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精選32篇)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1
出 借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借 款 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保證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 )。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范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1.3借據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
第二條:借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息 ‰(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于或者遲于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占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違法活動。
第四條:支付方式
4.1 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
名稱: 開戶銀行: 卡號:
4.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
4.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第五條:還款方式
5.1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 1 種還款方式: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5.2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 書)。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5.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收取款項及利息。
擔保條款
第六條:保證
6.1保證人自愿就保證范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2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第七條:物的擔保
7.1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并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7.2 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登記。
7.3 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八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咨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承諾與確認
第九條:出借方承諾與確認
9.1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9.2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于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條:借款方、保證人承諾與確認:
10.3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并愿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經營數據信息。
10.5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材料,并確認數據的真實性。
10.6借款人愿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后通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咨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所有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0.11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項。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出借人的責任
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據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借款人、保證人的責任
13.1 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13.3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通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后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13.4 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采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其中律師費依照行業標準和慣例分階段(即一審、二審、執行、或者再審等)收取,每一階段約定律師費為 (¥ );如果依照公證機關強制執行證書申請法院執行的,律師費以一個階段標準收取。其他費用以相關機構提供的票據為準。
14.4 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還款或者支付利息,導致保證人、其他擔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為償還的,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相應擔保責任不免除,代償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償,追償的范圍包括本條款項下所有違約責任內容。
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轉讓
14.1 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并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14.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委托
15.1 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審核、項目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后監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托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15.2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第十六條 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7.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7.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7.4 本合同簽訂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還款計劃書、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19.3本合同一式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鄭重承諾: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愿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不為法院強制執行設置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商,并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
合同簽訂地:吉利區文化路立業大廈合同簽署日期:二〇一三年 月 日
室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2
出借人(甲方):
聯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身份證號:地址:
電話:
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電話:
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暫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
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資金臨時性周轉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小寫:¥ 元)。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以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收條)至 年 月 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本金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 ,期滿還本付息。
六、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信息。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借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擔保條款
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保證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逾期還款,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訴訟費、差旅費、誤工費、通訊費,文印費等合理費20xx元)。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條款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生效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送達告之條款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書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發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書面通知以發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為送達。
十二、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 年__ _月_ _日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3
出 借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借 款 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保證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范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1.3借據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
第二條:借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息 ‰(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于或者遲于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占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違法活動。
第四條:支付方式
4.1 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
名稱: 開戶銀行: 卡號:
4.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
4.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第五條:還款方式
5.1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 1 種還款方式: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5.2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 書)。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5.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收取款項及利息。
擔保條款
第六條:保證
6.1保證人自愿就保證范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2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第七條:物的擔保
7.1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并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7.2 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登記。
7.3 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八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咨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承諾與確認
第九條:出借方承諾與確認
9.1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9.2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于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條:借款方、保證人承諾與確認:
10.3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并愿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經營數據信息。
10.5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材料,并確認數據的真實性。
10.6借款人愿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后通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咨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所有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0.11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項。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出借人的責任
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據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借款人、保證人的責任
13.1 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13.3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通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后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13.4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采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其中律師費依照行業標準和慣例分階段(即一審、二審、執行、或者再審等)收取,每一階段約定律師費為(¥ );如果依照公證機關強制執行證書申請法院執行的,律師費以一個階段標準收取。其他費用以相關機構提供的票據為準。
14.4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還款或者支付利息,導致保證人、其他擔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為償還的,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相應擔保責任不免除,代償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償,追償的范圍包括本條款項下所有違約責任內容。
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轉讓
14.1 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并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14.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委托
15.1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審核、項目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后監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托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15.2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第十六條 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7.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7.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7.4 本合同簽訂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還款計劃書、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19.3本合同一式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鄭重承諾: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愿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不為法院強制執行設置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商,并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4
