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精選28篇)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1
合同號:____________
甲方:(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鑒于乙方擁有_______技術,并有能力制造合同設備,乙方有權利并愿意許可給甲方;
鑒于甲方愿意從乙方獲得制造合同設備的技術及合同設備。
為此,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
1.1.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1.2.技術資料:包括專利申請文件及實施與該專利有關的(產品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以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1.3.藍圖指乙方制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制造圖釬、材料規范及零件目錄等的復制件。
1.4.標準指為制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標難。
1.5.“凈銷售額”是指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扣除包裝費、保險費、倉儲費、運輸費、商業折扣、各種稅收等費用及扣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價格。
1.6.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14.3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期間。
第二章合同內容
2.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___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略)。
2.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他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略)。
2.3.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制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略)。
2.4.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略)。
2.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2.6.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咨詢。
2.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存詳見本合同附件五(略)。
2.8.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3.1.1.入門費為_________(幣種)(大寫)這是指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時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1.2.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凈銷售額的_______%.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4.1.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________(幣種)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中國____銀行和______國銀行辦理。如果乙方向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_______銀行印中國_______銀行辦理。所有發生在中國銀行的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中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幣種)(大寫)。
(a)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______(幣種)。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________己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數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并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于合同生效后(時間)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歷年度結束后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歷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匯總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討論此差距并洽商采取的正確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該年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4.3.4.在合同期滿年度內,甲方在合同終止后______天內將提交一份最后銷售合同產品數量的報告,以便乙方計算提成費。
4.4.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術資料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
5.2.乙方應在________機場或車站交付技術資料。________機場或車站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兩周內,確認資料收悉。
5.3.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3.1.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批交貨。
5.3.2.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一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4.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樣機。
5.4.1.第二階段開始日期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二階段產品有關的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期交貨。
5.4.2.第二階段開始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盡快發出與第二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樣機、鑄件和備件。
5.5.在每批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發運后的小時內,乙方應將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編號、合同號、件數和重量電告甲方,同時乙方應以航空信將下列單據寄給甲方:
(a)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b)所發運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在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乙方在收到甲方關于遺失或損壞的書面通知書后,應盡快不遲于__________個月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5.7.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在每件包裝箱的內部與外表,都應以英文標明下列內容:
(a)合同號
(b)運輸標記
(c)收貨人
(d)技術資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樣機、鑄件和備件目的地
5.8.每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一式四份。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改進和修改
6.1.為了適應中國的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和其他生產條件,在不改變乙方基本設計的條件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修改和變動。甲方必須將這些修改和變動通知乙方。乙方有責任在培訓或技術指導時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詳見附件六和附件七)(略)。
6.2.甲方必須在型號后加注尾標,以示區別那些影響形狀、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應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4.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發展的一方。
第七章質量驗收試驗
7.1.為了驗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核的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廠進行試驗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員驗證重復試驗,乙方負責重復試驗和乙方人員的費用,甲方負責甲方參加重復試驗的人員和翻譯的費用,具體辦法見本合同附件八。(附件中附考核的標準和幾次考核的期限(略))
7.2.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標準規定,即通過鑒定。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3.如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定的技術參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進行第二次考核驗收。
7.4.如考核試驗產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參加第二次考核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則由甲方負擔。
7.5.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費用由乙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6.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三次考核試驗不合格時,雙方應討論執行合同的問題,如系乙方責任,則按合同9.8條規定,甲方有權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共同協商進一步的執行問題。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為改進不合格的樣機提供技術咨詢。
第八章“合同產品”的出口和商標
8.1.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銷售,可根據下列條件出口到其他國家:
8.1.1.甲方應首先與乙方協商,要求在乙方的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區安排銷售(銷售、分配網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銷售的數量和項目將通過友好協商決定,若無法安排,則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須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內,將項目、數量和購買商名稱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銷售/分配網不包括的地區,甲方可以自由銷售。
8.2.對于甲方把“合同產品”出售到任何國家(包括在乙方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國家)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為維修中國出口的主權,甲方可以自由銷售作為配件的“合同產品”。
8.3.在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在“合同產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標和標上甲方的商標,并注上“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廠制造”。商標許可證應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單獨簽訂。
8.4.當使用商標時,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攻下由乙方提供的標準。在必要的時候,每年乙方可進行一次抽樣試驗。在抽樣試驗結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應建議甲方改進不合格的“合同產品”并在________個月內再次進行試驗。若結果仍不符合,則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樣品給乙方進行試驗。再次抽樣試驗,結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將再次給予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第九章保證
9.1.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在合同生效時乙方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并與乙方擁有的技術資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間,“合同產品”設計變化的技術通知書和技術改進、發展資料,乙方將及時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規定按時交付,有關定義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資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并與乙方自己工廠目前使用的資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只系指甲方按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應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產品技術規范。
9.2.3.“清晰”系指資料中的圖樣、曲線、術語符號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9.2條的規定時乙方必須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書后______天內免費將所缺的資料,或清晰、可靠的資料寄給甲方。
9.4.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資料:則乙方應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罰款:遲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____%遲交超過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
9.5.若發生9.4條事項,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罰款總數不超過________(幣種)(大寫)。
9.6.乙方支付給甲方的9.4中規定的罰款,應以遲交的整周數進行計算。
9.7.乙方支付給甲方罰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上述資料的義務。
9.8.按第七章的規定,由于乙方的責任,產品考核經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9.8.1.若考核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則必須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將不合格的產品從合同中刪除,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那部分金額。這部分退還金額僅限于合同產品總的范圍中不合格產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
9.8.2.如果根據9.8.1條修改合同,則甲方放棄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產品和零件的制造權,甲方將退回有助于制造這些不合格產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復制或銷毀。
第十章許可證和專有技術
10.1.乙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技術的合法擁有者,或者保證自己有權轉讓或者許可該項技術。甲方使用轉讓或者許可的技術生產或者銷售產品如被第三方指控侵權,應當由乙方負責應訴;如被第三方指控的侵權成立,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2.本合同終止后,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10.3.在合同期限內雙方就履行本合同,不應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雙方提供的任何技術資料或商業情報。
第十一章稅費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稅費,發生在中國以外的應由乙方承擔。
11.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的規定納稅,此稅費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在不能解決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進行,并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仲裁的程序進行仲裁,或另選第三國)
12.3.仲裁裁決應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照執行。
12.4.仲裁費由敗訴一方負擔。
12.5.在仲裁過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應由雙方繼續執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簽約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或地震等所引起的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超出雙方各自控制范圍事件,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則應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責任方應盡快地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電告另一方,并在____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_______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問題。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簽字,并經中國政府機關注冊的生效。
14.2.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中文書寫各四份,____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執中、文本各二份。
14.3.本合同從合同生效(或簽字)之日起__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后,本合同即自動失效。
14.3.1.合同期滿前________個月之前的任何時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進行合同延期的談判,屆時簽訂合同延期的專門條款。
14.4.合同終止前,任何合同項下發生的末清理的賒欠和債務將不受合同終止的影響;合同的終止并不能解除債務賒欠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
14.5.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合同簽字前雙方之間的所有來往通信文電,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4.7.只有根據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文件并報原中國政府注冊機關再注冊才能對本合同進行更改和補充。這些文件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8.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進行的通信應以________國文書寫一式二份。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人名簽字)
_________(人名打印)簽字人:________(人名簽字)
________(人名打印)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2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一方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一方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擁有合同產品生產的專有技術,并有權和愿意向XX公司轉讓該項技術。
鑒于XX公司希望利用乙方所擁有的專有技術,以生產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甲方受XX公司委托,由甲方同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下列條件及條款簽訂本專有技術合同。本合同由XX公司與乙方執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有技術,原指生產合同產品,甲方所需要的乙方所擁有和提供的全部生產技術及加工工藝。該生產技術和加工工藝包括全部設計、制造、操作圖紙及技術資料、制造工藝、生產程序和生產技術細節。
1.3 技術資料,指制造合同產品所需要的全部專有技術,以及乙方在生產合同產品的過程中,所使用的全部有關設計和制造圖紙,加工技術和工藝文件等資料。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1.4 考核產品,指甲方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專用設備所生產和制造的合同產品。該產品經過驗證符合并且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技術條件和技術標準。
1.5 工藝文件,指生產合同產品所需要的全部加工方法、加工手段、工藝過程卡片、工藝圖紙、工序卡片等全套資料。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1.6 工藝守則,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生產和加工過程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第二條 合同內容和范圍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甲方同意從乙方取得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甲方采用乙方的專有技術和主要設備,能夠在甲方工廠生產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其產品規格、型號、產量及技術條件和技術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乙方向甲方提供在甲方工廠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完整工藝文件和資料,能正確指導合同產品的生產。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3 乙方在提供技術資料的同時,還要提供全部技術標準。
2.4 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在甲方工廠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專有技術資料必須是完整的技術資料。
2.5 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技術的同時,并為甲方提供和選擇生產合同產品所必須的關鍵設備。這些設備的具體要求和規格詳見設備引進合同。設備合同的交付規定和交付辦法,按設備合同的規定執行。詳見生產設備引進合同。
2.6 為了保證合同產品的生產,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部分中國國產設備,和乙方選擇提供的設備配套共同生產合同產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7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四所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在乙方工廠為甲方培訓技術人員,以保證所培訓的人員能夠掌握這些專有技術,生產合同產品。
2.8 乙方按合同附件五所規定的條件,派遣稱職的專家到甲方工廠進行技術指導、技術服務。
第三條 價格
3.1 按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乙方所提供的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包括工廠設計圖紙,全部制造圖紙,工藝文件,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等的全部資料總價格為_________美元。其中技術轉讓費為_________美元,考察培訓費為_________美元。
3.2 上述合同的價格為固定價格,包括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費用。該價格包括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其他義務的全部費用在內。
3.3 本合同內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計算和結算。
3.4 設備引進合同的總價格為_________萬美元。其具體執行辦法按設備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支付與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用信匯方式支付。甲方通過_________銀行,乙方通過指定的外國銀行進行支付。凡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凡發生在中國境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3.1款所規定的總價格_________美元,由甲方按照下列比例,方式支付給乙方:
4.2.1 合同總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技術文件和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30天內由甲方以方式匯付乙方:
(1)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乙方應于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交付所有技術文件。技術文件交付的清單和技術文件的交付空運提單各一式四份。
(2)乙方說明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應于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交完所有技術文件的確認函正本一份。
(3)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金額_________美元的商業發票四份。
4.2.2 合同總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全部技術文件及技術培訓開始前15天內用信匯方式支付給乙方。
4.2.3 合同總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甲方在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合格、正式投入生產、生產出合格產品,雙方簽署了合格證書、并在收到乙方的下列單據后,經審查無誤,30天內以信匯方式支付給乙方:
(1)金額為_________美元的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2)由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兩份。
(3)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3 設備合同總值_________萬美元(大寫),其支付和支付辦法,按設備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技術文件及設備的交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交付日期,將技術文件交付甲方。
5.2 設備和設備技術文件的交付,要嚴格按照設備合同的交付規定執行。
5.3 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的兩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用電話將發運日期,發運數量,包裝件數和重量,空運提單號,合同號,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時間,通知甲方,并同時用航空掛號信將下列單據寄交甲方:
(1)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三份。
5.4 全部技術文件派專人送到北京甲方,以甲方簽收日視為實際交付日。
5.5 如乙方交付的技術文件在途中丟失,短缺或損壞,則乙方應在最短期間內,最遲不得超過在甲方通知后20天,補給甲方。
5.6 乙方發運和寄送的技術文件及資料,包裝要牢固,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裝卸,防雨和防潮。在發運的每一個包裝箱上面,均要用英文標志下列內容:
(1)合同號:_________
(2)收貨人:_________
(3)嘜頭:_________
(4)目的地:_________
(5)發貨人:_________
(6)重量:_________
(7)包裝箱號件號:_________
5.7 每一個包裝箱內,均附有詳細的裝箱單一式兩份。
第六條 技術的修改和改進
6.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于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材料標準及要求、工藝裝備及其他生產條件等不適合于甲方生產實際,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進行修改,并由雙方確認其修改的部分。
6.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規定的技術內容和范圍,如有任何改進和發展,雙方都應互相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提供給對方。
6.3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展技術的一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也不得將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轉讓第三方。
第七條 產品的考核和驗收
7.1 為了保證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制造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可靠性和先進性,由甲方和乙方技術人員一起,在工廠按本合同附件六考核和驗收的規定,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
7.2 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產品的技術條件、技術標準,生產圖紙,均作為考核驗收合同產品的依據。產品的技術文件及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7.3 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雙方代表要簽署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為憑。
7.4 如果考核驗收達不到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則雙方要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考核和驗收。
7.5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屬于乙方的責任,乙方須派遣專家參加第二或第三次考核和驗收。其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屬于甲方責任,其一切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7.6 如經過第二次考核仍達不到合格要求時,如系乙方責任,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損失。并要求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責任,則其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負。
7.7 若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屬乙方責任,則乙方應承擔由此而造成一切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八條的規定由甲方向乙方索賠。如屬甲方責任,則雙方應共同協商本合同的進一步執行問題。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成熟的、可靠的和的技術資料和文件,并保證在合同的有效期間內及時向甲方提供任何新的發展的改進的技術資料。
8.2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統一的,清晰和及時的。其有關規定如下:
完整: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應該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全部技術文件和資料。不得有任何遺漏。
正確: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沒有任何錯誤。甲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所制造出來的產品為合格產品。
統一: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應有統一的符號、統一的標準、統一的規范等,不得有任何矛盾。
清晰:技術文件的圖紙、曲線、文字、符號等均應清晰、明確,易讀、不得模糊。
及時:技術文件的交付日期不得晚于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交付日期。
8.3 如果乙方所交付的技術文件有不符合8.2款規定的,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乙方應按8.2款補寄技術文件給甲方。
8.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設備,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最終應保證達到技術工藝要求和加工質量。
8.5 若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設備達不到
8.4款的要求,則乙方負責更換和再調試,直到達到要求為止。
8.6 若任何一批技術文件的交付晚于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日期,從規定交付日期的第2天算起,乙方應按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
遲交14周每遲交1周罰款為合同總值的0.1%;
遲交68周每遲交1周罰款為合同總值的0.15%;
但上述罰款的合計不能超過合同總值的5%。
8.7 乙方在按照
8.6款的規定被罰款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義務。
8.8 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文件超過4個月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必須將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金額并加上年利10%,盡快一并退還甲方。最遲不得超過乙方接到甲方終止合同的通知后30天。
8.9 按本合同
第七條規定,由于乙方責任,驗收三次不合格,且在雙方同意延長的時間內,乙方仍不能消除缺陷時,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將甲方全部已付金額連同年利10%,在
8.8款所規定的時間內,一并退還甲方,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侵權
9.1 乙方保證乙方能合法地并且有權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專有技術而不受任何
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如果發生
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則由乙方負責同
第三者進行交涉,并由乙方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9.2 在本合同終止后,甲方仍有權繼續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全部技術文件進行合同產品的生產。
第十條 稅費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仲裁
11.1 凡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如果協商仍不能解決,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
11.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遵守。
11.4 除了在仲裁進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一部分外,不受仲裁影響的那一部分雙方仍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2.1 人力不可抗力: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12.3 因發生不可抗力而影響了合同的執行,如果事故延續20天以上,則雙方應盡快通過友好協商方式協商合同的進一步執行問題。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訂后,雙方分別向各自的政府或審理機構申請批準,以最后批準一方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均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準,并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另一方,然后用航空掛號信予以確認。
13.3 雙方同意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聯系均使用中文或英文進行。凡屬正式通知以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3.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甲方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及設備生產和制造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后60個月。合同有效期滿,無須任何手續,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3.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3.6 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六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7 本合同條款的任何改變,修改或增減,均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雙方授權各自的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其他條款一樣具有同等的效力。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3
