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借款合同(通用30篇)
押借款合同 篇1
農信高抵借字[___]第__號
貸款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簽訂如下: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
3、借款期間: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4、借款最高余額: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
5、利率為月息_‰。
6、還款方式:按月償還利息;單筆借款到期,清息還本。
第二條借款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了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抵押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抵押資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監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5、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轉讓、出租等形式處置抵押物;
7、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時,必須在事故發生日內向貸款人報告,并提供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重新設定抵押;
8、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應當優先償還借款本息;
9、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貸款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對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債務、財產、經營等情況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規定以外的費用;
4、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借款實行“一次核定、周轉使用、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等內容以借款借據為準。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貸款人及借款人協商對合同條款履行進行變更的,除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對變更后的合同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八條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天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計檔次重新確定。
第九條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的,從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50%計收利息;
2、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從擠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100%計收利息;
3、未按合同約定清償借款利息的,貸款人對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別按照合同約定利率、逾期貸款利率及擠占挪用利率計收復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義務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級;
6、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在新聞媒體公布借款人未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事實并督促其還款。
第十條貸款人的違約責任:
1、貸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時,按照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2、貸款人違反規定向借款人收取費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門投訴。
第十一條貸款人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時,抵押人對上述措施所產生的法律責任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受償不足部分,貸款人繼續向借款人追償,抵押人對優先受償不足部分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貸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從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帳戶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負責辦理,貸款人不承擔因此所支出的評估、登記等一切稅費。
第十五條本合同抵押條款獨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如因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書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條本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點均在貸款人住所地。
特別說明:貸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對合同全部條款進行仔細閱讀,并對借款人及抵押人對合同條款及措詞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經認可貸款人的解答,貸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及措詞理解一致。
貸款人: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借款人: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抵押人: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押借款合同 篇2
出借人(債權人、抵押權人):
借款人(債務人、抵押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遵守合同,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款
流動金并提供已年檢的營業執照,若有其余合伙經營者,同時提供合伙人證明;保證資金用途合法,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出借人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個月,自月日止。利息支付以合同為準,本金到期日以實際放款日為計算基準。
第三條: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為%(年息%(季息月息),辦理借款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按協議支付。
第四條:利息結算:
第一次付息:時間: ,金額(人民幣)計 元;
第二次付息:時間: ,金額(人民幣)計 元;
第三次付息:時間年其余費用按委托協議、保證合同及付息清單支付。
第五條:本金支付:以實際放款日所訂立的借據為準。
第六條:延期違約金:借款人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自應付之日起每日按本金的萬分之八支付本金違約金及利息的千分之六支付利息違約金給出借人,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借款利息及保證同項下逾期違約金正常計算。借款人如果有一次逾期且從應付之日起超過十五天未支付借款利息,出借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而不需另行通知,可以直接向借款人主張合同數額(本金、利息、違約金),借款人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七條:借款人如果違約,則出借人可就此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向借款人主張,借款人并承擔本合同下的利息違約金、本金違約金(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計算)及出借人主張本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等一切相關費用)。
第八條:資金交接:他項權證或網簽辦好之日起兩日內將所借款項交付給借款人,三日內不能全款交付的,或出借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反悔的,按借款額的10%賠償給借款人,并支付為辦理借款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但由于借款人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或不及時接受所借款項時,按借款額的10%賠償給出借人,出借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實際使用借款時間不得少于時多支付30天的利息作為對出借人的補償;出借人才予以配合借款人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
第十條:出借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他人時應通知借款人即抵押人;借款人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及債務責任,除借款人在征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后,才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履行義務及債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一條:出借人不參與借款人的經營,不承擔借款人的經營風險、債務風險、違法風險,和其他任何風險。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發生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繼承人不及時承擔債務責任,或其他擔保法規定的影響所借款項安全因素出現時,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清償全部借款本息,含逾期息、違約金等;而出借人無需為借款人的任何損失負責。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為確保上述借款的全面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合法房產的權利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履行該合同的擔保。抵押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11日止。抵押房產位于 房產, 建筑面積 平方米;本抵押權人享有第一順序抵押權。
第十四條:在抵押期間,該房地產由抵押人掌管,抵押人應該維護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在抵押期間,抵押人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后,可以轉讓、出租、改變用途、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房地產。抵押人出租、轉讓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應提前清償借款本息。抵押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等變更,變更方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變更后的當事人繼續享有相應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十五條:抵押人隱瞞抵押的房地產存在共有、已設定他項權利、產權爭議或者被查封等情況的,抵押人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造成出借方或其他保證方損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賠償(含交通費、律師費)。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視其行為無效,抵押人造成第三方損失的,均由抵押人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因抵押人的過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另行提供房地產或增加其他擔保。
