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技術服務合同范本(精選3篇)
公司內部技術服務合同范本 篇1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名稱:_______
(注:本參考格式可以應用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測試分析、計算機程序編制、工程計算等輔助性技術服務活動)。
第二條 甲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樣品:
_____。
2.在接到乙方關于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樣品的通知后___天內、及時做出答復;
3.按約向乙方支付報酬_____元,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_____%;
合同履行完成后(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報酬余額。(注:雙方可約定由乙方實報實銷或包干使用等方式)
乙方開戶銀行帳戶為_____。
4.協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項:_______。
第三條 乙方的主要義務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2.依照下列技術經濟指標完成技術服務工作____。
3.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應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內通知委托方改進或者更換;
4.應對甲方交給的技術資料、樣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中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應歸還上述技術資料、樣品,不得擅自存留復制品。
第四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對各自提供的下列技術資料、數據承擔保密義務:______。
保密期限為:_____。
第五條 技術成果收益歸屬
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乙方所有。(注:當事人還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約定)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逾期二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支付報酬,應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_%的違約金,逾期二個月不支付報酬或者違約金的,應當交還工作成果,補交報酬,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
3.甲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和保管費。逾期二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權變賣、處理工作成果,從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應當免收報酬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
2.未按約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_的違約金。
3.未按質按量完成工作的,應當負責返工改進或如數補。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4.在工作時間,發現對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約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酌減或免收報酬;
5.在工作期間,發現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損的危險,未按約定期限通知委托方,應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6.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將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或工作成果引用,發表或提供給第三人,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
7.對甲方交付的樣品,材料及技術資料保管不善,造成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或者損壞的,應賠償損失。
(注: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短期難以發現缺陷的,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保證期,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采取補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第八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標準: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技術指標;
2.驗收方法:由甲方組織有關同行業專業技術人員驗收,寫出驗收報告;
3.驗收費用由____方負擔。
第九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服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委托方擔保人(名稱):___ 服務方擔保人(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蓋章) 簽字: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公司內部技術服務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聯系人: 聯系人:
鑒于甲方希望乙方提供,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有關公司內部信息管理平臺的技術服務和其它相關技術服務(以下合并稱為“技術服務”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上述技術服務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技術服務的內容、方式和要求
1、服務內容:
乙方派出合格技術人員為甲方提供有關計算機及網絡的系統維護、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
2、方式:
甲方在需要乙方提供技術服務時,郵件或電話通知乙方mis部門主管,或者乙方認為有必要對甲方的系統進行維護并經甲方主管同意時,乙方應及時派出合格的工程師提供所要求的技術服務。
3、工作單:
服務結束后,乙方工程師填寫工作單,寫明工作內容、工作過程、完成情況以及實際工作時間,并經甲方主管簽字,由乙方mis部門保存。工作單是有關服務費用結算的依據。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宜
1、甲方應為乙方技術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和工具;
2、乙方人員在進行系統維護時,必須確保甲方系統中的信息安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刪除和轉移甲方系統中的信息,并為其保密。
三、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對乙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所提供的服務按rmb____/人工作日(或rmb____/人工作日)的費用標準支付給乙方。
2、支付方式:
每月月底(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按工作單的工作時間(每次工作時間不滿一小時的按一工作小時計算,8個工作小時折算為一工作日),甲方為乙方結算一次。由乙方開出服務發票,甲方按發票上的金額和指定銀行以支票或電匯方式進行支付。
四、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有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逾期____天至____天(含十天),應支付相當于合同報酬總額的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天以上,應視為嚴重違約,除支付相當于合同報酬總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并對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若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服務在質量保證和信息安全方面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經甲方兩次指出仍無改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爭議解決
如果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該等爭議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仲裁費用和其它相關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內部技術服務合同范本 篇3
中外勞動技術服務合同為企業主與勞動工人雙方訂立的勞資合同,必須接受中國《勞動法》《合同法》《公司法》《外資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制約。
勞動合同范本參考
甲方: 國公司
乙方: 中國公司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戶,并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 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一)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員為4一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
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
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后,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期間或簽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后,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20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國市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注意事項:
(1)合同期限的約定需明確具體,應當明確規定合同期,應當明確規定合同期為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不應簽訂沒有明確合同期限的合同。
(2)工資標準的規定,應避免使用模棱兩可的語言約定,可明確規定日薪或年薪的數額,津貼、獎金的發放也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約定。
(3)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降低勞動保險的費用和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標準。關于醫療保險的約定,更須詳盡、具體。
(4)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須征得勞動者的同意,但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5)要明確約定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條件,除法定合同變更、解除條件外,當事人還可以具體約定合同變更、解除的條件,如果沒有法律明確規定或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變更、解除條件的發生,任何一方不得變更、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