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開發后臺管理系統合同(通用3篇)
技術開發后臺管理系統合同 篇1
甲方:
聯系地址: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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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聯系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開發技術項目,并支付開發費用,乙方接受委托并進行此項目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一、開發要求
(一)項目目標:
設計并開發適合甲方使用的 及其配套的后臺管理系統。
(二)運行環境:
(三)功能需求:
見附件。
(四)產品交付
1.乙方同意自合同簽署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的全部設計、開發工作,并提交給甲方進行測試驗收。
2.甲方如有需求變更,完成日期雙方另行協商;
3.經雙方協商一致的,上述期限可延長。
(五)交付成果:
序號交付成果
1.設計稿交付件
2.程序源代碼
3.系統測試用例及報告
4.產品使用手冊
以上提供的文檔和資料將在項目所有開發費用結清后進行交付,均以磁介質(或光盤)或紙張為載體,文件格式為Word文檔或PDF文檔或其他可視化文件。
二、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總價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含稅點1%)。
其中包括項目開發費用 元(大寫:人民幣 ,含稅點1%);一年維護期費用 元(大寫:人民幣 ,含稅點1%);一年1臺服務器租用預付費用 元(大寫:人民幣 ,含稅點1%),如甲方自備性能達標的服務器則無需支付服務器租用費用。
(二)本合同涉及款項由甲方通過轉賬方式,分期付款支付給乙方。
具體付款方式為:
1. 項目預付款:項目開發費用的60%。
本合同簽訂并生效后, 三 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60%款項,即 元(大寫:人民幣 )。
2. 項目初驗款:項目開發費用的30%。
項目開發完成,乙方交付給甲方測試并驗收(以甲方簽署的項目初驗合格證書作為支付條件)后 五 個工作日內,支付30%款項,即 元(大寫:人民幣 )。
3. 項目終驗款:項目開發費用的10%。
項目經甲方初驗有一個月的驗收期,驗收期內達到驗收標準并經雙方驗收完成(以甲方簽署的項目終驗合格證書作為支付條件),或者驗收期到期后 五 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10%款項,即 元(大寫:人民幣 )。
4. 項目維護費:為 元/年(大寫:人民幣 每年 ,含稅點1%)。
項目基本維護期自項目初驗通過之日起計算,為期 一 年,甲方在進入基本維護期后 五 個工作日內支付 元(大寫:人民幣 )。
5. 服務器租用費用:為 元/臺·年(大寫:人民幣 每臺每年 ,含稅點1%)。
在項目部署至正式環境暨項目通過初驗之日起 五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當年服務器費用即 元/臺(人民幣大寫: 每臺);一次支付的服務器費用有效期為 365 日,支付之日起生效。
(三) 發票:乙方在款項到賬后3日內為甲方開具1%增值稅普通發票。
甲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賬號名:
開戶銀行:
地址:
賬號: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賬號名:
開戶銀行:
地址:
賬號: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項目的實際需要,以書面形式提供給乙方各項技術指標及功能,提供負責人與乙方聯絡、協調。
(二)本合同標的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三) 監督乙方的開發設計過程。
(四)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各項技術指標、要求進行設計、開發工作。
(二)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提供培訓和技術咨詢。
(三)在履行合同時不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的行為。
(四)依合同收取費用。
五、接收測試、初驗、終驗
(一)甲方接收測試、驗收標準的確定: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內容、需求分析、技術協議及雙方均認可的其他郵件、文件載明的內容,共同確定接收測試、驗收標準。雙方根據上述標準共同完成接收測試、驗收事宜。
(二)接收測試
乙方應根據實施計劃,在項目測試前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接收測試申請。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書面測試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配合乙方開始測試工作。若甲方認為不符合接收測試標準,并提出書面異議后,乙方應在承諾時間內調試完成,并再次提出書面接收測試申請。
(三)初驗上線的進行
1.甲方在接收測試后,在項目測試環境進行測試驗收工作。
2.乙方在項目具備初驗條件時,向甲方提出書面項目初驗合格證書申請。甲方在收到申請后三個工作日內回復乙方申請,如拒絕乙方申請應詳細說明原因并通知乙方進行整改;如同意驗收需由聯系人在項目初驗合格證書上進行簽章確認。
3.對于甲方在測試驗收過程中發現項目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BUG、系統崩潰等問題,乙方應在1小時內響應并組織修復,并在24小時內修復完成;若不能立即修復的,需承諾修復時間并在承諾時間內完成修復。
4.乙方有權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項目初驗款后,才將項目部署到甲方的生產環境。
5.滿足下列條件的,均視為初驗通過:
(1)甲方簽署項目初驗合格證書。
(2)甲方拒不配合乙方進行測試驗收工作超過5個工作日的。
(3)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將項目部署到甲方的生產環境。
(四)終驗的進行
1.項目在初驗通過后會進入為期一個月的驗收期。
2.對于甲方在驗收期內發現項目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BUG、系統崩潰等問題,乙方應在1小時內響應并組織修復,并在24小時內修復完成;若不能立即修復的,需承諾修復時間并在承諾時間內完成修復。
3.乙方在項目具備驗收條件時,向甲方提出書面項目終驗合格證書申請。甲方在收到申請后三個工作日內回復乙方申請,如拒絕乙方申請應詳細說明原因并通知乙方進行整改;如同意驗收需聯系人在項目終驗合格證書上進行簽章確認,并進入系統維護期。
4.乙方有權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項目開發費用后,才交付項目交付成果文檔。
5.滿足下列條件的,均視為終驗通過:
(1)甲方簽署項目終驗合格證書。
(2)甲方在驗收期到期三天后仍未提出書面異議的。
(五)測試中的細節修改和完善調整,以及個別功能模塊由于甲方內部原因的需求未確定、資質條件不符合等因素造成的,不影響項目的初驗及終驗,上述問題將在驗收期和維護期內逐步解決。
六、維護期
(一)基本維護期自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時間。
(二)維護期服務內容包括:
序號維護期服務內容
1.每日凌晨全量數據庫備份,定時增量備份數據庫
2.每日監控證書狀態,每三個月證書續簽
3.每周掃描主機系統,分析漏洞日志修復漏洞
4.每周掃描應用組件系統,分析漏洞日志修復漏洞
5.實時進行應用監控、組件監控、主機監控、容器監控
6.配置預警管理實時監控攻擊和資源,即時發送預警通知
7.日志管理收集應用運行日志,存儲相關日志
8.修復系統運行維護期間產生的BUG
