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擔保函(通用3篇)
借款擔保函 篇1
致(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
應請求,本保證人愿就向貴方借款相關事宜,向貴方提供如下保證:
一、本保證人愿意為(即借款人)與貴方(即貸款人)于年月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向貴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二、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為人民幣元整;保證擔保的范圍為 主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貴方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三、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主合同之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本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人確認,本函為連帶的、無條件的、獨立的,其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
六、保證人確認,本函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條款的更改或補充,不論是否征得保證人的書面或口頭同意,保證人均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主合同項下借款展期的,本保證之保證期間相應順延。
七、在本函的有效期內,如主合同之借款人違約,本保證人將在收到貴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后三十個工作日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償付貴方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貴方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八、本函自簽發之日起生效。本函失效后,受益人須將本函原件退回我公司注銷。
保證人(簽章)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借款擔保函 篇2
致(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
應請求,本保證人愿就向貴方借款相關事宜,向貴方提供如下保證:
一、本保證人愿意為(即借款人)與貴方(即貸款人)于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月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向貴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二、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 元整;保證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貴方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三、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主合同之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本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四、保證人確認,本函為連帶的、無條件的、獨立的,其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保證人確認,本函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條款的更改或補充,不論是否征得保證人的書面或口頭同意,保證人均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主合同項下借款展期的,本保證之保證期間相應順延。
六、在本函的有效期內,如主合同之借款人違約,本保證人將在收到貴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后三十個工作日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償付貴方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貴方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七、本函自簽發之日起生效。本函失效后,受益人須將本函原件退回我公司注銷。
保證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借款擔保函 篇3
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
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由貸款方按下列分期借款計劃按時、按額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_貸款總額為____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表
分 期 借 款 計 劃分 期 還 款 計 劃年月日金額(大寫)利 率%用 途年月日本 金
二、貸款方如不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并按規定收取罰息。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計劃用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而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并告知擔保人),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________作擔保。
八、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內,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貸款本息和逾期罰息。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單位(擔保人)和公證機關各一份
十、本協議書經借貸款雙方和擔保單位(或擔保人)各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款方借款單位(人):(章)
負責人:
財會人:
貸款方貸款單位(人):(章)
負責人:
經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