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合伙經營協議(精選3篇)
合伙企業合伙經營協議 篇1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伙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伙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經營范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
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伙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伙業務過程中,因合伙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伙人不能成為其他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7條合伙存續期間,合伙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伙財產,為合伙經營使用。
第8條合伙財產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伙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擔)。
第9條本合伙企業稅后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伙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職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伙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伙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伙企業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以合伙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伙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托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16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伙企業利益活動;合伙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伙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伙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約定其他合伙人的購買權)。
八、入伙與退伙
第18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約定),并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項以約定合伙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礙合伙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決定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可約定退伙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伙人有權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伙);
(2)全體合伙人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當然退伙:
(1)當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伙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伙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伙企業;不同意,該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伙的,應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條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進行結算后,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伙人財產;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以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伙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業解散:
(1)當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伙企業解散后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后,所余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伙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伙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伙協議被批準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選擇退伙)。
合伙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月日
合伙企業合伙經營協議 篇2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股權轉讓協議(“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
甲方:
住所:
工商注冊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乙方(單位): 或 乙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冊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鑒于:
1.乙方是[ ]公司(下稱“公司”)之股東,持有公司[ %]的股權;
2.公司的基本情況:成立時間[ ],注冊地[ ],注冊資本[ ],法定代表人[ ],其他股東名稱及持股比例分別是[ ]。
3.乙方有意將其所持公司的[ %]股權(下稱“協議股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同意受讓前述協議股權。
4. 公司他方股東[ ]已書面同意上文3所述之協議股權的轉讓并已放棄其對協議股權的優先購買權;
5.公司股東會已作出決議同意協議股權的轉讓并承諾無條件辦理協議股權轉讓所需公司辦理的相關手續。據此,甲乙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 乙方同意將其所持協議股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同意受讓協議股權。
二、 轉讓價款及支付
1、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委托的具有經營資質的審計和評估機構對協議股權依法進行審計與評估,并出具審計、評估報告書(附件一)。
2、參照公司經審計、評估的凈資產價值,雙方協商一致,協議股權轉讓總價款為 萬元(人民幣,下同)(大寫: )。其中,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記載,土地使用權人為[ ],土地面積為[ ],土地評估值為[ ]。
3、支付方式
3.1 甲方按照以下約定將價款分期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指定銀行的名稱[ ],賬號[ ]。乙方應對指定的銀行及賬號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安全性負責。
3.2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確保公司將所有有關財務會計帳冊等資料及有關文件(下稱“材料”)交付給甲方指派到公司的人員,并且乙方確保公司在材料交付日以前任命甲方指派人員作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單獨或與乙方或公司原有高級管理人員共同掌管公司的財務部門并控制公司的經營行為。在材料交接當日甲方應當將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
3.3 本協議簽定后直至[ ]前,乙方應清理完畢其在公司的全部債務。清理完畢后,應向甲方作出書面承諾,保證在書面承諾之日起不存在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的公司債務或其他任何拖欠而未付的政府稅費、且不存在公司凈資產減少等其他任何不利公司以及甲方的任何情形。甲方在乙方出具上述書面承諾[ ]日內將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匯入乙方指定銀行。
3.4 在甲方協助下,乙方在當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完畢股權轉讓手續后的[ ]日內(以工商變更登記之日為準),甲方將剩余價款,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匯入乙方指定銀行。
三、 公司財務狀況
截止至[ ]年[ ]月[ ]日,公司資產總值為[ ],負債總值為[ ],凈資產值為[ ];擔保情況如下:[ ](時間、擔保人和被擔保人、擔保金額、期限)。公司的資產及負債(包括任何形式的擔保詳情)清單由乙方提供,并作為本協議附件二。
四、 乙方在此承諾并保證:
(一)法律資格
1、公司為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2、乙方系公司[ ]%股權的合法持有者,享有與此相對應的一切合法、完整權益;
3、乙方有合法的權力和權利并已得到必要的授權、批準及許可與甲方訂立并履行本協議,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轉讓義務所需的內部批準、同意(如須);公司內部所須的批準、同意;公司其他股東不可撤消地放棄對協議股權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及政府部門的批準、同意、許可等(如須);