甲方(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條還款方式
1、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或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并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5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指定用于________,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________日,________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_。還款日為每月________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后,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借款人有權決策和批準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________%/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出借人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關于送達的.特別約定
1、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系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5、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6
出借人(甲方): 聯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實際出借款日起算)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
第八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款合同交給乙方。
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_______,利息按月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借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七、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甲方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之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 百分之三 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超過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 百分之五 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違約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書面形式或通訊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發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書面通知以發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__
簽訂約日期: 年__ _月_ _日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恪守信用。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 ‰計算。
五、還款方式:
1. 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償。
2. 甲方可提前還款,但要全額支付利息。
六、違約責任:
1. 甲方逾期不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罰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2. 甲方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償還全部款項及全額利息。
七、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如有爭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人民法院裁決。(二者只能先其一)
八、乙方已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本次借款額以_______方式全額支付給了甲方.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8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
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借款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即¥______元,于訂立本合同之同時,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二)甲方借款用途為,乙方有權監控甲方此筆借款的使用情況。
(三)甲方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__%,利息總額為元整,即¥______元。
(五)借款到期當日,甲方須一次性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本息或有違約責任出現(見第三條違約責任),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即¥______元。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
(八)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將本債權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九)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人自愿為本借款提供擔保,自愿以現在和將來的私人財產及所有收益為此筆借款提供連帶借款償還責任保證。
(二)保證責任的發生:如果甲方在約定還款日未按約定向乙方進行清償,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乙方向保證人提出履行保證責任的要求,保證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辯和拒絕,并無條件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三)保證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借條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償還期限屆滿后兩年時止,擔保范圍及于所有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公證費、律師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送達費、公告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因債務人,保證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等。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于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確認條款的法律效力。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4.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6.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并按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
2.要求連帶責任擔保人立即履行保證責任。
3.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計算。
五、還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償。
2.甲方可提前還款,但要全額支付利息。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不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罰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2.甲方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償還全部款項及全額利息。
七、擔保條款:
1.丙方同意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丙方擔保的主債權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元。
2.擔保方式:連帶保證責任。
3.擔保期限:_______年。
八、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消償后自動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10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_____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11
合同編號:
貸款方:
借款方: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項目,總投資萬元,其中自籌萬元,其它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萬元。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貸款萬元。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借款用途:購置設備臺(套)萬元;土建平方米萬元;其它萬元。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年月萬元、年月萬元、
年月萬元、年月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萬元。
6、其它資金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并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簽章)
貸款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簽章)
保證人:(單位)
簽訂日期: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12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乙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甲乙雙方就下列借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甲方,付款方式為現金/轉賬交付(現金交付則劃掉轉賬交付,反之轉賬交付則劃掉現金交付)。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用途:
六、擔保方式:
七、違約責任:逾期還款的,逾期一日按未還部分總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本息。借款人未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提前收回借款。
八、合同履行地:深圳市福田區(按就近和方便的原則確定合同履行地即確定日后訴訟的管轄法院。)
九、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附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及擔保財產權利證明。
甲方(簽捺): 乙方(簽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13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
二、借款用途:________。
三、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月利率為___,借款到期后一次性還本付息。
五、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借款一次性(現金或銀行轉賬)交付給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條。
六、乙方承諾: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七、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還款,按照月利率繼續計算利息直至本息還清之日止,并賠償因甲方向乙方追討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保全費、鑒定費、郵寄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14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貸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__%。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15
貸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幣壹億元(人民幣10000萬元)的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數量及借款期限
人民幣壹億元(人民幣10000萬元)。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半年)。
第二條 質押
乙方將其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柒仟(7000)萬股質押給甲方,作為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雙方將同時簽訂質押合同,并辦理上述股份的質押登記手續。自該等質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 日內,甲方應當將借款給付至乙方。
第三條 借款的清償及資金占用費的給付
乙方保證按期并優先向甲方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利率按照年利率12%計算。乙方逾期未清償債務的,應當每日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可變更和解除。在達成書面協議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對合同進行單方面的變更、修改或者解除。
第五條 合同的附件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借款借據、質押合同,以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變更事項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合同的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甲、乙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提交甲方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借款本金及資金占用費給付完畢之日自動失效。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深圳
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1月 日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資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資金緩解燃眉之急,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及民間融資規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條款:
一、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六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資金使用費計算:資金使用費支付時間按甲方從銀行轉賬日起計算,2.5%,每月________元(________元),每月結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將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產抵押給甲方,并將房產證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還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將房產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內急需資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還款,乙方保證按時付給,但資金使用費按乙方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六、逾期還款:甲方按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如提前歸還借款,按實際借款時間計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與每月5日前將當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賬號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時按時足額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望雙方以誠信為本,以使今后長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17
