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按揭貸款借款合同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_________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_____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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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 款 人 │ 貸 款 人 │
│ │ │
│借款單位(公章 ) │貸款單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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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
│ │ │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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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擔 保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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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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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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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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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鑒(公)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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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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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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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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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抵押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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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業主)姓名:(中文) │
│ (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