4、乙方所轉讓的股權未設定任何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或第三方權益。除本協議外,沒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將會生效的合同、協議或其他約束性安排導致或將導致任何第三人對協議股權享有任何權利、權益,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財務事項
1、乙方已將公司有關財務資料和會計報表全面、真實、準確地披露給甲方,并保證本協議附件二所列公司資產及負債狀況真實、完整、無遺漏,并無任何誤導性陳述;
2、乙方從未就公司的資產狀況、經營狀況或經營前景向甲方進行任何不實或有誤導性的陳述;
3、公司不存在資產及負債清單(附件二)以外的任何債務、或有債務及擔保;乙方確保在本協議簽署前公司沒有任何其他負債,且至今未有確切證據表明有或將會有對公司的財務和會計造成影響和后果的事項;否則,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及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公司資產
1、乙方保證在協議股權轉讓手續完成之日前由公司對其占有、擁有、使用的一切資產(詳見附件二)享有完整的所有權,在股權交割日時資產狀況不會改變或受到侵害。
2、乙方確保除公司外,任何第三方對于公司所有的資產不存在任何他項權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權利爭議或糾紛,也不存在任何行政、司法部門對這些資產的強制收購、查封、征用、開發等的提議、通知、命令、裁定、判決等。
(四)稅收
1、公司系在[ 填入公司稅務注冊所在地名稱 ]稅務機關登記注冊,是合法有效的納稅人。
2、乙方提供的公司帳冊中有關稅收的記載準確、全面、真實。
3、公司沒有偽造或進行異常交易導致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五)合同
1、乙方聲明其在本協議簽署之前已向甲方告知并出示了全部有關公司正在履行及將要履行的合同。
2、除前款所述的合同外,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義務性的或異常的、非正常交易的合同、協議等。
(六)訴訟和爭議
至本協議簽署之日止,公司沒有懸而未決的或潛在的、針對或影響公司的任何人或實體的調查、訴訟、仲裁、索賠或其他程序,同時公司亦沒有違反中國的任何法律、法規和政策。如若存在上述情形,乙方承諾將補償公司以及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
(七)乙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承諾和保證無論在本協議簽署之前還是簽署之后均是真實、正確、完整、沒有遺漏的。
五、 甲方在此承諾并保證:
1. 本協議的簽署或履行不違反以甲方為一方的并約束甲方自身或其資產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協議。
2. 本協議的簽署、交付和履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所制定的任何適用法律、法規、條例、法令或命令,或對前述各項的解釋。
3. 甲方保證如期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付款義務。
4. 甲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承諾和保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均為真實、正確、完整,并在股權轉讓時仍為真實、正確、完整。
六、 乙方義務
1、根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和時間向甲方轉讓協議股權;
2、提供協議股權轉讓所需的、應由乙方向中國政府機關提供的文件及資料;
3、簽署協議股權轉讓所需的相關文件;
4、于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辦理完畢協議股權轉讓所需的相關手續。
5、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協議股權轉讓所需手續完成之日止,乙方將要求并盡最大努力促使公司:
(1)以正常方式經營運作;
(2)不得提前償還借款及欠款;
(3)除正常損耗外,保持公司有形資產處于良好的工作運行狀態;
(4)除非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外,不得將公司資產轉讓、抵押、質押或為他人提供擔保;
(5)以慣常及符合中國法律規定的方式保存財務帳冊和記錄;
(6)除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外,不得在訴訟中自行和解或放棄、變更其訴訟請求或其他權利;
(7) 除為協議股權轉讓之目的并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不得對公司組織文件進行修改和補充;
(8) 盡其最大努力保證公司繼續合法經營,獲取其經營所需要的所有政府批文及其它許可或同意;
(9) 除非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為與第三方進行合并、收購第三方資產或業務的任何行為;凡出現將對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條件、變化或其他情況時,應在該等情形發生之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 甲方義務
1.根據本協議第二條規定向乙方支付協議股權轉讓價款;
2.提供協議股權轉讓所需的、應由甲方提供的文件及資料;
3.簽署協議股權轉讓所需的相關文件;
4.配合乙方完成協議股權轉讓所需的相關手續。
5.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 辦理中國法律規定的各項股權轉讓手續所需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各自依據法律或法規的規定自行繳納,但是對于法律或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何方承擔的部分由雙方平均分攤;各方為簽訂或履行本協議所各自支出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股權轉讓所需繳納的稅款應由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
九、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簽訂后,如一方在本協議中所作承諾嚴重失實或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且經對方書面通知后十(10)日內仍不采取有效補救措施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面以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協議。并且,無論守約方是否決定行使終止合同的權利,違約方均應就其違約行為導致對方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 乙方因違反本協議規定致使甲方無法持有受讓的協議股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返還協議股權轉讓價款,并按轉讓價款總額的[ %]承擔違約責任。
3. 甲方未按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協議股權轉讓價款時,按未付價款金額的萬分之 /日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當地政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7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需經不可抗力發生地公證機關公證,由雙方根據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甲乙雙方在此確認:政府部門作出的有關辦理股權轉讓手續所涉及的任何具體行政行為,不屬于本協議約定之不可抗力事件。如因該等具體行政行為導致乙方無法按時或繼續履行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義務,導致甲方基于本協議所期待取得或應當取得之利益或權益無法實現,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決:
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 向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中不動產引起的爭議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附件均屬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正本,其余文本備用。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年月日:
合伙企業合伙經營協議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有限合伙人方式參與乙方為投資“360奇虎私有化”項目設立的有限合伙企業支付保證金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保證金協議條款如下:
1. 甲方交付的保證金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小寫),以乙方指定的開戶銀行出具的款項到達乙方賬戶的數額為準。乙方在收到款項后,需在一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收據。
戶 名: 上海安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賬戶:
開戶行: 工商銀行上海市環球金融中心支行
甲方向乙方足額繳納保證金后,乙方需配合甲方至上述開戶行辦理甲方代理人陸秀軍個人的預留印鑒,以確保本協議項下保證金用于甲方同意的目的。
2.保證方式為履約保證金,目的為明確甲方參與該項目之誠意并鎖定相應的投資份額。
3.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雙方簽署奇虎360私有化專項基金合伙協議止。
(1)甲乙雙方如約簽署奇虎360私有化專項基金合伙協議,則本協議項下保證金可以部分抵繳甲方作為有限合伙人加入奇虎360私有化專項基金項目的出資額。
(2)因發生不可抗力等客觀因素,致使乙方未能參與芒果文創(上海)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項目投資的,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退還全部保證金至甲方賬戶。
4.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保證其簽字或蓋章符合法律、法規或章程等規定或授權。
7.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