違約金的總額不超過合同結算總價款的20%。
3. 乙方單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對已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向甲方結算已完成的工程量80%,另外的20%用于對甲方的補償。
4. 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超出違約金的損失仍由乙方賠償。
5. 乙方的違約金或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在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合同價款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向甲方支付。
6. 當乙方有下列行為或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未能提供足夠的、熟練的勞動力滿足施工要求;
(2) 工程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
(3) 安全管理存在較大隱患并拒絕整改的;
(4)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約定的;
(5) 乙方破產或處于清算中; 當上述行為或情況發生甲方解除了同乙方的合同時,對已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向甲方結算已完成的工程量80%,另外的20%用于對甲方的補償。
第十七條 爭議與處理: 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發生后,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的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除出現下列情況,雙方均同意停工外,不得停止施工,否則視為違約:
(1) 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 司法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條 其他:
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8份,甲方7份,乙方1份。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市 地址: 開戶銀行: 銀行帳戶: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4
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建筑工程一切保險條款
第一條 責任范圍
本公司對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根據保單明細表規定,負責賠償:(1)洪水、潮水、水災、地震、海嘯、暴雨、風暴、雪崩、地崩、山崩、凍、冰雹及其他自然災害;(2)雷電、水災、爆炸;(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4)盜竊;(5)工人、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為;(6)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條款第二條除責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預料和突事故。
發生上述損失事故后,現場的必要清除費用,本公司也可賠償,但以不超過附表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
第二條 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1)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和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2)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沒收、征用、罷工、暴動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3)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4)自然磨損、氧化、銹蝕;(5)錯誤設計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6)換置、修理或矯正標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支付的費用;(7)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器裝置的損壞或建筑用機器、設備、裝置失靈;(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9)各種后果損失如罰金、耽誤損失、喪失合同;(10)文件、賬簿、票據、現金、有價證券、圖表資料的損失;(11)保單中規定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12)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13)盤點貨物當時發現的短缺;(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規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第三條 保險期限
本保險在保單列明的建筑期限內自投保工程動工日或自被保險項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時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畢經驗收時終止。但本保險的最晚終止期應不超過保單中所列明的終止日期。保險期限的擴展,必須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四條 保險金額
建筑工程應為保險標的建筑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運費、安裝費、關稅等。建筑用機器、設備、裝置應按重置價值計算。其他承保項目應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額。
第五條 被保險人的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發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
二、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三、為便于調查,被保險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四、為防止損失擴大,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保險項目保額為限。
五、保險內容如有變化(如保險項目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保險金額應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發手續。
六、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對上述規定的義務,如故意不執行,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索賠和賠款
一、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證明單據,作為索賠依據。
二、本公司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為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三、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保險金額。
四、保險金額如低于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為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僅按保險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五、本公司賠付損失后,如需恢復原保險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保險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六、本保險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公司保險的存在,不論為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 爭議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達不成協議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建筑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
第八條 本保單所保的建筑工程,在保險期限內,因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鄰近地區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時,以及被保險人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和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均可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九條 本公司對每一事故的賠償金額以根據法律或政府有關部門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數額為準,但不能超過本保單列明的賠償限額。
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未經本公司的書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諾、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
第十條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1)明細表列明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2)保險人和其他承包人在現場從事工程有關工作的職工的人身傷亡和疾病;(3)被保險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們的職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財產的損失;(4)由于震動、移動或減弱支撐而造成的其他財產、土地、房屋的損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5)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車輛、船舶和飛機造成的事故;(6)被保險人根據與他人的協議支付的賠償或其他款項。
本條款為本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險的附加條款。
建筑工程一切險投保申請書
本申請書由投保人如實和盡可能詳盡地填寫并簽字后作為向承保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依據。本申請書為該工程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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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序│工程關系方
│姓名和地址
│是否被保險人
┃
┃號 │
│
│
┃
┠──┼─────────┼─────────┼──────────────┨
┃
│所有人
│
│
┃
┃
├─────────┼─────────┼──────────────┨
┃
│承包人
│
│
┃
┃ 1 ├─────────┼─────────┼──────────────┨
┃
│轉承包人
│
│
┃
┃
├─────────┼─────────┼──────────────┨
┃
│其他關系方
│
│
┃
┠──┼─────────┼─────────┼──────────────┨
┃ 2 │工程名稱及地點
│
│
┃
┠──┼─────────┴─────────┴──────────────┨
┃
│
工程期限
┃
┃
├───────────────────┬──────────────┨
┃ 3 │首批被保險項目運至工地日期
│
年
月
日
┃
┃
├───────────────────┼──────────────┨
┃
│建筑期限
│自
年
月
日
┃
┃
│
│至
年
月
日
┃
┠──┼───────────────────┴──────────────┨
┃
│
物質損失投保項目和投保金額
┃
┃
├────────────────────────┬─────┬───┨
┃
│
投保項目
│投保金額 │免賠額┃
┃
├────────────────────────┼─────┼───┨
┃
│(1) 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材料)
│
│
┃
┃ 4 │(2) 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
│
┃
┃
│(3) 包裝工程項目
│
│
┃
┃