第十七條: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除已設定抵押的房屋及征用其使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視下列情況分別處理:(一)實行產權調換的,以其他房地產重新設定抵押權。(二)實行作價補償的,應當重新設定抵押物或者立即清償債務,否則抵押人享有拆遷補償的權利。上述情況,抵押方應當在拆遷公告公布之日起三日內辦妥,否則抵押權人有權終止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并享有該抵押物拆遷的各項權利,直至本合同各項權利償還清為止。
第十八條:由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處分抵押的房地產:
1
2、債務履行期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人又未能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議的;
3、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為履行到期債務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
4、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5、抵押人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
6、抵押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抵押權人申請終止處分的,可以終止處分抵押房地產。
第二十條:處分抵押房地產的價款依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
2、支付處分抵押房地產應繳納的稅費;
3、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及相關費用,同一房地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時,以登記的先后順序受償;
第二十一條:該房產在抵押期間,若債務人未有違反本合同行為,債權人無權處置抵押房產。當事人因違反本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20%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三部分 承諾
第二十二條:出現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不能按期歸還而需處置抵押物時,抵押人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1.借款合同到期且未達成借款延展協議時,尚未全部清還借款本息,本人愿意無條件搬出,即同意抵押權人處置抵押物,本人自行解決生活住房,或者按照本合同下第二十一條第5項安置辦法執行,不提出任何異議。
2.如抵押房屋處置后不足以實現全部債權,本人保證按合同繼續償還剩余債務。
3.抵押人與借款人上述承諾完全處于自愿,在抵押權人處置抵押物時,將嚴格按照上述承諾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處置行為。
4.本人對上述承諾的法律效力完全知曉,并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本人另用一套住房位于,作為抵押房產償還不足情況下的擔保。
第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
1、借款本金及利息,根據出借人提供的對賬憑證、借據等資料確定,此證據在法院執行階段向法院提供。
2、債務人有銀行欠款的,若合同到期債務人不能償還債權人本金、利息。在資產處置時,可由債權人或債權人委托的理財機構先行墊資,所墊資金和因此產生的各項費用,從抵押房產的處置所得款中扣除。
3、在合同到期后一個月內,出借人不采取法律措施追償或不協助我公司履行重新簽訂相關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我公司承諾的擔保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由當事人簽署,到吳江市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辦理抵押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關的協議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組成部分中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共六頁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借人(抵押權人)、借款人(抵押人)、房地產抵押登記處、見證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 借款雙方一致認可,本抵押房產作價人民幣 , 大寫: 用于抵押。
出借人(債權人、抵押權人)
簽字(指印):
身份證號:
借款人(債務人、抵押人)
簽字(指印):
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時 間: 年 月 日
押借款合同 篇3
甲方: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手機號碼:
乙方: (抵押人)
手機號碼:
雙方經協商,就機動車抵押貸款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承諾在貸款期間自行轉讓抵押車輛的品牌、型號、數量、車牌號碼和車牌號、發動機號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值為人民幣1萬元。小寫 ( 元)
二、貸款金額: 萬 元。小寫 ( 元)
三、貸款期限:從 (日期)至 (日期)。
四、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協議,乙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收回貸款本金、綜合費用、違約金(占貸款總額的30 %)和驅動抵押。車輛逾期后五日內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甲方同意出售車輛,乙方代為辦理。
五、抵押的范圍包括:
《機動車抵押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違約金、賠償金等。
六、雙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依法享有抵押機動車的所有權。抵押前,該材料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和法律保全等。,也沒有經濟糾紛。如有爭議,甲方愿意承擔一切責任。此外,對所有貸款承擔30%的違約金。
2、抵押車輛的保險,甲方應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蓋章。
4、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因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或不可抗力造成車輛損壞的,乙方免除賠償責任。
5、抵押期間機動車價值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重新估價機動車,甲方必須配合。重新估算后,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保證其債權的,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
6、機上程序:由乙方保管。
7、貸款期滿或展期后,抵押人未能償還貸款的,抵押權人應按逾期金額的2 %每日支付違約金。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中,乙方應在甲方還清貸款本金和綜合費用后,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明退還給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另行約定。
十、提示條款
乙方已經閱讀了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對合同條款做出相應解釋。甲方已完全知曉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并已完全準確理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押借款合同 篇4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以下稱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條利息(年息)______,甲方應于每月______日給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乙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押借款合同 篇5
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上簡稱為甲方
收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銀行分行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押借款合同 篇6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為確保(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權利的實現,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協商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財產是:(以下稱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共有人:(簽字)
1.2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大寫金額);利率;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月
2.2抵押人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2.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條的規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抵押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抵押物的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后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保險
4.1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于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抵押權人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后,抵押人應將保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4.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助,并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5.1抵押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第六條抵押人的義務
6.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6.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6.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5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6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6.7在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抵押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8抵押人應協助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臵任何障礙。
6.9抵押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抵押人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融資款本金及利息;(2)抵押人未按第6.1條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第八條保證條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2)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額度的有效期最長為一年。抵押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品評估價值的50%.
