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合同(通用31篇)
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市
3、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祥見附表1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依照合同單價和甲方代表簽證的實際完成工程量。合同報價中沒有的項目參照相近項目單價或雙方議價進行結算。
二、合同工期: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工期為_______天。
三、質量要求:
滿足設計圖紙要求。
四、合同造價:
工程預算總造價:
1、甲方責任:
(1)乙方進場施工的一切有關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好,施工期間如有需要甲方出面協調解決的事項,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2)甲方應協調好工地的其他施工單位,盡快清理施工場地,確保施工順利進展。
(3)負責向乙方支付工程費用。
2、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按合同圖紙及簽證要求,保質、保量施工。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3)乙方必須最好安全生產工作,若違章作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完工。
五、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竣工日期推遲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不能施工。
3、乙方原因經甲方代表同意順延的其他情況。
六、工程驗收:
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資料報告和主要材料產品合格證,甲方5天內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辦理有關簽證手續。
七、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工程結束:
1、工程預算造價:依照合同單價(附表1)和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合同報價中沒有的項目參照相近項目單價或雙方議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后,乙方進場施工2天內,甲方預付工程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個月內一次性結清工程余款。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逾期交付使用,則按合同價的1%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待付款中扣除。
2、若由于乙方原因無法按時按量完工交付使用,致使甲方受到業主處罰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3、若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價的_______%/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滯納金。
4、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支付給對方。
5、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經辦人: 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篇2
雇主: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派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后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3.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4.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于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并受其約束。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2)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鉆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2)“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這種保險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1)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2)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3)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4)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3.由雇主給以賠償
雇主應就有關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2)此項保險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于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雇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并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雇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并應在他雇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雇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并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制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梁,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梁,除非對公路或橋梁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梁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梁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后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并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雇主付給承包人。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后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梁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后,雇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并支付一切應付款項,并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于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于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雇主。
(4)如果由于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采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系的其它建筑物,而“車輛”則包括船只,并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5)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7)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2)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①并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并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后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并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雇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并應由雇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雇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并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雇主有權雇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并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并應由雇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雇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后,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于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后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并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雇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完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占有的現場各部分的范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于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雇主將隨著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占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并將隨著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占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于雇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占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準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并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雇主支付。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后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于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后,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并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雇主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說明。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雇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于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雇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于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雇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于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且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_________。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出書面通知: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對于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后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于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于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并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準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雇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4)對于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后,雇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準同意。
(5)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55.數量
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并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參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并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并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后,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后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后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說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_________。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筑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并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并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并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于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占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2)建筑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占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于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筑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于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于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于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于上述實際價格高于或低于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于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筑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3)在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雇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___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雇主。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后的任何時候應雇主的請求并由雇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雇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雇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筑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筑工程清單或說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并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雇用的分包人,并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雇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雇用任何不愿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雇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將就此并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于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雇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并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說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并且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雇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并從雇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雇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雇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雇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雇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于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并向雇主遞交維護證書,說明本工程業已竣工并使他滿意以后,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后的維護期屆滿)后28天,或在其后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并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雇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占