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精選35篇)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1
抵押人: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抵押權人: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抵押財產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附件1);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 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1:抵押財產清單
甲方:
代表人: 簽字
乙方: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2
抵押人名稱: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
帳號: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省(市)市縣(區)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實際抵押額為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份。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省(市)市縣(區)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指由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現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4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抵押權人名稱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年 月 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5
1、一般抵押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6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本約抵押借款期間,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7
貸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借款方自愿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 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 元,有價證券 元;其它 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 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____%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 萬元。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XX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后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 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____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在借款方____(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并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_______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并償還貸款。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保,并將續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________,如發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________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借款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并經公證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與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
1.抵押物清單 ____張。
2.
3.
4.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抵押物清單
抵押契約編號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8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20 年 月,主債務人 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合計 元,該債務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乙方同意在其所有的號散貨船(船舶識別號 ,以下稱“抵押物”)設定抵押,以擔保 按期履行償還上述借款及利息并履行其他義務。經協商,雙方簽訂協議如下。
一、抵押的設立和登記
1、乙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在抵押物上設立甲方為受益人的抵押,并承認甲方享有對抵押物的第一優先抵押權。
2、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物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登記,登記號碼 ,產權為乙方所有的“ ”散貨船。
3、本合同中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務人欠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實現抵押權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費用。
4、雙方約定,甲方有權直接保管船舶所有權證書的原件,直至借款及利息被全部清償。
5、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日內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手續。
二、乙方聲明和保證
1、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自身真實意思的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以及其他有關抵押物的資料均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是抵押物的所有權人,乙方有權將其抵押給甲方。
4、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之前不存在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且抵押物的全部或任何部件、設備和結構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租賃權、使用權或其他權益所影響(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抵押物也未被任何法院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三、乙方的承諾
1、擔保期限內,不得出售、轉讓、贈與、以抵押物出資或其他方法處分船舶或其上的任何機器、設備和結構,或在其上設立其他任何性質的擔保。
2、不得對船舶及其結構或設備部件作任何重大變動。
3、為船舶投保船殼險和通常的海上風險,包括戰爭險、罷工險和任何其他抵押權人合理要求的其他險種。
4、不利用抵押物或容忍其雇員或代理從事可能造成抵押物損毀、滅失、被征收、扣押等活動。
四、 抵押解除
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主債務人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系至此終止。甲方應在主債務人返還全部借款和利息后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乙方;
五、抵押財產的處分
1、主債務人違反借款合同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甲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2、 處分方式:甲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甲方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3、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支付處分抵押財產、實現債權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 償還所欠甲方全部欠款本金、利息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甲方須將余款交還乙方。
六、 違約責任
1、由乙方保管、使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因保管、使用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從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乙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財產原狀。
3、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七、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自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年一月 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9
出租人:___________(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甲方)
一、根據《民法典》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雙人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時間以年月日時分始計。租還車地點均為農林大學昌融學生街入口處右手邊第一家。
2、甲方按每小時10元,若超過6小時少于12小時按60元結算,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應把身份證或者學生證作為抵押物,憑還車時間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3、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4、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
5、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乙方自行承擔。
6、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甲方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自己意愿下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
8、嚴禁酒后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
四、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聯系號碼:____聯系號碼: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10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賬戶: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上所列財產(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元整,抵押率為佰分之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_________________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省(市)市縣(區)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11
抵押合同(個人財產抵押)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 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 ,房屋所有權證號 。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
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
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
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12
抵押合同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指由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現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13
抵押人_______愿將其房地產作抵押物,以擔保借款人_______的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范圍為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協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房地產狀況:
1、房屋座落:_______區_______街(路)_______胡同_______號。棟號。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字第_______號等共計:_______棟(詳見抵押房地產評估明細表)共有權證_______字_______號。
2、結構類型: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質:_______。尚可使用年限:_______。
3、權利來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產業。
4、房屋評估值:萬千_______百_______拾元整。
5、土地位置:______。
6、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
7、土地面積:_______,地區類別:_______。
8、土地使用性質,土地證號:_______。
9、土地評估值:______。
10、房地產評估總值。
二、抵押人將上述權證所載房地產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將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交_______保管。
三、找押權人同意在房地產現值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款總額為:(幣種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個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于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規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
六、雙方商定:抵押房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________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房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為該保險賠償金受償及支配人。
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償。
(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
(2)保險期限:_______個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雙方再特約另定。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須保證抵押房地產的安全、完整,并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抵押人欲將房地產出租,除應預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外,同時須與承租人訂約由承租人出具承諾書,闡明抵押違約時,接到抵押權人通知后三十天內承租人即須遷離該宗房地產。
九、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房地產轉讓他人或以其它交易方式處置;不得對房屋進行翻建、修建、擴建。
十、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征收的任何稅費,并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須與抵押權人重新簽訂抵押合同。
