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通用30篇)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1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2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聲明:_________________乙丙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丙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根據借款人(丙方)與貸款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以及甲方與貸款方簽訂的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合同)、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委托保證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丙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經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向甲方設定抵押,抵押財產評估作價萬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后兩年止。
三、乙方保證抵押物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無權屬爭議的財產。
四、乙方應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承擔抵押登記費用,保證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給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擔保范圍:_________________擔保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及利息、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的違約金或罰息、保證人代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抵押物處置費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及保證合同,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八、主合同期限屆滿,丙方未能清償債務,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甲方有權以法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十、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并自愿將甲方作為財產保險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視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二、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十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五、為確保抵押物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無權屬爭議;
2、未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分過;
3、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抵押物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十六、在抵押期間,乙方發生合并、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并、分立、變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或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十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若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且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的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還應進行損害賠償:_________________
(一)、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
(二)、已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
(三)、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四)、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五)、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
十八、乙方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減少注冊資金等;
2、因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對外投資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訴諸法律等情況發生時,應在情況發生后二日內將情況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二十一、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_________________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及甲方代丙方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2、貸款方本息損失及甲方的代償損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違約金;
4、甲方代貸款方收取貸款方和借款方所約定的違約金;
5、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份返還乙方。
二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二十三、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抵押物依法應進行抵押登記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依法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壹份,登記機關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__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3
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4
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現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保證反擔保的范圍
乙方愿意按照《保證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規定,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且甲方承擔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全額支付:乙方未還清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支付的、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審計評估費等。)
第2條:反擔保方法
1、如果乙方人多,很多是獨立擔保人。
2、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是獨立完整的,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果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函又有物的擔保,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應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先要求乙方對該財產擔保范圍以外的余額承擔擔保責任,然后在該財產擔保實現后無法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3條:反擔保期
反擔保保證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付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4條:反擔保的有效性
1、本合同是《保證合同》的從屬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保證合同》效力的影響。即使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是持續的,不受乙方重大人身或財產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5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2、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擔保。
第6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1、反擔保債務全部清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經濟情況的監督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內,如發生下列情況,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違反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簽訂的信用合同;
2、與乙方或乙方主要負責人有關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
3、乙方有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的;
4、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未履行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或有債務或向第三方提供抵押和質押擔保;
5、乙方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訴訟、仲裁等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付能力的情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在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相關材料。經甲方審核并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5、在保證期內,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保證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可能危及其保證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6、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時全權代表乙方辦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由此獲得的款項將優先用于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7條:違約和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構成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
1、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擔保責任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規定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
默認處理
違約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改正默認;
2、有權從任何賬戶中扣除乙方擔保的所有債務;若賬戶內貨幣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同,甲方有權根據當日外匯牌價兌換成借款幣種,用于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8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遲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遲給予的任何寬容或寬限,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甲方根據本合同及相關法律享有的所有權利,也不視為甲方對任何違約行為的許可或默許,也不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當前或未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9條:通知
乙方如變更地址、電話號碼和傳真號碼,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如按上述地址向其發出通知,則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用中文。
第10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根據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語、相關條款、交易習慣和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含義。
第11條:適用法律和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12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第13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5
編號:
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及甲方與銀行分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擔保合同,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現在,乙方以其共同擁有或個人擁有的、現在擁有和將來擁有的全部財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的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擔保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的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擔保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的相關規定,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且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全額支付:丙方未還清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支付的、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審計評估費等。).
第2條:反擔保方法
1.如果乙方人多,很多是獨立擔保人。
2.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是獨立完整的,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范圍內的債務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果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函又有物的擔保,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應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先要求乙方對該財產擔保范圍以外的余額承擔擔保責任,然后在該財產擔保實現后無法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3條:反擔保期
反擔保保證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付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4條:反擔保的有效性
1.本合同是《保證合同》的從屬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保證合同》效力的影響。即使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告無效,反擔保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是持續的,不受乙方重大人身或財產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5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了解丙方的業務范圍、信用狀況、財務和財產狀況以及該筆貸款的實際用途。
2.乙方已完全理解、明白并接受本合同和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
3.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1.反擔保債務全部清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經濟情況的監督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內,如發生下列情況,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違反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簽訂的信用合同;
2.與乙方或乙方主要負責人有關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
3.乙方有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的;
4.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未履行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或有債務或向第三方提供抵押和質押擔保;
5.乙方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訴訟、仲裁等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付能力的情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在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相關材料。經甲方審核并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5.在保證期內,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保證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可能危及其保證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6.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時全權代表乙方辦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由此獲得的款項將優先用于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7條:違約和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構成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
1.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擔保責任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規定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
二、默認處理
違約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改正默認;
2.有權從任何賬戶中扣除乙方擔保的所有債務;若賬戶內貨幣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同,甲方有權根據當日外匯牌價兌換成借款幣種,用于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如丙方違反擔保合同所列的任何合同,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上述一項或多項措施..
