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施工借款合同書(精選3篇)
基建工程施工借款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利的原則,乙方需要資金投入搞基建工程。向甲方借款萬元(人民幣)投資,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下列條款:
一.甲方同意借給乙方萬元(人民幣)一年內還清本息。
二.乙方必須按月利率千分之七(7‰)付給甲方。
三.乙方同意以德新一路,寬米,深米,鋪面坐南向北的平方米商住宅基土地作抵押。土地證“號。
四. 乙方如果不依時還清給甲方本息,抵押土地歸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建房使用永遠所有,不需要向法院和公政部門進行起拆和辦理其他手續。
五. 乙方要協助甲方辦理好土地過戶手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定之日起有法律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基建工程施工借款合同書 篇2
甲方新建圍墻工程由乙方負責承建,為了確保工程質量,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確保按照建設要求完成工程任務,擬定本協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特定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工程標準
以經開區規劃建設局城市圍墻規劃建設的統一要求為標準
第二條:工程承包費
實體墻每延米約元,文化墻每延米約元。工程質量按甲方要求,以實際驗收工程質量為標準,進行結算。
第三條:付款方式
按工程造價的總預算,甲方先預約乙方工程款的%計元,結工后憑“圍墻工程驗收結賬單”結算,剩余金額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工程質量要求
按國家頒布的有關規定及規范、標準進行驗收。
第五條:合同預定
基礎土方完成后,經甲方驗收方可施工,施工期限為天內完工,遇雨雪順延。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
承擔工程款不能按時到位而出現的誤工責任和經濟損失;
指派一名施工監理,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進行監督,協調甲、乙雙方關系,提供必要的協作;
不負責乙方施工中的任何不安全事故。
2、乙方:
在施工中,必須按規范施工,符合施工用料、拌料的規定及有關規范要求;
承擔施工中所發生的不安全事故引起的責任;
承擔在施工期間因圍墻工程所引起的一切糾紛;
承擔水、電通至施工現場的協調責任,保證通路平整,滿足施工、運輸需要。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基建工程施工借款合同書 篇3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XX小區道路、管網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權利和義務,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的法規條例,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一、工程內容:X相關小區道路、自來水、熱力、雨污管道、道路鋪裝及綠化等。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價:以最終結算為準
四、合同工期: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乙方必須確保通過有關部門的綜合驗收,并提供完整的施工技術資料。
六、材料控制:
工程所需的鋼材、水泥、雨污水管、給水管、鍍鋅管、大理石、水泥磚、路沿石、綠化苗木等其它材料在進場之前,乙方必須提前一周提供樣品、價格、和廠家,經甲方確認合格方可使用,未經甲方認可,擅自使用,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并對所施工部位無條件返工,所發生的費用和工期延誤均有乙方承擔,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工程中嚴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七、進度控制:
工程開工前提供總進度計劃、月計劃、周計劃,應有進度滯后的改進措施,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天按結算值的0.01%計算。
八、工程質量、安全控制
工程開工前7日內,應根據施工圖紙、合同約定和有關標準規范規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經甲方和監理認可,在施工過程中認真貫徹落實。乙方在施工時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其他管網的施工順序,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護措施,施工過程中實行“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隱蔽工程在隱蔽前必須經驗收合格方可隱蔽,若未經驗收私自隱蔽一次罰款1000元。管溝開挖后須交通障礙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施工中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所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清理并運送到合適地點,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施工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
9.1工程結算辦法:
9.1.1 工程按實結算,結算依據:執行20xx《山東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山東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相關補充定額、《山東省建設工程消耗量定額濰坊市價目表(20xx年)》,三期、四期執行《山東省建設工程消耗量定額濰坊市價目表(20xx年)》。
9.1.2 工程類別按照三類,土建、安裝人工工日單價36元/工日,裝飾工程人工工日單價38元/工日。
9.1.3材料價格:地材價格、議價材料及安裝材料價格按市場價雙方約定執行。
9.1.4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乙方額外協助而產生的不能套取相關定額費用的零星用工,按110元/工日計取。
9.1.5社會保障費結算時不計取,措施費中的總承包服務費不計取。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款至工程結算價的80%,與物業辦理完交接手續后(十日內)付至結算價的95%,保修金為5%,保修期為二年,滿一年后(14日內)付50%,其余部分保修期滿付清。
十、預算審核:
工程完工后,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后28天內,乙方編制工程預算報甲方由甲方委托有資質的審計部門或經承發包雙方核實工程造價,決算審減額超出5%部分的審計費,按審減額的5%計費且由承包人承擔,并經發包人代扣承包人工程款于審核完畢后十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咨詢單位。 [計算公式:審減額審計費=(送審造價—審定造價1.05)5%]
十一、違約責任
工程施工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膠州市人民法院訴訟。
十二、其他
1.本工程保修期為兩年,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通知后應三日內到場,七日內修完,若乙方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扣留保修金,另行安排維修。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工程完工價款結清保修期滿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4.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