十一、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二、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采取以下處置方
1、依照法律程序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房地產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定依次償還。
3、根據雙方商定,抵押權人在合同逾期30天內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申請,將抵押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歸抵押權人所有,以追回欠款。
4、若抵押房地產的現值或拍賣的價款不足清償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及罰息的所余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十三、企業法人分立,合并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十四、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并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系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合同注銷手續。
十五、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雙方各執一方,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六、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鑒證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經鑒證后,需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他項權利登記。
十八、特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14
抵押權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湖市支行(以下簡稱甲方)抵押人:黃兆純(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貸款需要,將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物向甲方提供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
第一條乙方抵押的地塊位于洪湖市新堤辦桑田街三巷五號土地總面積146.48平方米,其東鄰張大紅,南鄰小路,西鄰小路,北鄰小路。
第二條抵押土地于20xx年2月16日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其土地證號為:洪湖國用(20xx)第2351號。
第三條經評估,該宗土地使用權單價為元/平方米,總價為人民幣萬元,按%的抵押率,該宗地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數額為人民幣元,貸款限期為年。
第四條抵押期間,抵押的土地由乙方負責管理、經營,乙方應維護好抵押土地,不得出現人為毀損。
第五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限屆滿,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應將《土地他項權利證書》及時歸還給乙方。的氏押期滿,乙方因故不能及時歸還貸款,應與甲方協商解決,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及時辦理抵押續期手期。
第六條抵押期滿,乙方不能覆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內宣告解散、破產的,甲方有權依法處置抵押土地、處分所得,甲方有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乙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押或己設定抵押登記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抵押期間土地使用權發生變化必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條抵押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合同法》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人代表:
乙方:(章)
法人代表:
20xx年元月12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1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丁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現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同意發放借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
甲方同意借款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給乙方用于正常生產經營。
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由乙方無條件地將本金一次性歸還給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計算。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 擔保條款
股權質押擔保條款:
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權(占乙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為1
%)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質押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質押股權優先受償。
丙方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丙方保證其為乙方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行為不違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連帶保證擔保
丁 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丁 的連帶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本連帶保證的保證期間為兩年,甲方在主債權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未向丁 主張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丁 的保證責任消滅。
四、聲明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會或相應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授權,且不違反適應于乙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規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已說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結的訴訟、仲裁和企業破產審理程序。
(4)乙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下列事實: a 、與乙方或乙方主要領導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乙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 d、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上述資料沒有重大遺漏。
(2)未經甲方同意,不將本合同項下債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16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主合同信息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債務人”))于簽訂的編號_________為的《______借款合同》
(以下簡稱“主合同”)
2、乙方經認真閱讀并對主合同充分理解,為確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權利的實現,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二、抵押物狀況
1、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車牌號:______
車輛型號:______
(以下稱“抵押物”)。
2、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3、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采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擔保的范圍
1、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下列范圍:
1)主合同中的主債權;
2)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3)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2、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確認:乙方抵押擔保的所有債務(無論何種名義)金額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抵押物的登記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房屋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之日起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交抵押權人保管。如涉及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車輛登記證交由抵押人保管。
2、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時,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方與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___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乙方要對所擔保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五、其它權利義務
1、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2、如抵押物存在其它共有人,則乙方確認已經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3、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在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得到清償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甲方應將保管的抵押財產產權或使用權憑證和其他有效證明文件退還乙方。
5、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7、乙方應配合甲方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8、乙方應為抵押物購買下列保險:
險種金額備注
全車盜搶險車輛價值
車輛損失險車輛價值
六、保證條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
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抵押權未能實現或部分未實現。
2、乙方基于本條承擔保證擔保的范圍,與本協議約定的抵押擔保的范圍一致。
3、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七、其它
1、甲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留一份,一份交抵押登記機關。
3、本協議簽訂后即生效,其中的抵押權在辦理法律規定的登記手續后生效。
本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17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________(大寫)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份。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件:抵押財產清單
抵押契約編號:
單位:(元)
企業名稱:
經濟性質:
地址:
電話:
抵押物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帳面價值:
抵押現值:
折扣率:
抵押:
價值:
存放地點:
保險單:
原值:
凈值:
保險號碼: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20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__
立協議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銀行: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____與__________銀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金額________萬元,用于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占管。
四、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_年,隨____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數量:_________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占管: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面值:_________單位數量:____________
產權證書: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萬元;
證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型號: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
七、抵押人對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_______元,本協議生效后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取_____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后所余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權人將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為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____份。
股分制企業、合資合營企業、承包經營企業董事會或發包人審核意見: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抵押財產清單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帳面原值:_________
抵押現值:_________
折扣率:_________
抵押價值:_________
存放地點:_________
保險單: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
凈值:_________
保險號碼:_________
起止時間:_________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22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主合同信息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債務人”))于簽訂的編號_________為的《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
2、乙方經認真閱讀并對主合同充分理解,為確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權利的實現,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二、抵押物狀況
1、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房產地址:___
房產證號:______
建筑面積:___
(以下稱“抵押物”)。
2、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3、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采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擔保的范圍
1、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下列范圍:
1)主合同中的主債權;