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2)雇主對由于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雇主對于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并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范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布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并非為合并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雇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雇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①已放棄本合同,或②在接到工程師關于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③在接到工程師關于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并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后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于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雇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并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并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雇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雇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雇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雇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雇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并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雇主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之后盡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了解情況以后,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后,確定并證明在雇主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于其根據本合同已于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于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3)如果雇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后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雇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并證明其金額之前,雇主并無責任由于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并扣除上述金額之后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時向雇主支付,并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雇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于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于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愿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雇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雇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雇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雇主,或可由雇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后,應合理地盡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于直接或間接地由于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雇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雇主應就此并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并應對由于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于或打算用于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后者使用的)由于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于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雇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于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后果。
(4)任何歸因于或由于產生于或以任何方式有關于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于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雇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雇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后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于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并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雇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于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并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①對于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于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并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雇主付款即成為雇主所有的財產)。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于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雇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67.爭端的解決
如果在雇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于或由于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后,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后)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后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于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并對雇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并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雇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而雇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后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并對雇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后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雇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雇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于該決定的通知后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后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并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后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于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并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雇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i)對于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于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雇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雇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雇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69.雇主違約
(1)如果雇主:①對于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后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③處于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并非由于改組或合并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雇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雇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后,承包人應(盡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雇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雇主還應按承包人由于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于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于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并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后,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于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于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雇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于或由于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于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72.納稅_________。
73.其他約定_________。
74.本合同依據_____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雇主(蓋章):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篇3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_____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單數與復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注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范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7.圖紙的保管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并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_____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鉆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_____、_____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_____、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_____。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_____。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3.由雇主給以賠償
(2)雇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
(2)此項_____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本工期_____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_____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_____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水路運輸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分包人遵守事項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后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完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用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_____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且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雇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設備的再輸出
海關放行
(5)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筑工程
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篇4
雇主: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_____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單數與復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注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a.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轉讓
3.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轉包
4.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范圍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7.圖紙的保管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并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_____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鉆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_____、_____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_____、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_____。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_____。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3.由雇主給以賠償
(2)雇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
(2)此項_____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本工期_____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_____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_____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水路運輸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分包人遵守事項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后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完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用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_____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且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雇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設備的再輸出
海關放行