第8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遲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遲給予的任何寬容或寬限,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甲方根據本合同及相關法律享有的所有權利,也不視為甲方對任何違約行為的許可或默許,也不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當前或未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9條:通知
乙方如變更地址、電話號碼和傳真號碼,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如按上述地址向其發出通知,則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根據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語、相關條款、交易習慣和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含義。
第11條:適用法律和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12條:合同生效
如果乙方由一個以上的人簽署,并且只有一部分人,合同仍然立即生效。
第13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4條: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名)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6
_________銀行:
甲方_________(名稱)與乙方_________(名稱)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_________項目簽訂之____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第_____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_____萬_________的第_____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_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五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貴行執_________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發人(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丁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鑒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以下簡稱"XX銀行")辦理貸款40萬元,需要擔保人,甲方應乙方要求,了擔保,為此各方共同簽訂了《 》(以下簡稱"貸款合同"),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向XX銀行銀行辦理的貸款保證。貸款合同已于年9月到期。現乙方繼續要求甲方為其一年擔保,為確保甲方因乙方逾期還款致甲方承擔保證責任后追償權的實現,甲方特要求乙方向其反擔保,并由丙方、丁方作為乙方反擔保的保證人。
現甲、乙、丙、丁各方經自愿、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的認定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______銀行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1、丙方作為乙方保證人,對乙方因本協議約定事項產生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二年。
2、丁方作為乙方保證人,對乙方因本協議約定事項產生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向______銀行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擔保范圍
乙方及丙、丁就承擔追償債務和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XX銀行要求的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含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及費用等)。
第五條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___________
在甲方履行保證義務后有權向乙方行使追償權;
甲方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選擇向乙、丙、丁任何一人承擔全部債權,也可選擇同時要求三人共同承擔責任;
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及丙、丁X的同意,但應通知乙方及丙、丁X,通知應當采取書面方式,自甲方依照本協議第十條約定地址寄出郵件的,則視為通知的到達。
2、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___________
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依照《民法典》及《擔保法》相關規定,拒絕承擔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義務的權利。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丙、丁X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丙、丁X為乙方的連帶擔保人,為乙方因甲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產生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丁X任何一方在承擔甲方要求的擔保責任后,有權向乙方就自己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進行追償。
第八條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各方一致確認,在簽訂本協議時,所使用字、詞、句均充分理解,無重大誤解、欺詐、脅迫等情形。
3、若本協議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各方應當依約履行自己的義務,若違反本協議約定,逾期履行全部款項的,處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外,違約方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 ______元(大寫______元),并承擔守約方的權利實現費用(包含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及費用等)
2、丙、丁應當督促乙方履行自己的義務,若乙方違約導致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丙、丁對違約金部分也應當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糾紛的處理
1、各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2、各方以下地址為通知、法律文書等文件送達地址: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8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借款協議》(以下簡稱主合同)的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為確保主合同中甲方的有關權益,現乙方以其有權處分的(依法有權處分的) (以下稱質押物)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現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保證及聲明
一、 乙方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 向甲方提供權利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 乙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權利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也無其他設定質押權的情況。
四、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以致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五、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并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一、 主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所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二、 主合同中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損失費用以及擔保費本息等;
三、 實現債權的費用(如:實際發生的律師代理費、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資產評估費、資產過戶費用、交通費、打印費、差旅費等)。
第三條 質 物
一、質物事項
(一)名稱:
(二)數量、質量:
(三)狀況:
(四)所有權歸屬:
(五)其他:
二、如果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除基金份額和股票外,其他股權應當注明: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乙方以股權出質的應取得 各股東的書面同意,并將股東會同意質押的決議及出資證明書交甲方保管,同時還須出具乙方股權出質已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的證明。
三、質物的質押價值依據雙方認可的 出具的《評估報告》,評估價值為 ,也可依據雙方認可的權利憑證上標明的價值,價值為 ,雙方商定質物的權利價值為 。
四、對質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甲方依本合同第五條對質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甲方行使質權的任何限制。
