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逾期利息借款合同(精選3篇)
帶逾期利息借款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資金周轉需要,于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整( ),月利率2%(百分之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借款項:
年 月 日收到以銀行轉賬方式交付的人民幣 萬元整;甲方賬號: 乙方賬號:
三、甲方承諾將于年 月 日一次性將款打到乙方賬戶(賬號:),如甲方到期未還款,甲方以2%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四、如甲方到期不還款,其除應當向甲方償還本金和利息之外,還應向乙方支付因其違約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利息、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保全費、評估費、公證費等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
五、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互利的精神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帶逾期利息借款合同 篇2
貸款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借款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保證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元,借款用途為_______。乙方同意將前述款項借給甲方。實際放款日為_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還款日期及還款方式
1、還款日期:
2、還款方式:
第三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委員會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借款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保證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帶逾期利息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現處于前期籌備階段,為了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特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元(大寫:人民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
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_____(蓋章)貸款人(乙方):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