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個人版)(精選28篇)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附身份證復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2
信用借款合同
(
)農銀借合字第
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下稱貸款方)與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
據《民法典》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
年
月
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
類)貸款(大寫)____元,用于____,還款期限至__年__月_日止,
利率按月息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
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
│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
分 期 還 款 計 劃
│
├───┬─────────────┼───┬────────────┤
│日 期│
金
額
│日 期│
金
額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
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
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
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
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
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
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
%的利息,并可隨時
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
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
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在借款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借款方愿
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訴訟須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
院提起;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八條 其他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
│
借
款
方
│
貸
款
方
│
│
│
│
│
│
│
│借款單位
公
章
│貸款單位
公 章│
│
(或合同專用章)│
│
│
│
│
│法定代表人
章 │
│
│
│負責人
章│
│
│
│
│經辦人
章 │
│
│
│
│
│開戶銀行及帳骸
│經辦人
章
│
│
└────────────────┴─────────────────
簽約日期
年
月
簽約地點
制表單位:中國農業銀行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4
甲方(出資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條例
1、乙方借甲方現金人民幣(大寫) 元,即¥ 元。
2、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借款日以乙方出具的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效力同等。
3、本次借款利率2.5%,但必須準時歸還,不能耽誤甲方投資。
4、擔保方式為擔保人擔保,具體約定由本合同中相應擔保合同確定。
5、違約責任,乙方應按期償還借款,如有違約,則:
(1)乙方須每天支付懲罰性違約金 元。
(2)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3)承擔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案件審理和執行階段的費用;訴訟材料打字復印費)。
二、擔保條款
1、如借款人拖欠,擔保人自愿為借款人償還借款。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民事賠償。
2、擔保責任范圍為本合同項目下的借款,延遲履行違約、 懲罰性違約金,逾期利息及實現全權的費用。
3、擔保期間為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
三、其他
本合同從訂立之日起生效。合同共計 頁,其中《借款收據》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今借現金(大寫)
借款人:
注:
合同訂立日期: 借 條 元, 即 ¥ 年 2 年 月 元。月 日 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5
貸 款 方: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
擔 保 方: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為憑,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在_____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__ %的罰息并如數追回。
第三條、借款期限定為_______年_______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為憑并作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為_____%,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賬戶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賬戶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愿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借款方請作為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第七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并經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 保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6
借款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方:_________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承包_________國(地區)_________工程項目所需人民幣周轉資金,經乙方審查,同意在_________銀行總行_________號文件核定的貸款指標范圍內發放貸款。雙方除遵守《_________銀行關于中央級對外承包工程公司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外,協商同意下列各項內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據批準的貸款申請書,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二、乙方憑甲方報送的詳細用款計劃和具體用途清單,作為付款時審核依據,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貸款的期限是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保證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還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還款具體計劃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還款期內,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超過還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_________%利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_________%利息。貸款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貸款的項目,如果甲方中止對外施工合同,應即通知乙方,并還清貸款本息。
六、甲方擔保人是_________。甲方到期不能如數歸還時,由甲方的擔保人負連帶清償責任。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和甲方擔保單位簽章后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后失效。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上述三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7
借款合同范本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現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資金使用,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計算。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二條乙方還款計劃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歸還本息共計元整。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三條乙方如不按規定時間、數額還款,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天加借款數額的1%計算。
第四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8
貸款帳號:
借款人:
貸款人:
根據 號文批準的 引進項目,所需資金經借款人申請,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包括應付利息 萬美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 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第三條 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 年期 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2.按貸款人制定的 年期 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3.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優惠利率執行,目前為 或4.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復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要寫明)。
第四條 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條 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貸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第六條 用款計劃:根據項目進度,本項貸款提款期為 年至 年,每年用款計劃如下:
年 萬美元; 年 萬美元; 年 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期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第七條 貸款償還:貸款人以項目新增創匯和利潤、折舊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年 萬美元; 年 萬美元; 年 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年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在年底前提出調整還款計劃,并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日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罰息。
為了有利于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賬戶,將用于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后再結匯償還貸款。
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第八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 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保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九條 保險事項:為避免貸款期間可能因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借款人應向有關保險機構投保借款項下進口設備外匯財產保險,并將保險權益轉歸貸款人名下,直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止,保險費用可在本貸款項下支付。
