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密封膠購銷合同(通用3篇)
建筑密封膠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工程所需建筑硅酮耐候密封膠及結構密封膠購銷等事項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 產品名稱及規格和價格
1、 產品名稱:建筑硅酮耐候密封膠及結構密封膠
2、 產品規格及價格
注:a、上述單價為約定地交貨價,交貨地:在蘇州市區范圍內為甲方指定地點,其它地方另行約定;
b、上述單價為最終單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因市場等各種因素的變化而進行浮動或調整;
c、每600支膠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膠槍兩把;
d、膠的顏色及數量在乙方供貨前七天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 貨品品質保證
1、 乙方應該提供全新、合格的合同產品(距產品的有效期至少保證不少于6個月的時間),且所有產品均應符合乙方公司相關產品質量標準及國家標準和待業規范相關技術要求,同時保證使用的產品技術標準應滿足國家現行有效標準要求。經甲乙雙方確定或委托雙方認可的獨立檢測機構認定的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因該批不合格產品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且乙方必須無條件更換不合格產品。
2、 乙方對每批發運產品保證品質合格,在保證滿足對貨物運輸要求的基礎上,乙方應提供適合運輸的標準包裝。
3、 乙方應提供產品完整的質量證明文件資料:合格證、對結構膠不少于十年的質量保證書、國家權威機構提供的產品檢驗報告等。
三、 產品貨款結算與支付
四、 驗收
1、 甲方在收到貨物三日內在收貨現場檢驗貨物清單與收貨品種、規格、顏色、數量和時間是否相符;外包裝是否完好,如有破損,程度如何。在檢驗過程中,如發現不符之處,甲乙雙方應立即確認,且乙方必須采取必要措施補救,若甲方在七日內未提出異議(貨品的真實性除外),則視為貨物該項驗收完畢;
2、 甲方根據雙方封存的樣品對貨品進行檢驗、簽收,甲方如無正當理由而拒絕簽收,則視為該批貨物合格。
3、 驗收如發生爭議,由國家權威檢驗機構按現行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幕墻密封膠與結構膠相關規范、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4、 凡甲方要求乙方送達工地的貨物,甲方應在定貨同時應向乙方說明簽收人,如無說明貨物簽收人的,則甲方住工地臨時倉管人員或甲方項目經理簽收均代表甲方實際已收到該貨物;凡甲方要求乙方送
1、 乙方對合同材料提供技術交底、如甲方向乙方提出具體要求的施工指導與培訓及維護保養指導等服務,乙方應無償提供此項服務;
2、 乙方承諾對其送達的產品提供國家權威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并保證本合同貨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如產品不符合工程使用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該產品。
六、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款項,逾期付款的,每日應按本合同履行總貨款金額3‰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由于甲方原因錯通知到貨,應承擔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在交貨期間內,不能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向甲方償付本合同履行總價的3‰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5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2)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中的相關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提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約定,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更換或退貨,否則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七、 不可抗力
乙方由于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供貨期順延。但乙方經營性困難、停水、停電等不在此列。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方雙方應友好協商,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九、 附加條款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如補充協議與合同內容有不符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經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雙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密封膠購銷合同 篇2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是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中國法律批準,并經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依中國法律設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甲方為使自己的企業行為合乎中國法律的規定,使自身的合法權益獲得中國法律的保護,自愿聘請的律師為其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經協商雙方達成合同如下:
1、服務期限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師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后乙方為甲方提供該專項法律服務之日起,至該項目經乙方論證可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時止,但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個月。
2、委托事由甲方因征地拆遷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3、工作內容就征地拆遷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應甲方要求起草與征地拆遷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征地拆遷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見書。應甲方要求審查與征地拆遷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提供修改意見。應甲方要求參與與征地拆遷有關的談判。
4、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其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4.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真實資料,不得虛假陳述;乙方亦有權要求甲方對其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提供真實、全面的情況及材料。
4.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以及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活動。
4.3、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4.4、乙方律師應當誠實信用,恪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嚴密審慎,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4.5、乙方應選派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4.6、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間所接觸的甲方商業機密、技術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業機密和技術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7、乙方不得向甲方作無事實根據及法律依據的虛假承諾。
4.8、乙方必須在甲方授權范圍內進行代理活動,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4.9、乙方不得拒絕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委托辦理法律事務的要求。但甲方為謀取非法利益、提供虛假材料的除外。
5.1、特別約定乙方在不妨礙、不拖延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務。