甲方:(技術出口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乙方:(技術引進國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規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2.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生爭議進行仲裁或訴訟的仲裁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的含義。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可用定義條款加以說明。技術引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所屬國家不同、語言不同、法律不同,為防止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分歧,有必要對那些容易混淆的詞語,如專有技術、技術資料、質量標準、凈銷售額、技術改進等用定義的方式加以明確和具體說明。
(3)技術引進合同應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未經審批機關特殊批準,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條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術無關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技術服務、原材料、設備或產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選擇從不同來源購買原材料、零部件或設備;③限制受方發展和改進所引進的技術;④限制受方從其他來源獲得類似技術或與之競爭的同類技術;⑤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進的技術生產產品的數量,品種或銷售價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銷售渠道或出口市場;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引進的技術;⑨要求受方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專利支付報酬或承擔義務。
(4)引進的技術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合同無效。關于引進的技術應當符合的條件,《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第3條明確規定,必須先進適用,并且應當符合下列一項以上的要求:①能發展和生產新產品;②能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國的資源;④能擴大產品出口,增加外匯收入;⑤有利于環境保護;⑥有利于生產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經營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學技術水平。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注意是否符合這些要求。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4
甲方:____________(技術出口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技術引進國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________________(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的_____程序暫行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規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國________地_____________機構,根據該_____機構的_____程序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_____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因_______________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生爭議進行_____或訴訟的_____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的含義。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可用定義條款加以說明。技術引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所屬國家不同、語言不同、法律不同,為防止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分歧,有必要對那些容易混淆的詞語,如專有技術、技術資料、質量標準、凈銷售額、技術改進等用定義的方式加以明確和具體說明。
(3)技術引進合同應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未經審批機關特殊批準,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條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術無關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技術服務、原材料、設備或產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選擇從不同來源購買原材料、零部件或設備;③限制受方發展和改進所引進的技術;④限制受方從其他來源獲得類似技術或與之競爭的同類技術;⑤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進的技術生產產品的數量,品種或銷售價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銷售渠道或出口市場;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引進的技術;⑨要求受方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專利支付報酬或承擔義務。
(4)引進的技術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合同無效。關于引進的技術應當符合的條件,《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第3條明確規定,必須先進適用,并且應當符合下列一項以上的要求:①能發展和生產新產品;②能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國的資源;④能擴大產品 出口,增加外匯收入;⑤有利于環境保護;⑥有利于生產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經營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學技術水平。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注意是否符合這些要求。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5
1.格式 技術引進合同
甲方:(技術出口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乙方:(技術引進國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規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2.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生爭議進行仲裁或訴訟的仲裁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的含義。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可用定義條款加以說明。技術引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所屬國家不同、語言不同、法律不同,為防止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分歧,有必要對那些容易混淆的詞語,如專有技術、技術資料、質量標準、凈銷售額、技術改進等用定義的方式加以明確和具體說明。
(3)技術引進合同應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未經審批機關特殊批準,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條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術無關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技術服務、原材料、設備或產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選擇從不同來源購買原材料、零部件或設備;③限制受方發展和改進所引進的技術;④限制受方從其他來源獲得類似技術或與之競爭的同類技術;⑤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進的技術生產產品的數量,品種或銷售價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銷售渠道或出口市場;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引進的技術;⑨要求受方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專利支付報酬或承擔義務。
(4)引進的技術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合同無效。關于引進的技術應當符合的條件,《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第3條明確規定,必須先進適用,并且應當符合下列一項以上的要求:①能發展和生產新產品;②能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國的資源;④能擴大產品出口,增加外匯收入;⑤有利于環境保護;⑥有利于生產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經營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學技術水平。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注意是否符合這些要求。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6
技術引進合同(樣式一)
1.格式?_________技術引進合同?甲方:_________(技術出口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技術引進國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_________(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的_____程序暫行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規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國_________地______________機構根據該_____機構的_____程序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_____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因_________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生爭議進行_____或訴訟的_____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的含義。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可用定義條款加以說明。技術引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所屬國家不同、語言不同、法律不同,為防止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分歧,有必要對那些容易混淆的詞語,如專有技術、技術資料、質量標準、凈銷售額、技術改進等用定義的方式加以明確和具體說明。
(3)技術引進合同應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未經審批機關特殊批準,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條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術無關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技術服務、原材料、設備或產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選擇從不同來源購買原材料、零部件或設備;③限制受方發展和改進所引進的技術;④限制受方從其他來源獲得類似技術或與之競爭的同類技術;⑤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進的技術生產產品的數量,品種或銷售價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銷售渠道或出口市場;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引進的技術;⑨要求受方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專利支付報酬或承擔義務。
(4)引進的技術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合同無效。關于引進的技術應當符合的條件,《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第3條明確規定,必須先進適用,并且應當符合下列一項以上的要求:①能發展和生產新產品;②能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國的資源;④能擴大產品出口,增加外匯收入;⑤有利于環境保護;⑥有利于生產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經營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學技術水平。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注意是否符合這些要求。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7
甲方:____________(技術出口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技術引進國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________________(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8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9
1.格式 技術引進合同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生爭議進行仲裁或訴訟的仲裁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的含義。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可用定義條款加以說明。技術引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所屬國家不同、語言不同、法律不同,為防止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分歧,有必要對那些容易混淆的詞語,如專有技術、技術資料、質量標準、凈銷售額、技術改進等用定義的方式加以明確和具體說明。
(3)技術引進合同應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未經審批機關特殊批準,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條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術無關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技術服務、原材料、設備或產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選擇從不同來源購買原材料、零部件或設備;③限制受方發展和改進所引進的技術;④限制受方從其他來源獲得類似技術或與之競爭的同類技術;⑤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進的技術生產產品的數量,品種或銷售價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銷售渠道或出口市場;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引進的技術;⑨要求受方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專利支付報酬或承擔義務。
(4)引進的技術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合同無效。關于引進的技術應當符合的條件,《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第3條明確規定,必須先進適用,并且應當符合下列一項以上的要求:①能發展和生產新產品;②能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國的資源;④能擴大產品出口,增加外匯收入;⑤有利于環境保護;⑥有利于生產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經營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學技術水平。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注意是否符合這些要求。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10
合同號:____________
甲方: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 言
鑒于乙方擁有技術,并有能力制造合同設備,乙方有權利并愿意許可給甲方;
鑒于甲方愿意從乙方獲得制造合同設備的技術及合同設備。
為此,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 義
1.1. 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1.2. 技術資料:包括專利申請文件及實施與該專利有關的(產品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 藝流程以 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1.3. 藍圖指乙方制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制造圖釬、材料規范及零件目錄等的復制件。
1.4. 標準指為制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標難。
1.5. “凈銷售額”是指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扣除包裝費、保險費、倉儲費、運輸費、商業折扣、各種稅 收等費用及扣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價格。
1.6.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14.3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期間。
第二章 合同內容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略)。
2.2.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他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略)。
2.3. 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制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略)。
2.4. 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略)。
2.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2.6. 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咨詢。
2.7.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存詳見本合同附件五(略)。
2.8. 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三章 價 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3.1.1. 入門費為_________(幣種)(大寫)這是指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 資料在交付時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1.2. 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凈銷售額的——%。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________(幣種)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中 國____銀行和______國銀行辦理。如果乙方向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_______銀行印中國_______銀行辦理。 所有發生在中國銀行的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中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幣種)(大寫)。
(a)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______(幣種)。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 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________己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數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并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于合同生效后(時間)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歷年度結束后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歷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 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 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匯總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 討論此差距并洽商采取的正確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11
前言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一方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一方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擁有合同產品生產的專有技術,并有權和愿意向_________公司轉讓該項技術。
鑒于_________公司希望利用乙方所擁有的專有技術,以生產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甲方受_________公司委托,由甲方同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下列條件及條款簽訂本專有技術合同。本合同由_________公司與乙方執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有技術,原指生產合同產品,甲方所需要的乙方所擁有和提供的全部生產技術及加工工藝。該生產技術和加工工藝包括全部設計、制造、操作圖紙及技術資料、制造工藝、生產程序和生產技術細節。
1.2 合同產品,指_________和_________產品,該產品符合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技術條件和技術標準。也即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及設備進行制造和生產的產品。
1.3 技術資料,指制造合同產品所需要的全部“專有技術”,以及乙方在生產合同產品的過程中,所使用的全部有關設計和制造圖紙,加工技術和工藝文件等資料。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1.4 考核產品,指甲方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專用設備所生產和制造的合同產品。該產品經過驗證符合并且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技術條件和技術標準。
1.5 工藝文件,指生產合同產品所需要的全部加工方法、加工手段、工藝過程卡片、工藝圖紙、工序卡片等全套資料。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1.6 工藝守則,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生產和加工過程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第二條 合同內容和范圍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甲方同意從乙方取得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甲方采用乙方的專有技術和主要設備,能夠在甲方工廠生產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其產品規格、型號、產量及技術條件和技術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乙方向甲方提供在甲方工廠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完整工藝文件和資料,能正確指導合同產品的生產。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3 乙方在提供技術資料的同時,還要提供全部技術標準。
2.4 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在甲方工廠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專有技術資料必須是完整的技術資料。
2.5 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技術的同時,并為甲方提供和選擇生產合同產品所必須的關鍵設備。這些設備的具體要求和規格詳見“設備引進合同”。設備合同的交付規定和交付辦法,按設備合同的規定執行。詳見“生產設備引進合同”。
2.6 為了保證合同產品的生產,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部分中國國產設備,和乙方選擇提供的設備配套共同生產合同產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7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四所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在乙方工廠為甲方培訓技術人員,以保證所培訓的人員能夠掌握這些專有技術,生產合同產品。
2.8 乙方按合同附件五所規定的條件,派遣稱職的專家到甲方工廠進行技術指導、技術服務。
第三條 價格
3.1 按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乙方所提供的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包括工廠設計圖紙,全部制造圖紙,工藝文件,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等的全部資料總價格為_________美元。其中技術轉讓費為_________美元,考察培訓費為_________美元。
3.2 上述合同的價格為固定價格,包括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費用。該價格包括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其他義務的全部費用在內。
3.3 本合同內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計算和結算。
3.4 設備引進合同的總價格為_________萬美元。其具體執行辦法按設備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支付與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用m/t信匯方式支付。甲方通過_________銀行,乙方通過指定的外國銀行進行支付。凡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凡發生在中國境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3.1款所規定的總價格_________美元,由甲方按照下列比例,方式支付給乙方:
4.2.1 合同總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技術文件和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30天內由甲方以m/t方式匯付乙方:
(1)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乙方應于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交付所有技術文件。技術文件交付的清單和技術文件的交付空運提單各一式四份。
(2)乙方說明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應于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交完所有技術文件的確認函正本一份。
(3)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金額_________美元的商業發票四份。
4.2.2 合同總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全部技術文件及技術培訓開始前15天內用m/t信匯方式支付給乙方。
4.2.3 合同總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甲方在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合格、正式投入生產、生產出合格產品,雙方簽署了合格證書、并在收到乙方的下列單據后,經審查無誤,30天內以m/t信匯方式支付給乙方:
(1)金額為_________美元的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2)由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兩份。
(3)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3 設備合同總值_________萬美元(大寫),其支付和支付辦法,按設備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技術文件及設備的交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交付日期,將技術文件交付甲方。
5.2 設備和設備技術文件的交付,要嚴格按照設備合同的交付規定執行。
5.3 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的兩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用電話將發運日期,發運數量,包裝件數和重量,空運提單號,合同號,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時間,通知甲方,并同時用航空掛號信將下列單據寄交甲方:
(1)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三份。
5.4 全部技術文件派專人送到北京甲方,以甲方簽收日視為實際交付日。
5.5 如乙方交付的技術文件在途中丟失,短缺或損壞,則乙方應在最短期間內,最遲不得超過在甲方通知后20天,補給甲方。
5.6 乙方發運和寄送的技術文件及資料,包裝要牢固,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裝卸,防雨和防潮。在發運的每一個包裝箱上面,均要用英文標志下列內容:
(1)合同號:_________
(2)收貨人:_________
(3)嘜頭:_________
(4)目的地:_________
(5)發貨人:_________
(6)重量:_________
(7)包裝箱號/件號:_________
5.7 每一個包裝箱內,均附有詳細的裝箱單一式兩份。
第六條 技術的修改和改進
6.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于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材料標準及要求、工藝裝備及其他生產條件等不適合于甲方生產實際,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進行修改,并由雙方確認其修改的部分。
6.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規定的技術內容和范圍,如有任何改進和發展,雙方都應互相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提供給對方。
6.3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展技術的一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也不得將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轉讓第三方。
第七條 產品的考核和驗收
7.1 為了保證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制造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可靠性和先進性,由甲方和乙方技術人員一起,在工廠按本合同附件六“考核和驗收”的規定,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
7.2 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產品的技術條件、技術標準,生產圖紙,均作為考核驗收合同產品的依據。產品的技術文件及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7.3 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雙方代表要簽署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為憑。
7.4 如果考核驗收達不到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則雙方要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考核和驗收。
7.5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屬于乙方的責任,乙方須派遣專家參加第二或第三次考核和驗收。其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屬于甲方責任,其一切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7.6 如經過第二次考核仍達不到合格要求時,如系乙方責任,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損失。并要求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責任,則其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負。
7.7 若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屬乙方責任,則乙方應承擔由此而造成一切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八條的規定由甲方向乙方索賠。如屬甲方責任,則雙方應共同協商本合同的進一步執行問題。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成熟的、可靠的和的技術資料和文件,并保證在合同的有效期間內及時向甲方提供任何新的發展的改進的技術資料。
8.2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統一的,清晰和及時的。其有關規定如下:
完整: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應該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全部技術文件和資料。不得有任何遺漏。
正確: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沒有任何錯誤。甲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所制造出來的產品為合格產品。
統一: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應有統一的符號、統一的標準、統一的規范等,不得有任何矛盾。
清晰:技術文件的圖紙、曲線、文字、符號等均應清晰、明確,易讀、不得模糊。
及時:技術文件的交付日期不得晚于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交付日期。
8.3 如果乙方所交付的技術文件有不符合8.2款規定的,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乙方應按8.2款補寄技術文件給甲方。
8.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設備,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最終應保證達到技術工藝要求和加工質量。
8.5 若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設備達不到8.4款的要求,則乙方負責更換和再調試,直到達到要求為止。
8.6 若任何一批技術文件的交付晚于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日期,從規定交付日期的第2天算起,乙方應按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
遲交1 4周每遲交1周罰款為合同總值的0.1%;
遲交6 8周每遲交1周罰款為合同總值的0.15%;
遲交8周以上,每遲交1周罰款為合同總值的0.2%;
但上述罰款的合計不能超過合同總值的5%。
8.7 乙方在按照8.6款的規定被罰款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義務。
8.8 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文件超過4個月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必須將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金額并加上年利10%,盡快一并退還甲方。最遲不得超過乙方接到甲方終止合同的通知后30天。
8.9 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由于乙方責任,驗收三次不合格,且在雙方同意延長的時間內,乙方仍不能消除缺陷時,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將甲方全部已付金額連同年利10%,在8.8款所規定的時間內,一并退還甲方,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侵權
9.1 乙方保證乙方能合法地并且有權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專有技術而不受任何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如果發生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則由乙方負責同第三者進行交涉,并由乙方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9.2 在本合同終止后,甲方仍有權繼續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全部技術文件進行合同產品的生產。
第十條 稅費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所取得的收入必須按照中國稅法規定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所取得的收入,要按中國稅法納稅,所納稅款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合同貨款時代乙方從其付款總額中扣除,并由中國稅務當局出具原本證明,說明稅款已繳納。
第十一條 仲裁
11.1 凡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如果協商仍不能解決,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
11.2 仲裁地點在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機關,仲裁程序按中國貿促會仲裁機關的程序進行仲裁。
11.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遵守。
11.4 除了在仲裁進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一部分外,不受仲裁影響的那一部分雙方仍應繼續執行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12
第一章?定義
1.1?“輔配件”指大量可購買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與_________系統安裝和系統配套有關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_廠或轉讓方提供。
1.2?“合同設備”指附件十二中規定的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的測試生產設備。