│(4) 建筑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
│
┃
┃
│(5) 場地清理費
│
│
┃
┃
│(6) 工地內現成的建筑物
│
│
┃
┃
│(7) 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列明名 │
│
┃
┃
│
稱)
│
│
┃
┠──┼────────────────────────┴─────┴───┨
┃
│物質損失總投保金額
┃
┃
├──────────────────────────────────┨
┃
│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
┃
├──────────────────────┬─────┬─────┨
┃ 5 │
危
險
種
類
│賠償限額 │免賠額
┃
┃
├──────────────────────┼─────┼─────┨
┃
│地震、海嘯
│
│
┃
┃
├──────────────────────┼─────┼─────┨
┃
│洪水、暴雨、風暴
│
│
┃
┠──┼──────────────────────┴─────┴─────┨
┃
│
工程詳細情況
┃
┃
├────────────────────┬─────────────┨
┃
│體積:長、高、深度、層數、地下室層數
│
┃
┃
├────────────────────┼─────────────┨
┃
│地基施工方法、挖掘深度
│
┃
┃ 6 ├────────────────────┼─────────────┨
┃
│主體工程施工方法
│
┃
┃
├────────────────────┼─────────────┨
┃
│建筑材料
│
┃
┃
├────────────────────┼─────────────┨
┃
│拆除項目
│
┃
┠──┼────────────────────┴─────────────┨
┃
│
工地及附近自然條件情況
┃
┃
├────────────────────┬─────────────┨
┃
│地形特點
│
┃
┃
├────────────────────┼─────────────┨
┃
│地質及底土條件
│
┃
┃
├────────────────────┼─────────────┨
┃ 7 │地下水水位
│
┃
┃
├────────────────────┼─────────────┨
┃
│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稱、距離和以往最低、│
┃
┃
│一般和最高水位
│
┃
┃
├────────────────────┼─────────────┨
┃
│以往最大降雨量記錄
│
┃
┃
├────────────────────┼─────────────┨
┃
│以往遭受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記錄
│
┃
┠──┼────────────────────┴─────────────┨
┃
│是否投保第三者責任如是,請列明下列各項:
┃
┃
│(1) 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有免賠額
┃
┃
│
┃
┃ 8 │
賠償限額
免賠額
┃
┃
│a 人身傷害
┃
┃
│
每人
┃
┃
│b 財產損失
┃
┃
│(2)總賠償限額
┃
┠──┼──────────────────────────────────┨
┃ 9 │是否投保證期保險,如是,請列明保證期期限:
┃
┠──┼──────────────────────────────────┨
┃10│被保險人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保險如是┃
┃
│,請列明保險公司名稱、保險種類、保險金額和主要保險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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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隨同本申請書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投保人簽章
(2)承包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程表
_________________
(5)工地地質報告
(6)工地略圖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單
保險單號__________
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第______號申請書,在投保人繳付約定的保險費后,同意按本保險單條款、附加條款及批單的規定以及明細表所列項目及條件承保建筑工程切險,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上述投保申請書為本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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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姓名和地址
│被保險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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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名稱和地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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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物質損失
┃
┠──────────────────────┬──────┬────┨
┃
保險項目
│保險金額
│ 免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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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物料)
│
│
┃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
│
┃
┃3.安裝工程項目
│
│
┃
┃4.建筑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
│
┃
┃5.場地清理費目
│
│
┃
┃6.場地清理費
│
│
┃
┃7.工地內現成的建筑物
│
│
┃
┃8.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財產
│
│
┃
┃(列明名稱)
│
│
┃
┠──────────────────────┼──────┴────┨
┃物質損失總保險金額
│
┃
┠──────────────────────┴───────────┨
┃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
┠──────────────────────┬──────┬────┨
┃
危險種類
│賠償限額
│免賠額 ┃
┠──────────────────────┼──────┼────┨
┃地震、海嘯
│
│
┃
┠──────────────────────┼──────┼────┨
┃洪水、暴雨、風暴
│
│
┃
┠──────────────────────┴──────┴────┨
┃
第三者責任
┃
┠──────────────────────┬──────┬────┨
┃
保險項目
│賠償限額* │免賠額 ┃
┠──────────────────────┼──────┼────┨
┃1.人身傷亡
│
│
┃
┃
每人
│
│
┃
┃
總額
│
│
┃
┃2.財產損失
│
│
┃
┠──────────────────────┼──────┼────┨
┃總賠償限額
│
│
┃
┠──────────────────────┴──────┴────┨
┃
保險期限
┃
┠──────────────────────┬───────────┨
┃建筑期限:
│加保的保證期限
┃
┃自
年
月
日起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至
年
月 日止┃
┠──────────────────────┴───────────┨
┃保險費總額
┃
┠──────────────────────────────────┨
┃附加條款及批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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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保險公司
投保申請書日期______年___月__日
保險單簽發日期______年___月__日
* 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賠償限額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5
雇主: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派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后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3.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4.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于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并受其約束。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2)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鉆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2)“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這種保險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1)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2)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3)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4)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3.由雇主給以賠償
雇主應就有關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2)此項保險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于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雇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并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雇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并應在他雇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雇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并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制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梁,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梁,除非對公路或橋梁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梁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梁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后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并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雇主付給承包人。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后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梁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后,雇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并支付一切應付款項,并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于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于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雇主。