第十條 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本貸款購置的設備。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注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
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并追回貸款。
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
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賬戶中主動收還貸款項。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計劃下達機關批準修改或取消的,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9
借款合同
出借人: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出借人和借款人、保證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金額3,200,000,000元(大寫:叁拾貳億元整)。
第二條 借款用途
借款人借款將用于補充借款人流動資金。未經出借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壹年,借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5月止。款項出借具體起始日以出借款項全額到達借款人指定賬戶之日起算。
第四條 借款利率、罰息利率和計息、結息
4.1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年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壹年期)執行。若借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調整的,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相應調整。
4.2罰息利率
4.2.1借款人未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2.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逾期的罰息利率為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3計息
借款利息自借款轉存到借款人賬戶之日起計算。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按日計息,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如借款人不能按期付息,則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4.2.2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4.4結息
4.4.1結息時,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算利息。
4.4.2本合同項下借款利息按季度結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年利率計算,結息日固定為每季(每三個月)末月的20號(遇非工作日相應順延),首個結息日為20__年8月20日,結息日當日利息計入當期利息;本合同項下借款最后一期結息日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歸還之日,利隨本清。
4.4.3付息日(即利息應到出借人指定的賬戶之日)為結息日當日,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每期應支付的利息額=借款本金余額×年利率%×計息天數/360。
4.4.4借款到期時,借款人一次性償還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借款到期日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計入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第五條 借款的發放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出借人應將借款全額打入借款人指定賬戶。借款一經達到借款人指定賬戶,即視為出借人已經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借款人指定賬戶信息為:
賬號:
戶名:
開戶行:
第六條 還款
6.1還款原則
6.1.1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還款按照下列順序,并結合利隨本清的原則償還:
6.1.1.1支付應付違約金;
6.1.1.2利息;
6.1.1.3借款本金。
6.2付息
借款人應在付息日/借款到期日向出借人支付當期利息,款項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賬戶。付息前,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
6.3償還借款本金
在借款到期日償還借款本金,款項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賬戶。
6.4提前還款
借款人可提前還款付息,提前還款前需結清實際借款期間的利息,提前還款借款人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借款的擔保
7.1擔保方式
7.1.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7.1.2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或承擔責任,出借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在被擔保債務的范圍內履行清償上述相關款項的義務而無須先追償借款人。
7.1.3保證人保證在接到借款人書面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按照借款人的要求將相關款項支付至借款人屆時指定的銀行賬戶。
7.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人擔保的債務(即“被擔保債務”)范圍包括:
7.2.1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應向出借人履行的所有義務、責任。
7.2.2借款人未履行其在《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責任而給出借人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
7.2.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因借款人的義務、責任產生的應向出借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它應付費用。
7.2.4借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由于借款人違反本合同而發生的所有費用、支出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評估費、翻譯費等。
7.3保證期間
保證人對擔保范圍的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擔保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8.1借款人的權利
8.1.1有權要求出借人按合同約定提供借款;
8.2借款人的義務
8.2.1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擠占、挪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借款資金直接或間接進行股票市場、期貨市場及其它資本市場投資;
8.2.2借款人應按照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向出借人提供上季度末的資產負債表、截至上季度末的損益表,并于年度末提供當年現金流量表,并且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8.2.3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出借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8.2.4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還本付息;
8.2.5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出借人的債務;
8.2.6在未還清出借人借款本息之前,未征得出借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8.2.7本合同項下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財產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借款人應當及時通知出借人,并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8.2.8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出借人;
8.2.9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變更股東、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出借人借款債權實現的行為,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出借人,并按出借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及擔保;
8.2.10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發生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情形,且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并按出借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及擔保;
8.2.11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九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9.1出借人的權利
9.1.1出借人有權收取任何依據本合同發生的借款人應付出借人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等;
9.1.2出借人有權取得擔保人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9.2出借人的義務
9.2.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9.2.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秘密應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0.1 保證人出現如下情形之一者,出借人認為可能影響保證人的擔保能力的,保證人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增加或更換擔保條件:
10.1.1 保證人發生重大財務虧損、重大資產損失或其他財務危機。
10.1.2保證人發生合并(或兼并)、分立、重組、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以及股份制改造等變更事項。
10.1.3保證人發生停業、被吊銷或注銷營業執照、申請或被申請破產、解散等情形。
10.1.4保證人股東發生變更,或保證人的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經營或財務方面出現危機。
10.1.5保證人與其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公司之間發生重大關聯交易,影響保證人正常運營的。
10.1.6保證人發生對其經營或財產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訴訟、仲裁或刑事、行政處罰的。
10.1.7保證人在簽署本合同或出具保證書時隱瞞了自身承擔保證責任的實際能力,或未獲得有關機關的授權。
10.1.8 保證人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債權,或以無償、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或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其自有財產、提供服務,或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或其他不適當的方式收購第三方資產或接受服務。
10.1.9保證人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違約情形
11.1.1借款人的違約
11.1.1.1未按雙方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11.1.1.2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11.1.1.3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11.1.1.4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或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且已經影響或損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11.1.1.5所負的任何其他債務已嚴重影響或可能嚴重影響本合同項下對出借人義務的履行;