5.2、如在本合同期間,甲方發生合并、分立、名稱變更等事項,則甲方的權利、義務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3、乙方律師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規定享有的各項權利,亦不承擔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其勞動合同應履行的義務。
6、相關責任甲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6.1、乙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無條件退還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師費,并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6.2、甲方無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師酬金超過30日的,經乙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師酬金的,視為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6.3、乙方無合法理由拒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超過30日的,經甲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務,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6.4、甲方有重大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經乙方律師提出書面異議拒不糾正,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協議,此項中止行為,不視為違約,由此產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擔。
6.5、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闡明理由并通知對方。
7、律師費該項目的專項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正(¥),于本合同書簽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支付。
8、附則本合同附件所確定的通訊地址及收件人為甲乙雙方認可的文件送達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有義務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專遞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視為已送達。
由本合同引起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訴訟在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合同文本為中文,共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密封膠購銷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方式:
1.4 工期:
1.5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工程內容
第三條 甲方工作
3.1 開工前審核、確認乙方的施工能力。
3.2 全部或部分騰空所要裝飾的房屋,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
3.3 指派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及其他協調事宜。
第四條 乙方工作
4.1 指派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2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
4.3 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內甲方財產不受損壞,做好現場保衛和垃圾清理等工作,不影響甲方其他樓層的正常工作。
4.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4.5隨時接受甲方的施工檢查,接受甲方提出的施工質量標準和其他新的要求(包括設計變更),并按照執行。
4.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5.1 本工程以國家有關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合同及甲方在施工過程中有特殊要求的,以合同及甲方要求為準,合同與甲方在施工過程中提出的要求有沖突的,以甲方提出的要求為準。
5.3 乙方在隱蔽工程隱蔽前應通知甲方檢查驗收,若工程隱蔽后,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復驗不合格,乙方無條件返工,并承擔返工費用。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安全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工期不順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天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六條 工程價款結算、變更
6.1 工程不撥付預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經甲方審查完畢,辦理結算,支付總造價的 ;待質保期 個月后,支付剩余的 。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稅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
6.2 施工過程中,工程設計有變更的,經雙方簽認聯系單,相應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款。
第七條 材料條款
7.1 本工程乙方負責材料、設備的采購供應,但須為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
7.2 乙方采購的材料,應接受甲方的檢查和檢測,符合甲方要求,方能使用,否則禁止使用,已使用的,必須返工重新使用符合要求的產品,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安全、防火條款
8.1 乙方的施工方案,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規,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
8.2 由于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罰款)和相關法律責任。
第九條 質保期與質保金
9.1 本工程質量保證期為工程移交后問題時:
(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內,應立即派員進行維修,并承擔相應費用;
(2)處于質量方面考慮,甲方有權保留自行維修的權利,發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9.2 本工程質量保證金為合同總價的用 個月,若未發生維修及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一次性結清。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要求提前竣工,應支付趕工措施費用。
10.2 乙方應妥善保護好甲方現場滯留財產,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10.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或對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造成損害,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11.1 發生以下情形,合同可解除: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
(2)乙方停工達2天以上的(包括2天);
(3)乙方出現兩起以上(包括兩起)材料設備不合格的;
(4)施工過程中,經甲方檢查,乙方已完成工程的質量大部分或關鍵特殊工序不符合合同或甲方要求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1.2 合同解除后,按已完工并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的工程量結算價款,若有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須扣除。因上一款第4項而解除合同的,不予結算,甲方不承擔給付工程款的義務,乙方須承擔恢復原狀或重新裝修的費用。
第十二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出現爭議或糾紛時,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附則
13.1 施工過程中,甲方有其他書面要求,亦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3.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