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一年止。
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8.3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抵押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條款
10.1抵押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10.3抵押人已通讀上述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抵押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0.4本合同經抵押人簽字、抵押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應當辦理登記的,本合同自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10.5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發生糾紛,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日期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依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愿意接受強制執行。
10.6貸款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貸款抵押人應向貸款抵押權人提供相關報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設立所發生的費用,有關抵押物評估、等級,合同公證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10.8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抵押物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頁以下無正文。
抵押人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__(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
(簽字或蓋章)________(簽字或蓋章)________
簽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押借款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_________/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_________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第七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卷入或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押借款合同 篇8
甲方(抵押權人): 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年 月 日
押借款合同 篇9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人:______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押借款合同 篇10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乙方以其所有的車輛(以下簡稱乙方質押物),作為借款質押物質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甲乙雙方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利息為 (月利息),從甲方實際交付款項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止。
第三條:還款方式乙方按 付息,到期還清本金。
第四條:質押物事項;乙方現有 牌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號碼: ,車輛所有權人 。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還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乙方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履行支付借款利息2倍的罰息,造成甲方上門催收
的每催收一次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按日支付借款金額千分之十的滯納金。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甲方有權不通知乙方把該車輛賣掉或委托拍賣公司拍賣該車輛,歸還甲方的本金和利息,以及給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如該車輛拍賣款不足以償還乙方所欠甲方的本金和利息時,甲方有權向乙方催要所欠本金和利息,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六條:此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
押借款合同 篇11
甲方(資金借入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資金借出方):
住所:
甲方因需要資金用于經營生產,特向乙方借款。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屬于生產經營性借款,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合法、正當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借款用途進行監督、檢查,但乙方對甲方借款的用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條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元(如果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甲方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甲方收到款時應出具收條,但甲方不出具收條不影響甲方實際借款的事實;同時,乙方可以不再出具支付款項的憑據。
第四條 甲方借款利率為月利率%(本利率以人民銀行期借款基準利率_____%的四倍之內)。利息從合同約定的借款之日起計算。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確定的利率不變。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完后的兩日內,乙方的借款現金直接支付給甲方本人或者通過銀行劃入甲方的銀行卡內。
如果資金不直接支付給甲方本人或者甲方的銀行卡內,則甲方在此授權乙方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完后的兩日內,將現金直接支付給甲方指定的收款人或者將借款存入收款人的賬戶內,收款人銀行帳號:,開戶銀行: 。
第六條 甲方自愿按到期一次還本、每30天付息一次的方式歸還借款本息。
借款時間每滿30天,第3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利息元。甲方將利息存入乙方賬戶或支付現金給乙方。
借款到期當天,甲方應一次性將借款本金和剩余利息存入乙方賬戶或支付現金給乙方。甲方 需提前還款的,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確認后才得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時,乙方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本息。
第七條 甲方自愿為履行本合同義務提供抵押擔保。甲方以自己擁有產權的資產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物清單附后。 抵押擔保范圍為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評估費、律師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條 甲方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及抵押登記證明交貸款人保管。如果抵押物沒有登記或不能登記,乙方有權單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有權取消對甲方的借款。 抵押物到有權登記部門進行抵押登記,甲方應負責辦理,承擔所有登記費用,乙方予以協助。
第九條 抵押期間,甲方承擔如下責任:
1、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2、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甲方的其他財產承擔責任,甲方應在二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3、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變賣、重復抵押、抵償債務、饋贈等。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經乙方同意轉讓的,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收入,應提前足額歸還貸款。
4、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宣布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到期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對逾期借款按每日千分之 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影響借款安全的事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或處置抵押物:
1、甲方違反本合同條款中的條款;
2、甲方有一次或一次以上沒有按時支付借款利息;
3、甲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5、甲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甲方履行償還借款本息的義務;
6、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甲方或抵押物發生變故,致使甲方需提前履行義務或乙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7、甲方的抵押物發生了不利于乙方債權的變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面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的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乙方無需甲方的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他人;但甲方未征得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及責任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抵押登記一份。
第十六條、雙方辦理抵押物登記時,如果需要簽訂登記部門提供的格式合同,則格式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登記部門提供的格式合同與本合同條款內容、理解和解釋有沖突的,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甲 方: 乙 方(蓋章):
簽 字: 授權代表(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押借款合同 篇12
抵押人: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_ ,車號為 發動機號為:______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款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抵押情況聲明,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抵押情況聲明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XX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向XX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編號: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經營或個人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月利息 。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 發動機號: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卷入或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見證人:
合同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押借款合同 篇13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
第五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押借款合同 篇14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 壹輛,排量: ,顏色 ,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章)
地址:
身份證號:
抵押權人:(章)
