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外匯7)(精選31篇)
借款合同(外匯7) 篇1
借款合同(范本)
陳*敏律師草擬
出借方: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為憑分_________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出借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借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出借方應在代款方提出借據__________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賬戶。如出借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出借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出借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內向銀行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出借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出借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各方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
除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工式三份。出借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_份,報送________有關單位各留一份。
出借方:__________(蓋章)借款方: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簽章)
保證方: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和賬號: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外匯7) 篇2
貸款人:
借款人:
抵押擔保人:
貸款人與借款人、抵押擔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關于抵押物等事宜,經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內容如下:
一、三方同意:此次簽訂借款協議時,對抵押物的評估價格為三方確認的抵押物價值,在借款方違約不能還款時,三方同意對抵押物不再另行評估作價。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簽訂本協議時,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時還款,經貸款方催促后在十個工作日仍不能還款時,將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給具有法定資質的拍賣公司進行拍賣。
三、三方同意對抵押物的拍賣底價可以低于借款時的評估價格,為借款本息加實現債權的費用(含拍賣費、律師費等)。
四、如拍賣時發生流拍現象,每流拍一次,則對抵押物底價下浮20%,同時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如發生兩次以上(含兩次)流拍時,貸款方可與借款人和抵押人協商,以第二次流拍時抵押物確定的底價抵償借款;對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繼續承擔連帶清償義務。
五、拍賣時如發生兩次以上流拍情況,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償借款時,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優質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樓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賣前由借款人負責將住宅內的居民遷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樓,則由貸款方向抵押物內的居民提供不超過六個月的周轉住房,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自三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當事人各執一份,與借款抵押協議等一并作為此次貸款的全部法律文件,并辦理公證手續。
八、借款合同及抵押擔保協議中與本補充協議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貸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借款合同
貸款方:中國銀行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郵碼:電話:
借款方:(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郵碼:電話:
保證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郵碼:電話: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由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3.還款分期如下: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約定條款
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載。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合同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代表人:
日期: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
日期:
銀行帳戶: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
日期:
借款合同(外匯7) 篇3
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 - 號)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電 話: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證照號碼:
住 所:
聯系電話: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證照號碼:
住 所:
聯系電話:
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用于 且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
第三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 天,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借款款項支付方式
借款按以下方式支付:以轉賬形式支付,甲方劃入乙方指定賬戶(開戶行: ,戶名: ,銀行帳號為: )。
第五條借款利率
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月利率 %;借款人到期未歸還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條約定利率的基礎上加 %利率。
第六條借款展期與逾期
乙方如果需要展期,應在本合同到期1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經審查同意展期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合同;若甲方不同意展期的,則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已經占用的借款和違約金應按本合同規定償付。
第七條還款
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應以轉賬形式一次性償還借款。乙方劃入甲方指定賬戶(開戶行: ,戶名: ,銀行帳號為: )。
第八條借款擔保
1、為保障甲方債權安全,丙方自愿以其擁有的全部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銀行存款、公司股權、投資收益等)為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保證責任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如:評估費、保險費、保管費、公證費、鑒定費、拍賣變賣費以及律師費)等。保證期限為乙方全部借款項下的款項結清止。
2、本合同項下之擔保如發生了不利于甲方的變化,經甲方通知,丙方應按要求另行提供令甲方滿意的擔保。
3、若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則丙方對甲方承擔的擔保責任不受其他任何擔保人所提供的擔保的影響,也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其擔保責任的承擔也不以甲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丙方違反本合同下的任一條款,即構成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2、乙方、丙方違約,甲方均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3、因乙方、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丙方承擔,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保險費、保管費、公證費、鑒定費、拍賣變賣費以及律師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條爭議解決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可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本合同簽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協商和訴訟期間,爭議不涉及的其他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十一條其他
本協議經三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金及違約金全部清償后終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址: 大連
抵押合同
(抵押人為債務人)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電話:
抵押人、債務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電話:
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編號為 - -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確保甲方主合同項下債權(以下稱主債權)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主債權的名稱及數額
被擔保主債權的數額:(人民幣大寫) (元)
第二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主合同下的借款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抵押財產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附件1)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五條 乙方應確保對抵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處分權,抵押物上無權利瑕疵。
第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由乙方占有的,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保持抵押財產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七條 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被征收或因非甲方原因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所取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應視作抵押財產的替代,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繼續作為主債權的擔保,也可以經債務人及甲、乙三方協商提前償還債務。
第八條 乙方的行為不得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該行為。若該行為已造成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則乙方應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
第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轉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第十條 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應優先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第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處分抵押財產并實現抵押權:
1、乙方未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履約能力出現風險的;
2、乙方的經營狀況或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3、乙方被宣告破產、停業、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解散(乙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乙方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采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或因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財產等導致履約能力可能出現風險的);
4、乙方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約定;
5、抵押財產被采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強制措施或依法被監管的;
若發生上述各項情況的,將被視為本擔保出現風險。
第十二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能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被擔保債務或發生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甲方有權處分抵押物,并對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可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本合同簽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協商和訴訟期間,爭議不涉及的其他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義務辦妥抵押財產清單中所列明的抵押財產的抵押登記手續。若因為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_______(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式)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址: 大連市沙河口區
借款合同(外匯7)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1、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
2、借款用途:用于經營投資。
3、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______分計算。
4、借款期限: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歸還,借款結清后,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6、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2)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7、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8、抵押條款現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復印件。
9、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費、律師費等)
10、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11、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12、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13、其他條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后生效。
14、如借款人違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2份,借款、抵押人各執一份。
15、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各方同意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外匯7) 篇5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為進行生產,向貸款人申請借款,保證人為此借款提供擔保,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
第三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 ,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 借款時間共 年零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歸還時間 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 還款資金來源。
2. 還款方式。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 借款人用自有的做抵押。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3.借款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人有義務接受貸款人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人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 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借款人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借款人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人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二、 貸款人的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人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外匯7)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_____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I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合同(外匯7) 篇7
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
代表人:
乙方:
地址:郵編:
電話:
代表人: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利率
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貸款前,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并按提款計劃提款。
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后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一、
二、
三、
四、
第四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后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獲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付給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于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部門辦理提款手續,又為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乙方百萬分之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加收%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六、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五項、第六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它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貸款,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對于逾期貸款,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助扣收時,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十一、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者協調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分期提款和還款計劃、分期提款憑證、雙方簽訂的延期還款協議書和其它有關變更合同條款的協議,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由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金融機構發放除委托貸款以外的其它種類人民幣資金貸款(包括流動資金貸款和固定資產貸款)時與借款單位或個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二、合同第一段中的第一個空格由借款人填借款原因,第二個空格填貸款種類。