11.1.1.6在合同有效期內,實施承包、租賃、合并、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經營方式或轉換經營機制的行為,且已經嚴重影響或損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11.1.1.7出借人認為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且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擔保措施的;
11.1.1.8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義務。
11.1.2保證人出現以下情形,借款人未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擔保,視為借款人違約:
11.1.2.1保證人發生變更股東、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破產、撤銷等情形,足以影響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
11.1.2.2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11.1.2.3保證人喪失或可能喪失擔保能力的;
11.1.2.4本合同約定的保證人其他違約情形。
11.2違約救濟措施
出現上述違約事件,出借人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1.2.1按借款本金的0.5‰/日向借款人收取違約金。
1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對借款人挪用的部分,按罰息利率和結息方式計收罰息。
罰息=挪用金額×借款利率×(1+100%)×挪用天數/360
挪用天數自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借款被挪用期間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11.2.3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借款本金或利息(包括被出借人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息)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和延遲支付天數計收罰息。應收罰息=借款人當期應付本息×借款利率×(1+100%)×延遲天數/360。
11.2.4要求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擔保。
11.2.5行使擔保權利。
11.2.6上述違約情形在30日內未消除的,出借人有權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立即償還本合同項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債務的本金、利息、費用。
第十二條 保密
12.1各方對本協議內容以及因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各方應采取必要措施使其員工或其所聘請的專業顧問遵守本協議的保密條款。
12.2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條款的效力。如協議被宣布無效、解除、中止或終止,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4.1本合同經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陸份,各方各執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借款合同》之簽字頁,無正文)
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0
出借人(簡稱甲方):
胯款人(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戶籍所在地:
經常居住地:
電話號碼:
乙方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經自愿協商達成如下約定: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整
二、雙方約定的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個(年/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應當按時還款,逾期還款的,乙方按欠款金額每日
( 1)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還款:還款形式為分期還款形式,還款時應當先支付全部本金所產生的全部利息,借款期限 (年/月),每年償還本金的 %。不能按每(年/月)約定的期限和約定的金額償還本金及利息的,按(年/月)還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期限屆滿不能償還全部本金及利息的,按剩余本金及利息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及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及擔保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違約所產生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因訴訟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等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1
借款合同模板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區(鎮)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執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條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抵押物的保險
第十二條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十三條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吸哪個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于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五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三)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_________________
(一)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二)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三)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準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余額的_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五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房產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抵押權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2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整。
二、借款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簽訂后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并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3
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出借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借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 (¥ 元)整。如大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借款借據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指定用于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 %,起息日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發放之日。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 (¥ 元),還款日為每月 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后,出借人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如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存在數筆到期債務,且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對于借款人給付的款項到底清償的是哪筆債務也即清償債務的順序,由出借人確定。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十三條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借款人不涉及任何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對其簽訂本合同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爭議,不存在其他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債務承擔的情況。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出借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有權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要求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六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七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及個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門、聯系人、上下游客戶、保證人、媒體、征信機構等)予以通報,通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短信、微信、電話、張貼公告等方式,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或將借款用于從事非法、違規交易,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應配合并接受出借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第十九條借款人在未還清出借人貸款本息之前,如借款人向其他機構和個人申請借款(含民間借貸)、或為他人債務提供抵押、質押、保證擔保,應取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第二十條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二十一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或公司(企業)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變更的,借款人應當在向工商部門提交變更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事項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這些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1.抵押財產被列入拆遷范圍、強制征收、強制報廢等可能造成抵押財產滅失的情形的;
2.抵押人、出質人與第三人就抵押財產、質押財產(質押權利)發生糾紛的;
3.發生對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產生或可能差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等情形的;