(三)乙方定期向甲方輸出維護報告文檔
序號維護期服務內容
1.基礎設施監控概覽文檔
2.應用監控概覽文檔
3.告警統計概覽文檔
4.告警事件文檔
5.漏洞掃描報告
6.月度BUG修復記錄文檔
(四)基本維護期結束前,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是否繼續付費進行后續維護。付費維護期內乙方為甲方提供與基本維護服務期相同的服務內容。
(五)如雙方對后續的付費維護內容有額外要求,可協商另行簽訂維護協議。
七、知識產權、所有權歸屬
(一)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內容、材料等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益,若因此發生侵犯第三方權益的情形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承諾,向甲方交付的項目成果必須是自行開發的,保證不是侵權軟件,若因此發生侵犯第三方權益的情形由乙方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本合同涉及的圖文、程序、文件源碼、相關技術文檔等知識產權及所有權在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開發費用后屬于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公布合同涉及的圖文、程序、文件源碼、相關技術文檔,不得復制、傳播、出售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合同成果。
(四)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后繼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及權利歸屬甲方所有。
(五)乙方有權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后,利用該項目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乙方所有。
八、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
(一)若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每遲延一日,需支付合同總價款0.2%的違約金,遲延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收款項不予退還,并要求甲方支付剩余款項,同時甲方需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二)若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導致不能按時交付項目成果,其責任由乙方承擔。每遲延一日,需支付合同總價款0.2%的違約金,遲延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項,同時乙方需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如確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時交付項目成果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合同款項,臨時變更合同項目內容,則乙方不需承擔由此造成的延期責任。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本合同中約定的全部或部分工作轉托給第三方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四)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無故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已收取的費用,并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退還已收取的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對合同的解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五)因一方違約導致雙方產生糾紛,守約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含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申請財產保全的保險費、執行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九、保密
(一)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雙方都有責任對對方提供的技術情報、資料數據及商業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合同及其相關附件內容。
3.雙方在未征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項目中接觸到的需要保密的情報和資料。
4.任何一方未征得對方同意不得為任何其他目而自行使用或允許其他人使用從對方獲得的信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報告、摘錄、紀要、文件、計劃、報表、復印件等)。
(二)涉密人員范圍:雙方參與并知悉項目的所有工作人員。
(三)保密期限:合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二年內。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一)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雙方同意向南寧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
(二)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根據愿意并結合本合同目的進行。
(三)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四)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的,應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十二、送達與通知
本合同雙方“地址”欄填寫的地址為法律文書送達地址。雙方均應采用直接送達或傳真、特快專遞送達的方式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書面文件,直接送達以對方代表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傳真以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特快專遞地址在本市內以投遞次日為送達之日、地址在本市外以投遞之日起第三日為送達之日。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另一方、提供方或者該方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導致另一方發送的法律文書或法院、相關部門郵寄的訴訟文書或其他材料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十三、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
(一)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實施期間,當需求分析階段工作完成之后,若因甲方原因導致開發成果結構或功能發生變更,并需要乙方重新投入工作的,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并額外補償乙方增加工作量的開發費用,工期相應延長。
