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借款合同(三)
6.2 印花稅:借款人應支付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管轄地征收的注冊稅或轉讓稅、印花稅或類似的稅款以及應付的罰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稅款、罰金和利息,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如數補償代理行或該行。
第七條 付款;計算
7.1 款項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應付款項或票據,應在上述應付之日時間上午11時為止,用美元、用______________銀行間清算系統清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________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支付給代理行在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的賬號為第________號的賬戶,或代理行通知借款人指定的其他賬戶。
(2)凡根據本合同或根據票據寫明到期應付款項,或任何利息期的終止日在某規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沒有相應的日期,則應在該月最后一個銀行營業日付款或終止。凡寫明上述支付的到期日或任何利息期的終止日不是銀行工作日,則在下一銀行工作日支付或終止利息期,除非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跨月。在這種情況下,應提前在上一個銀行工作日支付或終止。
7.2 計算:根據本合同應付的利息和承諾費,應按1年360日和實際過去的天數計算。
第八條 先決條件
8.1 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須根據下列條件而定:即代理行應在不遲于付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________時間下午________時收到經簽署的副本以及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銀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內容均應為代理行所滿意:
(1)人證明書,其格式基本按照附錄3的規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規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師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4所規定的格式。
(3)當地法律事務所、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當地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5規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________________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6規定的格式。
(5) __________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接受指定作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傳票,基本上按照附錄7規定的格式。
8.2 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的額外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應根據下列額外條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于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
(2)代理行在貸款付款時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
(a)證明各該行貸款承諾的________份票據,總額相當于該行貸款總額,而每張票據的金額與貸款的每期償還金額相等,這些票據基本上按照附錄2的格式,并根據第3.1條確定,經正式簽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
(b)一份經簽署的文本和經確認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額外簽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銀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這種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內容應為代理行滿意。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9.1 聲明與保證
借款人向各行聲明與保證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并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