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機械設備購銷合同(通用3篇)
建筑工地機械設備購銷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此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產品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價格
二、付款方式
1.設備總價包括設備造價、運輸費及安裝調試費。
2.合同金額不包含稅金。
3.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預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乙方安排生產。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生產完成,甲方接到乙方的發貨通知,甲方需支付乙方貨款 %即 元。乙方負責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由乙方工作人員現場指導安裝,安裝調試完畢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貨款即 元后交付甲方使用。
4.按以下 種方式結算:
、巽y行匯款;②現金。
三、交貨及運輸
1.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請填寫安裝地點: 。
2.設備卸運:設備到位后由甲方負責卸運。
3.交貨期:合同簽訂后生效,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后,乙方安排設備生產,收到預付款(以匯款實際到賬為憑)后 個工作日內完成設備生產工作,甲方在接到乙方發貨通知,并支付乙方貨款后,乙方應在 日內發貨,乙方負責安裝調試。
四、產品質量
1.設備保修期為設備驗收合格后保修 個月(不含耗材、濾材正常更換);在質保期內免費進行保修。
2.如甲方從乙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購進的備件及耗件由此引起的設備系統故障不屬于保修范圍。
五、售后服務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務:
1.無償向甲方相關人員提供有關乙方所銷售產品的正確安裝、操作使用及日常維護保養的培訓。
2.無償向甲方相關人員提供使用乙方所銷售產品時的現場技術指導。
3.根據乙方相關的服務標準或雙方共同約定的服務標準提供維修或保修。
六、違約責任
甲方須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無正當理由而單方變更設備品種、規格、型號、質量或包裝要求等,應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2.甲方如無正當理由而單方退貨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則應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須按本合同總價的 %/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送貨或代運的本合同內的產品,甲方如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接貨,則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損失。
5.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及成套技術文件,甲方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擅自套用于其他工程項目。如違反本條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乙方須承擔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中途變更材料(或產品或設備)品種、規格、質量等,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期限而逾期交貨,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乙方須按本合同總價的 %/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4.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其他有關規定,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項處理(只能選擇一項):
(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時,由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
九、補充約定
1.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規定,則須由違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2.乙方須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全部和部分專用技術和/或專利的合法所有人和/或擁有者,而且能保證自己有權許可最終用戶使用。
3.貨款未付清前,產權歸乙方所有。
十、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義務后自行終止。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全稱)(蓋章)乙方(全稱)(蓋章)
經辦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名: 戶名:
賬號: 賬號: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建筑工地機械設備購銷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序號產品名稱及牌號或商標產地或國別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元)1 2 3 合計金額¥ 大寫: (含稅價)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設備是全新的,并且采用賣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5日內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關于該產品的國家質量標準文件,在供貨時附出廠合格證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貨:
1、交貨日期:甲方支付預付款后———— 個工作日。
2、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并承擔運費、裝卸貨費用。
3、交貨地點:———————— 。
四、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設備自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保質期———— 年。
在保質期內因設備本身的質量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買方現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更換零部件或退換。在質保期內,賣方應對設備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2、乙方提供————年免費維修,如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到達甲方現場,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24小時內給予答復。
3、因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
五、設備的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設備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于運輸距離、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要求的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包裝上注明貨物品種及數量。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與設備一起發送。
3、設備在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后24小時內發貨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準備接貨。
六、設備的安裝、調試及驗收:
1、甲方對乙方所交設備依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雙方確認的技術標準進行現場驗收。
2、安裝由甲乙雙方現場安裝調節器試,性能達到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
3、甲方收貨時對產品的外觀檢查或開箱清點,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內在質量的責任。
七、 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預付款。
2、設備到達交貨地點后,經甲方指定人員初步檢驗,甲方在檢驗符合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數量、規格、型號后———個工作內支付合同金額的 ————%。
3、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4、合同總金額的———— %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屆滿后支付。
5、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開具正式增值稅發票。
八、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調試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內調試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4、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國家標準,所供設備達不到約定技術要求的,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回全部貨款,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九、禁止商業賄賂和保守商業秘密、知識產權:
1、乙方承諾在業務往來過程中,不向甲方人員贈送現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給予甲方人員利益。
2、雙方負有謹慎保護對方商業秘密及知識產權的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許可他人使用。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簽約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一、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筑工地機械設備購銷合同 篇3
農業機械設備購銷協議書
甲方(銷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縣級農機管理部門簽發的《農機購置補貼協議》購買補貼農機具。
第二條 標的情況
名稱:
規格:
型號:
數量:
單價: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簽訂地為:
實際交貨地(即履行地)為:
交貨時間: 年 月 日。
第四條 貨物付款方式、付款金額及付款時間
貨物付款方式: 。
付款金額: 元。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
第五條 貨物運輸方式及費用
由甲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 ,運費經雙方協商由方承擔 %。
乙方要求將貨物運送至交貨地點以外地區的,增加的運費部分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
第六條 驗收交貨
甲乙雙方在交貨時,應當場進行試機、驗收。
貨物質量標準及驗收標準,以隨機所附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及生產企業有關質量保證、技術資料明示的內容為標準。
甲方在交付貨物時,應當同時交付隨機所附的工具、附件和備件。
第七條 相關資料交接
甲方在交付貨物時,應當同時提供三包憑證,明示農機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方式,告知質量投訴受理部門和聯系電話。同時提供隨機所附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及其他隨附文件資料,并在一周內向乙方出具財政稅務部門統一監制的購貨發票。
第八條 甲方在試機交貨時,應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操作技能、維修保養及安全注意事項等技術培訓。
第九條 乙方對甲方所交付貨物的質量、價格、配置等有異議的,應在交付貨物時現場提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關部門反映,及時調解處理。貨物交付后,視為雙方認可,買賣行為完成。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交貨,每延遲一天,承擔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付款,每延遲一天,承擔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
(三)甲方沒有按照《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發行三包服務責任的,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責任免除
(一)因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甲方不能及時交貨的,甲方不承擔因此造成的延遲交貨的違約責任。
(二)在三包有效期內,確定因乙方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或使用說明書明示不得改裝、拆卸而自行改裝、拆卸,造成農機性能改變或損壞的,甲方不承擔三包責任。
(三)非因產品質量原因發生其他人為損壞的,或因擅自使用非甲方授權或同意的設備、零配件導致農機故障的,甲方不承擔三包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一經簽訂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如需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局面變更或解除協議后,本合同作廢。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相關部門反映或投訴,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購置補貼政策以外購買(銷售)農業機械參照此合同簽訂。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