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土地租賃經營合同(精選3篇)
建筑工程土地租賃經營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因生產需要,與甲方平等協商一致,甲方決定將本村部分村民承包經營土地出租給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簽定本合同。
一、 租賃土地的來源
甲方經過全體社員討論,同意將自己的承包地委托給甲方,再由甲方租賃給乙方。
二、 租賃土地的地點、數量
租賃土地的地點:長壽區渡舟鎮太平村 組
租賃土地的數量:共計 畝。租賃土地面積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見附件:《土地出租戶面積確認登記表》。
三、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20xx年,即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四、 租金及交付方式
租金:(田、土按一個租金標準計算)每年租金按每畝350公斤稻谷計算,以當年9月中旬稻谷市場綜合價折算人民幣計算支付。甲方按有關規定向乙方出據財務收據后,乙方將資金轉賬
給甲方,甲方負責分解給原承包村民。
租金支付時間:第一次租金待本合同簽定生效后5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以后每年的10月30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土地租金。
五、 租賃土地的用途
租賃土地主要用于花卉苗木種植、養魚及生態休閑旅游和農家樂的修建。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權利
依法監督乙方租賃土地的經營使用情況。 向乙方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土地政策法規。 依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收取租金。
(二) 義務
1、按合同約定及時交付租賃土地,協助乙方搞好租賃土地的管理、使用。
2、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資源(水庫、抽水設施、電、氣、道路等),使用費用與村民同等。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3天內組織原承包村民自行無償清除租賃土地內的雜樹及其它經濟作物,并不得要求乙方經濟補償。
4、甲方不得進入租賃土地從事任何作業或在租賃土地上新葬墳墓(老墳祭祀逢年過節可放鞭炮、燒紙,但放鞭炮、燒紙產生
6、在租賃期內,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至當年1月底前通知甲方。
(二)義務
1、自覺接受甲方的依法監督和管理。
2、按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
3、對租賃土地進行合理使用,防止水土流失。
4、保護租賃土地內國家、集體設施完好。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條款和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否則視為違約(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國家征用土地造成合同無效繼續履行,甲、乙雙方均不屬于違約)。
2、如有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給對方1000元/畝的違約金,并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復耕費按當時政策法規具體執行。
九、其他
(一)租賃期滿的交接方式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繼租,租賃土地上的在土作物、固定資產、固定設施,歸乙方處置。
(二) 在租賃期間,如遇國家征用土地,按一下方法處理:
1、 土地安置補償費歸甲方及原承包農戶所有。
2、 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3、 乙方建設的全部房屋及附屬設施全部歸乙方。
4、 按征用土地數量相應減免乙方應交未到期年限的租金。
(三)租賃期滿后,乙方在租賃土地內的建構物所涉及到的復耕問題,按照當時政府相關政策法規具體執行。
十、土地租賃期間,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起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二份,村委會、鎮政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土地承包經營出租委托書。
2、 土地出租戶面積確認登記表。
甲方:長壽區渡舟鎮 村 組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村委會(簽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土地租賃經營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愿協商,就市場商位租賃經營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市場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商位所屬市場名稱為:_________,位于_________,市場名稱登記證號__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商位總數為_________個,市場開業時間為_________,設置布局見附件“市場設置布局平面圖”。
第二條商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商位位于市場_________區_________號,形式為,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按市場劃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商位租賃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滿。
第四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為每_________元,交付時間及方式為:
1.一次性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商位的轉租
承租人轉租商位,應事先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應當與第三人訂立轉租合同,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效力及于第三人,第三人對商位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商位的裝修、維修及陳列規范
1.承租人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的,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雙方應對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范圍、條件和租賃期滿后對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作出約定。
2.租賃期內,商位的維修按以下方式處理:出租人的維修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的維修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位的陳列規范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商位的調整
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對市場劃行歸市進行調整而對商位的用途、方位、面積等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商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于___日內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消費者權益保證金。承租人已對商位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的,出租人應予以合理補償。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出租人對商位的用途、方位、面積等進行調整,須事先與承租人達成一致。未達成一致的,不得擅自調整。
第八條廣告宣傳
出租人應對市場進行適當的廣告宣傳,提高市場的知名度。每年的廣告費用投入應不低于市場年租金收入的_________%。經出租人同意并經有關管理部門批準,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費用的承擔方式為_________。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應符合以下使用條件:____________。
第十條財產保險
市場設施的財產保險由出租人辦理,保險費用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經營商品的財產保險由,保險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第十一條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商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_________元。在租賃期內,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由_________管理。只用于消費者權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先行賠償后,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日之內予以補足。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____。
第十二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并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
統計市場交易情況,并定期向當地統計、工商部門報送;
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2.出租人義務
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并達到有關標準,并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第十三條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在依法核準的范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有權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租賃期屆滿后,出租人繼續出租商位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的權利;
有權了解物業管理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2.承租人義務
依法經營,誠信經營,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稅;
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
出租人:承租人:
年月日
建筑工程土地租賃經營合同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愿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租賃經營后,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租賃經營后,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顚S。
第十四條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租賃期滿后,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