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擔保協議(精選6篇)
公司借款擔保協議 篇1
出資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乙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法人:
電話號碼:
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商定,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借款額給乙方,丙方為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個月。以借款借據上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執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證券公司承銷,向社會發行公司債券________元,期限____年,年利____%,到期本利一并還清,不計復利,逾期不計利。
一、甲方保證本次發行公司債券手續合法,發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續不合法或發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時,乙方有權請求甲方賠償損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發行充任甲方保證人,當甲方不能如期償還本息時,乙方代甲方償還。乙方保證責任為不可撤銷責任。
乙方不履行保證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債券本息后,有權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月內,償還乙方代付本息總額并按月息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遲延償還時,應按每日____‰比例,另向乙方償還遲延利息。
四、公司債券償還期屆至____月前,甲方應向乙方通報自己償還能力。甲方逾期不通報,致乙方不能代償時,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五、甲方如期通報后,乙方應作好代償準備。乙方不能如期如數代償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六、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在不妨害公司債權人前提下,協商解決。
七、乙方同意甲方將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條款)寫入其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八、甲乙某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應向____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或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借款擔保協議 篇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期限為________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最新反擔保合同范本最新反擔保合同范本。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最新反擔保合同范本文章最新反擔保合同范本出自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借款擔保協議 篇3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
借款與還款期限: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等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的同意,提前還款時利率另行商定。計收利息按借款人的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為____%,按月結息,結息日為借款日當天。
第三條 貸款人、借款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應當按期根據借款人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4。借款人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要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5。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6。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四條 保證方式與范圍
1。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保證責任。
2。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傳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六條 擔保人承諾
主債權同時存在一個或多個物的擔保或第三人保證的,不論相關物的擔保是由借款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貸款人有權自行選擇實現擔保的順序,即貸款人有權選擇先由任何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要求借款人與保證人、物的擔保人同時履行責任,擔保人可以放棄針對貸款人選擇清償順序的抗辯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本息或其他資產的保全措施。
2。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為主從合一合同,擔保合同不另行簽訂。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相應條款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借款擔保協議 篇4
甲方(資金方主辦人):乙方(擔保銀行):丙方(借款方):
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誠信、互利、公平的原則,就借款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擔保合同》如下:
一、甲方同意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支行為公司擔保人民幣億元整。
年利率%,即人民幣萬元整,一次性綜合服務費 %,即人民幣
萬元整。
第一年總計支付人民幣萬元整。
甲方接到乙方《(還本付息保函)預開通知書及邀請函》,經核實無誤,伍個銀行工作日內,安排先生(商),在華人民幣億元整,轉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甲方專用賬戶。
二、款到乙方三個工作日內,乙方負責開立先生戶名的專用賬戶和進賬單,并在銀行《還本付息保函》上簽章,一并交給資金方主辦人
先生,乙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負責支付本年借款利息8%,即人民幣萬元整,和一次性稅后綜合操作費7%即人民幣萬元整,交給資金方主辦人
先生,否則,按動款時間,每億元每天元計算賠償給甲方,本金提回,本合同終止。
三、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五年。
每年月日前,由乙方支付利息8%,計人民幣萬元整,交給資金方主辦人
先生,直至借款擔保合同期滿為止,逾期不能足額支付利息,本金提回,本合同終止。
四、擔保銀行必須在年月
日前以資金方式一次性還清本金,出現不良資產、轉款失誤、企業破產、項目停工、企業兼并等,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五、乙方根據擔保規則和本合同條款行使職權,乙方有權支配甲方專用賬戶的資金,甲方不得干預。
出現失誤由乙方負責歸還本金。
六、乙方和丙方做好項目評估,辦好貸款手續,按進度用款,實行專款專用,保證資金安全。
七、丙方按期向乙方交納利息,到期歸還本金,由乙方轉付給資金方主辦人先生。
八、其他:(一)、甲方按合同約定保證資金按時如數到位,否則,按丙方所繳納備用金的%賠償給丙方。
(二)、簽訂本合同,丙方暫交備用金每億元每天仟分之五共
元在雙方共管賬戶。
丙方負責辦理乙方在銀行《〈還本付息保函〉預開通知書邀請函》上按時、完整、無誤簽章,提交甲方確認,確認無誤,甲方退回備用金,否則不退。
本《借款擔保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后附銀行《(還本付息保函)預開通知書邀請函》,缺一無效。
本合同翻印、復印、過期無效。
甲方(資金方主辦人)簽字:(相關資料辦理開戶是提供)時間:
年月日
乙方(擔保銀行):銀行(公章)行長簽字:身份證復印件:
公司借款擔保協議 篇5
致(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
應請求,本保證人愿就向貴方借款相關事宜,向貴方提供如下保證:
一、本保證人愿意為(即借款人)與貴方(即貸款人)于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月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向貴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二、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 元整;保證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貴方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三、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主合同之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本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四、保證人確認,本函為連帶的、無條件的、獨立的,其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保證人確認,本函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條款的更改或補充,不論是否征得保證人的書面或口頭同意,保證人均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主合同項下借款展期的,本保證之保證期間相應順延。
六、在本函的有效期內,如主合同之借款人違約,本保證人將在收到貴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后三十個工作日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償付貴方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貴方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七、本函自簽發之日起生效。本函失效后,受益人須將本函原件退回我公司注銷。
保證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公司借款擔保協議 篇6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ⅰ:
保證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1.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轉賬憑證及還款計劃表為準。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
第二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
2.1 借款利率為月息 .