(5)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_____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單數與復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注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范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7.圖紙的保管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并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_____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鉆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_____、_____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_____、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_____。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_____。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3.由雇主給以賠償 (2)雇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 (2)此項_____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本工期_____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_____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_____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水路運輸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分包人遵守事項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后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完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用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_____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且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雇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設備的再輸出 海關放行 (5)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工 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_____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單數與復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注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范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7.圖紙的保管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并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_____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鉆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_____、_____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_____、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_____。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_____。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3.由雇主給以賠償 (2)雇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 (2)此項_____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本工期_____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_____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_____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水路運輸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分包人遵守事項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后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完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用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_____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且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雇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設備的再輸出 海關放行 (5)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派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暢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后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復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注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范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于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歷日)內竣工并移交整個工程。 4.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6.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總包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 二、工程地點:____ 三、工程編號: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營業執照號:____ 四、分包工程范圍及工程量(附預算書)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費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 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15元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職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用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后,食宿問題由甲方提供住宿條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鍋、籠屜、吹風機、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糧食、油類,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在醫療、衛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經其負責人簽字同意,可在甲方就醫,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按月付清。 第六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單位工程分包,每預算工日為 元。實行單方平方人工費包干,每平方米 元。 二、單項內檐抹灰分包,達到優質的每預算工日為 元。達到合格的每預算工日為 元。實行分項人工費包干每平米 元。 三、單項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預算工日為 元。 四、清工每工日為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電,清工工日為 元。 六、水、電、暖、衛工程,每預算工日(按幢號分包)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間(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單價為 元。 八、分包工程費用明細表(一~七項均可列表)。 第七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水泥、鋼材、商品構件、五金、油氈、瀝青及水、電、暖、衛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應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戰日清,活完料凈,保持現場整潔。 第八條 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一臺機械一般配備一名司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自帶機械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違反現場管理制度和不法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志,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范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視損失情況,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安排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2‰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雙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報送 備案。 三、要求鑒證(公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或到公證處公證。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 2. 3. 4.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工程名稱: ____市鼎瑞大廈(研發大樓及公租房項目) 發包方: 四川XX公司 乙 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水電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書 發包方(簡稱甲方): 四川XX公司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工程所在轄區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甲方將該工程: 項目的水電安裝 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____市鼎瑞大廈(研發大樓及公租房項目) 施工內容:給排水系統,強、弱電系統(弱電只包預埋部分)圖紙范圍內所有室內水電安裝工程,雙包。 結構類型: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區土主鎮高一組 二、乙方進場人數(附名冊)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協議書中內容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全部水電安裝工作,并組織進場所需工種人員,相關工種、特殊工種必須持上崗證書,無關人員不得進駐現場。 三、工期進度要求 (一)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總(日歷)工期: 個月 (三)具體工期與作業內容,必須遵照甲方制定的進度節點完成施工。 四、承包方式與范圍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輔材、包工具、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二)承包范圍: 1.給排水系統,強、弱電系統(弱電只包預埋部分)。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室內的水電安裝工程(包工包料)。 2.乙方負責現場所有臨時水電的安裝工作。 3.夜間施工乙方必須派專人值班(不補任何加班費)。 4.弱電系統:水電開槽、布管、穿線、埋盒,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清運., 水電施工的穿墻、打孔、切割 .開關面板和燈口安裝 (三)計價方式: 1﹑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a、_按定額計價方式計價:按《建設工程工程量計價定額》《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以及相關計價文件,按一類工程取費,缺項部分套用相似或相近定額項目,無定額及相近可套項目,參考市場價格。 b、施工期間頒發新定額或出臺有關政策性文件、規定、辦法,則按有關政策性文件執行 2﹑水電材料及輔材按施工期間內每月的《四川建設工程造價信息》中對應材料價格作為最終結算價格。 3﹑人工調差按總承包合同執行。 4、甲方按照水電安裝工程總造價下浮14%支付給乙方(下浮14%包括稅金及相關的所有管理費用)。所有材料稅務發票由甲方負責。 5、簽證部分,甲方按照實際簽證支付給乙方,扣除提留部份稅金。 6、材料送檢費用由乙方負責,一切資料由乙方做,包括交驗收各項費用。 7、所有材料嚴格按圖紙要求,指定產品不能變動。 8、工地內臨水臨電由乙方施工,所有材料及人工工資由甲方提供。 五、工程要求: 甲方提前提供完整的藍圖及藍圖電子版,及施工用水用電。 (一)質量要求:按9002質量標準和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組織施工。 1.必須具備承包工作范圍相應的工程技術和組織管理能力,能夠獨立履行相應的現場管理職責,施工人員也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操作證和上崗證。 2.乙方必須依據國家有關規范和標準,按照設計圖紙(含書面通知)和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工程驗收每個部分必須合格,通過備案并達到合格標準。 3.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如實做好工程施工過程的記錄,并接受甲方的質量檢查及現場簽證和各種試驗。 4.對檢出的不合格品(項),乙方必須無條件地進行及時整改,直至通過質量檢驗達到要求。 5.乙方必須負責對半成品及成品進行切實有效的保護,其保護措施須事先報經甲方認可,以保證產品的交驗質量。 6.乙方必須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若因乙方技術不到位或對圖紙理解造成的錯誤,遺漏及返工。乙方除承擔工程款和工期外,還應賠償相應的材料費。 7.對在管理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嚴重不足或經建設單位、監理、甲方管理人員提出整改而未整改者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退出場。 8.保修期為________年。 (二)工期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制定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乙方接受監理單位、建設方及甲方工程施工管理人員對進度的檢查、整改、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建設方、監理工程師或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經確認后執行。 2、工期延誤 (1)乙方在施工中要積極主動施工,預埋線管不單獨安排時間,鋼筋安 裝完工時水電的預埋也必須完工。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誤工期,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如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并工期順延。 (三)成本控制要求 1.乙方必須科學管理、合理施工,避免窩工現象發生;努力提高工效,履行節水,節電、節材料等原則。 2.各種工程材料必須實行限額領料,乙方超耗部分及因乙方返工造成浪費和因返工延誤的工程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用到甲方的材料必須經甲方同意簽字方可領用。 4.乙方領出的材料如出現丟失或損壞,乙方雙倍賠償。 5.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材料的管理制度。 (四)安全施工要求 1.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條例、規章、操作規程,嚴格按“一標三規范”要求組織施工檢查。 3.乙方必須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不得上崗操作,更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乙方做好勞動保護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其操作層人員繳納意外傷害保險,且回執單上交甲方備案。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包括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員)工傷、死亡、病殘按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如何確認臨時用工主體的復函》規定辦理,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責,甲方不予承擔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 二、工程造價:經雙方協商定為竣工后雙方清算實際工程量做出決算。 三、乙方負責為甲方設計綠化平面圖,經甲方審核同意后,乙方必須嚴格按效果圖施工。 四、乙方按設計的苗木種類,即甲方要求進行采購(苗木米徑、地徑、樹冠、高度等)。苗木進場后,甲方派人進行驗收。 五、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六、施工過程中,如遇圖紙變更、苗木種類變更、苗木規格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認可方能更換。 七、乙方應保證所栽培苗木的成活率達90%以上,并平時提供苗木養護技術指導和服務;________年內非人為因素死亡的苗木乙方應無條件更換,包栽包活。(養護期________年) 八、甲方提供樹苗,乙方負責移植栽培養護,甲方按50元棵的費用付給乙方。 九、甲方負責平整所栽花木場地,做好場地通水工作。乙方所用工具,由乙方自己負責。 十、工程款(進度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合同簽訂后,待乙方工程完成一半時甲方付給乙方核實工程量50%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量價款的90%,余款在保修養護期后付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間,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誠信、公平、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可訴至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給甲方后條款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就租用建筑施工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機械及租金計算與支付(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1、租金計算方式:選擇下列方式之一填入上述表格“租金計算方式”欄; A、按月計算。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B、按日計算; C、按臺班計算(適用于租期、工作量不確定,不便于按工作量計算租金的場合,如履帶式或輪胎式起重機):機械每天工作小時,一天工作時間按一個機械臺班計算。每月日前雙方確認上月實際工作臺班數; D、按工作量(每立方米或平方米)計算(適用于工程運輸機械,如混凝土輸送泵、輸送車、挖掘機、瀝青路面攤鋪機等)。每月日前由雙方確認上月實際工作量。 E、其他方式:______ 2、租金總額:______元/大寫 3、支付方式:______ 4、支付期限:______ 第二條:使用地點、項目名稱和工作內容 使用地點: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 工作內容:___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每臺機械租賃期詳見本合同第一條的表格。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日內,續簽合同。