三、第二條中的提款計劃,指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分期借款計劃。如果是一次性提款,毋需提款計劃,簽訂合同時,可劃去本條第一款(即第一段)。
四、第四條中的還款計劃,指分期還款計劃,如果是一次性還款計劃,簽訂合同時從"并按乙方要求"處劃去后兩句話。
五、第五條中的空格,根據貸款種類的不同按規定填寫結息時間。
六、第二條和第八條日期的空格由甲、乙雙方協商后填寫具體期限。
七、第九條違約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八、合同當事人認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它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條中約定。
九、第十四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它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定合同單位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借款合同(外匯7) 篇8
借款協議書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
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__
乙方因 (狀況或經營活動),向甲方借款,丙方在甲方乙方的借款過程中自愿作為保證人提供保證責任,經三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 (小寫) (大寫)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自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銀行匯款憑證為準)起,到屆滿一年之日止。
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銀行匯款憑證為準。銀行匯款憑證是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本合同下借款利率為 ,若乙方沒有按期、按額還款,則,需承擔所逾期金額的每天萬分之 的違約金;違約期限超過半年則利率按照借款利率4倍加收違約金。
第五條
還款方式:____________ 。
第六條
一、甲方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借款;
2.對乙方的債務、財產、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二、乙方承諾
1.乙方必須按照本借款協議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按額還本付息。
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及資料。
4.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倒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外,應優先償還本借款。
三、丙方承諾
1.丙方自愿對乙方基于本協議向甲方的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二年內止;保證范圍為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案件受理費。代理費、差旅費等合理支出費用)。
2.丙方另自愿以以下財物做擔保:____________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可按上面規定的利率加收4倍罰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按規定減收利息。
3.乙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乙方追回借款本息,若乙方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相應的違約金。
三、丙方的責任
1、丙方在提供的擔保保證責任中承擔全部的連帶保證責任。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敗訴方需承擔勝訴方由此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費、代理費、差旅費等合理支出費用。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
3.任一方的通信地址、電話若有變化,則需在變化后的3天內有效通知到另二方,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外匯7) 篇9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實際借款額以借據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章 提款和還款
第四條 分次提款。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第五條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貸款人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借款的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產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七條 分次還款,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第八條 借款人用下列資金,但不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動歸還的,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三章 借款利率和計息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一年一定,第一年的利率確定為年息_________%,期滿后由貸款方根據國家當時規定檔次利率重新確定下一年的借款利率。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十二條 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三條 借款人在貸款人結息日前應在其賬戶內備足應付利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四章 擔保
第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十五條 如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貸款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
第五章 雙方承諾
第十六條 借款人承諾
(1)項目自籌資金及其他籌措資金按時足額到位。
(2)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不得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4)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種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于改變經營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清償。
(5)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6)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后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7)按時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開戶行、賬號、存款余額等),并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第十七條 貸款人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 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并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九條 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十條 借款人、貸款人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借、貸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內容,均應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貸款人營業場所辦理提款手續,也未和貸款人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的,應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貸款人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國家規定,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人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1項、第3項、第4項、第5項、第十九條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國家規定計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6項、第7項時,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萬分之____違約金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條 本合同經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后生效。有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以及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等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三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
(1)貸款證復印件
(2)借款人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檢營業執照復印件
(3)借款人授權代理人委托書
(4)擔保合同年字第號
(5)借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外匯7) 篇10
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下面是小編收集推薦的借款合同范X,歡迎閱讀參考。
借款合同范一
甲方(出借款人):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住所地:住所地:保證人(責任人):保證人(責任人):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所地:
甲乙雙方及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壹仟元整(:.00元),借款期間為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超過天。乙方承諾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償還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借款人民幣壹仟元整(:.00元),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按每月利息率20‰計息,乙方應于每個月月底前付清本月利息,不得拖欠。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及利息,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除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外,還需向甲方支付甲方因追還該借款所產生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就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若產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對協議的變更,需三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六、乙方緊急聯系人(是乙方的)為,聯系方式為。
甲方:
乙方:
責任保證人:
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
借款合同范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
債權人需注意:
1、要求債務人的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
債務人借錢,為什么要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呢
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簡單說,一人負債,夫妻償還。所以,在實踐中,借款債務訴訟,我們都是把夫妻倆作為共同被告。同理,債權人也應該提供關于被告夫妻關系的證據,如果不在債務人向你借款的時候準備,等到要打官司的時候才收集,不僅浪費時間,而且不一定能夠收集到相應的證據。
2、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
為什么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呢
因為:合同法211條規定“借款不約定利息的,視為無利息”。所以,利息必須明確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正常借款期限內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第二種: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約定還款期限的利息。現行的人民銀行規定逾期貸款利率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種:打官司法院判決后,遲延履行判決書的罰息。民訴法第23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未能按生效判決或仲裁裁決規定的期限履行,則從遲延之日起,即原約定利息加倍計算。
借款合同范三
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 借款指定用于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5.1 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247;30。付息日為每月的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還款日為每月日。
第六條 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后,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借款人有權決策和批準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 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 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____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
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 】%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
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
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 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聯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聯系人姓名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第二十七條 關于送達的特別約定
27.1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系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7.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7.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7.5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7.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
十
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____區
借款合同范四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____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____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
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
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XX銀行____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賬戶或信用卡賬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____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
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賬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
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
(簽字)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五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向借款人發放借款。為保障各方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本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幣種)整(小寫:)。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于。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天。具體以借款借據銀行憑據所記載的實際發放日為起算日。
第四條擔保條款
1、擔保人自愿為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自愿提供擔保物作抵押質押擔保。抵押質押物為。
2、擔保人自愿為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自愿提供擔保物作抵押質押擔保。抵押質押物為。
第五條借款的使用與償還
為確保本貸款項下的資金安全,借款方須嚴格按照本協議
第二條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隨時檢查、監督該借款的使用情況,并按貸款人的有關指示和約定,使用和償還上述貸款。
一、為便于借款人使用資金,貸款人指定下列賬戶轉款為借款人贖取房產:
戶名:賬號:開戶銀行:
二、貸款償還時,借款人必須按照貸款人的指示將上述貸款本金轉入下列賬戶:
戶名:賬號:開戶銀行:
第六條還款來源
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的
第一還款來源,但不排除借款人用其它的還款來源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七條權利與義務
一、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的借款要求提供真實的商務合同、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
二、借款人應當保證有關商業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貸款人如發現不實或違法情況,有權中止本合同的執行。
三、貸款人有權依法或根據本合同約定采取相應措施提前收回本借款,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賬戶上扣劃款項用于償還借款。
四、貸款人依法或根據本合同約定采取相應措施提前收回借款而借款人無清償能力時,擔保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有權從擔保人賬戶上扣劃款項用于償還本借款。
五、為保障貸款人能如期收回貸款,經雙方一致同意,借款人將其名下位于)作為該筆借款的擔保。如貸款到期,借款人無法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雙方約定貸款人有權按以下任一方式處理該房產以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及其它相關費用,借款人對此無任何異議。
1、貸款人有權贖取該房產并按照市場評估凈值的
2、轉賣上述房產。贖取并轉賣該房產后,貸款人收回本合同項下贖樓款、其它相關費用及因過戶產生的所有費用后,余款返還借款人。
3、其它: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貸款人無法履行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下列情況解除合同:
(一)、如借款尚未發放,則貸款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借款;
(二)、如借款尚未到期,則貸款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本借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違約方應支付貸款本金總額5%的違約金。
(二)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貸款人有權依法采取一切可實現債權的措施,并由借款人承擔實現債權的費用。
(三)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因違約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賠償。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立約各方已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署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附加條款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立約各方各執壹份,擔保人份。副本根據需要增訂,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
