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的技術許可合同(精選3篇)
申請專利的技術許可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申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申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前言(鑒于條款)
——鑒于許可方(姓名或名稱 注:必須與所許可的專利申請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專利申請名稱 注:必須與專利申請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申請,該專利申請為(職務發明創造或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號為(九位),公開號為(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請日為( 年 月
日)。并擁有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及工藝;
——鑒于被許可方(姓名或名稱)屬于 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 , 設備,人員 及其它條件,并對許可方的專利申請技術有所了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及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工藝);
——鑒于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為簽定合同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如:
專利申請技術——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申請技術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專利申請號: 發明創造名稱: 。
技術秘密(know-how)——指實施本合同專利的申請所必須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于該技術的最佳利用,能夠達到驗收標準的、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
其它技術——指許可方擁有的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有關的未申請專利的或已宣布專利無效的或已放棄專利權、已過期的專利或已申請未被批準、已視為撤回的專利申請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的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有關的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制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
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凈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后,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稅金后的利潤額。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權利,并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獨占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等等。
第二條 專利申請技術許可的方式與范圍
該專利申請技術的許可方式是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等);
該專利申請技術的許可范圍是在某地區或某技術領域制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申請的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申請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申請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進口其專利申請產品(或者)進口依照其專利申請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第三條 專利申請技術的技術內容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申請號為 ,專利申請名稱為 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見附件1),同時提供為實施該專利申請而必須的工藝流程文件(見附件2),提供設備清單(或直接提供設備)用于制造該專利申請產品(見附件3),并提供實施該專利申請所涉及的技術秘密(見附件4)及其它技術(見附件5)。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 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
合同生效后許可方(中介方)收到被許可方支付的使用費(入門費)(¥、$ 萬元)后的 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的全部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合同生效后, 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全部(或部分)技術資料,即附件(1~4)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2、 技術資料的交付方式和地點
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并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
技術資料交付地點為被許可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 元。采用一次總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全部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2、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 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 日內,被許可方即付使用費的 %即(¥、$) 元給許可方,待許可方指導被許可方生產出合格樣機
臺后 內再支付 %即(¥、$) 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3、使用費總額(¥、$) 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日支付(¥、$) 元
自合同生效日起 個月內支付(¥、$) 元
個月內再支付(¥、$) 元
最后于 日內支付(¥、$) 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4、該專利申請使用費由入門費和銷售額提成二部分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門費(¥、$) 元,
銷售額提成為 %(一般3~5%),每 個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結算一次。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5、該專利申請使用費由入門費和利潤提成二部分組成(方式同4)。
6、該專利申請使用費以專利申請技術入股方式計算被許可方與許可方共同出資(¥、$) 萬元聯合制造該合同產品,許可方以專利申請技術入股股份占總投資的 %(一般不超過20%),第 年分紅制,分配利潤。
支付方式采用銀行轉帳(托收、現金總付等)。
現金總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7、在4、5、6情況下許可方有權查閱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技術的有關帳目。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1、被許可方在許可方指導下,生產完成合同產品 個(件、噸、等單位量詞)須達到許可方所提供的各項技術性能及質量指標(具體指標參數見附件6)并符合
國際 標準
國家 標準
行業 標準
2、驗收合同產品。由被許可方委托國家(或某一級)檢測部門進行,或由被許可方組織驗收,許可方參加,并給予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被許可方承擔。
3、如因許可方的技術缺陷,造成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負責提出措施,消除缺陷。
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許可方沒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許可方返還使用費,并賠償被許可方的部分損失。
4、如因被許可責任使合同產品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協助被許可方,進行補救,經再次驗收仍不合格,被許可方無力實施該合同技術的,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返還使用費。
5、合同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報告。
第七條 對技術秘密的保密事項
1、被許可方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時候都不得將技術秘密(附件4)泄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及分許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許可方的具體接觸該技術秘密的人員均要同被許可方的法人代表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違反上款要求。
3、被許可方應將附件4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險箱里)
4、被許可方不得私自復制附件4,合同執行完畢,或因故終止、變更,被許可方均須把附件4退給許可方。
5、以上各款適用于該專利申請被駁回和被視為撤回。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簽訂從合同)
1、許可方在合同生效后 日內負責向被許可方傳授合同技術,并解答被許可方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2、許可方在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時,要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到被許可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負責培訓被許可方的具體工作人員。
被許可方接受許可方培訓的人員應符合許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確定被培訓人員標準)
3、被許可方可派出人員到許可方接受培訓和技術指導。
4、技術服務與培訓的質量,應以被培訓人員能夠掌握該技術為準。(確定具體標準)
5、技術服務與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差旅費,伙食費等均由被許可方承擔。
6、許可方完成技術服務與培訓后,經雙方驗收合格共同簽署驗收證明文件。
第九條 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改進方,對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或者免費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3、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5、屬雙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進,申請專利的權利歸雙方共有,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對許可方:
1、許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培訓,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許可方返還使用費,并支付違約金 。
2、許可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被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提供技術服務與培訓的,每逾期一周,應向被許可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
(具體時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返還使用費。
3、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金 。
4、在獨占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金 。
對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拒付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術資料,并要求賠償其實際損失,并支付違約金 。
2、被許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 (具體時間)要支付給許可方違約金 ;逾期超過 (具體時間),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金 。
3、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范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支付違約金 ;并有權解除合同。
4、被許可方違反合同的保密義務,致使許可方的技術秘密泄露,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一條 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1、對許可方不是該專利申請的合法申請人,或因未充分公開請求保護的申請主題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許可方應向補充許可方返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
2、對許可方侵害他人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未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的,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返還全部使用費;
3、已經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的,除返還使用費外,許可方還應賠償被許可方的損失,金額為 元。
4、因其他原因,該專利申請被駁回的,一般不返還使用費。若給被許可方造成較大損失的,可視情況約定給予賠償。
5、還可以對其它情況給予約定。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 采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2) 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3) 在(某種事件)期間,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時間)內,合同延期履行;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 情況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體條款);
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 (具體時間),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三條 稅費
1、對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許可方納稅;
2、對許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許可方向中國稅務機關納稅。
3、對許可方是中國公民或法人,而被許可方是境外單位或居民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稅法納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 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 促裁委員會促裁;
注:2、3、4只能選其一。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
2、該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后,自授權日開始,本合同自行變更為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該專利技術的使用費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基礎上增加 元;
或增加 %;
或提成增加 %;
或股份增加 %;
或增加 倍。
3、該專利申請被駁回后,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該技術轉讓費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基礎上減少 元;
或減少 %;
或提成減少 %;
或股份減少 %;
或該技術轉讓費等同于本合同使用費。
4、(對獨占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方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在合同生效日后 (時間),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許可合同。
5、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規定的合同終止情況以外,許可方應維持專利申請權的有效性,若因許可方過失而造成專利申請權終止的,本合同即造終止。
6、由于被許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第十六條 其他
前十五條沒有包含的,但本合同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解決,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解決等。
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專利的技術許可合同 篇2
第一條定義