五、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即日內將質物的權利憑證和相關有效證明及資料經甲、乙雙方確認后,由乙方交與甲方保管,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一、權利質押需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由乙方提請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三、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的,甲乙雙方應到有關質押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四、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或債務履行期限未滿但甲方已代償的,或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一、二款之約定,甲方與乙方協議將乙方出質的權利憑證兌現價款受償或提存,也可與乙方協議以質押的權利折價、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所得的價款受償或提存;協議不成的,甲方可請求人民法院將權利憑證兌現或提存或將質押的財產權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受償或提存。
二、質權人對質押的權利處置所得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質押反擔保債權的范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擔保范圍。質物處分后,其款項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如果是股權轉讓,出質人各自股權依本合同轉讓給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第三人,屆時,本合同自動作為股權轉讓合同,合同涉及到的股東會質押決議自動作為股東會同意轉讓決議。但當質權因質押標的的股權為零或零以下負數而消滅時,終止股權轉讓,乙方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應以其他財產給甲方清償。
四、出現特別情況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該質物。
五、甲方依據上述約定處分質押的權利時,乙方(關聯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憑證及其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二、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鑒定、評估、登記、過戶及訴訟的費用。
三、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做出贈與、轉讓、許可他人使用、再質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處分。但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轉讓、許可他人使用的除外。乙方轉讓、許可他人使用質押權得所得的價款,應當向債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向甲方提存。
四、 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等變更情形,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
五、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 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質押期間對質押權利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八、 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一)乙方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經營范圍及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三)破產、停業停產、歇業、解散;
(四)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五)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六)權利權屬發生爭議;
(七)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發生上述(一)至(四)項的情形時,應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發生上述(五)至(七)項中任何一項情形的,應在事后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九、 乙方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的全部款項后,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質押。
十、 對出現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約定的任何一種情形之一的,乙方保證做到與甲方協議對質押財產直接進行拍賣、變賣或折價處置。
十一、 其他: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優先受償或提存:
(一)債權人依據法律法規或借款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已由甲方代乙方清償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的權利;
(二)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停業停產或宣告解散、歇業或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三)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擔保貸款利息或擔保費,或甲方雖未代償但乙方未能清償到期貸款本金或利息,或乙方未能履行擔保物權所擔保的任何其他債務;
(四)已對乙方啟動或即將啟動破產或清算程序;
(五)其他擔保物權人已對該擔保物權所及乙方的擔保財產啟動或即將啟動執行程序或者扣押乙方擔保物以實現留置權;
(六)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在其正常經營活動之外未經授權轉讓擔保物權所及的財產,或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規定在擔保財產上為另一債權人設立擔保物權;
(七)乙方有其他危及擔保物權安全情形。
二、因不能歸責于甲方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并與乙方通過協議將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三、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防范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如第三方侵害發生,甲方有權提起訴訟排除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轉讓、贈與給第三人的,其轉讓、贈與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質押的權利行使權利。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再設立任何形式質押,其質押行為無效。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甲方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索;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甲方將剩余部分還給乙方。
八、在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動產質權自交付時發生效力,權利質權自乙方將權利憑證移交于甲方占有時設立;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至清償了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其他費用,同時又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押反擔保范圍內的全部款項之日終止。
二、 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押反擔保的相關責任。
三、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補充、修改、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約定的其他條款
一、 乙方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甲方披露其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乙方不履行上述信息披露義務及其關聯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救濟措施:
(一)乙方的關聯方財務狀況惡化;
(二)乙方或其關聯方被司法機關或稅務、工商等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采取處罰措施;
(三)乙方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控制或被控制關系發生變化;
(四)乙方的關聯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
(五)乙方的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中異常變動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而被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或限制人身自由;
(六)乙方關聯方發生的可能對乙方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本條中的關聯方是指:
(一)乙方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其他企業,或直接或間接控制乙方的其他企業,以及與乙方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其他企業;
(二)乙方的合營企業;
(三)乙方聯營企業;
(四)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五)受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本條中的其他詞語與 《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的相同詞語具有同樣含義。
二、 其他:
第十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雙方義務和責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等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合同、文件的無效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并、分立等變更情形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保證與聲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五款和第四條、第六條約定的,甲方除要求乙方依約定履行外,還可要求乙方按所獲擔保貸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三、 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生效或無效,乙方應在原質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按擔保貸款總額的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并且甲乙雙方均可直接采取訴訟程序維護各自權益。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提 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乙方確認了所有條款。
第十四條 文 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各送 備案。
本合同附件: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9
質權人: (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簽訂的榮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縣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農信社__年保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萬元[(__)農信社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為甲為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為佰拾萬元(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范圍: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的。
(二)甲方從代償后的次月起(包括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單位逐月從乙方應領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付。若乙方出現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申請執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
(三)乙方有以下行為,應在事后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益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系電話發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10
借款人:
抵押權人:
抵押人:
根據甲方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的委托借款擔保合同,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借款人民幣的擔保業務,丙方自愿以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為甲方向乙方提供反擔保保證。上述抵押物清單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當借款人不論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上述借款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支付為乙方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時,丙方愿意承擔上述借款合同的連帶責任,為此,三方特簽訂本保證合同。
一、甲、丙方嚴格遵守履行借款合同中的全部條款的有關約定。如丙方喪失或可能喪失代償能力時,保證及時通知乙方。
二、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物作價人民幣,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三、本項反擔保金額包括借款本金,即人民幣及借款利息和為乙方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如乙方允許甲方的借款到期后展期,丙方對展期后的借款本息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四、丙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要求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付款通知書后,無論乙方是否向甲方追償,丙方必須保證按付款通知書規定的付款日期、付款金額主動向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項,借款人或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書的實質性內容,對甲方和丙方均有約束力。
五、如果丙方未按乙方通知規定的期限及金額付款,乙方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變賣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六、本保證合同是持續性的連帶責任保證合同,只要甲方在借款合同項下,按有關條款承擔了任何現在的、將來的或可能發生的.債務和責任,丙方就始終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乙方給予甲方的任何寬限,只要不增加丙方的擔保金額,丙方在本保證合同項下的責任均不能解除或減少。
七、只要不增加丙方的保證金額,本保證合同不會因為甲方與乙方同意對借款合同條款的修改、補充、刪除或因甲方與其他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影響或失效。
八、如果乙方現時或今后持有甲方的任何其他擔保,包括存單、匯票、留置權和其他抵押品,本保證合同仍然有效,并不取代、影響丙方在本保證合同項下的責任。
九、如果甲方無能力履行借款合同的法律義務或入股其它企業,并不解除丙方在本保證合同項下的責任。
十、丙方的繼承人仍受本保證合同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保證合同項下的責任,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丙方及其繼承人不得轉讓其保證義務和抵押物品。
十一、如果本保證合同及上述的借款合同中的任何一條或多條款項在任何運用法律之下被宣布非法、無效或不能執行,不影響丙方的連帶責任,丙方確認決不會以任何理由要求免除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十二、本保證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屬無條件不可撤消的保證合同,丙方與任何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合同均不影響本保證合同的效力。
十三、本保證合同自甲方償付完畢全部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后即告失效。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十五、本合同為《借款合同》主合同的從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提示乙方已提請甲、丙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方的要求做了相應條款的說明,如有異議可作單列補充說明后,簽約三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七、本合同附抵押物清單份。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丙方各執一份,乙方執二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內成立,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是甲方提供擔保時,反擔保人為乙方在銀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擔保的合同。經友好協商,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各方就反擔保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反擔保依據和反擔保人
乙方在甲方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經甲方審核,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經甲方確認后,通知小額擔保貸款銀行與乙方,乙方與貸款銀行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10,000.00元。根據甲方與貸款銀行的協議,甲方為乙方的該筆貸款提供擔保。
為了降低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意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丙方作為反擔保人,丙方也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反擔保的形式為保證。
第二條、解釋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擔保的法律法規,反擔保人即擔保法律法規中所指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的情況參照丙方。除非另有說明,下文所指的保證和反擔保均為語義術語。
2.本合同所指的保證期間是指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即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證范圍內的債務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三條、保修責任和保修期
丙方提供的擔保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三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是指甲方在履行前述貸款合同中的擔保責任后,向乙方收回的債務。主債務的'履行期自甲方完成前述貸款合同中擔保責任的履行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之日止..