借款合同(外匯7) 篇11
借 款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質權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質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證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個人人民幣貸款,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
同時借款人、擔保人與貸款人確認(根據情況ü選,不選的打ⅹ)
□本合同系作為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個人綜合授信合同》的附屬業務文件。
□本合同為借款人、擔保人與貸款人之間所簽署的獨立的業務文件。
第一條 貸款金額、用途
1.1 本合同貸款品種為__________(請填入相應字母:A.個人汽車貸款 B.個人消費貸款 C.個人經營性貸款 D.個人信用貸款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途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二條 貸款期限、利率及計息方式
2.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暨債務履行期)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預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實際貸款起始日期以貸款借據記載的日期為準。
2.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計息方式為:貸款利息采取對年、對月、對日的計算方法,如果不能對年、對月、對日,以月末最后一日為對日。貸款期限滿年的按年利率計算,滿月的按月利率計算,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計算,僅零頭天數按實際天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零頭天數×日利率]
2.3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結息日,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為本合同約定的每期還款日。
2.4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可采用浮動利率、固定利率或準固定利率(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 浮動利率
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期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 □上浮 □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如在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則自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貸款利率調整時間起,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上述利率浮動比例浮動后執行新的合同貸款利率。
簽訂本合同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檔期基準利率為:_______% (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若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按年調整,分段計息。即從利率調整的次公歷年的首個公歷日起,按當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調整,不分段計息。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固定利率
按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的基礎上 □上浮 □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 如在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或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調整該業務適用之固定利率,本合同執行利率不作調整。簽訂本合同時的同檔期固定利率為:_______% (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 準固定利率
自貸款發放之日起_______個月(預計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實行固定利率,即按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貸款期限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的基礎上 □上浮 □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 如在此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或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調整該業務適用之固定利率,執行利率不作調整。簽訂本合同時的同檔期固定利率為:_______% (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固定利率執行屆滿后,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實行浮動利率,即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貸款期限從貸款發放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期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 □上浮 □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如在此期間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則自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貸款利率調整時間起,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上述利率浮動比例浮動后執行新的合同貸款利率。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如借款人需繼續采用固定利率計息,則應另行向銀行提出申請。
若在執行浮動利率期間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 按年調整,分段計息。即從利率調整的次公歷年的首個公歷日起,按當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 利率不作調整,不分段計息。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 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當期貸款本息即為逾期,貸款人有權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參見本合同第十二條相關內容)
第三條 借款人提款條件
3.1 除非貸款人同意,否則在以下條件在形式及內容方面均令貸款人滿意地全部達成前,貸款人無任何義務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
3.1.1 借款人已提交貸款人要求的所有文件資料并獲得貸款人認可。
3.1.2 本合同及其相關附件已合法地簽署并生效。
3.1.3 擔保權或類似優先權已合法設立并生效(如有)貸款采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已辦妥保險及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登記憑證、所有權憑證、抵押權憑證/他項權利憑證、保險單正本交付貸款人占有;貸款采用質押方式擔保的,已將質押物交付貸款人占有;出質行為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該登記已完成。
3.1.4 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擔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貸款人認可的公證機關辦理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若貸款人要求)
3.1.5 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開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費及還款等的銀行賬戶。
3.1.6 貸款人提出的其他條件。
3.2 盡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條件的設立并不代表貸款人在上述條件滿足時必然有義務放款,在貸款人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動,或受政府宏觀貨幣政策或金融監管政策限制,根據貸款人自身額度等情況需調整、增加貸款發放條件,或發生其他重大情事變更的情況下,可暫緩、減少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貸款人在上述條件未全部滿足時即放款的,也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四條 貸款發放及支付
4.1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按下列支付方式進行支付:(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 4.1.1 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支付約定具體如下:(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 借款人開立貸款專用賬戶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貸款專用賬戶,該賬戶賬號為 ,貸款人的上述劃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僅可以將貸款專用賬戶中的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劃付至其在本合同及補充變更協議項下向貸款人申請并經貸款人審核同意與貸款專用賬戶支付綁定的交易對象賬戶。若簽署本合同時借款人尚不能確定支付綁定交易對象信息,或者簽署本合同后需要變更支付綁定交易對象信息,則借款人應與貸款人簽署補充或變更協議予以約定。借款人向任一支付綁定交易對象賬戶劃付的金額應符合雙方的約定,且向所有支付綁定交易對象賬戶劃付的合計金額應不超過本合同總貸款金額。借款人同意,根據貸款人的規定和要求借款人應將貸款專用賬戶中不再使用的貸款資金用于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簽署本合同時與貸款專用賬戶支付綁定的交易對象信息如下:
(1)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3)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借款人未開立貸款專用賬戶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對象賬戶,支付條件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并經貸款人審核同意。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支付給下述交易對象賬戶的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支付委托,貸款人的上述支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1)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2)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3)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簽署本合同時,借款人尚不能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信息,則在本合同簽署后,借款人在支付日前的3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貸款人受托支付申請書(格式見附件),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支付申請,且在貸款人審查同意后,將貸款資金按照申請支付金額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條件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并經貸款人審核同意。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支付申請對借款人交易對象的上述支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 4.1.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即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內,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的上述劃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承諾,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的支付情況。
4.2 如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貸款人在本合同簽署后的九十天屆滿時仍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貸款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 貸款發放后,借款人因使用該貸款資金與他人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本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方式: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 到期一次性歸還本息,利隨本清(利息計算方式參見本合同第二條)
□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每期利息 = 期初貸款剩余本金×期利率)
□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 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
每期還本付息額 = 貸款本金×期利率+貸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還款總期數-1]
□ 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法。
每期還本付息額 = 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期利率
□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____.
5.2 分期還款的借款人自貸款實際發放的次月(公歷概念)約定還款日起開始還款。貸款實際發放后次月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的計算方法具體為,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小于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根據貸款實際占用天數按照本合同2.2條計息方式確定;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大于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將分為一期的應還利息及超過一期部分的應還利息分別計算,其中:一期的應還利息按照約定還款方式計算利息,超過一期部分的應還利息根據貸款實際占用天數按照本合同2.2條計息方式確定;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等于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即按照約定還款方式計算的當期應還利息。
5.3 借款人應于本合同約定的每一還本付息日的零點以前,將應還貸款本息足額存入其開立在貸款人處的還款賬戶(結算戶)中,還款賬戶的銀行卡卡號或活期一本通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存款賬戶中主動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
5.4 借款人如在貸款期內要求變更還款賬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并重新簽訂委托扣款協議、約定新的還款賬戶啟用日期后方可實施。
5.5 若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扣款的存款賬戶為可透支賬戶,則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進一步授權,當該賬戶中存款余額不足以歸還當期貸款本息時,貸款人可以在賬戶允許透支金額范圍內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由此發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5.6 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及貸款人總行系統內其他營業機構的部分或全部賬戶中扣收到期未還的本金、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5.7 若發生貸款逾期,則該期未還貸款本息的逾期罰息,應在歸還逾期貸款本息時一并繳付,且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5.8 除采用固定利率的情形外,貸款人因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因素而對每期應付本息款額所作的調整,借款人須無條件照此履行。
5.9 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征得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未取得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借款人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5.10 借款人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及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計收提前還款日之后的貸款利息。
5.11 借款人如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按照以下規定收取違約金:
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______ %支付違約金;如正常還款__________年以上提出提前還款,可免收違約金。有關提前還款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擔保
(本條適用時,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6.1 為保障貸款人(下或稱抵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抵押人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為抵押物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
6.2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信息為:
6.2.1 抵押物
(1) 抵押物名稱:
(2) 所在地/座落:
(3) 抵押物數量(房產抵押時填寫房屋建筑面積及土地面積)
(4) 現時狀況描述:
(5) 抵押物認定價值:
(6) 所有權屬:
(7) 使用權屬:
(8) 購入合同編號(房產抵押時填寫購房合同編號)
(9) 權證編號(房產抵押時填寫房地產權證編號)
(10) 合格證編號(車輛抵押時填寫)
(11) 發動機編號(車輛抵押時填寫)
(12) 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2 如有更多抵押物(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 其他抵押物詳情見本合同附件。
6.3 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賬戶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導致該賬戶發生透支的,該部分透支金額作為借款人未清償債務的轉化形式也應納入主債權,抵押人以抵押物對該賬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復利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賬戶透支本息、保管擔保財產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借款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日到期;(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6.4 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
6.5 在抵押存續期內,如抵押人死亡或終止,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上的抵押權繼續有效,抵押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
6.6 擔保性質
抵押權人對抵押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人可以不先行使對債務人的其他擔保權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抵押人同意,在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未行使或未及時行使其與債務人在其他貸款文件項下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債權、擔保物權、違約救濟權,均不得被視為抵押權人怠于或放棄行使權利,亦不會影響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6.7 抵押登記
6.7.1 抵押人以依法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抵押當事人應依法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獲得抵押證明后抵押人應將抵押證明正本交付給抵押權人保管。
