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財產作為抵押物借款合同(精選3篇)
名下財產作為抵押物借款合同 篇1
編號:
立約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
現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等。
第三條抵押物和抵押物權屬憑證的保管及責任
一、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抵押期間為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全部還清之日止的期間。
二、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因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設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抵押期間,乙方應將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
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憑證。
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權屬憑證滅失的,甲方應承擔補辦費用。
第四條抵押物登記
第五條保險
第六條對抵押期間處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換、贈予、轉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在向貸款人提供擬承租人已知曉抵押物已抵押給貸款人、并承諾自行承擔因抵押權實現而提前中止租賃合同的所有損失的書面證明后,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長于——年,出租期限長于—年的出租,必須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租賃所得應存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用于歸還貸款的存款賬戶中,作為每月還本付息款項來源的一部分,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間,如乙方確需有償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可以進行:
1.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以致不能足額抵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足額抵押財產;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以用于到期或提前清償借款合同項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在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以后,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物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得權屬憑證退還乙方。
第七條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有關保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公證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后,借款人未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延長的期限屆滿后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或違反借款合同,導致出現甲方依法可以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的情況;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
五、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雖接受繼承或遺贈,但拒絕履行償還借款本息義務的;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的其他事由。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處分抵押物的行為,并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財產,或依法提前處理抵押物。
二、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孳息收取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不能按時清償,甲方因此主張抵押權,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權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十二條抵押權的實現
一、當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任何單項或多項情況,抵押權可經下列方式實現:
1.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2.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有權優先受償。
其價款超過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的部分,歸乙方所有。
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三條抵押權消滅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消滅。
甲方保管的乙方財產權利證書或證明及財產保險單等應退還給乙方。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物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甲乙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后,甲方為追索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的債務,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爭議解決。
第十五條抵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經乙方簽字并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自乙方簽字并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第十六條關于立約人的說明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簽訂鑒于
(即借款人)申請向甲方借款整(大寫),甲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借款,甲方和借款人為此簽定了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第十八條抵押物
一、名稱:
二、數量或面積:
三、購入價:
四、評估價及抵押率:
五、處所:
六、使用期限:至
七、權屬來源:
八、權屬證明: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二者擇一):
一、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第二十一條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征信系統提供貸款信息;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貸款人有權通過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 、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有權簽字人:
乙方(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名下財產作為抵押物借款合同 篇2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
放款單位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借款人同意將其_______________抵押給放款人,雙方確認財產抵押的條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或部分)抵押給放款人。在貸款期間(指貸款本息未全部清償前,下同)抵押品歸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營業下,運用抵押品進行經營管理,無權對抵押品進行出售和轉讓。借款人在運用抵押品的過程中,應注意維修和愛護使用,避免不應有的損失。
二、借款人在貸款期間,抵押財產必須全部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抵押品的保險單的受益人應轉讓給放款人(保險單應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本息清償前,對抵押品按期續保,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一旦發生險災,保險賠款應先歸還放款人的貸款本息(包括逾期罰息)。
三、放款人對借款人來說是第一債權人,未經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將抵押品再抵押給第三者,或將抵押品轉讓、變買處理,也不得將放款人的應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給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及逾期罰息,或因違反貸款協議及財產抵押合同的各項規定,給放款人造成經濟損失,放款人有權不必征詢借款人的意見,可以自行處理抵押品,包括將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將抵押品變賣處理,抵押品價值原則上按原值的_____%作價,但為照顧到借款人的利益,經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變買抵押品,處理抵押品的收入,優先歸還貸款的本息及逾期罰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處理。
五、本合同的各項抵押條件是連續的,在貸款未清償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間如借款人地址、名稱、機構等發生變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六、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執,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雙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報經借款人所在地公證機構公證(公證費由借款人負責)后生效,成為對雙方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從放款人收回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罰息)之日起,本財產抵押合同即告失效,原移交給放款人的財產保險單應退交借款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證機關各執一份。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
放款單位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名下財產作為抵押物借款合同 篇3
借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甲方向乙方借款。甲方以(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物按當月市場價值的%計算,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借款內容: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確認收到乙方發放貸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該借款自年月______日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率按每月百分之___________(%)計算。利息從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算,按月結息,乙方應每月按時償還利息,借款到期時還清本息。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
2、所在地點:_____________
3、抵押物價值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的義務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其他規定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補充條款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生效條件: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章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