(4)如果由于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采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系的其它建筑物,而“車輛”則包括船只,并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5)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7)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2)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①并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并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后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并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雇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并應由雇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雇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并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雇主有權雇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并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并應由雇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雇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后,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于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后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并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雇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完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占有的現場各部分的范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于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雇主將隨著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占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并將隨著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占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于雇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占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準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并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雇主支付。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后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于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后,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并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雇主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說明。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雇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于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雇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于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雇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于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且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_________。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出書面通知: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對于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后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于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于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并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準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雇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4)對于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后,雇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準同意。
(5)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55.數量
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并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參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并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并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后,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后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后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說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_________。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筑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并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并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并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于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占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2)建筑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占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于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筑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于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于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于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于上述實際價格高于或低于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于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筑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3)在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雇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___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雇主。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后的任何時候應雇主的請求并由雇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雇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雇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筑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筑工程清單或說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并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雇用的分包人,并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雇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雇用任何不愿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雇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將就此并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于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雇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并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說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并且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雇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并從雇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雇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雇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雇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雇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于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并向雇主遞交維護證書,說明本工程業已竣工并使他滿意以后,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后的維護期屆滿)后28天,或在其后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并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雇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占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2)雇主對由于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雇主對于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并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范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布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并非為合并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雇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雇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①已放棄本合同,或②在接到工程師關于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③在接到工程師關于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并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后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于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雇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并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并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雇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雇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雇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雇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雇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并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雇主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之后盡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了解情況以后,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后,確定并證明在雇主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于其根據本合同已于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于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3)如果雇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后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雇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并證明其金額之前,雇主并無責任由于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并扣除上述金額之后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時向雇主支付,并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雇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于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于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愿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雇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雇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雇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雇主,或可由雇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后,應合理地盡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于直接或間接地由于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雇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雇主應就此并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并應對由于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于或打算用于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后者使用的)由于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于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雇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于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后果。
(4)任何歸因于或由于產生于或以任何方式有關于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于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雇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雇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后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于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并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雇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于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并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①對于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于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并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雇主付款即成為雇主所有的財產)。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于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雇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67.爭端的解決
如果在雇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于或由于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后,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后)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后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于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并對雇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并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雇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而雇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后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并對雇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后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雇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雇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于該決定的通知后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后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并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后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于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并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雇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i)對于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于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雇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雇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雇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69.雇主違約
(1)如果雇主:①對于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后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③處于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并非由于改組或合并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雇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雇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后,承包人應(盡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雇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雇主還應按承包人由于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于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于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并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后,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于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于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雇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于或由于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于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72.納稅_________。
73.其他約定_________。
74.本合同依據_____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雇主(蓋章):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6
土木建筑工程投標書
注:① 本投標書系國際顧問工程師聯合會會同國際建筑與公共土木工程聯合會擬定。致:____
先生們:
1.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并可隨時被接受。
2.直到制訂并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3.我們理解,你們并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標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
簽名____以____資格經正式授權并代表____簽署投標
(用印刷體大寫)
證人____地址____
地址____
職業____
附錄①
保單的金額(如果有)____英鎊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____英鎊
開工期限(從工程師的命令到開工)____天
竣工時間____天
規定的違約償金款項____每天____英鎊
獎勵金額(如果有)______
維護期____天