第四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所有擔保范圍。因甲方履行貸款擔保、向乙方追索及實現反擔保權而導致的一切款項均在本保函范圍內。如借款合同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相應的利息(含罰息)、違約金、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時支付的賠償金;所有律師費;對乙方行使追索權和實現反擔保權的各種訴訟和非訴訟費用等。
第五條、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終止或變更的影響。
2.反擔保方理解,如甲方同意修改或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征得反擔保方同意,修改后反擔保方按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除非甲方未經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
3.反擔保人在任何時候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為由,請求減少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六條、陳述和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方向甲方和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準確、真實、完整、有效;
(2)反擔保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可能影響甲方作為反擔保方接受的下列事件:
a、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惡意串通,涉及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的;
b.有突出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糾紛;
c、有重大債務和或有負債;
d、沒有向第三方披露擔保;
e.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擔保能力的其他情形。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方追償。反擔保方保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內立即支付所有應支付給甲方的賠償金額和其他費用;
b.反擔保人保證本保函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保函的情況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直接和間接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支付超過違約金的損失差額。
雙方或多方違約的,違約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的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和本保證合同項下的義務,包括明示不履行或因自身行為明示不履行;
2.延遲履行合同義務;
3.合同義務的履行與協議不符。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后,如果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必須繼續履行并酌情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通知和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服務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錄的地址或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有效方式送達對方。
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信鏈接,只要按上述地址發送,應被視為已在以下日期送達(如果地址發生變更,應遵循變更后的地址):
(1)如果是信件,為掛號信或快遞寄出后5個工作日;
(二)直接以書面形式送達的,為收件人收到書面通知的日期;
(3)如果是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通知,則是發送到對方留下的通訊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的日期。
第九條、管轄權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和糾紛,雙方應盡可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發生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他事項
乙方簽署的與本貸款相關的所有文件和合同均作為本反擔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蓋章):
乙方(簽名和手印):
丙方(簽名和手印):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12
擔保人: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規定,在乙方向農村信用聯社(下稱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時,甲方與貸款人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或《保證金質押合同》等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最高擔保貸款限額為____萬元。
二、合同的期限: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時間________年。
三、反擔保資產:______________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資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資產由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清單》(附后)載明,該《反擔保資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滯納金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滯納金。
(二)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其他特約事項:
(一)當反擔保資產價值明顯降低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與降低部分價值相當的反擔保資產,并辦理相應的反擔保手續。
(二)反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反擔保資產轉移、贈與、轉讓、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并不得實施降低反擔保資產價值的任何行為。
(三)反擔保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反擔保資產,負責反擔保資產的維修、保養,并承擔相關費用,保證反擔保資產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反擔保資產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四)乙方不得隱瞞反擔保資產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權等)。
(五)當甲方代償后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日內,協商將反擔保資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____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乙方將按甲方的授權對反擔保資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歸乙方所有并在清償后____日內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反擔保資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____日內通知甲方。
六、違約責任: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照主合同貸款金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時效________年,期滿可以續簽。同時,機器設備應到工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方壹份,抄送貸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13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一、申請擔保貸款情況
申請擔保貸款金額(萬元)申請擔保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擔保貸款資金用途:_________________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反擔保措施:_________________(其中包括法人代表抵、質押的個人財產)
申請企業意見: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企業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14
甲方(擔保人)
名稱: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
乙方(反擔保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營業地: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
擔保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有擔保債權人的權利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是保證人按照_____________合同的約定履行對債權人的保證義務后,對反擔保人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反擔保方根據本合同以______(抵押/擔保)的形式向擔保人提供擔保。
第三條反擔保的范圍
1.保證人向債權人支付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一切相關費用。
2.擔保人為實現債權人的追償權和優先受償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四條債務履行期限
反擔保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內將擔保人為履行上述擔保義務而支付的全部款項償還給擔保人
第五條擔保財產
反擔保方以《被擔保財產清單》所列財產設立擔保,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附件一:擔保財產清單
第六條保證
反擔保人就下列事項向擔保人提供擔保:
1.反擔保人對上述被擔保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
2.反擔保方未就上述被擔保財產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3.反擔保方就上述被擔保財產提供的所有文件、聲明和陳述均真實、完整。
第七條違約責任
反擔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違約:
1.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到期時,反擔保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反擔保人向擔保人提交的與被擔保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聲明和陳述,經證明在擔保人認為重要的方面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誤導;
3.反擔保人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未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的;
4.由于反擔保人的過錯,本擔保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解除、終止或不能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保證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反擔保人立即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反擔保人除按合同履行債務外,自保證人按上述合同履行擔保義務之日起,每天還應向保證人支付相當于債務標的金額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保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不僅應繼續按照本合同履行該義務,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_%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條爭端的解決
甲、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事項
1.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反擔保方的所有義務是持續的,在合并、重組和更名后對其接收人、受讓人和主體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3.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簽名,然后手寫打印;當事人是法人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天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
日期:_______________天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15
甲方(借款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反擔保人):
根據擔保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自愿簽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愿為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申請萬元的借款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丙方反擔保責任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及該筆貸款所發生的罰息(從代償之日起至還清上述款項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三、乙方借款到期且未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借款的,由丙方代為償還借款本金、罰息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丙方承諾在甲方代乙方償還借款后兩個月內,履行連帶保證責任,丙方如逾期不履行連帶法律責任,則按照本合同以及公證書的約定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五、丙方保證責任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乙方償還借款之日后兩年止。如甲乙雙方就還款時間達成延期協議的,丙方的反擔保責任期限順延至到期后兩年