6.7.2 抵押人以法律未強制要求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若抵押權人要求,則抵押人應辦理抵押登記。
6.7.3 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向抵押權人認可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抵押人自愿接受該強制執行。
6.7.4 法律規定抵押登記為抵押生效要件的,該抵押權自登記完成時設立;法律未規定抵押登記為生效要件的,抵押權自本合同生效時設立。
6.8 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并經貸款人認可后,貸款人應根據抵押人的要求,將上述證明及有關權利憑證交還抵押人,并在出具同意解除擔保的說明函后由抵押人自行前往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6.9 保險
6.9.1 抵押人如對抵押物已辦理保險的,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5)日內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權益轉讓手續;如尚未辦理保險的或原保險不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五(5)日內至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就指定的保險險種、期限和金額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手續。
6.9.2 抵押人應及時支付所有的保費,并及時將所有保險單據、憑證正本送交貸款人保管。
6.9.3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變更保險單的任何條款或對保單作任何改變,不得終止或取消該等保險,或任憑及允許該等保險被撤銷、取消、終止或過期失效。
6.9.4 若抵押人未及時對抵押物辦理保險或未積極維持該等保險的,貸款人有權對抵押物進行投保和/或維持該等保險,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負擔。雖有本款規定,但貸款人并無代抵押人投保及維持保險的任何義務。
6.9.5 已保險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提前收回抵押貸款本息。
6.10 抵押人應確保抵押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該項抵押,并在本合同后的簽署頁簽署確認。抵押人應確保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當借款人、抵押人違約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物,并以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6.11 約定事項
抵押人和貸款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6.11.1 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間抵押人應當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義務。
6.11.2 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人的經營狀況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6.11.3 未經抵押權人事先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交換、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也不得將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6.11.4 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
6.11.5 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或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列入拆遷范圍,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抵押權人對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權。抵押房屋如被拆遷后,對于采用產權調換補償形式的,抵押人和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協商清償債務,或重新設置抵押并簽訂新的抵押協議,在原有抵押房地產滅失后而新抵押登記尚未辦理之前,應由具備擔保條件的擔保方提供擔保;對于以補償款方式進行補償的拆遷房地產,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通過開立保證金專戶或存單等形式,繼續作為擔保財產。
6.11.6 如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可以要求抵押人委托經抵押權人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評估。
6.11.7 如抵押人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或者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抵押人擔保責任能力的情形時,抵押人保證在該情形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6.11.8 抵押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所發生的的相關費用和稅費。
6.12 抵押權的實現
6.12.1 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抵押權?a href=///2654/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宋詞芮宄ナ保盅喝ㄈ絲捎氳盅喝誦橐緣盅何镎奐芻蛘咭耘穆簟⒈瀆艫盅何鎪玫募劭鈑畔仁艸?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如本合同已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則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貸款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6.12.2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被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
6.12.3 抵押期間,抵押人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必須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抵押所擔保的債權。
6.12.4 抵押權人在實現債權過程中,有權指定受托人、拍賣行、估價師、律師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權利,抵押人就此不得有異議。
6.12.5 抵押權人有權從其處分抵押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因實現抵押權所產生的費用。
6.12.6 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后,如果抵押物尚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抵押人為借款人外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6.12.7 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合理時間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抵押權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的,抵押人還應當向抵押權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可以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6.13 如抵押登記部門在辦理抵押登記時要求必須填寫擔保期間的,僅為登記目的,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在此約定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存續期間為抵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保期間到期日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此處對擔保期間登記的約定并不應在任何程度上妨礙或影響抵押權人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特別約定(如有)對抵押物享有優先權利。
第七條 質押擔保
(本條如需適用,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7.1 為保障貸款人(下或稱質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出質人以下述質物出質提供擔保,并賦予貸款人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
7.2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
7.2.1 質物
(1) 名稱:
(2) 數量:
(3) 金額:
(4) 到期日:
(5) 權證編號:
(6) 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2 如有更多質物(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 其他質物詳情見本合同附件。
7.3 質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賬戶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導致該賬戶發生透支的,該部分透支金額作為借款人未清償債務的轉化形式也應納入主債權,出質人以質物對該賬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擔保的范圍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復利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賬戶透支本息、保管擔保財產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出質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日到期;(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可以在質押期間內隨時要求出質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質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7.4 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效力除及于上述質物外,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孽息。
7.5 出質人是個人的,如出質人死亡,在貸款未全部清償前,質權人仍就質物享有質權,出質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出質人是法人的,若出質人進入破產程序,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不列入企業破產財產。
7.6 擔保性質
質權人對質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可以不先行使對債務人的其他擔保權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出質人同意,在任何情況下,質權人未行使或未及時行使其與債務人在其他貸款文件項下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債權、擔保物權、違約救濟權,均不得被視為質權人怠于或放棄行使權利,亦不會影響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7.7 出質人應確保質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該項質押,并在本合同后的簽署頁簽署確認。出質人應確保質物共有人均同意,當借款人、出質人違約時質權人有權依據本協議處分質物,并以處分質物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7.8 約定事項
出質人和質權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7.8.1 法律規定出質登記為質押生效要件的,該質權自登記完成時設立;法律未規定出質登記為生效要件的,質權自本合同生效且質物交付完成時設立。
7.8.2 如本條所述之出質行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應當辦理出質登記或特定記載手續的,出質人確認將及時充分地配合質權人辦理該等手續。前述配合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應收賬款質押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及時簽署有關質押登記協議,并在該質押登記協議中約定由質權人辦理質押登記、或在股權出質時及時將出質事宜記載于股東名冊,或由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出質登記要求。
7.8.3 對于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登記的出質期限一律為每次五年;出質期限屆滿前90日所擔保主債權仍未清償完畢的,質權人有權自行辦理該出質登記期限的展期;展期次數不限。
7.8.4 質物由質權人占有和保管,保管期間質權人應當承擔謹慎保管義務。除非另有規定,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被完全清償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回、使用、處分或要求取回、使用、處分或代管質物。
7.8.5 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處分質物;在已獲質權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出質人應當以質權人認可的方式和價格依法合理處分質物。出質人處分質物所得價款應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7.8.6 出質人的行為足以使質物價值減少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停止其行為、恢復質物價值、采取積極措施防止質物價值減少,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
7.8.7 非出質人的行為致使質物價值有減少或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7.8.8 出質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所發生的的相關費用和稅費,質權人有權從其處分質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如處分質物使質物預期利益受損的,該損失由出質人承擔。
7.8.9 質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質權后,如果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出質人為借款人外第三人的,出質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7.8.10 質權人和出質人一致同意,若質物載明的兌現日/到期日(如有)早于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日屆至的,質權人有權在質物到期時繼續保管質物并將其繼續作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之質押擔保,或在質物到期時兌現質物,兌現的款項用于清償主債權或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賬戶以繼續擔保主債權;在發生最后一種情形時,雙方不再另行簽訂保證金質押合同,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質權人未獲清償時,質權人有權就該保證金優先受償。若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日先于質物載明的兌現日期屆至而質權人未獲清償的,質權人有權繼續保管質物,并在質物到期日兌現以實現質權,或者亦可提前兌現該質物用于清償主債權,因提前兌現所導致的利息損失出質人自愿自行承擔。
7.9 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質權人未能實現或者未能全部實現債權時,質權人可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質物、兌現質物或者提取質物項下的貨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價款超過被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包括主債務人、擔保債務人)清償。
7.10 如出質登記部門在辦理質押登記時要求必須填寫擔保期間的,僅為登記目的,出質人與質權人在此約定本合同項下質押的存續期間為質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保期間到期日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應收賬款質押的登記期限/擔保期間仍從本合同第7.8.3規定,且此處對擔保期間登記的約定并不應在任何程度上妨礙或影響質權人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特別約定[如有]對質物享有優先權利)
第八條 保證擔保
(本條如需適用,在本條前的方框內打勾選擇)
8.1 為保障貸款人(下或稱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同意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8.2 保證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賬戶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導致該賬戶發生透支的,該部分透支金額作為借款人未清償債務的轉化形式也應納入主債權,保證人對該賬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人的擔保范圍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復利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賬戶透支本息、保管擔保財產及實現擔保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擔保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日到期;(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可以在保證期間內隨時要求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保證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8.3 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均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按貸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貸款人支付;同時,保證人在此授權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各營業機構開立的存款/結算賬戶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賬戶中依法扣收有關金額,并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
保證人在此確認,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貸款人均有權先要求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要求其他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保證人在此明確放棄要求先履行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抗辯。
8.4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請在方框內打勾選擇)
□ 全程連帶責任保證:
即: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止。保證人同意,經貸款人同意展期、重組的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自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 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
即: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止。保證人同意,經貸款人同意展期、重組的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自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盡管如此,如借款人已辦妥本合同第六條項下抵押擔保的現房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其為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現房他項權證正本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收到該他項權證正本之日解除;但對于在該解除日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債務,以及該日之前發生保證人或/及借款人的違約而引起的本合同項下責任,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和相應的違約責任。
借款人沒有依照本借款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的,在上述約定的保證期間內,貸款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8.5 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征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在原保證期間和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內,未經貸款人和保證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債務。
第九條 其他債權擔保
9.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除前述擔保外,還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