1.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占有并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于設計、制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許可方已采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于保密狀態。
2.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制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
3.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4.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5.凈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6.合同工廠:是指被許可方使用了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7.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后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8.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9.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或修改。
10.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
第二條合同范圍
1.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和銷售的權利。
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合同附件。
2.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在中國設計制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被許可方需要許可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許可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許可方同意被許可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采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許可方的許可制造的字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一、適用于一次總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具體分項如下:
(1)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4)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5)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上述各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后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二、適用于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2.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
.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在提成期間,被許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連續的提成費,計算基礎是已售合同產品的凈銷售價。
連續的提成費每六個月結算一次(以下簡稱“結算期”)。
(1)每一結算期到期限15天內,被許可方向許可方傳真一份銷售數量、凈銷售價和該結算期的提成費方面的書面報告,許可方成收到該報告后向被許可方發出一份確認傳真。
(2)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許可方對到期支付的提成費的確認傳真;.簽發的標明要支付費用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5.被許可方應開設合同產品銷售的獨立帳戶,許可方可經被許可方同意自費聘請中國注冊合計師審計與合同產品銷售有直接關系的帳目。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_________文制定,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付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
2.在技術文件發運后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
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3.如技術文件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不超過_________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文件。
4.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5.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收貨人;.目的地機場;.標記;.以公斤計算的手重;.箱號或件號。
6.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并注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7.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第五條技術改進
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適用于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設備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文件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并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文件提供給對方。
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3.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征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1.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
2.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3.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并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4.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并盡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
5.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七條驗收考核
1.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后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規定的程序進行。
2.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3.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4.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后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并沒有免除。
第八條保證與索賠
1.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并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2.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的規定予以開發。
3.許可方保證合同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采用本專有技術制造出來。
4.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并保證能按時交付。
5.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6.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后的_________個月。
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8.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或索賠損失,或要求許可方賠償損失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
如果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后十四天內不予答復,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九條保密
1.被許可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許可方提供給被許可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許可方或第三方公布,被許可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2.許可方應對被許可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執行。
3.保密義務不適用于下列信息:
(1)現在或以后進入公共領域;
(2)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泄露時自己就擁有,并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3)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條稅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被許可方征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被許可方負擔。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許可方征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許可方征收的預提稅將由被許可方從本合同第三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許可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后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許可方,許可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
并于_____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_________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_________,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5.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6.仲裁中的適用法為_________法律。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
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合同的批準,然后用傳真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請專利的技術許可合同 篇3
鑒于雙方合作的愿望,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供方同意給予受方在中國設計、制造、使用和銷售_________專利的權利(以及使用_________商標的權利)。該專利已是乙方在工業上使用的對象,已制造過_________產品。
一、合同范圍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利用該技術獨占性制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占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制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______)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制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等詳見附件_____)。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詳見附件_________)。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制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二、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__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__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____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凈銷售價的3%。
三、技術資料的支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后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后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并將空運提單正本1份、副本2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3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后發現不符合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30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失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后60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已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收貨人(_________)、目的地(中國_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_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志等。
四、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于受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符合于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并加以確認。
五、性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后,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核合格證明書一式4份。每方各執2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進行第二次考核。如果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進行第三次試驗。如果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
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六、保證和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并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周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并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并按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并加年利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制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并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七、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或按______國與__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八、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__國則由___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規則或裁決書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于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15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簽字。簽字后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準,爭取在60天內獲得批準,以最后批準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后6個月仍得不到批準,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后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長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4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式2份。
受方(蓋章):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