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借款了,房屋抵押注銷不了如何處理?(精選3篇)
返還借款了,房屋抵押注銷不了如何處理? 篇1
返還借款了,房屋抵押注銷不了如何處理?
【案情介紹】
20__年6月,任某向董某借款7萬元,并以系爭房屋作為抵押擔保,辦理了抵押權登記手續。20__年1月,任某歸還了借款,之后聯系董某,董某卻以在外地沒有時間去辦理注銷手續,后多次聯系董某,董某表示這么多年了要還利息,加收多少錢才愿意回來給任某辦理抵押權注銷手續。因為抵押權申請是任某和董某作為共同申請人,所以必須所有申請人一起去辦理注銷登記。
任某因為房屋交易事宜急需辦理注銷手續,和董某對此協商但是董某仍然以各種理由推辭。最終任某不得已委托律師處理抵押權注銷事宜。
【訴訟請求】
要求被告董某配合辦理任某上海市浦東新區路弄號X室房屋(以下簡稱系爭房屋)抵押權注銷手續。
【法院判決】
被告董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配合原告任某辦理上海市浦東新區路弄號X室房屋于20__年6月設立的債權數額為5萬元的抵押權注銷手續。
【法官觀點】
1、債權人在借貸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可以依法設立擔保物權。主債權消滅時,擔保物權同時消滅。
2、原告任某系爭房屋作為其與被告董某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擔保物,并依法進行了抵押權登記,該抵押權從屬于雙方的民間借貸債權債務關系。現原告任某已通過履行還款義務,消滅了雙方的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故雙方的擔保民法典律關系亦隨之消滅。現經原告催告,被告拒絕配合注銷抵押權,明顯侵害了兩原告的合法權益,故原告要求注銷抵押權,實屬合理。
【律師建議】
很多時候,朋友、公司、貸款公司之間為了擔保借款,經常會有房產和車輛進行擔保,設立抵押。大部分的情況下借貸關系結束了,會一起去辦理注銷抵押。
但是也有小部分的情況,因為通貨膨脹或者是出借人因出借款項導致其他事情不順心等種種事情在還款人還款之后,不愿意或者是故意拖延辦理注銷抵押手續。這樣就會導致在主債權已經清償的情況下抵押權仍然存在。
這種情況對于房屋的轉讓、貸款等都有造成影響。如果類似這種情況,抵押權人一再拖延,那么被抵押權房屋的權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配合辦理注銷抵押手續,如果對方不同意,可以強制執行。
返還借款了,房屋抵押注銷不了如何處理? 篇2
房屋抵押合同協議書的范本是: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________________
2.地號: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來源: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_____________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權份額: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___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___
8.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轉讓、出租、出售。
第四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將房屋所有權證一并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擔保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七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八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九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返還借款了,房屋抵押注銷不了如何處理? 篇3
抵押權人名稱(以下稱甲方):
抵押人名稱(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與借款合同,合同編號為(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屋作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自愿將其享有處分權的房屋抵押給甲方,作為償還主合同之借款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權證。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屋共作價--- (大寫)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實際抵押額為元整。
第三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乙方應與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甲方保管。
第五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在十天內或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乙方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甲方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甲方;乙方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須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并以甲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乙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為防止保險中斷,甲方可以代替乙方投保,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權益屬甲方。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房屋: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處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違約金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或借款人追索;價款償還借款本息還有余的,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以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權。
2、乙方違反第七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屋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房屋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3、乙方因隱瞞抵押房屋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抵押手續辦妥或抵押登記之日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借款人各執一份,房管局報抵押存檔二份。
抵押權人名稱(甲方): 抵押人名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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