4.在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及其實際控制人、主要股東等的經營狀況、經濟狀況發生變化,可能對債務清償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5.發生其他對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產生或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比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出借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或增加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或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否則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五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至少提前 個工作日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出借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有權向借款人收取提前還款補償金,提前還款補償金按照以下標準計算:
提前還款補償金=提前還本額×提前還款月數× %,不足一個月的按照一個月計算。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六條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承諾與保證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相應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借款人可能危及出借人債權的情形:
1.本合同約定的發放貸款的先決條件沒有滿足;
2.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足額償還借款本息或其他應付款項超過3天的;
3.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虛假的、無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資料,或隱瞞真實情況的;
5.借款人拒絕或阻礙出借人對其經營狀況、借款人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的;
6.借款人未履行對出借人的其他到期債務,或出借人發現借款人有其他拖欠第三方債務的行為的;
7.借款人資信狀況或還貸能力發生重大變化,出借人認為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8.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主要股東、自然人保證人、自然人抵押人、自然人質押人死亡、失蹤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或身患重大疾病,出借人認為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9.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出借人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借款人發生承包、托管、租賃、股份制改造、減少注冊資本、投資、聯營、合并、兼并、收購重組、分立、合資、停業整頓、申請解散、被撤銷、(被)申請破產、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或重大資產轉讓、停產、歇業、被有權機關處以高額罰款、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涉及重大法律糾紛、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無法正常履行職責;
10.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出借人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甲方沒有履行其他到期債務,低價、無償轉讓財產,減免第三方債務,怠于行使到期債權或其他權利,為他人提供擔保;
11.發生擔保不成立、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擔保人違約或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其擔保責任,或擔保人喪失或全部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能力發生重大變化、擔保物價值減少等情形,出借人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12.借款人出現出借人認為的其他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如果出現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情形,出借人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下述幾項權利可同時行使:
1.停止發放貸款;
2.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本合同項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債務的本金、利息、費用;
3.借款人未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對借款人挪用部分,自挪用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除應按照本合同借款利率支付利息外,應按照本合同借款利率加收 %的罰息。
4.借款人延期支付本合同項下任何款項的,除應按照本合同借款利率支付利息外,應按照本合同借款利率加收 %的罰息,自遲延支付之日起至實際償還之日止。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項下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壹: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貳: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三十一條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聯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聯系人姓名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第三十二條關于送達的特別約定
1.本合同第三十一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系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5.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
十四、合同生效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第三十四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一式 份,出借人執 份、借款人 份。
第三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
第三十七條特別聲明
借款人聲明:借款人已經詳細閱讀了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條款及內容,出借人已經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內容向借款人做了詳盡的解釋和說明,借款人完全了解本合同全部內容。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出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4
貸款方:中國___銀行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 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碼:___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碼:___
電話:____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由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款金額
第一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第二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第三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3.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歸還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間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 約定條款
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載。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5
抵押權人(甲方):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
因乙方原用于抵押貸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雙方就竣工的房地產重新辦理抵押登記達成如下協議:
一、期房抵押變更為已竣工的房地產抵押,房屋產權證號:欽房權證城區字號,于欽州市人民路38號翰林福第棟單______元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貸款金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
二、雙方約定已竣工房地產抵押期限為原期房抵押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日止。(到還清借款本息注銷止)
三、本協議為原借款合同編號:_____〈個人購房借款擔保合同〉補充協議。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章)后,經房地產抵押登記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6
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出借人:
住所:
身份證號:
借款人:
住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 (大寫: )元。如大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及用途
2.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借款借據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本合同項下借款指定用于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挪作他用。
第三條 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3.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 %,起息日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發放之日。
3.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還款日為每月 日。
3.3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四條 借款的發放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后,出借人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五條 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5.1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5.2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如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存在數筆到期債務,且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對于借款人給付的款項到底清償的是哪筆債務也即清償債務的順序,由出借人確定。
第六條 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6.2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6.4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借款人不涉及任何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對其簽訂本合同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爭議,不存在其他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債務承擔的情況。
