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外墻保溫安全生產協議書(通用3篇)
建筑工程外墻保溫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保證施工安全,切實保護施工人員生命和身體健康,甲乙雙方特訂立安全協議書。(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相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遵守。
一、乙方所有進場施工人員上崗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持有上崗證,否則不予上崗作業。
二、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工地現場的一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
三、高處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1)高處作業施工前必須檢查腳手架是否牢固,架板的鋪設不得并排少于三塊;
(2)高處作業必須帶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3)從事高處作業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和其它硬底鞋;
(4)嚴禁酗酒和吸食麻醉品、醫囑吸食易產生幻覺藥后進行高處作業;
(5)嚴禁在腳手架上嬉戲、打鬧、聊天;
(6)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地應注意防風、防雨、防火措施。
四、安全用電注意事項:
(1)工地用電嚴禁私拉亂接,搭接用電應由專人負責。
(2)施工用電的電線,插線板要經常檢查,特別是接頭要查看是否裸露防止漏電。
(3)施工電動工具要由熟練工人操作,杜絕無證人員使用。
五、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每天檢查上崗人員的安全防護狀況,并認真作好安全檢查記錄。
六、乙方施工隊伍在現場施工中應嚴格按照建設單位和監理部門要求和規范施工。甲方有權就乙方損壞工地財物和使用工地材料,視情節后果作出各種處罰。乙方發生的一切違反《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的行為發生的工程事故,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和與甲方免責外的一切工傷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上述第五、第六條屬乙方個人施工行為,由乙方負責管理;
八、工地外腳手架屬甲方施工設施,抹完底灰后因部分拉墻桿等拆除,架體安全程度達不到施工要求,乙方如果上架作業必須自行檢查加固。
九、施工人員在現施工中應嚴格按照以上要求和規范施工,若違規操作將給予50—20__元的處罰,二次處罰仍然違規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履行,因此產生的一切民事后果均有乙方負責。
十、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過錯與甲方無關。
十一、以上協議自簽字之日期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廢除。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建筑工程外墻保溫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保證施工安全,切實保護施工人員生命和身體健康,甲乙雙方特訂立此安全生產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守。
一、乙方所有進場施工人員上崗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持有上崗證,否則不予上崗作業。
二、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工地現場的一切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服從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
三、高出做業安全注意事項:
(1)高處作業施工前必須檢查腳手架是否牢固,架板的鋪設不得并排少于三塊。
(2)高處作業必須帶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3)從事高處作業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和其他硬底鞋。
(4)嚴禁酗酒和吸食麻醉品、醫囑吸食易產生幻覺藥品后進行高處作業。
(5)嚴禁在腳手架上嬉戲、打鬧、聊天。
(6)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地應注意防風、防雨、防火措施。
四、安全用電注意事項:
(1)工地用電嚴禁私拉亂接,搭接用電應由專人負責。
(2)施工用電的電線、插線板要經常檢查,特別是接頭要查看是否裸露防止漏電。
(3)施工電動工具要由熟練工人操作,杜絕無證人員使用。
五、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每天檢查上崗人員的安全防護狀況,并認真作好安全檢查記錄。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背安全生產的指揮。
六、乙方施工隊伍在現場施工中應嚴格按照建設單位和監理部門要求和規范施工。甲方有權就乙方損壞工地財物和使用工地材料,視情節后果做出各種處罰。乙方施工發生的一切違反《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的行為發生的工程事故,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和與甲方免責外的一切工傷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上述第五、第六條屬乙方個人施工行為,有乙方負責管理。
八、工地外腳手架屬甲方施工設施,抹完底灰后因部分連墻桿等拆除,架體安全程度達不到施工要求,乙方如果上架做業必須自行檢查加固。
九、施工人員在現場施工中應嚴格按照以上要求和規范施工,若違規操作將給予100-5000元的處罰,二次處罰仍然違規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履行,因此產生的一切民事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十、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過錯與甲方無關。
十一、以上協議自簽字之日期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廢除。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外墻保溫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責任,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誠信的原則. 自愿. 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準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要范圍:
4、 工藝要求:
5、 工程量: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單包 □其他方
第二條 質量要求
1、 達到設計要求或有關建筑行業標準.規范要求。 按規范要求提供完整的并符合要求的竣工資料。
2、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乙方應在驗收前二天通知甲方.等有關單位。
3、 本工程保修2年。保修期間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免費維修。
第三條 工期
1、 本工程工期為。
