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借款委托擔保合同(精選3篇)
申請借款委托擔保合同 篇1
擔保人:
受托擔保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以上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需要向申請借款人民幣萬元,借款期限,經甲方申請,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擔保,最高限額人民幣萬元,甲方保證嚴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為了確保乙方與甲方簽訂借款擔保協議書的切實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簽訂的編號為字第號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費,擔保費計算標準:__擔保月數__‰。
第三條、甲方應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元,約定履約保證金的支付范圍:
在甲方到期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證義務時,乙方無須征得甲方同意,有權直接從保證金款項內向貸款人予以支付;甲方未按規定交納擔保費的,乙方有權直接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甲方的應付款及違約金、賠償金等;乙方有權監督并實施保證金的支付,拒付與擔保內容無關的款項;保證金在合同執行完畢后,由乙方退還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按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發現貸款在使用中發生風險,乙方有權提前通知貸款人收回貸款。
第五條、甲方保證按借款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乙方和反擔保方的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__延期擔保月數__3‰。
第六條、甲方如不按期還款,貸款人又不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乙方替甲方償還借款本息和逾期罰息,乙方將按如下標準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借款擔保額+利息+罰息]__逾期擔保月數__30‰,直至甲方還清本息為止;若甲方不能償還貸款,則乙方有權處置甲方所有財產,收回替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逾期罰息以及追償費用和擔保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需提供第三人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進行反擔保,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現:甲方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甲方改變借款用途;甲方經營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債務等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的反擔保或行使不安抗辯權采取財產保全的訴訟措施。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
本合同為非格式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協商修改。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約日期:年月
簽約地點:
申請借款委托擔保合同 篇2
擔保人(以下簡稱“擔保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以下簡稱“反擔保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鑒于:
擔保人與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委托保證合同》(合同編號:_____,以下簡稱;);
擔保人與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合同編號:______,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并確認以反擔保抵押人的身份自愿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抵押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人的聲明與承諾
反擔保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具備抵押人主體資格,可以提供抵押擔保。
反擔保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委托保證合同、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借款擔保具體事項,為借款人提供反擔保抵押完全出于自愿,反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反擔保人向擔保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反擔保人保證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并愿意以該抵押物為擔保人設定抵押反擔保,辦理抵押登記,承擔抵押反擔保責任。
反擔保人未向擔保人隱瞞截止本合同簽訂日在抵押物上存在著的任何擔保物權。
若在抵押物上設置新的擔保物權、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反擔保人應及時通知擔保人。
反擔保人承諾,除本合同反擔保人外,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對該抵押物享有承租、借用等情形,也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對該抵押物主張權利的情形。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為:
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擔保人依據委托保證合同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具體金額以委托保證合同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 抵押物
本合同的抵押物情況詳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反擔保人確認對抵押物依法擁有合法、有效、完全的所有權和不受限制的處分權,并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所有抵押物的產權證書原件交由擔保人(或抵押登記機構)保管。
反擔保人承諾,抵押物不存在第三人所有或共有、使用權爭議、被監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擔保人實現抵押權的情況。
同時,反擔保人保證抵押物上也未設定任何擔保物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經擔保人書面同意的,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主債權或向擔保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反擔保人保證,目前該抵押物上不存在租賃、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如需設定租賃、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應事先書面通知擔保人,附上相關協議及背景資料,并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反擔保人應確保該等協議的合同期不能超過借款合同的期限,并明確約定對方不得享有任何形式的居住權、優先承租權和優先購買權。
抵押物的評估、咨詢、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反擔保人負擔。
本合同及有關資料,擔保人認為有必要經公證機關對其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公證的,反擔保人必須無條件給予配合,并承擔公證費用。
凡屬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反擔保人負責保管。
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耗,由反擔保人承擔。
在抵押期內反擔保人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擔保人的檢查。
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擅自將抵押物拆除、出租、出售、互易、轉讓、贈與、清償、出資、重復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否則以違約論處,追究反擔保人相應的責任。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本合同雙方通過處置抵押物所得之價款,應依下列順序清償: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主債權的利息;
主債權。
在抵押物發生被征用、毀損、滅失或者其他損害的情況下,擔保人有權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者其他款項優先受償。
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責任,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或反擔保物的,各反擔保人承擔共同連帶保證責任。
其他反擔保人或反擔保物不影響反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及其行使,反擔保人不得以此抗辯擔保人。
第四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擔保人與反擔保人應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本合同期間,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擔保人與反擔保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3日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主債權獲清償后,反擔保人與擔保人應向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五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處理
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反擔保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擔保人有權要求反擔保人停止其行為。