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四條:進場費用 租賃機械進場費用共計人民幣元,包含:□運輸元、□吊裝元、□安裝元、□拆卸元、□甲方承擔:共計:______元乙方承擔:共計:______元 第五條: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向甲方移交機械時,雙方應就交付機械的型號、規格、附件、數量、質量等共同進行驗收并簽署《交接清單》和《進場檢驗單》。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安裝調試并檢測合格才能投入使用的或者合同約定由乙方現場安裝調試合格后或第三方檢測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機械,安裝調試合格之日或檢測合格之日視為乙方向甲方移交機械日期。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安裝施工企業承擔安裝而乙方不具備上述資質的,或者規定需要第三方檢測的,由乙方自負費用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安裝或檢測。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乙方交還機械,雙方應就機械的型號、規格、附件、數量、質量等共同進行驗收并簽署《交接清單》。 第六條:保證金乙方□是□否向甲方收取保證金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雙方約定乙方收取保證金的,甲方應在機械進場前支付。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機械的毀損、滅失賠償后,余額無息返還甲方。 第七條: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由方負責操作與維護。本合同約定的操作維護方應當按照機械運營、操作規定配備符合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規定上崗條件的操作、指揮、維護等人員,也可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機械的操作與維護,受托方行為視為該委托方行為。 2、因故障造成機械無法正常作業的,乙方應當自接到通知時起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第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每月小時為機械正常維護保養時間,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八條: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的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機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機械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按時接收乙方交付的機械; 5、甲方應當為機械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護設備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的,應向乙方賠償; 6、甲方應當按操作規程或機械使用規定或合同約定管理和使用機械,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不得對機械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機械毀損滅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向甲方提供約定的機械,不得提供已經淘汰或報廢的機械; 4、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供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或產品合格證等文件,或者需要到相關部門備案的,乙方應當提供或辦理備案手續; 5、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 6、乙方應當提供技術保障,承擔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義務; 7、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派出隨機操作人員的,派出的隨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并應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 第九條:違約責任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元/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致使租賃機械受到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機械轉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改善或增設他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6、其他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或提供的機械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甲方書面催告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機械達不到甲方要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元/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但甲方未預付進出場費或保證金的,無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該機械日租金%的違約金。凡停工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償損失。 4、其他第十條: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說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后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范圍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請在方框內打勾): □包工包料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為____日,自乙方進場之日起計算。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進場通知后____日內進場施工。 二、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一)因甲方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響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圖、材料、設備的。所供材料、設備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設備在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備進場條件,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場地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等,影響進場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如因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影響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沒有完成,影響本工程進度的。 (六)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沒有驗收的。 第五條 工程價款 雙方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工程價款,并附《預算單》,價款不含消防檢測費:_____________。合同價款的形成:以________年《________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單位估價表》、《_________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統一基價表》及相應的費用定額為依據,結合設計圖紙形成預算造價,經甲方審定后形成工程價款。如有增項,結算方式執行上述同等標準。 1、暫定價格。工程價款暫定,雙方在結算時確定最終工程價款。 (1)工程價款暫定為:(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 (2)工程價格調整計算方法:___________。 (3)結算依據:定額范圍內的項目依據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定額。定額規定范圍以外的材料及設備費用依據供應廠家發票或相關依據。施工工程量以甲方現場工程師簽證為依據。 2、固定價格。工程價款固定,根據圖紙及綜合單價確定,僅在下列第 (2)項情況出現的,調整工程價款。 (1)工程價款為:(大寫)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中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調整本工程的工程價款: ①乙方承包的材料市場價格變動或者工程價款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雙方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 ②經批準的設計變更。 ③甲方更改經審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修正錯誤除外)造成費用增加的。 ④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_。 ⑤工程價格調整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支付 1、工程預付款: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甲方預付工程價款的________%。 2、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根據工程價款與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經雙方確定的比例支付。工程進度款的結算與支付、工程量的計算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工程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合格或消防備案后____日內,甲方付至工程價款的______%。 4、本工程需要結算的,經雙方確認完工結算報告后____日內,甲方付至經結算后的工程價款的_______%。 5、本工程質保金為本工程經結算后的工程價款的_______%,待質保期滿后____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工程結算 一、本工程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或消防備案后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二、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完工結算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后,應在____日內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 第八條 工程質量 1、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和施工說明____套,并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乙方向甲方出具總工期進度計劃,甲方可以提出修改意見。 2、乙方按照工程圖紙、施工說明、組織計劃、進度計劃等組織施工,上述約定的事項變更的,雙方均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涉及隱蔽工程的,在工程隱蔽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到場驗收。甲方沒有驗收的,乙方可以停止該隱蔽工程施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整改后重新驗收。 4、乙方保證工程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5、本工程使用的消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使用依法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消防產品的,須經具有法定資質的認證機構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強制性要求認證合格。 第九條 調試與驗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日內組織自行驗收。 2、自行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工程移交手續 立契約書人 委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本契約不動產標示委建事項經由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地標示:本契約房屋坐落在_____ 市______區_______地號土地內定名;____________;,經暫編號a區___棟____樓的房屋一戶。 第二條 房屋面積 :本契約房屋面積包括室內、陽臺及走道、樓梯間、屋頂突物(僅限于水箱及樓梯間,其余部分不計入)地下室、電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在內計約___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復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權狀所記載的面積為準),但雙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權狀記載面積加上本條前列(陽臺走道、樓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等,即相當于本契約所記載面積,若有增減,而其面積差額未逾百分之二時,雙方均不得異議,若增減面積誤差超過百分之二時,其誤差超過百分二部分,即以該戶出售時的平均單價為計算基準,由雙方互為補償。 第三條 本大樓的屋頂除水箱、樓梯間外,乙方的投資、規劃,其使用權歸乙方,但乙方應對甲方提供較一般人優惠的服務。 第四條 本大樓地下室產權登記為本大樓全體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機電設備外,其余場地如遇空襲時,應開放為公共避難場所,地下室平時作為停車場,由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統籌管理,其辦法另詳載于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管理章程。 第五條 甲方所訂購房屋的室內隔間裝飾及設備工程,其施工標準悉依_____市政府______局核準的建造執照圖說按圖施工,如甲方要求變更或增減等,須征求乙方同意,惟屬大樓整體裝置者不得刪減,變更后的工程款由雙方協議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約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與乙方,甲方未繳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雙方對變更后工程款未能達成協議或甲方拒絕或延遲交付所增加變更的工程款時,視為甲方取消變更或增減,乙方仍按本契約原定項目施工。 第六條 工程期限:本契約房屋建筑工程,乙方應于本契約簽訂后三個月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七百個工作天完工,并以開始申請使用執照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在此限,乙方不負遲延完工之責。 (一) 甲方未依約定付款辦法的規定交付價款時。 (二) 甲方要求變更內部隔間與設計,致遲延完工時。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災人禍或法律法規限制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進行時。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溝及巷道鋪設工程,不受本條約完工時限的拘束,水電等的接通供應悉憑該公用事業作業程序而決定。 第七條 保固期限:本契約房屋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對本契約房屋建筑結構,乙方應負責保固________年,但天災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而發生損毀者不在此限(門、窗、玻璃及水電配件、油漆、瓷磚等乙方不負責保固)。 第八條 甲方訂購本房地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裝修土地價款。 (一) 房屋及裝修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 (二) 土地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補償金、土地改良費、公共設施用地等費用。 第九條 付款辦法:本契約房地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分為自備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優惠貸款人民幣______元整,銀行貸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按下列進度,將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額,經乙方通知于繳款期限內繳付乙方,絕不拖延短欠。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項簽訂如下條款: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3、工程項目:總建筑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棟樓)。 4、進場時間: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以進場通知書為準)。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圖紙以內的全部內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轉包。 6、承包內容:土建、水、電、暖安裝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7、施工工期:自接到開工通知書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為_________天。 8、工程質量:執行國家現行的有關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9、工程造價:本工程投資額約_________億元人民幣。 10、結算方式和計價標準: 11、付款辦式: 12、協議履約金的支付與返還 13、甲方責任及義務 14、乙方責任及義務 15、違約責任 (1)、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臨沂市人民法院起訴。 (2)乙方如因自身實力原因,無法承擔施工所需的墊付資金,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等,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總額的1%追究違約責任,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 (3)本協議與正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協議作為正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發包方) 乙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范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第 十一條 決算第 十二條 保修第 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方: (心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所開發之佳和 項目工程由乙方承包修建之相關事宜,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概況:佳和 項目位于____縣文林鎮城南安置一街。