1.3?“合同工廠”指被轉讓方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的唯一地點,即中國_________廠。
1.4?“合同材料”指固定網絡設備、轉讓方軟件和輔配件。
1.5?“合同產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機,經測試可銷售給最終用戶。“合同產”的進一步定義見附件。
1.6?“最終用戶”指合同產品的購買者。
1.7?“固定網絡設備”指附件中規定的材料,為_________系統的一部分。
1.8?“模塊”指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_________設備子機及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用于制成合同產品的元部件。
1.9?“專有模塊”指用于制造合同產品的元部件和組件。
1.10?“專有資料”指本合同條款規定的資料,包括軟件、目標代碼、源碼測試設備的計算機程序、技術支持、轉讓方_________專有技術和其它與之相關的文件、數據、材料、及指可向被轉讓方公開的業務、商業、金額、計劃資料。任何專有資料均由轉讓方標明_________“注冊秘密專有”,證明其屬“最高級機密類”或標明_________“保密專有”證明其屬“初級機密類”。
1.11?“專有權利”指專利、版權、專有技術、商業秘密、_____和其它知識產權或指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前產生的專有權利、軟件或其它著作,不論轉讓方是否獲得專利、享有版權或已注冊。
1.12?“軟件”指與合同產品配用的目標碼計算機程序,以及與合同設備配套使用的測試源碼計算機程序,以人們認可的形式提供,需經中間處理過后,由處理機編制。所有軟件均按附件規定的軟件許可證,由轉讓方許可給_________廠。
1.13?“技術支持服務”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規定的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操作和其它有關職能方面由轉讓方向合同工廠人員提供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指導。
1.14?“技術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與合同設備的操作、維護、調試和檢驗有關,以及與合同產品的制造有關的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說明、數據和其它文件。
1.15?“技術培訓”指轉讓方在轉讓方工廠和合同工廠為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和操作以及為“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操作和維護,對“合同工廠”人員所進行的培訓。具體的培訓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1.16?“專有技術”或“技術訣竅”指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相應的知識和經驗,該知識和經驗是轉讓當時生產中所使用的。“專有技術”由轉讓方以技術文件、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的形式向合同工廠提供。
1.17?“驗收標準”指技術文件中規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設備性能的標準。
1.18?“合同”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合同范圍
2.1?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轉讓制造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合同產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說明,分一、二、三、四、五階段實施。轉讓方同意為合同工廠確認并向其銷售按當時的技術合作階段在技術合作等級下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合同設備。合同工廠所需的合同設備目錄見本合同附件一c。
2.2?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許可證和權利,使用轉讓方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使用和/或銷售形成的合同產品。合同產品的銷售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其它_________制式國家,下列國家和地區除外:_________。本合同所有許可證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規定的軟件許可證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不可轉售的。
2.3?轉讓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向被轉讓方提供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
2.4?轉讓方負責派遣其技術人員來華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并對合同設備進行驗收。
2.6?除非經轉讓方書面同意另增場所,否則被轉讓方只能在合同工廠進行許可的合同產品制造工作。
2.8?只有事先得到轉讓方的書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變轉讓方許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產品的專用資料。這有利于專有資料的質量保證、控制和標準化。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支付工程費用,用以審批此改變或改進的內容。被轉讓方同意給予轉讓方許可證,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銷售應用被轉讓方改變或改進合同材料后生產的產品。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提供關于改變或改進的足夠文件,以使轉讓方能將此改變或改進同樣包括在轉讓方產品中,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2.9?事先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應讓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給予的任何權利。然而,為履行轉讓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轉讓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聯營公司和/或附屬公司的服務。
第三章?本合同的價格
3.1?被轉讓方根據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內容和范圍,向轉讓方支付合同總價和提成費,以元計價。第3.2條款中所列的價格為第一、二、三、四、五階段的費用。合同設備價格詳見附件十二。輔配件的預算性報價見附件一b,僅供參考。實際價格調整應在每次訂貨前由雙方討論。
3.2?費用如下:合同總價:_________;技術轉讓費:_________;合同設備價格:_________;測試設備:_________;加工設備和工具:_________;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_________。
3.3?提成費:在本合同各階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輔配件除外)價格上提取提成費。五個階段的提成費分別為:階段一_________;階段二_________;階段三_________;階段四_________;階段五_________。
3.4?模塊價格:轉讓方同意銷售模塊,使合同工廠能制造固定網絡設備。模塊價格可修改。新的模塊價格應由本合同雙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付款條件
4.1?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均以元計價。本合同中每個階段均在該階段開始日付款。各階段開始日定義見本合同第17.2條。
4.2?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列條款由被轉讓方付給轉讓方:
4.2.1?合同設備被轉讓方收到轉讓方的合同設備的貨物發運通知后,應在預計發運日期前30天內,以全電開的形式通過中國_________銀行及_________開具不可撤銷的、不可轉讓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格式由雙方商定,見附件十三,金額以元計,為該貨運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該信用證使中國_________銀行負有義務向受益人轉讓方支付所有款項,有效期截止至雙方按本合同第9.1條的規定簽署驗收合格證后30天。被轉讓方收到貨運單據后用信用證付款:轉讓方發運貨物后,被轉讓方銀行收到轉讓方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支付金額的90%。
(1)_____清潔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標明“c.f.r._________機場”,并根據本合同第6.3款標明“運費預付”,合同號和運輸嘜頭,并注明通知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國外貿運輸總公司;
(2)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總價的形式發票六份;
(3)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5)詳細包裝清單一式六份;
(6)原產地證明一式兩份。
4.2.2?一至五階段的所有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均以元電匯,通過中國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分行支付。根據本合同第13.2條,一切應由轉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繳納的所得稅應由被轉讓方預扣并代表轉讓方向有關稅務機構繳納,付款收據應立即傳真和郵寄給轉讓方,本章所列費用按下列比例支付:
4.2.3?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用總額應不遲于合同設備第一次預計裝運前30天,電匯支付。
4.3?提成費由被轉讓方在一至五階段簽訂合同材料購買訂單后,不遲于30天向轉讓方電匯支付。但是,提成費和合同材料費發票單獨開具。
4.4?對轉讓方對cif條件發運的任何貨物,被轉讓方同意,由外國_____公司出具的金額為貨運值_________%,投保了一切險的自行_____證明應為足夠的_____憑證。_____期截止至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機場。
4.5?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購買訂單,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被轉讓方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其付款條件同本合同第4.2.1規定。但有關合同材料的驗收合格證規定見本合同第9.2條。而按第4.2.1.b.2所述,驗收合格證參見第9.1條,在此則應參見第9.2條。
第五章?交付方式
5.1?技術文件
5.1.1?轉讓方cif中國_________機場向被轉讓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所有技術文件。
5.1.2?當技術文件到達中國_________機場后,該技術文件的所有權和損失風險即由轉讓方轉換至被轉讓方。
5.1.3?_________機場在技術文件空運提單上所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
5.1.4?每批技術文件發運前一星期,轉讓方應將本合同號、預計啟運日期、大概包數、大概重量用電傳或傳真通知被轉讓方。每批技術文件發運后48小時內,轉讓方應將本合同號、發運日期、空運提單號、包(件)數量和重量用電傳或傳真通知被轉讓方及被轉讓方指定的中國境內內陸貨運公司,并在每批技術文件發運后兩個工作日內將下列單據用_________或快件寄給被轉讓方及合同工廠:(1)兩份技術文件空運提單;(2)兩分技術文件裝箱單。
5.1.5?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用英文寫就。
5.1.6?轉讓方提供給被讓方的技術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檢驗。
5.1.8?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應裝在適于長途運輸、多次轉運,具防潮、防雨保護措施的包裝箱內。裝運預計日期以及重量超過_________公噸和尺寸超過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設備的包裝草圖和裝運危險合同設備時應采取的預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海運(空運)提單上的日期為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2.4?根據合同第5.2.1款,轉讓方在被轉讓方指定的港口(或機場)將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裝上被轉讓方指定的運輸工具。轉讓方將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轉交給被轉讓方指定的承運人后,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損失風險、所有權立即由轉讓方轉移至被轉讓方。
5.2.5?每次裝運前,轉讓方應用電傳或傳真或電報盡快將下列內容通知被轉讓方:合同編號: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貨物準備就緒日期:_________;總體積:_________;總毛重:_________;總件數:_________;裝運港(或機場):_________。
5.2.6?轉讓方應在每批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完全裝上承運工具前四十八小時內,將合同號、商品名、數量、尺寸、毛重、發票以及預計到達日期,以電傳或電報通知被轉讓方。發運前,被轉讓方負責辦理貨物_____。如因轉讓方未及時通知,致使貨物未及時投保,由此產生的任何及所有損失均由轉讓方承擔。如系危險品(例如易爆材料),轉讓方應將其性質及搬運方法電告被轉讓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國外貿運輸總公司。
第六章?包裝和嘜頭
6.1?所有待運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都必須包裝堅固,適合所選的長途運輸方式及式次搬運裝卸。為了確保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在運輸過程中安全無損,需根據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貨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護措施,防潮、防銹、防震、防腐蝕。被轉讓方與轉讓方承認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由精密電子組成,因此,將盡力保證這些貨物有防雨、防熱、防濕、防震保護。如被轉讓方要求提供長途海運用包裝及無防護內陸運輸和存放用包裝,轉讓方應提供包裝,費用另加。轉讓方對包裝不當負有責任,并對因包裝不慎或不當導致的銹損負有責任。
6.3?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包裝箱相鄰的四個面上,轉讓方應用印刷標簽,以醒目的印刷體英文字標出下列內容:合同編號_________;嘜頭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收貨人代號_________;裝箱單號_________;毛重/凈重(公斤)_________;箱號/件號_________。
6.5?合同設備的每件包裝箱內,應裝有以下單據:質量合格證書一式兩份;詳細裝箱單一式兩份;對必須進行組裝的合同設備和部件,應有兩份詳細的組裝圖。
6.6?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裝箱上應附詳細裝箱單兩份,質量證明兩份。
第七章?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1?轉讓方應派遣熟練、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員去合同工廠根據本合同規定提供現場技術支持服務。在中國提供技術支持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內容和期限詳見本合同附件三。轉讓方聲明,技術支持服務和技術培訓足夠用來培訓被轉讓技術人員制造合同產品。
7.2?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提供出入境簽證的方便及在華的工作方便。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在華待遇見本合同附件三。
7.3?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在華支持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遵守合同工廠的規章制度。
7.4?被轉讓方有權派遣其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去轉讓方相關工廠培訓。培訓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7.5?轉讓方應為被轉讓方培訓人員提供出入境簽證方便和培訓條件。培訓人員在轉讓方國家待遇詳見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初步檢驗和初步驗收
8.1?轉讓方將盡其最大努力,保證本合同中由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和檢驗按以下規定實施。
8.2?對所有由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轉讓方應向被轉讓方提供保證聲明書。合同材料的保證見本合同第十章。
第九章?最終驗收檢驗測試
9.1?技術文件和合同設備的最終驗收
9.1.1?為證明根據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證明轉讓方許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組裝、測試的,轉讓方應自費派遣其技術人員去合同工廠參加相應階段合同設備的驗收測試。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也應參加這些驗收測試。
9.1.2?雙方應盡其最大努力完成驗收測試。
9.1.3?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書,每方各執兩份。
9.1.4?若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雙方應共同分析驗收測試失敗的原因,澄清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
(1)若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于轉讓方負責,則轉讓方應在第一次驗收測試后4周內,再派其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驗收測試,并承擔其在第二次驗收測試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2)若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于被轉讓方負責,則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提供往返機票并承擔第二次驗收測試期間其在華的食宿費用和當地交通費。第二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書,每方各執兩份。
(3)若因轉讓方的責任第二次驗收測試時,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轉讓方應采取各種措施并在第三次驗收測試后六周內,再派其技術人員進行第三次驗收測試,并承擔其在第三次驗收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4)若第二次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被轉讓方,則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提供往返機票,并承擔第三次驗收測試期間他們在華的食宿費和當地交通費。第三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的驗收合格證,每方各執兩份。
9.1.5?第三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并繼續驗收測試。若二個月后,還達不到驗收標準,轉讓方將對有缺陷的合同設備進行修理,或更換以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質量和性能標準的新設備。轉讓方與被轉讓方應在合同工廠座談討論解決此類問題的方法。
9.2?合同材料的最終驗收
9.2.1?合同材料每次運抵合同工廠后,被轉讓方人員應立即對其進行檢驗。
9.2.2?轉讓方有權自費派其檢驗人員參加開箱檢驗。
9.2.3?被轉讓方有權應提前兩周用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轉讓方檢驗的預定日期和現場。如到了檢驗日期轉讓方未能派其人員去現場,由被轉讓方在轉讓方人員缺席情況下進行檢驗。
9.2.4?檢驗后,如確定合同材料的數量或質量與訂單不符,轉讓方應在檢驗后20個工作日內接到數量短缺或不符貨運要求的書面通知。轉讓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內或合理時間內盡快根據情況,發運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i)檢驗順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證。
9.2.6?本第九章不包括運輸時及運輸后出現的損壞,其補救責任在被轉讓方。如被轉讓方要求,轉讓方應提供合理的幫助。
9.3?合同產品的最終驗收將每階段首批發運的合同材料組裝成首批合同產品,按照技術文件中提供的技術指標,用合同設備對該首批合同產品進行測試。如該首批合同產品測試工作圓滿完成,即意味著合同產品最終驗收合格。整機經測試符合全部技術指標,測試工作勝利完成,即可認為完成了合同產品的驗收測試義務。
第十章?擔保和保證
10.3?各階段合同設備驗收測試勝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產品責任即成為被轉讓方的責任。但是如雙方認為完全因為轉讓方提供的模塊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設備不符質量標準,轉讓方應糾正完全由轉讓方導致的任何缺陷。轉讓方承認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的所有專有模塊中,證實完全因轉讓方原因致使模塊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過5%。
10.5?轉讓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規定向被轉讓方繳付罰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轉讓方繼續交付合同設備、軟件和技術文件的義務。根據此條款繳付罰金是轉讓方遲交貨物,被轉讓方因而獲得的唯一補救措施。
10.6?如果一定階段用的轉讓方的合同設備、軟件或技術文件延期交付六個月以上,完全是因轉讓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則被轉讓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在該情況下,轉讓方應向被轉讓方退回被轉讓方為該階段所付的全部費用,并加付_________%的年息。在這種情況下,按本條款選擇賠償即為被轉讓方的唯一補救措施。
10.7?合同設備保證見本合同附件八。
10.9?轉讓方將全部非_________生產的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原制造商保證書轉給被轉讓方。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保證期應由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制造商確定。被轉讓方應從制造商或其在當地的維修辦事處獲得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保證和/或維修服務。保證期過后,被轉讓方應負責與制造商或其在當地的辦事處取得聯系,獲得對該合同設備和輔助材料的服務和/或維護支持。所有與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一并提供的計算機軟件均以照“原樣”為基礎提供,無保證。
第十一章?專利、_____和保密
11.1?轉讓方保證他對根據本合同提供給被轉讓方的全部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并有權許可被轉讓方。對向被轉讓方提出的任何索賠要求,聲稱:本合同中_________提供的設備侵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認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專利,轉讓方應為被轉讓方辯護。如果(1)被轉讓方立即書面通知轉讓方索賠要求;(2)未經轉讓方同意,被轉讓方不派律師出庭;(3)由轉讓方完全控制辯護及與該索賠要求有關的全部談判;(4)被轉讓方為轉讓方辯護提供合理的資料和幫助,那么法庭最終裁決被轉讓方因此將償付的理賠費和/或損失清償費,由轉讓方付清。如果訴訟結果為禁止使用或銷售_________提供的設備,不向被轉讓方另行_____,則由_________選擇,或者為被轉讓方獲取使用_________提供的設備的權利或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專利的材料替換;或者接受對_________提供的設備的退貨,并對退回的設備,向被轉讓方退還原購貨款價。在任何情況下,對由于侵犯專利或有專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間接損失,被轉讓方不負有責任。
11.3?對被轉讓方提供的與合同材料的專有技術、技術及生產有關的注有需保密的資料,轉讓方應予以保密,保密期限為本合同生效日起10年。
11.4?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被轉讓方無權使用附件七規定的轉讓方的_____或商品名稱(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_____或商品名稱)。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雙方應真誠協談,從而決定轉讓方是否向被轉讓方銷售合同模塊及其組件或部件。
11.5?被轉讓方承認“_________”及其相應的中文名稱是轉讓方及其使用“_________”或相應中文名稱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稱的主要特征:承認“_________”標志,“_________”和相應中文名或任何英語或漢語的派生詞都是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制造的產品的重要_____,是與該產品配套服務的重要_____。b)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權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轉讓方的_____”)所列的轉讓方的_____。轉讓方的_____只許可用于被轉讓方在合同工廠制造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銷售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轉讓方發明的標志。這并不意味著將標志的擁有或正當利潤轉讓給了被轉讓方。c)除非由本合同授權或由轉讓方另行書面授權,否則被轉讓方無權在任何產品上、廣告上或在銷售或促銷中使用任何轉讓方發明的_____。
11.6?除非有關法律要求,否則在未征得對方書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7?轉讓方不將其專利或版權的許可證或權利授予被轉讓方。但是轉讓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內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專利或版權,不向被轉讓方提出質疑,這只限于該質疑會妨礙被轉讓方使用本合同給予的權利。被轉讓方承認任何時候專有技術均系轉讓方財產。
11.8?如嚴重違反本合同保密條款,則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1.9?被轉讓方同意將許可的_____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和銷售的合同產品上使用。(任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國家銷售的合同產品不應含轉讓方的_____和/或商品名稱。)
第十二章?質量標準
12.1?被轉讓方根據轉讓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場地、設施、人員和工藝規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塊、備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測試合同材料成品、保證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務。
12.2?被轉讓方同意由被轉讓方實施的任何所許可的活動和被轉讓方使用轉讓方_____銷售的合同產品,應與轉讓方實施的合同活動以及轉讓方制造的與合同產品相應的產品,質量相同、工藝相等。所有許可活動的實施應按附件中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標準及本合同中轉讓方提供的專有資料和技術支持。活動的質量、工藝和性能標準應與轉讓方所進行的類似活動至少一樣。為判斷被轉讓方是否遵照并堅持本文要求,轉讓方有權在一切合理時間檢查合同工廠、合同材料以及所許可的活動開展的方法。經轉讓方要求,被轉讓方應及時將其有關工作具代表性的樣本提供給轉讓方,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12.3?被轉讓方應在轉讓方的監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質量保證常規計劃。該質量保證計劃應經雙方同意,不遲于合同鑒定后120天實施。被轉讓方應作缺損記錄,將每季度缺損記錄報送轉讓方。
12.4?任何時候,如轉讓方確定在被轉讓方銷售的合同產品上被轉讓方的工作未能達到轉讓方要求的質量、工藝和性能標準(見技術文件),轉讓方可將此認定書面通知被轉讓方,被轉讓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被轉讓方收到該書面通知后,30天內未能改正該缺陷,被轉讓方應暫停發運此有缺陷的合同產品,雙方共同真誠討論改正該缺陷的方法。如被轉讓方收到該書面通知后60天內未能改正缺陷,則轉讓方可暫停本合同給予的_____權,和/或可暫停所有許可的活動。
12.5?被轉讓方和轉讓方發現合同產品有缺陷,在該有缺陷的合同產品上,被轉讓方對轉讓方_____的使用權,應立即自動暫停。
12.6?被轉讓方對專用資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變或改進,這只可在雙方同意下進行。
12.7?對被轉讓方提供的任何輔助設備,被轉讓方應提供轉讓方該設備手冊、技術文件并提供識別用于合同材料的該元件、材料清單,以便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共同確定該元部件是否符合轉讓方的質量、性能技術指標。被轉讓方將向轉讓方提供合格的測試結果,證明該元部件符合質量和性能指標。如果轉讓方有書面要求,被轉讓方應自費提供給轉讓方該元部件樣品,供審批。轉讓方將盡其最大努力,在轉讓方收到合格測試結果后30個工作日內答復被轉讓方的報批報告;在逐項商討后決定的合理時間內,對被轉讓方報批的樣品給予答復。如收到轉讓方的書面通知,表示該元部件不符合轉讓方的質量和性能指標,則被轉讓方不能使用該元部件。
第十三章?稅則
13.1?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根據有效的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被轉讓方征收的一切稅應由被轉讓方支付。
13.3?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征收的一切稅費應由轉讓方支付。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14.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戰爭、嚴重水災、臺風和地震及其他簽約方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本合同的執行期應相應延長,延長期限相當于事故所耽誤的時間。
14.2?責任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掛號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若有的話)遞交給另一方確認。不可抗力事故一經排除或消失,責任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掛號通知對方,并向對方發出航空掛號信,確認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盡快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合同所面臨的問題。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15.1?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解釋或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90天內,雙方還不能解決此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_____。
15.3?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15.4?除非由_____小組裁決,否則,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5.5?在_____過程中,除了提交_____的那部分合同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各方保證均有合法的權力產生并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如必要,雙方應向本國政府申請批準本合同,以中國和_________政府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本合同簽字后90天內獲得所必需的批準,并用電傳或電掛通知對方,用信件確認已經獲得所有必須的批準。
16.2?如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內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6.3?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10年,有效期滿后除非雙方同意續訂,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6.4?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6.5?本合同為______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的任何譯文無法律效力。
16.6?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組成,本合同附件內容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條件和條款與附件的文字發生矛盾,應以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文字為準。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被轉讓方保證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有效。
16.7?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書面修正案后生效,該修正案應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執行本合同期間,雙方所有通訊應以________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和航空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6.9?任何情況下,轉讓方或被轉讓方均不對意外、或間接損失負有責任。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面喪失利潤或收益、資本費用、替代產品費用、設施或服務費用、停工費用。
16.10?本合同雙方同意真誠執行合同,遵從一切適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離此良好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終止,所有技術文件應退還給轉讓方,且專有資料應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
第十七章?聯絡會議
17.1?為順利實施合同,轉讓方與被轉讓方_____開聯絡會議。
17.2?聯絡會議期間確定的每個新階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雙方同意,即開始合同的下一階段。被轉讓方和轉讓方對合同產品驗收后,且被轉讓方又達到了附件三中規定的階段實際生產產量,并能同時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規定的質量標準,被轉讓方有資格進入下一階段。如到了聯絡會議期間確定的時間,被轉讓方沒有資格進入下一階段,應推遲該階段起始日期,并對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費時間。
17.3?聯絡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身份規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八章?附件
附件一a合同產品目錄;b合同材料目錄;c合同設備目錄
附件二資料目錄
附件三技術支持
附件四合同技術培訓的內容和要求
附件五合同材料價格
附件六合同設備的保證
附件七目標代碼計算程序許可證
附件八源代碼計算機程序許可證
附件九合同產品的制造
附件十合同設備目錄及價格
附件十一信用證格式
附件十二各階段保函格式
附件十三數量及價格折扣協議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被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a合同產品目錄(略);b合同材料目錄(略);c合同設備目錄(略)
附件二資料目錄(略)
附件三技術支持(略)
附件四合同技術培訓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合同材料價格(略)
附件六合同設備的保證(略)
附件七目標代碼計算程序許可證(略)
附件八源代碼計算機程序許可證(略)
附件九合同產品的制造(略)
附件十合同設備目錄及價格(略)
附件十一信用證格式(略)
附件十二各階段保函格式(略)
附件十三數量及價格折扣協議(略)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13
前言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簽訂。
一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一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擁有合同產品生產的專有技術,并有權和愿意向_________公司轉讓該項技術。
鑒于_________公司希望利用乙方所擁有的專有技術,以生產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甲方受_________公司委托,由甲方同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下列條件及條款簽訂本專有技術合同。本合同由_________公司與乙方執行。
第一條?定義
1.1?專有技術,原指生產合同產品,甲方所需要的乙方所擁有和提供的全部生產技術及加工工藝。該生產技術和加工工藝包括全部設計、制造、操作圖紙及技術資料、制造工藝、生產程序和生產技術細節。
1.2?合同產品,指_________和_________產品,該產品符合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技術條件和技術標準。也即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及設備進行制造和生產的產品。
1.3?技術資料,指制造合同產品所需要的全部“專有技術”,以及乙方在生產合同產品的過程中,所使用的全部有關設計和制造圖紙,加工技術和工藝文件等資料。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1.4?考核產品,指甲方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專用設備所生產和制造的合同產品。該產品經過驗證符合并且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技術條件和技術標準。
1.5?工藝文件,指生產合同產品所需要的全部加工方法、加工手段、工藝過程卡片、工藝圖紙、工序卡片等_____資料。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1.6?工藝守則,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生產和加工過程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第二條?合同內容和范圍
2.1?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甲方同意從乙方取得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甲方采用乙方的專有技術和主要設備,能夠在甲方工廠生產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其產品規格、型號、產量及技術條件和技術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甲方工廠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完整工藝文件和資料,能正確指導合同產品的生產。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3?乙方在提供技術資料的同時,還要提供全部技術標準。