(三)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四)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修改生產環境導致系統故障,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的附件共一份與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為簽章處,無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名: 簽名:
日期: 日期:
技術開發后臺管理系統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智盤管理系統的銷售及安裝,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銷售范圍及工作職責
1、甲方委托乙方采購及安裝智盤管理系統,并由乙方負責設備清單的安裝調試,確保該系統正常使用運行。(一卡通的對接需甲方配合與園一卡通廠家商議,包括原一卡通的讀卡器采購、系統對接調試等)
2、乙方組織具備智盤管理系統專業知識的人員,進行甲乙雙方商定的智盤管理系統安裝工作。乙方須自行配備相關系統安裝設備及相關工具。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重大障礙及應急維護需要保障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調度。
2、乙方在維修維護過程中,由于工作疏忽或違反有關管理規定和安全規定,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相關費用,甲方不承擔責任。
3、積極配合甲方與客戶及原一卡通廠商進行業務及技術上的溝通。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給甲方免費安裝智盤管理系統,甲方最終用戶享有該系統的使用權,乙方享有系統的所有權。
2、乙方負責系統升級工程質量等,并承諾給予整個項目一年質保;
3、乙方必須給予甲方提供系統正常使用的保證,包含機器的保修(除人為原因損壞需要更換零件外)、上門維護、免費培訓等。
4、乙方提供號碼做為故障報修電話,因變更報障電話,需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第三條 合同標的、價格
乙方愿意向甲方出售,甲方愿意從乙方購買“一卡通系統”一套,具體包含下列產品(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序號品名單價(元)數量單位金額(元)
1筑波智能一卡通應用系統軟件V2.0 1套
2筑波智能一卡通第三方接入系統軟件V2.0 1套
3多媒體自助結算臺(包含筑波POS機控制軟件V1.0) 4臺
4小腰盤(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斜紋碗(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中碗(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圓深盤(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翹腳盤(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大翹腳盤(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大碗(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八角方盤(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淺盤(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項目合計
合計:
將雙方協商項目整體折扣打八五折。
最終優惠報價=項目合計×85%=¥__.00(人民幣__元整)
注:
1、產品質保1年,一年后維護費用按設備價格5%計算。
2、產品不含扣費讀卡器,需要用戶自行向學,F有一卡通廠家采購
3、對接費用不含一卡通廠家收取費用。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項目總額為:人民幣__元整(¥__.00)。
2. 本合同價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甲需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額的50%{人民幣__元整(¥__.00)}作為預付款;乙方同時出具對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設備到場安裝驗收完成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需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額的50%{人民幣__X元整(¥__X.00)};乙方同時出具對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第五條 交付期限
1、合同簽訂生效后 2 個自然日內乙方應進場開始實施項目;
2、合同簽訂生效后智盤系統硬件設備7個工作日內到貨并安裝完畢。
3、設備安裝完畢后2個工作日內調試完畢。(調試需要元一卡通廠家配合,并且采購方需提供一卡通廠家的讀卡器及對設備接商務號。)
4、合同簽訂生效后30日內所有智能餐具到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對不及時將項目款費用支付乙方的,每延遲一天按項目總額的費用的3‰支付乙方違約金。
2、 乙方違約責任
由于乙方服務質量問題而引起的使用故障,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即因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 戰爭、罷工、停電、政府和軍隊行為等)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其它兩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十五(15)個日歷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或者沒有必要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防城港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合同章(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聯 系 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名稱:
銀行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術開發后臺管理系統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新數通盛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東城區東濱河路3號院雍潤園4號樓908室 郵編:100013 電話:010-5102608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作為中國數字報業最早的實踐者,新數通盛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服務于報業的豐富經驗及深厚的技術積累,在20xx年推出數字報紙系統,在業界引起高度關注和認同。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以平等、自愿為原則,共同就甲方的《 》多媒體報(NPMAKER)的軟件定制、發行等合作內容達成如下條款:
一、多媒體數字報紙工程項目合作內容:
甲方以價格 萬元人民幣向乙方購買《 》的多媒體報(NPMAKER)系統軟件(以下簡稱系統軟件)。該系統軟件應包括:報紙電子版制作、發布、管理;新聞信息點擊放大、新聞信息查詢、報紙插入廣告動畫等功能。系統軟件定制須為完整地、可長期由甲方獨立操作運行的軟件系統。
二、多媒體數字報紙工程項目建設周期:
工程實施包括三個階段:
