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合同(2010標準版)
2.項目管理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組成本信息系統開發管理小組,管理小組成員名單和通訊方式見附件_________。合同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重新指定本方管理小組的成員,但應當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為自己的代理人參加管理小組。管理小組的成員應該能夠符合項目的要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組成員如涉及到本項目的重要方面,更換應事先征得對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應該及時審查更換方提出的書面建議。雙方應在合理、善意、維護雙方利益的基礎上討論此項更換。
3.信息與資料的提供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和項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關情況,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職能人員調查、了解甲方現有的相關數據和資料,以對該信息系統進行全面的研究和設計。對此甲方應該予以積極配合,向乙方提供有關信息與資料,特別是有關甲方對建立的信息系統功能和目標的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資料。如甲方對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資料不予提供,由甲方承擔不予提供的損害后果。
4.需求與需求分析
4.1 甲、乙雙方將根據第條款中甲方為其業務建立的信息系統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資料與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關需求說明、資料和信息時,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功能、目標、需求構成及相關技術問題向乙方咨詢或征求意見,乙方應當及時予以解釋和答復。
4.2 乙方在獲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資料后,應及時完成需求分析書。該需求分析書經甲方認可,并由甲、乙雙方簽字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
5.需求說明書、概要設計說明書和詳細設計說明書
5.1 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資料后,將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信息系統的功能、目標與上述需求分析書,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需求說明書,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概要設計說明書,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詳細設計說明書。以上三項完成后,均應提交甲方審核。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對其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統的適用性、需求性和使用性等進行審核。甲方應分別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需求說明書的審核,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概要設計說明書的審核,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詳細設計說明書的審核。如甲方認可上述文件的,則在上述文件中簽字;如有異議,則以書面方式說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復審。如乙方認為不構成問題,則應向甲方予以解釋;確有問題的,乙方應及時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審核。甲乙雙方將重復此程序,直至雙方一致認可簽字。
5.2 甲方對上述說明書的簽字認可,僅代表對上述說明書中信息系統的適用性、需求性、可用性等的認可。甲方并不對說明書中的技術問題進行審核。如說明書在今后出現任何與乙方設計所相關的技術問題或進行技術調整,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5.3 如甲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本條款所規定的義務,乙方則可以相應順延交付日期。如該延期對乙方造成損失,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5.4 需求說明書、概要設計說明書和詳細設計說明書經雙方簽字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6.信息系統項目工程環境提供
甲方應依據信息系統項目工程的條件和性質,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統的施工、安裝和集成環境。乙方應依據工程的進展,在甲方提供相應施工和安裝環境所需的合理時間之內,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未能在該時間內提供該施工和安裝環境,乙方可相應順延交付日期。如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還應依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7.進度報告
乙方應于每月/季度終了的20/_________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書面的項目階段進度報告,內容包括項目進度或里程碑計劃執行情況、已完成的開發項目、有無遇到的困難和障礙的情況、本項目的預期效果、人員配置情況、有無項目變更及/或變更情況或其它與本項目有關的甲方應該知道的情況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況。如有重大問題或重要變更發生,乙方應在變更發生之日起7/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做出書面報告。乙方也應當在7/_________工作日內回復甲方在其它時間內提出的與本項目相關的詢問。如乙方違反本條的規定,乙方應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項目遲延和甲方不能及時付款或配合項目進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書面報告后,應當在7/_________工作日內回復乙方。
8.第三方監理
甲方有權聘請第三方作為本信息系統項目的監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為甲方的監理,依甲方的授權,該監理享有與本合同中所約定的甲方同等的權利,以監理本項目進行。監理方應擁有相應的資質并依法行使其監理職責,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監理。
9.分包
本合同項下的項目禁止轉包。如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等非主體項目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實施。違反本條規定的,乙方應依據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