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技術保密協議書(精選3篇)
工廠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任何材料,除工作需要外,都不得對材料進行復印,或以其他形式對外發送。
未經公司確認,不得將任何材料向第三方提供,所有工作要遵循公司和工廠保密制度進行。
第一條 技術秘密
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設計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客戶資料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提供的原件、復印件、電子文件、印刷文件、核對文件,等等。
第二條 知識產權的歸屬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所有。
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乙方除署名權外不享該秘密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保密義務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四條 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后 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承擔該后果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條件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工廠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披露方):
乙方(接收方):
鑒于雙方正在進行軟件產品項目的實施,為確保項目實施中涉及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源不被泄露,保護甲方的技術秘密,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簽訂如下技術保密協議: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采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臺,法權利一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甲方(合作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地址:乙方(合作方):法定代表人:,職務:地址:鑒于:甲方與乙方將進行技術方面的合作,已經并將繼續研發出有一定價值的技術信息、材料、數據和工藝方法等商業技術,雙方對該商業技術及獲悉的對方商業資料進行保密。為了保證保密資料不被泄露,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1、已經或將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
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4、任何一方研發過程中掌握的技術信息、材料、數據和工藝方法等資料。
5、該保密資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商業秘密,也可以是尚未達到法律規定商業秘密構成條件的其他保密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本協議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的終止或解除而終止,而應延續至所有的信息可以由公眾從公開渠道正常獲得為止。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
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
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所適當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3、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的代表的范圍內。
4、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5、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及其代表應當在個工作日內銷毀或向對方返還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
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復制件一份。
6、甲乙雙方將以并應促使各自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公司職員以不低于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7、雙方都理解,通過商業購買,其他形式的商業合作,自身內部增長等方式,協議雙方都在積極地擴大業務范圍。據此,協議一方可能時不時考慮與其他法人雙方合作的領域進行交易,而這個其他法人可能與協議另一方從事相同或相似的業務領域。本協議不禁止或限制協議任一方或其附屬考慮并實際與這樣的其他法人進行人業務聯合,實施研發,生產和營運。
第三條:知識產權: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并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
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1、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2、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復。
3、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并將披露的復印件抄送對方后,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另一方支付_____元人民幣作為違約金;如果本條約定的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違反合同義務而給受害方造成的損失,受害方有權進一步向對方主張損失賠償。在雙方合同或合作期內,無論上述違約金給付與否,受害方均有權立即終止談判或解除與違約方的合同、合作關系,因終止談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締約過失賠償責任、合同賠償損失由違約方另行承擔。
2、損失賠償的范圍包括:
(1)受害方為處理此事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差旅費、材料費、調查費、評估費、鑒定費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業利益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潤的損失、技術轉讓費用的損失等。
3、甲乙雙方認識到,任何一方對本協議任何一項的違約,都會給對方帶來不能彌補的損害,并且這種損害具有持續性,難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錢計算出損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執行任何有關損害賠償責任外,雙方確認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來減輕損失,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請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條:通知本協議下的任何通知或通信,如發送至下列的注冊郵箱,寄送至以下郵寄地址或其他被協議方書面通知所指定的地址,都將被視為已充分告知。甲方:乙方:
第七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2、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訴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七條:其他
1、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里沒有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
2、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
3、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聯系電話: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聯系電話: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3
根據《民法典》,___廠(委托方)委托___研究所(受托方),由____公司作保證人,完成____科技協作項目。經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1.協作項目名稱及其主要內容:
2.技術經濟要求:
(1)技術要求:
(2)經濟要求:
3.計劃進度:
(1)________年____月完成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月完成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月全部完全協作項目。
受托方按計劃進度須向委托方和保證人報告完成情況。
4.協作方式:
5.經費和物資概算:
(1)經費:________
(2)物資:________
6.違約責任:委托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天內支付受托方人民幣___元,作為委托費。委托方不履行合同時,不得追回該項費用;受托方不履行合同時,應全部退回該項費用。
7.保證人負責監督合同的執行,并幫助解決委托方和受托方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8.受托方完成協作項目后,應做出報告,并提交完整的技術資料,經委托方、受托方和保證人三方共同協商確定的專家進行評審,符合合同要求則為完成。
9.協作項目完成后,委托方付給受托方下列的報酬:
10.當事人應當對下列技術資料在_______期限內承擔保密義務___。
11.爭議及解決方法如下:_________。
12.協作項目完成后的技術成果歸_____所有。
〔注:當事人可以對技術成果的歸屬作出約定,未做約定的屬受托方所有,委托方有免費使用該成果的權利以及在受托方轉讓時的優先受讓權。〕
13.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委托方、受托方、保證人各執一份。
簽訂合同各方:
委托方: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或負責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主要研究人員: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