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資金美元借貸協議(通用3篇)
流動資金美元借貸協議 篇1
1.合同書
合同編號: 借款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產需要,向貸款人申請流動資金外匯貸款,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
雙方為了保證貸款的順利實施,并維護各自的經濟權益,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貸款金額:____萬美元,包括應付利息____萬美元。
二、貸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止。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內利率固定為借款人第一筆用匯之日總行公布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水平。
或2.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____。
四、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應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借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
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
貿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
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
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六、用款計劃:根據支付進度,本項貸款提款計劃為: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
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七、貸款償還: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創匯和人民幣銷售收入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經濟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
如月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事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并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
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
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
為有利于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賬戶,將用于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處匯額度落實后再結匯償還貸款。
八、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九、違約和違約處理:
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注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
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并追回貸款。
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
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賬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 貸款人:
簽約日期
流動資金美元借貸協議 篇2
合同編號:
借款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方式:
貸款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方式:
保證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方式:
借款方為滿足生產需要向貸款銀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雙方依據,為了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貸款金額
貸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請書確定的借款金額,貸給借款方人民幣(大寫)元。
二、貸款用途
本貸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應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三、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為月息‰。
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2.逾期貸款按逾期金額的%加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
四、借款期限
1.借款時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為憑分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
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用款計劃
1.根據支付進度,本項貸款提款計劃為:月元;月元。
2.貸款方允許借款方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
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方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六、還款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一次(或分次)還清全部本金。
如不能按分次還款期歸還的,作逾期貸款處理。
分次還款計劃如下:
分次還款期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還款金額___________分次還款期第四期第五期___________還款金額
七、權利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2.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3.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八、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
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賬戶。
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
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日內向銀行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
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
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十、聲明及保證
(一)借款方:
1.借款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借款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借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貸款方:
1.貸款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貸款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貸款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貸款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貸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解除或撤銷的,本條款義務繼續有效。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其一)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以下為合同簽章部分,無合同正文內容。
貸款方(蓋章):借款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保證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簽訂地點:
流動資金美元借貸協議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代表: 身份證號:
為促進公司發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擬對datong(廈門)食品有限公司進行增資擴股,經雙方同意,本協議中的所有條件、條款、聲明、保證、附件均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一、股份構成
1,甲方以原daton(廈門)食品有限公司全部資產及品牌入股200萬股,占20%股份。
2,乙方以原daton(廈門)食品有限公司全部資產及品牌入股150萬股,占15%股份。股權結構:股東 股份比例(%) datong資產管理公司 10 datong 5
3,丙方出資1000萬,每股1元,入股1000萬股,占65%股份。股權結構:股東 出資(萬元) 股份比例(%)合計 1000 65
二、組織架構
公司設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店長、物流、項目經理。 按照股份公司形式進行管理。
三、日常管理
堅持公開、公正、透明原則,運用管理軟件進行日常資金流向管理,所有股東均可實時查看公司的經營情況。
四、特許經營權
(1)甲乙雙方聲明,進入新公司的業務擁有能夠繼續從事目前業務所需要的所有特許、許可和授權。上述特許、許可和授權在簽署日后將繼續有效,且不因新設公司的股權結構、組織機構的任何變化而發生改變。
(2)甲乙雙方保證,上述特許、許可和授權在簽署日后繼續由新公司享有。
五、知識產權
在簽署日后10日內,甲乙雙方應向對方披露其所擁有的全部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商業秘密。甲乙雙方保證對其所擁有的上述無形資產享有合法的權利,在簽署日之后新公司可以繼續無償占有或使用上述無形資產。甲乙雙方保證其對上述無形資產的使用沒有也不會侵害他方的任何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或其他權利。
六、勞動用工
甲乙雙方遵守任何有關勞動用工的法律、法規,并不存在任何影響正常經營活動的勞動爭議或勞動糾紛。
七、必要的財產和權利
在簽署日之后,甲乙雙方保證新公司繼續擁有所有從事目前業務活動所必要財產和權利,無論是不動產、動產、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資產。
八、保密義務
在成立日前,任何由雙方或本協議涉及的其他方提供的信息(在此之前,上述信息沒有向社會公眾做過公開披露,屬于保密性質的信息),不能披露給除了雙方各自的員工和財務、法律顧問、雙方指定的中介機構、本協議或法律(國家政策)允許或要求的人員之外的任何其他人員;如果本協議未能最終履行完成,上述信息如果是以書面形式提供,則應向信息提供方返還其所提供的信息的書面材料,或是應信息提供方的要求銷毀其所提供的信息材料,包括所有的原件、復印件、任何派生材料;任何一方在此后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他方的上述信息,或是為自身的利益而直接或間接地使用任何他方的上述信息。
九、費用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同意,因本次資產重組工作而發生的一切合理支出,記入新公司的開辦費。
十、不可抗力
如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政策調整等在訂立本協議時各方所無法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致使本協議規定的條款無法履行和履行已背離甲乙雙方訂立協議的初衷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該事件發生后15天內,將經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或有關政府批文通知對方,書面通知解除合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履行延遲時,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該事件發生后15天內,將經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復履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若一方做出錯誤的聲明、違反了其聲明和保證、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統稱違約行為),其同意賠償對方因其違約行為所直接或間接遭受的一切損失、費用和承擔的責任。
(2)若一方有上述之外的其他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十二、爭議的解決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或是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甲乙丙三方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都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當通過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爭議時,雙方同意將上述爭議提交給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協議的調整和解除
甲乙丙三方均理解本協議,依據本協議制定的資產重組方案需經本協議雙方的同意,且雙方同意依據有關部門的批復對本協議進行修改。
十四、協議的生效、中止和終止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并經法定程序批準后生效。
(2)如依據本協議制定的資產重組方案未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則自收到該批復之日起,本協議及其所有附件均告終止。
十五、其他
(1)本協議的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為本次資產重組的原則方案,雙方根據本協議簽訂增資協議,增資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以最終完成重組工作。
(3)本協議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做出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
(4)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在訂立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其他未盡事宜,由各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6)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本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余報國家有關部門。
甲方: 身份證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證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身份證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