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建筑公司內部股權轉讓協議(通用3篇)
股份制建筑公司內部股權轉讓協議 篇1
股份制建筑公司內部股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有限公司的_________%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3、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后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后,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
11、爭議解決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13、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簽署
股份制建筑公司內部股權轉讓協議 篇2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 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四條 貸款方式:貸款人于 年 月 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 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為 )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 貸款償還: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 :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 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 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并有處分權的位于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權證字號為 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 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 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抵押率為 。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 元,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 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 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 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 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 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
第二十六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發放完畢并協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系電話無法取得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并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 費用負擔范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債權司能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三十二條 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并申請強制執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締約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五條 聲明: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制建筑公司內部股權轉讓協議 篇3
總承包人:(簡稱甲方)
分承包人: (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責任和義務,并保證以誠信、敬業和積極的態度與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確保本工程的圓滿竣工;另鑒于乙方已對工程現場環境、地質條件、招標文件、本合同及所有有關資料進行了全面細致勘查和研究,已對工程施工所有費用進行了詳細研究和計算,并已對甲方有關項目管理制度規定充分了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后勤管理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一、 生活區、臨建宿舍管理
為了健全宿舍清潔衛生及安全用電管理,確保職工住宿安全舒適,有一個良好的休息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個宿舍必須選定(或班長指定)一名負責人,督促其管理室內的清潔衛生和安全用電等有關事項,確保室內整潔。
2、遵守作息時間,不開天亮燈。不大聲喧嘩和戲鬧,特別是夜間加班回室時,不影響他人休息。不賭博或以娛樂為借口的變相賭博。
3、不隨意亂倒剩菜剩飯或亂潑廢水,自覺遵守項目部規定的“七不”規范。做好個人衛生,衣物整潔,擺放整齊。
4、不損壞公物,損壞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5、為了安全起見,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中或燈頭上掛鉤用電,違者按治安、消防管理協議規定處罰。未經組織審批,嚴禁任休人隨意私裝插座或燈頭,違者按工地治安、消防管理規定處罰。
6、生活區嚴禁隨地大小便。
7、生活垃圾,剩菜剩飯應倒在指定地點。
8、廁所做到專人清洗,每天不少于兩次,同時經常噴藥,消滅蚊蠅。
9、辦公室、職工宿舍、及時清掃,棉被、物品須折疊,堆放整齊,做到窗明地凈。
二、 食堂管理
為了加強食堂管理,創造一個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特制訂以下制度:
1、食堂炊事員應做好自身健康檢查后方可上崗,并應做好區域內的清潔工作,講衛生、“滅四害”。
2、就餐人員買菜須排隊,禁止插隊。
3、蒸飯一律用飯盒,并放于指定的蒸盒內,嚴禁亂放亂拿。蒸飯車內不能蒸菜。
4、開水箱開水只供飲用,為保證開水供應,不準用盆、桶等盛取生活用熱水。
5、不準買賣變質、霉變食品,不亂倒剩飯剩菜。
6、搞好食堂主化管理,每日菜名、菜價預先通知,每月公布伙食帳目;聽取職工全理化建議,提高伙食質量。
7、食堂環境,炊事員應負責天天打掃,物品堆放整齊。堆放的柴火不宜過多,以燒一天的柴火為宜,每餐燒好后,應整理好柴草,及時熄滅火種,嚴禁火種引出。
8、食堂除炊事員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灶火。
9、每餐生活垃圾,必須當時清理掉,用籮筐倒入垃圾箱內。隊部防火領導小組和生活衛生小組每月作一次防火衛生大檢查。
10、對食堂炊事員要及時進行防火知識教育,食堂必須按規范配備安全滅火器,并對全體職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11、食堂炊事員需接受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
12、餐具、刀具等應定時消毒,并做到生、熟分開。
13、食堂葷菜需經登記檢驗,質量符合要求方可食用,肉類、禽蛋、水產品等食物要注意保鮮期。
14、食堂從業人員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上崗前要先洗手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做到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級做到“三白”工作。
15、食堂公共場所要時刻保持衛生整潔,并備有滅蠅、滅鼠設施。
16、食堂禁止出售腐敗變質的食物,每餐出售的菜肴均需做好食堂留樣記錄。
17、項目部每月組織兩次對食堂衛生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根據有關制度進行獎懲。
三、 違約責任
1、在宿舍中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否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300元/次;
2、在宿舍中嚴禁使用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也不得在宿舍區生火取暖,否則,對責任人違約金處罰20__元/次;
3、宿舍中禁止對電源線進行私拉亂接,準用的取電插座(不得多于2個)應走線規范且接頭無導線裸露,否則,發現多一個取電插座對施工隊班組違約金處罰100元/個;發現一處室內電源接頭無絕緣保護,對班組違約金處罰50元/處;取電電源線禁止使用花線,否則,對施工隊班組違約金處罰100元/處:宿舍無人時,應關閉一切用電器具,否則對班組違約金處罰500元/次;
4、宿舍中禁止隨意亂扔煙頭和火源(如火柴頭),禁止臥床吸煙,各班組必須制作統一的吸煙箱,吸煙人員需將煙頭埋入吸煙箱砂土中,否則,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20元/次;
5、在現場宿舍中禁止從事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否則,將對違章者違約金處罰600元/人?次:現場宿舍中嚴禁酗酒: 否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200/次;
6、在現場宿舍中不得留宿非本工地人員,否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100元/人?次;男女工人(無婚姻關系)不得混住一屋,否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200元/人?次;
7、嚴禁帶人進入宿舍嫖宿或從事諸如此類的丑惡活動,否將對責任人違約金處罰1000元/人?次: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8、室內物品布局合理有序,床鋪上的被褥折疊擺放整齊。
9、室內的衛生要經常打掃,有專人負責,地面及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
10、天窗的玻璃要擦拭明亮,保持室內無蚊,無蠅、無蟑螂和空氣流通。
11、臉盆、毛巾、被子、牙具等生活用品要擺放一致,做到一人一盆、一條毛巾、一塊肥皂,杜絕共用毛巾、臉盆、水杯等。
12、床鋪下嚴禁存放破鞋等廢棄物,避免產生霉菌,以保持鋪下衛生。
13、室內有專人進行打藥、消毒,嚴格控制傳染病發生與流行。
14、禁止留宿逃避計劃生育、違法犯罪及其他無關人員。
15、禁止私拿他人物品及盜竊他人財物。
16、禁止臥床吸煙、玩牌、打麻將等與賭博有關的活動。
17、禁止濫拉濫接電源,使用無罩電扇、燒電爐等存在在安全隱患的用電器具。
18、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存放。
19、節約用水用電、便后即時沖洗,不使用易堵塞下水道的報紙等物,愛護公共財產、維護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
20、宿舍要做到人走關窗熄燈鎖門。
21、乙方應保證食堂、宿舍衛生,不得發生食物中毒、煤氣中毒事件,宿舍床鋪干凈,生活用品擺放整齊。
違反以上規定8-20項之一者,除給予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處以200—5000元違約金罰款,嚴重者責令退場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違約食堂管理規定之一者,給予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處以200—5000元違約金罰款,嚴重者責令退場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其他
1、上述各條雙方按月、季、年進行檢查,以保證責任協議的實現;
2、本協議條例規定由甲、乙雙方人員共同監督執行;
3、乙方不能認真執行后勤管理協議書或發生上述違約事件,視具體情況按施工合同及本協議書中所約定的相關條款給予違約處罰;
4、未盡事宜雙方應相互協商解決。
總承包人(蓋章): 分承包人(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