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擔保人有權要求反擔保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并為擔保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反擔保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擔保人有權要求反擔保人提前清償債務,反擔保人不按要求履行債務的,擔保人有權行使抵押權。
如果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或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反擔保人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在上述原因發生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擔保人。
第六條 抵押物的孳息
發生本合同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擔保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擔保人未通知應當提供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除外。
本合同第條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
反擔保人應向與擔保人協商確定的保險公司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險種和保險期限為抵押物辦理保險,投保的金額不得少于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單內容應當符合擔保人的要求,不得附有損于擔保人權益的限制性條件。
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終止、修改或者變更保險單,并應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確保本條規定的保險保持有效。
如果反擔保人未投保或者違反前述約定,擔保人有權決定投保或繼續為抵押物投保,保險費用由反擔保人承擔,并可與因此可能給擔保人造成的損失一并記入主債權的范圍。
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提交該抵押物的保險單正本并將因保險事件發生而享有的保險金請求權轉讓給擔保人。
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保險單正本由擔保人執管。
第八條 抵押權的行使
如果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在任何正常付息日、正常還款日或提前還款日向貸款人進行付息清償,或未按委托保證合同向擔保人進行清償,擔保人有權依據法律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抵押權。
在本合同第條款擔保責任發生后,擔保人應在主債權訴訟時效內行使抵押權。
若主債權為分期清償的,則擔保人應在基于最后一期債權起算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日前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 抵押物的實現
在擔保責任發生后,擔保人有權與反擔保人協議將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清償主債權。
協議不成的,擔保人有權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處置抵押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抵押物處置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反擔保人應償付給擔保人的費用后,用于清償主債權。
第十條 其他約定
反擔保人根據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反擔保人接受擔保人每月對抵押物進行調查,以及對其財力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在本合同期間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在本合同期間,反擔保人如對抵押物再行設定擔保物權,應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締約過失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反擔保人拒絕或者拖延辦理抵押登記,或因為反擔保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權不能有效設立的,構成締約過失。
由此使擔保人受到損失的,反擔保人應對擔保人所受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以下情況之一即構成或視為反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擅自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
2、反擔保人以任何方式妨礙擔保人依法和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處置抵押物;
3、發生本合同第五條所述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情形,反擔保人不按擔保人的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相應的擔保;
4、反擔保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聲明不真實或者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諾;
5、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規定;
6、反擔保人在與擔保人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出現本合同第條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擔保人有權視具體情形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反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要求反擔保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擔保人造成的損失;
3、行使抵押權;
4、擔保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條 費用
除依法另行確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因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爭議解決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由反擔保人承擔。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
當協商無法解決時,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對雙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通訊及聯系地址,并承諾在通訊及聯系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本合同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擔保人、反擔保人各執一份,其余兩份用于辦理抵押登記,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自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生效。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簽署日期:
反擔保人:
簽署日期:
申請借款委托擔保合同 篇3
委托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住址: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借款,特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務及擔保范圍和期限
乙方對甲方向貸款人___________申請的,借款本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個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________元。
第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自愿向乙方反擔保,另立反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并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后取得優先受償;有權委托貸款銀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從甲方帳戶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3、甲方向乙方支付貸款擔保評審費__________元,在項目立項審查時一次性付清;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每月__________‰計算,期限__________個月,計__________元,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 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⑴履約保證金由甲方交納,所有權屬于甲方。
⑵甲方應依約履行合同,如逾期還貸,乙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約定足額還本付息后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履約保證金。
5、乙方代為甲方償還其上述借款即視為甲方違約。乙方為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和自代償次日起的代償資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以及乙方為行使追償權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天按本合同貸款擔保金額的1‰計算。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還應支付賠償金。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虛假、偽造、過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
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溫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