合同(或合約)(covenants),是雙方當事人基于對立合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為,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現,意指蓋印合約中所包含的合法有效承諾或保證。本文是關于標準正式借款合同范本,僅供大家參考。
貸款方:中國___銀行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碼:___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碼:___
電話:____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由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款金額
第一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第二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第三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3.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歸還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間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約定條款
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載。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合同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18
借款方: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借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 款期內,月利為_____,借款服務費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借款方的借款,借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
貸款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雙方共同遵守《民法典》的規定,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根據(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項目,總投資___萬元,其中自籌___萬元,其它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___萬元。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貸款___萬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臺(套)___萬元;土建____平方米____萬元;其它_____萬元。
第三條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____年____月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萬元、
第五條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___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萬元。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并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條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簽章)
貸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___(簽章)
保證人:(單位)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20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乙方因向甲方借款,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為: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賬號: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收條)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為: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賬戶名稱:_______
賬號:_______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_______,利息按月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借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擔保條款
1、乙方自愿用在日內,與甲方一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到期不能歸還甲方款項,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甲方款項的`,抵押權消滅。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之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超過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
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違約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日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21
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借款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保證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 )。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范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借據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
第二條:借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息‰(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于或者遲于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占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違法活動。
第四條:支付方式
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
名稱:開戶銀行:卡號:
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第五條:還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1種還款方式: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書)。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收取款項及利息。
擔保條款
第六條:保證
保證人自愿就保證范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第七條:物的擔保
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并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登記。
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八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咨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承諾與確認
第九條:出借方承諾與確認
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于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條:借款方、保證人承諾與確認:
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并愿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經營數據信息。
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材料,并確認數據的真實性。
借款人愿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后通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咨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所有費用。
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借款人、保證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項。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出借人的責任
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據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借款人、保證人的責任
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通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后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采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其中律師費依照行業標準和慣例分階段(即一審、二審、執行、或者再審等)收取,每一階段約定律師費為(¥ );如果依照公證機關強制執行證書申請法院執行的,律師費以一個階段標準收取。其他費用以相關機構提供的票據為準。
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還款或者支付利息,導致保證人、其他擔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為償還的,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相應擔保責任不免除,代償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償,追償的范圍包括本條款項下所有違約責任內容。
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轉讓
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并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委托
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審核、項目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后監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托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第十六條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本合同簽訂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訟。
第十九條:其他
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還款計劃書、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鄭重承諾: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愿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不為法院強制執行設置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商,并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二〇一三年月日
室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22
合同編號:
出借人:身份證號:地址:聯系電話:
借款人:營業執照號: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保證人:營業執照號: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范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1.3借據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
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借款利率和利息借款利率為月息‰(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于或者遲于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占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違法活動。
第四條:支付方式4.1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名稱:開戶銀行:卡號:4.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
4.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第五條:還款方式5.1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1種還款方式: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
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5.2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書)。
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5.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收取款項及利息。
第六條:保證6.1保證人自愿就保證范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2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第七條:物的擔保7.1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并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7.2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登記。
7.3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八條: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咨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第九條:出借方承諾與確認9.1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9.2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于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條:借款方、保證人承諾與確認:10.3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并愿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經營數據信息。
10.5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材料,并確認數據的真實性。
10.6借款人愿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后通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咨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所有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0.11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項。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出借人的責任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據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借款人、保證人的責任13.1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13.3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通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后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13.4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采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