第七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7.1出借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有權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要求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7.2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7.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7.4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及個人(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單位、政府部門、聯系人、上下游客戶、親屬、保證人、居委會、村委會、媒體、征信機構等)予以通報,通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短信、微信、電話、張貼公告等方式,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8.1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或將借款用于從事非法、違規交易,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應配合并接受出借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8.2借款人在未還清出借人貸款本息之前,如借款人向其他機構和個人申請借款(含民間借貸)、或為他人債務提供抵押、質押、保證擔保,應取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8.3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認可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文件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需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單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否則違約方需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7
甲方(出借人):_____ 身份證號: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 身份證號:_____
乙方擁有房產一套,該房產位于房產證號,房產四至:_____(東至西至南至北至)。該房產已向(原借款行)辦理按揭(抵押)借款,該房產抵押權人為 他項權利證明號為:_____深房 他字第______號。乙方為償還原借款行剩余借款,現自愿將上述房產抵押給甲方并向其借
款。現甲乙雙方達成贖樓借款協議如下:
第一條 贖樓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小寫):_____
第二條 贖樓借款期限自借款期不足該借款期限的,按該借款期限計算。
第三條 上述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第四條 借款日利率為:_____
第五條 上述借款由甲方打入乙方在開立的還貸專用賬戶。
專用賬戶號:_____或乙方指定賬戶。
開戶行:_____賬號為:____
第六條 乙方在請求甲方借款前,須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資料:
1,乙方在申請抵押貸款時辦理的房產抵押登記證明原件(即抵押貸款合同);
2,供款存折及密碼;
3,乙方的工作單位及家庭詳細住址;
4,房產證復印件;
5,乙方全權委托甲方辦理上述物業贖樓,領證等相關事宜的公證書。
第七條 若乙方未能及時準確將上述資料全部交予甲方,甲方有權拒絕履行該協議,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締約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與本合同相關之糾紛,雙方同意由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乙方應保證該抵押房產的所有權及處分權毫無瑕疵,無法院查封或其他抵押權債務糾紛,由此引起的產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8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公司):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整,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年。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按_____%比例從甲方每月勞動報酬中扣還,直至全部還清本息為止。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區人民法院裁決。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貸款前, 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并按提款計劃提款。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后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后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獲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付給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于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部門辦理提款手續,又為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乙方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六、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五項、第六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應按貸款總額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它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貸款,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對于逾期貸款,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助扣收時,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十一、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者協調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____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分期提款和還款計劃、分期提款憑證、雙方簽訂的延期還款協議書和其它有關變更合同條款的協議,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20
出口信用證抵押外匯借貸合同
合同編號:
貸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
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通知編號為____的
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
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
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
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
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
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
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
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
違約通知后的七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
能造成的損失。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于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
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
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
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授權人:
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21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由______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_年零_____個月。自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止。
2.借款分期如下:貸款期限貸款時間貸款金額第一期
3.還款分期如下:歸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作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 約定條款 借款方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借款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___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I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23
借款合同
【當事人情況】
第一條 主體描述
1. 借 款 人:【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法定地址: 【 】
電 話:【 】 郵政編碼:【 】
通訊地址:【 】
基本帳戶開戶行:【 】
賬 號:【 】
貸 款 人:【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法定地址:【 】
電 話:【 】 郵政編碼:【 】
通訊地址:【 】
第二條 當事人陳述與保證
1. (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三條 金額與幣種
1. 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小寫):【 】
第四條 用途
1.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
(2)借款人擬改變借款用途的,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期限
1. 期限: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放款金額、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第六條 利率
1. (1)利率:【 】。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
(2)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 】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3)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 】條約定執行。
(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
第七條 提款條件
1.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第八條 發放方式與賬戶
1.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 】,作為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 放款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第九條 結本付息
1. 1.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3.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 【 】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4.借款人應按第 【 】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放款日 放款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4.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條 順序
1. 1.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評估、登記、保險、鑒定、拍賣、過戶、訴訟或者仲裁、保全、送達、執行、律師、差旅等全部費用)
2.貸款人依本合同或者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需要對前款各項費用選擇不同順序進行清償。
第十一條 提前還款
1. 1.提前還款應符合以下約定:
(1)提前還款日不能為利率調整日;
(2)提前還款時應結清已還本金的利息,利息按本合同約定計至提前還款日的前一日。
