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抵押借款合同(通用3篇)
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抵押借款合同 篇1
立抵押契約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因抵押借款事,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一、乙方將坐落x x面積x x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 x號平房一棟,設定抵押權與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x x萬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x分計算,于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x x x x年 月 日起,至x x x x年 月 日止,期滿應一次還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規(guī)定按時付息累積達兩期的,甲方于期限屆滿前,可請求返還借款。
四、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應將抵押物有關的所有權書及其他有關文件交付甲方收執(zhí),并協同辦理抵押權登記。
五、抵押期限內抵押物應付的一切稅捐,應由乙方依法按期繳納。
六、本契約自訂立時生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20xx年x月x日
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抵押借款合同 篇2
抵押權人:
抵押人:
鑒于甲方與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為保證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同意以自己的房產為甲方提供擔保。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財產:
抵押人在此同意將其位于【填入地址】的房屋抵押予抵押權人,用以擔保《借款合同》項下債權本金為人民幣的貸款及其他欠款。
二、擔保期限:
抵押權的存續(xù)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一致,即從抵押權生效之日起到被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三、抵押權的實現條件
抵押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并就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乙方未能按時履行債務或者延長的期限屆滿后仍不能履行;
乙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請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擔保遭到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據甲方的要求落實債務償還保障措施的;
其他情況。
四、抵押權實現的方式
1、當出現第三條約定的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經下列方式實現抵押權:
1)甲方和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2)依照法律規(guī)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參照抵押權設立時的約定價格,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
五、抵押權的消滅
1、抵押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權消滅:
1)抵押權因所擔保的`主債權清償、提存、抵消、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滅時,抵押權隨之消滅;
2)抵押物因不可抗力發(fā)生毀損、滅失等情況且無代位物存在的,抵押權消滅;
3)抵押權實現;
4)抵押權存續(xù)期間屆滿沒有行使抵押權。
2、抵押雙方當事人應在抵押權消滅之日起_______日內到房地產登記機構進行注銷登記。
六、抵押的范圍:
1.主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違約金等。
2.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七、擔保方式
1.乙方以其位于的房產作為擔保,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應配合甲方前往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2.乙方同意在不能按時還款,按照第四條抵押實現的方式向甲方履行上述擔保義務。
八、特別約定事項
1.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按照第九條的規(guī)定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單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或經營機制發(fā)生變化;
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fā)生惡化;
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或承擔債務;
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九、通知與送達
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任何根據本合同發(fā)出的通知以及訴訟文書,均應以親自送達、快遞、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送達至對方載明的地址和傳真號碼。
2.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或傳真號碼,該方應及時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如抵押權人發(fā)往抵押人地址的通知或法院發(fā)往該地址的訴訟文書被退回,則抵押權人或法院可以將有關通知或訴訟文書向地產的地址送達。
3.抵押權人以親自送達或快遞的方式發(fā)出的通知在遞交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發(fā)出的通知在投郵后七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fā)出的通知在發(fā)出時視為送達。抵押人發(fā)給抵押權人的通知于抵押權人實際收到時視為送達。
十、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除賠償守約方實際損失外,還應按照借款金額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事項,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抵押借款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xù)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xù)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fā)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fā)票、購置稅、養(yǎng)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卷入或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guī)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zhí)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