2.4?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在甲方工廠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專有技術資料必須是完整的技術資料。
2.5?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技術的同時,并為甲方提供和選擇生產合同產品所必須的關鍵設備。這些設備的具體要求和規格詳見“設備引進合同”。設備合同的交付規定和交付辦法,按設備合同的規定執行。詳見“生產設備引進合同”。
2.6?為了保證合同產品的生產,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部分中國國產設備,和乙方選擇提供的設備配套共同生產合同產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7?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四所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在乙方工廠為甲方培訓技術人員,以保證所培訓的人員能夠掌握這些專有技術,生產合同產品。
2.8?乙方按合同附件五所規定的條件,派遣稱職的專家到甲方工廠進行技術指導、技術服務。
第三條?價格
3.1?按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乙方所提供的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包括工廠設計圖紙,全部制造圖紙,工藝文件,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等的全部資料總價格為_________美元。其中技術轉讓費為_________美元,考察培訓費為_________美元。
3.3?本合同內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計算和結算。
3.4?設備引進合同的總價格為_________萬美元。其具體執行辦法按設備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支付與支付條件
4.1?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用M/T信匯方式支付。甲方通過_________銀行,乙方通過指定的外國銀行進行支付。凡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凡發生在中國境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條3.1款所規定的總價格_________美元,由甲方按照下列比例,方式支付給乙方:
4.2.1?合同總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計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技術文件和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30天內由甲方以M/T方式匯付乙方:
(1)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乙方應于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交付所有技術文件。技術文件交付的清單和技術文件的交付空運提單各一式四份。
(2)乙方說明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應于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交完所有技術文件的確認函正本一份。
(3)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金額_________美元的商業發票四份。
4.2.2?合同總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計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全部技術文件及技術培訓開始前15天內用M/T信匯方式支付給乙方。
4.2.3?合同總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計_________美元,甲方在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合格、正式投入生產、生產出合格產品,雙方簽署了合格證書、并在收到乙方的下列單據后,經審查無誤,30天內以M/T信匯方式支付給乙方:
(1)金額為_________美元的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2)由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兩份。
(3)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3?設備合同總值_______________萬美元(大寫),其支付和支付辦法,按設備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技術文件及設備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交付日期,將技術文件交付甲方。
5.2?設備和設備技術文件的交付,要嚴格按照設備合同的交付規定執行。
5.3?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的兩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用電話將發運日期,發運數量,包裝件數和重量,空運提單號,合同號,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時間,通知甲方,并同時用航空掛號信將下列單據寄交甲方:
(1)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三份。
5.4?全部技術文件派專人送到北京甲方,以甲方簽收日視為實際交付日。
5.6?乙方發運和寄送的技術文件及資料,包裝要牢固,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裝卸,防雨和防潮。在發運的每一個包裝箱上面,均要用英文標志下列內容:
(1)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嘜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發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重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包裝箱號/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每一個包裝箱內,均附有詳細的裝箱單一式兩份。
第六條?技術的修改和改進
6.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于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材料標準及要求、工藝裝備及其他生產條件等不適合于甲方生產實際,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進行修改,并由雙方確認其修改的部分。
6.3?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展技術的一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也不得將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轉讓第三方。
第七條?產品的考核和驗收
7.1?為了保證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制造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可靠性和先進性,由甲方和乙方技術人員一起,在工廠按本合同附件六“考核和驗收”的規定,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
7.2?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產品的技術條件、技術標準,生產圖紙,均作為考核驗收合同產品的依據。產品的技術文件及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7.3?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雙方代表要簽署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為憑。
7.4?如果考核驗收達不到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則雙方要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考核和驗收。
7.5?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屬于乙方的責任,乙方須派遣專家參加第二或第三次考核和驗收。其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屬于甲方責任,其一切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7.6?如經過第二次考核仍達不到合格要求時,如系乙方責任,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損失。并要求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責任,則其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負。
7.7?若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屬乙方責任,則乙方應承擔由此而造成一切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八條的規定由甲方向乙方索賠。如屬甲方責任,則雙方應共同協商本合同的進一步執行問題。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2?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統一的,清晰和及時的。其有關規定如下:
完整: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應該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全部技術文件和資料。不得有任何遺漏。
正確: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沒有任何錯誤。甲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所制造出來的產品為合格產品。
統一: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應有統一的符號、統一的標準、統一的規范等,不得有任何矛盾。
清晰:技術文件的圖紙、曲線、文字、符號等均應清晰、明確,易讀、不得模糊。
及時:技術文件的交付日期不得晚于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交付日期。
8.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設備,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最終應保證達到技術工藝要求和加工質量。
8.5?若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設備達不到8.4款的要求,則乙方負責更換和再調試,直到達到要求為止。
8.6?若任何一批技術文件的交付晚于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日期,從規定交付日期的第2天算起,乙方應按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
遲交1—4周每遲交1周罰款為合同總值的0.1%;
遲交6—8周每遲交1周罰款為合同總值的0.15%;
遲交8周以上,每遲交1周罰款為合同總值的0.2%;
8.7?乙方在按照8.6款的規定被罰款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義務。
8.8?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文件超過4個月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必須將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金額并加上年利10%盡快一并退還甲方。最遲不得超過乙方接到甲方終止合同的通知后30天。
8.9?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由于乙方責任,驗收三次不合格,且在雙方同意延長的時間內,乙方仍不能消除缺陷時,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將甲方全部已付金額連同年利10%,在8.8款所規定的時間內,一并退還甲方,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侵權
9.1?乙方保證乙方能合法地并且有權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專有技術而不受任何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如果發生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則由乙方負責同第三者進行交涉,并由乙方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9.2?在本合同終止后,甲方仍有權繼續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全部技術文件進行合同產品的生產。
第十條?稅費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所取得的收入必須按照中國稅法規定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所取得的收入,要按中國稅法納稅,所納稅款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合同貨款時代乙方從其付款總額中扣除,并由中國稅務當局出具原本證明,說明稅款已繳納。
第十一條?_____
11.1?凡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如果協商仍不能解決,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_____。
11.2?_____地點在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_____機關,_____程序按中國貿促會_____機關的程序進行_____。
11.3?_____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遵守。
11.4?除了在_____進程中進行_____的那一部分外,不受_____影響的那一部分雙方仍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2.1?人力不可抗力: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12.2?發生人力不可抗力的責任方應盡快將發生人力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事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政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給對方,予以認證。
12.3?因發生不可抗力而影響了合同的執行,如果事故延續20天以上,則雙方應盡快通過友好協商方式協商合同的進一步執行問題。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訂后,雙方分別向各自的政府或審理機構申請批準,以最后批準一方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均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準,并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另一方,然后用航空掛號信予以確認。
13.2?本合同用中英文書寫,雙方各執1份為憑。
13.3?雙方同意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聯系均使用中文或英文進行。凡屬正式通知以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3.4?本合同的有效期為甲方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及設備生產和制造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后60個月。合同有效期滿,無須任何手續,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3.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3.6?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六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7?本合同條款的任何改變,修改或增減,均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雙方授權各自的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其他條款一樣具有同等的效力。
13.8?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技術文件和技術資料均用英文書就。
附件?略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轉讓 (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規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 國 地 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因 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15
技術引進合同范本
1.格式 技術引進合同
甲方:(技術出口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乙方:(技術引進國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規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2.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生爭議進行仲裁或訴訟的仲裁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的含義。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可用定義條款加以說明。技術引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所屬國家不同、語言不同、法律不同,為防止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分歧,有必要對那些容易混淆的詞語,如專有技術、技術資料、質量標準、凈銷售額、技術改進等用定義的方式加以明確和具體說明。
(3)技術引進合同應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未經審批機關特殊批準,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條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術無關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技術服務、原材料、設備或產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選擇從不同來源購買原材料、零部件或設備;③限制受方發展和改進所引進的技術;④限制受方從其他來源獲得類似技術或與之競爭的同類技術;⑤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進的技術生產產品的數量,品種或銷售價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銷售渠道或出口市場;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引進的技術;⑨要求受方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專利支付報酬或承擔義務。
(4)引進的技術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合同無效。關于引進的技術應當符合的條件,《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第3條明確規定,必須先進適用,并且應當符合下列一項以上的要求:①能發展和生產新產品;②能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國的資源;④能擴大產品出口,增加外匯收入;⑤有利于環境保護;⑥有利于生產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經營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學技術水平。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注意是否符合這些要求。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16
(一)
甲方:____________(技術出口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技術引進國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________________(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規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國________地__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 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因_______________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生爭議進行仲裁或訴訟的仲裁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的含義。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可用定義條款加以說明。技術引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所屬國家不同、語言不同、法律不同,為防止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分歧,有必要對那些容易混淆的詞語,如專有技術、技術資料、質量標準、凈銷售額、技術改進等用定義的方式 加以明確和具體說明。
(3)技術引進合同應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未經審批機關特殊批準,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條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術無關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技術服務、原材料、設備或產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選擇從不同來源購買原材料、零部件或設備;③限制受方發展和改進所引進的技術;④限制受方從其他來源獲得類似技術或與之競爭的同類技術;⑤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進的技術生產產品的數量,品種或銷售價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銷售渠道或出口市場;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引進的技術;⑨要求受方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專利支付報酬或承擔義務。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17
合同編號:133997
甲方:____________(技術出口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技術引進國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________________(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為轉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技術轉讓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價格及支付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技術驗收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技術保密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受讓方權利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的_____程序暫行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規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國________地_____________機構,根據該_____機構的_____程序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_____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因_______________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生爭議進行_____或訴訟的_____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的含義。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可用定義條款加以說明。技術引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所屬國家不同、語言不同、法律不同,為防止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分歧,有必要對那些容易混淆的詞語,如專有技術、技術資料、質量標準、凈銷售額、技術改進等用定義的方式加以明確和具體說明。
(3)技術引進合同應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未經審批機關特殊批準,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條款:
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術無關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技術服務、原材料、設備或產品;
②限制受方自由選擇從不同來源購買原材料、零部件或設備;
③限制受方發展和改進所引進的技術;
④限制受方從其他來源獲得類似技術或與之競爭的同類技術;
⑤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
⑥限制受方利用引進的技術生產產品的數量,品種或銷售價格;
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銷售渠道或出口市場;
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引進的技術;
⑨要求受方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專利支付報酬或承擔義務。
(4)引進的技術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合同無效。關于引進的技術應當符合的條件,《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第3條明確規定,必須先進適用,并且應當符合下列一項以上的要求:
①能發展和生產新產品;
②能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能源或材料;
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國的資源;
④能擴大產品出口,增加外匯收入;
⑤有利于環境保護;
⑥有利于生產安全;
⑦有利于改善經營管理;
⑧有助于提高科學技術水平。
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注意是否符合這些要求。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轉讓 (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因 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19
甲方:___215;(技術出口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乙方:___215;(技術引進國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______(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規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215;國___地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本合同自215;年215;月215;日起生效。因______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215;月215;日
2.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生爭議進行仲裁或訴訟的仲裁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的含義。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可用定義條款加以說明。技術引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所屬國家不同、語言不同、法律不同,為防止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分歧,有必要對那些容易混淆的詞語,如專有技術、技術資料、質量標準、凈銷售額、技術改進等用定義的方式加以明確和具體說明。
(3)技術引進合同應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未經審批機關特殊批準,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條款:
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術無關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技術服務、原材料、設備或產品;
②限制受方自由選擇從不同來源購買原材料、零部件或設備;
③限制受方發展和改進所引進的技術;
④限制受方從其他來源獲得類似技術或與之競爭的同類技術;
⑤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
⑥限制受方利用引進的技術生產產品的數量,品種或銷售價格;
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銷售渠道或出口市場;
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引進的技術;
⑨要求受方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專利支付報酬或承擔義務。
(4)引進的技術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合同無效。
關于引進的技術應當符合的條件,《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第3條明確規定,必須先進適用,并且應當符合下列一項以上的要求:
①能發展和生產新產品;
②能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能源或材料;
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國的資源;
④能擴大產品出口,增加外匯收入;
⑤有利于環境保護;
⑥有利于生產安全;
⑦有利于改善經營管理;
⑧有助于提高科學技術水平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20
合同編號:
甲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系人:
聯系方式:
乙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系人:
聯系方式:
本協議由于 年 月 日在 地締結,一式兩份。
鑒于公司和買方就本協議達成一致意見,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
本協議各術語的定義如下:
“驗收手冊”:驗收手冊是指由公司提供,供公司與買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系統部件”:系統部件是指公司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并按規定資料標準生產的部件,其包括,但不必一定是公司供貨商所生產的部件。但經雙方同意,用以替代上述部件的仿制或改進設備也應視為系統部件。
“規定資料”: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公司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附屬項目”:附屬項目是指C表中規定的附屬及服務項目,C表附屬本協議且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缺陷或瑕疵”: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生效日期”:本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正式授權公司開始用買方資金進行工作或者公司收到首筆付款之日。上述授權書可為買方正式委托的官員所發之電報或信函,或是雙方正式簽署的本協議副本。上述生效日期即為本協議規定的開始工作之日。
“可容許的遲延”:本協議中使用的“可容許的遲延”一術語是指由本協議第七條(可諒解延遲)中明文規定的遲延原因。
“專有軟件”:與有軟件是指程序,儲存在磁帶、磁盤中的信息文件或可從計算機上得到或以其它形式存在的材料中的為公司所專有的一切程序或資料。
“現場驗收”:現場驗收是指買方按照驗收手冊對買方設施上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格”: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二條 銷售主體事項
公司愿意向買方出售,買方愿意向公司購買設備及其附屬項目。
設備及其附屬項目須符合本協議和技術規格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 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公司應于 (日期)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3份。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的日程載于附表B。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表規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三條 價格
設備及附屬項目購買費加上預付的運往買方的“一切險”運輸保險金,總價為: 。
第四條 支付
本協議所規定或涉及的所有款額均為 (某國)法定貨幣,買方支付公司的所有款項都必須使用 法定貨幣,公司書面另行通知買方的除外。
收到公司的各種發票后,買方必須即刻付給公司業已到期應付的所有款項,包括各種稅收費用在內,不得有例外。
如果由于買方或買方代理商或代理人的延遲,不能按議定的付款時間支付公司業已到期的款項,公司保留收取延付費的權利,延付費月率為到期末付款的1.5%(年率為19.56%),買方也同意即刻交付本協議所規定的此種費用。如遲付款達六十天或以上,公司有權停止本協議所規定的工作,并有權根據本協議第七條(可諒解的延遲)的規定聲明此段工作中止及其產生的后果為可諒解的。買方同意對公司因停工和重新開工所引起的額外費用作合理補償。如延遲付款達一百二十天或以上,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交貨與驗收
公司至少應在供貨前二十八天將初步驗收的日期用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公司,且至少應在七天前書面通知買方驗收的確切日期。買方須在上述設備驗收日期之后連續 周內,每周為五個工作日,共計 個工作日,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
如發現設備有缺陷,應由公司可在每周買方不進行檢測的兩天中或在檢測期間進行校正,但不得妨礙買方進行上述檢測。校正之后,應允許買方以任何必要的手段對校正部分進行另行檢測,以證實上述缺陷已清除,同時沒有影響以前成功檢測的結果。
順利完成這些檢測后,買方須在出廠設備驗收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公司在買方同意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買方在出廠設備驗收證上簽字后,視為公司交付,公司須將設備拆卸、包裝,以便運往買方工廠。
從公司工廠至買方工廠的裝運應由 進行或安排,不得無故延誤, 應負責所有設備以及可交付使用的附件的水、陸運輸費用。
買方應當連續 個工作日對設備進行現場驗收,以確保設備仍能完成出廠驗收時所作的各項試驗。
公司必須在上述驗收后盡快,或在驗收期間,在不妨礙買方檢驗條件下,校正買方向公司監督員所指出的缺陷。校正之后,應同意給予買方額外時間以重復尚未通過的檢測,以及進行其他一些必要檢測以證明上述缺陷業已消除且不影響先前已成功的試驗。
上述檢測完成后,買方須立即在現場驗收證上簽字以證明驗收完畢,驗收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公司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協議生效后 周內進行,該期限可按本協議第七條(可諒解的延遲)規定延長。若買方用該設備進行培訓,則認定現場驗收已經進行,應立即簽署現場驗收證,此證從買方首次使用設備進行培訓日期起生效。
如在出廠驗收試驗或現場驗收試驗期間,為查明故障而需重新校正或重新編排程序,在不致引起延誤或價格增加的情況下,應盡可能采用最新的圖紙、數據及與該系統有關的其他技術資料。若因此導致誤期或使價格增加,則只能按買方原來書面要求采用原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本項前文所述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雙方更改訂單后,即成為認可資料。
第六條 所有權和損失的風險
公司保留對設備及其附件的所有權,直到總買價全部付清為止。盡管如此,該設備及其可交付的附件的損失風險從設備及其可交付附件在公司工廠交貨時已轉讓給買方。
第七條 可諒解的延遲
如部分或全部因下列原因而致使任何義務沒有或延遲履行,公司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天災、公敵行為、戰爭、民變、叛亂、暴動、禁運、火災、爆炸、地震、雷擊、洪水或其他重大事件、其他重大災難、政府或其他合法當局的法律、法規、命令或規定、運輸延誤或故障、因買方或罷工或其他勞動爭議造成的延誤、因物資、材料、附件或設備短缺或供貨延誤、或其他任何公司無法實際控制的原因。如因此而沒有或延誤履行協議,公司可以決定延長其執行本協議規定義務的時間,但延長期不得超過事故或其后果的持續期。但公司應盡一切努力減小可諒解延遲所造成的影響。
除上述規定之外,下列原因也應視為可諒解延遲的原因:公司沒有收到全部必要的約定資料,但這種延誤必須是公司實際無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由于公司的責任或過失引起的。
公司須及時將預計的或實際推遲交貨或現場驗收的信息以及有關細節和估計的延誤的期限通知買方。
如果買方導致或引起的可諒解的延遲達一百二十天,在其后的三十天以內,雙方未能就變通履行本協議的義務達成協議,包括調整總買價,公司可就此書面通知買方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稅收
除第三條所提及的總買價外,買方須向公司支付所有的出口經紀人傭金以及銷售、消費、營業、使用、貨物等稅費,或由 地任何稅務部門根據現行法律或今后制訂的法律,不論其是現在或今后生效的,對公司征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稅收。
第九條 更改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不得對本協議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按本條第三款所作的更改除外,但須按此條規定制作更改訂單。
更改訂單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協議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買方和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公司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十條 備件
公司在十年期內(從現場驗收日起)得向買方提供公司設計或制造的備件。在此十年期間,買方訂購的備件得以收到訂單時公司的現行銷售價或公司的工廠交貨價供貨,哪種價格合理即使用哪種。上述期限到期及在處置用以制造公司設計備件的專門機床之前,公司必須書面通知買方以使買方有機會發出定單。
第十一條 侵犯專利
除協議第十四條(責任范圍)所羅列的間接損害或意外損害責任外。在下列情況下,公司將保護買方免予承擔因按本協議購買設備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美國專利(非其他專利或權利)的任何賠償責任。但是,如果購買的設備中,其附件、設備或零件沒有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有關專利保護由本條第二款另行具體規定。
