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漁船抵押借款合同(精選3篇)
私人漁船抵押借款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投資經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周轉。
二、借款金額和期限.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整。丙方作為乙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還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還款方式及時間
乙方借款從事個體經營投資,保證無條件給予甲方固定回報,連同本金合計自借款日起,每日為壹周期,還款元給予甲方至借款期限日前全部還清,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追回借款。
五、提前還款
借款期限內乙方可提前還款,按第四條約定,按每周期為結算點,扣除已付款項雙方另行結算之。
六、違約還款
1.乙方需按第四條約定還款,若當期未還款,按每周期付甲方違約金元,累計至借款到期日一并合算計入本金,一次性還清。
2.上述所約定的第1條,乙方需償還金額未付款或部分金額未付款,乙方同意自動累計轉為續借款本金,續借期為壹個月,還款約定按本合同約定還款時間周期,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
3.以上所約定乙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則甲方將合算累計欠款金額3日后向法院起訴。
4.還款期限到期后3日內,乙方須主動與甲方協商。
5.訴訟期間利息按月息
七、權利義務
借款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借款方有權收回部分借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八、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借款方的借款,借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款。
4.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九、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三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后,并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_______年___月___日,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自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漁船抵押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債權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債務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為了使 ___________,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 還款內容
1、還款金額:人民幣。
2、還款期限: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乙方 至 年 月 日前還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執行,具體為:_____。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將 作為還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
甲方: (公章)
代表人:
乙方: (公章)
代表人:
簽約日期:
見證單位:(簽章):
私人漁船抵押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住址:
丙方(抵押人):
住址: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壹佰萬元正(¥1,000,000.00)。
二、借款用途:資金周轉。
三、借款期限:六個月,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乙方應在20xx年2月28日前將借款全部清還。
四、借款的劃付:本合同簽訂并辦妥有關抵押擔保手續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后,寫回收款收據給甲方保管。
五、本合同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為每月人民幣叁萬元(¥30,000.00/月),乙方應于每月5號前向甲方支付當月利息。
六、經甲、乙方協商一致,乙方可提前歸還借款。
七、乙、丙方同意提供二人共同所有的、位于中山市港口鎮民主村之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 ,使用權面積為 ㎡)為乙方向甲方之借款做抵押擔保,并到國土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他項權利證書由甲方保存。
八、甲、乙、丙三方約定上述抵押物價值為人民幣壹佰叁拾萬元正(¥1,300,000.00),實際抵押金額為人民幣壹佰叁拾萬元正(¥1,300,000.00)。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實現主債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若乙方到期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甲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得到優先受償。
九、乙方借款期限屆滿還清借款或提前還清借款的,甲、乙、丙三方應于還清借款之日起十日內到有關部門注銷抵押登記,甲方歸還抵押物權屬證書給乙、丙方。
十、轉讓
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或者其繼承人應于30天內書面通知甲方,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義務由其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或其它相關人員承擔:
(一) 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
(二) 乙方涉及重大訴訟事項有損還款能力的;
(三) 其它影響借款人履行債務的事項。
十一、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十二、對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名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見證單位、登記機關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