第十四條:轉讓14.1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并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14.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委托15.1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審核、項目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后監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托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15.2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第十六條獨立性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17.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7.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7.4本合同簽訂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他19.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還款計劃書、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19.3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鄭重承諾: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愿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不為法院強制執行設置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商,并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出借人(簽字):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
合同簽訂地:
簽訂日期: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23
甲方(借款人):____
乙方(貸款人):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利息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年利率5%,利隨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還款日期
借款期限: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應于借款期限起始日前一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證于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三、擔保條款
甲方自愿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一套抵押給乙方,若到期不能按期主動還本付息,乙方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該抵押物。
四、解決爭議的方法
若發生爭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雙方應起訴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五、其他條款
1、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24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法》及《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元(注:如大寫、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共個月。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收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為準。借款收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取證后,在三日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四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注:提前還款由本合同)
第五條另行規定為百分之,即_____________%。利息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個月為一期,共分為____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____元(大寫)。具體付息:第一期利息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之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年月日之前付清,依此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若逾期還款或付息,每天按未還款額和應付利息的1。5‰計算罰息。
第五條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貸款人。提前還款額,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
第六條借款人承諾:
1、此筆借款用于購買蓬萊祥和科技貿易有限公司擁有所有權的位于蓬萊市蓬泉路2號的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土地(證號:__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__)第030號),絕不挪作他用,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正當償還貸款本息,若到期不能償還上述借款,自愿轉讓公司全部股權,以此抵頂借款;
3、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他材料,在貸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七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八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貸款人原因要求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告之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或保證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
4、借款人逾期15天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逾期30天未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6、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7、借款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8、根據本合同抵押條款的約定,貸款人需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9、借款人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九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并擁有所有權的位于市區路號,建筑面積平方米合法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號)土地(證號:_____________)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條抵押價值采用第種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取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三條抵押物保險:抵押人應對抵押物進行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
第十四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后,應將抵押物的他項權證和房地產權證正本等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存于貸款人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以及抵押物內外的固定裝修及設施保證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五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任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保證。
第十六條權利期限:抵押期間為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全部還清的期間。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售、出租、轉租、重復抵押、抵償債務等或以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分抵押物設定其他負擔,否則由此引起的任何損失,由借款人承擔責任。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租或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由雙方或評估部門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向貸款人補充提供價值相當的抵押物作為擔保,因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新擔保所需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八條抵押物的處置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貸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人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人貸款本金、違約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另行追索;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貸款人應退還給借款人。
第十九條抵押注銷:在借款人清償所欠貸款人的全部債務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義務后,貸款人應協助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并將抵押房產的權利證書或證明退還給借款人。貸款人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三日內協助抵押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保證條款
保證人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承諾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條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本合同規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十一條保證人保證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如借款人未依本合同按時足額還款,對借款人拖欠貸款人的款項,保證人承諾在收到貸款人口頭或書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內如數償還,無須貸款人提出任何證明。
第二十二條保證人發生主體資格、股權結構、經營財務狀況等方面變化,影響保證人擔保能力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增加新的擔保,或提前履行保證義務。
第二十三條若保證人不按本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從其賬戶中直接扣除有關款項,并向保證人行使追索權利。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本條款約定承擔責任。
第四部分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訂并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合同任何一方,如個人聯系方式、住所等資料變更應及時書面告知其他各方,否則屬違約。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或其他違約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2、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其他違約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貸款人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彌補貸款人損失的借款人還應就不足部分應于賠償。
第二十八條費用負擔:
1、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2、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貸款人可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3索,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討,并從貸款人實際支付之日起計收墊款利息;
3、貸款人因向借款人追索依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款項、費用而發生的訴訟費用、保管費用、執行費用、代理費用等一切費用(含律師代理費),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貸款人/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貸款人、保證人四方當事人的有權簽字人簽字(并手印或蓋章),以及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發證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其余報送有關部門存檔。
貸款人: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25
出借人(甲方):
聯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身份證號:地址:
電話:
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電話:
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暫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
一、借款用途
資金臨時性周轉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小寫: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以甲方實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本金及利息。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
六、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
七、擔保條款
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保證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逾期還款,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訴訟費、差旅費、誤工費、通訊費,文印費等合理費20xx元)。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條款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生效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送達告之條款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書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發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書面通知以發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為送達。
十二、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 年__ _月_ _日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26
貸方:
借款人:
一、借款目的
借款人急需一筆錢來從事個體經營。
二、貸款金額
借款人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貸款利息
從貸款撥付之日起,按照實際撥付金額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年利潤為7%。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款,逾期部分將收取0.5%的利率。
四、貸款期限
借款人保證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起按本合同規定的利率償還貸款。對于逾期貸款未支付的部分,貸款人有權限期收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利率變化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雙方應簽署變更合同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和義務
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借款人應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參照銀行規定對違約部分加收罰息。貸款人提前還款的,應當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擔保條款
(1)借款人以6套自有住房作為抵押物,到期未償還貸款人貸款的,貸款人有權處分抵押物。借款人到期足額還款,抵押權消滅。
(2)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利用貸款進行非法活動。
(3)借款人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償還本息。