對于沒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但安裝在本設備上的附件、設備或零件,公司只能按此種附件、設備及零件的制造商保護公司免責的方式、范圍和限度保護買方免責,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從制造商處所得的保護應轉讓給買方。公司必須盡可能地為買方從公司的賣方和供方處爭取最優惠的保護補償。
公司對買方任何實際或被指控的侵權概不負責,除非:
(1)買方被訴侵權或收到指控侵權的索賠書,且在收到此種索賠書后十天之內將情況書面通知公司。
(2)買方必須協助公司且與公司通力合作,以便減少(或不使用被指控是侵權的物品)專利權使用費、索賠費、損害賠償金及有關費用,并及時向公司提供買方掌握的可用在此種索賠或訴訟中作為辯駁材料的所有資料、文件、記錄及其他文據副本,對于可能要求公司承擔的任何義務或支付的任何費用、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或專利權使用費,買方概不承擔或支付。
(3)公司有權進行任何有關索賠之訴或指控的談判或辯護,且可以本公司名義或以買方名義參與談判和進行辯護。
第十二條 免責保護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無論如何,買方和公司均應使各自的雇員保持穩定。各方僅對自己的雇員實行工人恤養和職工責任保險。
買方保證公司、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免于因公司按本協議進行活動或公司為設備提供服務而使買方、或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所受到或承擔的任何或一切損失、損害、責任、費用或開支的責任,因公司、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故意瀆職或嚴重過失所致的除外。
公司保證免去買方、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因買方按本協議進行活動或買方對設備進行維修時使公司、其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受到或承擔的任何或一切損失、損害、責任、費用或開支的責任,因買方、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故意瀆職或嚴重過失所致的除外。
履行本協議時,各方須對因自己的過失,不論是主動行為、魯莽、疏忽或缺乏技術而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害負責。
第十三條 擔保
按本條款規定,公司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就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設備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證之日起,如在兩年之內出現故障,公司只負責在公司的工廠進行調換,或視情況進行修理。
就非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設備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證之日起,如在一年之內出現故障,公司只負責在公司工廠進行調換,或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就部件、約定的資料和耗損零件的擔保必須限于本條款以下的規定。
就部件、約定的資料和耗損零件而言,公司須盡一切應盡的可能從其制造者處取得最大程度的擔保,并將同樣的擔保轉讓給買方。
上述擔保不適用于因買方人員修理、更動、不當使用或因買方沒按公司提供的維修手冊和使用說明書使用或維修設備而引起的設備故障。
買方須將有瑕疵的設備部件退回公司工廠。修理件或調換的新件由公司以工廠交貨價交付買方,如所退設備部件屬本協議的擔保范疇,則可免費。
擔保除外規定:公司應提供由該十三條以上所規定的擔保,第十二條(保護)規定的保護和第十一條(侵犯專利)規定的專利保護,而:
(1)不再承擔因履行本協議而導致有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賠償,
(2)不再提供因履行本協議而出現的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其它擔保,不論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特定的有關可售性或適用性的默示擔保。
第十四條 責任范圍
任何情況下,公司均不對任何種類或性的間接或意外損失承擔責任,包括且不限于因設備或其他任何財產的短缺或使用而導致或發生的任何損失、費用或損害,不論其為何種性質或種類,也不論是何原因。
第十五條 使用專有軟件的特許
提供給買方的專有軟件的一切權利仍屬公司所有。公司在此特準許買方按設計功能使用專有軟件,但該特許不屬買方獨有、且不可轉讓。特許權費應計入總買價。
未經公司預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專有軟件或其任何部分或與之有關的任何資料。
買方必須能夠隨時說明復制軟件是為了有效發揮專有軟件的設計功能。
凡買方違反本條所規定的條件,公司有權撤銷此種特許。如果撤銷特許,買方須在撤銷后十五天內將所有專有軟件拷貝交還公司。
第十六條 出版物
未經公司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復制按本協議規定或為促成本協議而得到的任何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買方也不得使用或公開任何為其所有的此類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及其任何副本或復制本,也不得將其內容泄露給任何其他個人、商號或公司,除非:
(1)為使買方能操作和維護本設備;或
(2)給設備的其他買主、承租人或受讓人,但此種買主、承租人或受讓人必須與買方一樣按本條款的限制性規定保存和使用此類出版物、文件、手冊和資料;并必須簽署一書面協議以取得公司贊同。
雙方清楚知道和同意所有版權均屬公司所有,買方不得傳播、公開或使用由公司提供給買方的一切出版物、文件、手冊和任何形式的資料,本協議明文規定的除外。
雙方還清楚知道和同意,提供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并不是準許或特許制造或讓他人制造本設備的任何零件、部件、系統或元件,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合同的保密
雙方當事人、其雇員、代理人、代表或顧問應視本協議及其任何補充協議和所有條款和條件為機密,無論何時,不經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將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任何人或團體公開,法律作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買方人員
公司允許一定數量的買方代表在設備制造、試驗和驗收期間到公司的工廠見習,以熟悉設備的構造與性能,確認設備是否符合檢驗手冊規定的運行標準而不另外收費。但買方因此發生的相關費用得由買方負擔。
第十九條 檢查會
在設備制造期間,必要時,將與買方代表在公司的工廠舉行進度檢查會。會上由公司報告進度與按計劃完成的情況。
此種會議的記錄由公司整理,并在每次會議后盡快分發給每位與會者及其他雙方一致認同的人士。
從協議生效后一個月起到提交設備作出廠驗收為止,公司必須每月向買方遞送進度報告,以提供設備近況信息。
第二十條 轉讓
本協議對協議雙方當事人、其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的利益,且對雙方當事人、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未經一方當事人預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其所規定的雙方當事人各自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如公司的權益必須轉讓給繼承其全部財產的其他公司時應當例外,且公司還可轉讓其協議所規定的任何固定或偶然的收款權,也可以轉讓收取買方按本協議規定為支付任何此種款項而交付的任何押金的利益。
第二十一條 履行權不得放棄
不論何方在何時未執行本協議的任何規定,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解釋為放棄這些規定,也不得影響本協議或其任何部分的效力,以及上述一方此后執行任何和全部此種規定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因無力償付而終止協議和協議的撤銷
在之后的任何時候,如對方當事人呈交了自愿破產申請書,或被提起破產之訴,且在此后根據此種起訴被判破產,或法院根據任何改組法規的規定對對方當事人及其資產實行保留管轄至少六十天,或對方當事人被判無力償還,或因對方無力償還,指定了人員接收對方的資產,且在其后的六十天內未作清償,或對方為清償債務而將全部財產轉讓。
除本條第1款之規定之外,在協議期限內,買方還有權隨時書面通知公司取消設備購買。收到此種通知后,公司應采取措施確保盡快中止設備的生產,至少在收到通知三十天后,完全停止該設備的生產工作,并通知各轉包人停止工作,保護一切為公司占有而買方應取得或之后可能取得利益的財產,并采取其他合理行為,以減少本條第3款所規定的應向公司支付的協議解除費用。
如按本條第2款規定解除協議,公司有權獲得按公認的會計慣例合理計算的因本協議的履行和解除而發生的一切實際成本費用的補償,外加為實際成本10%的利潤。買方以前根據本協議所付款項必須從補償費中扣減。
收到本條第3款規定的付款數額連同任何包裝費后,公司必須在公司的工廠以工廠交貨價(根據《國際貿易解釋通則》1980年版)將未完工的設備、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其他成本已納入本條第3款規定成本的材料交付給買方,同時將其產權轉移給買方。
只要買方同意,公司可全部或部分保留上述未完工的設備、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本條第4款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此種情況,買方付費應當減少,減少金額等同公司保留財產的價值。如應買方要求,公司必須替買方賣掉公司不想保留的任何上述規定的財產,此種出售或其他處置的實得額應由公司付給買方或另記入買方貸方。
應買方書面要求,且在提出此種要求時買方已經決定行使其本協議所規定的撤銷協議的權利,公司必須通知買方其應承擔的撤銷費用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仲裁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必須提交由一名公司代表與一名買方代表組成的委員會討論解決。討論期間,公司必須繼續努力履行本協議的條款。如在提交委員會后十五天內未獲解決,則按國際商會的仲裁調解規則,由該規則指定的一名仲裁員最終裁決。此種仲裁將在 地舉行,仲裁必須使用英語。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員有權裁定由協議雙方或一方承擔所有仲裁費用并確定其金額。
如違反或指控違反本協議的時間超過一年,則不得將爭議按協議規定提交仲裁,雙方也不得對對方提起任何訴訟。
第二十四條 通知
買方對公司送發的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函電,如果不按下列地址送發,則一律視為未按規定送發:
如果公司未按下列地址給買方送發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信函,也被視為未按規定送發: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請求、要求、審核、批準、同意或其他信函必須作成書面形式,如派專人遞送,得視為其在遞送當天就被收件人收悉,如用航空郵寄,得視為寄出后的第十天應被收件人收悉,如用電傳,一經答復則視為收件人收到此件。
第二十五條 其它
本協議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撤銷作廢。
本協議及上述附錄中的標題僅為了查閱方便,并非本協議的構成部分,不得影響對本協議的解釋。
為執行本協議必要職責而需要往返于 地與 地的公司職員,應由買方提供二等艙機票公司不負擔此項費用。
當事人雙方相互保證:
(1)自己是按本協議所注明的管轄區的法規正式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2)本協議的簽署及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的履行均屬其法人權限范圍之內,且全都經過股東決策的正式授權,不觸犯任何法律,除已經取得或生效的外,不再需取得任何政府部門或機構的同意和批準,或需在這些部門,機構登記或備案。
(3)代表協議各方簽署本協議的人保證其完全有權代表當事人締結本協議。
第二十六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以《 民法典》為準。
協議雙方對協議之首所述之日正式簽署以下各項規定,特此為證。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21
甲方:(技術出口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乙方:(技術引進國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成都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2.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生爭議進行仲裁或訴訟的仲裁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的含義。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可用定義條款加以說明。技術引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所屬國家不同、語言不同、法律不同,為防止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分歧,有必要對那些容易混淆的詞語,如專有技術、技術資料、質量標準、凈銷售額、技術改進等用定義的方式加以明確和具體說明。
(3)技術引進合同應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未經審批機關特殊批準,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條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術無關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技術服務、原材料、設備或產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選擇從不同來源購買原材料、零部件或設備;③限制受方發展和改進所引進的技術;④限制受方從其他來源獲得類似技術或與之競爭的同類技術;⑤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進的技術生產產品的數量,品種或銷售價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銷售渠道或出口市場;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引進的技術;⑨要求受方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專利支付報酬或承擔義務。
(4)引進的技術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合同無效。關于引進的技術應當符合的條件,《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第3條明確規定,必須先進適用,并且應當符合下列一項以上的要求:①能發展和生產新產品;②能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國的資源;④能擴大產品出口,增加外匯收入;⑤有利于環境保護;⑥有利于生產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經營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學技術水平。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注意是否符合這些要求。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22
1.格式 技術引進合同
甲方:(技術出口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乙方:(技術引進國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規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2.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生爭議進行仲裁或訴訟的仲裁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的含義。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可用定義條款加以說明。技術引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所屬國家不同、語言不同、法律不同,為防止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分歧,有必要對那些容易混淆的詞語,如專有技術、技術資料、質量標準、凈銷售額、技術改進等用定義的方式加以明確和具體說明。
(3)技術引進合同應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未經審批機關特殊批準,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條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術無關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技術服務、原材料、設備或產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選擇從不同來源購買原材料、零部件或設備;③限制受方發展和改進所引進的技術;④限制受方從其他來源獲得類似技術或與之競爭的同類技術;⑤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進的技術生產產品的數量,品種或銷售價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銷售渠道或出口市場;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引進的技術;⑨要求受方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專利支付報酬或承擔義務。
(4)引進的技術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合同無效。關于引進的技術應當符合的條件,《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第3條明確規定,必須先進適用,并且應當符合下列一項以上的要求:①能發展和生產新產品;②能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國的資源;④能擴大產品出口,增加外匯收入;⑤有利于環境保護;⑥有利于生產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經營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學技術水平。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23
合同號:____________
甲方:(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鑒于乙方擁有__技術,并有能力制造合同設備,乙方有權利并愿意許可給甲方;
鑒于甲方愿意從乙方獲得制造合同設備的技術及合同設備。
為此,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
1.1、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1.2、技術資料:包括專利申請文件及實施與該專利有關的(產品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以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1.3、藍圖指乙方制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制造圖釬、材料規范及零件目錄等的復制件。
1.4、標準指為制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標難。
1.5、“凈銷售額”是指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扣除包裝費、保險費、倉儲費、運輸費、商業折扣、各種稅收等費用及扣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價格。
1.6、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14.3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期間。
第二章合同內容
2.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略)。
2.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他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略)。
2.3、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制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略)。
2.4、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略)。
2.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2.6、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咨詢。
2.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存詳見本合同附件五(略)。
2.8、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3.1.1、入門費為_________(幣種)(大寫)這是指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時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1.2、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凈銷售額的——%。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4.1、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________(幣種)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中國____銀行和______國銀行辦理。如果乙方向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_______銀行印中國_______銀行辦理。所有發生在中國銀行的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中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幣種)(大寫)。
(a)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______(幣種)。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________己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數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并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于合同生效后(時間)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歷年度結束后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歷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匯總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討論此差距并洽商采取的正確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該年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4.3.4、在合同期滿年度內,甲方在合同終止后______天內將提交一份最后銷售合同產品數量的報告,以便乙方計算提成費。
4.4、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術資料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
5.2、乙方應在________機場或車站交付技術資料。________機場或車站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兩周內,確認資料收悉。
5.3、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3.1、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批交貨。
5.3.2、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一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4、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樣機。
5.4.1、第二階段開始日期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二階段產品有關的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期交貨。
5.4.2、第二階段開始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盡快發出與第二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樣機、鑄件和備件。
5.5、在每批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發運后的小時內,乙方應將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編號、合同號、件數和重量電告甲方,同時乙方應以航空信將下列單據寄給甲方:
(a)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b)所發運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在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乙方在收到甲方關于遺失或損壞的書面通知書后,應盡快不遲于__________個月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5.7、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在每件包裝箱的內部與外表,都應以英文標明下列內容:
(a)合同號
(b)運輸標記
(c)收貨人
(d)技術資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樣機、鑄件和備件目的地
5.8、每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一式四份。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改進和修改
6.1、為了適應中國的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和其他生產條件,在不改變乙方基本設計的條件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修改和變動。甲方必須將這些修改和變動通知乙方。乙方有責任在培訓或技術指導時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詳見附件六和附件七)(略)。
6.2、甲方必須在型號后加注尾標,以示區別那些影響形狀、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應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4、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發展的一方。
第七章質量驗收試驗
7.1、為了驗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核的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廠進行試驗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員驗證重復試驗,乙方負責重復試驗和乙方人員的費用,甲方負責甲方參加重復試驗的人員和翻譯的費用,具體辦法見本合同附件八。(附件中附考核的標準和幾次考核的期限(略))
7.2、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標準規定,即通過鑒定。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3、如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定的技術參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進行第二次考核驗收。
7.4、如考核試驗產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參加第二次考核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則由甲方負擔。
7.5、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費用由乙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6、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三次考核試驗不合格時,雙方應討論執行合同的問題,如系乙方責任,則按合同9、8條規定,甲方有權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共同協商進一步的執行問題。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為改進不合格的樣機提供技術咨詢。
第八章“合同產品”的出口和商標
8.1、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銷售,可根據下列條件出口到其他國家:
8.1.1、甲方應首先與乙方協商,要求在乙方的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區安排銷售(銷售、分配網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銷售的數量和項目將通過友好協商決定,若無法安排,則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須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內,將項目、數量和購買商名稱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銷售/分配網不包括的地區,甲方可以自由銷售。
8.2、對于甲方把“合同產品”出售到任何國家(包括在乙方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國家)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為維修中國出口的主權,甲方可以自由銷售作為配件的“合同產品”。
8.3、在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在“合同產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標和標上甲方的商標,并注上“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廠制造”。商標許可證應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單獨簽訂。
8.4、當使用商標時,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攻下由乙方提供的標準。在必要的時候,每年乙方可進行一次抽樣試驗。在抽樣試驗結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應建議甲方改進不合格的“合同產品”并在________個月內再次進行試驗。若結果仍不符合,則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樣品給乙方進行試驗。再次抽樣試驗,結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將再次給予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第九章保證
9.1、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在合同生效時乙方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并與乙方擁有的技術資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間,“合同產品”設計變化的技術通知書和技術改進、發展資料,乙方將及時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規定按時交付,有關定義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資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并與乙方自己工廠目前使用的資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只系指甲方按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應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產品技術規范。
9.2.3、“清晰”系指資料中的圖樣、曲線、術語符號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9.2條的規定時乙方必須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書后______天內免費將所缺的資料,或清晰、可靠的資料寄給甲方。
9.4、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資料:則乙方應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罰款:遲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____%遲交超過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
9.5、若發生9.4條事項,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罰款總數不超過________(幣種)(大寫)。
9.6、乙方支付給甲方的9.4中規定的罰款,應以遲交的整周數進行計算。
9.7、乙方支付給甲方罰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上述資料的義務。
9.8、按第七章的規定,由于乙方的責任,產品考核經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9.8.1、若考核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則必須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將不合格的產品從合同中刪除,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那部分金額。這部分退還金額僅限于合同產品總的范圍中不合格產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
9.8.2、如果根據9.8.1條修改合同,則甲方放棄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產品和零件的制造權,甲方將退回有助于制造這些不合格產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復制或銷毀。
第十章許可證和專有技術
10.1、乙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技術的合法擁有者,或者保證自己有權轉讓或者許可該項技術。甲方使用轉讓或者許可的技術生產或者銷售產品如被第三方指控侵權,應當由乙方負責應訴;如被第三方指控的侵權成立,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2、本合同終止后,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10.3、在合同期限內雙方就履行本合同,不應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雙方提供的任何技術資料或商業情報。
第十一章稅費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稅費,發生在中國以外的應由乙方承擔。
11.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的規定納稅,此稅費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在不能解決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進行,并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仲裁的程序進行仲裁,或另選第三國)
12.3、仲裁裁決應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照執行。
12.4、仲裁費由敗訴一方負擔。
12.5、在仲裁過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應由雙方繼續執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簽約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或地震等所引起的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超出雙方各自控制范圍事件,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則應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責任方應盡快地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電告另一方,并在____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_______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問題。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簽字,并經中國政府機關注冊的生效。
14.2、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中文書寫各四份,____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執中、文本各二份。
14.3、本合同從合同生效(或簽字)之日起__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后,本合同即自動失效。
14.3.1、合同期滿前________個月之前的任何時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進行合同延期的談判,屆時簽訂合同延期的專門條款。
14.4、合同終止前,任何合同項下發生的末清理的賒欠和債務將不受合同終止的影響;合同的終止并不能解除債務賒欠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
14.5、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合同簽字前雙方之間的所有來往通信文電,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4.7、只有根據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文件并報原中國政府注冊機關再注冊才能對本合同進行更改和補充。這些文件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8、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進行的通信應以________國文書寫一式二份。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乙方: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人名簽字)_________(人名打印)簽字人:________(人名簽字)________(人名打印)
日期:_____日期:______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24
甲方:(技術出口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乙方:(技術引進國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規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2.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生爭議進行仲裁或訴訟的仲裁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的含義。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可用定義條款加以說明。技術引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所屬國家不同、語言不同、法律不同,為防止合同執行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25
目錄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第一章 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第三章 價格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方案二)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 稅費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方案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的供貨范圍和合同產品的內容(略)