9.1.1 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的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9.1.2 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9.1.3 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9.1.4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保證與陳述
10.1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及抵押人、出質人及保證人(后三者下文或合稱為“擔保人”)向貸款人各自陳述和保證如下:
10.1.1 借款人及擔保人均為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簽署本合同是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其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10.1.2 對保證擔保而言,如保證人為自然人的,該保證人擁有固定的工作、穩定的經濟收入以及法律規定的作為保證人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自然人保證人在此承諾,如發生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情形,則將由其監護人、財產監(代)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其遺產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10.1.3 借款人及擔保人均在此保證,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恪守誠實守信原則,其所出具的對外進行貸款支付、涉及借款人、擔保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資料均為真實、有效、完整、準確而無任何隱瞞的。
10.1.4 借款人及擔保人均在此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不違反其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也不與其各自的章程(如有)或其各自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10.1.5 借款人及擔保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時沒有隱瞞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對其營業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包括針對借款人或擔保人本身、以及針對擔保人股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的此類事件);并且,借款人及擔保人將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繼續向貸款人承擔上述信息的及時披露義務。在發生前述事件時,借款人及擔保人均應當在有關事件發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貸款人。
10.1.6 借款人或擔保人(自然人)的工作、住所(或聯系住址)聯系電話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或擔保人(法人)的住所、聯系方式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等重要信息發生變更的,發生變更的一方應在該變更發生后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貸款人。
10.1.7 借款人及擔保人保證其為簽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續均已合法辦理完畢并有效;物的擔保人保證其對所抵押/質押的財產享有合法所有權。
10.1.8 借款人及擔保人保證,本合同貸款涉及房地產預售或抵押的,其將按照開發商的要求或貸款人的指示及時完成有關的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及抵押登記手續。
10.1.9 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要求的還款計劃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10.1.10 借款人保證在貸款期間,將根據貸款人不時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變更貸款人滿意的擔保措施。
10.1.11 借款人確認,貸款人已將本合同在貸款人個人網上銀行或貸款人的營業網點進行公示。
10.1.12 抵押人和借款人承諾,在知悉抵押房屋將被拆遷的信息時,應及時向貸款人履行告知義務。
10.1.13 擔保人確認如已依據本合同承擔了有關擔保責任,則在貸款人于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被清償完畢之前,擔保人暫不向借款人行使因其履行擔保義務而產生的對借款人的追索權。
10.1.14 擔保人確認,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或提前清償貸款的行為被依法撤銷的,擔保人于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即時自動恢復;如此時原有擔保已經釋放的,擔保人應當在擔保義務自動恢復后的5個工作日內配合擔保權人重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辦理登記或交付,或者提供擔保權人滿意的其他擔保。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
11.1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1.1.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11.1.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11.1.3 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
11.1.4 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監督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保證人資信狀況或擔保物狀況的;
11.1.5 借款人違反所在國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的;
11.1.6 借款人提供的擔保人/擔保物已經或將要不再具有提供與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違反其簽署的擔保文件的,或由于擔保人的其他行為,如擔保人出國未征得貸款人同意等導致其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能力明顯下降且沒有重新落實貸款人認可的相應擔保的;
11.1.7 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11.1.8 借款人或擔保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協議的;
11.1.9 借款人違反其與貸款人之間所簽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協議約定的;
11.1.10 借款人或擔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權機關監管、凍結其財產的,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11.1.11 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11.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支付方式支付貸款資金的;
11.1.13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
11.1.14 借款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的;
11.1.15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人違反本合同有關擔保條款,或在另行簽署的擔保文件項下發生違約的。
11.2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擔保人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1.2.1 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的;
11.2.2 擔保人違反各自應承擔的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中有關擔保規定的;
11.2.3 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
11.2.4 擔保人(自然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接受繼承、遺贈的,或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擔保人(法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銷、破產、減資、兼并、重組、分立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2.5 擔保物的全部或部分滅失、毀損、沒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強制收購或執行,或價值減少且未獲及時補救等,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2.6 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或違反為本合同項下貸款而簽署的其他擔保文件項下義務的。
11.2.7 借款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12.1 當本合同第十一條所列違約事件之一項或數項出現時,貸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措施進行處理:
12.1.1 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其中,對于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的罰息率按計收罰息之日的執行利率上浮 %執行;對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率按計收罰息之日的執行利率上浮 %執行。罰息自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按罰息率計收,直至清償全部貸款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率計收復利;
12.1.2 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調整為在調整當日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 __________%并立即執行;
12.1.3 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還款方式(適用于借款人出現11.1.2條違約事件的);
12.1.4 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貸款支付方式(適用于借款人出現11.1.12條違約事件的);
12.1.5 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貸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并有權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各營業機構的任一賬戶(含可透支賬戶)中扣劃款項以清償債務,并通過各種形式向借款人及擔保人追索;如擬扣劃賬戶中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一致的,有權按貸款人扣劃當日所公布的匯率自行換算后扣劃,相關風險和損失概由借款人承擔;
12.1.6 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
12.1.7 按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清償貸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證人連帶責任;
12.1.8 采取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況下,借款人及各擔保人同意無條件放棄抗辯權,并承擔因其違約對貸款人/擔保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費用
13.1借款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相關費用和稅費。
13.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貸款人決定通過其他途徑采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概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4.1 本合同中提及的“貸款本息”包含貸款本金、利息、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與本貸款或貸款之擔保有關的任何未清償費用。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14.2 若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變更且根據該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必須對本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的,貸款人有權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本合同中“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保證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效力。
14.3 各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相互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并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變,也不因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同意貸款展期、重組及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發生任何變故而改變。
14.4借款人同意并授權:貸款人有權將有關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全部合同/協議/承諾(以下統稱“合同”)的信息,與上述合同/協議/承諾相關的履約信息和貸款、透支的相關情況,以及借款人提供的個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銀行間信貸咨詢系統、征信信息系統和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單位/個人查詢和使用;同時,貸款人亦有權查詢和使用已經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銀行間信貸咨詢系統、征信信息系統和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的有關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4.5 借款人同意:當借款人發生本合同項下違約時,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的違約情況酌情決定公開借款人的違約信息,并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將有關的貸款情況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14.6 前兩款中提及之“個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別、證件號碼、職業、工作單位、學歷、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等能夠反映借款人信用狀況的個人信息。“相關貸款情況”是指貸款額、貸款期限、貸款發放時間、貸款擔保情況、貸款用途、貸款償還等情況。
14.7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灣地區的法律)任何有關本合同的爭議,均受貸款人/擔保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4.8 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簽署頁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或送達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已送達;該地址如有變動,變動方應于變動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簽約各方,否則對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貸款人地址發生變動的,僅需于營業場所或通過其他途徑進行公告)
14.9 本合同自滿足以下條件時生效,并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為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導致的透支賬戶發生的透支金額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
14.9.1 借款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確認;
14.9.2 貸款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14.9.3 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等擔保人(如有)(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自然人簽字,法人則還需加蓋公章)
14.10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4.11 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份,貸款人執_____份,借款人、抵押人(如有)出質人(如有)保證人(如有)以及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2其他約定事項(如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13本合同附件包括:
文件名稱 編號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
本合同公證機關(如有)為:
公證文書編號(如有)為:
(本頁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本合同由下述當事方簽署。各方在此確認,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已就全部條款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討論,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借 款 人
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確認(自然人簽字,法人需簽章并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共有人確認(如適用,自然人簽字,法人需簽章并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我方已仔細閱讀并充分了解前述個人擔保借款合同條款內容,我方同意抵押人對該合同的簽署及履行,并愿意根據該合同的約定,在發生貸款人依據該合同有權處分我方與抵押人共有的抵押物時,同意貸款人處分全部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受償。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自然人填寫)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確認(自然人簽字,法人需簽章并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質物共有人確認(如適用,自然人簽字,法人需簽章并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我方已仔細閱讀并充分了解前述個人擔保借款合同條款內容,我方同意出質人對該合同的簽署及履行,并愿意根據該合同的約定,在發生貸款人依據該合同有權處分我方與出質人共有的質押物時,同意貸款人處分全部質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受償。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自然人填寫)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確認(自然人簽字,法人需簽章并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的財產共有人確認(如適用,自然人簽字,法人需簽章并加蓋公章)
我方已仔細閱讀并充分了解前述個人擔保借款合同條款內容,我方同意保證人對該合同的簽署及履行,并愿意根據該合同的約定,在發生債權人依據本合同有權向保證人追索的情形時,對債權人可能處分我方與保證人所共有財產的行為不持異議。我方與保證人的關系為(勾選) □配偶,夫妻共同財產 □家庭同住人,家庭共有財產 □其他[注明: ],一般共有某資產[注明: ]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自然人填寫)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共同還款人確認(如適用,自然人簽字,法人需簽章并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我方已仔細閱讀并充分了解前述個人擔保借款合同條款內容,我方同意抵押人對該合同的簽署及履行,并愿意根據該合同的約定,在發生貸款人依據該合同有權處分我方與抵押人共有的抵押物時,同意貸款人處分全部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受償。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自然人填寫)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外匯7) 篇12
借款合同范本(一)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整,用途為,借款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計算借款利息的利率為:,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支付時間.