(4)借款人有義務接受貸款人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5)要求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權向借款人追償,借款人有義務償還保證人。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途徑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27
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借款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保證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范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1.3借據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借據
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
第二條:借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息(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于或者遲于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占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違法活動。
第四條:支付方式
4.1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
名稱:開戶銀行:卡號:
4.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
4.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第五條:還款方式
5.1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1種還款方式: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5.2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書)。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5.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收取款項及利息。
擔保條款
第六條:保證
6.1保證人自愿就保證范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2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第七條:物的擔保
7.1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并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7.2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登記。
7.3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八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咨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承諾與確認
第九條:出借方承諾與確認
9.1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9.2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于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條:借款方、保證人承諾與確認:
10.3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并愿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經營數據信息。
10.5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材料,并確認數據的真實性。
10.6借款人愿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后通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咨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所有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0.11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項。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出借人的責任
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據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借款人、保證人的責任
13.1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13.3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通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后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13.4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采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其師費依照行業標準和慣例分階段(即一審、二審、執行、或者再審等)收取,每一階段約定律師費為(¥);如果依照公證機關強制執行證書申請法院執行的,律師費以一個階段標準收取。其他費用以相關機構提供的票據為準。
14.4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還款或者支付利息,導致保證人、其他擔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為償還的,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相應擔保責任不免除,代償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償,追償的范圍包括本條款項下所有違約責任內容。
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轉讓
14.1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并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14.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委托
15.1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審核、項目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后監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托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15.2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第十六條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7.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7.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7.4本合同簽訂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還款計劃書、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19.3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鄭重承諾: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愿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不為法院強制執行設置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商,并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
合同簽訂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室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28
合同編號:
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借款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保證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范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1.3借據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借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息‰(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于或者遲于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占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違法活動。
第四條:支付方式
4.1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
名稱:開戶銀行:卡號:
4.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
4.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第五條:還款方式
5.1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1種還款方式: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
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5.2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書)。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5.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收取款項及利息。
擔保條款
第六條:保證
6.1保證人自愿就保證范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2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第七條:物的擔保
7.1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并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7.2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登記。
7.3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八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咨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承諾與確認
第九條:出借方承諾與確認
9.1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9.2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于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條:借款方、保證人承諾與確認:
10.3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并愿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經營數據信息。
10.5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材料,并確認數據的真實性。
10.6借款人愿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后通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咨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所有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0.11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項。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出借人的責任
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據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借款人、保證人的責任
13.1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13.3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通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后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13.4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采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其中律師費依照行業標準和慣例分階段(即一審、二審、執行、或者再審等)收取,每一階段約定律師費為(¥ );如果依照公證機關強制執行證書申請法院執行的,律師費以一個階段標準收取。其他費用以相關機構提供的票據為準。
14.4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還款或者支付利息,導致保證人、其他擔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為償還的,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相應擔保責任不免除,代償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償,追償的范圍包括本條款項下所有違約責任內容。
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轉讓
14.1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并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14.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委托
15.1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審核、項目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后監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托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15.2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第十六條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7.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7.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7.4本合同簽訂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還款計劃書、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19.3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鄭重承諾: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愿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不為法院強制執行設置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商,并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29
公路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 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 萬元,期限為 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 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 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 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 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 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
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2)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3)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 天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 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 還款本金數額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后,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a. 公路建成通車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
c.