地址:
押借款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卷入或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押借款合同 篇16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
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銀行______分行___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
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
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
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副本一式_____份,送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押借款合同 篇17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據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 。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借款利率:
第四條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放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 。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第七條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抵押條款
第八條 抵押物為 ,現抵押人同意以該資產的剩余價值作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
第九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二條 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并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借款人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抵押權人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
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十五條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押借款合同 篇18
出質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出借人):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_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________個月,自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利率
借款綜合費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________%計算,服務費用按月計算。在本合同簽訂后納利息和服務費用,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 借款
借款賬戶: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第四條 還款
借款到期后甲方應一次性清償所借款項。
還款賬戶: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質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承諾如下條款:____________
第五條 質物
1、 甲方自愿為本合同的債務向乙方提供自由車輛作為質押擔保,車輛情況如下:
(1)車輛廠牌型號:____________
(2)車輛車牌號: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
(4)車架號碼:____________
(5)封存車輛實際行駛里程 公里。詳細情況參考本合同所附的《質物清單》.
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乙方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乙方行駛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3、質權的權利及物質所生的孳息,以及因物質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代替物。
4、質物的價值發生了不利于乙方的變動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足質物價值,甲方應在要求時間內補足。
5、乙方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毀損的,乙方應按照評估價值進行賠償;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相關證據滅失或毀損的,乙方應承擔補辦手續所產生的費用。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或相關證據滅失或毀損的,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6、乙方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罰質物所得收益,乙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1)提存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2)存入乙方指定賬戶,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3)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4)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擔保時,甲方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第六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用、罰息、違約金、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和甲方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七條 交付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將質物及相關物品(詳見《質物清單》)交付乙方,乙方驗收無誤后應向甲方出具收押憑據。
第八條 質物的行駛
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行駛質權:
(1) 借款到期甲方未予清償的;
(2) 發生第四條第四款的情形時,甲方未按照乙方的要求補足質物的價值的;
(3) 甲方和乙方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前償還到期債務的;
(4) 乙方依法可以行駛質權的其他情形。
2、 乙方在行駛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處置方式,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3、 乙方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4、 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款項后仍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處分質物的所得不足以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款項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或丙方繼續追償;其他條款
第九條 擔保約定
1、 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用、罰息、違約金、補償金、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和甲方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2、 甲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時,丙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丙方在借到乙方通知的 個工作日內墊付擔保范圍內的全部款項。
3、 丙方履行擔保責任代償后,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十條 合同各方承諾或確認
1、 乙方保證自己所借出款項的來源符合法律規定。
2、 與借款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之后,乙方與保人的見證下按本合同向甲方交付借款。
3、 甲方保證提供給乙方、丙方的相關資料證件真實、合法。
4、 甲方保證該車輛屬于本人合法所有,在抵押前未將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或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因非法所有或其他糾紛而產生的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由甲方或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為善意即不承擔責任任何相關責任。
5、 甲方保證在質押期間不對質物進行轉讓、抵押等權屬轉移的行為。
6、 甲方保證所借款項用于正當合法的活動,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的檢查及監督。
7、 甲方承擔本項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
8、 丙方保證對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保證期間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五年。
9、 甲方與丙方保證,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1、 乙方未按約定交付出借款項的,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為該合同已經支付的評估、公證等費用由乙方全額彌補。
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甲方應支付 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3、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的,除應按約定繼續支付利息外,還應按每日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在甲方或丙方償還全部借款、利息、服務費用等相關費用后,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3、 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由各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若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由本合同的簽訂地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
1、 本合同下的借據、《質物清單》、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份,三方各執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聲明條款
甲方和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和丙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和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充分理解。
第十六條 補充條款
如發生任何糾紛,均以本合同書面文字為準,所有口頭協議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押借款合同 篇19
出口信用證抵押人民幣貸款合同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信用證:由 銀行開出通過 通知編號為 的 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
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賬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 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 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 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 %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年月日
押借款合同 篇20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以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現有車輛自愿抵押給甲方,車輛品牌