2.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在還款日前至少提前10個公司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提前還款后的剩余本金、剩余還款期數和期還款額。協議生效且提前還款資金到賬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3.借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后提前歸還部分本金且縮短剩余還款期數的,剩余的貸款本金仍適用原貸款期限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和調整仍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執行。
4.以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本金,貸款人不重新計算已收的利息,剩余貸款的本金按實際占用期限重新計算。
第十二條 展期
1. 借款人在約定的貸款期限內無法還清貸款,可在貸款到期日前1個月提出貸款展期申請,經公司同意后可以辦理展期手續。如展期期限加上原貸款期限達到新的期限檔次,貸款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檔次計息。
第十三條 逾期與挪用
1.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第十四條 審查與決策
1. 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第十五條 征信狀況查詢
1. 貸款人有權了解、核實有關借款人身份、還款能力、個人信用和家庭財務狀況,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十六條 監督貸款用途
1. 1.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借款使用情況、個人財產情況等并進行核實,借款人應當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2.貸款人對知悉的借款人債務、財產等情況應當保密,但根據法律法規或者應政府部門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第十七條 轉讓權
1. 貸款人有權通過【 】平臺將本合同項下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需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十八條 清償內容選擇
1.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第十九條 自主措施
1. 對借款人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采取救 濟措施,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公告催收。
第二十條 其他權利
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一條 發放借款
1. 在借款人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滿足了放款條件的前提下,貸款人應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二十二條 保密
1. 貸款人應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貸款人為本合同之目的或辦理個人征信之目的披露給保證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個人征信機構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其他義務
1. 貸款人向借款人書面通知下列事項:
(1)放款金額、放款時利率、放款日、還款日、到期日;
(2)根據本合同約定,因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后予以調整的分期還款額;
(3)借款人的還款情況。
第二十四條 轉讓債務
1. 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其他權利
1. 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個人還款能力的資料予以保密,但貸款人為本合同之目的或辦理個人征信相關之目的披露給保證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個人征信機構或法 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如實提供資料
1.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七條 接受監督
1.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第二十八條 專款專用
1.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不得將借款用于有價證券、期貨等投資,股權投資,并自覺接受貸款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對本 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第二十九條 還款付息
1. 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發放借款后,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三十條 信息披露
1.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一條 影響償債事項征得貸款人同意
1.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第三十二條 其他義務
1.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債務人原因
1.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終止本合同項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項,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已提貸款、應付利息及其他費用,且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直接扣款以抵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1)借款人全部停止償還其債務,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償還到期債務;
(2)借款人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借款人住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對外發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4)借款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貸款人權益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四條 保證人原因
1. 如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借款人應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
第三十五條 抵押、質押原因
1. 發生以下情形,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及所涉債務:
(1)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
(2)擔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
(3)擔保物權無效或者被撤銷;
(4)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
(5)擔保人申請破產、被申請破產;
(6)擔保人因被撤銷、解散等原因終止,或者死亡、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
第三十六條 停止放貸
1. 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分別或者同時采取下列措施:
對于尚未發放的借款,中止或者終止發放。
第三十七條 追加擔保
1. 1.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2.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三十八條 提前清償
1.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_條項(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條款)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 】條(借款人通知義務條款)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三十九條 其他補救措施
1.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后七日內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貸款人滿意的補救 措施,否則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到期;借款人應在收到貸款人要求提前到期通知的十日內足額歸還所 有應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對未在該期限內歸還的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天數計收罰息: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不完整的信息或資料;
(2)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檢查;
(3)借款人發生不良信用記錄或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4)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家庭財務狀況惡化等,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
(6)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變化,且借款人未能按貸款人要求另行
提供所需擔保的;
(7) 借款人未經保證人事先書面同意,在抵押給保證人的抵押物上又設定或允許設定任何抵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的;
(8)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第四十條 借款人的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借款人有以下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未按約定償還任何一期本金或者利息;
(2)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隱瞞企業財務、經營等情況,或者拒絕借款人行使貸款人監督權;
(4)在貸款申請及本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提供虛假、不完整、不準確或者無效的資料及信息;
(5)抽逃出資、虛假出資、轉移資產、逃避債務等缺乏償債誠意、降低或者喪失償債能力;
(6)與他人簽訂有損借款人權益的合同;
(7)未履行本合同第_條(通知義務條款)約定的通知義務;
(8)違反所作出的保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
第四十一條 貸款人的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貸款的,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支付利息并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為:【 】。
第四十二條 擔保條款
1. 1.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債務采取以下第【 】項擔保方式擔保:
(1)保證擔保,保證人:【 】,合同號:【 】;
(2)抵押擔保,抵押人:【 】,合同號:【 】;
(3)質押擔保,出質人:【 】,合同號:【 】;
(4)其他擔保方式:【 】【 】。
2.本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如借款人無過錯,則貸款人與擔保人對借款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 合同的效力:
(1)借款人為農牧民城鎮居民個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簽字、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借款人為小型企業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簽字并蓋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各條款間相互獨立,各條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條款的影響。某條款或某部分條款無效的,其他條款仍有效。
第四十四條 復數文件和語言