對直接成本金額調整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額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金的限額____英鎊
中期證書最低金額____英鎊
出具證書后的支付期限____天
注:
①附錄為投標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應填寫此投標書和附錄里的所有空白。
②此處填寫借款人的姓名__稱借款人為政府可能是不恰當的。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照明燈具購銷合同范本。
一、貨品說明及要求
1、本合同貨品為照明燈具。其具體名稱、型號、數量見下表。 序號 型號 規格 數量 單價元 合計元 1 總金額
2、合計人民幣 元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產品依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樣品為準。全套燈具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2、貨物進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安裝說明書、產品合格證及由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等以便甲方對燈具型號、包裝、數量、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甲方如發現送至施工現場貨物中夾雜其它品牌的燈具及其元器件或與甲方提供的樣品不符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燈體安裝固定裝置應牢固可靠及安裝配件需齊全、燈體外觀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質保期不得因自然環境以及燈體溫度變化出現有爆漆、起皮、脫落等現象。
4、電器箱內的整流器應與光源功率相匹配并設置有固定安裝裝置導線與燈體連接長度為0.4米并有軟套管保護導線。
5、所購燈具在承諾與質保期范圍內發生由于燈具質量問題造成更換電器元件、光源及燈具的安裝配件乙方應無條件更換并負責更換安裝。
三、交貨地點、時間、方式及費用負擔: 交貨地點,合同范本《照明燈具購銷合同范本》。 交貨時間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貨品生產完畢并送到交貨地點。乙方如有困難應事先通知甲方。 手續交接貨物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辦理好交接手續乙方應提供正規單據并加蓋公章。單據應明確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明細及收獲時間貨品需經雙方簽字確認。 費用負擔乙方承擔。
四、 乙方提供服務
1. 乙方就燈具安裝負責技術支持與指導。
2. 乙方所提供的燈具質保期為________年電器光源部分質保期為________年。
五、 結算、付款方式 預付款簽訂合同甲方訂貨后應預付給乙方當期總貨款的 。 結算方式結算金額按照實際到貨數量金額為準。結算方式按批結算。 付款方式貨到檢查合格后付總貨款的 剩余 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六、 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保證及時供應優質合格符合質量及標準要求的產品。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貨品進行驗收。對質量因檢測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之約定履行按期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乙方遲延交貨每超過____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遲延交貨超過____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價款應全額返還。
5、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 協商與仲裁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經甲方所屬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 合同說明 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資交貨完畢、驗收合格、結清全部貨款止。如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單方廢除本合同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作為違約賠償金。
九、 其他約定的事項
1、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的復印件如果是有代理人簽訂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托書。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3、其他與合同有關的協商事項均以雙方認可的文字函電為依據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合同供應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簽訂日起雙方將受本合同約束并執行合同條款至合同結束。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十、 合同簽訂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8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全國室內裝飾設計,施工企業管理規定》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室內裝飾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
6、工程質量:按本合同第5條約定標準
7、合同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義務
1、開工前甲方組織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________________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________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X等采取保護措施。
2、甲方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三、乙方義務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乙方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如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費用乙方自理。
四、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采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五、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08-62-97《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____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六、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進場施工前后____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進度過半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完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項____________元于工程完工后三個月支付。
2、本合同價款以雙方確認為結算依據,具體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單中的一個規定計量單位的分部分項工程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了所有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運輸費、間接費、利潤、稅金以及材料、設備等供應到現場能夠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責任的所有費用。
3、主材單價均以簽約以后的材料報批核定為結算依據(即由乙方報給甲方審核后確認),其余人工單價、輔料單價、綜合費用(管理費、利潤、稅金等)按合同清單計價,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
4、如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內容發生變化時,在合同預算價的基礎上對變更部分進行適當的調整,變更增加項目,合同中有單價的,按合同中對應的單價計算;合同中有類似項目的,以類似項目單價為基礎,按預算計價原則調整后作為結算單價;合同中沒有的項目,乙方按預算計價原則重新編制綜合單價,按甲方審核確認后之單價結算。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七、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____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八、工程驗收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十、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十一、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可向________市建筑裝飾協會家庭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在有形市場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場管理部門蓋章見證)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9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______
結構類型:________________;檐高/跨度:________________米
批準文號:(有權機關批準工程立項的文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質:(指基建、技改、合資等):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等級(優良或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造價(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期
1·1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歷天數為____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約定的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合同工期總天數為_____天。
1·2承包方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應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經濟支出:_______1·3工期提前或延誤的獎罰,由雙方協商后在合同中約定:
第2條圖紙發包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__套圖紙。
第3條發包方、承包方駐工地代表。發包方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項日經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第4條發包人工作
開工前辦理完畢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筑物拆遷,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礙物清除,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現場,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現場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提交辦理有關證件、批件的合法手續,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承包方,并于現場交驗,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及施工擾民問題,合同簽訂后______天內組織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后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凡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時,發包方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相關的經濟支出。