二、技術資料的內容及交付日期(略)
三、“合同工廠”的規范及技術條件(略)
四、合同的分項價格(略)
五、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略)
六、買受人技術人員的培訓范圍和待遇條件(略)
七、出賣人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八、買受人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合同編號: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中國, (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 省 市 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 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范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后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大寫: )。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港口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并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將技術資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后三十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六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并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簽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償或/和罰款時,買受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于現匯付款的情況)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 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于 年內,每 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4.2.5.1 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另加第 章 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 (大寫: );
(2)以 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計
4.2.5.2 買受人收到匯票后,立即對上述分 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并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后送交出賣人。
4.2.5.3 出賣人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受人于匯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給出賣入。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分 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 公噸。總體積大約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 ,目的港口為中國 。
5.2 出賣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應向買受人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出賣人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向買受人提供草圖一式六份,經買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受人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出賣人即開始制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 個月,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 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受人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于十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只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后三十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三十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后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四十八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出賣人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受人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三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 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出賣人在北京/或 機場交付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內在北京和/或 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并注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出賣人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二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于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依此做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有關標準、規范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受人。買受人將對出賣人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出賣人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后 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作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后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后 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受人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出賣人的有關設計單位和制造廠了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出賣人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并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受人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的技術問題時,出賣人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范進行。
本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受人。買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受人提交由制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三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制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增多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制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8.6 出賣人應免費為買受人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受人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出賣人將自行檢驗。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并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后,出賣人應盡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1 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出賣人對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系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系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系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系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二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 第 條規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七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條所列的人員,并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后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后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盡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并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于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三個月中由于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由于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三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三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七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 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受人所驗收,但出賣人仍應承擔協助買受人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由于出賣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貨延誤,由上面所提的時間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 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于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 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后 個月;如由于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 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后十二月。
10.7 在保證期滿后三十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后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并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遲交1至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5至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9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出賣人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出賣人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 個月時,買受人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轉讓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并允許買受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出賣人的 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其年產量為 ,其工藝說明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供買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專有技術登記號: 專利登記號: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內,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出賣人應負責處理,買受人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 年內,如出賣人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出賣人均應向買受人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受人有權將上述資料用于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于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后 年內,買受人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后,買受人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出賣人對買受人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盡快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稅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買受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受人”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賣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出賣人”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出賣人”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二)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買受人是被告,則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出賣人是被告,則在 國由 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繼續執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 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任何一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就,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時,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買受人: 出賣人: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傳號: 電傳號:
傳真號: 傳真號:
買受人:(簽字) 出賣人:(簽字)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26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一方為中國__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中國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轉讓方),另一方為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________(以下簡稱轉讓方)。
鑒于轉讓方擁有制造__________設備的專用技術,并有資格轉讓上述技術;鑒于轉讓方有權并同意向被轉讓方許可上述專有技術,只在 __________廠使用;__________公司購買許可活動所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由________廠進行許可的制造活 動;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廠共同而又分別承擔本合同中的義務;
鑒于被轉讓方希望使用轉讓方的專有技術,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廠制造________設備;
鑒于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以購買訂單為形式的不同協議,以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
鑒于該購買訂單應服從于本合同有關合同材料的條件和條款;
因此,雙方授權的代表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此為證。
第一章 定義
1.1 “輔配件”指大量商可購買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與________系統安裝和系統配套有關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廠或轉讓方提供。
1.2 “合同設備”指附件十二中規定的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的測試生產設備。
1.3 “合同工廠”指被轉讓方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的唯一地點,即中國______廠。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網絡設備、轉讓方軟件和輔配件。
1.5 “合同產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機,經測試可銷售給最終用戶。“合同產品”的進一步定義見附件一a。
1.6 “最終用戶”指合同產品的購買者。
1.7 “固定網絡設備”指附件一b中規定的材料,為________系統的一部分。
1.8 “模塊”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規定的__________設備子機及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用于制成合同產品的元部件。
1.9 “專有模塊”指用于制造合同產品的元部件和組件。
1.10 “專有資料”指本合同條 款規定的資料,包括軟件、目標代碼、源碼、測試設備的計算機程序、技術支持、轉讓方________專有技術和其它與之相關的文件、數據、材料、及指可向 被轉讓方公開的業務、商業、金額、計劃資料。任何專有資料均由轉讓方標明________“注冊秘密專有”,證明其屬“最高級機密類”或標明 ____________“保密專有”證明其屬“初級機密類”。
1.11 “專有權利”指專利、版權、專有技術、商業秘密、商標和其它知識產權或指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前產生的專有權利、軟件或其它著作,不論轉讓方是否獲得專利、享有版權或已注冊。
1.12 “軟件”指與合同產品配用的目標碼計算機程序,以及與合同設備配套使用的測試源碼計算機程序,以人們認可的形式提供,需經中間處理過后,由處 理機編制。所有軟件均按附件十一a與十一b中規定的軟件許可證,由轉讓方許可給__________________廠。
1.13 “技術支持服務”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規定的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操作和其它有關職能方面由轉讓方向合同工廠人員提供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指導。
1.14 “技術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與合同設備的操作、維護、調試和檢驗有關,以及與合同產品的制造有關的所有技術、圖紙、說明、數據和其它文件。
1.15 “技術培訓”指轉讓方在轉讓方工廠和合同工廠為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和操作以及為“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操作和維護,對“合同工廠”人員所進行的培訓。具體的培訓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1.16 “專有技術”或“技術訣竅”指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相應的知識和經驗,該知識和經驗是轉讓當時生產中所使用的。“專有技術”由轉讓方以技術文件、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的形式向合同工廠提供。
1.17 “驗收標準”指技術文件中規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設備性能的標準。
1.18 “合同”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1)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轉讓制造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
(2)合同產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說明,分一、二、三、四、五階段實施。
(3)轉讓方同意為合同工廠確認并向其銷售按當時的技術合作階段在技術合作等級下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合同設備。合同 工廠所需的合同設備目錄見本合同附件一c。
2.2 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許可證和權利,使用轉讓方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使用和/或銷售形成的合同產品。合同產品的銷售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其它____________制式國家,下列國家和地區除外: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有許可證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規定的軟件許可證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不可轉售的。
2.3 轉讓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向被轉讓方提供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
2.4 轉讓方負責派遣其技術人員來華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并對合同設備進行驗收。
2.5 轉讓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合同工廠技術人員的要求,使上述技術人員能掌握1.15條中確定的技術培訓。
2.6 除非經轉讓方書面同意另增場所,否則被轉讓方只能在合同工廠進行許可的合同產品制造工作。
2.7 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出售其專有模塊,被轉讓方按轉讓方授權,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上述專有模塊進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轉讓方經本合同特許生產的模塊外,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專有模塊。
2.8 只有事先得到轉讓方的書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變轉讓方許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產品的專用資料。這有利于專有資料的質量保證、控制和標準化。被 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支付工程費用,用以審批此改變或改進的內容。被轉讓方同意給予轉讓方許可證,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銷售應用被轉讓方改變或改 進合同材料后生產的產品。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提供關于改變或改進的足夠文件,以使轉讓方能將此改變或改進同樣包括在轉讓方產品中,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2.9 事先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應讓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給予的任何權利。然而,為履行轉讓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轉讓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聯營公司和/或附屬公司的服務。
第三章 本合同的價格
3.1 被轉讓方根據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內容和范圍,向轉讓方支付合同總價和提成費,以美元計價。第3.2條款中所列的價格為第一、二、三、四、五階段 的費用。合同設備價格詳見附件十二。輔配件的預算性報價見附件一b,僅供參考。實際價格調整應在每次訂貨前由雙方討論。
3 .2 費用如下:
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轉讓費: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設備價格:__________________
測試設備: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設備和工具:____________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______
技術文件費:
設備手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培訓費:
設備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支持服務費:
設備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價格為c.f.r.(按1990年《國際商會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定義)________機場。
(2)技術文件費為c.i.f(按1990年《國際商會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定義)____________機場。
(3)合同材料價格不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3.3 提成費
在本合同各階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輔配件除外)價格上提取提成費。五個階段的提成費分別為:階段一________________;階段二 ______________;階段三________________;階段四______________;階段五 ________________。
3.4 模塊價格
轉讓方同意銷售模塊,使合同工廠能制造固定網絡設備。模塊價格可修改。新的模塊價格應由本合同雙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 付款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計價。本合同中每個階段均在該階段開始日付款。各階段開始日定義見本合同第17.2條。
4.2 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列條款由被轉讓方付給轉讓方:
4.2.1 合同設備
被轉讓方收到轉讓方的合同設備的貨物發運通知后,應在預計發運日期前30天內,以全電開的形式通過中國 _______銀行及_______開具不可撤銷的、不可轉讓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格式由雙方商定,見附件十三,金額以美元計,為該貨運總價的百分之 _____(_____%),該信用證使中國__________銀行負有義務向受益人轉讓方支付所有款項,有效期截止至雙方按本合同第9.1條的規定簽 署驗收合格證后30天。
被轉讓方收到貨運單據后用信用證付款:
1.轉讓方發運貨物后,被轉讓方銀行收到轉讓方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支付金額的90%。
(1)全套清潔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標明“c.f.r.______________機場”,并根據本合同第6.3款標明“運費預付”,合同號和運輸嘜頭,并注明通知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外貿運輸總公司;
(2)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總價的形式發票六份;
(3)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_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5)詳細包裝清單一式六份;
(6)原產地證明一式兩份。
2.被轉讓方銀行收到轉讓方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金額的______________%。
(1)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9.1條規定簽署的驗收證明正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4.2.2 一至五階段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所有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均以美元電匯,通過中國___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___銀行分行支 付。根據本合同第13.2條,一切應由轉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繳納的所得稅應由被轉讓方預扣并代表轉讓方向有關稅務機構繳納,付款收據應立即傳真和郵寄給 轉讓方,本章所列費用按下列比例支付:
1.合同生效后30天內,被轉讓方收到下列單據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______%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另外,轉讓方應提供以被轉讓方為受益人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見附件十四,金額為上述費用的_ ______%。階段一預定的技術培訓課程結束后,本保函即失效。
(1)轉讓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轉讓方有關當局出具的信函一份,聲明不需要出口許可證;
(2)金額為上述費用________%的商業發票六份。
2.階段2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________%的商業發票六份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 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______%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3.階段3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__________%的商業發票六份,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__%的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費。
4.階段4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________%的商業發票六份,以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 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方式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5.階段5開始 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________%的商業發票六份,以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 轉讓方以全電開方式向轉讓方支付______%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另外,轉讓方應提供以被轉讓方為受益人,金額為上 述費用的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見附件十四。階段五合同產品的最終驗收合格后,本保函即失效。
4.2.3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用總額應不遲于合同設備第一次預計裝運前30天,電匯支付。
4.3 提成費由被轉讓方在一至五階段簽訂合同材料購買訂單后,不遲于30天向轉讓方電匯支付。但是,提成費和合同材料費發票單獨開具。
4.4 對轉讓方對c.i.f條件發運的任何貨物,被轉讓方同意,由外國保險公司出具的金額為貨運值________%,投保了一切險的自行保險證明應 為足夠的保險憑證。保險期截止至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機場。 4.5 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購買訂單,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被轉讓方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其付款條件同本合同第4.2.1規定。但有關合同材料的驗收 合格證規定見本合同第9.2條。而按第4.2.1.b.2所述,驗收合格證參見第9.1條,在此則應參見第9.2條。
第五章 交付方式
5.1 技術文件
5.1.1 轉讓方cif中國________機場向被轉讓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所有技術文件。
5.1.2 當技術文件到達中國________機場后,該技術文件的所有權和損失風險即由轉讓方轉換至被轉讓方。
5.1.3 ________機場在技術文件空運提單上所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
5.1.4 每批技術文件發運前一星期,轉讓方應將本合同號、預計啟運日期、大概包數、大概重量用電傳或傳真通知被轉讓方。每批技術文件發運后48小時 內,轉讓方應將本合同號、發運日期、空運提單號、包(件)數量和重量用電傳或傳真通知被轉讓方及被轉讓方指定的中國境*內陸貨運公司,并在每批技術文件發 運后兩個工作日內將下列單據用dhl或快件寄給被轉讓方及合同工廠:
1.兩份技術文件空運提單;
2.兩分技術文件裝箱單。
5.1.5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用英文寫就。
5.1.6 轉讓方提供給被讓方的技術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檢驗。
5.1.7 如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文件有丟失、損壞和/或不完整,轉讓方在收到被轉讓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將技術文件重寄或補發給被轉讓方。
5.1.8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應裝在適于長途運輸、多次轉運,具防潮、防雨保護措施的包裝箱內。
裝運預計日期以及重量超過__________公噸和尺寸超過___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設備的包裝草圖和裝運危險合同設備時應采取的預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 海運(空運)提單上的日期為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2.4 根據合同第5.2.1款,轉讓方在被轉讓方指定的港口(或機場)將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裝上被轉讓方指定的運輸工具。轉讓方將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轉交給被轉讓方指定的承運人后,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損失風險、所有權立即由轉讓方轉移至被轉讓方。
5.2.5 每次裝運前,轉讓方應用電傳或傳真或電報盡快將下列內容通知被轉讓方:
1.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2.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
3.貨物準備就緒日期:______
4.總體積:________________
5.總毛重:________________
6.總件數:________________
7.裝運港(或機場):______
8.每件重量超過__________公噸尺寸超過____________立方米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總的毛重、體積、名稱。
同時,轉讓方用航空信、傳真、快件、電傳將下列票據交給被轉讓方,各一式六份。
1.每大件重量超過________公噸或尺寸超______立方米后的裝運草圖。
2.危險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說明,包括名稱、特性、特別保護措施和處置辦法。
3.在運輸過程中,對溫度、濕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采取特殊預防措施的說明。
轉讓方還應將以上所列單據副本提交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國對外*易運輸總公司。
5.2.6 轉讓方應在每批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完全裝上承運工具前四十八小時內,將合同號、商品名、數量、尺寸、毛重、發票以及預計到達日期,以電傳或 電報通知被轉讓方。發運前,被轉讓方負責辦理貨物保險。如因轉讓方未及時通知,致使貨物未及時投保,由此產生的任何及所有損失均由轉讓方承擔。如系危險品 (例如易爆材料),轉讓方應將其性質及搬運方法電告被轉讓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外貿運輸總公司。
第六章 包裝和嘜頭
6.1 所有待 運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都必須包裝堅固,適合所選的長途運輸方式及式次搬運裝卸。為了確保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在運輸過程中安全無損,需根據合同設備和合同材 料中不同貨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護措施,防潮、防銹、防震、防腐蝕。被轉讓方與轉讓方承認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由精密電子組成,因此,將盡力保證這些 貨物有防雨、防熱、防濕、防震保護。
如被轉讓方要求提供長途海運用包裝及無防護內陸-運輸和存放用包裝,轉讓方應提供包裝,費用另加。轉讓方對包裝不當負有責任,并對因包裝不慎或不當導致的銹損負有責任。
6.2 轉讓方應在 每包散裝附件上標上合同號、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主機名、附件名、安裝圖上附件的位置號及附件號。備件、工具和易損件部件在上述標識基礎上,應再標上“備用件”、“工具”和“易損件”字樣。
6.3 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包裝箱相鄰的四個面上,轉讓方應用印刷標簽,以醒目的印刷體英文字標出下列內容:
1.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2.嘜頭: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目的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則嘜頭為:____________:
3.目的地:____________
4.收貨人代號:______________
5.裝箱單號:________________
6.毛重/凈重(公斤):____________
7.箱號/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
8.尺寸(長×寬×高;英寸/厘米):________________
9.合同設備名稱和項號:______________
如果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重量大于等于2公噸,其重心位置和起重位置應以英文標出,并采用國際貿易中*用的適當運輸標志和圖案標在包裝箱兩側,以便于裝卸和搬運。
根據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特點及在裝卸、運輸過程中的不同要求,應在其包裝箱上醒目地用英文及國際貿易慣例中規定的適當符合和示意圖,標上“小心輕放”、“箭頭朝上”、“保持干燥”等字樣。
6.4 無包裝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應用金屬標牌標出上述內容。對裝在甲板上運輸的大件貨物,應提供充分的支撐和防震緩沖措施。
6.5 合同設備的每件包裝箱內,應裝有以下單據:
1.質量合格證書一式兩份
質量證書樣本:
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此保證并證明:
此中所含的________產品皆為新產品;且上述產品符合所公布的技術指標。
2.詳細裝箱單一式兩份
3.對必須進行組裝的合同設備和部件,應有兩份詳細的組裝圖。
6.6 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裝箱上應附詳細裝箱單兩份,質量證明兩份。
第七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1 轉讓方應派遣熟練、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員去合同工廠根據本合同規定提供現場技 術支持服務。在中國提供技術支持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內容和期限詳見本合同附件三。轉讓方聲明,技術支持服務和技術培訓足夠用來培訓被轉讓技術人員制造合同產品。
7.2 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提供出入境簽證的方便及在華的工作方便。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在華待遇見本合同附件三。
7.3 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在華支持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遵守合同工廠的規章制度。
7.4 被轉讓方有權派遣其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去轉讓方相關工廠培訓。培訓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7.5 轉讓方應為被轉讓方培訓人員提供出入境簽證方便和培訓條件。培訓人員在轉讓方國家待遇詳見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 初步檢驗和初步驗收
8.1 轉讓方將盡其最大努力,保證本合同中由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和檢驗按以下規定實施。
8.2 對所有由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轉讓方應向被轉讓方提供保證聲明書。合同材料的保證見本合同第十章。
8.3 合同生效日起三個月內或相關階段開始后三個月內,轉讓方應通知被轉讓方相關階段檢驗和測試設備的初步計劃,并提前一個月通知被轉讓方檢驗和測試 的確切日期。被轉讓方有權自費派遣______人,為期______天,去轉讓方工廠觀看對主要合同材料的檢驗和測試,了解設備的包裝情況,但上述檢驗不 應嚴重影響正常生產。
如發現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發現包裝不當,被轉讓方人員有權表明意見。轉讓方應予以充分考慮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證設備質量。
被轉讓方人員不應會簽任何質量證書。被轉讓方人員參與質量檢驗,這既不免除本合同規定的轉讓方的擔保責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設備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后,被轉讓方對其的檢驗工作。
8.4 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抵達目的港或合同工廠后,被轉讓方應委托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對包裝、外觀、質量進行檢驗,并盡可能地對技術規格目測初檢。
檢驗后,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檢驗證明,該證明應作為檢驗證據。
轉讓方有權自費派遣其檢驗人員參加開箱檢驗。
被轉讓方應提前4周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通知轉讓方檢驗的預定日期和地點。轉讓方檢驗人員應在預定檢驗日期前到達上述地點。
如果因轉讓方自身原因,未能在 上述規定時間內派遣其技術人員去上述地點,則由被轉讓方在轉讓方人員缺席情況下進行檢驗。在這種情況下,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應作為檢驗證據。
8.5 在對合同設備或合同材料的初步檢驗中,若發現有任何損壞、數量短缺、規格錯誤,證實皆系轉讓方疏忽所致,則被轉讓方有權在檢驗后憑中國進出口商 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轉讓方提出索賠。轉讓方收到附證明的索賠書后,應立即免費維修或替換損壞或短缺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
第九章 最終驗收檢驗測試
9.1 技術文件和合同設備的最終驗收
9.1.1 為證明根據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證明轉讓方許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組裝、測試的,轉讓方應自費派遣其技術人員去合同工廠參加相應階段合同設備的驗收測試。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也應參加這些驗收測試。
9.1.2 雙方應盡其最大努力完成驗收測試。
9.1.3 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書,每方各執兩份。
9.1.4 若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雙方應共同分析驗收測試失敗的原因,澄清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
1.若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于轉讓方負責,則轉讓方應在第一次驗收測試后4周內,再派其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驗收測試,并承擔其在第二次驗收測試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2.若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于被轉讓方負責,則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提供往返機票并承擔第二次驗收測試期間其在華的食宿費用和當地交通費。
第二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書,每方各執兩份。
3.若因轉讓方的責任第二次驗收測試時,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轉讓方應采取各種措施并在第三次驗收測試后六周內,再派其技術人員進行第三次驗收測試,并承擔其在第三次驗收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4.若第二次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被轉讓方,則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提供往返機票,并承擔第三次驗收測試期間他們在華的食宿費和當地交通費。
第三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的驗收合格證,每方各執兩份。
9.1.5 第三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并繼續驗收測試 若二個月后,還達不到驗收標準,轉讓方將對有缺陷的合同設備進行修理,或更換以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質量和性能標準的新設備。轉讓方與被轉讓方應在合同工廠座談討論解決此類問題的方法。
9.2 合同材料的最終驗收
9.2.1 合同材料每次運抵合同工廠后,被轉讓方人員應立即對其進行檢驗。
9.2.2 轉讓方有權自費派其檢驗人員參加開箱檢驗。
9.2.3 被轉讓方有權應提前兩周用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轉讓方檢驗的預定日期和現場。如到了檢驗日期轉讓方未能派其人員去現場,由被轉讓方在轉讓方人員缺席情況下進行檢驗。
9.2.4 檢驗后,如確定合同材料的數量或質量與訂單不符,轉讓方應在檢驗后20個工作日內接到數量短缺或不符貨運要求的書面通知。轉讓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內或合理時間內盡快根據情況,發運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 (i)檢驗順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證。
9.2.6 本第九章不包括運輸時及運輸后出現的損壞,其補救責任在被轉讓方。如被轉讓方要求,轉讓方應提供合理的幫助。
9.3 合同產品的最終驗收
將每階段首批發運的合同材料組裝成首批合同產品,按照技術文件中提供的技術指標,用合同設備對該首批合同產品進行測試。如該首批合同產品測試工作圓滿完 成,即意味著合同產品最終驗收合格。整機經測試符合全部技術指標,測試工作勝利完成,即可認為完成了合同產品的驗收測試義務。
第十章 擔保和保證
10.1 轉讓方保證按本合同向被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用品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為當時的技術,適用于制造合同產品;保證在本合同期間將免費向被轉讓方提供與此相關的更新后的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
10.2 若被轉讓方發現轉讓方提供的本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驗收不合格,轉讓方應在收到被轉讓方的書面通知后30天內,向被轉讓方免費發送所 要求的合格的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改正了的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這應為被轉讓方唯一的補救措施。
10.3 各階段合同設備驗收測試勝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產品責任即成為被轉讓方的責任。但是如雙方認為完全因為轉讓方提供的模塊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設備不 質量標準,轉讓方應糾正完全由轉讓方導致的任何缺陷。轉讓方承認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的所有專有模塊中,證實完全因轉讓方原因致使模塊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過5%。
10.4 如完全因轉讓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轉讓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設備、軟件或技術文件,則轉讓方應為延期交付合同設備、軟件和技術文件,向被轉讓方繳付罰金,費率如下:
第一至第四周,每遲交付一周,付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________%。
自第五周起,每遲交付一周,付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______%。
上述總罰金不應超過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________%。遲交天數不足一周,以一周計算。
10.5 轉讓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規定向被轉讓方繳付罰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轉讓方繼續交付合同設備、軟件和技術文件的義務。根據此條款繳付罰金是轉讓方遲交貨物,被轉讓方因而獲得的唯一補救措施。
10.6 如果一定階段用的轉讓方的合同設備、軟件或技術文件延期交付六個月以上,完全是因轉讓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則被轉讓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在該 情況下,轉讓方應向被轉讓方退回被轉讓方為該階段所付的全部費用,并加付______%的年息。在這種情況下,按本條款選擇賠償即為被轉讓方的唯一補救措 施。
10.7 合同設備保證
合同設備保證見本合同附件八。
10.8 軟件保證
軟件保證和軟件維護向合同產品的最終用戶提供,轉讓方軟件許可證也一并提供。
被轉讓方同意向最終用戶銷售合同產品應以最終用戶執行上述軟件許可證為前提。
轉讓方將向被轉讓方提供必要和適當的測試軟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指標的合同產品。轉讓方對合同設備軟件更改或更新,如雙方認為此更改或更新為被轉讓方生產合同產品所需,轉讓方將向被轉讓方提供。
10.9 轉讓方將全部非________生產的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原制造商保證書轉給被轉讓方。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保證期應由該合同設備和輔助 設備的制造商確定。被轉讓方應從制造商或其在當地的維修辦事處獲得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保證和/或維修服務。保證期過后,被轉讓方應負責與制造商或其在 當地的辦事處取得聯系,獲得對該合同設備和輔助材料的服務和/或維護支持。
所有與合同設備和 輔助設備一并提供的計算機軟件均以照“原樣”為基礎提供,無保證。
第十一章 專利、商標和保密
11.1 轉讓方保證他對根據 本合同提供給被轉讓方的全部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并有權許可被轉讓方。對向被轉讓方提出的任何索賠要求,聲稱:本合同中________ 提供的設備侵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認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專利,轉讓方應為被轉讓方辯護。如果(1)被轉讓方立即書面通知轉讓方索賠要求;(2)未經轉 讓方同意,被轉讓方不派律師出庭;(3)由轉讓方完全控制辯護及與該索賠要求有關的全部談判;(4)被轉讓方為轉讓方辯護提供合理的資料和幫助,那么法庭 最終裁決被轉讓方因此將償付的理賠費和/或損失清償費,由轉讓方付清。如果訴訟結果為禁止使用或銷售________提供的設備,不向被轉讓方另行收費, 則由________選擇,或者為被轉讓方獲取使用________提供的設備的權利或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專利的材料替換;或者接受 對________提供的設備的退貨,并對退回的設備,向被轉讓方退還原購貨款價。在任何情況下,對由于侵犯專利或有專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間接損失,被 轉讓方不負有責任。
11.2 被轉讓方同意對轉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如果上述專有技術或技術文件的部分 或全部由轉讓方或任何第三方公布于眾,(前提為上述解密不違反任何保密義務),那么被轉讓方不再受保密義務中對已泄密事項的約束。經轉讓方事先同意被轉讓 方可因部件國產化需要,只將轉讓方技術文件的該部分內容泄密。但在轉讓方對此泄密授權前,為保證對其專有資料的保護,轉讓方可要求其采取某些保密措施。
11.3 對被轉讓方提供的與合同材料的專有技術、技術及生產有關的注有需保密的資料,轉讓方應予以保密,保密期限為本合同生效日起10年。
11.4 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被轉讓方無權使用附件七規定的轉讓方的商標或商品名稱(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商標或商品名稱)。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雙方應真誠協談,從而決定轉讓方是否向被轉讓方銷售合同模塊及其組件或部件。
11.5 a)被轉讓方承認“__________”及其相應的中文名稱是轉讓方及其使用“____________”或相應中文名稱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稱的主要特征:承認“___________ __”標志,“____________”和相應中文名或任何英語或漢語的派生詞都是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制造的產品的重要商標,是與該產品配套服務的重要商標。
b)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權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轉讓方的商標”)所列的轉讓方的商標。轉讓方的商標只許可用于被轉讓方在合同工廠制造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銷售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轉讓方發明的標志。這并不意味著將標志的擁有或正當利潤轉讓給了被轉讓方。
c)除非由本合同授權或由轉讓方另行書面授權,否則被轉讓方無權在任何產品上、廣告上或在銷售或促銷中使用任何轉讓方發明的商標。
11.6 除非有關法律要求,否則在未征得對方書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7 轉讓方不將其專利或版權的許可證或權利授予被轉讓方。但是轉讓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內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專利或版權,不向被轉讓方提出質疑,這只限于該質疑會妨礙被轉讓方使用本合同給予的權利。被轉讓方承認任何時候專有技術均系轉讓方財產。
11.8 如嚴重違反本合同保密條款,則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1.9 被轉讓方同意將許可的商標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和銷售的合同產品上使用。(任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國家銷售的合同產品不應含轉讓方的商標和/或商品名稱。)
第十二章 質量標準
12.1 被轉讓方根據轉讓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場地、設施、人員和工藝規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塊、備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測試合同材料成品、保證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務。
12.2 被轉讓方同意由被轉讓方實施的任何所許可的活動和被轉讓方使用轉讓方商標銷售的合同產品,應與轉讓方實施的合同活動以及轉讓方制造的與合同產 品相應的產品,質量相同、工藝相等。所有許可活動的實施應按附件中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標準及本合同中轉讓方提供的專有資料和技術支持。活動的質量、工藝和性 能標準應與轉讓方所進行的類似活動至少一樣。為判斷被轉讓方是否遵照并堅持本文要求,轉讓方有權在一切合理時間檢查合同工廠、合同材料以及所許可的活動開 展的方法。經轉讓方要求,被轉讓方應及時將其有關工作具代表性的樣本提供給轉讓方,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12.3 被轉讓方應在轉讓方的監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質量保證常規計劃。該質量保證計劃應經雙方同意, 遲于合同鑒定后120天實施。被轉讓方應作缺損記錄,將每季度缺損記錄報送轉讓方。
12.4 任何時候,如轉讓方確定在被轉讓方銷售 的合同產品上被轉讓方的工作未能達到轉讓方要求的質量、工藝和性能標準(見技術文件),轉讓方可將此認定書面通知被轉讓方,被轉讓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 被轉讓方收到該書面通知后,30天內未能改正該缺陷,被轉讓方應暫停發運此有缺陷的合同產品,雙方共同真誠討論改正該缺陷的方法。如被轉讓方收到該書面通 知后60天內未能改正缺陷,則轉讓方可暫停本合同給予的商標權,和/或可暫停所有許可的活動。
12.5 被轉讓方和轉讓方發現合同產品有缺陷,在該有缺陷的合同產品上,被轉讓方對轉讓方商標的使用權,應立即自動暫停。
12.6 被轉讓方對專用資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變或改進,這只可在雙方同意下進行。
12.7 對被轉讓方提供的任何輔助設備,被轉讓方應提供轉讓方該設備手冊、技術文件并提供識別用于合同材料的該元件、材料清單,以便轉讓方與被轉讓方 共同確定該元部件是否符合轉讓方的質量、性能技術指標。被轉讓方將向轉讓方提供合格的測試結果,證明該元部件符合質量和性能指標。如果轉讓方有書面要求, 被轉讓方應自費提供給轉讓方該元部件樣品,供審批。轉讓方將盡其最大努力,在轉讓方收到合格測試結果后30個工作日內答復被轉讓方的報批報告;在逐項商討 后決定的合理時間內,對被轉讓方報批的樣品給予答復。如收到轉讓方的書面通知,表示該元部件不符合轉讓方的質量和性能指標,則被轉讓方不能使用該元部件。
12.8 為保證合同材料具有滿意的質量和技術性能,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模塊,本合同中被轉讓方特許生產的模塊除外,且被轉讓方無權以其它材料代替任何模塊。被轉讓方同意只將上述模塊用于合同材料,以及用于推進許可的活動。
第十三章 稅則
13.1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根據有效的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被轉讓方征收的一切稅應由被轉讓方支付。
13.2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由中國政府根據“__________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間就所得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偷稅漏稅的協 議”,向轉讓方征收的一切稅應由轉讓方支付。上述協議中包含的稅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向轉讓方征收的預扣稅款應從本 合同第4.2條規定的每次付款中報除,且應由被轉讓方代表轉讓方向中國有關稅務機構繳納。如果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交有關機構出具的減免全部或部分稅款的文 件證明,則被轉讓應按有關稅務機構的要求,扣除調整后的金額。被轉讓方應在繳納上述稅后,向轉讓方提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務機構出具的稅收收據原件一 份。
13.3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征收的一切稅費應由轉讓方支付。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14.1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戰爭、嚴重水災、臺風和地震及其他簽約方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本合同的執行期應相應延長,延長期限相當于事故所耽誤的時間。
14.2 責任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掛號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若有的話)遞交 給另一方確認。不可抗力事故一經排除或消失,責任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掛號通知對方,并向對方發出航空掛號信,確認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 續120天以上,雙方應盡快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合同所面臨的問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15.1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解釋或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90天內,雙方還不能解決此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
15.2 若通過上述友好協商雙方仍解決不了爭議,則應將該爭議提交______商會仲裁院,由該仲裁院根據其仲裁程序,最終裁決。
15.3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15.4 除非由仲裁小組裁決,否則,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5.5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提交仲裁的那部分合同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各方保證均有合法的權力產生并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如必要,雙方應向本國政府申請批準本合同,以中國和 __________政府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本合同簽字后90天內獲得所必需的批準,并用電傳或電掛通知 對方,用信件確認已經獲得所有必須的批準。
16.2 如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內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6.3 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10年,有效期滿后除非雙方同意續訂,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6.4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6.5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的任何譯文無法律效力。
16.6 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組成,本合同附件內容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條件和條款與附 件的文字發生矛盾,應以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文字為準。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被轉讓方保證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有效。
16.7 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書面修正案后生效,該修正案應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 執行本合同期間,雙方所有通訊應以_______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和航空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6.9 任何情況下,轉讓方或被轉讓方均不對意外、或間接損失負有責任。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面喪失利潤或收益、資本費用、替代產品費用、設施或服務費用、停工費用。
16.10 本合同雙方同意真誠執行合同,遵從一切適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離此良好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終止,所有技術文件應退還給轉讓方,且專有資料應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
第十七章 聯絡會議
17.1 為順利實施合同,轉讓方與被轉讓方應召開聯絡會議。
17.2 聯絡會議期間確定的每個新階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雙方同意,即開始合同的下一階段。被轉讓方和轉讓方對合同產品驗收后,且被轉讓方又達到了附 件三中規定的階段實際生產產量,并能同時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規定的質量標準,被轉讓方有資格進入下一階段。如到了聯絡會議期間確定的時間,被轉讓方沒有 資格進入下一階段,應推遲該階段起始日期,并對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費時間。
17.3 聯絡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身份規定如下:
(1)第一次聯絡會議
日期: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天內
期限: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___ __
人數:轉讓方工程師__________名
目的①項目范圍檢查
②考察場地
(2)第二次聯系會議
日期:第二階段開始前__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____
人數:被轉讓方人員________名,合同工廠人員__________名
目的①考察工廠
②深化項目
③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3)第三次聯絡會議
日期:第三階段開始前__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______
人數:轉讓方工程師__________名
目的:①考察場地
②深化項目
③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4)第四次聯絡會議
日期:第四階段開始前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被轉讓方人員________名,合同工廠人員________名
目的:①技術討論
②深化項目
③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5)第五次聯絡會議
日期:第五階段開始前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____
人數:轉讓方工程師________名
目的:①考察場地
②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第十八章 法定地址
18.1 轉讓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18.2 被轉讓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廠:__ 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18.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本協議和附件構成了雙方就此合同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了先前所有的討論、協議和陳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不論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執行與否。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廠
(簽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a 合同產品目錄(略)
附件一b 合同材料目錄(略)
附件一c 合同設備目錄(略)
附件二 資料目錄(略)
附件三
技術支持
轉讓方根據被轉讓方的要求可以派遣各類技術人員進行生產人員管理,促使整個工廠運轉正常,并在該組織內監察全部產品的質量。擔任該項工作的人員在該領域 將完全勝利且富有經驗,他們會幫助并全力負責有關方面的工作。下列技術人員也將同樣提供服務:工程技術生產助理、制造工程師、質量工程師、管理人員(經 理)、電子工程師和銷售人員,下面就上述人員的責任進行說明。
工程技術生產助理應完全掌握產品組裝和測試方法,他將全權負責有關從最初到最高級______技術方面的事務,并在生產過程中對具體工序進行測試、校準。任何有關產品安裝和測試的問題應提交工程技術生產助理評議解決。
制造工程師應熟知組裝過程中的各個方面,他將決定編碼顏色的可用性和使用,便于掌握的生產輔助工具及有助于提高組裝效率的標準化工序。 何有關組裝生產工序的問題應盡快提交制造工程師評價解決,不讓產生的任何問題導致停產。
質量工程師應精通與產品質量保證、質量控制及 產品工藝檢查有關的所有領域,他將制定并實施具體的質量計劃,并對工藝方面的問題進行量化,與關鍵工藝和產品人員就這些問題商議解決辦法。銷售人員素質問 題應提交質量工程師并采取措施保證他們的素質,總之,他將負責全部產品的質量和故障消除。
管理人員(經理)應負責全部的組裝操作及上述各人員負責工作,協助他們盡力支持工廠生產出所能實現的最好產品。
如果純粹由于轉讓方錯誤的技術指導引起合同產品及合同設備損壞,轉讓方將負責維修,更換及發運損壞的合同設備或合同產品。
下列幾項內容將包括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支持中:
1.為實施合同,轉讓方將派遣熟練、健康及勝任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提供技術支持。他們到達及離開合同工廠的確切日期應由雙方根據合同材料組裝和測試的實際進度商議確定。
2.轉讓方技術人員應向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就合同材料的組裝、測試、檢查及操作原理進行技術指導。
3.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應幫助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在技術支持期間在合同工廠培訓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
4.轉讓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支持費用見合同第三章,轉讓方應對其技術人員展開第三章規定的技術支持活動提供交通,信食宿費。被轉讓方將支付轉讓方技術人員附加技術服務的來回交通費。
5.轉讓方技術人員前往中國一個半月前,轉讓方應用電傳、傳真或電掛把轉讓方技術人員的資料包括姓名、性別、生日、國籍、專業及公司名通知被轉讓方,以使被轉讓方幫助辦理簽證。
6.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前往中國的7天以前,應用電傳、傳真或電掛把轉讓方技術人員的姓名,到達時間及飛機航班通知被轉讓方。
7.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前往合同工廠以前,雙方應共同商討并確定一個技術服務的工作日程,而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應該根據合同工廠的安排和雙方確定的工作日程展開技術支持。
8.在合同工廠期間,技術人員的工作期限應該從他們到達合同工廠的那天算起直到他們離開合同工廠那天為止。
9.被轉讓方應免費向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提供技術支持所必需的工具及合適的辦公室。
10.被轉讓方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章、條例和習俗幫助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安排辦理技術支持所必 須的工具及儀器的進出口手續。
11.被轉讓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在合同工廠逗留期間的人身安全。
12.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在合同工廠提供必要的通信設施,諸如電話、電傳及傳真,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13.轉讓方應對管理和組織提出建議。雙方必要及重要的聯絡渠道將建立起來。
轉讓方應提供下列技術支持:
(1)制造工程師各階段______天
(2)質量工程師各階段________天
(3)管理人員各階段至少每月______天
(4)電子工程師總共__________天
附件四
合同技術培訓的內容和要求
1.轉讓方在培訓開即前3個月應向被轉讓方提交一份初步培訓計劃。雙方應在被轉讓方技術人員前往培訓地點之前商討并制定一個最終的培訓計劃。由轉讓方主持的技術培訓應根據雙方制定的培訓計劃展開。
2.轉讓方應免費向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提供所必需的工具,技術資料及合適的辦公室。住宿由轉讓方安排。
3.轉讓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在被轉讓方逗留期間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
4.培訓費用見合同正文第三章。
5.培訓開始前一個半月,被轉讓方應以電傳、傳真或電報通知轉讓方關于被轉讓方技術人員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專業,以使轉讓方協助辦理他們的簽證。
6.被轉讓方技術人員應遵守轉讓方國家的法律和法令,遵守培訓所在地工廠的規章制度。
7.培訓應根據合同的實施計劃分階段進行。具體的培訓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8.培訓語言為英語,所有技術資料為英語。
9.各階段培訓中,被轉讓方人員不變(不能在培訓期間更換人員)。
10.培訓將按照預定時間表完成。
11.任何附加培訓將在第一輪培訓結束后決定,并應單獨談判。
12.所有培訓都將由轉讓方的________人員在轉讓方生產工廠進行。
13.被轉讓方受訓人員應至少有兩年生產和測試產品的經驗,英語流利,技術熟練。
14.被轉讓方人員在轉讓方工廠受訓后,將負責培訓被轉讓方工廠的人員。
15.被轉讓方工廠的生產人員應至少有兩年生產和測試產品的經驗。
16.被轉讓方將支付其培訓人員的交通及食宿費, 轉讓方將負責被轉讓方培訓人員在培訓地的交通。
(人員要求、培訓項目及時間表略。)
附件五
補充商務條款
1.檢查
轉讓方應有權派遣其有資格的人員或指定的代表訪問合同工廠或其他存有關于被轉讓方、合同工廠或其他相關公司、代理商或組織的書籍和記錄的場所,并有權審閱、查核這類記錄中關于合同工廠組裝的各種合同產品每臺整機的質量、可靠性及符合驗收標準的程度的信息。
2.技術服務費率
如果被轉讓方要求進行額外的技術培訓,對技術文件、合同設備、合同材料和軟件進行補充咨詢或在合同工廠為被轉讓方組裝工作提供其他支持等額外的技術服 務,轉讓方應對所要求的專門的技術服務提供報價或提供一段合理期限的現場技術服務。從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年內,對此種支持的費率將是:轉讓方提供 的技術服務人員每人每天______美元,外加技術服務人員從其常規辦事地點到合同工廠的商務級來往旅行費用。對于來自中國境外的技術服務人員,被轉讓方 將支付該技術服務人員到合同工廠的一天旅行費及回到其常規辦事地點的一天旅行費。________年期限以后,合同合作方將根據類似產業的技術服務費協商 出一個附加技術服務的費率。
附件六
合同產品的轉讓方商標和被轉讓方商標
只有經轉讓方預先書面批準,被轉讓方才能在合同產品中使用下列轉讓方商標之一:
轉讓方商標
在中國的登記號
類別
在中國的生效日期
被轉讓方還應在其全部合同產品上標出如下“附注”:
注:經__________公司許可,由中國____________廠制造
附件七 合同材料價格(略)
附件八
合同設備的保證
1.________保證其______材料和工藝完好無損,保證期為從裝運日算起________個月,或最終驗收通過后__________月。
2.________生產的合同設備應有____________個月的保證期,從最終驗收完成那天算起。
3.被轉讓方負責指出初步的故障線索,負責硬件、固件及軟件的搬動、更換及把出現故障的機器用防損包裝運到轉讓方指定的維修地。
4.在轉讓方維修地維修或更換出故障的________合同設備在整個 保證期內是免費的。
5.把__________合同設備郵寄、空運或以其它運輸方式發運到指定的轉讓方維修地,所化費用由被轉讓方承擔;維修件或更換件運回被轉讓方的費用由轉讓方承擔。
6.在保證期內發生故障,轉讓方應免費在保證期內或維修或更換該__________合同設備。所維修或所更換的項目保證期順延相同一段時間,轉讓方通 過更換所獲得的故障件將是轉讓方的財產。被轉讓方唯一的補償及義務是不再索回送去維修或更換的________合同設備。
7.本保證不包括:
7.1 故障、損壞或失靈源自________。
7.1.1 __________合同設備使用不當。
7.1.2 使用失誤、事故、疏忽,環境或現場條件不符________合同設備指標。
7.1.3 不經認可任意維修、改造或在________合同設備內換用未經認可的部件。
7.1.4 不可抗力事故
7.1.5 不經轉讓方認可,擅自安裝、優化或把________合同設備從原安裝位置移開。
7.1.6 天線、線路或互連設施任何部分的失靈。
7.1.7 被轉讓方不依據轉讓方的設備及軟件維修協議維護______;或沒有按照一位或數位有關培訓完成人員的指導,及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其他維修。
7.18 把________合同設備從被轉讓方運送給轉讓方途中所遭的損壞。
8.本書面保證由轉讓方提出,只限于最初購買方,并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效。經轉讓方書面認可,本保證的有效條款可以提供給用戶。
9.本保證將取代所有其他具體排除的保證,無論是明確的還是暗示的,包括但不限于,為一個特殊目的所含的商用性和適用性保證。轉讓方不對間接的,事故性 的,特殊的重大損壞負責;但是,如果任何適用本協議的司法法律不允許這類損壞完全不受指控,那么本條款應如此理解,即有必要給予轉讓方任何指控的全部有利 方面或者這類法律所允許的對上述損壞指控的限制。另外,轉讓方只對本合同規定的保證負責,并明確表示不對________承擔責任。