系地上17層,地下2層全框架電梯商住樓。總建筑面積約23480平方米。 三、工程工期:20個月。從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以甲方下達的進場通知書的時間開始計算) 四、工程承包方式:雙包,即包工包料。 五、承包工程范圍:佳和 施工設計圖紙所含施工工程內容除去門窗、消防、電梯、土石方開挖回填、鋁合金白頁、幕墻、底層營業房大理石裝飾以外的全部工程。水、電工程只預埋管、不穿線,具體工程范圍詳見雙方簽字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施工中若遇圖紙變更,所涉及的工程量以現場簽證,照實結算。 六、工程價款: 1、工程單價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 2、工程總價款:以建筑面積乘以工程單價。建筑面積,按國家建筑面積計算規范計算。 七、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進度向乙方付款。地面三層營業房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100萬元;此后,每竣工2層甲方向乙方付款50萬元,主體全部竣工甲方向乙方付款金額達到500萬元。工程全部竣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達到工程總價款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____年內支付至總額的100%(全部付清)。超過付款時間三個月內不計利息,超過三個月按2%月息支付乙方,超過________年按5%月息計算;利息每季度付清。 八、工程履約保證金: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貳佰萬元(小寫:200萬元)。甲方于地下2層完工時向乙方退付100萬元;地上3層營業房完工時向乙方退付100萬元。 九、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行業合格標準。 十、工程竣工驗收:佳和 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待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負責完成,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書等相關資料,視為乙方所完工程驗收合格。 十一、工程主要 調差約定: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遇主要 單價漲、跌幅度超過雙方預算價格的5%,則雙方按實進行工程價款調差。調差以同期的____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為依據。 十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乙方交付佳和 設計施工圖二套,并組織進行設計施工技術交底。 2、對乙方的日常施工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做好記錄。黃 擔任甲方現場技術總工,李 、張 協助黃 工作。 3、聘請陵 公司擔任工程監理。 4、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對乙方所購 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不合格 有權要求乙方調換合格產品。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嚴格按工程設計圖紙施工。 2、所購主要建筑材料,如鋼材、水泥等必須是大廠產品,以確保工程質量。 3、做好日常施工日志記錄,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4、自覺接受甲方現場工作人員和監理公司工作人員的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對不合格工程無條件返工重做,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按建筑工程操作規程規范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違規操作。若出現不規范施工行為被相關建筑管理部門查處,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責任及損失。 6、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擔完全賠償責任。 7、不得擅自轉包、分包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工程。 十三、特別約定因不確定因素,若本合同履行中出現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不足的情況時,雙方應即時協商尋找資金,把工程及時竣工完成,不得窩工、停工。 十四、雙方簽字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局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補充協議執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 第四條 本合同的設計期限為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算,設計人應向發包人 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本合同開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3、本合同的設計費包含人防部分設計費。 4、設計人的設計工作滿足付費節點條件后,應向發包人提供階段性的設計資料并書面通知發包人對所提交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發包人在接到設計人的通知后____日內組織相關人員對設計人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經發包人審查通過后的次日,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五條約定支付相應的設計費。如審查不通過,設計人應無條件進行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5、若發包人所發包的設計項目為帶方案招投標的項目,若最終發包人未能競得該項目用地土地使用權的,則本設計合同自行終止,包人只需向設計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設計費。如合同終止時,發包人已支付的設計費超過 %的,設計人應將超過的部分返還發包人。 6、在設計人階段性設計工作完成(方案設計階段或施工圖設計階段),且相應設計通過發包人及相應政府主管部門的審查后,設計人應書面通知發包人對項目的建筑面積進行核對確認并計算出最終的設計費總額,在設計費總額確定后的____日內,除預留現場服務階段的設計費外(若有),發包人應將設計費余款支付給設計人。 7、 在設計人向發包人開具并提供相應的發票及相關資料后,發包人方履行付款義務。否則,由于設計人未能及時開具并提供發票而導致發包人付款延誤,發包人不承擔責任。設計人開具并提供的發票必須符合國家財務及稅務相關規定。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 1.1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 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雙方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 1.2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條件。 6.2設計人責任: 6. 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并通過相應政府主管部門審查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 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設計規范和地方性規范、規程、技術規定等。 6. 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按國家有關規定)。 6. 2.4設計人按本合同 第二條和 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 6. 2.5因設計人的原因需要進行設計修改的,設計人應無條件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6. 2.6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修改和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參加分部分項驗收、參加竣工驗收并簽署意見。 6. 2.7設計人所提交給發包人的設計資料,其知識產權歸發包人所有,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第三人泄露、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設計人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 6. 2.8設計人向發包人保證,發包人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不會侵犯 第三人的任何權利,如發包人因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而遭受 第三人的追索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6. 2.9設計人需為本工程專門設立項目組,配備固定的專職設計人員,設計人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項目團隊組成人員的名單及詳細資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簡歷、資質情況)交付給發包人,名單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擅自中途換人,否則,每擅自更換一個,需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估算總額的 %做為違約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按設計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設計費用。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中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退還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向發包人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為設計費的 %,如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的,設計人還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因設計原因造成 第三人的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7.4如設計人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交付時間交付的,每延誤一天,應按照設計費估算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設計人的設計費中扣除。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發包人有權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設計資料的設計費,并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如發包人終止或解除合同的,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 %的違約金,此外,設計人還應將已完成的設計資料交付發包人。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自行解決。如發包人要求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份數超過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0號圖 元張;1號圖 元張;2號圖 元張,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于設計人原因造成額外出圖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 8.3本工程設計資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性能等技術指標,上述技術指標在確定前應事先與發包人進行溝通并取得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定貨時,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項二次設計(如鋼網架、鋁合金等)需設計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并不計取費用。 8.5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相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 8.6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服務,雙方應另行協商。 8.7由于發包人原因修改設計,在接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相應階段的設計出圖時間可順延。 8.8本合同設計工作量包含了工程開發和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設計變更 8.9在施工過程中,設計人須向發包人工程施工現場派常駐設計代表一名或委托當地設計院進行施工配合,解決甲方工程施工現場出現的設計問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若設計人未能履行上述義務,發包人有權另行聘請 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付款項中扣除,若應付款不足以抵償上述費用的,則設計人應當將差額支付給發包人。 8.10雙方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及其他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第三方泄露,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12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人二份,設計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設計任務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編碼: 編碼: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模板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____市____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筑總面積 規定建筑面積 建筑高度或層數 建筑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文件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 1.1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 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 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 1.3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 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 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 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 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____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 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 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6. 2.4設計人按本合同 第二條和 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 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________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 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 7.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____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模板三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 、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 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 ②選址報告; ③規劃要求; 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 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 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稱: 職業技術學院二期二標 工程地點: 發包單位: XX公司 承包單位: XX公司分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全稱): 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XX公司分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核,同意將職業技術學院二期二標培訓樓、體育館、田徑運動場看臺和垃圾站等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 使用材料 施工部位 要求 價格㎡ 卓寶 地下室、屋面、外墻 濕貼耐爾 地下室、屋面、外墻 第二條 合同造價及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品質。 2、合同造價:人民幣 元。 3、工程質量標準要求:合格。 4、如發生重大設計變更導致材料更換和工程量的增加,則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單價和增補合同價。 第三條 工程結算及進度款的支付: 1、工程結算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2、工程按每月25號進度當月10號前支付工程款的80% 。 3、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到總工程款的95% 。 4、保修期滿后一個月內結清所有余款。 5、本工程施工用水、電、機械、工人住宿等由甲方公司提供,材料存放廠地由甲方提供,保管由乙方自己負責。 第四條 工 期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現下列情況時工期可相應順延: 1)、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遇雨天、大風6級以上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地震等所耽誤時間。 4)、甲方未能提供合理的防水施工工作基面。 4、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合理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如不能按時完成乙方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 1、乙方承包范圍內所需的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供應到施工現場。 2、材料供應:乙方按設計、本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及監理單位要求報送其材料產地、規格、型號、產品合格證、樣品及產品說明書。 