1. 第一階段:軟件定制所需必要文件的收集,是指項目正式立項后,乙方項目組進行非現場服務的,以電話、網絡等為主要方式的溝通工作,請甲方提供軟件定制所必須的圖片logo,并填寫《基本信息表》、《實施驅動表》。
2. 第二階段:系統軟件定制,是指乙方根據甲方提供信息,定制報紙模版文件,并與軟件后臺系統整體測試,本階段工作成果為甲方唯一使用的個性化電子報紙制作轉化軟件(NPMAKER)。
3. 第三階段:軟件后臺系統安裝調試,是指乙方項目組進行非現場服務的,以網絡遠程桌面方式在甲方指定客戶服務器上安裝電子報紙發布系統頁面以及管理后臺系統,并進行調試;如需上門安裝,由甲方承擔乙方實施人員差旅費用。
三、驗收確認:
1. 在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服務過程中,甲方需要及時對乙方的階段工作成果給予書面確認,乙方下一階段的服務有賴于甲方對前一階段工作的確認。
2. 在每一個階段,乙方向甲方提交階段工作成果后的1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給予乙方書面確認。逾期甲方未進行書面確認,則乙方可以認為甲方已確認乙方的階段性成果,乙方可以開展下一階段服務,合同將按照約定繼續履行,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將追究甲方的相應法律責任。
四、項目完成日期:
多媒體數字報紙工程項目最終完成時間為: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
五、費用及付款:
1. 鑒于甲乙雙方合作伙伴關系,甲方以價格 萬元(大寫: 元)人民幣獲得《 》的多媒體報(NPMAKER)的系統軟件。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法定假期可順延)甲方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即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
2. 在乙方工程項目完成第三階段并由甲方確認后自收到乙方合同總金額發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法定假期可順延),甲方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即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
3. 甲方以電匯方式將需支付款項劃入乙方開立的指定賬戶:
公司名稱:新數通盛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開戶行:招商銀行北京長安街支行
帳號:0584052710001
六、后期維護與服務:
1. 乙方為甲方提供一年免費售后維護以及修改服務,修改范圍限于合同規定報紙的模版封面、封地、背景以及logo的修改,報紙發布頁面靜態圖片、文字頁面的增加、修改以及刪除,每次修改不超過3個頁面。如超出以上修改范圍,乙方可根據甲方需求核算工作量,并經雙方協商,定價收費。
2. 從第二年開始,甲方如需要系統維護和升級服務,按服務的內容及工作量收取相關的服務費用。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項目的進展狀況。
2. 甲方必須按照乙方要求指定項目協調人,協調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相關事務,并負責對乙方每一階段的工作成果進行監督以及書面確認。
3. 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金額支付系統軟件的定制費用。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提供定制開發多媒體數字報軟件所需報紙的PS件,版圖等素材。
2. 在本合同簽訂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為甲方研發和定制的多媒體報(NPMAKER)系統軟件,并確保甲方的正常使用。
3. 乙方必須指定項目協調人,負責協調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相關事務。
九、保密:
1. 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2. 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本保密條款仍具法律效力。
十、知識產權條款:
1. 乙方享有系統軟件的知識產權,甲方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復制該軟件。
2. 乙方保證其開發過程、開發完成的軟件及相關產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若甲方因使用乙方開發的軟件及相關產品而受到侵權指控,乙方將在10個工作日內以自己的費用進行解決,同時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 甲方確保甲方多媒體報內容的版權合法,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并由甲方完全承擔因甲方多媒體報內容所引起的所有侵權和違規責任。
4. 任何一方如遇政府法令或法律程序要求向第三方提供上述資料,可按規定提供,但應盡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十一、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給甲方多媒體報(NPMAKER)的系統軟件,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乙方退回甲方已交納的費用,并支付甲方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
2. 若甲方未能按時付款,每延遲一天須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0.5%的金額作為滯納金。如超過30天仍未付款,乙方有權通過技術手段停止甲方數字報項目。
3. 甲方保證不得將該軟件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如果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擅自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則甲方應賠付給乙方該軟件市場報價的10倍金額,作為違約金。
十二、免責條款:
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地震、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其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預見的事件。
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無法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在一周內將不能履行合同的事實通知另一方,合同自動解除。
3.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項目運作中斷時,項目交付日期及付款日期相應順延,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
如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合同生效及變更、終止:
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自合同簽定之日起1年。
2. 合同變更終止: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變更或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周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雙方協商一致后修改合同或終止合同。
十五、其他: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