六、丙方授權其所在單位,可以扣收丙方工資用以歸還乙方沒有歸還的貸款本金、罰息、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七、甲方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履約情況調查函的地址,以本合同中各自簽定的聯系地址為準。如乙方和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經營地址、聯系地址、電話、工作單位變更,必須在5日內親自到甲方辦公場所,以書面形式履行告知義務。如未告知,則乙方和丙方不得以聯系地址變更沒有收到履約情況調查函為由提出抗辯。
八、甲、乙、丙三方如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丙方:
日期: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16
一、反擔保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才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2、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4、須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采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辦理登記或移交占有的,應辦理登記或轉交占有手續。
擔保適用的原則、方法、標的物、擔保物種類均適用于反擔保。但反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保證、抵押、質押。
反擔保是擔保人轉移擔保風險的一種措施,其本質和擔保并無差別。
二、如何提出執行擔保
執行擔保,是指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暫時確有困難,缺乏償還能力,向人民法院以擔保方式保證其能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并經申請執行人同意,而暫緩執行的一種措施。
執行擔保應由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被執行人提出暫緩執行,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被執行人確實存在暫時困難,以致當前缺乏償還能力,或者立即執行會給被執行人造成較大損失。
2、必須經申請執行人同意。
3、被執行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證。
由上文可知,反擔保成立的條件有四點: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的、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反擔保應采用書面形式依法辦理。除了反擔保成立條件的內容,上文中還介紹了如何提出執行擔保,即被執行人確實存在暫時困難,以致當前缺乏償還能力,或者立即執行會給被執行人造成較大損失;必須經申請執行人同意;被執行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證的。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解決您的法律疑問。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17
擔 保 人: (以下稱甲方)
反擔保人: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規定,在乙方向農村信用聯社(下稱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時,甲方與貸款人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信用擔保。
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或《保證金質押合同》等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最高擔保貸款限額為____萬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時間________年。
三、 反擔保資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資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資產由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清單》(附后)載明,該《反擔保資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滯納金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滯納金。
(二)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其他特約事項:
(一)當反擔保資產價值明顯降低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與降低部分價值相當的反擔保資產,并辦理相應的反擔保手續。
(二)反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反擔保資產轉移、贈與、轉讓、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并不得實施降低反擔保資產價值的任何行為。
(三)反擔保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反擔保資產,負責反擔保資產的維修、保養,并承擔相關費用,保證反擔保資產的完好無損。 甲方有權對反擔保資產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四)乙方不得隱瞞反擔保資產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權等)。
(五)當甲方代償后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日內,協商將反擔保資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____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乙方將按甲方的授權對反擔保資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歸乙方所有并在清償后____日內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反擔保資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____日內通知甲方。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照主合同貸款金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時效________年,期滿可以續簽。 同時,機器設備應到工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方壹份,抄送貸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18
甲方(借款擔保人):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
丙方(反擔保人):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電話:________工作單位及電話: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自愿簽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愿為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 申請 萬元的借款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丙方反擔保責任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及該筆貸款所發生的罰息(從代償之日起至還清上述款項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三、乙方借款到期且未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借款的,由丙方 代為償還借款本金、罰息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丙方承諾在甲方代乙方償還借款后兩個月內,履行連帶保證責任,丙方如逾期不履行連帶法律責任,則按照本合同以及公證書的約定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五、丙方保證責任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乙方償還借款之日后兩年止。如甲乙雙方就還款時間達成延期協議的,丙方的反擔保責任期限順延至到期后兩年
六、丙方授權其所在單位,可以扣收丙方工資用以歸還乙方沒有歸還的貸款本金、罰息、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七、甲方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履約情況調查函的地址,以本合同中各自簽定的聯系地址為準。如乙方和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經營地址、聯系地址、電話、工作單位變更,必須在5日內親自到甲方辦公場所,以書面形式履行告知義務。如未告知,則乙方和丙方不得以聯系地址變更沒有收到履約情況調查函為由提出抗辯。
八、甲、乙、丙三方如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核保人: 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
乙方(借款人簽名、指紋):________
丙方(反擔保人簽名、指紋):________
丙方單位意見(加蓋公章、蓋章人簽名):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19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聯系電話:
丙方一:地址:聯系電話:
丙方二:地址:聯系電話:
丙方三:地址:聯系電話:
本合同系反擔保人為經甲方提供擔保的情況下乙方在銀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擔保的合同,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乙方在甲方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經甲方審查,乙方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的申請條件,經甲方確認并通知小額擔保貸款經辦銀行辦理與乙方的借款合同,乙方與已于年(編號為),借款金額為萬元,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擔保。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丙方為反擔保人,丙方亦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反擔保形式為保證。
第二條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擔保的法律規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所稱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丙方。
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三條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
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四條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
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五條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
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六條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其他業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
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其他應付費用;、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10%的違約金。
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或多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違約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及本擔保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送達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以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5個工作日;
(2)如果書面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收到書面通知之日;
(3)如果是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通知,則為向對方所留通訊號碼或電子郵箱地址發送之日。
第九條管轄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
若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它事項由乙方簽訂的所有與該筆借款相關的文件及合同,作為本反擔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各方與經辦銀行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印章):
乙方(簽字、手印):