2.2 計息方式為按月計息,到期還本。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
第四條 提款
4.1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全部借款,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為 (a.現金;b轉賬支付)
如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為轉賬支付,出借人應于本協議簽訂當日將借款一次性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下列任何銀行賬號中:
戶 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上述付款行為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條件之一。
4.2 借款人提款當日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據。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嚴格按照以下還款計劃表履行還款義務。
單位:元
期數 還款日期 還款本金 還款利息 還本息合計 剩余本金
1
2
3
4
5
6
7
指定還款戶名: 開戶行: 還款銀行卡號:
5.2 借款人歸還最后一期本息時,應在保證人ⅰ見證下進行,否則,保證人ⅰ有權扣除借款人履約保證金。
保證條款
保證人ⅰ、保證人ⅱ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六條 保證方式
保證人ⅰ自愿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ⅱ自愿為保證人ⅰ提供反擔保。
第七條 保證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具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其他條款
第九條 擔保約定
9.1 借款人未按時歸還借款時,保證人ⅰ對出借人的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9.2保證人ⅰ承諾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經出借人本人親自確認并完善相關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墊付借款人應付的本金、利息。
9.3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后,可向借款人追償。保證人ⅱ自愿為借款人就因其未按時足額還款付息導致保證人ⅰ承擔保證責任時向保證人ⅰ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后,可向保證人ⅱ追償。
9.4 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未經保證人ⅰ同意私下交易或變更本合同約定事項,如私自續期或終止合同等,保證人ⅰ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條 合同各方承諾或確認
10.1 出借人保證自己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10.2在約定的期限內(7天)與借款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 借款人保證提供給出借人、保證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
10.5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事項。
10.6 借款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評估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有關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ⅱ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借款人、保證人ⅱ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ⅱ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在有關事項發生后48小時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ⅱ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1 合同各方均服從保證人ⅰ對整個借款以及借后的全程跟蹤服務管理,并按約定向保證人ⅰ支付擔保、咨詢服務費與履約保證金。
10.12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
保證人ⅰ可代為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權利:①催收、代收欠款;②要求保證人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③訴訟(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上訴、反訴、和解、執行、代為接受執行款項)
第十一條 轉讓
11.1 出借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保證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
11.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保證人ⅱ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二條 合同條款的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4.1出借人未依約出借款項的,出借人應按當筆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五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借款人為該合同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經濟損失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14.2 出借人在借款期滿之前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的,按實際借款期限計收利息,但月息調整為 .保證人ⅰ另行為借款人匹配資金。
14.3 借款人可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實際借款期限支付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計息。
14.4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含本金及利息),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還應按應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逾期罰金;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向保證人ⅰ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費,造成上門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差旅費。
14.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付款(含本金和利息)兩次,經保證人ⅰ書面同意,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4.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借款而導致保證人ⅰ代償的,除借款人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外,借款人還應向保證人ⅰ支付代償金額5%的違約金,該代償金額按原借款利率上浮50%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償還全部代償金額及違約金、催收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為止。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
15.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經出借人將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銀行賬號中,并由借款人出具《收據》后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15.2借款人如果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保證人ⅰ審查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能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5.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保證人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
17.1 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展期協議、催收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且含義認識一致。
17.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補充條款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