三、借款期限屆滿,甲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借款人:出借人:
(簽字)(簽字)
見證人簽名
借款合同范本一(標準)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用途為.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計算借款利息的利率為:,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支付時間.
第四條:借款期限屆滿,甲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五條: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將借款交付甲方。
第六條:還款方式:.
第七條:借款期限屆滿,甲方如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八條:甲方對于借款用以下第種方式擔保。
①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②甲方用抵押擔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和違約金,抵押期限為年(或至甲方還清乙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止)。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辦理抵押登記,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合同范本(二)
債權人簡稱甲方,連帶保證人簡稱乙方。
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與甲方間已于x年x月x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xx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并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借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后,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并愿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并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連帶保證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年x月x日
借款合同范本(三)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證人:
抵押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萬元。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為個月,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月利率%.
第二條借款給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賬號/銀行卡號為戶名
開戶銀行
第三條借款人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3.1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2按(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季末月)的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4.4出現本合同第10.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實出借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5.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情況。
5.2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5.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實現債權(包括擔保權)的費用、違約金、復利、罰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順序歸還,即先抵費用,后還息,再還本。
第六條借款擔保
6.1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抵押人以其名下的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擔保;(三)出質人以其所持的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
6.2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6.3保證擔保的期間: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6.4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質物不行使擔保物權,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保證人承諾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3對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作為違約損失賠償。
7.4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及從合同項下義務,出借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出質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出借人實現擔保權。
10.3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0.4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證人之配偶聲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已經充分知悉本合同條款;借款人或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財產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出借人:
(簽字)(簽字)
保證人:
(簽字)
保證人配偶:
出質人:
(簽字)
出質人配偶:
(簽字)
抵押人:
(簽字)
抵押人配偶:
(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地點:
借款合同(外匯7) 篇13
補償貿易借款合同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互協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時間及金額:
投資時間共__年零__月。自19__年__月__日至19__年__月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并作為合同附件)分__次或一次支用。投資總額____萬元。其中甲方投資____萬元,乙方投資____萬元。
供貨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利息及償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執__份,乙方執__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方有效。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合同(外匯7) 篇14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計算
對于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債權,其訴訟時效應按每一期的期限屆滿日分別起算還是從最后一期屆滿后起算,存在爭議。
一種意見認為,根據《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故對于約定分期償還的借款合同,應從每一次的償還期限屆滿之日分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另一種意見認為,對于同一筆完整的借款,雖然規定了不同的償還日期,但訴訟時效期間仍應從最后的償還日期開始計算,否則將一個完整的法律關系割裂開來,不利于保護債權人的權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4月6日,針對云南高院的批復法函〔20xx〕22號《關于分期履行合同訴訟時效期間應如何計算問題的答復》:對于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債務發生爭議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筆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此,應當認定在借款合同約定分期履行的情況下,實際是將整體的債權分為若干個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對獨立的債權。根據《民法通則》關于訴訟時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的規定,應從每筆相對獨立的債權履行期限屆滿時分別計算。
二、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計算
根據《合同法》第62條第(四)項的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此,沒有約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借款合同,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訴訟時效從債權人催告后、必要的債務履行準備期屆滿之次日起計算,但自債的關系成立時起超過20年,不予保護。因此,對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起算應從債權人主張權利而債務人拒不履行義務時開始計算,或者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結束的次日開始計算。
借款合同(外匯7) 篇15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現處于前期籌備階段,為了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特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佰拾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為月。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_________________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
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外匯7) 篇16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現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權隨時對資金去向向甲方索取書面說明。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借款______年利率為稅后%,即借款總額%,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利息在所借款項到賬后當場以現金或現金劃賬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時支付利息,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當場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_________(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后,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后有效,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并可向甲方索取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的擔保合同。第七條甲方保證
歸還期限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3.甲方保證: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東變更而失效,無任何欺詐行為,并為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的無條件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借資金到期后,若不履行承諾,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還款,愿接受下列處治:提起訴訟向我公司追索,我方無條件放棄一切抗辯和反訴權。乙方可憑此借款合同依法凍結我公司的銀行帳戶;借款合同轉為我方欠乙方的欠條;追回應兌現的款項并按該借款總額加收每天1%的滯納金;追索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我公司承擔。
第七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一個______月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一個______月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外匯7) 篇17
借款合同
【當事人情況】
第一條 主體描述
1. 借 款 人:【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法定地址: 【 】
電 話:【 】 郵政編碼:【 】
通訊地址:【 】
基本帳戶開戶行:【 】
賬 號:【 】
貸 款 人:【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法定地址:【 】
電 話:【 】 郵政編碼:【 】
通訊地址:【 】
第二條 當事人陳述與保證
1. (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三條 金額與幣種
1. 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小寫):【 】
第四條 用途
1.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
(2)借款人擬改變借款用途的,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期限
1. 期限: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放款金額、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第六條 利率
1. (1)利率:【 】。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
(2)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 】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3)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 】條約定執行。
(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
第七條 提款條件
1.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第八條 發放方式與賬戶
1.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 】,作為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 放款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第九條 結本付息
1. 1.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3.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 【 】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4.借款人應按第 【 】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放款日 放款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4.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條 順序
1. 1.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評估、登記、保險、鑒定、拍賣、過戶、訴訟或者仲裁、保全、送達、執行、律師、差旅等全部費用)
2.貸款人依本合同或者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需要對前款各項費用選擇不同順序進行清償。
第十一條 提前還款
1. 1.提前還款應符合以下約定:
(1)提前還款日不能為利率調整日;
(2)提前還款時應結清已還本金的利息,利息按本合同約定計至提前還款日的前一日。
2.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在還款日前至少提前10個公司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提前還款后的剩余本金、剩余還款期數和期還款額。協議生效且提前還款資金到賬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3.借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后提前歸還部分本金且縮短剩余還款期數的,剩余的貸款本金仍適用原貸款期限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和調整仍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執行。