第六條 工程質量 1、執行國家現行的《防水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及驗收,質量達到合格。 第七條 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及保修 1、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根據甲方和監理單位的要求,及時提供有關工程質量技術資料,出現的質量缺陷應及時處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行找相應人員處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2、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按規范及相關文件要求做好自檢、專檢及隱蔽驗收記錄。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必須承擔其相關責任和經濟損失。如因丙方或其它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損壞或其他人為的破壞,應由其相關單位承擔責任和經濟損失。 4、工程質量保證期為________年,在工程質量保證期內,出現屬乙方承包范圍內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通知____日內到場進行維修,如查明是乙方原因,則進行維修,否則,甲方有權安排其它施工單位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5、甲方提供防水施工面后應由工程甲方和監理先行驗收后交由乙方驗收,同時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要求提出異議并拒絕施工直至基面達標。 6、每次防水層施工完畢后,甲方有義務在48小時內組織相關單位驗收,如因驗收延誤導致防水層的破壞,承包人不承擔責任。 7、防水工程驗收合格后,因總包方未按合同約定對防水成品進行及時保護或進行下道工序,導致防水層被破壞由總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工程變更 1、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如有異議可以提出并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甲方在施工中如有工程變更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 第九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付款給乙方,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2、協調解決現場問題,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3、組織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對進場材料進行把關,并監督送檢。 5、甲方提供材料堆放場地,乙方自己保管材料。 二、乙方責任: 1、按防水工程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招標文件和工程量清單等所規定的全部相關內容進行施工。 2、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 3、根據經甲方審定批準后的施工進度計劃,配合上圖紙要求施工,按期完成,達到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4、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5、防水驗收資料不屬于可獨立資料,應該由乙方遞交相關資料后甲方統一整理遞交歸檔,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延誤提交相關資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方造成的所有責任和經濟損失一概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當無法在互相協商的基礎上解決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它 1、其它未盡事宜在總包合同條款下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保修期滿、結算所有工程款后自行無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XX公司 代表:____日期: 乙方:XX公司分公司 代表:____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______工程建設項目,達成一致意見,雙方自簽定本協議后,本協議條款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乙方責任: 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__工程建設項目有關項目信息,并協助甲方承包該項目。 二、甲方責任: 無論甲方單獨或者與人合作,或者由甲方介紹的其他方,簽訂了任何性質的該項目施工協議或合同,甲方都按本協議內容支付乙方報酬(及中介費)。 三、甲方支付乙方報酬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報酬(及中介費)計算方法: 甲方承諾:該項目合同簽訂后,按照合同總金額3%支付乙方中介費(該中介費乙方不交稅費)。 2、中介費支付方式: 甲方保證簽訂合同進場開工3天內支付乙方全部中介費的百分之三十,當甲方收到第一次工程進度款時,甲方3天內支付乙方另百分之七十中介費。另;甲方承諾所有中介費的支付不超過開工起10個月。 四、合同解除條款: 1、甲方,或者甲方介紹的其他方,都沒能簽訂該項目相關合同或協議。 2、甲方全部支付了乙方中介費后。 五、特別約定: 甲方需為本項目保密。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達成一致意見,雙方自簽定本協議后,本協議條款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有關項目信息,并協助甲方承包該項目。 二、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無論甲方單獨或者與人合作,或者由甲方介紹的其他方,簽訂了任何性質的該項目施工協議或合同,甲方都按本協議內容支付乙方報酬(及中介費)。 三、甲方支付乙方報酬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報酬(及中介費)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_該項目合同簽訂后,按照合同總金額3%支付乙方中介費(該中介費乙方不交稅費)。 2、中介費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保證簽訂合同進場開工3天內支付乙方全部中介費的百分之三十,當甲方收到第一次工程進度款時,甲方3天內支付乙方另百分之七十中介費。另;甲方承諾所有中介費的支付不超過開工起10個月。 四、合同解除條款: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或者甲方介紹的其他方,都沒能簽訂該項目相關合同或協議。 2、甲方全部支付了乙方中介費后。 五、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為本項目保密。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簽約地點: 承租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設備達成協議: 一、設備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 乙方租賃甲方的設備僅限于河間市城區內的工程中使用,不得轉移到其它地點。 二、租賃設備概況 三、設備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設備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設備的轉租權。 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或轉移,否則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四、甲方的基本責任: 1、 提供良好的設備。 2、 負責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 五、乙方的基本職責: 1、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并保證設備的安全,設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應在交貨地點由乙方指定驗收人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收據交給甲方指定驗收人。 3、租賃期滿后負責設備進入甲方倉庫。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租賃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設備進入乙方場地時開始計算租金。如乙方暫未使用,則從使用日期開始計算租金。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后,辦理退場手續。如乙方繼續租用,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不再重新鑒定合同。 2、結算方式:設備租賃費按合同雙方指定驗收人出具的單據為標準計算,乙方應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 如到期未付租金加收月租金0.5%的滯納金,并且甲方有權將設備撤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本設備按月結算,超出部分按天計算( 元/天)。 3、運費的承擔:設備的進場費用由甲方承擔,退場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設備進場或退場前三日內通知甲方。 4、設備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使用,必須征得甲方得同意,并保證甲方設備在該協議結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時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送貨單退貨單、租賃費收據、及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指定驗收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指定驗收人: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共同簽訂如下合同,并商定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自有的工程機械一臺,機身號為,發動機編號為,生產日期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工作時間為小時,價格為元,轉讓給乙方所有,歸乙方使用支配。 二、甲方出售的該工程機械轉讓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工程機械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轉讓后,乙方所有債權債務糾紛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甲乙雙方一經簽訂本合同乙方就將總購機款的%計元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也將機械型號為,發動機編號為,機身編號為的工程機械一臺交付給乙方,甲方交付工程機械的同時交付原始購機發票、合格證、說明書、購機資料、隨車附件等物品給乙方,方負責聯系合法運輸車輛將該工程機械運輸到目的地,運輸費用元由方承擔,工程機械到達目的地后,乙方于____日內將一余下的%購機款元支付給甲方。 四、 五、甲方必須保證本機屬于合法擁有,如屬于盜竊等贓車,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甲方必須保證本機的生產日期、工作小時、原始購機發票等資料是真實有效的,本工程機械沒有進行翻新、更換機身銘牌、修改工作時間表、改換生產日期等等虛假欺騙行為。 六、甲乙雙方如有違約必須賠償對方的所有損失,并支付20%的違約金;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正式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轉讓方):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身份證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電話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2.4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5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7 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安全施工。 第四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2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4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5.5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總價款為: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以下時間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1)合同簽訂后,支付。 (2)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后,支付。 (3)竣工驗收后支付余款。 第七條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責任的約定 8.1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相關的法規、操作規范的要求。乙方人員的人身、財產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與甲方無關。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原因造成甲方,以及第三方的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2 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4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5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6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7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雙方可以根據工程進展情況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2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 之 (合同編號:_ __)(以下簡稱原合同)。經買賣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事項,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合同價款:原合同價為:人民幣 (¥ 元),上述價款均為含稅價。 二、貨款支付類型:分期付款,付款具體以貨物送達后,買方簽收及原合同約定為準。 三、貨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四、付款時間:賣方送達增值稅專用發票給買方后的15個工作日內。 五、發票類型為: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發票稅率 17 % 。 六、發票開具時間:買方確認付款前的5個工作日內。 七、提供增值稅發票時間:賣方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的3個工作日內送達買方財務部。 八、買賣雙方開票信息:詳見下表,增值稅發票信息必須與下表一致,否則為不合規發票。 合同雙方買方賣方單位名稱(全稱)納稅人性質單位納稅人識別號單位公司注冊地址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身份證號碼銀行開戶行帳號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應保持平整,不得折壓和出現污點。 九、付款條件: ①買方支付的前提是收到建設單位相應的工程款。由于建設單位工程款支付不及時造成的本工程采購貨款支付不到位,賣方應積極配合買方向建設單位追收工程款,并應充分理解和不追究買方任何經濟、法律責任,不提起訴訟。 ②按國家針對增值稅的四流合一(合同流、物流、發票流、資金流)征管稽查體系要求,賣方在向買方申請付款前,須向買方提供實際貨物交付的物流單據,且物流單據的貨物名稱與累計數量總額與發票一致,發票信息中的收付款單位與合同一致,發票金額與物流單據的貨物金額一致,資金流向與合同、發票信息一致。具備上述條件后,買方才可付款,賣方無異議。 十、其他約定: ①賣方如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買方開具兼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賣方向買方支付等同發票稅額的違約金。 ②賣方因增值稅專用發票逾期等原因送達買方,若導致買方不能及時足額抵扣進項稅,賣方向買方賠償損失。 ③賣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不規范,不合法或涉嫌虛開,除要承擔賠償買方損失責任外,賣方仍需履行向買方開具規范、合法可抵扣進項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買方保留追究的權力。 ④賣方的發票作廢前須提前書面通知買方,否則除要承擔賠償買方損失責任外,還要承擔稅局處罰的1.5倍款項,買方保留追究的權力。 ⑤賣方聲明并承諾原合同中發往買方的貨物的發貨人是賣方的長期合作的貨源供應商。 十一、本協議作為原合同的補充,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二、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買方執叁份,賣方執壹份。本協議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買方(公章): 簽約代表: 日期: 賣方(公章): 簽約代表: 日期: 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將中市辦二期16號樓粉刷工程勞務工作分包給乙方。為使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圍 1.1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以固定包工單價承包給乙方,河北建工集團提供原材料、外架及施工電梯,甲方提供灰桶、灰盆、鐵鍬、攪拌機、小推車、水平儀、五線儀、電鎬等工具。乙方提供除此之外的所需其他工具。施工驗收完畢后,甲方補助乙方1000元工具補貼費用。 1.2 承包范圍: ①內墻粉刷:包括天棚抹灰、室內砌體抹灰。 ②外墻粉刷:包括陽臺、窗臺、雨棚、挑檐等抹灰。 二、工程結算 2.1 本合同采用固定價格按大包干,結算單價按施工面積人民幣12 元/m²。門算一半(如入戶門、電梯門、單元門等)窗戶滿算。另無論任何情況不予以調整。 2.2 付款方式: 16# 樓粉刷工程,每月20日付完成工程量的70%。期間不預支任何費用。粉刷全部完工后,經驗收合格付至總工程款的90%。 2.3質保金:甲方保留乙方總工程款10%的質保金,在保修期內乙方隨時響應甲方的維修要求,如乙方不能在指定的時間內到達進行維修,甲方有權另行安排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并從質保金內扣除。質保期后如無質量問題,甲方在質保期后兩個月內無息支付給乙方質保金(無息) 三、工期要求 3.1 甲方根據總工期要求,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在此基礎上,乙方編制詳細的周計劃,月計劃。40天完成一至十層,計劃不周,組織不力,技術力量不足,造成工期延誤,使甲方蒙受的損失,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若達不到規定進度要求,甲方有權安排其它班組施工,所干工作量從乙方結算中扣除給其它班組。 3.2 工期要求:按甲方總進度計劃,只準提前,不得拖延 四、權利和義務 4.1.1 甲方有權審查乙方隊伍組成的合理性,當甲方發現乙方隊伍中有不適合本工程的工作人員,有提議撤換的權利。 4.1.2 對乙方施工的項目進行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指令整改,其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監管方包括項目部、監理單位及甲方陳明軍 4.1.3 當甲方發現乙方不能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以及違反上述各條款時,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乙方不得借故拖延,按完成工作量的60%接清帳目,限在5天內離開工地。 