2)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3)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2、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確認:乙方抵押擔保的所有債務(無論何種名義)金額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抵押物的登記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房屋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之日起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交抵押權人保管。如涉及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房產證交由抵押人保管。
2、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時,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方與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___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乙方要對所擔保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五、其它權利義務
1、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2、如抵押物存在其它共有人,則乙方確認已經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3、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在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得到清償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甲方應將保管的抵押財產產權或使用權憑證和其他有效證明文件退還乙方。
5、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7、乙方應配合甲方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8、保險:乙方應為抵押物購買下列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證條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
2、乙方基于本條承擔保證擔保的范圍,與本協議約定的抵押擔保的范圍一致。
3、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七、其它
1、甲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留一份,一份交抵押登記機關。
3、本協議簽訂后即生效,其中的抵押權在辦理法律規定的登記手續后生效。
本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23
貸款人(抵押權人):
借款人(抵押人):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抵押標的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量、車輛牌照號碼、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見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
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月綜合費率為‰,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元整。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費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抵押機動車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后,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及于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生權屬爭議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停業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保或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機動車進行出資、合伙或聯營。
5、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并盡維修、保養義務。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所質押的支票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第九條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當票及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第十條抵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布當票(包括續當憑證)項下的借款(當金)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或抵押機動車發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保或優先權利的,或抵押機動車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3)在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采取其他補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后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
2、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質押股權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托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
(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并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于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辦理機動車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24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年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
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
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的違約金。
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2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抵押事項進行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清償債務以合法擁有的座落在南安市康美鎮赤嶺村南國用(籍)第00090244號土地使用權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經濟擔保。其四至為:東鄰規劃路;西鄰雜地;南鄰康福公路;北鄰雜地;抵押土地面積5296.00平方米,現用途為工業用地,使用權類型:出讓,終止使用日期為20xx年02月27日。地上建筑物建有倉庫廠房等一并作為抵押物。
二、擔保范圍:
1、抵押借款的貸款本息。
2、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3、甲、乙雙方應繳納的稅費。
4、其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額: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權抵押于乙方,期限xx月,時間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抵押地塊經評估xx年xx月xx日土地使用權抵押出讓總價為人民幣xx元,大寫。甲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權總地價的%,折合人民幣xx元,大寫,為最高額貸款付給乙方。
四、民事責任:
1、甲方對產權的責任。抵押期間,甲方應維護抵押地塊土地使用現狀的完好。乙方有權按抵押合同約定,檢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使用狀況。
2、甲方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的土地出租、變賣、贈與、調換,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處理辦法。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無效。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乙方賠償,并支付乙方主合同借款總額20%的違約金。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可提前收回借款。
六、抵押物的處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原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抵押期滿,抵押人不能履行債務,抵押權人占有或處分土地使用權時,處分土地使用權所得價款,雙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納抵押人與福建省南安市國土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規定應交的出讓金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七、合同的登記與解除: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需及時共同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甲方不得無故拖延,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2、抵押關系終止,甲、乙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二十日(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向福建省南安市國土資源局申請注銷抵押登記。
八、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議定補充如下: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并經福建省南安市國土資源局辦理登記后生效。
十、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一份,甲、乙雙方、登記機關有關部門各執一份。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約時間:xx年xx月xx日
簽約地點:
抵押權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26
甲方(抵押權人):×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元,評估值為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27
抵押人: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抵押財產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附件1);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 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_____________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28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具體內容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內容為準,并將房屋所有權證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擔保的范圍為乙方依據主合同擁有的對債務人的債權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債務人違約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債務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實現抵押權時支出的相關人員的差旅費等)。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小寫)。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若因甲方未辦理抵押登記,使乙方不能依法享有本合同項下房地產的優先受償權的,甲方應當對債務人的債務向甲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抵押人(公章):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年月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29
抵押合同
(參考文本)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
立協議人:
抵押權人:___________銀行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______與__________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萬元,用于_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_____(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抵押期限為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
抵押物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
│
│
│
│
│
│
─────────────┴───────────┴──────────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占管:
────────┬──────┬──────┬──────┬──────
抵押物名稱 │
型號
│
面值
│
單位
│
數量
────────┼──────┼──────┼──────┼──────
│
│
│
│
│
│
│
│
│
│
│
│
────────┴──────┴──────┴──────┴──────
產權證書: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_____萬元;
證明文件: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
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
抵押物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
│
│
│
│
│
│
─────────────┴───────────┴──────────
七、抵押人對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
完好,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
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
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
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
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
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
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_____元,本協議生效后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
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采取______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
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后所余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
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權人將自己占管的抵
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
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
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1.