4.以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本金,貸款人不重新計算已收的利息,剩余貸款的本金按實際占用期限重新計算。
第十二條 展期
1. 借款人在約定的貸款期限內無法還清貸款,可在貸款到期日前1個月提出貸款展期申請,經公司同意后可以辦理展期手續。如展期期限加上原貸款期限達到新的期限檔次,貸款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檔次計息。
第十三條 逾期與挪用
1.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第十四條 審查與決策
1. 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第十五條 征信狀況查詢
1. 貸款人有權了解、核實有關借款人身份、還款能力、個人信用和家庭財務狀況,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十六條 監督貸款用途
1. 1.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借款使用情況、個人財產情況等并進行核實,借款人應當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2.貸款人對知悉的借款人債務、財產等情況應當保密,但根據法律法規或者應政府部門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第十七條 轉讓權
1. 貸款人有權通過【 】平臺將本合同項下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需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十八條 清償內容選擇
1.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第十九條 自主措施
1. 對借款人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采取救 濟措施,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公告催收。
第二十條 其他權利
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一條 發放借款
1. 在借款人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滿足了放款條件的前提下,貸款人應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二十二條 保密
1. 貸款人應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貸款人為本合同之目的或辦理個人征信之目的披露給保證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個人征信機構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其他義務
1. 貸款人向借款人書面通知下列事項:
(1)放款金額、放款時利率、放款日、還款日、到期日;
(2)根據本合同約定,因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后予以調整的分期還款額;
(3)借款人的還款情況。
第二十四條 轉讓債務
1. 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其他權利
1. 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個人還款能力的資料予以保密,但貸款人為本合同之目的或辦理個人征信相關之目的披露給保證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個人征信機構或法 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如實提供資料
1.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七條 接受監督
1.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第二十八條 專款專用
1.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不得將借款用于有價證券、期貨等投資,股權投資,并自覺接受貸款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對本 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第二十九條 還款付息
1. 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發放借款后,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三十條 信息披露
1.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一條 影響償債事項征得貸款人同意
1.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第三十二條 其他義務
1.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債務人原因
1.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終止本合同項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項,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已提貸款、應付利息及其他費用,且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直接扣款以抵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1)借款人全部停止償還其債務,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償還到期債務;
(2)借款人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借款人住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對外發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4)借款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貸款人權益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四條 保證人原因
1. 如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借款人應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
第三十五條 抵押、質押原因
1. 發生以下情形,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及所涉債務:
(1)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
(2)擔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
(3)擔保物權無效或者被撤銷;
(4)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
(5)擔保人申請破產、被申請破產;
(6)擔保人因被撤銷、解散等原因終止,或者死亡、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
第三十六條 停止放貸
1. 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分別或者同時采取下列措施:
對于尚未發放的借款,中止或者終止發放。
第三十七條 追加擔保
1. 1.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2.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三十八條 提前清償
1.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_條項(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條款)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 】條(借款人通知義務條款)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三十九條 其他補救措施
1.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后七日內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貸款人滿意的補救 措施,否則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到期;借款人應在收到貸款人要求提前到期通知的十日內足額歸還所 有應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對未在該期限內歸還的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天數計收罰息: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不完整的信息或資料;
(2)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檢查;
(3)借款人發生不良信用記錄或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4)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家庭財務狀況惡化等,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
(6)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變化,且借款人未能按貸款人要求另行
提供所需擔保的;
(7) 借款人未經保證人事先書面同意,在抵押給保證人的抵押物上又設定或允許設定任何抵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的;
(8)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第四十條 借款人的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借款人有以下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未按約定償還任何一期本金或者利息;
(2)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隱瞞企業財務、經營等情況,或者拒絕借款人行使貸款人監督權;
(4)在貸款申請及本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提供虛假、不完整、不準確或者無效的資料及信息;
(5)抽逃出資、虛假出資、轉移資產、逃避債務等缺乏償債誠意、降低或者喪失償債能力;
(6)與他人簽訂有損借款人權益的合同;
(7)未履行本合同第_條(通知義務條款)約定的通知義務;
(8)違反所作出的保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
第四十一條 貸款人的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貸款的,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支付利息并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為:【 】。
第四十二條 擔保條款
1. 1.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債務采取以下第【 】項擔保方式擔保:
(1)保證擔保,保證人:【 】,合同號:【 】;
(2)抵押擔保,抵押人:【 】,合同號:【 】;
(3)質押擔保,出質人:【 】,合同號:【 】;
(4)其他擔保方式:【 】【 】。
2.本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如借款人無過錯,則貸款人與擔保人對借款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 合同的效力:
(1)借款人為農牧民城鎮居民個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簽字、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借款人為小型企業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簽字并蓋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各條款間相互獨立,各條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條款的影響。某條款或某部分條款無效的,其他條款仍有效。
第四十四條 復數文件和語言
1. 本合同需簽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借款人一份,貸款人二份,擔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記機關(若有)各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四十五條 合同解釋
1. 如本合同的某條款或某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是或將來成為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該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第四十六條 法律適用
1. 借款人、貸款人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借款和擔保等相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四十七條 糾紛解決程序與管轄
1.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八條 費用負擔
1. 1.貸款人因實現債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等),均由借款人承擔。
2.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本合同應在國家規定的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 證據效力
1.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貸款人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賬務記載,貸款人制作或者保留的貸款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催收借款的記錄、函件,及貸款人制作或者保留的關于本合同履行的材料,均構成有效證明主合同債權債務關系和本合同履行情況的確定證據。借款人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函件、材料等由貸款人單方制作或者保留,而提出異議。
第五十條 其他條款
1. 1.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適用于合同履行及其后可能的訴訟/仲裁程序,寄送至該地址的書面通知、函件及法律文書等,受送達方必須簽收,并在簽收后三日內將回執寄送給送達方。如受送達方未簽收,則留置之日或者郵件退回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通訊地址變更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由對方出具收到該書面通知的回執,變更自回執載明的收到之日起生效,否則變更無效。
3.本合同未載明通訊地址的,以住所地為通訊地址。
4.其他約定:【 】。
第五十一條 聲明條款
1. 借款人和貸款人均同意并確認,借款人、貸款人通過其【 】賬戶和銀行賬戶采取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和法律責任歸屬于借款人、貸款人本人;借款人、貸款人授權和委托【 】根據本合同所采取的全部行動和措施的法律后果均歸屬于借款人、貸款人本人,與【 】無關,【 】也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在任何情形下,【 】不是本合同項下任何借款或債務的債務人或需要以其自有資金償還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借款或債務。【 】亦不是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人或需要以其自有資金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借款人和貸款人同意,【 】有權就其為借款人和貸款人提供的服務收取服務費。(【 】均指中間平臺)
第五十二條 簽署信息
1. 借款合同編號:【 】
借款人:【 】
(簽字):【 】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編號:【 】
貸款人:【 】
(簽字):【 】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十三條 授權委托
1. 借款人(公章): 【 】 貸款人(公章):【 】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 】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
(簽字并蓋章) (簽字并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 【 】年【 】月【 】日
【簽署條款】
借款合同(外匯7) 篇18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合同當事人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簽訂。
合同當事人: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借款用途
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就挪用借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上浮_____%計收罰息。
二、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收據為準,借款收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借款利息
4.1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計算,按實際放款數計算利息。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年利率為______%.
