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合同(通用3篇)
短期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合同 篇1
借款單位:____
貸款單位:____
保證單位:____
根據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萬元,用于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蓋章)__代表人__
貸款方:__(蓋章)__代表人__
擔保方:__(蓋章)__代表人__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短期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合同 篇2
甲方: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乙方: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借貸產生的相關權利義務關系約定如下:
一、乙方因個人資金周轉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保證借款的用途合法。
二、約定借款期間共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出借款項全部以現金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在核對借款數額無誤后應出具借條作為借款憑據。如甲方實際出借日期與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出借日期不一致的,以實際借款之日作為借款起始日,借款期間不變,借款期限屆滿日也相應調整。
四、借款期間內,乙方應按年利率百分之八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期限為每個合同年度起始之日6個月內,乙方應不遲于此期限將應付利息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乙方可以提前支付利息。
五、乙方應于借款期限屆滿之日將全部借款歸還甲方。如乙方通過銀行還款,則相應的銀行記錄為甲方收到還款和利息之憑據,甲方不再另行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據。如乙方通過現金還款付息的,甲方在核對還款數額無誤后應出具收條作為還款憑據。
六、甲方指定收取還款的銀行賬戶為:
戶名:開戶銀行:賬號:
七、乙方提前還款的,仍應按約定的借款期間支付利息。
八、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由合肥仲裁委員會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且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時起生效。雙方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以上內容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為充分協商后達成的一致結果,非格式條款。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雙方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點、四至及面積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四至:東至田公路;南至灣(羅家灣山交界);西(羅家灣交界);北至公路面積12畝。林地詳細四至界線見附后的萬分之一地形圖。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擁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雙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須扣除采伐時的稅收、人工費、搬運費及其它雜費)。承包期內,在不損害甲方利益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林木所占份額由子女繼承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攔!
四、責任和義務 承包合同簽訂后,乙方負責完成造林任務并承擔管護責任,并使成X。其生產人員安排及生產方式由乙方自主決定, 甲方無權過問。造林和管護所需資金由乙方金額承擔。甲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權屬清楚、無山林糾紛,并協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災和人畜破壞。若發現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為毀壞林木,乙方一經查實有權依鄉規處罰。未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內從事其它非林業生產活動(如放牧、挖礦、取土等)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林權證書。
五、甲方林權證不能抵押出賣,如果抵押出賣,后果自負!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滓译p方在林地承包期內發生爭議的,盡量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七、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縣林權辦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追(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