2.
3.
(說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
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
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為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
式_____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__________份。
股分制企業、合資合營企業、承包經營企業董事會或發包人審核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30
抵押人:__________ 企業性質:__________
抵押權人: __________ 銀行:__________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 與 銀行于 年 月 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 ,金額 萬元,用于 。貸款期限為 年 月至 年 月。借款合同編號為 。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 (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占管。
四、 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 萬元;抵押期限為 。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 萬元,抵押率為 %,抵押期限為 年,隨 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抵押物名稱
型號
數量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占管:
抵押物名稱
型號
面值
單位
數量
產權證書: ,共__________ 件;
保險單: ,共__________ 張;
保險金額: __________ 萬元;
證明文件: ,共__________ 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抵押物名稱
型號
數量
七、抵押人對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
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 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 元,本協議生效后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取 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
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后所余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權人將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1.
2.
3.
(說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為 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 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 份。
股分制企業、合資合營企業、承包經營企業董事會或發包人審核意見:
(簽字、蓋章) 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抵押人(公章): __________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31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抵押物擔保范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及到相關機關配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另____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32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 抵押財產清單
單位:(元)企業名稱 經濟性質 地 址 電 話 抵押物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帳面價值抵押現值折扣率抵押價值存放地點保險單原值凈值保險號碼起止時間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33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傳真: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34
為確保年 字 號合同(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理的船舶做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一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號散貨船。甲方保證自己是該抵押船舶的完整、有效、合法的所有權人,并依法辦理了船舶所有權登記,取得所有權登記證書。甲方提供船舶國籍和所有權證書的復印件予乙方備查。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船舶共作價人民幣(大寫)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擔保范圍:主債權元整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設定船舶的抵押權應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船舶抵押權登記費用、當甲方未辦理抵押船舶的保險或未續保險時乙方代為辦理的保險費、乙方為抵押船舶支出的施救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 抵押船舶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船舶由甲方自行保管、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維護抵押船舶,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當該船發生損毀、滅失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同時應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損毀、滅失的證明文件。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船舶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饋贈、質押、抵押船舶給任何第三人;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船舶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在 天內到船舶登記機關板栗抵押權登記手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并板栗船舶抵押登記。
第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理抵押船舶。在乙方處理抵押船舶時,甲方應給予積極的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位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九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雙方到船舶登記機關板栗抵押權注銷登記。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可靠的擔保,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 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理抵押財產,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貸款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在本合同第一條中虛假陳述,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競技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乙方保管的保險單。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二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和其分會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有管轄權的海事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起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導致無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抵押登記機關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關于抵押合同范文集錦 篇35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定義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范圍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占管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一章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于______年_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丙方發行的專門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系成立后,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于防范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并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
執照年檢,并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抵押擔保的范圍
第十二條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托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抵押資產建筑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根據_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
第十五條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資產的占管
第十六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并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乙方占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于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并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并進行抵押登記后,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并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采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丙方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請求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并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丙方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丙方敗訴,以致對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丙方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
7.當因國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在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財產保險、鑒定、評估、登記、過戶、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
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說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在本合同簽訂后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并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并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復印件)
1.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抵押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債券發行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