第5條承包人工作
5·1每月_______日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和己完工程進度統計報表。
5·2遵守國家及本市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負責安全保衛、清潔衛生等各項工作,做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發現地下障礙和文物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采取有效保護措施,按有關具體規定處置,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在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后________天內向發包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______
結構類型:________________;檐高/跨度:________________米
批準文號:(有權機關批準工程立項的文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質:(指基建、技改、合資等):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等級(優良或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造價(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甲方準備在XX縣XX街新建三層樓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交由乙方承建,具體如下: 1、房屋主體結構施工,內墻粉刷,外墻施工(按城建局圖紙),一樓地板磚鋪設,衛生間(包括一、二、三、四樓衛生間)瓷磚鋪設。
2、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工程從20xx年 月 日開始動工,至20xx年 月 日竣工。房屋主體結構施工必須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工。
3、甲方負責建筑所需的鋼筋、水泥、沙子、磚、地板磚、瓷磚。
4、施工期間甲方自愿將自有的攪拌機一臺,抽水機一臺、刨床機一臺、膠輪車兩部等物品借與乙方使用,設備維護由乙方負責,施工完畢后歸還甲方。
5、房屋施工所需如:腳手架、跳板、模板等建筑材料由乙方負責。
二、費用結算
1、房屋建設采用費用包干的方式。
2、房屋建筑總面積以最后實際修建面積為準,按每平方240元計算。
3、付款方式:
①乙方完成的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按月向乙方按工程完工的70%支付工程款。
②全部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項。
三、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墻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墻體成一條線;粉刷時墻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墻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墻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一樓地板磚樓及衛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墻體成一條線,與墻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后,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四、法律責任:
1、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2、乙方不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延期完工或者質量不合格,乙方須對甲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需要說明: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20xx年_ _月 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雙方證明人(簽字蓋章)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11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及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下交款作為動工、工程驗收及單位結算為依據。
一、承包內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地點:
2、樓房結構:
3、樓房層數為米。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只包主體工程
5、包工單價為元/平方米。
6、包工價內結算方法:要按樓房投影、樓板實倒面積,包含雨篷實倒面積及樓梯間、采光井空位在內面積。
二、承包工價內的工程施工項目及責任
1、乙方責任:乙方是由正付零以上的磚體工程、框架柱、梁工程、模板制作及安裝、拆工程、鋼筋工程(不包含鋼筋制作)、柱子、梁、樓面燒制工程、自帶所有旌工工具及模板、頂桐費用。(不包含室內、外批灰及裝修和壓墻磚體工程)。
2、甲方責任:在施工過程中,一切水電費、片石基礎磚、地梁及地板更化、化糞池、預埋、給水、排污等工程、吊磚倒樓面及機子費用,外墻安全架、安全網工料費。
三、安全起見及質量要求
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做到安全第一的工作方法進行施工,否則所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人身和財產損失全由乙方負責。
2、在施工過程乙方要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圖紙結構進行施工,要按質按量進行工作,要按國家建筑規范進行施工,否則所發生的一切返工重做現象,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補任何工資及費用,天然災害、樓板冷、熱、收縮、分裂,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付款及結算方法
1、甲方要按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進行付款,當倒完第一層主體,甲方留 元作質保金,其余部分在搗樓 天內結算付清。其次第二層以上,每完一層結清一層(在工程合格情況下進行結算)。待所有承包內的主體工程完工否則乙方有權收取甲方的 %滯納金(按天數計算)。
2、主體驗收方式
在乙方完成主體工程及所承包自工作范圍內全部完成十天內,甲方要進行工程檢查驗收。否則超過天后,工程作為合格驗收處理。
五、 承包工程外的施工費用。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要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結構及合同說明施工外,如甲方有所修改時,需要增加工量時,雙方要協商,同時增加工程施工費用。
1、增加工程項目及工程費用。
增加工地看守、保養、淋磚費
增加衛生間主體,每層乙方包一個,其余每個加 元;
增加廚房、櫥柜每個
柱子每層每條 每層圈梁每米增加 元;
每層搗樓師傅補助費 元;
第一層搗柱子機械補助費 元。
六、工程管理及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工期由年月月日止,共 個晴天,施工期按晴天計算,雨天保養期、假、節日、停工待料的,天然災害例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并受到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能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12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合同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
(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采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合同組成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13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布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
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托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簽訂協議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并作好記錄,重大或復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的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并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后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并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并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后,應繪制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托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制竣工圖。
八、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________年,采暖工程保修
第一個采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于專業性建筑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鑒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XX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并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14
土木建筑工程投標書①
注:① 本投標書系國際顧問工程師聯合會會同國際建筑與公共土木工程聯合會擬定。
致:____
先生們:
經研究上述指定工程施工的圖紙、合同條件、說明書和建筑工程清單之后,我們作為簽署人愿按照上述圖紙、合同條件、說明書和建筑工程清單,按____(英鎊)的金額,或按上述條件所確定的任何其它金額,承擔上述整個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2.我們保證,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將在接到工程師的開工命令后的____天內開始本工程施工,并從上述本工程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算起,在____天內,建成并交付使用本合同中規定的整個工程。
3.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如有需要,我們將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須經你們認可),同我們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承擔義務,按不超過上述指定金額10%的金額,根據須經你們認可的保證書條件,擔保照章履行合同。
4.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并可隨時被接受。
5.直到制訂并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并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標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
簽名____以____資格經正式授權并代表____簽署投標
(用印刷體大寫)
證人____地址____
地址____
職業____
附錄①
保單的金額(如果有)____英鎊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____英鎊
開工期限(從工程師的命令到開工)____天
竣工時間____天
規定的違約償金款項____每天____英鎊
獎勵金額(如果有)______
維護期____天
對直接成本金額調整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額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金的限額____英鎊
中期證書最低金額____英鎊
出具證書后的支付期限____天