型號數量臺,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輛架號發動機號抵押車輛估價人民幣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幣元,所借資金用于經營需要,借款用期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所借資金的利息為上打息。當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還借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時,乙方可以向甲方協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簽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將無條件還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滿,乙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和行使抵押權。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出售抵押車輛,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售車輛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四、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車輛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五、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乙方應將隨車手續,原始單證,票據交由甲方保存,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抵押期間甲方不能使用該車輛,如果有人為損壞,經雙方協商賠償或維修,在抵押期間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六、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務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綜合費用后,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見證人:
年月日
押借款合同 篇2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其公司的股權作為擔保質押給甲方。以取得甲方的借款。甲乙雙方就上述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僅限于 ________項目,首批借款 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并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后________ 日內轉賬到乙方指定賬戶。借款期限為________ 年,借款利息為同期銀行掛牌貸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滿365日后________ 日內支付。
第二條:甲方不參與乙方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但為確保借款的專項用途,甲方對于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權,并有權查詢乙方對于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為此產生的差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
第四條:乙方將其________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作為擔保質押給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乙方在借款期限內可以提前還款,甲方對乙方所質押的股份份額應隨乙方還款的數目按比例減少,并應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門辦理相應的股權質押變更手續。
第五條:借款到期后,乙方如無力歸還借款時,甲方對于乙方所開發的 ________項目所有的資產享有優先受償權,項目資產價值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應當共同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項目資產進行評估,項目資產不足以清償甲方借款時,乙方仍需承擔剩余還款責任,超出借款數額部分所有權歸乙方。
第六條:如甲方不能按協議向乙方支付借款時,乙方享有單方的合同解除權,并且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產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損失。
第七條: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對于借款進行專款專用,如在借款期間乙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全部還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簽訂后,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時,甲、乙雙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押借款合同 篇22
編號: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汽車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及利息
1.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 發動機號: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 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委托書》。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委托書》處置抵押車輛。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章)
乙方:(出借人) (章)
年 月 日
押借款合同 篇23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押借款合同 篇2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大寫)、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愿以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久各持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押借款合同 篇2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或不適當履行,乙方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押借款合同 篇26
合同編號:______
貸款抵押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分___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
3.型號:_______。
4.件數:_______。
5.單件: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_______公司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銀行:__
帳號:_____ 帳號: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
押借款合同 篇27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押借款合同 篇28
貸款人(甲方):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39;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個人消費貸款(以下簡稱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 (小寫)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用于________,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利息從放貸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條 乙方的借款由甲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開立的存款賬戶,賬號為________。
第六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年____月起乙方按月等額分期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元,共________期。
第八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足以歸還該期的本金及利息的存款,同時不可撤銷授權甲方于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九條 乙方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罰息。
第十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一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付本息之整數倍,并在還款日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以甲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并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二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利息。
第十三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收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從歸還日之后的利息。
第十四條 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得到圓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二)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乙方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根據本合同的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
(六)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五條 發生本合同項下
第十四條第
(一)、
(二)、
(三)、
(四)項規定的情形時,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第十六條 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
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八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九條 爭議未獲得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條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續費、公證費、房產過戶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一條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并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按同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款方執________份,貸款方執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并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住所:________
借款人住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存款賬號:________
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編碼: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押借款合同 篇29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________壹輛,排量: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押借款合同 篇30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整。
2、借款期限:時間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號樓_________室的樓房一套,面積為_____平方米,房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 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歸還借款。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歸還借款,該抵押物歸甲方所有,用于抵償借款金額,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金。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