1. 本合同需簽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借款人一份,貸款人二份,擔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記機關(若有)各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四十五條 合同解釋
1. 如本合同的某條款或某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是或將來成為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該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第四十六條 法律適用
1. 借款人、貸款人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借款和擔保等相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四十七條 糾紛解決程序與管轄
1.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八條 費用負擔
1. 1.貸款人因實現債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等),均由借款人承擔。
2.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本合同應在國家規定的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 證據效力
1.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貸款人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賬務記載,貸款人制作或者保留的貸款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催收借款的記錄、函件,及貸款人制作或者保留的關于本合同履行的材料,均構成有效證明主合同債權債務關系和本合同履行情況的確定證據。借款人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函件、材料等由貸款人單方制作或者保留,而提出異議。
第五十條 其他條款
1. 1.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適用于合同履行及其后可能的訴訟/仲裁程序,寄送至該地址的書面通知、函件及法律文書等,受送達方必須簽收,并在簽收后三日內將回執寄送給送達方。如受送達方未簽收,則留置之日或者郵件退回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通訊地址變更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由對方出具收到該書面通知的回執,變更自回執載明的收到之日起生效,否則變更無效。
3.本合同未載明通訊地址的,以住所地為通訊地址。
4.其他約定:【 】。
第五十一條 聲明條款
1. 借款人和貸款人均同意并確認,借款人、貸款人通過其【 】賬戶和銀行賬戶采取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和法律責任歸屬于借款人、貸款人本人;借款人、貸款人授權和委托【 】根據本合同所采取的全部行動和措施的法律后果均歸屬于借款人、貸款人本人,與【 】無關,【 】也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在任何情形下,【 】不是本合同項下任何借款或債務的債務人或需要以其自有資金償還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借款或債務。【 】亦不是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人或需要以其自有資金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借款人和貸款人同意,【 】有權就其為借款人和貸款人提供的服務收取服務費。(【 】均指中間平臺)
第五十二條 簽署信息
1. 借款合同編號:【 】
借款人:【 】
(簽字):【 】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編號:【 】
貸款人:【 】
(簽字):【 】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十三條 授權委托
1. 借款人(公章): 【 】 貸款人(公章):【 】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 】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
(簽字并蓋章) (簽字并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 【 】年【 】月【 】日
【簽署條款】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24
立合同單位: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互協條件:___________
投資時間及金額:___________
投資時間共______年零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并作為合同附件)分 次或一次支用。投資總額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
供貨合同:___________
產品質量:___________
資金利息及償還:___________
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附加條件: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 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方有效。
甲 方:___________ (蓋章) 乙 方:___________ (蓋章)
地 址: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25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現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權隨時對資金去向向甲方索取書面說明。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借款______年利率為稅后%,即借款總額%,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利息在所借款項到賬后當場以現金或現金劃賬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時支付利息,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當場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_________(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后,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后有效,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并可向甲方索取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的擔保合同。第七條甲方保證
歸還期限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3.甲方保證: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東變更而失效,無任何欺詐行為,并為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的無條件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借資金到期后,若不履行承諾,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還款,愿接受下列處治:提起訴訟向我公司追索,我方無條件放棄一切抗辯和反訴權。乙方可憑此借款合同依法凍結我公司的銀行帳戶;借款合同轉為我方欠乙方的欠條;追回應兌現的款項并按該借款總額加收每天1%的滯納金;追索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我公司承擔。
第七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一個______月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一個______月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26
借款合同(樣式四)
合同編號:
經(下稱貸款方)與(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種類)貸款(大寫),用于,還款期限至止,利率按月息‰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用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金額日期金額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貸款方:
借款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貸款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負責人:(章)
經辦人:(章)
開戶銀行及賬戶:
經辦人:(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27
甲方:_____(公司名稱)
乙方: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
1、借款金額: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借款利息:_____
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_____
借款期限為 ______年,即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可以約定具體如何歸還的期限,比如每______月或每______年的什么時候歸還,由公司從個人工資款項中扣回多少______元等)。
4、還款方式:_____
如果前面有明確約定,則可以不要。
5、保證條款:_____
(如果公司需要這方面的保證的話,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條款,要的話根據你和公司的協商進行補充。)
6、違約條款:_____
根據你們的意見寫
7、其他:_____
公司借款給你如果有什么服務期限或什么附加條款請注明。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時間:_____ 時間:_____
借款合同 篇6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一、由于乙方資金緊張,周轉困難,致使本身生產停泄,已簽訂合同項目不能按期完工,如不及時解決將嚴重影響到合同的履行。
履約,維護對外信譽,乙方向甲方商議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便購入材料進行生產。甲方應乙方申請,同意借給乙方資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二、上述借款用于:_____
(1)、訂購原材料:_____
(2)、訂購輔料:_____
(3)、其他如:_____購買工具等。
三、上述借款直接匯到:_____
收款單位名稱:_____
收款單位開戶行:_____
收款單位帳號:_____
四、為保證甲方的資金安全及時收回借款,乙方鄭重承諾如下:_____
1、嚴格履行合同,保證借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如發現乙方將資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資金,同時乙方應支付借款額30%的違約金。
2、對于上述借款,甲方有權從雙方業務結算款或其他往來款中扣還;甲方也有權委托其他與乙方有業務往來的企業代扣。乙方對此不持異議。
3、本借款協議書一經成立,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須按約定時間歸還借款,否則按每日1‰比例收取滯納金。
4、本借款乙方最遲于借款支付日起天內歸還給甲方。
5、如乙方到期拒不歸還借款,甲方可以隨時向轄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應承擔甲方追討該款發生的誤工費、律師代理費等。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蓋章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28
鑒于_________(借款人名稱)向中國_________(分行名稱)分行申請使用(貸款名稱)貸款,根據中國與_________(國外銀行名稱)簽訂的國外貸款協議,_________(借款人名稱)與中國___________(分行名稱)分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簽約地)簽訂本轉貸款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條?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借款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指中國或中國________分行,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務合同”指作為買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與作為賣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項目”的商務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
