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塔吊租賃合同(精選3篇)
建筑工地塔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開發區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項目部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以雙方協商一致,就地址工程的塔吊或升降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現場代表
出租方指派、承租方指派為駐現場代表,負責租賃機械設備進出場相關文件的簽收、結算等資料的最終確認。
2.租賃機械名稱規格數量設備狀況.
3.出租方資質要求和租賃機械設備資料
3.1.出租方應具有相應的國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賃資質、安裝資質,若無安裝資質由出租方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
3.2租賃機械設備應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市場準入要求,并出示相應的證明文件。
4.租賃期限
4.1.租賃期暫按個月,從設備安裝調試完畢檢測合格后開始使用起計算租費
4.2.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或停止使用,應提前15日通知出租方。
5.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本合同價款包括進出場費租金,出租方為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發生的一切費用都包含在進出場費及租金中。
序號
機械設備名稱
規格
數量
租金
司機人工費
進出場費
地腳螺栓、報驗費等
塔吊、升降機、人貨電梯
承租方根據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續租時,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計算公式為月租金/天*實際使用天數。
6.本合同定金額為人民幣,以實際租用天數計算總價款。
7.租賃價款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供方同意在訂立本協議后按建設方支付需方工程款的相同比例和相同時間段作為需方支付供方貨款的比例和期限。
具體付款方式:進出場費支付:承租方在進場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后支付進場費元,設備退場完畢后在時間內分批支付結清。租金支付:開始使用支付元,中途支付元,設備退場完畢后支付元,余款在在時間內內分批清。若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停工,承租方應按月支付設備停滯費,操作人員的工資應當月支付。春節報停:根據項目部實際放假情況,雙方確認春節報停天數,報停時間不超過天。
驗收事項:設備進場后,出租方將設備安裝調試至正常運轉并報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后,以書面形式向承租方進行交接,并作為租賃日期的開始,
8.出租方義務:
8.1.配備2名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服從承租方的管理,承租方認為出租方派駐操作人員不合格的,有權通知出租方更換不合格人員,出租方應在承租方通知后2日內派合格人員到場工作。
8.2.按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賃機械的進場、安裝、調試、使用、拆除出場等工作。因出租方上述工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8.3.根據承租的要求:出租方應提供性能完好設備和在規定的使用期限內,提供合格的操作人員、維修人員、指揮員保證持證上崗,出租方負責機械的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保證機械正常運轉。做好機械上一切資料且提供給承租方出租方與承租方共同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租賃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
8.4.因出租方設備維護不及時、操作未按規范等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經濟損失。出租方負責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工作,對其過程中的安全全部負責。出租方擅自停機給承租方造成損失均由出租方承擔
9.承租方義務
9.1.按合同約定及時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約定價款。
9.1.負責租賃機械的進出場的道路暢通,設備出場時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設備無法出場,承租方應按月租金的60%支付停滯費。
9.2.提供租賃機械設備維修人員和操作人員的食宿條件,按合同約定返還租賃機械設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完全部價款時終止
本合同一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公司各執壹份。
出租方:承租方:
簽訂日期:
建筑工地塔吊租賃合同 篇2
根據(以下簡稱甲方)的工作需要,現與(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勞務協議書。
一、勞務期間:根據勞務項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計個月。
二、勞務職務:由甲方推薦乙方到(以下簡稱服務單位)從事(地區)(職務)的工作。
三、勞務時間:乙方按所服務場所規定時間上下班或休息。乙方按甲方勞務項目工作,不享有任何加班補貼或是調休待遇。
四、勞務報酬及待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
(1)甲方按每月支付乙方勞務費為人民幣
(2)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日計算,乙方每日勞務費標準為人民幣
2.甲方保證每月以轉帳或現金形式支付勞務費給乙方,發放日為每月
3.乙方在每月正常出勤并提供正常勞務后,方可獲得勞務報酬,乙方勞務報酬以服務單位支付憑證為準。
4.本協議履行期間,若乙方發生意外(包括任何原因),甲方對此負有法定責任的,乙方同意通過下述方式得到補償,并保證除此之外不再向甲方主張任何其它權利:
甲方為乙方辦理團體人生意外傷害保障,乙方在發生任何人身意外傷害事故時,甲方按所購團體人生意外傷害商業險的理賠金額向乙方支付補償。
五、乙方在提供勞務服務前,如不能交齊個人相關證件資料,屆時甲方將暫緩支付勞務費,直至交齊。
六、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應嚴格遵守與甲方簽訂的各項協議及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勞務相關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于產生的經濟損失或處罰金由乙方勞務報酬中進行扣除。
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對乙方勞務成果的考核,考核不達標者,在支付勞動費時將扣減相應的勞務費。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應與甲方簽訂《保密書》,保守甲方和服務單位的商業秘密。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蓄意損壞商品,串通詐騙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服務單位所在零售網點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經濟和法律責任的權利。
5、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自行自覺繳納勞務稅,否則責任自負。
七、協議的解除、終止
1、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2、若因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勞務工作或滿足甲方勞務工作的條件要求時,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協議。
3、協議期滿,本協議即行終止。
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十、甲方要求乙方在勞務期間必須上交個人相關資料,《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帳號卡號復印件》方能進行勞務服務,如在勞務項目結束前仍未交齊,屆時甲方將暫緩支付勞務費,直至交齊;銀行帳號等信息需用正楷清晰填寫,若因銀行帳號等相關信息提交錯誤導致勞務費遲付,由乙方本人負全責。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地塔吊租賃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市勞動局制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日。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_____,達到____________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____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____________工作制。
第五條 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____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______,工資支付按______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______元。
第八條 乙方的保險待遇按____________執行。
第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
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依據__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__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 鑒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