丙方(簽字、手印):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8)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5)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變更名稱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21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第號《委托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銀行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范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后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并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采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乙方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簽章,該合同仍即時對其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22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
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為股份公司,乙方為私營企業,甲乙雙方與銀行(以下簡稱甲方銀行)簽訂《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本合同,甲方為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銀行貸款提供擔保。
還款期限屆滿后,乙方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即甲方清償債務。甲方承擔上述擔保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并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為保證上述代位權的實現,甲方特此要求乙方提供反擔保。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有擔保債權人的權利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是指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對甲方履行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擔保義務而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在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對銀行的擔保義務后_____天內,將甲方為履行對銀行的擔保義務而支付的全部款項償還給甲方。
第四條抵押財產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房產抵押(略)
第五條保證
乙方向甲方保證以下事項:
1.乙方抵押財產為《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上述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
2.除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外,乙方未就抵押財產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提供的有關抵押財產的所有文件、聲明和陳述均真實、完整。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而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與相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如因乙方未能立即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和抵押權人,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擔保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權;
(2)履行期屆滿,甲方未能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甲方可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如因上述抵押物滅失導致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獲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因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未履行債務,導致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與抵押物分離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調查了解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實際情況和使用情況,并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聲明;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抵押期間,甲方有權拒絕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7)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如果抵押物的價格明顯低于其價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或要求乙方以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格提前清償債務;
(8)如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降低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相當于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擔保;
(9)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債權,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接受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上述債務;
(2)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甲方不得對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應當返還給乙方;
(4)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保守在乙方調查過程中知悉的乙方商業秘密;
(5)甲方不得脫離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按照本合同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返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額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通知受讓方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承擔以下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抵押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存在《擔保法》禁止的抵押物;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作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
(3)未經甲方同意或未通知受讓方,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
(4)如果乙方的行為足以降低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相當于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甲方根據本合同對乙方抵押財產的實際情況和使用情況進行善意的調查和了解,因乙方上述妨礙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違約:
1.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聲明和陳述,經證明在甲方認為重要的任何方面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誤導;
4.乙方終止償還到期債務不能或表明其不能償還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錯,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解除、終止或不能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乙方除按本合同履行債務外,自甲方按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擔保義務之日起,每天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不僅應按照本合同繼續履行該義務,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有效性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的無效或失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在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后延伸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是持續的,并在合并、重組和更名后對其接收人、受讓人和標的具有完全的約束力;如果本合同某些條款的某些條款或部分現在或將來無效,無效的條款或部分將不影響本合同和其他條款或本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24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應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范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甲方的保后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后,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鑒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并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后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并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后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15日的,甲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并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條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并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25
甲方: XX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丙方:
地址: 電話:
各方經自愿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 X銀行 已于 年 X 月 X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現乙方申請展期壹年(編號: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1.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 2 年。
2.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三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律師費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四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甲方報備;
D.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4.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六條 甲方擔保權利的提前實現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10 %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三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簽名及指模: 簽名及指模: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26
合同編號: 反保字第 號 甲方(抵押權人): ____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 險 費 由 乙 方 承 擔。保 險 項 目 如 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
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____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樣書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物清單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27
根據借款方(丙方) 與貸款方 銀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甲方與貸款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合同)和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委托保證合同》(合同編號: ),甲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丙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經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抵押財產評估作價 萬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后兩年止。
三、乙方保證抵押物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無權屬爭議的財產。