4.1.4 若未經甲方允許,乙方無故中途退場,則視為違約,甲方一律不予結帳。 4.1.5甲方作為本合同代表對本合同工作內容、質量、進度、安全、成本、配合等條款負責。 4.2 甲方義務 4.2.1 施工期間,甲方幫助尋找所須的食宿,但食宿不屬于甲方管理范圍,一切相關事宜有乙方承擔。提供相應的施工工具、設備,乙方應安排專人檢查施工工具,如有問題可拒絕使用,如使用則認可無問題,如損壞視為乙方責任,如造成人員傷亡均有乙方全權承擔。 4.2.2 施工完畢,經各方驗收合格,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并按約定付款。 4.3乙方權利 4.3.1 要求甲方提供施工必須的相應工具、設備。 4.3.2 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結算付款。 4.4 乙方義務 4.4.1 乙方負責組建政治素質、技術素質合格的職工隊伍,并將花名冊及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呈報甲方及項目部備案。每個職工簽好上崗協議書,方可上崗作業。并在河北建工集團安全部做好三級安全教育。 4.4.2 乙方在施工期間,用料必須注意節約,不得浪費。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各項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4.4.3 人走場清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滿足工地要求。甲方提供的一切生產工具,乙方均應加倍愛護,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4.4.4 乙方必須制訂出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乙方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前自行檢查施工器具,有隱患必須匯報,不得施工違者后果自負。 4.4.5乙方工人不得私拉電線電源、燒電爐、熱得快等類似電器。 4.4.6 乙方在施工全過程中必須加強對自己隊伍的管理教育。所有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條例,決不允許酗酒、賭博、偷盜、打架斗毆。如有上述現象發生,將視情節輕重,接受各部門處罰,直至清除出工地并交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4.4.7 乙方選派施工人員必須是適合從事體力勞動的5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無任何傳染病、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癥等疾病。 五、乙方工作內容要求事項 5.1 主體結構驗收前線槽、穿木工孔洞的嵌補,粉刷灰餅的設置 5.2 不同材料交接處加強網固定,砼基層表面粘結處理(鑿毛或甩漿 處理)。 5.3 分格條滴水線的鑲貼、基層清理、澆水。 5.4 材料過篩,砂漿拌制及施工區域內材料的水平、垂直運輸。 5.5 粉刷高度3.6M以內腳手架的搭設。 5.6 抹灰層按規范要求分層趕平成活、養護。 5.7 清掃落地灰。及其他甲方另行安排的任務。 六、質量要求 抹灰工程施工質量逐層評定,必須符合現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要求,質量等級為優良。 6.1 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各層必須粘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脫層、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 6.2 抹灰表面應光滑、潔凈,顏色均勻,無抹紋,分格縫和灰線應清晰美觀。 6.3 護角、孔洞、槽、盒周圍的抹灰表面應整齊、光滑,管道表面的抹灰表面應平整。 6.4 抹灰分格縫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寬度和深度應均勻,表面光滑,棱角整齊。 6.5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滴水線(槽)應整齊順直,滴水線應內高外低,滴水線槽的寬度和深度均不應小于10㎜。 6.6 墻面垂直度≤3mm,平整度≤3mm陰陽角方正≤3mm,分格條(縫)直線度≤3mm。墻裙、勒腳上口直線度≤3mm。 6.7 滿足項目技術交底要求。(以項目部交接為準) 七、獎罰措施 7.1 乙方必須服從總進度計劃的要求,只能提前不能逾期, 該分項工程施工工期為 40 天,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如由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將處 500元/天罰款。 7.2 因乙方操作不當,造成粉刷層空鼓、開裂或粉刷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乙方無條件返工,其材料費、人工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此而延誤工期,接受項目部處罰。 7.3 乙方人員如有上班不戴好安全帽、穿拖鞋、硬底鞋、赤腳、赤膊及其他違規行為的,甲方將按規定予以200 元/次處罰。 7.4因粉刷施工得到項目部的獎勵甲方全部返還乙方并增加50%獎勵。 八、其他 8.1 本協議書未及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后再行簽訂補充協議。 8.2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帳目結清后作廢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建設單位:(簡稱甲方) 地 址: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地 址: 茲有 工程,經過投標、議標、決定由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內容 第三條:承包方式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調整 1. 工程價款 2.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做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窩工損失或其他得有關損失; (5)合同條款以外得其他增減或調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六條:合同工期 1.雙方商定總工期為 天。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后,工程可以順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 非乙方原因得氣超過4個小時以上時;停水停電停 (4) 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 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火災等) 3.由甲方責任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支付由此給乙方造成得窩工損失及其他增加費用,相應順延工期。 4.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每超過一天罰款 元,反之每提前一天獎勵 元。但獎罰累計不超過總造價得2%。 第七條:工程質量要求: 第八條:材料設備: 第九條:工程施工前后雙方的工作和有關責任 1. 甲方: (1)進場前 天內,甲方必須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為乙方提供施工人員生活住宿場地,并在乙方進場前辦妥本工程報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許可證等有關手續; (2)負責解決施工場地的用水用電熱力電訊保證乙方在施工期間的需求; (3)按時支付工程款項; (4)協調施工現場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及施工次序,保證乙方順利施工; (5)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6)組織施工現場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的驗收和簽證工作; (7)負責本工程涉及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8)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情況;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負責做好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條: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簽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本工程保修期為 個月。 第十一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 因政策調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緩建,是合同不宜繼續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議。 2. 工程停緩建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購材料設備器具的保護及移交工作,并將自有機械設備,以及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費用,同時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 已訂貨的材料設備器具等款項,由甲方承擔,應退貨的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貨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它 1. 如甲方要求變更工程內容,改變安裝范圍及條件,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辦理書面簽證(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驗收后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設計和施工。 2. 工程款項必須匯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銀行帳號,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簡稱甲方),與_________(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合同。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范圍:本合同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余額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1%計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后,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并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 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合同第10 條規定結束。 1 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保證工程質量良好一 (1)年。 1 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 4、附件:本合同附件應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1 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 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提供及定期對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一 (1)年,每六 (6)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本合同按雙方所簽日期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機構名稱:____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 委托檢測合同書 工程名稱: 委 托 方: (甲方) 檢 測 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描述的技術服務內容、工作條件、費用支付、驗收標準、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和法律問題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基本信息: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設計單位: 4. 建設單位: 5. 施工單位: 6. 監理單位: 工程類別 □ 類 □ 類 房間總數 間 第二條 檢測試驗內容:選項 (在□處劃“√”代表選擇,不選擇項應劃鎖定。) □ 類 □ 類 機構名稱:____ 注:檢測數量不得少于相關標準規范規定的最低檢測數量要求。 第三條、檢測費用及付款方式: 1.檢測費: σ實際檢測數量_單價 (大寫): (小寫) 。 2.支付方式: □ a.一次性支付。支付時間: □ b.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書生效后____日內,甲方即向乙方預付總金額的 %,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機構名稱:____ 計(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2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檢測報告時,甲方即向乙方結清所余款項, 計(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供與公章相符的委托單位全稱;與圖紙相符的工程名稱、建筑面積、層數、結構類型、委托人姓名。 (2)甲方應依據各種材料相應規范、標準,提供相應信息,信息必須準確無誤,以便乙方出具相應報告。 (3)委托應提供符合要求的現場采用條件。 (4)委托時應提出明確的檢測依據和檢測項目(參數)。 (5)因甲方委托信息錯誤而導致乙方出具錯誤的報告,甲方承擔相應的檢測費。 (6)保證檢測費用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 (7)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影響檢測結果公正性、準確性的不合理要求。 (8) 若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2、乙方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名稱、委托單位、委托人等信息根據不同樣品,不同規范、標準,出具相關檢測報告。 (2)檢測時限在規范、標準中有規定的,乙方本著以規范、標準規定的時限為原則,安排采樣、檢測。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3)乙方獨立地實施符合國家標準的檢測,并依據相應的標準規范對檢測結果進行客觀、公正、科學、準確的判定。 (4)乙方出具的檢測報告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各類資質印章齊全,檢測人、審核人、授權簽字人均應簽字,否則報告無效。 (5)乙方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測并出具相應的檢測報告,同時收取檢測費。 (6)若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保密要求(不要求時,應劃鎖定。) 機構名稱:____ 1. 保密范圍 2. 保密期限 第七條 檢測報告提交時間及份數 提交報告時間: ;檢測報告一式 3 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按以下方式承擔違約金 □ a.違約方支付 元違約金給另一方。 □ b.違約方按合同總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經雙方共同蓋章后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機構名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質量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總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第七條工程包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人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付款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條的工程范圍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中間開工 本工程范圍內的______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條雙方聯系制度及協作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關于工程保密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特殊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后失效。 第十六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總承包人收執______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______份。 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互信的原則,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和法律關系,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下條款并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棚戶區改造項目 2.項目命名: 3.工程地點: 4.工程內容:本項目 1、 2、 3、4樓共四棟,八層,框混結構,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由乙方完成甲方所提供的設計施工圖的全部工程量。如有設計變更另行按實結算增、減工程造價。 5.工程總造價:約 萬元左右。 二、承包方式及單價 甲方以包工包料大包干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單價為 元平方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房地局測給的實際面積進行結算。大包干的施工內容為: 1.地基、基礎、臨時道路和土方回填;主體工程;內外裝飾工程、陽臺鋁合金窗、公共部位墻面刮膠、樓梯不銹鋼扶手、水電、水溝、下水道、化糞池、四周散水等和施工圖所標示的設計內容。 2.所承建工程建安稅。 3.進戶門采購安裝價格在 元條左右的新防盜門。 4.層面隔熱及防水工程。四周硬化乙方負責0.5內。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項目乙方自愿墊資從基礎到 層主體完工。乙方安裝 層預制樓面板完工時,甲方開始按主體工程造價分層撥付乙方主體工程款。每完成一層甲方撥付當層完成主體工程量款的 %。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主體工程總造價款 %。 2.內外裝飾工程進度甲方分期分批撥付給乙方。 3.墊資款在乙方做完二層,甲方把乙方墊資款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4.該項目全部竣工,經甲、乙雙方會同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按實際結算額在 個月內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結算造價的 %,剩余的 %作質保金,在 個月內無質量事故甲方將質保金付清給乙方。 5.為確保本項目保質、保量按期完工,乙方應交給甲方 萬元保證金,該保證金在本承包工程項目基礎全部完工時一資性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6.甲方與乙方結算定案時起,在 個月內甲方付給乙方剩余工程款,如果因特殊原因未曾支付工程余款給乙方時,甲方以本項目門面或住房按市場現行銷售價低于 %抵給乙方作工程尾款。 四、甲、乙雙方職責 1.甲方責任 (1).負責做好拆遷、立項、規劃、報建、三通一平(即水通、電通、路通,原則上不影響工程進度) (2).