根據本文件,我們,當事人和擔保人,茲具結向____②(下稱政府)承擔義務交納上述保證罰金,對此,我們本人,我們的繼承人、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和繼任人負有連帶責任;但是,在擔保人是幾個公司,作為共同擔保人的情況下,我們這些擔保人“連帶地”和“分別地”為上述罰金負責,只是為了允許對我們中間任何人或所有人提出聯合起訴或起訴,而為了所有其它目的,每一個擔保人各自與當事人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對交納列入該擔保人名下的罰金承擔義務,可是,如果沒有指明責任限額,則責任限額就應是整個罰金款額。本義務的條件是,鑒于當事人簽訂了以上指明的合同;為此,如果當事人:
(a)在上述合同原訂的有效期間,和政府可能同意的任何其延長期間(無論是否通知擔保人)以及在任何根據合同所需要的擔保的有效期間,履行和完成上述合同中所規定的一切承擔事項、約定事項、條款、條件與協議,并且還履行和完成今后可能以上述合同做出的任何和所有經正式批準的修改中所規定的一切承擔事項、約定事項、條款、條件與協議,而擔保人謹此放棄得到關于這種修改的通知和權利;以及
(b)向政府繳納從當事人在本保證書為之提供保證的該施工合同進行中所支付的工資內征收、扣除或預扣的政府規定征稅的全部金額:則上述義務即宣告無效。
當事人和擔保人已在上述日期在此保證書上簽字蓋章,以資證明。
注:①附錄為投標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應填寫此投標書和附錄里的所有空白。
②此處填寫借款人的姓名__稱借款人為政府可能是不恰當的。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15
建設單位:(簡稱甲方) 地 址: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地 址: 茲有 工程,經過投標、議標、決定由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內容
第三條:承包方式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調整
1. 工程價款
2.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做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窩工損失或其他得有關損失;
(5)合同條款以外得其他增減或調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六條:合同工期
1.雙方商定總工期為 天。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后,工程可以順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 非乙方原因得氣超過4個小時以上時;停水停電停
(4) 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 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火災等)
3.由甲方責任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支付由此給乙方造成得窩工損失及其他增加費用,相應順延工期。
4.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每超過一天罰款 元,反之每提前一天獎勵 元。但獎罰累計不超過總造價得2%。
第七條:工程質量要求:
第八條:材料設備:
第九條:工程施工前后雙方的工作和有關責任
1. 甲方:
(1)進場前 天內,甲方必須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為乙方提供施工人員生活住宿場地,并在乙方進場前辦妥本工程報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許可證等有關手續;
(2)負責解決施工場地的用水用電熱力電訊保證乙方在施工期間的需求;
(3)按時支付工程款項;
(4)協調施工現場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及施工次序,保證乙方順利施工;
(5)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6)組織施工現場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的驗收和簽證工作;
(7)負責本工程涉及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8)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情況;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負責做好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條: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簽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本工程保修期為 個月。
第十一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 因政策調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緩建,是合同不宜繼續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議。
2. 工程停緩建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購材料設備器具的保護及移交工作,并將自有機械設備,以及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費用,同時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 已訂貨的材料設備器具等款項,由甲方承擔,應退貨的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貨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它
1. 如甲方要求變更工程內容,改變安裝范圍及條件,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辦理書面簽證(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驗收后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設計和施工。
2. 工程款項必須匯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銀行帳號,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簡稱甲方),與_________(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合同。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范圍:本合同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余額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1%計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后,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并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
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合同第10 條規定結束。 1
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保證工程質量良好一
(1)年。 1
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
4、附件:本合同附件應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1
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
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提供及定期對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一
(1)年,每六
(6)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本合同按雙方所簽日期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機構名稱:____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 委托檢測合同書 工程名稱: 委 托 方: (甲方) 檢 測 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描述的技術服務內容、工作條件、費用支付、驗收標準、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和法律問題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基本信息: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設計單位:
4. 建設單位:
5. 施工單位:
6. 監理單位: 工程類別 □ 類 □ 類 房間總數 間
第二條 檢測試驗內容:選項 (在□處劃“√”代表選擇,不選擇項應劃鎖定。) □ 類 □ 類 機構名稱:____ 注:檢測數量不得少于相關標準規范規定的最低檢測數量要求。
第三條、檢測費用及付款方式:
1.檢測費: σ實際檢測數量_單價 (大寫): (小寫) 。
2.支付方式: □
a.一次性支付。支付時間: □
b.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書生效后____日內,甲方即向乙方預付總金額的 %,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機構名稱:____ 計(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2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檢測報告時,甲方即向乙方結清所余款項, 計(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供與公章相符的委托單位全稱;與圖紙相符的工程名稱、建筑面積、層數、結構類型、委托人姓名。
(2)甲方應依據各種材料相應規范、標準,提供相應信息,信息必須準確無誤,以便乙方出具相應報告。
(3)委托應提供符合要求的現場采用條件。
(4)委托時應提出明確的檢測依據和檢測項目(參數)。
(5)因甲方委托信息錯誤而導致乙方出具錯誤的報告,甲方承擔相應的檢測費。
(6)保證檢測費用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
(7)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影響檢測結果公正性、準確性的不合理要求。
(8) 若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2、乙方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名稱、委托單位、委托人等信息根據不同樣品,不同規范、標準,出具相關檢測報告。
(2)檢測時限在規范、標準中有規定的,乙方本著以規范、標準規定的時限為原則,安排采樣、檢測。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3)乙方獨立地實施符合國家標準的檢測,并依據相應的標準規范對檢測結果進行客觀、公正、科學、準確的判定。
(4)乙方出具的檢測報告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各類資質印章齊全,檢測人、審核人、授權簽字人均應簽字,否則報告無效。
(5)乙方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測并出具相應的檢測報告,同時收取檢測費。
(6)若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保密要求(不要求時,應劃鎖定。) 機構名稱:____
1. 保密范圍
2. 保密期限
第七條 檢測報告提交時間及份數 提交報告時間: ;檢測報告一式 3 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按以下方式承擔違約金 □
a.違約方支付 元違約金給另一方。 □
b.違約方按合同總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經雙方共同蓋章后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機構名稱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1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建筑安裝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范圍和內容:(詳見附表)
四、工程總造價:
五、質量等級:
六、開工日期: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第二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1、按施工圖預算加簽證、加政策性調整結算;
2、包工不包料;
3、按實結算;
4、其他。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額,一般不得調整。但遇設計變更或政策性調整引起設備、材料價格的調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調整合同工程價格。
第三條 價款支付與結算
一、開工前,發包方應按建筑工程量的 %預付工程備料款;
二、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工程工資及費用總金額 %預付;