2、凡是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不可抗力因素及節假日.與總包及其他分包工程配合等因素的情況下確定合理工期)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的工,工期順延。(如期完成由總包方.監理驗收合格.給予獎金10000.00元,不能按時完成按每天1000.00元罰款)
第四條 價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價款(包干價)
(1)本工程以總包方現場實際方為準。
(2)本工程包工包料單價為:本工程保溫30mm,單價為 元/㎡(單價含玻化微珠顆料保溫層、界面砂漿、所有鋼絲網、抗裂砂漿)外墻磚人工費 元/㎡ (包括墻面磚清洗),非保溫抹灰 /㎡、以上單價包括人工費及基層局部找平、切割外墻所以預埋環、外墻上有后塞口補縫、剔打、和局部線條澆筑踢打抹灰、凸窗上面的清潔人工費、輔料、管理費、出渣費安全文明施工費及不可以預見費用,本單價不包括水電、外架、稅費。以甲方提供的審定方案為準。
2、 付款方式:
乙方實際完成總工程量50%甲方支付已完工程的80%,工程完工建設及監理單位驗收合格付至總造價的80%,竣工驗收合格并提供完整的備案資料后支付至95%,余下5%保修金2年后無息支付完畢。
3、 合同價款的調整
(1)工程固定包干為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合同承包范圍內包干使用;結算數量按經驗收合格的實際施工面積由雙方共同現場收方確認。
(2)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列及零星委托按實際數量經甲方確認調整。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 負責向乙方提供圖紙或設計變更資料壹份。
2、 提供施工用電、水等。
3、 派交驗。
4、 負責與各施工方協調工作,參與并配合乙方對成品及半成品的保護。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 派及質量要求,組織人員進行施工和交工,(乙方管理人員、安全員每缺席一天罰款200.00元/人)
2、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現場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并對施工中的安全行為負責。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范。認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如在施工中出現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處理(在5000.00元以內由乙方全部承擔,超出5000.00元以外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
3、做好成品及半成品保護,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4、提供材料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5、承擔所有材料檢測費用及驗收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違約
(1)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當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應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約定付款,則甲方從約定應付之日起應付款項資金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
a、 甲方無合理理由而不按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
b、 甲方無合理理由由而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
(2)乙方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當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a、 因乙方原因不按時開工、中途停工或退場,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完工;
b、 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3)違約的處理
(4)誰違約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違約金額按照工程合同總價款的5%計算; a、 一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 爭議
(1)甲方雙方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該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a、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b、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c、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第八條 合同解除
1、 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2、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3、 合同一方在合同執行中嚴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條款,并經另一方書面要求后,5天后仍無實質性改進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 甲方因工程停建或工程設計修改后相應承包工程項目不存在時,可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但需承擔乙方因撤出施工現場所發生的支付、費用,以及承擔乙方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解除訂貨合同同時需乙方承擔的相關費用和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以自然災害(包括地震、颶風、持續降雨、高溫、低溫、降雪等)。
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由雙方按一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乙方施工質量未到達標準除外)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清理、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3)停工期間,乙方應監理、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十條 保險
1、 雙方各自負責辦理國家規定的施工現場需辦理的相關險種。
2、 如乙方發生索賠時,另一方盡量配合調查,提供索賠所需資料及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 合同執行
1、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出現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
雙方均可向協議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附于本正式合同后,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式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