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圖(土建4份、水電安裝圖2份) (3)協助乙方處理施工中的疑難問題,乙方不負責處理周邊關系,如需乙方處理周邊關系,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派駐工地代表 同志負責全面總施工管理,并搞好技術交底。 2.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使用和維修工作。(甲方不再計付給乙方臨時設施費)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報送給甲方。 (3)乙方派駐工地代表人 同志。 五、工程工期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實際需要,雙方決定工程有效工期為300 天(公歷日)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給甲方使用。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駐工地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六、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必須保證“合格”工程,爭創優良工程。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定的標準進行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的指導與監督,必須服從監理方的監管。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未進場之前要經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簽證同意后方可進入,否則視為論虛作假不“合格”產品。 (2)乙方對材料改變或代用時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書面報告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簽證后方可使用。 (3)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同相關部門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基礎超升的部分,甲方必須按實際結算給乙方。 (4)乙方按質量驗證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給甲方和質量監督站。 (5)乙方在施工中發生抽量事件,應及時報告甲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甲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 方等部門共同磋商處理。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作為施工中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乙方組織相關部門交底、核審、做出核審紀要。 2、甲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出具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乙方才予以實施。圖紙增加的項目,甲房另外按________年取費標準計取給乙方。 八、工程驗收 1.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2.工程施工地下基礎隱蔽工程必須有驗收簽證,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甲、乙雙方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乙方無償保修,其保修范圍和期限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參照本合同及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九、雙方違約責任 甲方 1.未能按照合同通知規定的開工期限,拖延一個月尚未能開工,甲方應付乙方10萬元補償金。 2.因甲方報建等各項手續未到位,被有關部門責令停工所造成乙方停工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并按停工時間延遲施工工期。包括乙方租的機械設備、鋼管腳手架、民工工資等由甲方負責。 3.工程未經驗收提前使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和其它問題由使用方承擔責任。 乙方 1.在簽訂本合同三天內必須與甲方辦理好交接手續,正式開工,如推遲10天處乙方10萬元罰款給甲方,以此類推。 2.施工途中因乙方資金未到位造成工程停工、緩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自愿放棄未付的工程款清算權力。 3.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負責無償整改或返工。 4.教育好工程施工隊伍所有人員,決不準在施工現場、鬧事,每出現一次罰款1000元,依此類推。 5.乙方要抓好施工安全管理,有違反施工安全的人和事,甲房每發現一次處罰乙方100元次(當場兌現)。 6.所有進入施工現場 的人員未帶安全帽,每人每次罰款50元。 7.未按合同工期交房給甲方時,每延誤一天罰款5000元,依此類推。 十、糾紛解決方法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與甲方統一思想和具體布局安排施工程序有條理、順利進行。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工程建設的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注意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在施工期間發生的安全和人身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重大安全傷亡事故乙方承擔98%,甲方按人道主義承擔2%的責任。(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3. 費用分攤:甲方承擔工程報建費、環保費、渣土承運費等相關稅費;乙方承擔工程檢測費。按相關部門規定屬于乙方負責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屬于甲方負責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十 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其余由甲方報送相關部門備案存檔。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即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一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該項目結算付清余款________年內失效。 甲方(發包方)蓋章: 乙方(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賬號: 開戶賬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經下述雙方簽署: 1 ____市衛生局局長____先生(以下簡稱甲方) 2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經理____先生(19 年 月 日由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權)(以下簡稱乙方) 出生地:____(國家) 國籍:_____(國家) 總部:_____(國)_____市 在a國的通訊地址:______信箱 鑒于甲方要興建的____學校10000m2的教學樓,乙方提交報價已于19 年 月 日被_____市衛生局招標委員會接受并已中標。 根據a國__部19xx年2月5日第318議,雙方締約于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要完全、準確地按照該合同條款、技術規范、設計圖紙、工程量表、價格表及與合同條款有關的書面協議,在____市對___學校10000m2的教學樓(該工程為樓房,包括全套家具、設備、空調)進行施工。 乙方承認自己對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確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同意締約,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第納爾。 兌換美元比例為70%。 這個金額是用單價乘實際工程量的方法計算出來的,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 至于"分段工程"則根據臨時報表進行支付,臨時報表的書寫方法應是雙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 對乙方的支付要根據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 合同價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為施工所承擔的所有費用、開支、義務、各種稅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及在合同期內規定的保修、保養費。 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階格,如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限提高,調整稅法、關稅及稅務,在a國國內或國外新增加賦稅。 (三)工期 乙方必須根據本合同第__號附件的說明,在自移交場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內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 正式的節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內。 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認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話,可書面通知甲方,說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 如果乙方證實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四)移交場地 根據甲方向乙方發出的通知,進行工地交接,交接時須簽訂紀要,雙方各持一份。 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場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規定的期限內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紀要,并將紀要的復印件寄給乙方。 起草紀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場地之時。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認在簽訂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圍的環境,掌握了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的提供范圍等。 由這些因素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六)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自被通知中標的第2天起的30天內,向甲方寄存履約保證金,金額為該合同總額的20%,或在指定期限內將以前寄存的投標保證金補充到上述比例。 該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證金之后才對甲方產生義務。 有現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 按第五十六條規定,保函須在合同整個執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為止。 該保證金始終都由甲方保存。 作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用方權利的保證。 乙方應在甲方發出掛號函件后,最多在一個月內,按可能業經被扣除的金額的相同額度杯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的余額,或者從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擔費用。 甲方有權索賠,只要用掛號函件通知乙方即可,無須訴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權從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債務。 (七)圖紙和規范完善無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術說明、設計、繪圖中的所有錯誤或疏忽,隨時可以更正。 乙方應親自審查規范、設計、圖紙的有效程度,并在適當的`時候把自己的意見告訴甲方、在甲方接受這些意見的情況下,甲方就要對這些意見負責,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來的一樣。 (八)施工進度計劃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15天內向甲方遞交一份施工計劃,闡明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進度、施工安排、運進施工現場的設備,以及建立臨時設施等。 乙方應根據甲方意見和施工進展情況,對自己的施工計劃進行調整。 (九)合同內容的變更 甲方有權調整合同內容,但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15%。 實際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在合同金額的15%之內,乙方無權要求任何補償。 上述調整金額,要用業已議定的單價計算、如果沒有這種單價,則在責成乙方進行調整時的當地市場價格或世界市場價格的基礎上進行計算。 根據本條款的規定,如果乙方認為提出的調整會導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進行調整之日起最多兩個星期內向甲方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 否則,等于放棄權利。 這樣,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內完成包括調整部分在內的工程,并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時,可將工期延長到其認為是適當的時候。 (+)支付條件 1 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約保承并辦完合同注冊登記付稅手續之后,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的預付款。 支付預付款應在乙方提交與預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后,該保承應該在施工期間始終有效,且應開自一家a國的銀行,或是經過這家銀行認證,同時不許附加任何條件,也不得被作廢。 上述銀行須承認有一筆與保函等值的款項由甲方支配,并承認可全部支付甲方,無須提醒,無須訴諸司法部門,也無須辦理其他手 續,同時也不管乙方或第三者提出的異議。 預付款應從支付給乙方的月工程進度款中按預付款在合同總價中所占的比例扣除,直到扣完為止。 保函額度也可以按預付款收回的金額遞減。 2 乙方運到工地而又是工程實際需要并被甲方接受的材料, 其費用中的_%應付給乙方。 條件是乙方提供的材料應是優質、適用、符合規定,為甲方工程師所接受,并須妥善儲存在倉庫里。 上述規定同樣適用于乙方運到工地的機器設備,這些機器設備具工程的組成部分,在安裝時應是完好無損的,但屬乙方所有的機械則不包括在內,因為這些機械并非是工程的組成部分,只不過是為了施工而引進到現場。 上述預付款要首先從乙方用庫存材料所完成的工程的進度款中扣除,直到全部收回為止。 3 不符合條件與現范而且是實際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雙方確定的單價基礎上向乙方支付其造價的__%。 這些支付款項的金額應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報表面定。 這些款項要在扣除本條第一款所述的預付款比例和先前業已支付的入庫材料費后才能支付,每月支付款金額不少于___第納爾、甲方支付本條規定的月工程進度款,要在工程報表得到甲方認可的45日之內進行。 條件是完成的工程應全部符合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 承擔支付利息的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可將支付(月進度)款的時限適當推遲,以便對報表進行校正。 本文規定的因遲付而享受利息的規定不適用于預付款、合同決算款、過期退回保證金,以及材料款。 一言以蔽之,這個規定只適用月工程進度款。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_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以下簡稱乙方)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對甲方的工程材料來樣及其他建筑實體工程檢測事宜進行檢測。乙方根據國家規范和甲方的檢測要求,予以科學、公正、準確、高效地進行檢測,并按照客觀的數據出具報告。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經友好磋商,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檢測報告提交對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報建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檢測服務范圍及時間 見證取樣檢測: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測;2、鋼筋(含焊接及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測;3、建筑用砂常規檢測;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規檢測;5、砼強度檢驗;6、砂漿強度檢驗;7、簡易土工試驗;8、摻和料(粉煤灰)檢驗;9、瀝青檢驗;10、防水卷材檢驗;11、墻體材料(強度)檢測 主體結構檢測:1、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2、砼保護層厚度(鋼筋掃描)檢測;3、砼樓板厚度檢測;4、砌體基本力學性能檢測 說明:因施工質量、試件制作等原因產生的各類現場實體檢測甲方另行委托,費用按實計算。 三、合同單價 1、本合同按單項(或工程平方米費用包干方式)進行收費核算; 2、本次各項檢測費用合計約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檢測前預付總檢測費用的____%-____%預付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2、其他的付款方式如下 主體工程結束付_______整,剩余款項所有報告全部提交一次性結清。 五、相關權利和義務 甲方義務 1、工程開工后,凡建設過程發生的相關檢測均委托乙方進行。 2、定期與乙方確認工程進度,并根據付款條件支付相應檢測費用。 甲方權利 1、對在建工程的各類檢測數據有知情權,協議執行過程,可隨時查詢。 2、從乙方獲取工程檢測咨詢服務的權利。 乙方義務 1、根據相關標準及甲方要求,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檢測任務,提供檢測報告。 2、對發現的重大質量問題(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實際檢測結果不足設計要求等),及時向甲方通報。 3、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特殊項目檢測(或乙方檢測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前應將分包單位情況通報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進行分包(費用另計)。 4、提供檢測咨詢服務,指導甲方抽樣送檢工作。 乙方權利 根據相應服務內容收取檢測費用。 六、檢測標準 1、甲方明確檢測標準(可以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情況下,按甲方指定標準進行檢測。 2、甲方未明確檢測標準,按工程施工驗收規定的標準執行。 3、各類標準執行優先等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八、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篇5
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篇6
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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