三、工程進度款雙方按協議,但工程竣工時應按工程總價的%,其余 %尾款,待工程竣工后結算;
四、由于工程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價款按變更協議簽證手續,其中增減費用,于竣工時結算并報送經辦銀行;
五、結算依據:
第四條 工程變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設計。如確需變更時,應由建設單位報原設計單位簽發變更通知(文字、圖),雙方簽證協議后通知有關單位,方可變更,變更時必須在該工程施工前進行。
第五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甲方必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六條 保修條件及期限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乙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執行。
第七條 雙方責任
甲方:
一、工程開工前,應交給乙方施工圖紙 份,地質勘察報告 份,并組織原設計單位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
二、做好施工區域內“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電路及其他障礙物的清理遷移工作;
三、依照城市規劃及有關規定辦理施工應辦的手續;
四、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和要求供應材料、設備;
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應負責把材料運至現場,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并按照協議約定的材料設備各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其產品合格證明。如施工材料供應不及時,應在 天前通知乙方,否則應承擔停工待料損失,并順延工期。
2、包工包料工程,經雙方協議應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詳見附表二)。
乙方:
一、根據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設工程、文件、圖紙、資料和有關規定等,及時編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二、負責施工現場布置,指定電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及時向甲方提出開工通知書、施工進度計劃表、施工平面布置圖、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提供月份作業施工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以及提供應由甲方供應的材料、配件、設備的供應計劃。
四、嚴格按照施工圖和技術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并交付驗收;
五、工程竣工后,乙方應提供施工過程中一整套資料交給甲方;
六、已完工的房屋、建筑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現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將付使用的,按本合同中第九條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甲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構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3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規定的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 償付乙方賠償金。
第九條 獎罰規定
一、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 付給甲方違約金。
二、由于甲方要求提前竣工,而乙方又采取措施提前完工的,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 獎勵。特殊要求的要單獨會包干措施費 元;
三、本工程質量的獎罰幅度,質量評定合格不獎不罰,符合優良工程標準評定,按工程造價 %罰款。
四、在建設中以提交設計施工圖開始,甲乙雙方或第三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同意采納后,從節約投資金額中提取 %獎勵建議方;
五、各種應付款項,甲方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如逾期不付除償付銀行利息外,責任方每天按未付款總額萬分之 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六、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果甲方不能按時組織驗收,必須提前通知乙方另訂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如無故不按時參加驗收,所造成的管理費用和各項損失由甲方承擔,另每天按工程合同造價萬分之 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如按乙方通知驗收甲方組織驗收時,乙方尚未完成合同規定全部內容按上述同樣標準付給甲方違約金。
七、其他獎罰,甲方雙方另行補充。
第十條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和有關費用。
乙方應文明施工,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施工順利進行。
第十一條 附則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建筑設計變更文件、洽談記錄、會議紀要、以及資料圖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 為工地代表
乙方指定 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競爭力;
四、本合同須當地建筑管理部門審查簽章;由建筑所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生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解:協商或調查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⑴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⑵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分送甲乙雙方各有部門備案。
發包發(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承包方(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17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編號:
三、工程地點:
四、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歷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為____,金額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三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九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一條糾紛解決辦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18
甲方:
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核,同意將公司防水工程委托 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 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 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地點及材料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材料:根據公司工程聯系單位通知要求,屋面、室內防水工程采取用SBS 4。0厚施工。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保進度等總包方式。
三、工程造價:按每平方米 元計算。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并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 交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 素,工期順延。
(3)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 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材料運輸、安裝乙方自理。
(2)配合公司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 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 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范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
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并對工程保修一年。
五、付款方式:
2棟樓完成付已完工程量80%,驗收合格付工程總造價的85%,審計結算后付總造價的95%,剩余5%為保修金,按國家規定保修期為 年,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六、其它:
本合同1式二份,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交納 定金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筑工程預埋合同書 篇19
|發包人(甲方):住址:
聯系電話:
承包人(乙方):住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紀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工程的概況:
1、工程名稱:宿舍樓。
2、工程地點:
3、工程工期:年月日到年月日。(注明:如工程不能在工期內完成按超期每天扣除工程全額千分之一做為超期補償金,超過一個月未完成工程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違約處理。)
二、承包內容:
1、施工中所需的工具、機器、模具、配套、內外腳手架、外排、模板等。
2、實施內容包括:放線定位、破樁頭、挖基回填、裝拆模、扎鐵、砌墻、內外墻批蕩粘貼、地面鋪貼、安裝瓷盆、接通大便器、,清理施工垃圾等(按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不包括供水、供電、乳膠漆、門窗)另外承臺、地樑、樓面攪拌費用由乙方出。(注明:甲方要支付三千元倒水泥的費用其于有關費用都由乙方出)
3、外墻沾貼:前面貼后面貼左面貼右面貼,樓地面貼地板磚房內貼地磚及墻身貼米高瓷磚,衛生間瓷磚貼米高,大廳、樓梯、走廊、都貼米高瓷磚。
三、施工質量:必須達到鎮規范建設標準驗收,各階段完工后到下一階段開工前乙方必須進行保證質量檢查。在整個工程中施工單位人員一定要在工地,在施工過程中每一個部位一定要熟練工人施工不得亂叫工人進場,如生手工人進場搞錯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安全責任:安全施工,乙方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全部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五、工程結構:框架結構。
六、付款方式:房屋倒完基礎和地面支付元,第二層支付元以后每一層完工支付元,砌磚每層支付元,貼好外墻支付元,貼好每一層地面與墻身瓷磚支付元,工程完工后余五千元保修金到三個月后無任何質量問題付清,其余工款裝修完工后一次付清。
七、在施工期間必須按圖設計和甲方要求進行施工,甲方有權作個別位置改動,更改大甲方應補給乙方人工費,但不能收取甲方附加費。圖紙如要改動個別位置,乙方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如不按圖紙或甲方要求施工,搞錯要返工的,返工的人工與材料費都由乙方負責。但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返工,返工的人工與材料費都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進入工地開工前,必須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與本工程有關的手續。
八、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必須按合同辦事,因一方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工程承包價的15%做為違約金。
以上事項經甲乙雙方確定簽名立即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