4.2借款利息從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結息。甲方應按期償還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金,乙方有權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實際償還之日止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______%計收罰息。
五、借款的發放和償還
5.1乙方須在合同生效的當日,將合同約定借款金額交付甲方。
5.2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本息。本合同下甲方還款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六、借款保證
丙方根據甲方的請求,同意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保證擔保,丙方承諾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6.1保證方式: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丙方對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
6.2保證擔保的范圍: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借款債權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
6.3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七、違約責任
7.1甲方、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均構成違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應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支付違約金,如果不足彌補乙方的,應賠償乙方實際遭受損失。
7.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甲方違約沒有按期還本付息的,乙方為實現借款債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由甲方承擔,丙方對此項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8.2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就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借款和應付利息應付給乙方。
8.3甲方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前_____天向乙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丙方同意后由乙方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8.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丙任何一方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通信地址及聯系電話時,應在變更后____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九、其他
各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1.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本協議經乙方提供借款并且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_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甲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附件二: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附件三:借款收據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外匯7) 篇19
外匯借款合同
編號: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貸款方:交通銀行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應借款方于____年__月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資
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
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
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
1.2 借款金額:(大寫:____)其中備付利息:(大寫:___)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__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
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
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準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
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為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
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
│
計劃提款
│
金額
│
├──────┬────────┬───────┼──────────┤
│
年
│
季
│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____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
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 ___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
并經貸款方同意。
3.5 ____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
憑證。
3.6 _____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已經貸款
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___
利息每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____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
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
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__‰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 ____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
%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
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____借款應于結算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
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
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 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
擔。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___及其它可用于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
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后___
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
│
期序
│ 金額
│
├──────┬───┬───┬───┬────┬────┼─────┤
│ 序數
│ 年 │ 季 │ 月 │
│ 幣種 │
│
├──────┼───┼───┼───┼────┼────┼─────┤
│第1期
│
│
│
│
│
│
│
├──────┼───┼───┼───┼────┼────┼─────┤
借款合同(外匯7) 篇20
甲方:古峰莊村級扶貧互助社
乙方:
1、乙方擁護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的村“互助資金”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服從由“互助資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制定的各項有關“互助資金”管理的制度、章程、細則等。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資金的使用情況,并做好相應的培訓和技術服務,指導乙方用好“互助資金”。
3、乙方自愿入股互助資金股,入股金額元。接受配股資金股,配股金額元;
4、乙方向甲方申請使用“互助資金”元,借款用于項目,使用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利息按照信用社同期借款利率(存折抵押借款利率/無抵押借款利率)計息,月息%。在借款到期時,按時還本息元。農戶應得紅利在年終分紅決算時兌現。
5、如特殊情況延長使用期,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研究同意后可以分別延長月,延長期可在原利息的基礎上增加罰息%。
6、乙方要改變資金用途的,須提前2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管理委員會研究同意后可以改變資金用途。否則,甲方追加罰息%,并在下一年度不予審批乙方借款事宜。
7、如乙方無故逾期不還者,甲方按照《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通過強制措施收回,逾期在原利率基礎上增加罰息%,比昂在三年內不再審批乙方借款。甲乙雙方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本協議具有法律效應。如違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古峰莊村級扶貧互助社(簽字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借款合同(外匯7) 篇21
延期借款合同補充協議
出借方(甲方)
地 址:
借款方(乙方)
地 址:
簽訂地點:
鑒于乙方因不能如期償還月日在甲方所在地項下的借款元(大寫:,乙方向甲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甲方審查同意乙方延期還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乙方根據原合同應向甲方借用的資金借款人民幣元(大寫,應于截止到年月日止,上述借款未償還金額寫:
元整),現約定延期到年月次性還清。
二、借款利率與利息
1、延期后的借款利率與利息,按原合同的約定執行。
2、從延期之日起計息按季結息。
3、延期還款期屆滿時,當期利息與本金一并清償。
三、延期后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以有關事項及按原合同約定定條款執行。
四、延期借款合同補充條列
1、原合同借款形式:
原合同簽訂地點:
2、如借款期之日乙方未按照合同規定,主動還清全部款項,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起訴。
五、借款方(乙方)承諾與保證
本人乙方 月息支付利息及歸還本金,本人放棄對此的抗辯權利并同意承擔雙方因此發生糾紛時,將爭議交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并愿意承擔借款人所指出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差旅費、律師費及其它乙方未實現債權所支出的`一切費用并愿意承擔違約的相關法律責任。
六、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出借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任何異議。
七、本協議與原借款合同內容有沖突以本協議及原本協議沒有涉及的內容按照原借款合同執行。
八、保留原借款合同,原借款合同與延期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姓名、蓋章):乙方(姓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借款合同(外匯7) 篇22
借款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期限
1.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元。
1.2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起至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止。
1.3甲方應按.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二.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____%,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三.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四.擔保
4.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五.乙方權利、義務
5.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5.3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六.違約責任
6.1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3.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七.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于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八.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十.合同簽訂地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借款合同(外匯7) 篇23
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
1、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借款利率:_________/年
3、借款期限______年或______個月,借款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5、出借人以轉賬的方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所有借款轉入借款人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
6、因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協議履行還款義務引起訴訟糾紛的`,出借人因此產生的律師費、差旅費、訴訟費、保全費、保函費等因訴訟引起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7、擔保人:
擔保人保證借款人還款,如不能還款,擔保人用全部資產做擔保,為借款人提供無限連帶責任擔保。
附件:借款人、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
借款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出借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外匯7) 篇24
申請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______________單位擔保,并經_____________批準,向______________信托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申請借款,雙方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申請借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專款專用。
第二條乙方根據甲方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甲方工程需要。甲方違反政策、擅自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數扣回。
第三條借款期限定為_______年_______月(指從第一筆貸款之日起到最后還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為_______‰;年息為_______%(如國家利率調整:1、利率不變;2、相應調整),按_______計收利息。貸款逾期不還,按國家規定的相應貸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條甲方保證按期歸還貸款。甲方如不能按期還清貸款,擔保單位必須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單位存款賬戶中扣回。
第五條甲方同意按時向乙方報送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的統計報表和資料,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條簽定本合同后,貸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規定的時間提用借款,都應視違約,并視違約天數、額度,每天按_______付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雙方和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財務部門:(蓋章)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財務部門:(蓋章)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地址:___貸款單位:(蓋章)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業務負責人:______財務負責人: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
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規定的時間提用借款,都應視違約,并視違約天數、額度,每天按_______付違約金。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賬號: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業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外匯7) 篇2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資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資金緩解燃眉之急,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及民間融資規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條款:
一、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六個月。
三、資金使用費計算:資金使用費支付時間按甲方從銀行轉賬日起計算,2.5%,每月一萬兩千五百元(12500元),每月結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將位于的房產抵押給甲方,并將房產證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還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將房產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內急需資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還款,乙方保證按時付給,但資金使用費按乙方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六、逾期還款:甲方按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如提前歸還借款,按實際借款時間計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與每月5日前將當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賬號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時按時足額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望雙方以誠信為本,以使今后長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
簽約日期:
乙方:
簽約日期:
擔保人:
借款合同(外匯7)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貸款前, 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并按提款計劃提款。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后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后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獲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付給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于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部門辦理提款手續,又為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乙方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六、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五項、第六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應按貸款總額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它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貸款,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對于逾期貸款,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助扣收時,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十一、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者協調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____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分期提款和還款計劃、分期提款憑證、雙方簽訂的延期還款協議書和其它有關變更合同條款的協議,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外匯7) 篇27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貸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最高貸款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在上述借款期間內,借款人應在最高貸款限額內逐筆向貸款人提出申請,貸款人有權根據國家信貸政策和貸款人實際情況對各筆貸款進行逐筆審批并決定是否發放。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當筆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發放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
第四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貸款還款方式的,則該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保證人自愿為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所有債權提供保證擔保。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各保證人間無論是同時或是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系。
第六條本合同保證期間根據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分別確定,各筆借款的保證期間自該筆借款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如貸款人依約提前收回貸款,視同借款期限屆滿。如貸款展期,則保證人仍同意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七條保證范圍
本合同保證范圍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八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保證條款仍有效,且保證人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本合同第三條有關利率調整若提高了利率,保證人同意對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若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另設有物的擔保,則保證人仍同意對貸款人的全部債權按本合同約定的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且承擔擔保責任不分先后順序。
5、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借款人的經營等狀況。若借款人進行清算,則應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的`清算行為,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
6、貸款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第九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貸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保證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利率加收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則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11)未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保證人如發生上述5(4)至(14)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第十一條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2、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保證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二條借款人、保證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保證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附則
1、本合同第一條中最高貸款限額指最高貸款本金余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但如因本金計息、費用承擔等原因而使債權超過最高貸款限額的部分仍在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及其他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若發生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證人承擔。
4、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特別是對本合中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保證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保證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貸款人:
保證人:______________(或代理人)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外匯7) 篇28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
___________(以下稱貸款方)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
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為憑分__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人,經貸款方
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能力。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
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
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八、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日內(遇節假日順延)
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賬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依法按違約數額和延期
天數的貸款利息的__%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
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
從借款方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
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到期前
___日內向銀行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
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
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
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他:
除因《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
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
應在__天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
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
報送__有關單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
(公章)
貸款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簽章)
法人代表:
(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合同(外匯7) 篇29
信托借款合同
借款單位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托部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萬元,用于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萬元,設備____萬元。
第二條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產,并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產量___,利潤____,稅金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賬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愿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愿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后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______(公章)擔保單位: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簽章)負責人:_____(簽章)
立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信托借款合同
借款單位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托部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萬元,用于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萬元,設備____萬元。
第二條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產,并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產量___,利潤____,稅金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賬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愿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愿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后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______(公章)擔保單位: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簽章)負責人:_____(簽章)
立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借款合同(外匯7) 篇30
出借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了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馬上返還全部借款,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簽訂后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并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借款合同(外匯7) 篇31
債務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1、今因為__________事,虧欠__________________元。_
2、雙方約定,債務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償還所欠款項,利息為__________。逾期不還,債務人按日賠償未清償債務__________的違約金。
3、本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按手印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按手印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