……………………………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 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于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于 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于 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
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于 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 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 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于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 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 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 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 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 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并在作出決定 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后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注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并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
項目保險。險種為 險、 險、 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 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 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貸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30
甲方(貸款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借款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丙方(擔保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向甲方借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借款金額、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 ,大寫 。
二、借款利率____月利率 %,利息總額 元;每 為一結息期,每結息期內須付清當期利息 元;在借款期限內該利率保持不變,不因國家利率的調解而調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為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應在借款期限屆滿當日清償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須征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 為確保資金安全,甲乙雙方同意通過共管帳戶結算借款本息。 甲方賬戶名: 乙方賬戶名: 賬 號: 賬號: 開戶行: 開戶行:
第二條 借款用途 乙方保證上述借款用于 ,并承諾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約定還本付息并提供擔保的權利。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催繳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數額及時提供資金的義務。
3、甲方有權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和監督檢查。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經營信息及財務狀況,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個人真實信息或法人單位的真實情況。
4、甲方承諾其對出借資金為自己的合法財產,否則由甲方對違約或損害賠償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及按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權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歸還本金的義務。
3、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違約的,甲方為實現本合同約定債權所支出的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代理費等必要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向甲方披露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信息,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銀行對賬單等資料,配合甲方的調查、檢查、審查。
6、當發生如下事件時,乙方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家庭(單位)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重大財產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轉讓、租賃、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第四條 擔保
1、丙方作為擔保人,自愿為乙方就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向甲方提供擔保,具體擔保方式及權利義務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2、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擔保事宜另行簽訂擔保合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為: 編號為 的《 》,擔保方式為 ,擔保人為
3、本條約定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
2、
3、
第六條 爭議事項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市民間融資登記服務中心執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 經辦人 乙方(簽章 合同權威發布________年融資借款合同樣本,更多________年融資借款合同樣本相關信息請訪問合同。 章): 經辦人 共有權人(簽章): 丙方(簽章): 經辦人 共有權人(簽章):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31
出借人(甲方): 聯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實際出借款日起算)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
第八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款合同交給乙方。
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_______,利息按月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借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七、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甲方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之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 百分之三 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超過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 百分之五 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書面形式或通訊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發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書面通知以發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為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正式借款合同范文 篇32
出 借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借 款 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保證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 )。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范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借據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借據
借款合同
第二條:借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息 ‰(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于或者遲于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占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違法活動。
第四條:支付方式
4.1 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
名稱: 開戶銀行: 卡號:
4.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
4.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第五條:還款方式
5.1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 1 種還款方式: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5.2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 書)。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5.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收取款項及利息。
擔保條款
第六條:保證
6.1保證人自愿就保證范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2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第七條:物的擔保
7.1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并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7.2 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登記。
7.3 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八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咨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承諾與確認
第九條:出借方承諾與確認
9.1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9.2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于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條:借款方、保證人承諾與確認:
10.3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并愿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經營數據信息。
10.5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材料,并確認數據的真實性。
10.6借款人愿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后通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咨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所有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0.11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出借人的責任
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據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借款人、保證人的責任
13.1 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13.3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通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后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13.4 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采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其中律師費依照行業標準和慣例分階段(即一審、二審、執行、或者再審等)收取,每一階段約定律師費為 (¥ );如果依照公證機關強制執行證書申請法院執行的,律師費以一個階段標準收取。其他費用以相關機構提供的票據為準。
14.4 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還款或者支付利息,導致保證人、其他擔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為償還的,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相應擔保責任不免除,代償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償,追償的范圍包括本條款項下所有違約責任內容。
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轉讓
14.1 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并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14.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委托
15.1 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審核、項目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后監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托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15.2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第十六條 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7.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7.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7.4 本合同簽訂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還款計劃書、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19.3本合同一式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鄭重承諾: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愿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不為法院強制執行設置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商,并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
合同簽訂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