四、乙方應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承擔抵押登記費用,保證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給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擔保范圍:擔保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及利息、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的違約金或罰息、保證人代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抵押物處置費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及保證合同,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八、主合同期限屆滿,丙方未能清償債務,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甲方有權以法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十、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并自愿將甲方作為財產保險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視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二、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十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五、為確保抵押物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承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無權屬爭議;
2、未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分過;
3、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抵押物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十六、在抵押期間,乙方發生合并、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并、分立、變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或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十七、違約責任: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若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且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的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還應進行損害賠償:
1、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
2、已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5、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
十八、乙方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減少注冊資金等;
2、因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對外投資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訴諸法律等情況發生時,應在情況發生后二日內將情況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二十一、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及甲方代丙方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2、貸款方本息損失及甲方的代償損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違約金;
4、甲方代貸款方收取貸款方和借款方所約定的違約金;
5、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份返還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抵押物依法應進行抵押登記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2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反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主合同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質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向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出質,具體情況如下:
質押財產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質押財產交付時間、地點和方式: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質押財產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允許質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質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質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質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占有質物并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但質權人并不直接因此擁有該孳息的所有權。該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并且如果還有剩余,則應充抵債權及利息,之后如果還有剩余,則應返還給乙方;
(2)在甲方依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3)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質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若本合同項下質權因上述質押財產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行使質權;
(5)若乙方轉讓質押財產所有權或者為其它債權人設定擔保,則甲方享有依據本合同拒絕第三人請求轉移質押財產之占有的權利,并且甲方仍依法享有相應的優先受償權利;
(6)質押財產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押財產,并與乙方協商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主債權或者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為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質權人,應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對質押財產的保管應盡到善良管理人應有的注意義務。違反此項義務給質押財產造成損害的,甲方不僅不能享有本合同第七條第1款第(6)項所規定的權利,還應當對質押財產的毀損或者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按期履行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務的,或者乙方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的,甲方應當向乙方返還質押財產。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出質人,享有如下權利:
(1)若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押財產;
(2)乙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或者在其上設立其它的擔保權利;
(3)乙方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后,有權請求甲方返還質押財產;
(4)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質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質押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5)若質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上的過失而毀損或者滅失的,乙方有權請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上不存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禁止作為質押財產的情況;
(2)乙方應當容忍甲方依法占有質押財產等其他行使質權的行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乙方依約向甲方交付質押財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29
甲方: XX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丙方:
地址: 電話:
各方經自愿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 X銀行 已于 年 X 月 X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現乙方申請展期壹年(編號: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1.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2年。
2.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三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律師費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四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甲方報備;
D.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4.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六條 甲方擔保權利的提前實現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10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三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簽名及指模: 簽名及指模: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篇30
農銀保借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貸款人: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及金額大寫)。
(三)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期還款的日期和金額為:____年__月__日歸還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歸還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歸還_____元)。
(四)利率為月息______‰,按______計付利息(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二、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保證人保證期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保證人的保證范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五、借款人應按合同訂立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日利率______計收利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貸款到期前15天向貸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簽定延期還款協議。延期協議簽定后,保證人自愿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六、借款人應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貸款在擠占挪用期間按日利率______計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諾: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行、帳號、存款余額等資料。
(2)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3)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并按期清償貸款本息。
(4)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并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以及減少注冊資金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
(6)借款人因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對外投資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管理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借款人違反本條任何一款內容,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或采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
八、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九、貸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時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十、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其他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