“國外貸款協議”指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貸款,“貸款人”同(銀行名稱)?銀行簽訂的本“項目”的信貸協議;
“工作日”指中國總行或其分行以外開門營業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國人民_____總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條?貸款的金額和用途
“貸款人”在此同意,轉貸給“借款人”總金額不超過(金額)的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
本貸款協議項下的貸款權限用于支付“商務合同”項下的貸款及有關費用。
第三條?貸款的期限
根據“國外貸款協議”的規定,本協議的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其中用款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截止),寬限期為_________年(自用款截止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結束),還款期為_________年(自寬限期結束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還款后結束)。
第四條?貸款賬戶
本協議生效后,“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戶和本外幣存款賬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戶),用地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五條?貸款的使用及前提條件
一、在具備下列條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協議項下使用貸款:
1.“國外貸款協議”業已生效并允許支款;
2.“商務合同”業經有關當局批準生效;
3.“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協議十二條中所做各項保證,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進行外債登記。
二、本協議項下貸款的用款期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用款期滿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貸款應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貸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請延長用款期,應在用款期結束前_________天提出,由“貸款人”與國外貸款銀行聯系。如國外貸款銀行同意,可以為“借款人”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第六條?利息及費用
一、本貸款的利率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為基礎,按實際發生天數計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收息日。
二、承擔費為年率______%,一年以360天計算。計算期按貸款的未用余額,自簽訂“國外貸款協議”日_____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每______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月_____日,_____月_____日和_____月_____日為_____日。第一次_____日為“國外貸款協議”簽訂后第______天。
三、管理費費率為______%,按貸款總額于簽訂“國外貸款協議”后______天內由“借款人”通過“貸款人”對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_____費用由“貸款人”中數向“借款人”收取。
五、“貸款人”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_________%,以與提供本貸款相同的貨幣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并以與計算利息相同的方法與利息同時向“借款人”計收。
六、“國外貸款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其它費用(包括協議執行費用等)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協議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負擔。
第七條?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應按照“貸款人”提出的還款時間表中列明的金額和日期,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本息和支付費用。“借款人”應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將應償付款項支付給“貸款人”以保證“貸款人”按時向國外貸款銀行還款。
二、“借款人”應以與貸款貨幣相同的貨幣還本付息,支付費用。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政府貸款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應將提前還款金額、方式事先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做答復,即視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二、買方信貸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50天通知“貸款人”。在得到“貸款人”書面同意后,從還款時間表列明的最后一期還款開始倒順序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應在付息日進行,提前還款金額應為一期還款額的完整倍數。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通知為不可撤銷的。已提前還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貸。
四、因提前還款所發生的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第九條?逾期利息
第十條?_____
“借款人”在“商務合同”生效后,應向“承保人”就該合同項下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_____金額應不低于“貸款人”貸給“借款人”全部貸款的本金。投_____別包括運輸險、安裝工程險和財產險。“借款人”在投保后,必須將_____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_____賠款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及費用。但“貸款人”可視“項目”實際情況通知“承保人”將_____賠款付給“借款人”,繼續用于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建設。
第十一條?稅收
國家稅收部門在“國外貸款協議”及本協議項下征收的任何稅收(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預提稅、印花稅等)均由“借款人”負擔。
第十二條?保證
一、“借款人”在此保證:
1.每年及時向“貸款人”提供年度的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計劃;
2.每半年向“貸款人”提供“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的實際情況的資料;
3.隨時將可能影響“項目”建設的重大情況,決定和事件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4.在每年度結束后60天以內向“貸款人”提供“借款人”以及“項目”的該年度的財務報表及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項目工程支出年度決算報告;
5.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它有關資料;
6.在每次償還本協議項下到期應付本息前60天,將與應付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按第四條規定開立的存款賬戶中;
7.“借款人”對其與其它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所簽貸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項下所發生的任何違約事件應立即通知“貸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聲明并承諾:
1.“借款人”在其它任何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未曾給予其它銀行和金融機構優惠于本貸款協議的償還條件。“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及其與“貸款人”簽訂的所有其它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所欠“貸款人”的全部款項,在償還方面與“借款人”所有其它債務均處于同等受償地位;
2.“借款人”今后在其它銀行和金融機構簽訂任何貸款協議和擔保協議時,決不接受比本協議項下貸款優先償還和損害或違背“貸款人”利益的條件和條款;
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將其現存的和將來獲得的任何資產和權益抵押或轉讓給他人。
第十三條?違約事件
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本協議的規定按時償還到期本金.利息.費用及其它任何應付款項;
2.“借款人”違反了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
3.“借款人”在其與“貸款人”所簽訂的其它貸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項下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
4.“借款人”在其與其它任何銀行或金融機構所簽的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
(1)限期“借款人”糾正違約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布全部貸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償還全部借款。
第十四條?放棄
一、“商務合同”項下買賣雙方如發生爭執或發生其它事件,將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承擔的全部義務。即“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具有_____性,不受其它事件的影響。
二、“貸款人”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應視為放棄該項權利,并且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轉讓
一、未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二、如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時,則任何繼承人、代理人、受讓人或接管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并應無條件地承擔“借款人”在本協議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六條?協議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協議在“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補充,但在修改或補充協議生效之前,原協議仍然有效。
二、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或規章發生變化,而影響本協議的正常履行時,則應按國家當時的法律、法規或規章修改或補充本協議。
三、經“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確認后,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同等有效。
四、本轉貸協議中未明確的內容,應按“國外貸款協議”有關條款的規定解釋。
第十七條?爭執
一、借貸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訴訟程序解決。
二、訴訟費用,按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_____的規定辦理。
三、在訴訟期間,本協議凡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借口解決爭執而拒不執行本協議的具體條款。
第十八條?協議生效
一、在下列條件具備時,本協議正式生效,生效時間以遲者為準:
1.本協議業經借貸雙方有權簽字人簽署并加蓋公章。
2.“國外貸款協議”業經有關當局批準生效。
二、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經借貸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由“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分,副本分送。
四、本協議項下未盡事宜,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總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