(合同產品保證由被轉讓方提供給用戶。)
附件九
目標代碼計算程序許可證
為保持合同簡潔與一致,關于合同與附件是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附件。
本合同所有定義均適用于此。
1.范圍
根據上述確定的合同,除了交換測試軟件之外,用于其他轉讓方交付的設備中的目標代碼計算機程序,將在許可證基礎上由轉讓 方向被轉讓方提供,用打印或其他可能的機器可讀的形式,但不限于磁帶、磁盤、紙帶或只讀存儲器裝置。被轉讓方將因此成為關于這些計算機程序的被轉讓方。轉 讓方提供這些程序及被轉讓方的接受都將在下面的條件下進行,否則應依據轉讓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條件。
2.計算機程序為轉讓方所有
本許可證下交付的任何計算機程序原件及被轉讓方復制的部分或全部程序均為轉讓方所有。
3.軟件許可證
為與許可證合同執行一致,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不含提成、非獨占及不可轉讓的許可證,在轉讓方的所有權下轉讓根據以下條款與條件使用交付給被轉讓方的每個 計算機程序(以下簡稱“轉讓程序”)。每個此類許可證授權被轉讓方只以機器可讀形式在轉讓方提供的單機中使用轉讓程序。該許可證不可由被轉讓方分配,再轉 讓或者以其它方式轉讓給他方,被轉讓方無權復制全部或部分轉讓程序,除了本文表明的以外。
4.復制、保護及保密的權利
4.1 任 何在此提供的轉讓程序可以全部或部分復制(只用于支持的目的),以打印或機器可讀的形式為被轉讓方內部使用;但是除了無需事先獲得轉讓方的書面同意,而在 一份許可證下的時候存在至多兩份打印復制件或兩份機器可讀復制件以外,在被轉讓方的設備中不應備有軟件復制件。
4.2 被轉讓方同意把轉讓方提供的任何有關轉讓程序的版權通知,包括在它部分或全部的所有同樣復制件中。轉讓方的版權通知將以幾種形式出現,包括機器可讀形式。在轉讓程序上使用版權通知并不說明該程序已經出版或以其它方式公布了。
4.3 被轉讓方同意對提供給它的任何形式的轉讓程序保密,不向任何除轉讓方及被轉讓方雇員以外的人提供或使其獲得轉讓程序的部分或全部。
4.4 被轉讓方同意在不使用時將轉讓程序加鎖存放。
5.期限
5.1 被轉讓方可在收到書面通知______個月后終止在此轉讓的任何許可證。
5.2 如果被轉讓方不遵守許可合同或附件的任何條款和條件,轉讓方可終止該許可證,且如被轉讓方在轉讓方書面通知后____天內未能糾正違約行為,該終止即生效。
5.3 該許可證終止后,4.3條中的義務仍將存在。
6.專有資料的退還
在任何許可證終止后______個月內,被轉讓方要提供給轉讓方一個文件證明;表示對每個轉讓程序,已盡其所 能與所知,除了經轉讓方書面同意由被轉讓方保留的一個用以歸檔的復制件外,將其原件和其它完整或部分復制的復制件,不論以何種形式,包括更新以后的任何復 制件,退還給轉讓方或已銷毀。
7.權力
本文包含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該認為是直接或暗示地或以其他方式給予轉讓方任何專利和專利使用的許可證;除非被轉讓方在轉讓方的專利及專利使用下有一份非獨占、免提成費的許可證,也只應在轉讓方提供的設備中,使用該許可證提供的各轉讓程序。
附件十
源代碼計算機程序許可證
為保持合同簡潔與一致,關于合同與附件的內容應是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附件。
本合同的所有定義在此均適用。
1.范圍
根據上述確定的合同,用于合同設備的源代碼計算機程序只在被授權的______人員的指導下執行許可證中授權的活動時,轉讓方才向被轉讓方在許可證的基 礎上交付。這些源代碼程序可有多種可能的機器可讀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磁帶、磁盤、紙帶或只讀存儲器(rom)裝置。被轉讓方就此成為該計算機程序的被轉讓 方。轉讓方向中被轉讓方交付此種程序以及被轉讓方接受同樣的程序只在下列條件下進行,否則需經轉讓方書面同意。本源代碼許可證適用于所有轉讓方提供的交換 機測試軟件。被轉讓方無權對源代碼程序進行變動或修改。
2.計算機程序為轉讓方所有
本許可證中交付的計算機程序原件(包括由此更新、修改或派生的)及被轉讓方對全部或部分復制的拷貝,均為轉讓方所有。
3.軟件許可證
為保持許可證合同執行的一致,轉讓方按本許可證規定的條件與條款在轉讓方版權下,給予被轉讓方無提成、非獨占、不可轉讓的許可證,以使用交付給被轉讓方 的每個計算機程序(下文稱作“源代碼程序”)。轉讓軟件許可證費見第三章。該許可證不可由被轉讓分配,再轉讓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除了本文表明的以外。被 轉讓方無權全部或部分復制源代碼程序,按照許可證規定的條款與條件,被轉讓方必須只從______購買所有必需的專用測試設備、進行培訓并獲得技術服務。
4.保護及保密
4.1 被轉讓方同意將源代碼程序在不使用時加鎖保存。
4.2 被轉讓方同意對 提供給它的源代碼程序保守機密,不對任何除轉讓方及被轉讓方雇員以外的人提供,使其獲得此源代碼程序或其中一部分。
4.3 除了本文說明的之外,被轉讓方同意在許可證活動中不以任何方法或在任何條件下對并非確需知道的人全部或部分或通過任何媒介公開或轉讓源代碼程序或其內容,并確保那些已知源代碼的人員保護該源代碼程序。
4.4 被轉讓方同意不嘗試用任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逆向工程”發現附加的專有信息。
4.5 被轉讓方同意對于源代碼程序及其中的信息或其部分不通過圖示(不限于此)向任何第三方發表、泄露、傳播、提供或以其中的其它方式使第三方得到。
4.6 被轉讓方如發現存在違反許可證第4節的可疑情況應立即書面通知轉讓方。被轉讓方同意自費努力調查該情況。
4.7 被轉讓方理解并同意任何轉讓方提供的專有資料和其他材料上存在的任何版權說明并不表示已對之公開。
4.8 被轉讓方同意安全保存源代碼程序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源代碼程序免于偷盜、復制和未經授權的分發、公開及傳播。
5.期限
給予被轉讓方的許可證期限將從許可證合同生效之日開始,除非出現下列情況而終止,正常終止將在本許可證簽署之日起十年后。
6.終止
6.1 被轉讓方收到書面通知一個月后可終止在此授予的任何許可證。
6.2 被轉讓方如不履行本許可證或附件的任何條款和條件,轉讓方可終止該許可證,且如轉讓方書面通知后10天內被轉讓方不采取行動糾正,該終止即生效。
6.3 如出現任何不履行合同的行為,轉讓方可立即終止本許可證。以下任何情況都構成不履行合同的行為:
(1)被轉讓方嚴重違反本許可證;或
(2)被轉讓方不按時根據本許可證交付任何數目的欠款并在轉讓方給予書面通知后30天后仍不付款;或
(3)根據中國法律被轉讓方宣布破產或停止業務活動;或
(4)被轉讓方停止執行本合同的活動;或
(5)在政府或公眾授權下任何個人、機構對源代碼程序或其部分進行干涉、征用、沒收、處罰、強占或取走;或
(6)控制被轉讓方活動的所有制,股份、權力發生實質性變化。
6.4 任何許可證終止后,第4節義務仍然有效。
7.專有資料的歸還
如果轉讓方終止許可證,被轉讓 方應采用任何或所有的補救措施。許可證終止后一個月以內,被轉讓方要向轉讓方提供一個關于每個源代碼程序的證明文件,證明被轉讓方已盡其所能,盡其所知,將其原件或任何形式的復制件的全部或部分,包括在更新后的復制件退還給轉讓方或已銷毀。
8.許可證權力
本文包含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認為直接或暗示地或以其他方式給予被轉讓方任何專利和專利使用的許可證,除非被轉讓方在轉讓方的專利及專利使用下有一份非獨占、免提成費的許可證,也只應在轉讓方提供的設備中使用該許可證提供的各轉讓程序。
9.許可證費、提成費及稅收
對本許可證下的轉讓軟件,其許可證的軟件許可提成費、及技術文件、技術支付、技術培訓的費用見本合同第三章。
10.審查
在強調許可證及許可證合同條款一致的情況下,轉讓方有權定期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對所有專有資料、記錄與報告,作適當的審查。該審核也包括對專有資料妥善保密措施的檢查。
附件十一 合同產品的制造(略)
附件十二 合同設備目錄及價格(略)
附件十三 信用證格式(略)
附件十四 各階段保函格式(略)
附件十五 數量及價格折扣協議(略)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被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27
設備技術引進合同
簽約日期: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
一方為中國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中國_____(以下簡稱被轉讓方),另一方為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____(以下簡稱轉讓方)。
鑒于轉讓方擁有制造_____設備的專用技術,并有資格轉讓上述技術;鑒于轉讓方有權并同意向被轉讓方許可上述專有技術,只在_____廠使用;_____公司購買許可活動所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由____廠進行許可的制造活動;_____公司和_____廠共同而又分別承擔本合同中的義務;
鑒于被轉讓方希望使用轉讓方的專有技術,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廠制造____設備;
鑒于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以購買訂單為形式的不同協議,以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
鑒于該購買訂單應服從于本合同有關合同材料的條件和條款;
因此,雙方授權的代表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此為證。
第一章定義
1.1“輔配件”指大量商可購買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與____系統安裝和系統配套有關的元部件,可由____廠或轉讓方提供。
1.2“合同設備”指附件十二中規定的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的測試生產設備。
1.3“合同工廠”指被轉讓方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的唯一地點,即中國___廠。
1.4“合同材料”指固定網絡設備、轉讓方軟件和輔配件。
1.5“合同產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機,經測試可銷售給最終用戶。“合同產品”的進一步定義見附件一A。
1.6“最終用戶”指合同產品的購買者。
1.7“固定網絡設備”指附件一B中規定的材料,為____系統的一部分。
1.8“模塊”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規定的_____設備子機及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用于制成合同產品的元部件。
1.9“專有模塊”指用于制造合同產品的元部件和組件。
1.10“專有資料”指本合同條款規定的資料,包括軟件、目標代碼、源碼、測試設備的計算機程序、技術支持、轉讓方____專有技術和其它與之相關的文件、數據、材料、及指可向被轉讓方公開的業務、商業、金額、計劃資料。任何專有資料均由轉讓方標明____“注冊秘密專有”,證明其屬“最高級機密類”或標明______“保密專有”證明其屬“初級機密類”。
1.11“專有權利”指專利、版權、專有技術、商業秘密、商標和其它知識產權或指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前產生的專有權利、軟件或其它著作,不論轉讓方是否獲得專利、享有版權或已注冊。
1.12“軟件”指與合同產品配用的目標碼計算機程序,以及與合同設備配套使用的測試源碼計算機程序,以人們認可的形式提供,需經中間處理過后,由處理機編制。所有軟件均按附件十一A與十一B中規定的軟件許可證,由轉讓方許可給_________廠。
1.13“技術支持服務”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規定的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操作和其它有關職能方面由轉讓方向合同工廠人員提供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指導。
1.14“技術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與合同設備的操作、維護、調試和檢驗有關,以及與合同產品的制造有關的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說明、數據和其它文件。
1.15“技術培訓”指轉讓方在轉讓方工廠和合同工廠為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和操作以及為“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操作和維護,對“合同工廠”人員所進行的培訓。具體的培訓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1.16“專有技術”或“技術訣竅”指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相應的知識和經驗,該知識和經驗是轉讓當時生產中所使用的。“專有技術”由轉讓方以技術文件、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的形式向合同工廠提供。
1.17“驗收標準”指技術文件中規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設備性能的標準。
1.18“合同”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合同范圍
2.1(1)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轉讓制造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
(2)合同產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說明,分一、二、三、四、五階段實施。
(3)轉讓方同意為合同工廠確認并向其銷售按當時的技術合作階段在技術合作等級下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合同設備。合同工廠所需的合同設備目錄見本合同附件一C。
2.2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許可證和權利,使用轉讓方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使用和/或銷售形成的合同產品。合同產品的銷售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其它______制式國家,下列國家和地區除外:________。
本合同所有許可證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規定的軟件許可證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不可轉售的。
2.3轉讓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向被轉讓方提供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
2.4轉讓方負責派遣其技術人員來華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并對合同設備進行驗收。
2.5轉讓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合同工廠技術人員的要求,使上述技術人員能掌握1.15條中確定的技術培訓。
2.6除非經轉讓方書面同意另增場所,否則被轉讓方只能在合同工廠進行許可的合同產品制造工作。
2.7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出售其專有模塊,被轉讓方按轉讓方授權,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上述專有模塊進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轉讓方經本合同特許生產的模塊外,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專有模塊。
2.8只有事先得到轉讓方的書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變轉讓方許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產品的專用資料。這有利于專有資料的質量保證、控制和標準化。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支付工程費用,用以審批此改變或改進的內容。被轉讓方同意給予轉讓方許可證,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銷售應用被轉讓方改變或改進合同材料后生產的產品。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提供關于改變或改進的足夠文件,以使轉讓方能將此改變或改進同樣包括在轉讓方產品中,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技術引進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篇28
第一章 總則
1.1 合同雙方
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以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另一方,根據《合資法》的規定由雙方代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市簽訂本合同。
1.2 法定代表和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1.3 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投資雙方同意合營企業的名稱定為:
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以下合資公司簡稱為“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公司組織形式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雙方所負經濟責任以各自認繳注冊資本為限,各方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企業,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并受中國法律保護和管轄。
公司將不從事致使____方違反________國法律或有關出口許可證規定行為。
1.5 經營的范圍和目的
公司開創階段主要在________生產面向________市場的計算機產品,并進行有關銷售,服務活動,以及開展一些其他合理的有關業務,這些業務包括開發當地市場需要的應用軟件。公司可以在________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其他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公司生產的第一個產品是____方________計算機,公司將采用____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廠目前所用的最先進,高產量的自動化生產技術和測試設備,保證所有產品在質量、工藝和可靠性方面達到____________世界標準。公司在經營________型微型計算機中取得了生產、銷售,服務和支持的經驗后,進一步生產________系列等其它____方的產品(有關這些產品的技術轉讓另行議訂),同時公司可根據中國和國際市場的需要,開發新產品。
投資雙方根據市場需要及公司生產能力,共同擬定____年《生產綱領》作為公司開業頭____年的目標。以后生產計劃按市場需要以及公司的生產能力進行安排。
第二章 資本
2.1 資本及投資比例
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美元,貸款可達________美元,投資總額為________美元,雙方承擔責任限于注冊資本、投資比為:____方________%,____方________%,今后投資額有變化時,雙方投資比例始終保持不變。
2.2 投資各方注冊資本的構成
____方現匯____________元。
技術出資作價相當于:___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___元。
____方:現匯________元
投資雙方的注冊資本出資,必須在合資公司注冊登記后,經雙方認定后日期一次或分期匯入合資公司開立的帳戶內。
2.3 出資證明書
公司不發行股票,合資雙方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貸款和租賃
3.1 貸款
公司在需要時可以向中國銀行或_______銀行申請貸款。____方將協助申請取得中國銀行的貸款,貸款金額可達______元。
3.2 租賃
公司所需要的部分生產設備將由____方協助公司向國際有關銀行租賃。
公司的生產場地,生產廠房和辦公、生活用房將由____方協助向中國國內有關單位租賃。
第四章 資本轉讓
4.1 資本轉讓
雙方資本非經過他方同意,不得轉讓,除____方轉讓于____________外。合營一方如需要轉讓其出資額時,在同樣價格條件下,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等于當時資產負債表上轉讓方面份額的資本凈值。
進行上述資本轉讓應經審批機構批準,一經批準由受讓方以____元立即轉給轉讓方。
4.2 資本變更注冊
合營期內注冊資本如增加或轉讓時,均應在一個月內報政府批準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章 董事會
5.1 董事會的組成
自本合同批準之日起,應在一個月內組成董事會,董事會人數為____人,其中甲方____人,乙方____人。董事會包括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一名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
5.2 董事會職權
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有關董事會事項根據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 經理部門
6.1 正、副總經理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均由董事會任命。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開業后總經理先由____方人員擔任,副總經理由____方人員擔任。
在公司初期階段,____方將為公司提供各部門管理人員,這些人員將由總經理任命。公司將努力從開業之日起,開發和培養_____的管理人員和經理人員,以承擔公司的各級職責。
6.2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正、副總經理。
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企業的商業競爭。
6.3 任務及職權
有關正、副總經理任務和職權等均遵守公司《章程》中有關條款規定。
6.4 正、副總經理的更換
正、副總經理如有某種原因需要更換時,須由雙方提出新的人選名單交董事會任命。
6.5 經理
公司根據開展業務活動需要,可以設定經理若干人,在正、副總經理領導下進行工作。
第七章 主要業務活動
7.1 業務活動內容
公司將有計劃地按市場需要組織生產、初始階段直接向____方的供應商購買裝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在公司進行裝配和測試。公司將盡最大的可能,在中國市場向那些能夠達到公司質量、數量、價格和交貨要求的裝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等的供應單位購買。
____方確保公司生產的第一批產品就必須在質量、工藝和可靠性方面達到____________世界標準。公司在開業頭____年,執行經董事會決定的《生產綱領》,并將根據實際情況,本著公司商業成功的原則經董事會批準、修改生產綱領和擴大經營其他產品。
7.2 公司經營范圍還將包括13.1.1條中提出有關業務活動。
7.3 進出口業務
公司按照中國政府的《合資法》規定有權直接進口與公司產品有關的元器件、零件、原材料和設備并出口公司的各項產品。
第八章 技術轉讓
8.1 初期的技術轉讓包括附件1所列明的技術內容。
8.2 ____方的服務:在開始的____個月里,____方向公司提供的管理、技術、采購和符合邏輯的支持服務的費用均包括在技術轉讓費里。____個月后,公司將每年向____方支付以上全部的費用____________元。____方的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A.一名全日制總經理的工資
B.一名全日制工程師的工資
C.一名全日制管理人員的工資
D.進出口許可證服務
E.質量保證服務(____個人月)
F.產品的全部工程改變和更新
G.所有現行操作系統的更新和培訓
H.全部現行實用軟件更新和培訓
8.3 附加技術
雙方在條款,條件和價格方面取得一致意見后,公司可以從____方得到需要的附加技術。
8.4 第三方技術
公司可能從第三方面獲得技術,特別是軟件。____方將協助公司獲得必要的許可證,但是公司必須支付所要求的提成費。
8.5 商標
假如公司生產的產品達到____方的設計、質量和可靠性的標準,公司可以使用________的商標和標志,公司不可以在損壞________名譽的情況下,使用________的名稱或商標。________的商標用于公司產品內銷時公司不支付使用費、產品外銷時,商標使用費另行議定。
第九章 產品銷售
9.1 中國國內銷售
公司產品的國內銷售及保修和維修服務業務,將由公司委托中國有關機構進行。初期____年階段____方將負責安排在中國市場的銷售。
9.2 中國國外銷售
公司產品向中國境外銷售,需經____方同意,_________方應在第____年后負責公司產品的外銷。包銷的產品額不低于公司年總產值的________%。外銷產品的價格可按照____方的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內部結算價格,或也可以其它更好的價格銷售。
9.3 銷售價格
公司外銷產品價格將視國際市場情況以取得有競爭性的優勢為原則,由公司確定。內銷價格視中國國內市場情況以取得國內競爭性的優勢為原則,由公司確定。
第十章 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設備的采購
10.1 采購原則
公司生產所需的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設備,應盡可能在中國購買。對于在合營期間中國暫時不能供應的部份,____方應以符合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優惠價格予以供應。公司也可以按照____方標準在國際市場上直接采購。
10.2 提高國內元器件自給能力。
____方將盡其所能,通過公司協助________的元器件、配套外設工廠引進有關的制造技術和基本設備,使________能生產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元器件和零部件來供應公司。
第十一章 技術培訓
11.1 ________方應派遣技術、管理人員指導和幫助公司技術和業務的發展并培訓公司的人員。包括公司派遣高級工程技術人員去________參與有關產品的開發工作以利于公司今后技術的發展。在產品進行商業生產達到________國際標準后,在必要時____方仍將繼續接受公司的技術、經濟和管理人員到____方培訓。公司應向____方支付有關費用,具體條款參見本合同附件1。
第十二章 工廠籌建工作
12.1 現存設施的技術改造方案
投資雙方初步商定將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廠租憑________市原________廠和________________廠的廠房作為合資公司使用的房屋。____方將根據____方制訂的房屋技術改造方案,改建房屋。房屋改建所支出的費用將列入公司的開銷中。
第十三章 外匯管理及平衡
13.1 外匯平衡
13.1.1 雙方認為公司的外匯收支應爭取保持順差,為此公司可逐步開展下列業務,以取得公司的外匯平衡。
(1)公司工業后的第____年返銷一定數量的產品 ;
(2)建立中國國內的支持工業,減少元器件、零部件、外部設備的進口量;
(3)成立軟件開發中心,出口軟件;
(4)設立維修服務部,為在中國的外國單位維修服務;
(5)開展技術服務以賺取外匯;
(6)為在中國的外國用戶提供應用軟件服務。
13.1.2 為了增加公司的外匯收入,經________政府批準公司將按照規定手續采取下列方法:
(1)在中國國內以外匯形式出售公司產品;
(2)同____方出口批量手工藝品,其他小禮品,以及辦公室用品;
(3)在中國境內處理工作,支付的款目一律用________幣支付。這些付款包括工資、稅收、關稅、租費及諸如此類的費用。
13.2 公司外匯收支管理均應按照《合資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辦理。
第十四章 利潤
14.1 利潤分配
公司所獲得的年利潤總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年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后,應扣除一定比例的儲備資金,企業發展資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有關三項基金的具體提取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扣除上述三項金額后的凈利潤由董事會根據投資雙方資本的比例進行分配。
14.2 利潤支付
公司對____方分得的利潤,應由公司自有外匯支付,按照中國政府有關稅法規定和扣除稅款后,由公司按時匯入____方指定的開戶銀行。____方表示公司開業的頭____年里,不匯出分配的利潤,____年后____方將匯出累積利潤的________%,以后每年按本合同第14.1條之規定分配利潤。
第十五章 財務和審計
15.1 會計制度
公司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的折舊率等都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執行。
公司可以附加記錄以溝通____國應用的一般會計制度。公司將向投資雙方提供月報,月報以中英文書就。采用人民幣為單位,折成美元作為附注,公司的一切報表均用中英文書寫。
15.2 記帳貨幣
公司記帳單位用人民幣,人民幣和美元的兌換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辦理。
15.3 審計
公司帳目任何時候都向合營雙方和各自的國內審計師公開年度決算報告聘請在中國注冊的獨立會計師審核。公司應負責向董事會提交營業報告和年度決算報告(包括整年度內經審查損益表和資金平衡表),并附有獨立會計師的審查報告。年報用中英文書就。
15.4 開戶銀行
公司應在中國銀行分別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號,并接受中國國家外匯管理總局________分局對外匯收支的檢查。
15.5 財政年度
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即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時考慮到乙方會計年度的慣例,公司將向乙方提交一份以會計年度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財政報告。
第十六章 稅收優惠
16.1 稅收的減免
公司可以向中國政府申請從獲利年度開始享受____年所得稅的完全免稅,以及第____至第____年的________%的減稅,公司對利用任何利潤在中國境內的再次投資享受減免稅優惠。
公司按合同和可行性報告規定的內容作為投資,而進口的各種物資、設備、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均按有關規定享受免稅待遇,所有進口零部件的關稅將按照中國當時制訂的進口關稅標準辦理。公司進口物資中用于出口產品部分,可由公司向海關申請,退回海關稅收。
第十七章 保險
17.1 投資保險和付款
公司的各項保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投保,若有中國保險公司不能進行保險的項目,可以到外國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八章 職工雇用、解雇及辭職
18.1 雇用
公司可以同工人達成全日、臨時、非全日工的雇用合同,這些合同可以規定長達________天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任何工人可以被解雇而無需提出任何理由。雇用合同通常為____年期限,雙方同意可以續約,對于一些享受____方或公司提供培訓的技術和管理人員,雇用合同期限一般都會超過____年。勞工合同由公司和個人簽訂。簽訂后報________市勞動局備案。
____方也可向合資公司推薦雇員。
18.2 解雇
根據中外合資企業的勞動管理法規和勞工合同,可以解雇部分職工,被解雇的中國籍職工由________市勞動局或____方另行調配,____方推薦的受雇人員由____方負責調配。
18.3 辭職
公司職工可按公司勞工合同規定要求辭職。
第十九章 職工工資標準和獎懲
19.1 一般職工勞動費用
公司一般職工的勞動費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公司允許各管理職能部分直接向每個雇員發放獎金,鼓勵貢獻較大的雇員。
19.2 高級職工工資
(1)公司的高級職員正副總經理,正副總工程師,正副總會計師董事會直接任命。工資待遇由董事會決定。
(2)公司職工工資,由合資公司支付,必須使用非人民幣貨幣的有關職工其剩余的人民幣,可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________市分局申請,以當日牌價折成美元從公司外匯帳戶中匯出。
19.3 職工福利及獎懲
公司職工的所有福利,獎勵和處分按照上述勞動管理法規在勞動合同中予以規定。
第二十章 雙方的責任
20.1 ____方的責任
____方同意在公司合同有效期間和合同延續期間承擔下列義務:
a.向公司提供足夠的工具、設備、零部件、資源。
b.確保公司得到技術轉讓合同中所述的技術和信息,幫助公司建立生產過程,確保公司能夠有效地生產符合____方標準的高質量產品。
c____年后與____方和公司一起制定創造外匯的計劃。解決公司外匯的平衡。
d.以可能的最優惠利率向國外銀行貸款。
e.建立精確的會計系統,向公司提供管理,財務和市場方面的建議和幫助。
f.幫助公司開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以外的產品,服務或軟件出口的市場。
g.幫助為公司業務而去____國的雇員安排旅行或住宿。
20.2 ____方的責任
____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間及合同延續期間承擔下列義務:
a.確保為公司設施提供水、電和燃料及現代化的電話和用戶電報服務。
b.確保公司內有適當數量的各級合格雇員,不隨意調換受過公司培訓的雇員工作,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損害。
c.以最有利可行的利息率,幫助公司向中國銀行申請貸款。
d.安排準備廠房和公司所需要的各部門辦公室,負責公司租賃廠房和設施的改造。
e.協助公司獲得中國政府或地方當局所要求的任何批準許可證,以開展公司的業務和擴展業務。
f.幫助在中國境內為公司工作的____方的雇員辦理多次簽證,并安排適宜的住宿。
g.____方的雇員在中國為公司工作時,由于在為公司工作中出現的行動或________而被扣留時,____方將保證在法律允許下幫助其取得有資格的法律顧問。
h.解決前____年的生產所需外匯。
第二十一章 審批及注冊
21.1 審批
本合同及附件,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關文件,經投資雙方簽字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法及其實施條例之規定程序向政府申請批準。本合同及其它協議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1.2 注冊
投資人接到上述批準后,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公司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合營公司即宣告成立。
第二十二章 合營期限
22.1 合營期限
投資雙方同意合資經營_______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年,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在期限結束前的________天前提出終止,還可以自動延長____年合營期。
22.2 終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提前終止合同,解散公司。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彌補不可能時,任何一方可提出終止。
(2)當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對方有權提出終止。
(3)遭受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時。
(4)如雙方同意終止符合雙方最大利益時。
提前終止時,要經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作出決議報送政府批準。
22.3 結業
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一切結業程序按《合資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三章 不可抗力
23.1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時,如果出現雙方無法控制的原因造成阻礙和延緩,那么一旦這些因素排除后,雙方必須盡可能快地恢復履行義務。
第二十四章 保密
24.1 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公司的業務經營,技術資料銷售及財務情報,不得泄漏給投資雙方以外的局外人(用在向投資雙方上級組織呈交的報告中所需資料則除外),除非是早已公開的情報。此外,根據合同和合同附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內____方所提供的技術和技術知識也要保密,未經____方同意,不得泄露給其他方,除非這些技術資料____方已經向大眾公開。為了完成合資合同規定目標,有些技術知識和技術資料需要提供給原材料供應商和用戶。為了保障安全,減少干擾,公司的設備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不得讓人參觀。
第二十五章 爭端
25.1 由于對合同的解釋或合同的執行發生爭端時,應盡可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由____________一名中立仲裁員仲裁。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二十六章 文本和通知
26.1 文本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6.2 通知
投資雙方之間的通知,公司董事會的通知和文件以及公司總會計師的通知和報表等均應用航空掛號或電報或電傳向法定地址發送,如若地址有更改,須用書面通知他方。
第二十七章 合同的生效
27.1 生效日期
本合同與章程經投資雙方全權代表在中、英文本上簽字后,報請政府批準,自批準日期起生效。
27.2 修改
今后合資合同其他重要協議書等文件若需要修改,應根據規定要報送政府批準。
第二十八章 附則
28.1 本合同及其附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條例辦理。
附件
技術轉讓及商標許可證合同
本合同由____方和_____________(簡稱公司)于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簽署。
鑒于____方和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從事設計、制造和世界上銷售數據和字處理設備和系統。_________授權____方簽訂本合同。
鑒于公司希望從____方獲得制造的專有技術及秘密資料,并以此作為____方出資的一部分。
鑒于________________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或成為在申請注冊的商標的擁有者,并已向____方轉讓。
鑒于____方A同意讓公司的全部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及經____方批準的出口商品使用已注冊或已在申請注冊的商標。
為此,基于本合同內雙方的承諾和協議,____方和公司訂立以下條款,并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定義
1.1 定義 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具有下述明確的含義。
“技術”是指________________的專利,專有技術,版權,以及與設計規范、制造、使用銷售________型具有____文字處理能力的微電腦,包括軟件,測試論斷程序、技術圖紙和零配件草圖印刷線路板工藝,元器件技術規范和附件A所述的類似的有關特性和秘密專有技術有關的秘密的和專有的資料。還包括________________生產________型微電腦的方法和程序。
“地區”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
“商標”是指英文和中文的“________”字以及明顯的商號標志和任何其他文字形式。用來表示________________和其子公司的產品。
2.技術
2.1 技術轉讓
乙方授予公司“技術”在“地區”內有權使用此項技術,以及銷售嚴格按照“技術”制造的產品,此項技術轉讓并包括自本合同日起3個月期間,由____________所提供的________型號技術補充和改進,以后的補充和改進,則從管理服務費內提供。
2.2 使用、保密
此項技術只轉讓給公司使用,除非事先得到____方的書面批準,公司不能夠轉讓或透露給其他任何人或機構、公司同意對轉讓的技術保密。
公司并同意盡最大努力使其董事及職員、子公司和用戶同意對可能提供給他們的所有技術保密。
2.3 注冊
在此合同實施后,公司應盡快對技術進行注冊并采取其他任何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技術被“地區”內其他人非法使用。
2.4 出資
根據上述第2.1節中的權利,公司同意接受該項技術,作為對公司的出資,價值_______元并在公司組織記錄中說明該項技術系____方對公司的出資。
3.商標許可
3.1 ____方在此同意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內,在該地區所有產品均使用批準的商標,但產品應是按____方日后陸續提供的標準、技術規范及指示所制造的產品。
3.2 公司保證嚴格按照____方陸續提供的標準,技術規范及指示制造產品。若公司不切實遵守這一規定,____方就有權立即終止本許可合同,并采取必要措施取消公司在該“地區”使用本商標的權利。
3.3 公司允許____方或其授權代表在適當的時間在公司的所在地檢查成品及制造產品的方法。
3.4 公司同意根據____方不時的指示使用商標。公司不得以乙方認為可能損害____方或____________的形象或聲譽的方式使用商標。
3.5 雙方互相理解并同意____方保留其自己使用任何商標的權力,并允許“地區”內其他用戶使用這些商標。
3.6 公司未經____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出口使用該商標的產品。
3.7 由于本合同所授予的權力,公司同意支付____方使用提成費。該費用為:
a.在“地區”內銷售的產品--不付費
b.在“地區”外銷售的產品--支付____%的國際與公司轉讓價格提成費,按日歷季度計算
3.8 在商標許可有效期為________年,但若公司解散或公司未能切實遵守許可規定的義務,乙方可隨時按規定的公司地址郵寄書面通知,取消本商標許可。一旦本商標許可終止,公司應立即停止使用本商標。除本合同規定外,公司無權占有或使用商標。當雙方發生爭執時,在爭執未解決之前,乙方可暫停公司的商標使用權。
4.總則
4.1 總則
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就更改內容的書面簽字不得修改或更改。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